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听到电话那头的消息,喝茶的事即刻抛在脑后。有一封用大写字母写地址的来信正等着他亲自开启。格兰特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苏格兰场经常收到这种信件。他挥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暗自欣喜。想用大写字母来掩饰笔迹,根本过不了关,这事人们也应该要知道。但此时他真心希望还是什么也不知道要好。

拆信之前他在信封上撒了些粉末,找到了留下的指纹。他小心翼翼地从上方撕开,用镊子取出里面宽大而轻软的信纸,还有一沓英格兰银行发行的五英镑钞票和半张便笺,便笺上写着:“排队死者的安葬费。”

一共有五张钞票,合计二十五英镑。

格兰特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来信。在刑事调查部任职以来,从没遇过如此荒唐的事。今晚在伦敦的某个地方,有一个人正为死者担忧,寄来二十五英镑,让死者不至于随随便便地埋葬在贫民墓地里,可却没有前来认尸。难道这是之前怀疑过的恐吓说吗,还是只用来安抚自己的良心,或是妥善处理受害者尸体仅仅是出于凶手的一种迷信心理?格兰特觉得说不通。能做出在背后捅别人一刀的事来的人才不会在乎尸体的下场如何。今晚,在伦敦城里,死者有一位男性朋友或女性朋友,愿意出二十五英镑来办理死者的后事。

格兰特叫来威廉姆斯,一起研究眼下这个普通、廉价的白色信封和强劲清晰的笔迹。

“你觉得,”格兰特说,“能看出什么来?”

“笔者应该是个男的,”威廉姆斯说道,“生活不宽裕。不常写字。穿戴整洁。会抽烟。心情欠佳。”

“棒极了!”格兰特不禁夸奖,“你比华生还出色,威廉。你都要把我的功劳也领走了。”

威廉姆斯熟读了华生的所有故事——从十一岁起他就躲着大人,趁着他们打猎的时间待在伍斯特郡的干草棚里读完了《斑点带子案》(《斑点带子案》是福尔摩斯故事中最知名的短篇小说之一)。他笑着否认说:“长官,您了解的肯定比这更多。”

实际上格兰特知道得不多。“我只发现他干这事不太在行。竟把五英镑纸币寄过来了,这不败露行踪了吗。”他吹走撒在那半张便笺上的轻质粉末,但并未发现任何指纹。他吩咐一个警员把这个宝贵的信封和纸币拿去做指纹采集。那留有字迹的半张便笺纸则送到专家那里做笔迹鉴定。

“糟糕,银行现在都下班了。你着急回家见老婆吗威廉?”

没事,威廉姆斯不着急。他太太带着孩子去了南部的岳母家里,一个星期之后才回来。

“这样的话,”格兰特说道,“我们一块吃饭吧,我想听听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

几年前,格兰特继承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只要他愿意,这笔财产足够让他提前退休,过上悠然安乐的日子。但格兰特热爱他的工作,即便他天天吐苦水说这简直是猪狗不如的生活。遗产只是用来提高生活质量,让自己过得更舒服而已,不需要再为窘困的生活疲于奔命,也尽量不让生活打回原形。在南部的近郊,有家小杂货店,店内灯火通明,远远望去,犹如一颗透亮的宝石,里边的商品琳琅满目。小店的开设与这笔遗产有关,格兰特碰巧撞上一个假释的囚犯,那是他出狱的第一天早上。当初是格兰特设法把他“弄出来”的,也是格兰特帮他重建新的生活。这全靠那笔遗产,也因此,格兰特才会成为劳伦特这种高级餐厅的常客——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还是领班服务员服侍的贵宾。欧洲也就只有五个人能在劳伦特餐厅享受这种待遇。能得到这份待遇以及其中的缘由,格兰特心中一清二楚。

在金碧辉煌的餐厅里,马歇尔一脸为难地迎了上来。他也很无奈,就只剩下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若安排在那就座,十有八九要挨骂,但其他地方已经没有座位。他没有接到贵宾说今天要来的预约,所以不知如何是好,张皇失措。

格兰特一言不发地坐了下来。他饿极了,只要饭菜可口,坐哪里都无所谓,其实除了桌子就正正地放在上菜口外面,也没什么可挑剔的。两扇绿色的屏风遮挡着门口,门板不停地摇摆,时常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像奏出一支时强时弱的音乐。饭桌上,格兰特决定明天早上让威廉姆斯对照信封上的邮戳地址,走访附近周围的银行,再进一步追查那几张钞票的来源。应该不会有太大困难,银行一般都会配合警方的工作。接着他们把话题转向案件本身,威廉姆斯认为是帮派纷争,死者背叛了组织,知道自己性命难保,就向帮里唯一亲近的兄弟借枪防身,可惜连用都没来得及用就遇害了。今晚信封中的安葬费就是他的秘密亲友寄来的。这个猜测说得过去,但漏掉了一些疑点。

“那么,为什么死者身上没有留下任何身份标记?”

“或许,”威廉姆斯迅速做出推断,“是江湖规矩。假如被抓到了也不至于暴露身份。”

也存在这样的可能,格兰特沉思半晌,反复琢磨。从进门的那一刻,他便察觉不对劲,凭借他在西部前线四年打磨出来的第六感,以及在刑事调查部这么长时间培养出来的超常的敏感度,他觉察到有人在监视着自己。他抑制住自己转头的冲动——他背对着门坐,基本是正对着上菜口——他假装不经意地瞄了一下镜子,但好像没有人注意到他。格兰特继续用餐,每隔一会儿就抬头看看。自从他们来了以后,餐厅的人已经少了许多,要观察周围每个人的动静并不困难。不过镜子里头只能看到一些在做自己事情的顾客,有的在吃,有的在喝,还有的在抽烟。可格兰特仍然觉得有人在盯着他。这种实实在在又来历不明的监视让他毛骨悚然。他视线掠过威廉姆斯的头顶,看向那扇遮挡着门口的屏风。就在那儿,屏风的缝隙间,一双眼睛正盯着他。似乎知道自己被发现了,那双眼睛一转眼就消失了。格兰特继续平静地用餐。大概是个好奇的服务生吧,他心想。可能知道我是谁,单单是想瞧一瞧调查凶杀案的人到底是怎么样的而已。格兰特没少遭人偷看。但这次,他说话时抬头一看,发现那双眼睛又在窥视他。这可有点过分了,于是还以他一个冷酷的眼光。但他毫无反应地一直看着,显然不知道格兰特已经都看在眼里。服务员不停地进进出出,躲在屏风后的眼睛时而消失不见。但总会又返回来,鬼鬼祟祟地瞄来瞄去。格兰特忍不住想看看这个对自己充满兴趣的家伙究竟是谁。他对坐在离屏风不到一码远的威廉姆斯说道:“在你座位后面的屏风有个人,极不正常地关注着我俩。我响指一打,你就往后仰,把你右边的屏风撞倒。尽可能地装作你不小心撞翻的。”

格兰特在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这时出入的服务员少了一些,那双眼睛又牢牢地盯着看,格兰特轻轻划动中指和拇指,威廉姆斯壮实的手臂一挥,屏风摇晃了一下,向一旁倒了下去。可不见人影。只有门板还在剧烈摆动,一定有人从这儿急匆匆地逃开了。

算了,格兰特想。威廉则为屏风的事向餐厅道歉。就一双眼睛,你也无法辨认是谁。他不再费神多想,把晚餐吃完,和威廉一起走回警局,但愿信封上的指纹结果已经出来了。

然而,指纹样本还没出来,不过送往“费斯兄弟”公司诺斯伍德分厂的领带有了反馈报告。那款领带唯一的寄售记录是去年,诺丁汉分部曾要求增订一盒六条样式不同的领带。他们把领带交还警方,还提到若是日后有需要,探长可尽管吩咐。

“如果到明天都没有什么重要的发现,”格兰特说,“你负责去银行,我得到诺丁汉走一趟。”

刚说完,有人拿着信封的指纹样本走进来,格兰特把他桌面上死者与手枪的指纹样本一同拿起来。根据报告,纸币上除了一些污迹,什么都看不出来,格兰特把焦点放到了信封的指纹上。写信的人投信之后,好几个人接触过这封信,所以上面很多的指纹都较为清晰。但显而易见且毋庸置疑的是,信封上找到的一枚食指指纹,与死者口袋中手枪上找到的指纹完全吻合。

“看,和你的假设一致,朋友为死者提供了枪支,对吧?”格兰特问道。

他下属却发出奇怪的呼吸声,暂不作答,还在看着指纹。

“怎么啦?这都清晰得跟小孩子的字母表似的。”

身子突然僵住了,他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的上司。“我发誓我不是喝多眼花了,长官。要么我看错了,要么就是我们整个指纹检测系统出问题了。你看这儿!”他指着右边最底下角落的一枚不太清晰的指纹,同时把死者的指纹拿过来,摆到格兰特眼前。探长在对比两枚指纹时,两人一阵沉默。他下属耸着肩膀,不敢完全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然而这是不争的实事。指纹属于死者。

事实确实令人震惊,但格兰特很快就意识到,理由很简单。

“没错,这只是张普通的便条,”他简要地解释说,可心中另一半冷静旁观的自己却在嘲笑刚才竟有那么一瞬间,像个孩子似的,惊讶得不能自已。“威廉姆斯,你的假设能有结论了。借枪和寄钱的人是跟死者住在一起的。这样一来,要是他的房东或妻子问起失踪的室友,他瞎编个故事就能搪塞过去。”他拨通了桌上的电话,“我们来听听笔迹鉴定专家对便条的看法。”

可是,除了格兰特已经掌握和猜测出来的情况之外,笔迹鉴定专家没能提供什么新的线索。纸张是那种普普通通就能够在任意一家文具店或书店里买到的,上面的字是男人写的。但要提供疑犯的笔迹,他们才有可能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是否出自同一人之手。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能做的也仅限于此了。

威廉姆斯离开警局回到家,暂时孤身一人。他不断地提醒自己,一个星期很快就会过去,到时他美丽动人的太太就会从南部回来,借此纾解心中的思妻之情。格兰特还没走,试图抛开原有的视角,重新对匕首进行剖析。这把家伙放在了他墨绿色的皮质桌面上,安然而又邪恶,有点像一把玩具,它细长锋利的刀锋和刻着圣徒人像的光滑的刀柄形成了诡异的对比。格兰特看着那个神圣的雕像,实在太具有嘲讽意味了。蕾伊·马克白是怎么说来着?碰到这样倒霉的事情需要有人来给你祈祷祈祷。好吧,格兰特想,把感情寄托在刀柄上一个无谓的神像上,还不如让他相信检查局里面一个有权有势的话事者。格兰特想到蕾伊·马克白,今天早上的新闻全是关于她即将前往美国的报道,几家主流媒体纷纷表示哀叹、悲恸,甚至愤怒地指责她的英国经纪人,竟让当今最受欢迎的音乐剧明星离开自己的国家。格兰特在想,他应不应该在蕾伊离开之前见她一面,敞开来问她,为什么听完他描述匕首的样子,会满脸惊讶。别说匕首,按道理整个案件都应该跟她毫无关系。他知道她的来历——住在偏远郊区里的一幢半独立式房屋,她把那里称作她的家,之前念的是公立学校,本名叫作罗茜·马克汉。他还曾因行李箱失窃案跟马克汉夫妇打过交道。她应该不大可能给案件提供什么线索,即使有,也不会说。那天在更衣室喝茶时,她明明有机会向他坦诚,但却似乎有意隐瞒。她所保留的,当然有可能跟本案根本无关。她的惊讶也许只是因为通过格兰特的描述想象到了匕首的样子,仅此而已,跟案子没什么联系。匕首还算不上奇特,很多人都见过和拥有类似的刀具。那不管去不去拜访马克白小姐结果还是一样,便不再打扰,就让她前往美国吧。

百思不得其解,格兰特叹了口气,将匕首锁回抽屉里,准备回家。他走在河堤边上,才发现夜色朦胧,空气中弥散着微凉的轻雾,他决定步行回去。比起白天里的熙熙攘攘,深夜里伦敦静谧的街道更令他着迷。中午的伦敦向人们展现它热闹非凡、多姿多彩的一面,每当午夜,它回归到原本的面目,每当午夜,你可以听见它轻柔的呼吸声。

他拐进马上要到家的那条路,双腿开始无意识地向前迈去,头脑一片混沌。有那么一小会儿,格兰特索性闭目养神。但他并非真的睡着了,不知是真实的还是幻想的,当他重新打开思绪的视线时,看见对面街角路灯下有个模糊的人影。谁这么晚还在外面晃悠?

他快速地思考着是否要穿过街道走到对面去,并与角落里的人影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已经来不及改变方向了,他继续向前走,不去理会那个游荡者。直至回到自家门前,他才转头回望。人影还在,只是在昏暗中难以察觉。

他掏出钥匙开门进屋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但菲尔德太太还在等他。“我觉得你会想知道有位先生来这里找过你。他没有多作停留,也没有留下口信。”

“多久之前的事?”

“有一个多小时了,”菲尔德太太说。她没看清楚,男子站在台阶外面。“是个年轻小伙。”

“没留名字吗?”

没有,他拒绝透露姓名。

“好的,”格兰特说道,“你去睡吧。他要是再来,我会接待他的。”

菲尔德太太站在门廊前犹豫了一下。“你不会冲动吧?”她一脸正经地问道,“我可不希望你整晚都一个人对付那些反动分子。”

“请您放心,菲尔德太太。今晚不会在你这儿发生爆炸的。”

“我倒不担心爆炸,”她说,“我只怕万一你失血而亡也没人知道。想象我一大早醒来发现你倒在地上,会是什么感觉?”

格兰特哈哈大笑。“你大可不必自己吓自己,这种惊悚的场面绝不会出现。除了那帮康托美森的德国士兵,没有人能让我见血,那次也并非是他们的精心策划,不过是碰巧走运而已。”

她承认确实如此。“上床睡觉前吃点东西,”她说,指着餐具柜上的食物,“我给你做了点英式西红柿,挑了汤姆金家最鲜嫩的那块牛肉。”她道过晚安后转身回房,可还没走到厨房,就听见敲门声。格兰特听见她去开门,当时他还在猜测,这么晚访客会是什么人,同时在想,菲尔德太太是无所畏惧还是好奇心切,这般心甘情愿地去应门。一会儿,她推开客厅门说道:“先生,有位年轻人想见你。”格兰特马上前去迎接,小伙子二十岁左右,身材高挑,肤色黝黑,肩膀宽大,但稍显瘦削,像个拳手般泰然地站着。他进门之后,乌黑发亮的眼睛往门后的角落鬼祟地扫了一眼,然后走到房间中央,站在离探长几码远的地方,他修长的手指戴着手套,绅士地摘下帽子向格兰特致意。

“请问您就是格兰特探长吗?”他问道。

格兰特引他就座,年轻人以非英式的优雅,沿着椅子边缘慢慢坐下,帽子拿在手上,开始讲话。

“我今晚在劳特伦餐厅看见你了。我在配餐室负责清洗银器和餐具之类的工作。同事告诉我你是谁,我想了很久,决定把我知道的一切告诉你。”

“很好,”格兰特回应,“请继续。你是意大利人?”

“不,我是法国人。我叫拉乌尔·拉加德。”

“好的,开始吧。”

“男子遇害当晚我也在队伍里,那天我正好休假。有好一阵子,我都排在那人的旁边。他不小心踩了我一脚,我们也因此稍微聊了一会儿——全是关于那场演出。我站在外面一排,他靠近墙边。随后有个男人找他说话,就插到了我的前面。那个插进来的男人好像问他要什么东西。他一直排在那里,直到剧院大门打开,人们开始涌动。他似乎很恼火。两人之间没有争吵——至少不是我们平常那种争吵——但我能感觉出来他们都很生气。案发当时我逃开了,因为我不想跟警察有什么交集。但今晚看到你,你看起来温文尔雅,才下决心把事情说出来。”

“为什么你不到苏格兰场找我谈?”

“我不相信那些警察,他们只会装模作样,加上我在伦敦也没什么朋友。”

“那个男人来找死者说话的时候,把你挤到了后面,那站在你旁边靠墙一侧的人是谁?”

“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女人。”

是拉特克里夫太太。目前为止,这小伙子没有在说谎。

“你能描述一下那位来了又离开的男人是什么样吗?”

“他个子不高。还没有我高。头上的帽子有点像我手上的这顶,只不过它的棕色颜色更深一点。大衣跟我的也很像”——他指的是穿在身上那件修身的海军蓝外套——“但他的也是棕色的。他长得很黑,没有胡子,这几个地方很突出。”他摸了摸自己漂亮的颧骨和下颌。

“要再碰见他你能认出来吗?”

“嗯,当然。”

“你保证?”

“什么意思?”

“保证不会认错?”

“可以,没问题。”

“他们两个争吵些什么?”

“这我不知道。没有去听。要知道,我不会刻意去偷听,尽管我会说英语,但如果语速太快了,我很难听得明白。我想应该是那个插队的男人想让死者交出什么,但死者就是不给。”

“他离开队伍的整个过程,怎么都没有人看见?”

“因为当时门卫过来让所有人‘往后站’。”

真是能说善辩。探长掏出笔记本和铅笔,把铅笔搁在摊开的页面上,递给他。“你能展示一下你当时在队伍里面的位置吗?把其他人也标记出来,说明谁是谁。”

小伙子伸出左手拿过本子,右手握着铅笔,勾勒出一张清晰明了的图画,方才说完对警察不信任,无所作为云云,现在却丝毫体现不出来。

格兰特看着他严肃认真、专心致志的表情,默默地加速思考。他说的应该是事实。他曾亲眼目击死者倒下,出于恐惧随着人群逃离现场,直到确保了自己的安全,才同情外国警察的境况,站出来说出事实。他也着实见过凶手,并能指认出来。事情终于露出眉目。

格兰特接过小伙子递回给他的本子和铅笔,当他的目光从图画中抬起,正巧看见他乌黑的双眼饥渴地望着食物柜上的饭菜。他突然意识到,拉加德可能下班之后晚餐都还没吃就直接来找他了。

“非常感谢你的配合,”他说道,“和我一起吃点东西再走吧。”

小伙子不好意思地婉拒了,但最终还是被说服了,两人一起满足地享用了汤姆金家鲜嫩的牛肉。拉加德兴致勃勃地谈起他在第戎的家人——给他邮寄法文报纸的姐姐,自从尝过没有苦涩的葡萄酒就喜新厌旧舍弃啤酒的爸爸,还谈起他在劳伦特餐厅工作,以及对英国和伦敦的印象。凌晨时分,当格兰特最后把他送到茫茫夜色中,他在门口的台阶上转过身来,诚恳地道歉:“很抱歉我之前隐瞒了一切,但你能理解我的处境吗?当初逃离了现场再度向警方坦诚并不容易。而且我不知道警察原来如此平易近人。”

格兰特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送走了他。锁上门,拿起电话,接通后说道:

“我是格兰特。向所有车站发出通告:‘通缉伦敦剧院排队凶杀案凶徒,一名左撇子男子,三十岁左右,身高中等偏矮,黑色皮肤,黑色头发,颧骨和下颌突出,胡子刮得很干净。最后一次看到他时,头戴棕色软帽,身穿修身棕色大衣。左手食指或拇指上有最近留下的伤口。’”

然后他便上床就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