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昨天去打探拉特克里夫家族情报的任务,你是怎么打扮的?”格兰特问道。

“报告长官,我昨天装扮成推销信纸的退役军官了。”

“哦?那你今天可以再装扮成退役军官。很有风度,干净,穿西装,不围围巾,仍旧是失业中。我想派你去调查埃弗雷特夫人,她住在布莱特林区富勒姆街98号。可不要光明正大地问,她可不吃这一套。去教堂打听一下消息,那儿应该很有收获,她常去做礼拜。可以参加他们社区的聚会,那里的人都很八卦。我想知道她所有亲戚朋友的消息。不需要调查她的信件,我有法子搞定。另外,埃弗雷特夫人可是老油条了,牢牢地记住,不要用幼稚的办法对付她。要是被她发现有人调查她,很可能会打草惊蛇,这条线索就会断,所以要万分小心。调查完成后给我打电话,得到我的允许后才准回来。”

就这样,在这个毫不起眼的三月的早晨,布莱特林社区的卡尔迪克特神父一边修剪草坪,一边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突然,他发现有个陌生人正盯着自己看,表情似乎既有同情,又有嫉妒。陌生人觉察到自己已经被神父发现了,就扶了扶帽子,大步走向前去跟神父攀谈道:“这么热的天气干活可真不好受啊,需要帮忙吗?”

神父才二十多岁,正值年轻气盛,因此微笑地说道:“你是觉得我不能自己完成这项工作吗?”

“噢,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给您帮忙,赚点儿零钱花花。”

“哦?”这个问题激发了神父的职业病,“您是在找工作吗?”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

教父问道:“结婚了吗?”听见教父要给自己介绍女孩子,辛普森激动得要给神父一个大大地拥抱,但还是及时克制了这种冲动。

“你想要什么类型的工作呢?”

“都可以,我什么活都干。”

“你有什么特长吗?”

“我会制鞋,先生。”辛普森说完就后悔了,心想尽管在演戏,但是也要尽量靠谱,这样胡诌下去迟早会穿帮。

“那你还是来帮我修剪草坪吧,我就可以腾出手来做其他事情了。修完草坪后,一点钟过来一起吃午饭吧。”

但是辛普森的目标可是厨房,而不是餐厅里教众与神父之间的谈话。于是辛普森一边接过推草机,一边结结巴巴地说:“要是您不介意的话,我想自己在厨房里面蹲着吃。我们粗人不习惯上餐桌。”

“来吧,来吧。”神父说着,露出慈爱的微笑。辛普森生怕从厨房内了解八卦的机会白白丢失,于是生硬地拒绝道:“不,神父。我还是喜欢在厨房里将就着吃。”

“那……”神父似乎有些生气,好像是耶稣教导的宽容和友爱精神在此刻打了折扣,“好吧,如果你真的想那样,你就在厨房吃吧。”

于是神父就离开了,但是不久以后又回来了,看样子是要听辛普森随口胡诌的故事。可能由于打扮得体,器宇轩昂,谈吐风趣,教父慢慢觉得这位年轻人并非普通教友,而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年轻人。卡尔迪克特神父站在花园的小路上听辛普森胡扯,不知不觉竟然到了午饭时刻。他们聊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神父曾在鲁尔当随军牧师——聊了园艺,伦敦的煤矿,还有制鞋皮革——这个恐怕是他的听众最感兴趣的。他们还聊了为什么年轻人不愿意参加教会活动。辛普森留意到,神父在最近布道中总结上帝反对赌博,因为赌徒犯了背叛自己、背叛社区、背叛上帝的原罪,忽然理解了为什么卡尔迪克特神父缺少年轻的信众。

“你看,你也是年轻人。”卡尔迪克特神父说道,“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年轻人讨厌教堂吗?”辛普森可不想跟神父聊到天黑,于是就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摇摇头表示爱莫能助。与其每周参加教堂的礼拜,还不如去做赌马经纪人,安心工作,多赚两个钱。这时,教堂的钟声响了,神父与他道别,去教堂做礼拜了。辛普森对参加这次晚餐充满了兴致。

神父是一个称职的学者,有两个女用人:一个厨师兼管家,另一个则是舞台剧或电影里的那种女助手。她们对这样一位体面的男士前来用餐表示非常欢迎。在晚饭的个把钟头内,辛普森对城郊底层人民的生活体会,比这辈子加起来还要多。打探埃弗雷特夫人身世时,辛普森只了解到她是一个寡妇,经常仗着自己的父亲是神父摆架子,其他就一无所知了。辛普森问道:“埃弗雷特夫人的父亲是在本地担任神职吗?”用人回答说:“不,听说是北方某个偏僻的地方。”每逢教会举办活动,事无大小,埃弗雷特夫人必定亲自参加,也不是说她对教会多热心,只不过想提醒每个人她的父亲也是神父罢了。辛普森回到草坪,一边剪草,不断思索着这个让人意外的动机。当草快要剪完的时候,神父回来了,说晚上会在教堂内举办一次社交聚会,问辛普森是否要参加。辛普森表达了感谢,说一定会到。神父又问,晚会需要把一些椅子从教堂搬到大堂,辛普森能否帮忙?如果他喝完茶后过来,太太们已经在那儿布置会场了。太好了,太太们是当下辛普森最愿意碰到的人了。辛普森表示由衷地愿意参与,牧师便放心地离开了。

在修剪花园后,辛普森与两名女用人轮番一边喝下午茶一边闲聊了一整个下午,她们找着各种借口来跟辛普森聊天,根本不管他信不信。下午茶很丰盛,比起在拉特克里夫夫妇那儿的下午茶,他的同事没来真的可惜了。辛普森动身前往教堂。他早就前往巡视过一番——一座红色的小砖楼,又脏又破,感觉像是遭受了什么变故。玻璃窗上满是污迹,落了厚厚的灰尘,依稀看出有些是黄棕色,另一些是深蓝色。夜色降临,亮着灯的教堂别有一番阴森恐怖的气氛。

女人们三五成群在教堂内漫无目的地走动,像一群被惊动了的母鸡,说了很多话但什么也没干。她们在讨论的过程中,不断有人提出修改流程,因此只能不断地开会沟通表决。她们的辩论之烦琐冗长,远远超过了凡人能忍受的程度。辛普森在门外看了一会儿她们互相推托扯皮,感觉就像用卡尔迪克特先生的除草机除草一样没完没了。

“你是要找人吗?”其中一个妇人发现了辛普森。辛普森解释说,是神父叫他过来帮忙的。他几乎立刻就达到了他的目的。他一整晚都兴高采烈的,发现他成了晚会的中心,这与他的侦探身份或者别的什么都无关。晚上,当他与自己的对手打照面时,他此刻的兴奋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后来当他私下向穆林斯汇报这件事时,我很遗憾不能重复他当时声情并茂的描述,但是穆林斯脑海中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男人去参加了一场派对。总的来说,辛普森当晚是挺苦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的红头发和雀斑成了他通往快乐的通行证——没有人能抵挡他的魅力。他们拿着刷子把墙壁粉刷成粉红色,这可能可以伤害别人,但并不能伤害辛普森一丝一毫。他成了当晚最受欢迎的男人,需要打听的消息向他扑面涌来,毫不费力就了解到了一切。事后,当穆林斯告诉他“老板对你在布莱特林新月街的调查结果很满意”的时候,辛普森愉悦的脸上露出一丝与红发和雀斑不匹配的不屑,吼道:“老子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这次聚会在九点四十五分圆满地结束了。辛普森再度帮助太太们搬凳子,然后把最八卦的几个太太送回家,然后就等着第二天早上见格兰特,告诉他打探到的关于埃弗雷特夫人的一切。

埃弗雷特夫人其实是苏格兰人。她没有方言口音,是因为已经在伦敦生活二十五年了。她们家最早是从西海岸来的,父亲是西海岸罗斯郡内的自由派牧师,现在他的兄长继承了父亲的职位。她的本姓是罗根,守寡十五年了,膝下并没有子女。她由于比较特立独行,所以跟大家不太熟,但是很受尊敬。尽管她把她的房间租给了几个赌场经纪人,也没有降低她在布莱特林教区的威信。索瑞尔退伍后而在未成为赌场经纪人前,曾住在她家,所以她也许会因为收留了一名罪孽深重的囚犯而得到主的宽恕。这两个男人从未与教区的人会面,教区的人也对他们敬而远之。格兰特明白,作为道德上的麻风病人,他们是不会有朋友的。他们似乎有一种永不疲倦的吸引力,把所有的邪恶都看作美德,他们生活中的一切都被陌生人所监视。这两个人,正如埃弗雷特夫人所说——格兰特觉得,埃弗雷特夫人是不会在这种可以被求证的事情上撒谎的!——形影不离。他们连女朋友也没有谈过。他们都是布莱特林人公认的聪明人,埃弗雷特夫人也是全心全意地照顾他们。她在伦敦没有亲人,所以每年会回一次苏格兰探亲。如果她的访客没有离开家的话,埃弗雷特夫人甚至雇人去打扫房间,照顾他们。

辛普森西装革履地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周一晚上在国王十字车站和尤思顿值班的伙计正在向格兰特汇报工作情况。格兰特仔细地询问了当天晚上出现的可疑人物,当伙计说到有个年轻男子和他的母亲路过的时候,格兰特打断了他,问道:“描述一下他母亲的样子。”小伙子大致说了一下。

“火车上没有其他可疑人物了吗?”

小伙子回答没有。他纠结地推断道,那些黑黑瘦瘦、高颧骨的男人的家乡应该在苏格兰北部。他们成群结队地登上去往北方的列车。

“为什么你觉得他不是我们想要找的人呢?”

“他的行为方式,还有他母亲的行为方式。他们的行李就堆在行李架上,任何人都可以看见他名字的缩写——Q.L.。他只有一个高尔夫球袋,看上去是穿着便装。”

埃弗雷特夫人,干得漂亮!格兰特心想。临走前把钞票落在抽屉里的人是绝不会想到用高尔夫球袋的。他在想,他们是不是故意把行李箱留在那儿的。他觉得没有人会为了整件事的成功这样铤而走险。这应该只是巧合。

那他去了哪儿呢?

行李上没有标签,不过验票员说他买了去爱丁堡的票。

很快,格兰特就查到了拉蒙特的目的地。苏格兰的教会没有多少牧师姓罗根,而罗斯郡内更是只有一个。他是一个卡尼什自由教派的牧师,不会违背自己父亲的坚定信仰的。卡尼什是在湖旁边的一个靠近西海岸的小村庄。

格兰特走进办公室说:“我要去苏格兰一两天,去钓鱼。”

“想要放松一下换换脑子的话,很多地方都比苏格兰舒服多了啊!”巴克知道最近案件的进度遇到了麻烦。

“是啊,不过那儿适合钓鱼。而且那儿是我的地盘。我大概会去两天。”

“自己一个人吗?”

“是的。”

“最好带个帮手去吧。你也知道那边的苏格兰乡下警察的办事效率。”

“没事,他们帮忙钓个鱼还是绰绰有余的。再说我也应该用不上他们帮忙,除非他们愿意帮我把鱼运回伦敦。”

“好吧,什么时候去?”

“我买了七点半国王十字车站的票,明天十点前应该就到因弗内斯了吧。到了以后会告诉你。”

“好的。”巴克说,“去吧,小心别被自己的鱼钩给缠住了。”

格兰特花了好久才安排好未来几天的调查行动。他不能确定那个去了卡尼什的男人就是拉蒙特。他是所有搜查人员中唯一亲眼见过黎凡特人的,所以他必须亲自前往。但是,伦敦的搜查工作还是得继续,因为这次卡尼什之行可能是埃弗雷特夫人的调虎离山计,他可不敢掉以轻心。

当他在收拾钓鱼工具和旧衣物的时候,菲尔德太太拿着三明治走进了房间,同情地看着他。格兰特觉得很不自在,拒绝了她的好意。他正等着在火车上吃一顿丰盛的晚餐和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就到苏格兰了。

“你想得很对,”菲尔德太太说,“但是你怎么知道你今晚会不会饿醒呢?这是鸡肉三明治,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上一顿鸡肉三明治。苏格兰可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天知道你在那边能买到什么吃的。”

格兰特说,苏格兰现在已经和英格兰一样发达了,而且景色更优美。

“我不知道什么美不美的。”不由分说,菲尔德太太把三明治塞到他的行李里面,“我的一个表亲曾经在那边服役,那边的乡下一座房子也没有,甚至一棵树都没有。本地人连茶饼都没见过,更别说司康面包了。”

“真够土的啊。”格兰特随口附和着,把他喜欢的斜纹旧格子衬衫放进了行李箱。

火车开出国王十字车站,格兰特坐下来,好好地研究着卡尼什地区的地图。再次研究这份地图让他的心情很愉悦。在广袤的苏格兰高原追踪嫌犯让他感到莫名的兴奋,这样的对决方式更原始,更有人情味。而不像在泰晤士河岸的对决那样,充斥着冷血的机械化手段,而这次是男人之间的对决。只有邮局才有电话,但是打电话要提前预订。与嫌犯的对决,可能是拳头对拳头,也可能是枪对枪,没有任何支援。格兰特倒是希望最好能把他生擒,如果带着尸体回伦敦就没意思了。更别说,其实警察心里也不太愿意见到探长把嫌犯杀死的场景。他必须暗中行事,因为他的行程毕竟晚了两天。黎凡特人不可能在昨晚之前就到达这里,他在这儿待得越久,就越不引人注意。一开始,这里的每个人心里对他都有所戒备,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本来就在这儿长大——他会在这儿混得很熟,甚至误以为自己很安全。

格兰特继续看地图,卡尼什就在河流的南岸,而河流在流经芬利湖后入海。在芬利湖以南四英里的地方,还有另外一个湖;而河流的北岸,是一个比卡尼什稍微大一点儿的村庄,村名叫加尼。也就是说,卡尼什在半岛的北边,加尼在南边,两个村庄之间通过一条起伏不平的乡道相连,路程约为四英里。

格兰特决定住在加尼——那里有一家酒店,听说还有温泉——在那儿可以以芬利湖钓鱼为掩饰,监视着整个卡尼什。他看地图直到夜深,而铁路两旁的景色也渐渐变得似曾相识。他知道,即便是最有经验的地图阅读者,在亲身来到现场的时候,仍然会不时地被震惊,但是他现在也自信比在这附近打猎的猎人还要熟悉这个区域。

第二天一醒来已经是早上,他感到无比地兴奋。看向窗外,棕色的荒地缓缓后退,火车的轰鸣声似乎宣告着对格兰皮恩山脉的征服。迎面吹来一阵冷风,气味很清新,似乎在向他问好。他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窗外。棕色而贫瘠的荒地衬映着蓝天,皑皑白雪覆盖着大片的松树林,中间偶尔露着几个山头,好像羊毛衣服上的几块黄斑。接着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白桦林,白桦顺着山势沿河而生,仿佛一片绿色的地毯。火车速度加快——明显地感觉到在下坡——驶入了一大片农田。广袤的农田内没什么石头,只有湖泊,河流和绿油油的植被。在火车轰轰地摇晃着开往因弗内斯的最后一段下坡路内,他站在过道上感叹着,这个亡命天涯的人到底在想什么——这个伦敦人竟然舍弃了他熟悉的街道、高楼和住所。星期日的河流并不平静,咆哮着的河水,孤立的荒地,完全不是想象中安逸舒适的景象。他揣摩着拉蒙特的想法,开始亡命天涯后,是否会感到后悔?他过去还是挺乐观的——至少埃弗雷特夫人是这么说的。然而背后捅刀子的行为,肯定是个性阴郁多疑的行为。对于他这样一个个性敏感的人来说,在这荒郊野外被追捕,举目无亲,肯定比在熟悉的泥灰砖房里坐牢更让他觉得恐怖。在早期的苏格兰高地,爬上山丘就足够逍遥法外了,爱尔兰人经常这么干。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一千个逃犯里面也没有一个会逃往苏格兰或者威尔士寻求庇护。现在人们在逃亡的过程中需要食物和住所,一个孤立无援的山洞或茅草屋已经过时了。要不是埃弗雷特夫人答应提供藏身之地,拉蒙特甚至逃不出伦敦,格兰特对此深信不疑。当拉蒙特真的看到眼前荒凉的情景,他心中不知会作何感想呢?

在因弗内斯,他离开了舒适的火车,穿过寒风凛冽的月台,来到了当地的小车站,早上剩下的时光就在从绿油油的田园到棕黄色的荒地中晃晃悠悠地度过。随着列车一路向西,不时在荒无人烟的荒地中间停车,莫名其妙地上上下下一些乘客,到了下午,他终于来到了一个风沙肆虐的站台,然后下车目送列车继续驶向荒凉的苏格兰高地。在这个车站,他被告知可以搭乘邮车,距离卡尼什只有三十六英里了。就算运气好,也得八九点才到,这完全取决于路上是否会出什么意外。就在两周前,安迪的车左轮卡在沟渠里面,格兰特不得不把另一辆车的右轮卸下来换上。格兰特被带到售票处,在车站后面的石砾路上有一台“精美的机器”,接下来他得在这个机器里面待五个小时,如果运气好的话,就到加尼了。这简直就是一辆大型的敞篷马车。在驾驶位后面,有三张简陋的长凳,用帆布和锯末充当着坐垫。出乎意料的是,车上还有另外五名乘客。格兰特尝试着问能不能一个人包车去,但是看对方的表情就知道这完全是徒劳无功,他为自己的异想天开感到十分惭愧。可别看不起邮车,这可肩负着来往卡尼什的重要责任。格兰特委屈地向邮车妥协,希望路上能说几个笑话解解闷。但是目前他是想不出什么好笑的事,只好跟司机套套近乎,希望能给他安排个好座位。

邮车走在狭窄的小路上,被溪流冲得东倒西歪,很多地方都漫着水,根本无法通行,可是邮车却在司机的驾驶下如履平地,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人定胜天。

“在路上要是要会车,怎么办?”他忍不住问司机。

“这个嘛,要不我们后退,要不他们后退。”五英里之后,格兰特终于体会到了这条土规则,因为他们碰到了一辆拖拉机。司机是个小个子,但是开起车来却令人害怕。路的一边是山,另一边是小溪谷。司机一边谈笑风生,一边把车倒到一旁,留出足够的空间,两辆车勉强通过。拖拉机司机兴高采烈地通过后,他们的行程得以继续。在剩下的三十多英里中,他们只遇到了两次会车,第一次中,两辆车都向后退,邮车的内轮差点儿陷入石沟中,而对方的内轮差点儿就撞在河堤上了。第二次则是一辆福特,自恃着车的性能好,就鲁莽地开过来,在邮车侧面擦了一下,因此两位司机在车交会的时候都是怒目而视。但这种状况,车上的乘客一点也不惊讶,显然因为经常发生而习以为常。

想着车里的乘客已经坐满,格兰特不禁担心那些搭不上车的旅客怎么办。途中,有个老妇人在路边的小房子里等车。车缓缓地停了下来,司机走下车,扶着老妇上车。但是老妇向车内一看,露出惊恐的表情:“安迪,车里没有位置了,我坐哪里啊?”

“住嘴,”安迪高兴地说,“我们还没人下车呢。”

“住嘴,”格兰特明白,这在苏格兰可不是责备的语言,跟英语里的原意也不沾边。这只是表达一种半开玩笑的拒绝,有时候也表示对别人赞美的怀疑。安迪说这话的意思,其实跟苏格兰当地人说“胡说八道”差不多。安迪说话算话,位置腾出来了,没有人觉得不舒服,只不过后座上的几只母鸡被扔在了路边。不过它们仍然活蹦乱跳等待着它们的主人把它们拿上独轮手推车。

还有几英里就到加尼了,格兰特闻到了海水的味道——那种海边特有的海草的味道。这儿附近根本不像海,突然袭来的海草味道还是让人挺惊讶的。更诡异的是,继续往前走,它们看见了群山之间有一个绿色的“小水塘”。只有岸边海浪般的水草表明这其实是大海。这可是过去二十四小时内最令人欢欣鼓舞的事情,加尼就在眼前了。车来到旅馆门口,所有乘客都下了车。尽管已经很饿,他还是倚在门前,看着夕阳西下的余晖照在西面的海岛上。这是多么静谧的景色,空气中弥漫着煤烟和海的味道,夜幕将从远处缓缓降临,村庄的人家里陆陆续续也亮起了灯光。大海看起来像一大片薰衣草,沙滩在暮色中朦胧地透着光。

他来到这儿,是为了拘捕伦敦排队杀人案的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