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章中,我所关心的是“P是W的一部分”这种形式的命题。我希望探究这些命题是否始终是经验知识的基本装置的一部分;或者它们是否始终会从关于整体的W的一个定义中演绎出来,而这里所说的W,每当“P是W的一部分”是真的时,就会顺带地提及这个部分P。关于这个主题,在第三章和第八章中已经作过一些说明。但是,我现在希望单独地对其加以考察。

从对一个整体的W的考察中我们由之得出“P是W的一部分”的那种工作,被称为“分析”。它有两种形式:逻辑分析与时空部分的分析。要考虑的事情之一,是这两种形式的分析之间的关系。

从最早的那些时代起,许多哲学家就已反对分析:他们认为,分析是谬误,一个整体确实不是由经过适当安排的诸部分组成的,并且假如我们单独地提及某个部分,分离的行为就改变了它,而且我们所提及的东西因此也并不是这个整体的一个有机部分。

我们在前面的一章中曾经考虑过的原子性原理,代表着与一元论者相反的那个极端。原子性原理可以说是禁止综合的。从语言学上讲,它禁止把专名给予复合整体,至少当它们被认识到是复合的时。

就我而言,我反对这两种极端。

否认分析的合法性的那些人,被迫认为存在着无法用语词加以表达的知识。这是因为,难以否认句子是由语词组成的,而且因此也难以否认语句的说出可以分析为若干系列的语词的说出。假如这些被否认了,那么就必须否认一个句子是由一串词组成的,而既然那样,它就成了某种不可言喻的东西。

另一方面,那些相信分析的人,常常过分盲从语言。我自己就犯有这方面的错误。在分析中,语言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指导我们:一种是通过把词和句子认作可感的事实而做到的;另一种是通过考虑不同种类的语词而做到的,在语法中人们就是这样做的。我要说,在这两种方式中,第一种是完全无害的,而第二种,尽管有其用途,也是非常危险的,并且是大量的错误的来源。

从由可感事实构成的语言开始。句子是由语词组成的,印刷文字是由字母组成的。印刷书籍的人以某种顺序把成堆的分离的字符放在一起;然而,假如他是一个哲学家,他的书可能是在说任何序列的物质对象都不能代表思想。现在,情况也许是这样的(我希望如此):这些哲学家在其头脑中拥有一些比他们成功地写进其书籍的更好的想法。但是,相当肯定的是,他们的书籍中的想法能够通过若干序列的物质对象而得以表达,因为假如不是这样,创作者将会发现他们的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与从二十六种形状中制造出来的各种可能类型的序列所拥有的相比,思想,就其是可传达的而言,不可能拥有任何更高程度的复杂性。莎士比亚的头脑可能是非常奇妙的,但是我们所拥有的关于它的优点的证据全都来自一片白色背景中的黑色形状。说语词篡改了可感事实的那些人,忘记了语词就是可感的事实,并且也忘记了作为事实的句子和语词是由分离的部分组成的,而这些分离的部分能够单独加以命名,并且被每一个正在学习拼写的儿童加以如此命名。因此,不可否认,某些可感事实能够分析成若干部分。

与对绝大多数的可感事实的分析相比,把一个印刷出来的文字分析为字母是比较容易的;印刷的目的就在于使这种分析变得容易。但是,它们的差别仅仅是程度上的,并且正如印刷一样,某些自然现象也招致了分析。在雪地中的一条黑色的狗、一条彩虹,以及在出现了狂风暴雨的海面上的一只海鸥,都是非常显著的。我相信,甚至最极端的一元论哲学家也会注意到一只老虎,而不会停下来去作这样的论证:除非相对于其背景,它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断定。在存在着诸如一种突然发出的声音或者一片白色背景中的黑色之类的鲜明对比的地方,对于可感的当前事物的分析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非常显著的快速的运动也属于同一种主题。在这类情形中,我们并非只是意识到了一个整体,而是意识到了一个由若干部分构成的复合物。假如不是这样,我们将绝不可能获得关于时空顺序的概念。

现在,人们习惯于轻蔑地抛弃出现在休谟及其追随者那里的关于感觉的原子的观点。我们被告知:可感的世界是一个连续的流,并且在这个流中,区分是不真实的,心灵的运作纯粹是概念式的,等等。这些被说成是某种显而易见的东西,只有愚笨的人才会需要关于这些说法的证据。现在,“感觉”或者“可感的”这个词,就如经常被指出的那样,代表着某种假设的事物——一般说来,代表着在环境或者感官没有出现变化的情况下能够被注意到的东西。非假设的东西是被注意到的东西,而不是能够被注意到的东西;并且我认为,被注意到的东西具有休谟的批评者所拒绝的那种原子性和分离性。他们没有——像经验论者应该做到的那样——从材料出发,而是从一个世界出发,这个世界则是他们从材料中推论出来的,并且又用来否定可以成为材料的那种事物。在知识论中,基本的东西是注意,而非感觉。

因此,我理所当然地认为,在一个被感知到的整体内,我们能够感知到相互关联的各个部分。不必设想这些部分是“简单的”,并且这种设想将会意味着什么也是不清楚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即用语词表达我们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所感知到的东西,被注意到的最小的部分应该被给予专名,然后我们就能够陈述它们是如何关联的。

迄今为止我一直在考虑的这种分析是时空的分析。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分析,它带来了更困难的问题。它是从考虑不同类型的语词开始的,并且探究是否有某种东西对应于非言语的世界。这个问题可以陈述如下:给定一个复合的整体,它不仅有若干部分,而且这些部分是根据一种形式排列起来的。对这个整体的描述将使用某个用来指示这种形式的关系词。那么,在非言语的世界中,存在着什么样的东西与这个关系词相对应呢?

词性之间的区分使人想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对于这种照其原样被接受的区分,普通语言并不具有充分的逻辑性。在我们能够适当地考察我们的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构造一种人工的逻辑语言。

各种逻辑语言是由于逻辑的目的而被逻辑学家们发明出来的。它们无需实际的专名,因为逻辑绝不谈论任何具体的事物。我们的目的稍有不同;但是借助于逻辑,我们能够轻易地构造我们所需要的那类语言。我们现在所需要的是这样一种语言,它将尽可能准确并系统地代表着我们的知识中属于初阶语言的那整个部分,并且当我们构造出了我们的语言时,我们必须考虑其结构如何显示了其命题因之为真的知觉对象的结构。

首先,我们的语言必须包含专名,它们用来代表所有被感知到的对象,并且这些对象是作为单一体被感知到的。当我们未加分析地感知到一个格式塔时,我们必须能够命名它——例如,说“那是一个万字饰”。但是,当在几何学中我们拥有一幅由几条线组成的图形,并且每一条都被单独注意到时,我们似乎不需要一个专名来代表这个整体的图形。不过,假如存在着像分析判断这样的事情,并且这种分析是我们已经考虑过的那种类型,即时空的整体与部分分析,那么它需要一个专名来代表这个全体,并且需要其他的专名来代表这些部分。例如,设想在一种特殊的而非一般的情形中,你想说一张特定的脸是由其两只眼睛、其鼻子和其嘴巴(忽略其他的部分)构成的,那么你将不得不以下述方式进行:让我们把这张脸称为F,把这两只眼睛分别称为E1和E2,把这只鼻子称为N,并且把这张嘴称为M。那么,F是由以下述方式被排列在一起的E1、E2、N和M组成的:E1和E2是一个水平线上的两个椭圆,N是一个从E1和E2的中间部位垂直落下的狭窄的等腰三角形,M是一个其中点在N正下方的一条横线。(这并不是对一张脸的非常精确的描述,但是它充分显示了语言学上那些必不可少的东西。)

我们将会看到,在某种程度上,F在这里似乎是多余的,因为这种事态可以通过E1、E2、N和M而得到完全的描述。这个问题,即是否在某种意义上需要或者不需要专名“F”,目前我将不作决定。

在上述关于一张具体的脸的描述中,除了专名之外,我们不得不使用其他的语词。我们不得不陈述这些部分之间的空间关系。让我们通过把眼睛和鼻子都浓缩为直线,来简化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可以说:E1和E2是一条横线上的两个相等的部分;假如E0是E1和E2的中点,那么N就是从E0向下延伸的那条竖线的一部分,M在这条线上拥有它的中点,并且是位于N下方的一条横线的一部分。这个陈述拥有一种在知觉中所缺乏的几何学的精确性,但是在目前这并不重要。在这个视野中,我们也许能够把“横的”和“竖的”当作像“蓝的”和“红的”一样的谓词。但是,我们需要诸如“E1在E2的左边”、“E1在N的上方”以及“N在M的上方”之类的陈述。如果不用这类关系陈述,那么没有任何可能的办法来描述我们所看到的东西。

让我们从一种科学的观点来考虑这个问题。任何时刻的关于这个视野的完全的知识,都将由陈述其中的每个位置的颜色的命题所组成。这个视野拥有一个绝对的原点,即我们的目光聚集于其上的那个点,以及处于这个范围中并通过我们可以称之为θ和ø的两个角坐标而得以定义的绝对位置。 [1] 因而,假如对于一个可以取所有作为色度的值的变项x来说,我们知道对于每一个θ和ø而言满足

x=f(θ,ø)

的x值,这里的f(θ,ø)意指“处于位置(θ,ø)的色度”,那么这个视野就被完全明确化了。这是x、θ和ø之间的一种三元关系,而且要更简单地描述这个视野似乎是不可能的。 让我们考虑下述句子:“当我离开剧院时,我听到有人喊叫‘起火了’,并被一群惊恐万分的人猛烈地推挤。”这实际上不可能是一个知觉判断,因为“惊恐万分的”几乎不是可知觉的材料的一种性质。但是,为了拥有一个可能的知觉判断,我们仅需省略“被一群惊恐万分的人”这些语词。确切地说,它断言了什么?它断言了下述三种知觉对象的同时性:(1)我的视野是如此这般的(当一个人接近安全出口时该视野事实上所是的那个样子);(2)我反复地听到“起火了”的声音;(3)我在黑暗中经验到了一种强烈的推挤的感觉。我们可以对此进行简化,并代之以下述知觉对象的同时性:(1)我看到并感觉到我的手碰到了门;(2)我听到了“起火了”的声音;(3)我感觉到了一种猛烈的、人们以为来自背部的推挤。这里,一种视觉的、一种听觉的和两种触觉的材料被说成是同时的。“同时的”这个词是难以理解的,但是我认为,当我们讨论材料时,它意指“一种立体透视式的经验的某些部分”。而且,当A、B、C、D同时发生时,那并不仅仅意味着A和B、B和C、C和D是成对地同时发生的,因为任何可知觉的事物都持续有限的一段时间,而且可知觉事物之间的同时性因此是不可传递的。因而,在我们的例子中,一定存在着一种经验,或者说,在某种意义上存在着一种知觉,它包含这种视觉的、这种听觉的和这两种触觉的材料。

也许有人会说,若干事件的同时性可以从它们全都在同一时间发生推论出来。让我们来考察这一点。一只表或钟是(在特别的意义上)一种对若干非常短暂的事件进行命名的装置。让我们假定有一只钟,它不仅指示秒、分和时,而且指示月份中的日期以及年份中的月份。我们甚至可以让它指示年份。既然如此,这只钟的如此这般的一种外观就是一个恰好持续一秒钟且绝不再次发生的事件。让我们假定你在感知格式塔方面是一个专家,所以你不必注意那些不同的指针,就能区分这只钟的任何两种不同的外观。那么,你就能够把专名“A”给予恰好处于1940年12月1日下午10点45分的这只钟的外观。关于事件B、C、D和E,你可以相继观察到B是与A同时发生的,C也是这样的,D也是这样的,并且E也是这样的。但是,你不能推断B、C、D和E相互之间也是同时发生的,因为它们可能全都是非常短暂的;比如,它们也许是可以在一秒钟之内被轻易地说出的“fly for your lives”这四个单词。

现在,假如你的钟在改变其外观时不再是每秒改变一次,而是与连续的运动保持步调一致,或者不如说与反复变化的知觉保持步调一致,那么当其外观没有改变时,你将不能作出前后相继的观察,而且你因此也不能知道两个事件都与这只钟的一种外观在同一时间发生,除非它们和这种外观全都是一种经验的某些部分;而且当我说它们是一种经验的某些部分时,我的意思是说,在初阶语言中存在着一个断言它们的共同性或者说同时性的知觉命题。因此,这只钟,尽管是精巧的,却不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我们必须承认,我们能够感受同时发生的几个事件,并且对于这类事件的数目,显然并无任何理论上的限制。

从上述文字中所得出的结论是,在初阶语言之内,我们必须承认n元关系的可能性,这里的n是任意的有限的数目。换句话说,必须有一些语词,它们不是专名,而是谓词,或者二元关系,或者三元关系,或者其他等等。

迄今为止,在本章中所说的话,对于下述这个已经被陈述过的主要问题来说是预备性的:当不使用任何一个“P是W的一部分”这种形式的基本命题时,我们能够陈述我们所知道的所有东西吗?在问这个问题时,我们假定“P”和“W”是专名。要记住,我们在第三章中断定:所有知觉判断都是这种形式的,并且在这样的命题中,我们自然地称之为“这”的东西,是一种知觉判断对其加以不完全分析的复合物。在这样说时,我们假定:我们能够经验到一个整体W,同时无须知道它的部分是什么,但是通过注意或者注视,我们能够逐渐地发现其越来越多的部分。我们没有假定这个过程一定会因为缺乏完全的分析而终止,也未假定它可以推进到这种地步,即已经获得的那些部分无法加以进一步的分析。但是,我们假定这个整体W在整个分析过程中都能保持自己的同一性:例如在知觉中,我们能够从“W”开始,并将其当作对象词的一种感叹的使用,而且在名称“W”的指称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我们能够通过注意作出“P是W的一部分”。

上述解释暗示着一种具有先后顺序的分析过程。对于代表整体的名称是不可缺少的这种理论来说,这种暗示在逻辑上也许是不必要的。当我们研究首先作为一个模糊的整体出现的知觉材料时,我们可以逐渐地将相互关联的部分列举出来。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说材料是作为注意的结果而发生变化的;例如,对于我们首先粗略地、然后集中注意力地观察到的一种视觉材料的情形,情况确实是这样的。在这样的情形中,注意包含了眼睛的某些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视觉对象。可以说,所有分析都是这种类型的,并且其部分已被认识的整体绝不等同于先前被模糊地感知到的那个整体。我觉得,我们正在考虑的这种理论要去否认这一点,是没有必要的。我认为,我们能够把自己限定于分析的成品,并且自问:在不同时提及整体和部分的情况下,这种结果能够得以表达吗?

我们的问题是:当我们确实感知到一个整体拥有部分时,我们的材料总是由关于这些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命题组成的吗?或者说,它们有时必须包含这个整体在其中被提及的某些命题吗?这又是一个有关原子性的问题。考虑(比如说)一个圆以及一条直线L:我们将这个圆称为A,并且L穿过这个圆。我们可以说“L将A分为两部分”,但是我们可能对作为一个整体的A感兴趣,并且也对它被一分为二这个事实感兴趣,而对于这些被分离的部分没有丝毫的兴趣。例如,考虑一下将满月切割为二的一片薄云。我们依然意识到作为一个整体的月亮,并且这个整体比那些部分要鲜明得多。

或者考虑一个多少有点不同的例子。我们看见远处的一个物体沿着一条路走了过来。起初,我们仅仅看到作为一个整体的这个对象。但是,我们逐渐清晰地看到了它,并发现它是一条狗。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的视觉对象当然不是它在此之前所是的那个对象。但是,我们相信它与起初就作为一个整体使我们产生兴趣的那同一个物理对象是有联系的。因此,当我们开始看到这些部分时,我们是把这些部分作为部分看待的,而不是把它们作为以某种形式排列在一起的分离的事项看待的。依我看,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如果没有“P是W的一部分”这种形式的命题,这里的“P”和“W”是代表知觉对象的专名,并且P至少是我们的总体知觉对象仅有的一部分,那么我们所感知的东西就不可能得到准确的表达。

再举另外一个例子:有人用现代方法教一个儿童去读“CAT” [2] 这个单词,他学着前后相继地发出“k”、“a”、“t”这些声音。(我指的是这些字母所代表的声音,而非这些字母的名称。)起初,这些声音之间的间隔太长,以至于这个儿童不能意识到构成一个整体的、它们之间的这种前后相继关系。但是在最后,随着速度的加快,出现了一个时刻,即这个儿童意识到他说出了“cat”这个词的时刻。那时,该儿童就意识到了这个作为由部分构成的一个整体的单词。此前,他没有意识到这个整体;当他能流利地读出来时,他不再意识到那些部分。但是,在首次理解的时刻,整体和诸部分都同样地出现在意识中。在没有诸如“声音‘k’是声音‘cat’的一部分”这样的命题的情况下,该儿童此时所意识到的东西不可能得到表达。

我认为,所有知觉判断都包含着对一个知觉整体的分析。被给予的东西是一种形式,并且人们是从分析中意识到它是由相互关联的对象组成的。没有“P是W的一部分”这种形式的命题,这个过程将是不可言喻的。因此,这样的命题看来必须出现在初阶语言中。

每个包含不止一个对象词的知觉判断,都表达了对一个被感知到的复合整体的分析。在某种意义上,这个被感知到的复合整体是通过被感知才被知道的。但是,这种与错误相对的知识需要某种不同于知觉的东西。包含不止一个对象词并且用一个与几个单独句子不相等值的句子加以表达的知觉判断,必须至少包含一个其意义在于表示关系的语词。被对象证实的知觉判断所断言的知觉对象或者结构的复杂性,在理论上是没有限度的。正是知觉对象的这种复杂性,才是我们关于空间和时间的知识所依赖的。

可以假定,而且根据以上所述我们似乎必须假定,有一些由相互关联的部分所组成的整体,并且知觉判断所表达的知识,为了能够用语词描述出来,需要某些表示这类整体的名称。但是,即便假定了这一点,仍有一个困难的问题,即: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相互关联的项形成一个整体,而且为了从文字上表达我们所知道的东西,这个整体需要一个名称?

这种论证要求,在任何一个时间中我们的经验的全体都始终是这样的一个全体,而且这个全体的某些复杂部分也必须是这样的。这样的一个全体的各个部分是通过共现关系而被集中在一起的。由于第二十一章所解释的理由,我们认为共现关系既可能在经验之外成立,也可以在经验之内成立。确实,如果存在着物理学所假定的未被经验到的世界,那么其时空将依赖于未被经验到的共现。也许,这类不可缺少的整体总是由共现构成的。让我们来考察这种可能性。

在以下几页中,我将就知觉判断中的分析性质提出一种可能的观点。我不想说这种观点是必要的。

让我们把名称“W”给予在某个给定时刻我的全体的知觉范围。在那个时刻,我能把伪名称“这”给予W,也可以把它给予W的某些部分,但不能给予任何在范围上大于W的东西。当W存在时,伪名称“现在的我”适用于整体的W,但不适用于W的任何部分。根据第六章所提出的理论,W是一束共现的性质。我们可以把名称给予这些性质。假设Q是这些性质之一的名称。那么,“现在的我感知到Q”将被翻译为“Q是W的一部分”。

假如这是恰当的,那么在构成W的性质中,必然至少有一个没有再现的性质,或者一个没有再现的从属复合物。为了简单起见,我将假定我始终在观看一只钟,而且这只钟不仅指示分和时,也指示月份中的日期、年份中的月份以及公元的年代。假如我现在把名称“t”给予作为W的一部分的这只钟的外观,那么“t”将称呼一组与自身之间没有时间关系,即只能出现一次的性质。这只钟的任何其他外观都将或者早于或者晚于t,并且我们将说,这个其他的外观作为其一部分的那个全体的知觉领域相应地早于或晚于W。

根据以上所述,t的值形成了一个数值上可测量的序列,并且t的两个不同的值不可能共现,除非它们几近相等,以至于它们能够成为一个似是而非的当前的某些部分,即一个W的某些部分。所有这一切都是经验的。

我们现在必须考虑,为了表达知觉判断,W的什么样的部分可以成为需要名称的整体。这个全体的W可以分析为许多性质。但是,依靠其自身,这种分析将不能使我们解释像“A在B的左边”这样的知觉判断。这些判断要求把W分析为一些我们很想称之为“实质的”而非“概念的”部分;换言之,它们要求在一个给定的知觉整体范围之内进行一种空间分析的研究。

让我们像在以前的一些场合那样,再次把自己限定于视野,并且忽视深度。那么,我们可以用一种无害的简单的方式说,在视野中有许多不同的上下(up-and-downness)性质,以及许多不同的左右(right-and-leftness)性质。我们用θ来指称前面那类性质中的任何一种,并且用ø来指称后面那类性质中的任何一种。除了在视觉的优越性方面存在着某些差别以外,我们可以认为,每一种性质θ和每一种性质ø都存在于每个人的视野中,只要他睁开眼睛并且天色未黑。

我们现在需要一种“重叠”关系。这种关系在知觉空间的构造上起着一种作用,而这种作用类似于共现在私人时间方面所起的那种作用。我没有定义这种关系,但是我认为,假如Q和Q’是两种性质,那么“Q和Q’重叠”可以是一个知觉判断。例如,红的和明亮的这两种性质能够重叠,一种特定程度的压力与我们由之将身体一个部位的触觉与身体另一个部位的触觉区分开来的那种性质也能够重叠。两种不同的θ性质不能重叠,而两种不同的ø性质也不能重叠。两种不同的颜色不能重叠,而属于身体不同部位的两种不同的触觉性质也不能重叠。任何一种视觉性质都能和任意的θ重叠,而且也能和任意的ø重叠。

θ的两个不同的值相互之间具有一种非对称的空间关系,即在上面或者在下面这样的关系;ø的两个不同的值也具有一种非对称的空间关系,即在右边或者在左边这样的关系。一个特定的θ的值与自身之间将会具有一种在右边或在左边的关系,而不具有一种在上面或在下面的关系;而且一个特定的ø的值与自身之间将会具有一种在上面或在下面的关系,而不具有一种在右边或在左边的关系。一个复合物(θ,ø)将不会与自身之间具有任何空间关系。这个事实就是当我们说它在一个特定的视野中仅能出现一次时我们试图去表达的东西。

现在,假如一种特定的性质,比如说一种色度C,存在于视野中某个区域的全部范围,那就意味着它与性质对(θ,ø)的许多值相重叠。由于θ和ø在数值上是可测量的,我们能够直接地定义视野中一个“连续的”区域所意指的东西。类似地,我们能够定义触觉空间中的区域。我们通常应该看作整体W的一个“实质的”部分的东西,是作为W的一部分的一个连续的区域。任何一个这样的区域都可以是一个“这”。

当我们说“A在B的左边”时,我们可以把“A”视为由特定的θ和ø的值以及所有与二者重叠的性质所共同组成的那个复合物的名称,而由于θ和ø的另外一组特定的值,B也得到了类似的定义。假如ø的A值是在B值的左边,那么我们的陈述将是真的。

因而,在“A在B的左边”中,整体W并不需要被提及。但是,假如这个句子表达了一个知觉判断,那么一定有一个整体W,并且A和B是它的一部分。

我们现在得到了一种关于名称的结论。基本的名称是那些应用于像W这样的整体的名称,或者说是那些应用于作为某个W的部分的诸连续区域的名称;其他的名称是派生的,并且从理论上讲是不必要的。

假如我们去构造物理学的时空,那么,弄清已经说过的这些话所适用的范围可能是有益的。在这种构造中,我们必须假定物理学的真实性。

物理学的时空具有复杂的推论性质,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因果律构造出来的。人们假定,如果存在一种把在时空中处于不同位置的两个事件联系起来的因果律,那么它们是通过由处于中间位置的诸多事件所构成的一个因果链条而被联系起来的。知觉对象的这种物理的和心理的因果联系,使我们不得不认为它们全都在一个区域内,并且这个区域一定是在知觉者的头脑中(当然,不是在他或者其他任何人所拥有的关于他的头脑的知觉对象的内部)。存在于两个知觉对象之间的共现关系,可以被假定也存在于在时空中重复的任何两个物理事件之间。时空中的一个“点”可以定义为拥有下述两种特性的一组事件:(1)这组事件中的任何两个事件都是共现的;(2)在这组事件的外部,没有任何事件与它的每一个分子共现。

时空中的点的次序的确定,如爱因斯坦已经表明的那样,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历史地看,它产生于这种信念:每一个知觉对象都是“关于”某个物理对象的;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物理空间中的物理对象的次序,大约与处于知觉空间中的相应的知觉对象的次序相关联。物理空间中的星球的角坐标与它们在视觉空间中的知觉对象的角坐标几乎完全一样。但是,知觉对象是“关于”物理对象的这种观念,最终证明是不精确的、因果的,并且是不可靠的。对时空次序的更精确的确定依赖于因果律;例如,木星的距离是从某些观察中计算出来的;在假定万有引力定律的情况下,这些观察能够使我们计算出光从那儿到达我们这里使用了多长时间。

没有必要深究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来说,重要之处有两点:从物理学的立场看,我的知觉的整体W处于作为一个物理对象的我的头脑之中,并且时空的整体与部分,由于是一个过于复杂并且具有推论性质的概念,因而在知识论的基础中没有很大的意义。

* * *

[1] 为简单起见,我忽略了作为一种视觉性质的深度。

[2] CAT是“猫”的英文单词。——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