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社会主义经济的纯逻辑性有无错误的地方。因为,虽然那个逻辑性健全的任何证明并不能使任何人相信社会主义,或者事实上不能很好证明社会主义是一个实际可行的计划,逻辑上的不健全,甚至试图证明逻辑健全的失败,其本身足以判定它有固有的荒谬性。

更明确地说,我们的问题可以综合如下:假设想象的那种社会主义制度,它有可能根据它的数据和根据合理行为规律作出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的独一无二的决策吗?它有可能把同一事物编制成正确经济学口号,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利用那些数据和规律,编制出独立的、一致的——即没有矛盾的——和有足够数目来卓越地决定中央局或生产部面临问题的未知数的方程吗?

1.回答是肯定的。社会主义的纯逻辑性并无错误。事情十分明显,如果不是因为它经常被否定的这个事实,和正统社会主义者在具有强烈资产阶级观点和感情的经济学家教给他们本领之前,提不出满足科学要求的答案这个更奇怪的事实,我本来不会坚持要说这一点的。

我们需要提到唯一否定社会主义纯逻辑性正确的是L.冯·米塞斯教授, (1) 他从合理经济行为必须要有合理的成本计算,因此要有成本要素的价格和为成本要素定价的市场为先决条件这个前提出发,他的结论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因为没有这样的市场,就不存在合理生产的指路明灯,因此社会主义制度(如果能运作的话)不得不以盲目的方式运作。对于这种和类似这种的批评,也许对于他们自己的某些怀疑,社会主义正统派中的合格代表人物最初没有提出很多的反对意见,只能争辩说,社会主义管理部门能够从它的资本主义先辈所发展的价值体系开始——这无疑和讨论实际困难有关,但和原则问题根本无关——或者能够从对他们天国奇迹般的光荣的赞歌开始,在天国里很容易全部省却像成本合理化那种资本主义的玩意儿,在天国里同志们以随便取用从社会主义商店涌流出来的大量礼品来解决全部问题。这等于接受那个批评,有些社会主义者看来实际上甚至到今天还抱有这个想法。

除了论述得更详细一点和澄清一些次要点之外几乎不需要任何补充的解决这个问题的经济学家是恩里科·巴罗尼,对想要知道严密内容的读者,我请他们去查看他的论证。 (2) 这里介绍一个简要的轮廓就够了。

从经济学家的立场来看,生产——包括运输和由销售带来的一切工作——只是现存“诸要素”在技术条件强加的约束范围内的合理结合。在商业社会中,结合着的诸要素的任务包括购买和雇佣技术条件,而在这种社会中典型的个人收入就产生于购买、雇佣的这个过程中。就是说,社会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不过是同时影响二者的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现在,商业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之间最重要的逻辑——或纯理论——区别就是后者不再是这样了。因为乍一看,不存在生产手段的市场价值,更重要的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原则不允许生产手段的市场价值(即使它存在)成为分配的标准。因而商业社会的那种分配自动机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存在的。自动机制的空缺由政治行动(让我们说由国家宪法)填补。于是分配变成一种不同的工作,至少在逻辑上完全和生产分离。这个政治行动或政治决定必然产生于这个社会的经济和文化特性及其行为、目的和成就,反过来又对它们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可是,当从经济观点来看时,上面的说法一定是全属武断的了。如上文业已指出,国家可以采取平等主义规则——这点在任何意义上可以和平等主义理想联系起来——或者只允许不平等达到认为合适的程度。国家甚至可能在任何所想望方面以产生最大成就为目的来进行分配——这是一种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情况。国家可以研究个别同志的愿望,或者决定给予他们当局认为对他们最好的东西。“按需分配”的口号可能具有这两个意义中的任何一个意义。但某种 规则必须建立。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考虑一个十分特殊的例子就足够了。

2.其次假设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伦理信念是彻底的平等主义,但同时规定,同志们应有自由在生产部有能力和愿意生产的所有消费货品中根据喜爱进行选择——当然社会可以拒绝生产某些商品,如酒精饮料。让我们进一步假定,采取的特定平等主义理想实行的办法是分发给每个人——儿童、可能还有一些人只发给一般人的一部分,由当局决定之——一张凭证,这张凭证代表他或她有获得一定数量消费品的权利,数量相等于本会计年度可分配社会产品除以要求分配者的人数,到会计年度结束所有凭证失效。这些凭证可以想象为在规定时期中已生产和正在生产供消费的(为送交消费者而生产的)全部食物、衣服、房屋、家庭用品、汽车、电影等X分之一的要求权。只是为了避免不这么做便会在同志们之间必然发生的复杂而不必要的大量交换,我们才不以货品来表示要求权,而以等量的为了方便而选择的但毫无意义的单位来表示它——我们可以率直地称它为单位,也可以称它为太阳、月亮甚至称之为美元——并规定在得到每一种货品的单位数量时必须付出所标数目的单位。社会商店所索的这些“价格”,根据我们的假设,一定要满足这个条件,即商品的每一种价格乘以该商品现有数量,加起来等于同志们所持该商品要求权的总数,否则这个总数就是任意决定的。可是生产部不必固定个别商品的“价格”,除非是作为最初建议提出的。假如已知同志们的爱好与平均的“美元收入”,根据他们对这些最初建议的反应,就知道他们在什么价格上愿意拿走除那些根本没有人想要的货品以外的整个社会产品,同时生产部如果希望出清仓储,那时就必须接受那些价格。这点若能相应地做到,平等分配的原则就将非常通情达理地以十分决断的方式得到贯彻。

当然,这样做要以已经生产出一定数量的各种货品为先决条件。真正的问题(它的可解决性已被否定)显然是,怎样才能合理完成这个先决条件,也就是用什么方法在现有资源、技术可能性和其余环境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 (3) 很清楚,由同志们的多数票来作出生产计划的决定完全无法满足这个要求, (4)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有一些人,可能所有人将得不到他们需要的东西,有更大可能得不到给了他们不会降低别人满足的东西。但是,同样清楚的是,这个意义上的经济合理性能够以另一种方法获得。对于理论家来说,这个结论来自这样的初步前提,即估计(“所需要的”)消费品价值的消费者事实上也估计进入那些消费品生产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就普通人而言,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中,制定合理生产计划可能性的证据,能以下述方式提供。

3.为使问题谈起来方便,我们假定生产资料的数量是既定的,并且是暂时不可变的。现在让中央局分解成为进入每一个特定行业的委员会,或者更妥当地,让我们为每一个行业建立一个权力机关来管理它,并与中央局合作,而中央局控制和协调所有这些行业的经理部或管理局。这个中央局按照某种规律把生产资源——所有资源都在它控制之下——分配给这些行业的经理部门。假定中央局规定,行业经理部门可以有它们所需要的任何数量的生产资料和劳务,但需遵守三个条件。第一,它们必须尽可能节约地进行生产。第二,要求它们为它们需要的每一单位生产资料和劳务上交给中央局它们从先前出售消费品得到的言明数目的消费者美元——我们也可以同样妥当地说,中央局宣称准备向任何行业管理部门以言明的“价格”出售无限数量的生产资料。第三,要求行业管理部门取走和使用(以最节约办法生产)它们能够使用的数量(不能少于此数),这个数量的限度是它们不必为了取得相应数量的生产资料必须上交给中央局美元不足而不得不“出售”部分产品。用较专门的术语说,这个条件的意思是各行各业的生产必须达到“价格”相等于(不仅仅比例于)边际成本。 (5)

每个行业部门的任务在当时是单独规定的。恰如今天在完全竞争行业中的每一家企业,只要技术可能性、消费者的反应(他的爱好和收入)和生产资料的价格都确定了,就知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怎样生产,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行业经理部门只要一俟中央局公布了生产资料的“价格”,一俟消费者透露了他们的“需求”,它们就知道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向中央局“购买”多少数量的生产要素。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价格”和消费品的“价格”不一样,它们由中央局单方面制定。但我们也可以说,行业经理们对生产资料表示的一种独特地决定的“需求”,很像消费者对消费品所表示的需求。为完成我们的证明,所需要的只是符合最高标准的中央局定价行为的规律。可是这个规律是明显的。中央局只是对每一种类别和质量的生产资料确定单一价格——倘若该局使用区别定价,即同一种类和质量货品对不同经理部门索取不同价格,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一定出于非经济理由 (6) ——务必使那个价格正好“出清市场”,也就是市场上不再有积压的生产资料,也不再需要更多的以那些价格出卖的东西。这个规律正常地足以为合理的成本会计提供保证,因而能保证生产资源经济地合理分配——前一点不过是保证达到后一点并证明后一点正确的方法——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计划的合理性。考虑到只要这个规律得到遵守,就不会有生产资源要素能够转移到任何其他生产部门中去,如果有这种转移,必然会引起以消费者美元表示的消费者价值的破坏,其分量等于(或多于)这些要素在它新使用中所增加的价值。从这样的考虑中我们得到我们的证据。这等于说,生产正在社会环境一般条件所允许的所有方向进行,生产进行得合理地能够做到的那么快,正好符合我们认为社会主义计划在经济生活静止过程中具有合理性的论述,在这样的静止过程中,每一件事能正确地预见,每一件事情都一再重复,其间不会发生任何事情打乱计划。

4.但是,如果我们的讨论超出静止过程理论的领域,承认随产业变化而来的现象,也不会出现很大的困难。就经济逻辑而言,不能认为想象的那种社会主义虽然从理论上说能够应付管理静止经济经常出现的任务,但它必然无法解决由“进步”提出的问题。稍后我们将明了以下这点对社会主义的成功依然是重要的,因为它从事的事业不但有它资本主义先辈的极其丰富的遗赠——除资源外还有经验和技术——而且是在资本主义度过放荡不羁生活和做完它的工作之后,正接近静止状态时候进行的。但是,这么说的理由倒不在于我们没有能力为社会主义社会设计出一个合理和独特决定的路线,使它能在出现改善工业设备的机会时采用。

假设为X行业的生产过程设计出一种新的有更高效率的机器。为了排除由筹集投资资金引起的问题——马上要考虑的——和为了单独突出一组与众不同的现象,我们假设新机器能够由迄今为止一直生产效率较差的机器而花费同样的生产资源成本的同一批工厂生产。X行业的管理部门服从它的第一条守则,即尽可能节约地生产的规律,它将采用新机器,从而可以用比以前较少数量的生产资料生产出相同的产量。此后它上交给工业部或中央局的消费者美元就将少于它从消费者那里收入的美元。这中间的差额,你高兴叫它什么就叫它什么,比方说叫它D或铲子或“利润”都行。的确,这个经理部门如果实现了这笔“利润”,它就违反了它守则的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如果它遵守这一条款,为满足这个条件而立即生产现在需要的较大的产量,那些利润就永远不会出现。但利润潜伏地存在于经理部门计算之中的这个事实,完全足以使它自己履行在我们的假设中它具有的职能,即以独特决断的方式指明现在可以合理实现的资源重新分配的方向和范围。

在社会可用资源已经完全运用于提供一定消费水平的任务,如果出现一项需要外加生产要素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外加投资的改进措施,如一座新桥梁或一条新铁路时,同志们或者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超过迄今我们假定的由法律规定的时间,或者限制他们的消费,或二者兼有。在这个情况下,我们用尽可能简单方法为解决基本问题而作出的假设,排除了三个规律中的一种“自动的”解决办法,也就是说,中央局和行业经理部门只能被动地遵照客观迹象的指引作出决定。但是,当然这是我们方案的无能,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无能。如果我们希望有这样的一种自动解决办法,我们必须做到废除规定在一定使用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品要求权全部无效的法律,放弃收入绝对平等的原则,并授权中央局奖励超时工作和——我们应怎样称呼它?让我们说——储蓄。使可能的改进措施和投资的条件执行到这样的程度,即做到最少诱惑力的改进或投资能产生相等于为了引起超时工作或储蓄(或二者)必须给予奖励的“利润”。假如超时工作和储蓄在适当时间间隔内是个别奖励的单一价值函数, (7) 那么这个条件就独特地决定我们问题所介绍的所有新变数。为此支付出去的“美元”可以方便地假设是增加到以前发出的收入美元中去的。由此各方面必须做的调整,我们不需要为它多花时间论述。

这个关于投资的论点使问题更加清楚,看来最适合我们特定目的的图式既不是唯一可能的社会主义经济蓝图,也不一定是自行推荐给社会主义社会的蓝图。社会主义不一定是平等主义的,但我们能够合理地期望社会主义社会可容忍的收入 不平等的程度,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社会在周期阶段平均产生的投资率。即使资本主义的不平等也不足以产生足够的投资率,它必须得到公司积累和“创造的”银行信用的增援,这些方法既不是特别自动的,也不是独特决定的。因此,如果社会主义社会希望达到同等甚至更大的真正投资——当然它不需要——必须依靠储蓄以外的方法。从可以允许的“利润”中提取积累而不是让它保持潜在状态,或者如上边提到的类似建立信用的某种办法是完全行得通的。但是,让这件麻烦事交给中央局和国会或议会,通过它们,能够把它作为社会预算的一部分加以解决,那就更为自然;虽然对社会经济运作的“自动”部分进行投票纯属表面文章,也许起监督作用,对投资项目的投票——至少对投资数额投票——含有真正决策的意义,与对军事预算等等的投票同样重要。使这样的决策与各别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的“自动”决策相协调,不会出现任何不可克服的困难。但在接受这个解决办法时,我们应该在一个十分重要问题上背弃对我们图式基本原则的忠诚。

我们蓝图中别的特征甚至在它的总框架中也能改变。例如,对超时工作就有一个条件例外,我没有把它留给个别同志去决定他们打算做多少工作,虽则作为一个有表决权者并在其他方面他们对这个决定也和他们在收入分配等的决定上一样有很大影响。我也没有允许他们具有与中央局在它的总计划需要内可以和愿意给予他们的相比更大的择业自由。这个安排可以想象为十分类似义务兵役制。这样一个计划相当接近这个口号:“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或者无论如何,它只要小小修改就能符合这个口号。但我们还是把它留给个别同志去决定他们打算做多少工作和做哪种工作。可见劳动力的合理分配必须使用一套诱导制度——提供奖励,这里不但对超时工作实行,而且对一切工作实行,以便保证任何地方“提供”的各种类型和等级的劳动力,适合消费者需求结构和适合投资项目。这些奖励必须与每个职业的引人入胜和令人厌倦挂上钩,必须与劳动者为完成工作而具有的技术挂上钩,因而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工资方案挂上钩。虽然工资方案和这样的社会主义奖励制度之间的相似性不应说得过头,我们还是可以说一个“劳动力市场”。插入这个机制当然会使我们的蓝图出现许多差异。但这并不影响社会主义制度的确定内涵。它形式上的合理性事实上会更明显地突出。

5.商业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间的家族相似性也更加明显地突出,这点是读者始终不会注意不到的。因为这种相似性似乎使非社会主义者和某些社会主义者感到愉快,使其他社会主义者感到烦恼,所以最好还是清楚地重新说明相似的所在和原因,这样一来就能看清,不管是愉快还是烦恼都没有什么理由。在试图构想社会主义经济的合理图式时,我们曾使用我们在讨论资本主义经济的过程和问题中熟稔的术语在传统上规定的作用和概念。我们说到一种作用过程,只要我们说出“市场”、“购买与销售”、“竞争”等名词,人们立刻懂得它们的作用过程。我们看来都使用过,或者难以避免使用这类有资本主义气味的名词,如价格、成本、收入甚至利润,而租金、利息、工资和其他名词(包括货币)则几乎天天都要碰到。

让我们考虑在大多数社会主义者看来肯定是最坏的事情之一,那就是意指使用自然资源(让我们说“土地”)而获得的报酬——地租。我们的图式显然不能含有该将地租付给任何土地所有人的意思。那么它含有什么意思呢?简而言之,不是在可以预计的将来有充分数量超过全部需要的任何种类土地必须节约地使用或合理地分配,恰如劳力或任何其他生产资源一样,为达到这个目的,土地必须具有一种经济重要性的指标,出现任何新的使用,必须与指标进行比较,根据指标土地进入社会簿记行列之中。如果不这么做,国家将作出不合理的行为。可是这么做也不意味着对资本主义或对资本主义精神让步。有关地租中一切商业和资本主义的东西(在地租的经济学和社会学联想中)和可能是同情私有财产辩护士的一切东西(私人收入、地主等)已被全部消除了。

我们从一开始给予同志们的“收入”不是工资。分析起来事实上“收入”看上去是完全不同的经济要素的混合物,人们只能把这些要素与边际劳动生产率连在一起。我们后来引用的奖金,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工资关系较多。但后者的对称物,实际上到处都不存在,除非只存在于中央局的账册上,和为了合理分配的目的,存在于与各种类型和等级的劳动力有关的重要指标中——这是已经消失了属于资本主义世界全部意义的指标。顺便提一提,我们可以看到,既然我们能够随心所欲地称呼由代表同志们消费品要求权的凭证分裂而成的单位,我们也能够称它们为劳动小时。既然这些单位总数——在因方便而规定的限度内——同样是任意设想的,我们可以设想总数相等于实际工作小时(各种类型和等级的劳力以李嘉图—马克思方法调整为某一标准质量)。最后,我们的国家(正如任何其他国家一样)能采用“收入”应与每个同志所做标准工作小时成比例的原则。于是我们应有一种劳动票据制度。关于这件事,令人感兴趣之处在于,不提目前我们不大关心的技术困难,这样一种制度将证明是完全行得通的。很容易看出,为什么甚至到目前这些“收入”还不是工资的原因。同样明白,这样一种安排的可行性并不为劳动价值理论证明任何东西。

几乎不需要在利润、利息、价格和成本上再做一遍同样的工作。不重做这样的工作,家族相似性的原因现在已显然可见:我们的社会主义没有从资本主义借用任何东西,而资本主义从完全一般的选择逻辑借来许多东西。任何合理行为必然表现出与其他合理行为有某种形式上的相似之处,情况是这样,在经济行为范围内,单是理性的榜样作用就十分明显,至少就它的纯理论而言是这样。表示行为主义模式的概念浸透了一个历史时期的一切特殊意义。它往往使门外汉的内心牢记这样获得的色彩。如果我们对经济现象的历史理解是在社会主义环境里形成的,当分析资本主义过程时,我们似乎在借用社会主义的概念。

迄今,有资本主义思想的经济学家在发现社会主义毕竟只能够使用资本主义结构和类型时,没有什么值得庆祝的。社会主义者也没有什么理由加以反对的。因为只有最幼稚天真的人才会对社会主义奇迹没有创造自己的逻辑而感到失望,只有社会主义信条中最粗鲁、最愚蠢的变体才会受到那种议论的威胁,根据那种变体的论证,资本主义过程完全是根本没有任何逻辑或秩序的一片混乱。这两派中有理智的人可以在这种相似点上取得一致,但他们的观点仍旧有以往一样大的距离。可能依然保留着术语方面的反对意见:有人会争辩说,使用含有外来的但十分重要含义的术语,又不能信任每个人都会抛弃这种含义,是不方便的。此外,我们必不可忘记,人们可以接受社会主义经济逻辑和商业生产经济逻辑本质上一致的结论,但仍然反对我们借以达到这个结论的特定图式和模式(见下文)。

可是,事情还不止此。某些社会主义经济学家以及某些非社会主义经济学家不但意欲而且急于承认所设想类型社会主义经济和完全竞争类型商业经济之间的特别强烈的家族相似性。我们几乎可以谈到一个社会主义思想学派,它倾向于称颂完全竞争,并以那样一种理由鼓吹社会主义,即社会主义提供能使现代世界得到完全竞争效果的唯一方法。把自己放在这个立场上所能收获的策略上的好处当然十分明显,足以解释为何这些人乍看起来似乎有令人惊愕的广阔心胸。和任何其他经济学家一样清楚地看清马克思学派论点和通俗学派论点全部弱点的一个有能力的社会主义者,在这种情况下就能够在不放弃他确信的信仰同时承认他认为应该承认的任何东西,因为他承认的是一个历史阶段,这个阶段就算曾经存在过,也确实早已死去被埋葬了;由于他明智地把他的谴责性定论限于针对非竞争情况,他能够对那种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为的是利润而不是为人民的消费此类控诉给予有保留的支持,否则这类意见只能是蠢话了;他能够困惑善良的资产阶级人士,告诉他们社会主义者一直只依照他们真正需要的和他们自己经济先哲经常教导他们的道理行事。但强调那种家族相似性的分析优势没有同样的大。 (8)

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经济学理论为它自己的目的而构成的完全竞争的苍白概念依赖于各个企业能不能凭借它们单独行动影响它们产品和成本要素的价格。如果不能——就是说,如果每家企业仅是海洋中的一滴水,因而不得不接受市场中起支配地位的价格——那就是理论家所说的完全竞争。可以看出,在这种情况下,全体个别企业的消极反应的集体作用将形成市场价格和表现为一定形式财产的产量,后者相类似于经济重要性的指标和我们社会主义经济蓝图中的产量。但在真正重要的所有事情中——在决定收入形式、工业领导人的选择、创造性和责任心的分派、成功与失败的定义等诸原则中——总之在形成竞争性资本主义特征的一切事情中,这个蓝图与完全竞争完全背道而驰,它离开完全竞争比离开大企业型资本主义远得多。

虽然我并不因而认为,人们有理由指责我们蓝图里的东西多从商业主义借来,或者指责它浪费社会主义的圣油涂在非神圣的东西上,我仍很同情那些以其他理由反对它的社会主义者。的确,我本人曾说过,建立消费品“市场”和根据市场标志确定生产方向的方法比任何其他方法(例如由多数选票作决定的方法)更能给予每个同志他所需要的东西——比市场更民主的制度是不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方法将导致“最大的满足”。但这种最大满足只是短期的满足, (9) 而且它与同志们当时感觉的实际欲望有关。只有彻底的牛排社会主义才能满足于这样的目标。我不能责备任何社会主义者看不起这个目标而梦寐以求人类也许是全新人类的新文化形式;社会主义的真正前途(如有的话)就在这里。持有这种思想的社会主义者可能仍旧允许他们的国家由只表现出享乐主义者面貌的同志们对事物的实际爱好进行引导。他们采取全国性计划,不但用于投资政策(如我们自己有条件时所做的那样),而且也用于呈现另一种面貌的所有目的。他们依旧可能让同志们在豌豆和大豆之间根据喜好挑选。至于牛奶和威士忌以及药物和改善住房,他们就犹豫难决了。而且他们不允许同志们在游荡和神庙间作选择——即使同意后者象征日耳曼人粗俗而生动地称为客观文化(表现的)东西。

6.因而有必要问一问,如果我们把我们的“市场”抛入大海,合理性和确定性是不是也落了水。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必须有一个权威来估价,即为所有消费品确定重要性指标。有了它的价值尺度,那么权威就能用绝对坚决的方式为它们估价,正像鲁宾逊·克鲁索能做的那样。 (10) 计划过程的其余部分能够按常规发展,很像它在我们原来蓝图中所做的那样。凭证、价格和抽象单位依旧有助于控制和成本计算的目的,虽然它们将失去它们与可自由使用收入及收入 单位的亲缘关系。由经济行为一般逻辑获得的所有概念将会再次出现。

因此,任何种类的中央集权社会主义能够成功地清除第一道障碍——社会主义计划逻辑的明确性和一致性——我们立刻可以同样越过第二道障碍。第二道障碍是“实际上的不可能性”,看来大多数反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在纯逻辑问题上失败后目前倾向于退到这个障碍。他们认为,我们的中央局将遭遇无法处理的复杂任务, (11) 他们中一些人还说,为了使社会主义安排起作用,必须有灵魂或行为的全面改造为先决条件——随便我们喜欢用哪种方式去形容它——历史经验和常识证明这种改造是不可能做到的。后一点我们推到以后去考虑,我们就能容易地解决前一个问题。

首先,看一看我们解决理论问题的方法将使读者满意地感到这个方法非常适合使用;就是说,它不仅证明逻辑上的可能性,而且在实行时也表明这个可能性可以在实际中成为现实的步骤。即使这样认为,为了公正地面对问题,我们要求生产计划从一开始就制订好,也就是说没有任何有关数量和价值的先前经验,出发的基础就是调查可用的资源和技术以及关于同志们是哪一类人的一般知识。此外必须牢记,在现代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要求存在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或者至少存在有利于它的出现和发挥职能的社会条件。这个需要条件造成为什么在讨论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时必定要提到社会环境的一定情况或历史形势的理由。这样的行政机构不论是否应受我们中有些人习惯加诸官僚主义的全部贬抑性评论——我们自己现在就要评论它——但此刻我们并不关心它在完成它任务中表现好坏的问题;重要的是,如果它终究存在了,没有理由相信它将被任务压垮。

在任何正常形势中,它将掌握大量信息足以使它能从一开始就相当接近地达到主要生产部门的正确产量,其余的任务是用有信息根据的反复试验进行调整。至于理论家在说明一种经济制度如何获得完成某种最高条件意义上的“合理”或“最适”状态时遇到的问题,或者经理们在实际经营中必然碰到的问题,到现在为止,社会主义经济和商业经济在这方面都不存在很大的根本性差异。 (12) 如果我们像大多数社会主义者所做的那样,尤其是像卡尔·考茨基一贯做的那样,承认从先前经验出发,那个任务当然大大简单了,特别是倘若那个经验是大企业类型的经验。

其次,再一次检查我们的蓝图会出现一些别的问题:解决社会主义经理部门面对问题的办法不但像实际解决商业社会经理部门面对的问题那样是可能的,而且更加容易。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观察一下经营企业的最重要困难之一——耗费一位成功企业领导人最多精力的困难——在于围绕每个决策周围的不确定性,就会深信不疑。这些不确定性中最重要的一类依次又在于关于实际和潜在竞争者反应的不确定性,和关于一般业务形势将是如何形式的不确定性。虽然其他种类的不确定性无疑将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坚持存在,但这两种不确定性可以合理地期望其几乎完全消失。社会主义的产业和工厂的经理部门能确切地知道别人想做什么事情,没有东西能阻止他们合在一起进行协调行动。 (13) 中央局能够、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愿意不可避免地担当信息交换所和决策协调人的角色——至少会像包罗一切的卡特尔的执行局那样工作。这种做法将大大减少工厂管理人员要做的工作量,管理这样一个制度所必需的知识要比引导一家有任何重要性的公司通过资本主义海洋惊涛骇浪所需要的知识要少得多。这点足以证明我们立论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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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20年出版的他的论文现在有英文译本;见《集体主义经济计划》(F.A冯·啥耶克编,1935年)。又见他的《公有经济》,英文译本书名为《社会主义》(1937年)。

(2) 在巴罗尼之前,有多达十几个经济学家曾暗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中间有这样的权威,如F.冯·维塞尔(见他的《自然价值》,1893年,德文原本,1889年)和帕累托(《政治经济学概要》第2卷,1897年)。两人都认为经济行为的根本逻辑在商业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是一样的,并根据这个认识得出解决办法。但巴罗尼(他是帕累托的信徒)是作出这个解决办法的第一人。见他的题为“集体主义国家的生产部”的论文(《经济学杂志》,1908年);英文译文收录在前注提到的《集体主义经济计划》一书中。

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为后来的大量著作作公正的评价。我只提出在这里或那里特别重要的作品:弗雷德·M.泰勒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指引》(载《美国经济评论》,1929年3月);K.蒂施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内的经济计划和分配》(1932年);H.查森豪斯的《计划经济理论》(载《国民经济杂志》,1934年);特别是奥斯卡·兰格的《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载《经济研究评论》,1936/1937年,后作为兰格和泰勒合著的书出版,题目不变,1938年);A.P.勒纳的文章在后面的脚注中还要提到。

(3) 如果现代理论家竟反对这段话的措辞,让我请求他们考虑一下,较正确的词句将招致多少完全不必要的累赘话,而对于这个论点的目的却无任何帮助。

(4) 这并不是说,它不会根据另一个合理性的定义的立场来满足要求。关于正在讨论的安排与其他安排相比究竟怎样,这里不作断言。关于这个问题不久还要谈到。

(5) 从一般选择逻辑产生的这个原则,在A.P.勒纳先生在许多注释和论文中强调它和为之辩护之前,没有得到普遍接受,这些论文大部分发表在《经济研究评论》(还发表在《经济学杂志》1937年9月),它们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作出重要的贡献,我趁此机会提请读者注意它们。作为那个选择逻辑的前提,说上述条件在它与“价格相等于每单位总成本”这个规律发生矛盾的任何时候,前者应该胜过后者,也是正确的。但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由于各种事物的混淆被弄得模糊不清,有必要加以澄清。

边际成本的概念意指如果要使生产有少量的增加必然会引起总成本的增加,只要我们不把边际成本和明确的一段时间联系起来看,它是不明确的。这样,如果问题是一辆无论如何要开的火车要不要增加一位乘客,这里要考虑的边际成本可能是零,在任何情况下是很小的。这点可以用这样说法来表达,从一段极短的时间——一个钟头、一天甚至一个星期——的观点来看,实际上每样东西都是间接费用,甚至滑润油和煤也一样,那种间接费用不进入边际成本。但设想的时间越长,进入边际成本的成本要素越多,开始时进入的是全部通常包括在直接成本概念中的要素,后来越来越多地包括企业家叫作间接费用的要素,直到从很长时期看,或从计划一个尚不存在工业单位的观点看,没有东西(或实际上没有东西)留在间接费用的项目里,甚至包括折旧在内的任何东西都得放在计算边际成本中考虑进去。即使在考虑铁路轨道那样的生产要素情况下,这个原则也不因它只有在极大单位才可使用的技术事实(不可分性)而被修正。因而边际成本总是应该与(边际)直接成本区别开。

现在我们常常把正在讨论的条件和社会主义——正和资本主义一样——的经理部门(如果他们要行动合理)在任何时候都应让过去的过去算了这个规律联系起来;就是说,在其决策中他们不要考虑现有投资的账面价值。但这只是在特定环境中决定短期行为的规律。它并不意味着他们会忽视事先能预见的并将凝结为固定成本或间接费用的那些成本要素。在有另外一种方法使用它们的任何时候,忽视那些要素,将形成对进入间接费用生产的劳动小时和自然资源单位的不合理行为。但只要万事按计划进展,考虑它们一般地意指使价格等于产品每单位总成本,因为例外情况主要是由于技术达不到由不可分性代表的合理性,或由于事情的实际进程偏离了计划,而这些计划的逻辑毕竟是用价格相等于每单位总成本这个原则表达的。虽然在短期情况下它可能是该做的最合理事情,但它绝不是以赤字经营企业的那个逻辑的一部分。有两个理由使这点值得重视。

第一,有人否定它,甚至有人提出,如果价格永远相等于短期 边际成本(不包括折旧),而间接成本(如桥梁费用)应由税收开支,从长期看来福利就将增加。在正文中指出的我们的规律没有这个意思,这不是该做的事情。

第二,在1936年3月的法令中,俄国中央当局命令许多行业取消前此一直在实行的津贴制度,规定价格应调整为等于每单位平均总成本加上积累。对于规律的前一部分而言,可以说它虽然不是绝对正确,但它比后一部分会引导人们去猜测的不正确表述,要更接近于正确规律;关于后一部分,一旦我们考虑到迅速发展的条件或必要性,针对它的明显反对意见会大大减弱——读者能回忆起第二篇对资本主义发展提出的论点——而说苏联政府采取津贴政策(相等于向亏损企业投资)是对的,1936年苏联政府部分取消这种津贴也是对的,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6) 关于这点有一些例外,这些例外很重要,但不会影响我们论点的要旨。

(7) 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只由新投资引起。为了保持静止过程继续下去,这样的投资是需要的,它正如所有其他成本项目一样是能够得到供应的。特别是,新投资没有利息。我想乘此机会说一说,社会主义者对利息现象的态度不是一模一样的。圣西门承认它几乎是理所当然。马克思把它从社会主义社会排除出去。几个现代社会主义者又承认它。俄国人的实践也承认它。

(8) 见第8章。

(9) 可是,它是可以证明的最大满足,它建立起那种类型社会主义的经济合理性,正如竞争的最大满足建立起竞争性经济的合理性。在这两种情况中,合理性都没有很大意义。

(10) 这也许是马克思对克鲁索经济学表现出有很大兴趣的缘故。

(11) 这是接受社会主义逻辑信任状的大多数怀非社会主义信念的作家所持的见解。持有这种观点的主要权威人士可以提一提的是罗宾斯教授和冯·海克教授。

(12) 有些作家似乎暗示,达到平衡的过程和在完全竞争状态中是一模一样 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单独对价格变化作反应中一步一步的调整很可能完全迷失目标。这就是为什么我在正文中说到“有信息根据的”反复试验的缘故。

(13) 只要资本主义经济中正在做到这一点,它就是趋向社会主义的最重要的一步。事实上,它能逐步减少过渡的困难,其本身又是过渡阶段开始的迹象。无条件地反对这个趋势相等于反对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