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六点

车子在拐角处等待,附近不见踪影的钟楼开始敲响整点的钟声。“车来了。”伯吉斯说。他们没有熄火,等了十分钟。

亨德森,既没有被给予自由也没有被拷起来,坐在后座,被伯吉斯和另一位总部探员夹在中间,这位探员也在公寓参与了昨晚和今早的审讯。

一个他们称之为“荷兰人”的探员站在车外人行道上,看起来呆头呆脑、心不在焉。在第一声钟声敲响前,他跪在地上系鞋带,现在站起来了。

这是一个类似昨晚的夜晚,正值约会的黄金时间。西边天空略施粉黛,每个人都有目的地。亨德森一动不动,坐在两名警察之间。他一定已感觉到,这几个小时,世界有了多么翻天覆地的改变。

他自己家就在车后下一个拐角处,仅有几幢房子的距离。只是他已不住在那里了;现在住在警察总部一座监狱牢房里。

他无精打采地说:“不,要退后一家商店的距离。”他告诉伯吉斯,“第一声钟声敲响时,我刚好走到那家女式内衣店窗外。当我看着它——听到同样的钟声——就能想起来。”

伯吉斯朝人行道上的人转述:“往后退一个商店,从那里开始,荷兰人。对,那里,开始走!”六点的第二声钟声敲响了,他按住手里的秒表。

人行道上又高又瘦的红头发男人开始走起来,与此同时车也慢慢地开动,在路边与他并排前进。

“荷兰人”一开始有点不自在,两腿略显僵硬,但渐渐地就放松了。

“他的速度怎么样?”伯吉斯问。

“我好像比他快一点,”亨德森说,“我生气的时候走得很快,昨晚也是健步如飞。”

“快一点,荷兰人!”伯吉斯指示说。

瘦子稍微加快了脚步。

第五次钟声响了,接着是最后一声。

“现在怎么样?”伯吉斯问。

“差不多。”亨德森表示赞同。

他们过了十字路口,遇见一个红绿灯,车子停下来,行人可以畅行。亨德森昨晚忽视了这点。车子在下一个街区中间赶上来。

现在到了第五大道,一个街区过去了,又一个街区也过去了。

“还没看到吗?”

“没有,或者已经过去了,它没有亮。昨晚它一片通红,比看到的这些都红,整条街道都染红了。”

第三个街区过去了,然后是第四个。

“看见了吗?”

“没有。”

伯吉斯警告他:“要注意你做的事。如果时间拖得太长,所谓的不在场证明就不成立了。你现在应该在酒吧里了;已经六点过了八分三十秒了。”

“你不相信我,”亨德森冷淡地说,“又有什么区别?”

“两个地点之间确切的步行时间并不难算,”他另一边的警察插话道,“我们先找到那家酒吧,记录准确的时间,然后做减法。”

“过了九分钟了!”伯吉斯拖长了声音。

亨德森低着头,透过车窗望着人行道前缓慢移动的街景。

一个名字闪现在眼前,无色的玻璃灯管没有亮。他赶快转身,“就是它,我想是它,但灯没亮。安塞尔莫,就是类似这样的名字,我差不多肯定,听起来很异域风情——”

“进去,荷兰人!”伯吉斯大喊,按下按钮,停住秒表,宣告结果,“九分钟零十秒半。我们给你十秒半来应对临时状况,比如穿过拥挤的人群,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之类的,这些状况每次都不一样。从你公寓下面的街角到这间酒吧,九分钟是完整的步行时间。我们再给你一分钟从公寓下楼到第一个街角,也就是第一声钟声敲响的地方。我们已经测试了这一圈,换句话说——”他转过头看着亨德森,“你要想办法证明你最晚是六点十七分进入酒吧的——但不能更晚——这样立刻就可以洗清罪名了。”

亨德森说:“如果我能找到那位女士,就可以证明我是六点十分到这里的。”

伯吉斯打开车门,说:“进去吧。”

“见过这位男士吗?”伯吉斯问。

酒吧服务生手托下巴,手指呈V字形,承认道:“看起来有点眼熟,但我见过太多客人了。”

他们给他一些时间思考。他从一侧打量亨德森,又到另一侧观察,依然犹豫不决:“我不清楚。”

伯吉斯说:“有时相框和照片一样重要。我们试试其他的办法,去吧台吧,服务生。”

一伙人一同前往。“哪个是你坐的椅子,亨德森?”

“大概这边,钟表正对面,零食碗距离我两个座位。”

“好,坐上去。服务生,试试看,忘记我们,好好看看他。”

亨德森愁眉苦脸地斜着脑袋,盯着吧台的表面,像昨晚一样。

果然奏效了,服务生打了一个响指。“对了!忧郁男!我记起来了,就是昨晚,对吗?肯定只喝了一杯酒,没有逗留太长时间所以印象不深。”

“现在我们需要具体时间。”

“在我当班的第一个小时,当时顾客还不多。昨晚迟一点才忙起来;有时会这样。”

“你当班的第一个小时是什么时候?”

“六点到七点。”

“好,但是六点多少呢?我们想知道。”

他摇摇头:“对不起,先生们。我只会在下班前看表,从不会在开始时看。可能六点,也可能六点半,也有可能六点四十五,我真的说不上来。”

伯吉斯看着亨德森,眉毛轻扬,然后转向服务生。“跟我们讲讲同一时间在这里的那个女人。”

服务生的回答简短得可怕:“哪个女人?”

亨德森的脸色越变越差,从正常肤色到苍白再到惨白。

伯吉斯轻拍他,他还是呆若木鸡。

“你没看到他过去跟一位女士说话吗?”

服务生说:“没有,警官,我没看到他过去跟任何人讲话。我不敢保证,但印象中当时吧台没有别人能和他说话。”

“你看到一个女人独自坐在这里吗?不管他有没有走过去。”

亨德森无助地指着两张吧台椅子,在伯吉斯没来得及阻止他之前说:“一顶橘色帽子。”

“不允许这样做。”探员警告他。

服务生不知什么原因,突然变得很急躁。“要知道,”他说,“我干这一行三十七年,早已厌倦那些该死的脸了,天天看着他们买醉,夜复一夜,开门关门,关门再开门。不要进来问我谁戴了什么颜色的帽子,或者他们是不是选了彼此一起喝酒。对我来说,他们只是生意,只是酒,明白了吗?他们就是一杯酒而已!只有告诉我她喝了什么酒,才能让你知道她是否在这里!我们留着所有账单,可以去老板办公室拿来。”

现在他们都转向亨德森,他说:“我点了苏格兰威士忌和水。我一直喝这个,从没点过别的。给我一分钟想想她喝了什么,当时她的杯子快见底了——”

服务生拿回来一个大铁盒。

亨德森抓了抓额头,说:“杯底有一颗樱桃,并且——”

“可能是六种饮料之一,我会帮你找出来。杯子是高脚的还是平的?沉淀物是什么颜色?如果是曼哈顿,酒杯是高脚的,沉淀物是棕色。”

亨德森说:“是高脚杯,她会摆弄杯子底部。但是沉淀物不是棕色,不是的,而像是粉色。”

“杰克罗丝,”服务生欢快地说,“我马上找出来。”他开始翻看账单,花了一些工夫。他需要倒着过滤这些纸张,因为越早的越在下面。“看,它们是按顺序从账簿上撕下来的,上面都有数字。”他提道。

亨德森愣了一下,探身过去,“等下!”他屏息凝神,“我刚想起来了,印在我那个账簿上面的数字,是十三,不吉利的数字。我记得他递过来的时候我盯了半天,要是你们应该也会这样。”

服务生把两页账单拿到他们面前。“对,你说得没错,”他说,“你看,但两张不是来自同一本账簿,十三: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和水。这里是杰克露丝,有三张,编号七十四,是汤米的账单,他傍晚的时候在我前面当班,我认得出他的笔迹。不仅如此,有其他男士陪这位女士,因为这张单子记录着三杯杰克露丝和一杯朗姆,正常人是不会把这两种酒混在一起喝的。”

“所以——?”伯吉斯轻声问道。

“所以就算她逗留到我当班,我也仍然不记得这位女士,因为她是汤米的生意,不是我的。但如果她真的停留那么久,以我三十七年酒吧工作的经验看来,这位男士没有走过去跟她讲话,因为她已经有一位异性陪同了。同样工作经验告诉我,这位男士应该陪她到最后,因为没人会一次花八十美分买三杯杰克罗丝,然后离开,把自己的投资留给别人享用。”他用吧巾锤了一下柜台,像在一锤定音。

亨德森的声音颤抖着:“但你记得我在这里!既然记得我,为什么不记得她?她更好辨认。”

服务生的逻辑非常不友好:“是的,我记得你,因为你就在我眼前,我又一次见到你了。像这样把她也带来,我可能也会记得她。但现在无能为力。”

他双手抓住吧台的边缘,如同一个两腿不听使唤的醉汉。伯吉斯拉开他一只手臂,咕哝道:“走吧,亨德森。”

他另一只手依然抓着吧台,用尽全力朝服务生喊:“不要这样对我!”他声嘶力竭地反抗,“你知道是什么指控吗?是谋杀!”

伯吉斯连忙捂住他的嘴,厉声道:“闭嘴,亨德森。”

他们把他拖出去,他还在拼命挣扎,想要逃回酒吧。

“你的确签了十三号账单。”一位探员低声表示。他们回到街上,一群人紧紧地押着他向前移动。

“从现在起,就算她再出现,哪怕是今晚,也为时已晚。”伯吉斯警告他,他们坐下来等待出租车司机的追查结果,“出租车应该在六点十七分到达酒吧。但我纳闷她晚一些会不会出现,如果会出现,要多久。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重走你昨晚从头到尾的路,每一步都准确无误。”

“会的,她必须出现!”亨德森坚信,“在我们出去那晚的某个地方,会有人记得她。只要你们找到她了,她本人就可以证明第一次遇见我的时间和地点。”

被伯吉斯派去调查司机的探员回来报告:“日出公司有两位司机在安塞尔莫门口接生意,我把他们都带来了,名字分别是巴德·希基和阿尔·阿尔普。”

“阿尔普,”亨德森说,“这就是我在努力想的那个可笑名字,我跟你提过我们俩都被这个名字逗笑了。”

“带阿尔普进来,让另一位回去吧。”

他本人看起来跟证件照一样滑稽,甚至更滑稽,因为是彩色的。

伯吉斯说:“你昨晚有没有载客人从酒吧到白楼餐厅?”

“白楼,白楼——”他起初不太确定,“我一晚上载来载去太多次了——”后来记忆之门忽然敞开了,“白楼,晴朗的夜晚大概六十五美分,”他自言自语,接着大声说,“对,我载过!我昨晚载过六十五美分的一笔生意,在两个三十美分的生意之间。”

“看看周围这些人,哪个坐过你的车?”

他的眼睛扫过亨德森的脸,又转回来问:“是他,对吗?”

“我们在问你,不要问我们。”

他把问号去掉。“就是他。”

“一个人,还是和别人一起?”

他想了一分钟,慢慢摇头。“我不记得旁边有没有人了,应该是一个人。”

亨德森向前倾过去,像是突然扭了脚踝。“你一定看到她了!她先上车,先下车的,和其他女士一样——”

“嘘,安静。”伯吉斯让他闭嘴。

“女士?”司机愤愤不平地说,“我记得你,完全记得你,因为接你的时候挡泥板被撞了——”

“是的,是的,”亨德森急切地回应,“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你没看见她上车,因为你的脑袋朝着其他方向,但是到达的时候肯定——”

“到达的时候,”司机坚决地说,“我的脑袋肯定没朝着其他方向,没有出租车司机收钱的时候还那样,但我没看到她下车。怎么回事呢?”

“我们一路上都开着灯,”亨德森辩解道,“你怎么会没看到她坐在你后面呢?她一定会出现在你的后视镜,甚至挡风玻璃上——”

“现在我肯定,”司机说,“即使之前拿不定主意——现在非常确定了。我开出租车八年,如果你开着顶灯,说明你是一个人,因为我从没见过男人带女人出去会让顶灯亮着。任何顶灯亮的时候,后面的男人一定是单身。”

亨德森如鲠在喉,无言以对,但还是努力挤出一句话:“你怎么会记得我的脸,而不记得她的?”

伯吉斯抢先一步说:“你自己也不记得她的脸,你和她待了整整六小时——而他呢,只是二十分钟,还是背对着。”他结束询问,“好了,阿尔普,这就是你的全部证词了。”

“这是我的全部证词,昨晚我载这位男士时,没有人和他一起。”

他们到达白楼时,饭店已经在进行打烊前的清理工作了。桌布已撤下,最后一批久享美食的人已离开,雇工在厨房吃饭,可以听到里面传来“呯呯”作响的餐具声。

他们拉出椅子,坐在一张裸露的桌子旁,像是一群古怪的鬼食客,就餐却看不到任何餐具或食物。

餐厅领班习惯于向客人鞠躬,所以虽然下班了,还是一出来就向他们鞠了一躬。然而他看起来不太好,因为他脱掉了西装和领带,脸颊上还有食物残渣。

伯吉斯问:“你见过这位先生吗?”

他深黑的眼窝转向亨德森,回答像打响指一样干脆利落:“是的,见过。”

“什么时候最后一次见他?”

“昨晚。”

“坐在哪里?”

他准确地指出那张嵌入式的桌子说:“那里。”

“然后呢?”伯吉斯说,“继续。”

“继续什么?”

“谁跟他一起?”

“没有人跟他一起。”

一排潮湿的小针刺开始沿着亨德森的额头出现。“你看见她在我之后一会儿工夫进来,并加入我的,你看见她坐在那里吃了整顿饭,你一定看见了。有一次你甚至靠近鞠躬说:‘一切都满意吗,先生?’”

“是的,那是我职责的一部分,对每一桌都至少会说一次。我尤其记得对你说过,是因为你的脸,怎么说呢,看起来有点不满意。我也特别记得有两把空椅子,在你的两边,我还摆正过其中一把。你提到我说的话,如果我说‘先生’,那肯定意味着你旁边没有人。如果是一男一女共同进餐,那么正确的称呼是‘先生和女士’。这个是不会变的。”

仿佛有人向他深黑的眼窝射入两枚铅弹,牢牢地镶在里面。他转向伯吉斯:“如果还有疑问,我可以拿出昨晚的预订名单,你自己看。”

伯吉斯夸张地把音调拖得很长,慢吞吞地表示赞同:“看看也无妨。”

领班穿过餐厅,打开餐具柜的一个抽屉,拿出一本账簿。他没有走出房间,也没有从他们视线中消失,只是把账簿保持原样递过去,让他们自己打开。他只说:“最上面有日期。”

他们都凑过头来查看,除了亨德森站在原地。账簿是用铅笔即时记录的,但对于查看名单足够。页面开头写着:“5月20日,星期二”,整张纸上有一个角对角的大叉,说明这一页已经结束,但没有遮盖字迹,不影响阅读。

上面有一个九到十个名字的列表,像这样分纵栏书写:

18桌:罗杰·阿什利,四位。(划掉)

5桌:雷伯恩女士,六位。(划掉)

24桌:斯科特·亨德森,两位。(未划掉)

在第三个名字旁边有这样的括号字符:(1)。

领班解释道:“这正说明了事实。有横线划掉,意味着预订的人全来了。没有横线划掉,意味着他们压根没来。没有横线划掉,并加了一个数字,意味着只有一部分人来,剩下的待定。括号里的标识是我自己的记号,因此我会知道他们出现后该去哪儿,把他们安排在什么位子,可以避免问太多问题。哪怕他们只是来吃甜品,只要来齐了,就有横线划掉。所以这就证明:先生预订了两个人的座位,但一个人来了餐厅,另一位一直未出现。”

伯吉斯用敏感的指垫部分触摸纸张的名单位置,寻找涂擦的痕迹。“没有修改过。”他说。

亨德森用手肘撑着桌面,脑袋靠在上面,仿佛失去知觉。

领班雪上加霜:“我只有这本账簿可做参考,传达给我的信息是亨德森先生昨晚在我们餐厅是一人进餐的。”

“传达给我们的信息是一样的。记下他的名字、地址等等,以便进一步问询。好,下一个,餐桌服务员,米特里·马洛夫。”

在亨德森眼里,来人只是换了一个轮廓。这场梦,这次恶作剧,管它是什么,在没完没了地继续。

这对他们其他人来说,这会变成一个笑话,除了他。亨德森看到有人在做笔记,手指绕到大拇指上,像那个老生发水广告里一样。“不,不,请原谅,先生们,里面有一个字母D,但是不发音的。”

“既然不发音为什么有这个字母?”旁边一位探员很好奇。

“我不在乎有什么字母,”伯吉斯说,“我只想知道,你是负责二十四号桌吗?”

“从那里的十号,一直到这边二十八号,都是我的。”

“你昨晚在二十四号桌服务过这位先生吗?”

他容光焕发,马上进行一番寒暄:“噢,当然!晚上好!您好吗?希望再次光临我们餐厅!”显而易见,这位侍者并没有认出他们是警察。

“不,他不会来了,”伯吉斯摊开手,毫不留情地打断他说,“你服务他时桌上有几位客人?”

服务员一头雾水,一副想要做到最好,却摸不透客人心理的表情。“他,”他说,“就一人。”

“没有女士?”

“没有,没有女士,什么女士?”他不知所以地问,“怎么了?他丢了一位客人?”

亨德森张开嘴深吸一口气,放声大叫,好像突然被什么东西刺到,痛得难以承受。

“对,他丢了一位。”一个探员调侃道。

服务员见自己猜对了,不好意思地盯着他们,然而很显然,他并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正中靶心的。

亨德森此时孤立无援、万念俱灰。“你为她拉过椅子,还打开菜单递给她。”他反复拍打自己的脑袋,“我亲眼目睹你做这些事,你却说没看见她。”

服务员开始用一种东欧人的激动语气,声情并茂但无恶意地解释:“我拉开椅子,是的,那是当有女士在的时候,但如果没有女士,我怎么会拉椅子呢?你认为我拿椅子给空气坐吗?你以为我打开菜单,把它放在空气面前吗?”

伯吉斯说:“跟我们讲,不要跟他讲,他被拘留了。”

他扭转方向,继续喋喋不休地说:“他留给我一个半人的小费,怎么会有女士和他一起呢?如果昨晚有两位进餐,他只给我一个半人的小费,你觉得今天我会对他友好吗?”他双眼里闪着斯拉夫人的火焰,即使假设也让他怒不可遏。“你觉得我在匆忙中忘记了吗?我接下来两周都会记得!哈!你觉得我真会欢迎他回来吗?哈!”他没好气地讥笑着。

“什么是一个半人的小费?”伯吉斯好奇地问。

“一个人是三十美分,两个人是六十美分,他给了我四十五美分,就是一个半人。”

“两个人进餐你不可以收四十五美分吗?”

“从不!”他鄙夷不屑地怒斥,“如果收了,我会这样做。”他假装移开桌子上的托盘,手指鄙视地抬起来,好像上面有脏东西,然后凶神恶煞地盯着眼前假想的客人,也就是亨德森,一直盯得人家毛骨悚然。他厚厚的下嘴唇向里卷曲,眼睛斜视着对方冷笑。“我说:‘谢谢您,先生。非常感谢您,先生。非常非常感谢您,先生。您确定要这么做吗?’如果旁边有女士,他会感到羞愧,就会多给一些。”

“我是会的,”伯吉斯承认,扭过头,“你给了多少钱,亨德森?”

他的回答苍白无力:“和他说的一样,四十五美分。”

“还有一件事,”伯吉斯说,“可以作为更好的证明。让我看看那顿晚餐的收据,你们都保存着,是吗?”

“经理那里有,你可以问他。”服务员的表情变得友善起来,好像确定没人再质疑自己的诚信了。

亨德森突然警惕地探过身来,萎靡不振的情绪仿佛一扫而光。

经理亲自拿来收据,它们被捆在一起,放在长方形的搭扣式文件袋里,一个日期一袋,方便经理每月底清算账务。他们毫不费力地找到亨德森那张,上面写着:“24号桌,服务员3.1,套餐2.25。”并且盖上了椭圆形、淡紫色的印章:“已付款。五月二十日。”

当天那一捆收据中,在二十四号桌就餐的还有两张收据,一张是晚餐前傍晚时分的,写着“1茶0.75”;另一张是四人聚餐的,一群人明显来得很晚,打烊前才出现。

他们不得不扶他走回车上,因为他的双腿不听使唤,整个人毫无知觉,几乎不省人事。又一次,虚幻的楼房和空洞的街景如梦一般向他们后方滑动,仿佛玻璃上的影子。

他突然爆发了:“他们在说谎——他们要杀死我,全部这些人!我到底对他们做了什么——?”

“你知道你让我想到什么了吗?”旁边的探员说,“托普尔剧团,就在眼前这个屏幕里,刚刚出现又消失了,你见过他们吗,伯吉斯?”

亨德森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转过头去。

外面一场演出正在进行,音乐、笑声、偶尔的鼓掌声,慢慢进入这间拥挤狭窄的办公室,虽然没有那么吵了,但还是听得见。

经理坐在电话机旁。生意很好,他品尝着雪茄,倚在转椅上,神清气爽地看着他们。

“毫无疑问,两张票都是付过钱的,”经理彬彬有礼地说,“我只能说我们没有看见有人跟他一起入场——”他突然担心地停下来,“他看起来非常虚弱,请尽快把他带离剧院吧,我不希望在演出过程中有任何骚动。”

他们打开门,半扶半抬着亨德森离开,他的背向后朝地面仰下去。一阵歌声从前方传来。

“奇卡 奇卡 轰隆隆 轰隆隆

奇卡 奇卡 轰隆隆 轰隆隆——”

“噢,不要,”他哽咽地恳求,“我受不了这些了!”摇晃着坐进警车后座,他双手交叉,用牙齿咬着它们,好像在试图清醒自己的头脑。

“为什么不干脆承认压根没有人和你一起?”伯吉斯努力说服他,“你没发现那样更容易吗?”

亨德森尝试用理智、平稳的口气回答,但还是不自觉地打颤。“如果我照做了,如你所说承认没人和我一起,你知道下一步是什么吗?我就会疯掉,会不敢肯定生命中的任何事情了。你不能确认自己认为真实的东西——哪怕真实到你的名字叫斯科特·亨德森——”他拍打着大腿,“——真实到这是我的腿,却强迫自己置疑、否定它,而保持精神正常,这怎么能做到?她坐在我身边六个小时,我摸过她的手臂,在我的臂弯里感受过它的存在。”他伸手用力拉了伯吉斯粗壮的手臂内侧,“还有她裙子沙沙的摩擦声,她说过的话,她淡淡的香水味,她的调羹撞击汤盘发出的叮当声,她拉椅子时椅子脚留下的痕迹,她下车时摇晃的出租车底盘。我亲眼目睹她举起酒杯,里面的酒去哪儿了?杯子放下时就变成空的了。”他锤打自己的膝盖,三、四、五下,“她在的,她在的,她在的!”亨德森几乎抽泣起来,至少他的五官都挤在了一起,“现在他们告诉我她不存在!”

汽车在梦境中滑行,它已经在这块地方来来回回行驶了整个晚上。

接下来他说了一句极少嫌疑人会说的话,而且是真心实意的一句话:“我害怕;带我回拘留所,可以吗?求求你们了,带我回去。我想要四周围着墙壁,可以用手触摸得到,厚厚的、坚实的、没法移动的墙壁!”

“他在发抖。”一位探员略带好奇地指出。

“他需要喝点什么,”伯吉斯说,“停一下,进去给他买点黑麦威士忌,我讨厌看见别人受这样的罪。”

亨德森狼吞虎咽地灌下去,好像十天没有喝过东西了,然后瘫在座椅上。“我们回去吧,带我回去吧。”他乞求道。

“他被鬼上身了。”一位探员笑起来。

“你养了小鬼就会这样。”

没有人再讲话,直到他们再次下车,一起走进总部。他摇晃了一步,伯吉斯扶住他的手臂以保持平衡。“你最好睡一个好觉,亨德森,”他建议,“之后找一个好律师,两者你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