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莎,”电台里传出我妈妈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路易莎,”她说,“回家吧。我们已经有三年没看到你了,整整三年。路易莎,我保证一切都会好好的。我们都很想你。我们想你回来。回家吧,路易莎。”

每年一到我离家出走的纪念日,电台总会响起我妈妈的声音,每一次我都会被吓到。一年到头,我又忘记了妈妈的声音,她哭诉的时候那么温柔,却那么陌生。我每年都听,我也读报纸上的报道:“路易莎·特瑟一年前失踪”。接着“一年”换成“两年”“三年”。我像盼望生日那样等待着六月二十日的到来。起初,我收着所有剪报,不过瞒着所有人。那些报纸的头版都登着我的照片,要是别人看到我把这些照片剪下来,肯定会起疑的。我现在躲着的地方叫钱德勒,离我的家乡很近,近到报纸肯定会大做文章。话说回来,钱德勒是我一开始就选定的地方,这个小城的规模足够我藏身。

你知道的,我不是某天忽然心血来潮离家出走的。我早就知道自己迟早要离开这个家,我也做了周详的计划,这样真打算走的时候才能走成。这种事情只许一次成功,因为他们通常不可能让你再试一次。当时,万一出了什么差错,我肯定看起来像个十足的傻帽,我的姐姐卡萝尔可不是那种会让人忘记丑事的人。我承认我是特意选在卡萝尔婚礼前一天出走的,而且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想象卡萝尔发现她的婚礼没了我这个伴娘之后的表情。报纸上说婚礼如期进行,卡萝尔还跟一个记者说她的妹妹路易莎会希望婚礼不受影响。“她从没想过要毁掉我的仪式。”卡萝尔说,但她心里清楚得很,我就是成心要她吃不了兜着走。我很肯定,当他们发现我不见的时候,卡萝尔的第一反应是去清点结婚礼物,看看我有没有顺走什么。

不管怎么说,虽然卡萝尔的婚礼出了一点儿小麻烦,但是我的计划很成功,事实上,一切比我预期的更顺利。家里的每个人都在忙里忙外,布置花卉、问礼服有没有送出来、打开装香槟的箱子、担心万一下雨要拿花园里的仪式怎么办。我呢,就光明正大地从前门走出去了。只有一瞬间,我被保罗看到了。保罗是我们家的隔壁邻居,卡萝尔讨厌他的程度甚至超过了讨厌我。我妈以前总是说,每次我做了什么让家族蒙羞的事情,保罗肯定是同谋。很长一段日子,他们都觉得是保罗帮助了我逃跑,就算他一再申明我那天下午怎样努力逃过他的视线都没用。报纸称呼他是“特瑟家的挚友”,我妈看到这提法肯定乐坏了。报纸还说他就我可能的出逃路线接受了警察的审讯。当然啦,他从没想到我会逃走。我把走之前跟我妈说的原话转达给他——我就是出去静静,屋子里太闹了;我就是去一趟市中心,很可能买个三明治吃,然后再看场电影。他纠缠了我一会儿,因为显然他想跟我一道去。我之前没计划要在街角搭公交车的,但因为保罗一直跟着我,一定要我等他把车开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去旅店吃晚饭。我必须立马就走,所以就追着刚开走的公交车,把保罗丢在那里。这是整个计划中我唯一需要改变的部分。

我一直乘到市中心才下车,尽管原本的计划是走路过去。事实上,搭车反而更好,因为车上没人会在乎我去自己家乡的市中心,这样我还可以搭更早的火车出城。我买的是往返票,这很重要,这样他们就会觉得我肯定会回来。他们就是这么想事情的:你做每件事情都有理由,因为我妈、我爸,还有卡萝尔做任何事都有理由,所以,如果我买了往返票,唯一的解释就是我打算回来。此外,假如他们觉得我会回来,他们不会很快就担惊受怕。这样的话,在他们开始找我之前,我就有更多的时间躲起来。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当天晚上卡萝尔就发现我失踪了。因为她晚上睡不着,到我房间去找阿司匹林,所以留给我找地方藏身的时间没有我预想的那么充裕。

我猜到他们会发现我买了往返票,我没有蠢到会以为自己什么蛛丝马迹都不会留下。我的计划都是按照以下这个事实依据来设想的:那些被逮到的人都是因为他们做了某些怪异或引人注目的事情,而我的打算就是隐藏到一个他们永远看不见我的地方。我知道他们会查到那张往返票,因为在一个你从没离开过的小城,搭火车出城是不寻常的事情,但那也是我干的最后一件不寻常的事。我买票的时候想,往返票会带给我爸妈某种安慰,他们会觉得不管我在外面待多久,我至少还有张回家的车票。事实上,我确实没有很快就丢掉回程票,我之前一直把它收在钱包里,当它是护身符。

我看了报纸上所有的报道。皮科克太太和我过去常常在早餐桌上读它们,在我们喝第二杯咖啡的时候。然后我才出门去上班。

“你怎么看罗克维尔城走失的那个小姑娘?”皮科克太太会问我。我会哭丧着脸摇摇头,说那姑娘肯定是脑子有病,离开这么有钱的人家;有时我会说我猜她或许根本没离开——可能是这家人把她关起来了,因为她是一个杀人狂。皮科克太太很喜欢听各种各样关于杀人狂的事情。

有一次我拿起报纸,仔细地瞅瞅报上的照片。“你觉不觉得她看起来跟我有点儿像?”我问皮科克太太。皮科克太太靠着椅背,先看看我,再看看报上的照片,之后又看看我,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说:“不像。要是你的头发长一点儿,卷一点儿,可能脸圆一点儿,这样会有点儿像。要是你看起来像个杀人狂,我肯定一开始就不会让你踏进我的家门。”

“我觉得她的样子有点儿像我。”我说。

“你快去上班吧,别胡思乱想。”皮科克太太对我说。

当然啦,当我捏着往返票上火车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他们过多久会追来。但我猜我没太担心,因为要是我太紧张,可能会犯下什么让计划前功尽弃的错误。我知道,一旦他们明白我不会回罗克维尔了,他们就会追到克雷恩,因为那是我往返火车票上印着的目的地,也是我们城里的火车能去的最大的城市,所以我在克雷恩连一天都没待满。我去了一家在打折清仓的百货公司,那样就能混入前来抢购的人群里,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在当时,我能逃到的最远的地方很可能就是克雷恩那家百货公司的底楼。我必须拨开人群,冲到卖打折雨衣的柜台,然后必须挤开柜台边拥着的人群,从一个丑八怪的手里抢到我要的那件雨衣。没关系,反正那个老家伙太胖了,买了也穿不了。她那么撕心裂肺地叫,你肯定会觉得她已经付过钱了。我的手里早就准备好了足够的零钱,六美元八十九美分。我把钱往售货小姐手里一塞,抓过雨衣和她准备放雨衣的购物袋,在被挤死之前从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

那件雨衣值得花上六美元八十九美分。那一年,我一直穿它穿到冬天,一个纽扣都没掉。第二年春天,我把它忘在什么地方,然后不小心弄丢了。那件雨衣是茶色的,我在百货商场卫生间一换上它,就觉得它像我的“旧雨衣”。在那之前,我从没有过那样的雨衣,我妈听到了会晕过去。有件事情我觉得自己做得很漂亮:我出门时穿的是件轻型短外套,基本上可以算件夹克;我换上雨衣的时候当然把那件外套脱了。我只需把原来外套口袋里的东西挪到雨衣口袋里,再把那件外套装作无意地拿回柜台,往一大堆打折的夹克衫里一扔,就好像我刚才只是拿着试穿,结果还是决定不买。就我所知,根本没人注意到我。离开商店前,我看到一个女人拿起柜台上我的那件外套看了看。我应该告诉她,那件衣服只要三美元九十八美分。

我用那种方式处理掉自己的旧外套真是一绝。那件外套当初是我妈选的,我很喜欢。它的价格不便宜,但也很容易被认出来,所以我必须换掉。我很肯定,要是我把它装进袋子,然后把袋子扔到河里或者垃圾车里,它迟早会被人发现。就算没有人看到是我扔的袋子,它也肯定会被发现,然后他们就知道我是在克雷恩换掉那身衣服的了。

我的那件轻型外套从没被人找到。他们找到的最后一条有关我的线索,是一个罗克维尔人在克雷恩火车站瞥见了我,她是通过我那件轻型外套认出我的。那之后我去了哪里,他们再也没能查出来。这里面一半是运气,一半是我的精心计划。两三天后,报纸还说我在克雷恩,人们以为他们在街上看到我了。有个进商店买衣服的姑娘还被警察抓了起来,一直到有人过来相认,她才被放出来。他们真的在寻人,不过他们找的是路易莎·特瑟,而从脱下我妈买给我的那件轻型外套时起,我就已经不是路易莎·特瑟了。

我指望着一件事情:这个国家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个金头发、高五英尺四英寸、体重一百二十六磅的十九岁姑娘。要是有几千个这样的姑娘,那在她们当中,肯定有很多很多穿着宽松的茶色雨衣。那天,我离开百货公司后就在克雷恩的大街上数有多少人穿茶色雨衣。我在一个街区就和四个那样的人擦肩而过,所以觉得自己隐藏得很好。那之后,我像先前跟母亲说过的那样,把自己变得更加透明——我在一家小咖啡馆买了三明治,然后去看了场电影。我一点儿都不着急,比起找个地方过夜,我觉得自己可以干脆睡在火车上。

有意思的是,根本没有人留意我。那天有好几百号人看到我,在电影院里还有个水手过来跟我搭讪,但没有人真的看见我。要是我真的去酒店住,那么酒店前台可能会注意到我,或者如果我穿着那件便宜的雨衣跑进某家高档餐馆用餐,肯定很醒目。那一整天,我所做的就是其他和我衣装打扮相仿的姑娘所干的事情。唯一一个有可能记得我的人大概是火车站的售票员,因为穿着像我那样的旧雨衣的姑娘,通常不会在晚上十一点还去买车票,不过那一点我也早就想过了。我买了一张到阿米蒂维尔的车票,是什么原因让我选择这个六十英里之外的小城呢?因为阿米蒂维尔不是什么花哨的小城,不像我前不久偷偷逃离的那种地方;它有一所大学。我的雨衣很符合那座大学城朴素、休闲的气息。我跟自己说,我是个在家过完周末准备回学校的学生。火车在午夜之后抵达了阿米蒂维尔,我走出站台进到阿米蒂维尔火车站的时候仍然不招人注意,因为就在我在车站里喝咖啡打发时间的时候,七个——我扳着指头数过——穿着和我一样雨衣的姑娘进进出出,一点儿也不觉得那个时间点去乘火车有什么奇怪的。她们中有几个提着行李箱,我也很希望我能在克雷恩弄到一个行李箱。但是如果拎着行李箱,我会在电影院里被人注意到。而且回家过周末的大学生没有行李箱也不奇怪。她们家里有睡衣裤,有一大把干净的长袜子,她们就在那种便宜雨衣的口袋里塞一只牙刷就好了。所以我当时不担心没有行李箱,但我知道自己早晚得有一个。喝咖啡的时候,我打定主意不再扮演回家过周末的大学女生了,而是要成为出去度假的大学女生。那一路上,我都尽可能从我所扮演的角色的角度去想问题,而且毕竟我已经当过一段日子的大学女生了。我那时在想,此刻学校给我爸发出的那封加急信应该在路上了,那封信会告知他我为何已经不是大学生了。我猜那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决定出走是因为想到我爸收到信以后会做何反应。

那封信的信息也登在报纸上。他们觉得大学的决定是我离家出走的原因。如果只有那个原因,我觉得我不会选择离开。我很早就想要离开,从记事起就这么想。我一直计划着,直到我确定它万无一失,而且最后果真如此。

坐在阿米蒂维尔火车站里,我试着给自己找一个充分的理由,像我这样一个周末都基本不会回家的人,为什么要在周一深夜离开大学回家。我说过的,我老是试着从我扮演的角色的角度来想事情,而且我喜欢为做的事情找到充足的理由。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但是我觉得准备好问题的答案会有备无患。最终,我想到因为我姐姐明天要结婚,我必须周一回家去做她的伴娘。让我觉得有趣的是,我一点儿都不想因为任何悲伤的理由而回家,比如我妈生病了,或者我爸被车撞了,那样我就必须看起来伤心,而那样就会惹人注目。所以我决定因为姐姐的婚礼回家。我无所事事地在火车站里转悠,然后正好跟另一个正走出门的女孩擦身而过,她也穿着和我同款的雨衣,假如有人留意到这一刻,会觉得走出门的那个人是我。买票前,我先去了趟洗手间,从鞋帮里拿出另一张二十美元纸币。我从我爸的书桌抽屉里拿了近三百美元,基本上把它们都藏在鞋子里,因为我实在想不到更安全的地方。我的钱包里只放着手头需要用的钱。脚踩着一大沓纸币到处走确实不舒服,但是我的鞋子质量很好,是那种你不介意自己的外表时会穿的那种舒服的旧鞋子。我离开家之前还给鞋子换了新鞋带,所以可以把鞋带系紧。你看到了,我的计划特别周详,没有漏掉任何微小的细节。要是他们让我来策划姐姐的婚礼,肯定不会有这么多七手八脚、大呼小叫的场面。

我买了来钱德勒的车票,这是本州这一片区域里最大的城市,也是我这一路的终点。这是很好的藏身之所,因为来自罗克维尔的人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否则都只是途经此地——要是他们在罗克维尔或克雷恩找不到像样的外科医生、牙齿矫正医生、心理医生,再或者好布料,他们会径直去真正的大城市,比如州府。钱德勒的规模刚好大到能藏身,没到罗克维尔人会觉得是大都市的地步。阿米蒂维尔火车站的售票员肯定在一天的任何时候都见惯大学女生买票去钱德勒了,因为从收走钱到给我票的整个过程中,他连头都懒得抬一下。

真有意思,他们肯定来钱德勒找过我,因为他们不可能错过任何我可能落脚的地方,但或许罗克维尔人从不相信有人会自愿去钱德勒,反正我从没有一刻觉得真有人到这里来找我。我的照片当然也登在钱德勒的报纸上,不过就我所知,从没有人多看过我一眼。我每天早上去上班,去商店买东西,和皮科克太太一起去看电影,夏天的时候还时常去海滩,从不担心会被认出来。我的行为举止和其他人一样,穿的衣服也和其他人一样,甚至我脑袋里想的也和其他人一样。这三年来,我唯一见过的来自罗克维尔的人是我妈的一个朋友,我知道她来钱德勒只是为了给她的贵宾犬配种。她的样子不像会留意任何人,最多只会留意其他贵宾犬。所以,就算我大大方方地走进她路过的那扇门,她也不会正眼看我。

来钱德勒的火车上,除了我还有两个大学女生,或许她俩都是回家参加她们姐姐的婚礼的。她俩穿的都不是茶色雨衣,但其中一个穿了件蓝色的旧夹克,给人的感觉和旧雨衣差不多。火车刚驶离站台,我就睡着了。途中我醒过一次,迷迷糊糊地想我是在哪儿,又是在做什么?等我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意识到我真的在实施自己精心谋划的计划而且已经完成了一大半时,我差点儿在所有人都在打瞌睡的车厢里笑出声来。很快我又睡着了,而且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七点,火车抵达钱德勒的时候。

这就是我来到这儿的过程。前一天我刚吃过午饭就离开了家,后一天也是我姐姐大喜之日的早上七点,我已经逃之夭夭了,而且我知道他们找不到我。我有一整天的时间在钱德勒安顿下来,所以我先在火车站附近的餐馆里吃早饭,然后就找地方住,再找工作。我做的头一件事是买行李箱,而且有意思的是,要是你在火车站附近买行李箱,人们不会留意到你。行李箱和火车站很搭,所以我就在那种什么都卖的小店里选了一只便宜的行李箱、几双长筒袜、几块手帕,还有一只走时钟。我把所有东西往行李箱里一塞,提着它离开。如果你不是特别紧张或者激动,那么做什么事都不难。

后来,在皮科克太太和我一起读有关我失踪的新闻报道时,我问过她,她觉不觉得路易莎·特瑟有可能跑到钱德勒这么远的地方。她觉得不可能。

“他们现在说她是被绑走的,”皮科克太太对我说,“我觉得那才是真正发生的事情,绑架、谋杀,人们对被绑走的小姑娘做各种可怕的事情。”

“但是报纸上说从没有过任何要赎金的条子。”

“报纸虽然这么说,”皮科克太太冲我摇了摇头,“但我们怎么知道这家人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假如绑走她的是个杀人狂,他怎么会寄条子要赎金呢?像你这样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复杂,我跟你说。”

“我为那姑娘感到抱歉。”我说。

“说不清,”皮科克太太说,“没准儿是她自己愿意跟他走的呢。”

到钱德勒的第一个早晨,我并不知道皮科克太太那天就会出现,这是迄今为止我遇上的最幸运的事情。吃早饭的时候,我打算要做个从本州北部的一户好人家来的十九岁姑娘,一心存钱要来钱德勒念商学院并成为秘书。我打算念书的时候找份兼职继续存钱,商学院要到秋季才开学,所以我有一整个夏天来打工存钱,然后再决定是不是真的想念文秘课程。如果我决定不留在钱德勒,等失踪的风波平息之后,可以搬到别的地方。现在,这件雨衣看起来不是我这种一丝不苟的姑娘会穿的,所以我脱下来,把它搭在胳膊上。我觉得,我在衣服上的选择总体都很明智。我离开家之前还觉得自己必须穿套装,那种我能找到的最文静、最沉稳的套装。于是我选了套灰色的西服,配白色的衬衫,这样只要搭配不同的衬衫,或者在衣领上别个胸针,我就能扮演成自己打算成为的任何角色。如今,这套西装看起来正适合一个准备攻读文秘课程的年轻姑娘,而且我提着行李箱,胳膊上搭着外套,走在大街上的样子也和其他成百上千的人一样,下火车的人基本都是这副样子。我买了晨报,在便利店喝咖啡,顺便看看租房信息。一切都这么稀松平常——行李箱,外套,租房——我问卖饮料的店员怎么去报春花街,他回答的时候看都没看我。他当然不在乎我最终有没有去报春花街,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告诉我怎么去,要乘哪辆公交车。我的经济条件没有穷迫到非乘公交车不可,但是一个正在省钱的姑娘要是搭出租车会显得很奇怪。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那天早上的样子,”距离我们初次见面很久之后,有一次皮科克太太对我说,“我一下就知道你是那种我愿意出租房子的姑娘——文静,有教养。你当时看起来好像被大城市吓坏了。”

“我没有被吓坏,”我说,“我是担心能不能找到好地方住。我妈妈提醒我租房的时候有那么多事情要长心眼儿,我怕我根本找不到能让她满意的地方。”

“任何当妈妈的都可以随时进我的屋子,然后她就明白女儿找对了人家。”皮科克太太的语气有点儿冲。

不过她说的是真的。我一走进报春花街上皮科克太太正在招租的房子,见到了她本人,就知道无论我再怎么计划,都不可能找到更好的。这是一栋老房子,很舒适,我的房间也很好,皮科克太太和我一见如故。我跟她说,我妈妈叮嘱过找房子务必要找房间干净,而且住区安全的,千万不能有会在天黑后尾随小姑娘回家的人,皮科克太太一听就喜欢我。等我告诉她我想存钱,然后上文秘课,这样就可以找份好工作,而且可以每个星期给家里寄点儿钱时,她对我更加满意了。皮科克太太相信孩子们长大后应该偿还父母养育他们所花的钱。我在这里才待了一个小时,皮科克太太就已经了解了所有我编出来的家庭背景:我妈妈守寡,我姐姐刚结婚,但是还跟新婚的丈夫住在妈妈家,还有我的弟弟保罗,他老是不想安定下来,让我妈操碎了心。我还告诉她,我的名字叫路易丝·泰勒。其实到那个时候,我觉得完全可以告诉她我的真名,她绝对不会和报纸上的失踪姑娘联系起来的,因为在那个时候,她觉得她几乎认识了我家里的所有人。她要我放心,要我写信回家的时候跟我妈说她会对我负责,我在城里的时候她会像妈妈那样照顾我。除此之外,她还告诉我,附近的一家文具店正在招女店员,我就这样找到了工作。离家出走还不到二十四小时,我已经是完全不同的人了:我叫路易丝·泰勒,住在报春花街上,在下街的文具店上班。

有一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有名的算命先生写信给我爸,说能帮忙找到我。他说星象告诉他,可以在有花的地方找到我。我看了心里一惊,因为报春花街的关系。不过我爸和皮科克太太,以及全世界的人都觉得信里指的是我被埋尸的地方。他们挖开了最后有人看到我的火车站附近的空地,一无所获的消息见报时,皮科克太太很失望。究竟我是跑去做了流氓的姘妇呢,还是我已经被分尸,而且尸体被装在行李箱里送到了某个地方?皮科克太太和我无法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过了一段日子,他们就不再找我了,偶尔会有零星的错误线索登上报纸副刊,但篇幅不长。皮科克太太和我也把兴趣转向了发生在芝加哥光天化日之下的银行抢劫案。等到来年的六月二十日,我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离开家一整年了。我给自己买了新帽子,还在市中心的餐厅犒劳了自己一顿晚餐。等回到家时,正好是晚间广播的时间,电台里传出我妈的声音。

“路易莎,”她说,“回家吧。”

“可怜的女人,”皮科克太太说,“想想她心里有多苦。他们说她从没放弃过还能找到活着的女儿的念头。”

“你觉得我的新帽子怎么样?”我问皮科克太太。

我已经不再想着念文秘课程了,因为文具店决定扩张,他们会开一家图书馆,还会有专门的礼品商店。现在我已经是礼品商店的经理,假如生意兴隆,说不准哪天我会经营整个店。皮科克太太和我谈了谈,就像她真是我妈那样,之后我们都同意只有傻子才会放掉手上这么好的工作,非要跑到别处重新开始。我存的钱都在银行里。皮科克太太和我想着有一天我们可以把积蓄拼起来买辆小车,或者一起去旅行,甚至可以坐游轮。

我的意思是,我现在自由了,日子过得很好,从没起过回去的念头。但是好巧不巧,我偏偏和保罗撞个正着。我已经待得这么舒服,几乎没再想过他们,除非看到报纸上有关他们的报道,不然根本不会去想他们过得好不好。但是我下意识地肯定一直记得他们,因为我从未给自己机会停下来想。那天,我就站在街上,张大了嘴,然后喊了声“保罗!”。他转过身,然后我当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但为时已晚。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接着皱起眉头,然后露出一脸困惑。我能看出他在努力搜刮记忆,之后努力相信他所记得的事。最后,他说了句:“这可能吗?”

他说我必须回去。要是我不回去,他会告诉他们在哪儿能找到我。他还拍拍我的头,说外面还在悬赏找我,但凡能提供重要线索,就可以得到放在银行里的赏金。他还说,等他拿到赏金,假如我还想逃跑,可以再跑,想跑多少次、跑多远都成。

或许我真的想回家。或许这么长时间我都在悄悄地等一个回家的机会,或许那才是我在大街上认出保罗的原因,那是一百万年都不会发生一次的小概率事件——他以前从来没来过钱德勒,而且只是在这里换乘火车;他前脚才踏出车站,后脚就发现了我。要是我没有刚好在那一刻经过车站,要是他仍旧待在应该候车的站台,我就永远不需要回去。我跟皮科克太太说我要回本州北部去探望家人。我觉得这一切像个玩笑。

保罗给我的爸妈发了封电报,说他找到了我,说我们会乘飞机回去。保罗说他担心我会再次溜掉,所以最安全的地方是高空,这样他可以确保我逃不了。

从罗克维尔机场到家的出租车上,我看着窗外,忽然紧张起来。我可以发誓,三年以来,我一次也没想过这座小城,没想过我如此熟悉的街道、商店、房子。但我发现自己竟然什么都记得,就好像我从没去过钱德勒,从没看过钱德勒的房子和街道;就好像我从没有离开过家。等出租车最终拐到我家所在的街道时,我再次看到那栋白色的大房子,差点儿哭出来。

“我当然想回来。”我说道,保罗笑了。我想到那张被我当护身符收在钱包里那么长时间的返程车票,想到有一天我清空钱袋的时候怎么把它扔了;我在想我丢掉它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回家,之后会不会后悔扔掉车票。“一切都是老样子,”我说,“那天我就是在这里上的公交车,我就是走下那条车道时碰到你的。”

“如果当时我能拦下你,”保罗说,“你可能之后都不会再尝试逃走。”

出租车停在房子前方,我下车的时候双膝打战。我抓着保罗的胳膊,说:“保罗……等一下。”他给我使了个我以前非常熟悉的眼色,意思是:“要是你现在跟我耍诈,我会让你好看。”我颤抖得这么厉害,必须挽着他的胳膊,之后我俩一起走到前门去。

我在想他们会不会在窗口打探我们。我很难想象我爸和我妈在这种情形之下会如何应对,因为他们总是要求我们举止文雅、庄重、符合礼仪。我觉得如果是皮科克太太的话,她会走下来迎接我们,但是我们眼前的大门依旧紧闭。我甚至不知道我们要不要按门铃,我以前从没按过自家的门铃。当卡萝尔给我们开门的时候,我还在七想八想。“卡萝尔!”我喊道。她的样子这么老,我都震惊了,但很快我就想,这是当然了,我已经有三年没见过她,她很可能也在想我怎么也变了这么多。“卡萝尔,”我叫道,“哦,卡萝尔!”看到她,我真的高兴坏了。

她很仔细地打量我,接着后退几步。我的爸妈站在那边,等我进门。如果没有停下想想,我大概会冲向他们。但是我犹豫了,不知该怎么办,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还是庆幸我回来了?当然了,一旦开始思考,我发现自己能做的只有站在原地,用不太确信的语气喊着:“妈妈?”

她走过来,双手按在我的肩膀上,花很长时间端详我的脸。她的双颊淌下泪水,我之前想过,我已经做好随时大哭的准备,尽管想的时候觉得哭不哭问题不大。但真到了这一刻,当眼泪会让一切更顺理成章的时候,我却只想笑。她的样子这么老,这么悲伤,我的样子这么傻。很快,她侧过身对保罗说:“哦,保罗,你怎么能对我一再做出这种事?”

我可以看出保罗吓坏了。“特瑟夫人……”他说。

“你叫什么名字,亲爱的?”我妈问我。

“路易莎·特瑟。”我笨嘴笨舌地说。

“不,亲爱的,”她很温柔地说,“你的真名?”

这时候我哭得出来,但我不觉得眼泪能帮到我什么。“路易莎·特瑟,”我说,“那就是我的名字。”

“你们这种人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们?”卡萝尔说,她脸色苍白,浑身发抖,而且气到几乎在嘶吼,“我们已经花了好几年的时间很努力地找我失踪的妹妹,就是你们这种人把这看成是可以从我们家捞一票的机会——你们可能只是觉得能轻轻松松赚一笔,你们无所谓,但我们的心又要碎一次,伤疤又要被揭一遍。你们就不能放过我们?”

“卡萝尔,”我爸说,“你把那可怜的孩子吓坏了。”“小姑娘,”他对我说,“我真心相信你没有意识到现在所做的事情有多么残忍。你看起来像个好孩子,试着想想你自己的妈妈……”

我试着想想我自己的妈妈;我现在正看着她。

“要是有人像这样占她便宜,我相信你肯定也不知道,这个小伙子……”我不再看我妈,而是看着保罗。“之前带了好几个姑娘给我们,都假装是我们走失的女儿。每一次他都说自己是真的被人骗了,而且从没贪图利益,但每一次我们都心存念想,希望这个真的是我们的女儿。第一次我们上了好几天的当,那个姑娘长得很像我们的路易莎,她的举止也像路易莎,她知道所有家里的笑话和发生过的事情,那些事情除了路易莎之外,不可能有人知道。但她是骗子。孩子她妈——我的太太——每次怀抱的期望越高,就被伤得越重。”他把手搭在我妈——他太太——的肩膀上,和卡萝尔一起,他们仨并肩看着我。

“瞧,”保罗斗胆建议,“给她一个机会——她知道她是路易莎。至少给她机会证明自己。”

“怎么证明?”卡萝尔问,“我很肯定,假如我问她什么问题——比如,她在我的婚礼上本该穿什么颜色的裙子……”

“粉红色的裙子,”我说,“我想要蓝色的那条,可你说必须是粉红色的。”

“我肯定她知道答案,”就像我什么都没说一样,卡萝尔接着自己的话说下去,“你之前带来的其他姑娘,保罗——她俩都知道。”

这事情不会有好结局,我早该知道。或许他们如今已经这么习惯到处找我的状态,以至于更愿意继续找我,而不是看到我回家。或许我妈刚才观察我的脸的时候,已经看不到路易莎的样子,或许我这么长时间如此专注成为路易丝·泰勒,我看起来已经不可能像路易莎了。

我为保罗感到些许歉意,他肯定不像我这样理解他们。他显然觉得仍然有机会说服他们,让他们张开双臂,大喊:“路易莎!我们苦苦找寻的女儿!”他还觉得他们会给他赏金,并且在这之后,我们都可以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当保罗仍在试图和我爸争辩时,我走开了几步,望着久违的起居室。我猜我没什么机会再走进这房子了,那就最后再望一眼吧,让这一眼的记忆跟着我离开。姐姐卡萝尔一直紧紧盯着我。我猜先前来的那两个女孩子还试图行窃。我想告诉她,假如我真打算从家里顺走什么东西的话,我三年前就这么干了。我第一次走的时候想带什么走,就能带什么走。现在,我什么都不想拿,我从来就没想过要拿走什么。我明白我想做的仅仅是留下来——我多么想留下来,简直想抓着楼梯扶手尖叫。尽管发一通脾气或许能让他们想起某些有关他们亲爱的路易莎的零星往事,但我不觉得这就能说服他们容我留下。我能够想象自己被拖出自己家门的情景,还一边蹬地一边大叫。

“多么漂亮的房子。”我礼貌地对姐姐卡萝尔说,她还在提防我。

“我们家族已经在这里住好几代了。”她用一样礼貌的口气说。

“多么精致的家具。”我说。

“我妈很喜欢古董。”

“指纹。”保罗突然叫起来。我猜,我们可以去找个律师,或者保罗在想我们应该去找个律师。我不知道当他发现我们根本不打算找律师的时候,心里会怎么想。我无法想象当我的妈妈、爸爸、姐姐已经认定我不是路易莎之后,世上还能有哪个律师能说动他们接我回去。法律就能逼我妈看着我的脸,然后认出我来吗?

我觉得总有办法能让保罗知道我们做什么都无济于事。我走过去站在他身边。“保罗,”我说,“你难道没看到这样下去只会惹特瑟先生生气吗?”

“你说的对,姑娘,”我爸说,他冲我点点头,似乎在说他觉得我是个讲道理的人,“他再恐吓我也没有用。”

“保罗,”我说,“这些人不想看见我们。”

保罗想要张口说些什么,但是他生平第一次做出了更明智的决定,他大步往门口走去。等我转身跟上他时(我想到好不容易回家一次,却连前厅都没进),我爸(不,应该是特瑟先生)突然走上来,抓住我的手。

“我女儿要比你小一点儿,”他和蔼地说,“但我很肯定你也有爱你、疼你、希望你幸福的家人。回到他们身边去吧,小姑娘。就当我真是你爸,让我给你一条真心的建议:离开这家伙,他卑鄙无耻。回到你真正的家。”

“我们知道家人会多么担心女儿,”我妈说,“回到爱你的人的身边。”

我猜,那意味着是皮科克太太。

“为了确保你能够回家,”我爸说,“让我们帮补你的路费吧。”我试图把手抽开,但他已经往我手心里塞了一张折起的纸币,我只能收下。“我希望有一天,”他说,“有人会为我们的路易莎做相同的事。”

“亲爱的,再见,”我妈说,她伸手轻拍我的脸颊,“祝你好运。”

“我希望你们的女儿早日回来,”我对他们说,“再见。”

那是一张二十美元的纸币,我把钱给了保罗。这看起来根本无法弥补他付出的精力,而且,毕竟我可以回到我的文具店里去。每一年,到了我离家出走的纪念日,我妈仍旧会在电台上喊我。

“路易莎,”她说,“回家吧。我们都想我们亲爱的孩子回来,我们需要你,我们很想你。你的妈妈、爸爸爱你,而且永远不会忘记你。回家吧,路易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