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作品是归化的英国人、讲谈师兼落语家快乐亭布莱克(Black)的讲说速记《幻灯》。日本在明治四十二年(1909)实施指纹法,而在此十七年前已有使用指纹与掌纹鉴别个人的侦探小说出版,我认为弥足珍贵。

EQMM(《艾勒里·奎因推理杂志》)去年九月号的Queen's Quorum(精选自坡以来到现在的代表性短篇小说,依年代顺序解说)举出最早描写指纹的侦探小说:Herbert Cadett:The Adventures of a Journalist(London,1990)[1]。

奎因的解说文写道:“关于这本书的主角侦探Beverley Gretton是如何影响侦探小说史,甚至是侦探小说论的注脚,都是至今从未有人写过的内容,(中略)而这本书的开头收录的短篇《指纹的线索》(The Clue of the Finger-Prints),则是一篇描写经由指纹鉴别个别罪犯的最早作品。一般来说,我们认为第一部指纹小说是弗里曼的《红拇指印(The Red Thumb Mark)(日译本为改造社“世界大众文学全集”第六十卷“桑戴克医生”),但凯迪特的这部作品比起弗里曼的领先七年。不过还有其他更早的作品,侦探小说爱好家不小心就会错过。那就是马克·吐温(Mark Twain)的《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Life on the Mississipi)(1883)第三十一章的一话,以及长篇The Tragedy of Pudd'nhead Wilson(1894,这本的日译本也是上述的改造社全集第十卷,在“吐温名作集”中,题为“傻瓜威尔逊”),这两本都是透过指纹发现罪犯的故事。”

这样说来,世界最早的指纹侦探小说就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了,不过日本在晚于《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早于《傻瓜威尔逊》时,也出版了指纹侦探小说。这并非严谨意义的指纹,而是用整个手掌的掌纹图样来鉴定,但不单是算命师看手相的剧情,核心主题是以五指的指纹为首,透过整个手掌的掌纹图样来鉴别罪犯。

这部作品是归化的英国人、讲谈师兼落语家快乐亭布莱克(Black)的讲说速记《幻灯》,在马克·吐温的第二部作品问世的1894年的大前年,即明治二十五年(1892)出版单行本。日本在明治四十二年(1909)实施指纹法,而在此十七年前已有使用指纹与掌纹鉴别个人的侦探小说出版,我认为弥足珍贵。

在说明这本《幻灯》的内容以前,我想试着查阅实施指纹法鉴别个人犯罪以前的历史。我想这应该有许多参考书,而我试着以《犯罪科学全集》(武侠社,昭和五年)的第十二卷,由古畑博士执笔的《指纹学》,以及《大美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Americana)的指纹项目,(大美百科全书的最新版指纹项目并不详细)简单做了年表。另外,以指纹法实施的年度与指纹小说出版的年度为对象,我把自己所知道的早期指纹侦探小说也插入这张年表中,有◎记号者即是。

★1686年。意大利波隆那大学的教授马皮吉(Marcello Marpighi)从解剖学的角度发表了指纹的研究。

★1823年。德国弗罗茨瓦夫大学的教授普金涅(J.E.Purkinje)也从解剖学的观点发表了指纹的分类。

★1880年。英国人福尔兹博士(Henry Faulds)于日本东京的筑地医院工作时,把主张可以利用指纹做个人鉴别的研究论文,发表在该年度十月二十八日的英国《自然》期刊上。此人是第一位论述于个人鉴别上利用指纹者。

★1880年。英国人赫歇尔(Sir Wiliam James Herschel)于印度孟加拉担任一个地区的民政官时,把指纹应用在防止伪造文书、鉴别个别囚犯等事务上,并基于此经验,也在该年度十一月二十二日的《自然》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福尔兹博士领先他一个月的时间。

★之后过了不久,英国的遗传学者高尔顿(Sir Francis Galton)(达尔文的表弟)以学术方式论证了每个人的指纹不同与终生不变的事实,并发表其分类法。

◎1883年。马克·吐温的《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出版。

◎1892年(明治二十五年)。英国人布莱克讲说的《幻灯》出版。

◎1894年。马克·吐温的《傻瓜威尔逊》出版。

◎1900年。凯迪特《新闻记者的冒险》出版。

★受到前述高尔顿的研究刺激,英国设置了利用指纹做个人鉴别犯罪的委员会,由印度警察长官转任伦敦警察首长的亨利(Sir Edward Ribhard Henry)担任其主要委员。

★1901年。英国前述的委员会,采用了亨利卿规划的“亨利式指纹分类法”,这一年开始实施于英格兰与威尔士;现在世界上则有过半的国家采用此方式。

★1903年。美国最早于1882年,由汤普森(Gilbert Thompson)于新墨西哥利用指纹以防止伪造公文;而司法部门方面,最早则是1903年于新新惩教所制作囚犯的指纹底册,此后的数年间,全美都实施了亨利式分类法;现在FBI的底册中,保管了包含陆海空军人共六千五百万人的指纹,规模世界第一。

★稍晚于前述的英国亨利分类法,德国则有汉堡警察长官的罗舍尔博士(Roscher)完成了罗舍尔式(又称汉堡式)分类,德系各国采用此方法。

★另一方面阿根廷的指纹学者Juan Vucetich[2](我不会读)也编出一套独特的分类法,现在由西班牙系的各国采用。

◎1905年。道尔的《福尔摩斯归来记》(The Return of Sherlock Holmes)出版。(其意义后述)

◎1907年。弗里曼的《红拇指印》出版。

★1908年(明治四十一年)日本司法省设置犯罪人异同识别法的调查委员会,同年七月二十四日,决定采用德国的罗舍尔分类法,翌年(明治四十二年)开始实施。

★1912年(明治四十五年)开始,警视厅设置指纹课。

让我们先来看1905年的《福尔摩斯归来记》中的两篇作品。其一是《诺伍德的建筑师》(The Adventure of the Norwood Builder),这篇故事描写了把假指纹捺印在墙上,嫁祸嫌疑给冤枉的人,此方法利用了某人留在封蜡上的拇指指纹,再用别的蜡按压那个封蜡取型,涂上血捺印在墙上,非常简单。此外,这部作品中用的不是今天大众化的fingerprint这个字,而是thumb-mark。

另一篇作品《格兰其庄园》(The Adventure of the Abbey Grange),福尔摩斯的推理是犯罪现场留下三个杯子,假装成犯罪当时有三个人在喝酒,但其实只有两人。然而,在这个推理中,尽管出现了杯子这个绝佳的道具,指纹仍被完全无视,故事描写福尔摩斯对指纹鉴识一无所知。

我不清楚上述两篇作品发表在哪个年度的杂志,无论哪一篇作品,在1905年出版的书中,都还未充分利用指纹的知识。后来在两年后出版,弗里曼的《红拇指印》确实已经描写科学的伪造指纹,我想到了这个时期,苏格兰场的指纹课总算内容充实,其效用也得到普遍认同了吧。

虽然我无从阅读奎因介绍的凯迪特作品,但光是他的题目定为清楚的The Clue of the Finger-Prints,我认为就值得珍重看待。而更古老的马克·吐温作品《傻瓜威尔逊》,日译本使用了指纹这个词,但我没有原文书,询问译者佐佐木邦先生后,他表示原文书已经弄丢,还特地写信给神户的吐温专家西川玉之助老先生(时年八十七岁),西川老先生给了详细的答复。据他所言,《傻瓜威尔逊》用的是finger-prints这个词。

《傻瓜威尔逊》故事描写的是威尔逊这个古怪的人,乐于把附近人们的指纹一个个搜集在玻璃板上,那时候社会上完全不知道指纹有鉴别个人的能力,只把他当成好奇的怪人嘲笑,却没想到这成为确定某犯罪案件罪犯的线索。在几乎未曾想过指纹鉴识之类的时代,这是很有创意的构思。而且这部作品具备明确的侦探小说形式,我认为侦探小说史上,不能忘了马克·吐温的这部作品。

不过,东京出版的《幻灯》比起这部《傻瓜威尔逊》早了两年,并且指纹学本身的最初主张,是由居住在日本的英国人提出,真是有趣的因缘。如同前述列表所示,最早提倡把指纹用在鉴别个人的,是当时在东京的筑地医院工作的英国人福尔兹博士,古畑博士在《指纹学》中,提及这个人的事迹如下所述:

“让我说明在日本发现现今使用的指纹法的事情经过:明治十一年(1878年)左右,英国的医生亨利·福尔兹来到东京的筑地医院,此时他观察日本挖掘出的石器时代土器上,有指纹的痕迹,另一方面,他对日本自古以来按压指印、拇指印、掌印,这些手指印章的字据大感兴趣,经过各种研究之后,他认为这可以应用在识别个人,以此向英国的科学杂志《自然》投稿。然后这篇文章刊登于明治十三年(1880)十月二十八日的杂志上。”

(虽然这篇文章指出福尔兹是在明治十一年左右才刚到日本,但依据平凡社百科事典的“指纹”条目,仁科先生的记述所述,他住在日本的时间是明治七年到十九年。)

好了,总算要进入快乐亭布莱克的《幻灯》主题了,首先请让我极为简单地叙述情节梗概。伦敦的岩出银行(泪香式翻译把英国名重新命名为日本名)有一位私营银行的社长,对偶然在路上遇到的乞丐少年的正直行为很钦佩,于是收养那名少年,让他上学,之后成为自己银行的员工。这名青年员工头脑相貌俱佳,又忠厚老实,前途看好。

岩出银行的社长有个适婚年龄的女儿,对这名青年员工表示好感,青年也觉得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结婚。岩出社长发现此事,但不愿把女儿嫁给乞丐出身的男人,便训斥了青年一顿。尽管如此,青年仍不愿放弃,社长最后只好解雇他了。过了几天,岩出社长被发现遭人杀害在银行的社长室里。当然把被解雇的青年列为重嫌,就在他正要从利物浦港搭船时,被逮捕入狱。

此时,有位律师现身,他是岩出社长的弟弟,也是业余名侦探,开始调查犯罪的真相。犯罪现场的餐桌上有张白纸,上面清楚留有凶手的血手印。这是唯一的证据,但在那个还不知道指纹鉴识的时代,就连警察也没有特别调查这手印的打算。然而被害人的律师弟弟知道指纹是可以鉴别个人资料的。且让我引用这一处的原文来看,我只加入标点符号,原文未有丝毫加工。

律师对警察侦查员展示血手印的纸,说明:“您说这不能当证据,但依在下的想法,这是无比重要的证据,只要有这个,就知罪犯谁了。(作者注:原文如此。再怎么精通日文,毕竟是外国人,就省略格助词了。当时的速记非常忠实的呈现)。我曾在四五年前环游世界时,暂时逗留于中国、日本等国家。这两国和英国不同,字据要得到认可,一定得使用印章类的东西,把自己的姓名刻在黄杨或金银等材质上,再沾上印泥盖在姓名下方,但有时也不用印章,只需把墨水涂在拇指上,盖在姓名下,也就是所谓的拇指印。即使平常使用正式印章,若遇到极为麻烦的事,也就是接受调查必须取得证据的时候,一定会使用拇指印。在中国当兵时,还会用整面手掌涂墨,在当兵的承诺书下按捺手印,如果逃兵的话,以其手印寻找下落,有如此不可思议的事。如果用拇指印的话,就完全不能当作谁捺印的证据了,军队要人在承诺书下面按手印,也是为了当事人逃跑时,能协助寻找下落。逐一探讨其原因后,这是非常古老以来就有的风俗习惯,人类的手纹、皮肤的图案(作者注:这是指掌纹),每个人都做不同呀(作者注:“做什么什么呀”是当时的落语家口吻。)即使聚集一百人,召集一千人来比对手掌,也必定没有相同的纹路。因此,比起使用无论如何无法伪造、无法诓骗的正式印章,更为准确的就是按捺拇指印。有时也会沾血捺印,这种手印、手纹、皮肤的图案都会确实明显呈现。如果以此作为证据去找罪犯,在下认为必能迅速解决。”

于是他说服了警察,岩出银行的社长家人与佣人全都在纸上按捺手印,与血手印比对。比起用肉眼看,用幻灯放大放映来看效果更好,于是他们安装了两台幻灯机,警察会同全体相关人员着手实验。他们使用的是实体幻灯机,这个时期,这种机器在日本还很罕见,因此布莱克对此加了很长的说明。

好的,这个幻灯机有几个种类。写在玻璃板上,嵌进载盘,映在白纸或墙壁上的幻灯,世上有很多。学校的学生也经常使用,不过这种幻灯只能当作玩具,虽然是特别为了求学所用,但更好的是显微镜,无论再怎么细小的东西,只要放进这个机器照出来,都能变成数倍的大小,确实用显微镜检查,比起来更能看清一切。也有这种学者使用的高价幻灯,又非透明的产品,也就是把写在宛如取纸的照片明信片上的东西,放进其外的载盘中,不管什么都能照得很清楚。今日岩出竹次郎(律师的名字)带来的,即为这一种的机器。

然后故事实验的结果,银行的工友是凶手,青年员工与千金终于圆满结婚。横跨左右两页的插画描绘实体幻灯放映的场面,白布上映着大手印,清楚呈现五根手指指尖的环状纹、蹄状纹等。此外,这本书的封面是当时流行的西洋风着色石版印刷,描绘餐桌上放着实体幻灯机,旁边是着洋装的千金,身穿使臀围变大的束腹,亭亭玉立,一手拿着血手印的身影。

这部《幻灯》不知是布莱克的创作,还是取材自英国当时小说的剧情,到了现在我仍全无头绪,后文叙述提到的布莱克的讲谈中,也会出现泪香翻译的英国流行作家玛丽·伊丽莎白·布雷登(Mary Elizabeth Braddon)女士等人的作品,因此我认为这或许是来自英国的小说。这个原作是什么,要找出侦探小说史上未曾留名的无名作家作品,在日本实在是怎么也办不到的事。

关于《幻灯》的作者,正冈容先生曾在《宝石》昭和二十二年一月号以“英国人落语家布莱克的侦探小说”为题发表随笔介绍他:“明治时代,以西方风土人情为题材的单口相声,经常能和大圆朝、初代燕枝[3]相抗衡,此当中即有一名人物是英国人落语家快乐亭布莱克。(中略)布莱克在幕末时,被身为记者的父亲带到日本,与父亲一起投身于《日新真事志》的报纸事业,到了明治初年,他受到自由民权的流行演讲刺激,先从演说往说书发展,接着堪称为三游派一方的重要人物,于大正癸亥的大地震前后去世。身为外国人却能在日本曲艺说书文化史上,留下鼎鼎大名的成就,与精通戏法的李彩、音曲的约翰·佩尔齐名的,就是这位快乐亭布莱克了。”在该篇随笔中,正冈先生写到他持有讲谈速记本《岩出银行血染的手印》《流之晓》《车中的毒针》《孤儿》《草叶之露》五本书,虽然他也有《幻灯》这一本书,但在疏散时遗失了。不过,正冈先生没发现的是,这本《幻灯》和《岩出银行血染的手印》内容相同。且让我试着记下这些图书目录:

★明治二十五年六月,讲谈落语杂志《东锦》第三号刊载《岩出银行血染的手印》全文,英国人布莱克演说,石原明伦速记。

★明治二十五年十二月八日,改题为《幻灯》,今村次郎速记,由京桥本材木町的三友社发行。我所持有的是这本书,三十二开厚板纸芯的厚封面,着色石版印刷,本文97页,与书记的泪香本的小型书完全相同的样式。

★明治三十五年,浅草的弘文馆又再次恢复原题《岩出银行血染的手印》,以今村次郎速记的名义贩售。顺序如上所述。此外,根据村上文库的“明治文学书目”,详细记载布莱克的著述如下所述:

★明治十九年十二月,《草叶之露》布莱登女士原著,布莱克口述,市东谦吉笔记,芳年画,前后合册出版,三十二开,234页。

★明治二十四年九月,侦探小说《蔷薇娘》布莱克译述(原作不明)今村次郎速记,三友舍[4]发行,三十二开厚板纸芯封面,292页。

★明治二十四年十月,《流之晓》布莱克演说,今村次郎速记、三友舍发行,三十二开厚板纸芯封面,261页。

★明治二十四年十月,侦探小说《车中的毒针》布莱克讲述,今村次郎速记,三友舍发行,三十二开厚板纸芯封面,186页。

★明治二十五年,侦探小说《幻灯》布莱克讲说,今村次郎速记,三友舍发行,三十二开厚板纸芯封面,97页。

★明治二十九年七月,英国小说《孤儿》金樱堂,十六开,174页。

这些加上前述明治三十五年的《岩出银行血染的手印》,总共七本。我想应该还有其他的书出版,但我的资料并不清楚有哪些。我则持有上述中的《草叶之露》、《幻灯》,以及《车中的毒针》三本。

《宝石》昭和二十五年(1950)十二月号

* * *

注释:

[1]凯迪特创作的《新闻记者的冒险》。编者注。

[2]胡安·沃赛蒂希,编者注。

[3]两者皆为日本知名落语家。

[4]应为三友社,疑为错字,下文同。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