“阳光!”莉兹说着,走到了人行道上,“晴朗明媚的阳光。”她快乐地呼吸着午后的空气,“车停在广场一角。您熟悉伦敦吗,塞尔——塞尔先生?”

“我常来英国度假,比较熟悉。不过很少在年初的时候过来。”

“没有见过春天的英国,可不能算是真的来过英国呢。”

“我也听说过。”

“您坐飞机来的吗?”

“刚刚从巴黎飞过来,和大多数美国人的路线一样。巴黎的春天也很漂亮。”

“我也听说过。”她用他的话和语气回道。他的眼神让她一阵惶恐,赶紧说道:“您是记者吗?所以会认识库尼·威金?”

“不是,我和库尼是同行。”

“摄影记者?”

“不是记者。就是摄影师。几乎整个冬天,我都会在海岸拍摄人物。”

“海岸?”

“加州。这是我的收入来源。一年中剩下的日子,我会到处旅行,去拍摄我喜欢的东西。”

“这种生活很不错。”莉兹说着,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非常不错。”

这是辆两座的劳斯莱斯。劳斯莱斯的样子都会有些过时,但是非常经典。他们从广场驶入傍晚的车流时,莉兹解释道。

“拉维妮娅姨妈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了条貂皮围巾。她一直觉得,穿得好不好主要就看貂皮围巾。接着,她想要买辆劳斯莱斯。第二本书出版的时候她买了这辆车。但是她从来不戴围巾,觉得有东西挂在身上太碍事了。不过这辆劳斯莱斯她特别喜欢,所以我们一直还开着它。”

“貂皮围巾呢?”

“她用它换了一对安妮女王座椅和一台割草机。”

他们开车停到旅馆门前时,她说:“这里不能停车。我去停车场等你。”

“你不去帮我收拾行李吗?”

“帮你收拾?当然不去啦。”

“但是你姨妈说你会去帮我。”

“她只是客气一下罢了。”

“我觉得不是。不管怎么说,上来看着我收拾吧。给点儿意见和鼓励。积极的鼓励。”

最后,还是莉兹把他的东西装进了两个行李箱。他只是把东西从抽屉里拿出来扔给她。这些东西都很值钱,她发现,是上等布料定制而成。

“您很有钱,还是比较奢侈?”她问。

“讲究,这么说吧。”

他们离开酒店的时候,路灯已经亮起来了,和余晖交相辉映。

“我觉得这个时候的灯光最漂亮。”莉兹说,“现在天还亮着,灯光是梦幻一般的淡黄色。很快天黑了,灯光就会变成平淡无奇的白色了。”

他们开车回到布鲁姆伯利的时候,发现菲奇小姐已经走了。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的罗斯先生疲惫地瘫坐在椅子上,细细品尝着派对剩下的雪莉酒。他强打精神,摆出职业的友好姿态告诉他们,菲奇小姐觉得惠特莫先生的车比较宽敞,已经在他半小时的宣传结束后,去电台找他了。贾罗柏小姐和塞尔先生可以直接开车去萨尔克特圣玛丽镇找他们。

他们开车驶出伦敦,塞尔一路都没有说话。怕打扰司机开车,莉兹这么觉得,因此对他增添了几分好感。直到道路两边绿油油的田地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他才开始说起沃尔特。库尼,似乎,非常看好沃尔特。

“您没和库尼·威金一起去巴尔干吧?当时。”

“没有。我和库尼是在美国认识的。但是他给我写信,常常提起您的表哥。”

“他真是个好人。不过沃尔特不是我表哥。”

“不是?但是菲奇小姐是您的姨妈,对吧。”

“不是。我和他们都没有关系。拉维妮娅的姐姐——艾玛——在我小的时候嫁给了我爸爸。仅此而已。妈妈——艾玛——事实上,是强迫我爸爸娶她的,如果一定要说实话的话。他别无选择。要知道,她带大了拉维妮娅,但是拉维尼娅长大后却不听她的,这对她可是个沉重的打击。更让她受不了的是,拉维尼娅居然成了畅销作家。艾玛环顾四周,想看看有什么可以插上手的,好释放一下她的母爱,正好就发现了我爸爸。他当时正发愁如何带大他嗷嗷待哺的女儿,只等着被她收服。就这样,她成了艾玛·贾罗柏,成了我的妈妈。我从来不觉得她是我的‘继母’,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的亲妈长什么样子。我爸爸去世以后,妈妈就搬到崔铭斯庄园和拉维妮娅姨妈住在一起。我毕业以后,就成了她的秘书。所以她才让我去帮你收拾行李。”

“沃尔特呢?他为什么和你们住在一起?”

“他是姨妈大姐的儿子。他的父母双双死在了印度,拉维妮娅姨妈从那时起把他抚养大的。我是说,大概从他十五岁开始。”

他顿了一会儿,显然是在消化刚刚的对话。

自己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她有些纳闷;为什么告诉他妈妈占有欲强?尽管她说得很清楚,妈妈的占有欲完全是出于母爱,是因为紧张吗?她从来没有如此紧张,也没有如此健谈过。有什么好紧张的,即使有个英俊的年轻人坐在身边,也没什么好慌乱的。在莉兹·贾罗柏的生活中,在作为拉维妮娅小姐的秘书工作中,她见过很多英俊的年轻人,但是(据她回忆)还没有谁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她从平整的柏油马路驶入边道。当最后一丝城市的痕迹消失在他们的身后,他们便完全置身于乡村世界之中了。这里的小路相互交错,没有名字,各自通向不同的地方,莉兹果断把握着他们前进的方向。

“您怎么知道走哪条路?”塞尔问,“我看这些土路都长一个样儿。”

“我看它们也都差不多,但是这条路我都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到了该拐弯的地方,我的手自然而然就会转动方向盘,就像我的手指熟悉打字机的键盘一样。虽然我想象不出每个键长什么样,但是我的手指知道它们都在什么位置。您认识这里吗?”

“不认识,从来没有来过。”

“无聊的乡村,我觉得是。一点儿特别的地方都没有。沃尔特说这里就是七种东西的不断重复:六棵树和一堆干草。事实上,他说乡村军团行军的时候,还会唱句口号:六棵树和一堆干草!”她给他唱了一遍。从那段坑坑洼洼的路开始,就进入奥弗晒镇了。奥弗晒镇还不错。

奥弗晒镇的确是一片美丽的土地。黄昏渐尽,小镇的轮廓不断变换,流动交织在一起,如梦幻般完美。此时,他们停在一个低洼的小山谷顶上,俯视着屋顶上冒出的黑色浓烟和乡村亮起的点点灯光。

“萨尔克特圣玛丽镇。”莉兹介绍说,“曾经的美丽英国乡村,现在却被占了。”

“被谁占了?”

“当地人管他们叫‘民间艺术家’。他们真是不幸,太倒霉了。他们以为拉维妮娅姨妈的到来不会打乱他们的生活,因为她虽然拥有这栋‘大房子’,但是和他们的生活没有交集。她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已经要融入他们的生活了。不管怎么说,在过去的几百年里,这栋大房子一直不属于这个村庄,所以他们并不关心谁住在这里。这个磨房空下来以后就慢慢衰败了,有几个公司想把它买下来当厂房。我是说,想把它改造成厂房。玛塔·哈洛德得知了这个消息,在众多律师的眼皮底下把它买了下来,搬了进去。村里每个人都很高兴,感觉自己被救了一样。他们虽然不喜欢一个演员住在这个磨房里,但是至少不会有工厂建在他们美丽的村庄里了。可怜的人们,如果他们能够预知未来就好了。”

她发动汽车,缓缓驶下斜坡,沿着村庄向前行驶。

“我猜不出六个月,从伦敦来来往往的人就会在这里踏出一条新路。”塞尔说。

“您怎么知道的?”

“海岸那边都是这样。只要有人发现块清净的地方,还没等他把水管装好安顿下来,就会有人催着他加入当地人的生活,要他给市长投票。”

“您猜对了。这里每三栋房子,就会住一个外地人。有钱的没钱的,从剧作家托比·塔利斯到舞蹈演员瑟智·莱托夫都来了。你看,托比·塔利斯的房子非常漂亮,是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建筑风格,就在乡村公路中央;瑟智·莱托夫的房子却是马厩改建的。这里还有各种出来鬼混的人,蒂尼·帕丁顿从来不带同一个客人回家度周末;可怜的老亚特兰大·侯普和巴特·霍巴特一直快乐地姘居在一起,已经有小三十年了,希望他们幸福。这里还住着形形色色的人才,塞拉斯·威克利在这里创作乡村生活的黑暗小说,净写些冒热气的粪肥和瓢泼大雨;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则每年给圣诞节市场添一本童话故事。”

“听上去不错。”塞尔说。

“这里净是这种事。”莉兹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如此怒气冲冲,她纳闷起来,今天晚上从这里经过,怎么会这么大脾气。“光说这些事了,”她打起精神说,“恐怕现在太黑了,得等明天早上再欣赏崔铭斯庄园的美景了。在夜空下,只能看个大概。”

她沉默了一会儿,给这个年轻人些时间,去看看夜色中那一连串的黑色屋顶和垛口。“有座哥特风格的音乐学校十分漂亮,可惜天太暗了,看不到。”

“菲奇小姐为什么选在这里住?”塞尔好奇地问。

“因为她觉得这里很气派。”莉兹说,语气亲切温暖,“要知道,她是在一所教区长的房子里长大的。那种大概一八五〇年左右建起的房子。所以,她看惯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现在也不觉得这种建筑有什么问题。她知道大家都在嘲笑这种建筑,但是对此无动于衷,不过她压根就不知道别人在笑什么。刚买下科马克罗斯的时候,她的出版商夸这房子的名字取得恰到好处。她当时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嗯,我不想批评什么,即使是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也不例外。”年轻人说,“菲奇小姐真是个好人,她直接邀请我过来,都没有想着先去查查我的来历。不管怎么说,在美国,我们以为英国人特别谨慎。”

“英国人不是谨慎,只是需要想想家里的东西够不够用罢了。拉维妮娅姨妈心血来潮请你去家里住,因为她根本不需要考虑这些事情。她知道家里多的是床单、床和食物,还有很多‘人力’可以招呼客人,所以她根本不需要犹豫。我们直接绕到车库,把你的行李从侧门拿进去行吗?从用人的房间走到正门得一天的时间,有个豪华的大厅挡在中间了。”

“这房子是谁建的?为什么建这样一栋房子呢?”他们沿着房子绕行的时候,塞尔抬头看着这个庞然大物问。

“从布拉德福德过来的一个人,据我所知。这里曾经是栋漂亮的乔治王早期风格的房子,藏枪室里还有张它的照片,但是他觉得它太丑了,就把它推倒了。”

塞尔拖着行李,沿着昏暗丑陋的走廊向前走着。莉兹说,这个走廊常常让她想起她的寄宿学校。

“把行李放这儿就行了。”她指着那段用人走的楼梯说,“一会儿会有人把它们拎上去。现在,进屋感受一下比较现代的装修吧,暖和一下,喝口水,见见沃尔特。”

她推开绿呢大门,让他进了屋。

“您滑旱冰吗?”他们走在空荡荡的大厅时,他问。

莉兹说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当然这块地方还是很适合跳舞的。“每年猎狐活动会在这里举办。”她说,“您可能想不到,这里没有威科姆的谷物交易所通风好。”

她打开另一扇门,他们终于离开灰蒙蒙的沉闷昏暗的走廊,来到一个生着炉火的温暖房间。这个亲切的房间里摆满了用旧的家具,还弥漫着炭火和水仙的芳香。拉维妮娅嵌在椅子里,一双娇小的脚搭在铁炉架上,蓬乱的头发从卡子里跑了出来,散落在靠垫上。她对面坐着的就是沃尔特·惠特莫,还是他最喜欢的坐姿,胳膊肘放在壁炉台,一只脚搭在炉架上。莉兹一见到他,立刻放松了下来,充满了爱意。

怎么会放松了呢?她听着他们打招呼的时候问自己。她明知道沃尔特在这里,怎么会感觉放松呢?

是因为她现在可以把这个社交负担抛给沃尔特了吗?

可是社交是她的日常工作,她已经习以为常,根本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况且塞尔也不能算是负担。她很少能遇到这么随和的人。为什么见到沃尔特会这么高兴呢?为什么会突然觉得一切会好起来的?这种感觉就像孩子从陌生的地方回到家里一样。

她凝视着沃尔特和塞尔寒暄时喜悦的样子。她爱他。他有人情味,不十全十美。他的脸上已经长了些许皱纹,发际线也显现出后退到太阳穴的迹象,但他是沃尔特,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不是——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男子,哪天早晨从这个世界消失,便再也没人想得起来了。

她高兴地想,和沃尔特这个大个子面对面站着,新来的客人显得有些矮了。他穿的鞋虽然很贵,但在我们英国人看来并不得体。

“不管怎么说,他只是个摄影师而已。”她对自己说,满脑子都是这些荒谬的想法。

她被莱斯利·塞尔迷住了,需要对他提高警惕?当然不是。

北方民族里多的是这种美如晨曦的男子。如果有人想起海豹人的传说和他们的奇特之处也不足为奇。这个斯堪的纳维亚裔美国年轻人只是长得不错,会摆弄摆弄镜头而已,穿鞋的品位却很糟糕。她根本没有必要去和自己较劲,或是非得提防他不可。

即便如此,晚饭时,她妈妈问他在英国有没有家人时,她感到自己有些惊讶,居然没想过他还会牵扯进这种世俗的人际关系。

有个表妹,他说。仅此而已。

“我们都不喜欢彼此。她是画画的。”

“她画得不好?”沃尔特问。

“噢,我非常喜欢她的画——只要是我见过的。但是我们总会惹怒对方,所以我们就不去打扰彼此了。”

拉维妮娅问她都画些什么,是画肖像吗?

他们交谈的时候,莉兹很好奇,她有没有画过她的表哥呢。要是能拿着画笔和颜料,随心所欲地画自己喜欢的人一定非常美妙,虽然他不曾属于自己,但是却可以一直将这肖像保存下来,时不时拿出来看看,直到自己死去。

“伊丽莎白·贾罗柏!”她对自己说,“你是不是立马就要把男演员的照片挂墙上了。”

但是不,根本就不是那样。这和喜欢、欣赏普卡克西特列斯的作品一样,不应该受到谴责。如果普卡克西特列斯想雕刻个不朽的跳栏选手,这个跳栏选手应该就和莱斯利·塞尔长得一样才对。她应该找时间问问他,看他是在哪里上的学,是不是跳过栏。

看到妈妈不喜欢塞尔,她有些难过。没有人觉察到这一点,当然,但是莉兹太了解她妈妈了,妈妈会细致入微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她任何场合下的小心思都能被她猜中。现在,她已经感觉到了妈妈温文尔雅的举止后面那强压的怒火,就像维苏威火山宁静的山坡上沸腾的熔岩已冒着气泡一样。

她的感觉,当然,是对的。趁沃尔特带他的客人去看卧室,莉兹收拾餐桌的空档,贾罗柏夫人不断追问她妹妹为什么带这么个不明不白的家伙回来。

“你怎么就知道他认识库尼·威金?”她问。

“他要是说谎,沃尔特很快就会发现。”拉维妮娅言之凿凿地说,“别烦我了,艾玛。我累了。派对太糟糕了,每个人都扯着嗓子喊。”

“如果他打着小算盘来崔铭斯庄园行窃,明早沃尔特发现他根本不认识库尼·威金还有什么用。谁都可以说他认识库尼。如果真像我说的,谁都可以打着认识库尼·威金的旗号来捣乱,之后便逍遥法外。而且库尼·威金的生活又不是什么秘密,人人都对他的生活了如指掌。”

“真不知道你怎么对他这么疑神疑鬼。我们这里不是经常有陌生人突然造访吗?”

“确实是。”艾玛耷拉着脸说。

“而且到目前为止,他们不都是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吗,你怎么就对塞尔先生这么不放心?”

“他太与众不同了。”

艾玛就是这样,很不好意思用“漂亮”这个词,用了个奇怪的“与众不同”来代替。

拉维妮娅说他只会住到星期一,所以他的那些与众不同根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如果他真是你想象中的夜行大盗,崔铭斯庄园一定会让他失望的。我一下子还真想不出从这里到威科姆有什么值得盗走的东西。”

“银器。”

“不管怎么说,有人费尽周折出现在科马克派对,假装认识库尼去接近沃尔特,就是为了几副刀叉、几把勺子和一个托盘?我可不相信。你干脆晚上把它们上把锁得了。”

贾罗柏夫人还是想不通。

“用个死人做借口来别人家,倒还真是有效。”

“噢,艾玛。”这话和态度不禁让拉维妮娅突然大笑起来。

因此,贾罗柏夫人看似镇定,却心事重重地坐着。她才不会担心崔铭斯庄园的银器。她担心这个年轻人,担心她所谓的“与众不同”。她就是没缘由地怀疑它,恨它,把它当成这个家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