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尔·斯隆下车的时候哼着小调,穿过满是水塘的人行道,来到一家五金店门口。她身上穿的是簇新的雨衣和质地上乘的雨靴,虽然才在这座乡下小镇住了一天,她已经很会观测天气了。“这雨下不长的,”她颇有自信地对五金店员说,“每年这个时候,雨总下不长。”

店员识相地点点头。在乡下住一天足以让埃塞尔·斯隆和多数的本地居民打成一片。就说这家五金店,她也已经来了好几回了(“不住进老房子不知道,原来需要这么多零零碎碎的东西。”);她还去了邮局更改地址,去杂货店让老板知道今后斯隆家会一直来这里买菜,去了银行、加油站、附近的小图书馆,甚至专门到理发店打了招呼(“……一两天后,我丈夫吉姆·斯隆会来光顾的!”)。埃塞尔·斯隆很高兴买下了这栋老的桑德森房子,她喜欢走在村子里的单行道上,不过她最喜欢的是这里的人都能叫出她的名字。

“他们让你觉得你完全融入这里,就好像你出生在这个地方。”她解释给丈夫吉姆听。

私底下她觉得村子里的小店主们都专门花心思记下她的名字,她一天内带给他们的生意或许要比村里其他人一年贡献的还多。这地方不太有生人,她这么开释自己,他们需要一段日子才能信任外人,我们不过才搬来两天。

“第一,我想知道这里最好的水管工是谁。”她对五金店的店员说。埃塞尔·斯隆相信只有从当地居民那里才能得到最可靠的资讯。电话簿里的水管工或许也有保证,但是只有当地居民清楚谁才是最好的。埃塞尔·斯隆完全不想因为雇了个不受欢迎的水管工而得罪她的邻居。“我还需要衣柜的挂钩,”她说,“我丈夫吉姆修家具就跟他写东西一样好。”这是她的原则:总是告诉他们你是干什么的,这样他们就不用再问你了。

“我猜最好的水管工大概是威尔·沃森,”店员说,“这儿附近的水管一般都找他修。下这么大的雨,你还开车从桑德森路过来?”

“对啊,”埃塞尔·斯隆对这个问题感到有点儿奇怪,“我得跑很多地方,因为有很多事要忙。”

“河的水位很高。他们说,当河的水位高的时候,有时候会……”

“昨天我们来的时候,桥扛得住我们的搬家货车,所以我猜今儿也可以扛住我的小轿车。那座桥看起来一时半会儿塌不了。”她顿了一下,想想是不是不应该提“塌不了”,不过她想不用多久她说话就会像当地人。“不管怎么说,下雨又不算什么事。我们家里还有很多事情要拾掇。”她对“拾掇”这个词很满意。

“好吧,”店员说,“当然了,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开车过桑德森路。假如你留心,你会发现这儿的人下雨天都避开那条路,包括我自己。我觉得这只是一种说法,不过我还是尽量避开那条路。”

“下今天这么大的雨,”埃塞尔·斯隆语气坚定地说,“那条路就是有点儿泥泞。河的水位高,过桥是有点儿吓人。你既然选择住在乡下,就要习惯这些事情。”

“我指的不是这些。”店员说,“衣柜的挂钩?我在想,我们可能没有衣柜的挂钩。”

在杂货店里,埃塞尔·斯隆买了芥末酱、肥皂、腌黄瓜和面粉。“我昨天忘记买这些了。”她笑着解释。

“下这么大的雨,你从那条路开过来?”杂货店老板问。

“没这么糟,”她说,仍然觉得他们大惊小怪的,“我不觉得下雨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这种天气,我们会绕开那条路,”杂货店老板说,“你可能听说过关于那条路的事情。”

“那条路似乎真的口碑不好,”埃塞尔说着,又笑了笑,“不过路况没有我在这儿经过的其他路那么糟。”

“好吧,我已经警告过你了。”杂货店老板说完这句,就不多说了。

我得罪了他,埃塞尔心想,我说我觉得他们的路很糟;这些人不喜欢听关于这地方的坏话。

“你当心点儿,”临别时,杂货店老板说,“不管你看到了什么。”

“我总是很当心。”埃塞尔哼着小调走出杂货店,坐进自己的车,转弯来到废弃火车站前方的环形公路。这座村子很漂亮,她想着,他们开始喜欢我们了,都已经担心起我的行车安全了。这种小地方最适合我跟吉姆,我们习惯不了市郊,或者那种艺术家聚集区,我们是真正过日子的人。吉姆会继续写作,我会找位当地的太太教我怎么烤面包,找沃森来修水管。

五金店员和杂货店老板都亲自送到门口看着她驾车离开,这让她特别感动。他们真的在担心我呢,她想,他们怕一个城里来的姑娘开不了他们村里的土路,我猜冬天肯定会更糟,但是我没问题,我现在住在乡下了。

她开出了村子,上了高架,之后下到农田之间的土路,偶尔见到几栋农舍,她开过河——下这么大的雨之后,水位确实高得瘆人——再转弯来到通往桑德森房子的陡峭的山路。埃塞尔·斯隆没过桥就看到这栋房子了,尽管夏天繁茂的树木遮挡了部分的视线。房子美极了,想到这儿她不禁感到自豪,我的运气真好,这栋房子就这么庄严地守在那里,等我回家。

很久之前,山那边的桑德森地产就被卖掉了,山丘上点缀着零星的小村舍和几片杂草丛生的农场。那边的居民用另一条坡度更低的公路,当埃塞尔·斯隆发现这条路和桥上的轮胎痕全是她的轿车留下的时候,她很惊讶,也有一丝不安。她沿着桑德森路开,心想,真没有别人在用这条路,可能因为路是私有的,也可能是因为他们整天说,说得让人都不敢开上这条路了。过桥的时候,她抬眼瞅瞅山顶的房子,然后发现路边有两个人静静地站在雨中。

天哪,她想,站在这么大的雨里。她赶紧停下车。“我可以送你们一程吗?”她摇下车窗,喊道。透过大雨,她依稀辨认出这是一位老妇人和一个孩子,没带伞,就这么淋着雨。定睛看了他们一会儿之后,埃塞尔·斯隆发现孩子浑身湿透,在雨中哆嗦、哭泣,可怜极了。她大声叫道:“快点儿上车,你不能让这孩子这么淋雨。”

他们看着她,老妇人皱着眉头听着。或许她耳聋,埃塞尔想。于是她穿着她的好雨衣和好雨靴下车,走过去。她不想贸然和他们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只能把自己的脸凑近老妇人的脸,气急败坏地说:“快点儿。把这孩子抱上车,不要淋雨了。你们要去哪里我就送你们去哪里。”然后,她看到孩子只裹着一条被单,她吓坏了,而且被单下他穿的还是睡衣。更让她不安的是,这孩子光脚站在泥里。“快上车,”她说,赶紧打开轿车后座的门,“快上车,听到没?”

老妇人静静地把手伸向孩子,他瞪大眼睛,目光仿佛穿透了埃塞尔·斯隆。孩子走向轿车,老妇人跟在后面。埃塞尔看着那双光着的小脚踩过烂泥和石头,心里很不舒服,她对老妇人说:“你真应该感到羞耻,这孩子准会生病。”

等到两人都上了后座之后,她“乓”的一声关上车门,坐进驾驶位。她瞥了一眼后视镜,但是他俩都缩在角落里,这是后视镜的盲区,于是她回头,看到孩子紧紧依偎着老妇人,老妇人则直视前方,满脸倦容。

“你们要去哪里?”埃塞尔抬高嗓门问,“我要送你们去哪儿?这孩子,”她对老妇人说,“必须赶紧进屋换身干衣服。你们要去哪儿?我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把你们送过去。”

老妇人张嘴,用一种年迈但毫不慈祥的声音说:“我们想去桑德森房子。”

“桑德森房子?”到我们家?埃塞尔心想,要来看我们?这两人?很快,她便意识到对当地居民而言,所谓的桑德森房子大概包括了那些小村舍在内的所有地产,他们可能把这一片都叫作桑德森房子。一想到这儿,她感到一种封建时代遗留下的奇异的骄傲感。我们是大庄园主,她想,她连问话时候的语气都变得更温柔了:“你们在雨里等很久了吗?”

“对。”老妇人说,她的声音听起来遥远而绝望。他们的境况一定很凄凉,埃塞尔想。这么老、这么累,还要这样在雨里等人经过。

“没关系,很快送你们回家。”她说完就发动引擎。车轮在烂泥里打转,但终于找到了抓地力,慢慢地,埃塞尔感到车子开始爬坡。满地都是泥,而且雨下得更大了,她感到车子后边似乎拖着无法承担的重负。就像载着千斤顶一样,埃塞尔想,可怜的老太太,一定是岁月的重量。

“这孩子还好吗?”她问,抬起头,但是她此刻在开车,不能回头看他们。

“他想回家。”老妇人说。

“我想也是。告诉他很快就到。我会送你们到家门口。”这是我能为他们做的最微薄的事,她想,或许还可以随他们进屋,看看里面是不是足够暖和,他还光着脚呢。

开车上坡显得异常艰难,或许路况真的要比埃塞尔想象的更糟。她觉得盘山的时候必须全神贯注,一刻也不能开小差,甚至不能说话。雨水凶猛地打在前挡风玻璃上,车轮在泥里打滑。她只是说了一句“快到山顶了”,接着她必须保持沉默,双手紧握方向盘。等到车子最后一冲,终于驶上最后一段坡路,来到桑德森房子前的平缓车道,埃塞尔说:“到了。”她笑了笑,又补充说:“现在,我应该朝哪里开?”

他们肯定吓坏了,她想,我肯定这孩子被吓坏了,而且我不怪他们,我自己也有点儿紧张。她大声说:“我们已经到山顶了,没事了,我们顺利到了。现在我应该朝哪里开?”

迟迟没有等到回音,她扭头看,车后座是空的。

“就算他们能在我没留意的情况下下车,”埃塞尔·斯隆那晚第十次跟丈夫提起这事,“他们也不可能凭空消失。我到处都找遍了。”她举起双手作为强调,说:“我冒着雨在山顶的各个方向都找过了,还大声叫他们。”

“但车的后座是干的。”她的丈夫说。

“哼,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这一切都是我幻想出来的?我才不是会幻想出老妇人和孱弱的小孩的那种人。里面肯定有什么道理,我才不会胡思乱想。”

“嗯……”吉姆刚开口,又迟疑了。

“你确定你真没见过他们?他们没有来敲门?”

“听我说……”吉姆说,但是又犹豫了。“是这样。”他说。

“我可从来不是那种幻想见过老妇人和小孩还到处跟人说的人。你知道我不是那种人,吉姆,你知道我不会到处……”

“嗯,”吉姆说,“是这样。”他终于说道:“可能真的有一种说法,我听人说过,我一直没跟你说是因为……”

“因为什么?”

“因为你……嗯……”吉姆说。

“吉姆,”埃塞尔·斯隆噘起嘴巴,“我不喜欢这样,吉姆。到底是什么事情你没有告诉我?有什么事情是你知道,我却不知道的?”

“只是一种说法。”吉姆用无助的语气说。接着,他回避埃塞尔的眼神,说道:“每个人都知道,但是他们不会多嘴。我的意思是,这种事情……”

“吉姆,”埃塞尔说,“一次性跟我讲清楚。”

“是这样,以前有个桑德森家的小男孩被人拐走,或者自己走失了,总之他不见了。他们觉得是个疯老太婆抓走他的。人们一直在说这事,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证实过任何说法。”

“什么?”埃塞尔·斯隆起身走向门口,“你的意思是这栋房子里有个男孩被拐走,而且从来没人跟我讲过这事?”

“是的,”吉姆愣愣地说,“我是说,这是六十年前的事情了。”

埃塞尔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还在聊这事。“而且他们从来没被找到,”她高兴地对自己说,“所有人都帮忙找,最后认定两人淹死在河里了,因为那晚下的雨就跟现在一样大。”她满足地看着雨水敲打着家里餐厅的窗户。“喔,有意思。”她说着,叹了口气,伸了个懒腰,之后绽放出一丝微笑。“鬼魂,”她说,“我撞见了两个活脱脱的鬼魂。怪不得。”她继续说:“怪不得这孩子看起来那么惨。惨死了!被拐跑,最后还淹死了。怪不得。”

“听着,”吉姆说,“假如我是你,我会忘了这事。这儿的人不喜欢谈论这件事情。”

“他们都不愿意告诉我,”埃塞尔说着,又笑了,“我们当地的鬼魂!没一个人肯告诉我。我一定要听到故事的每一个细节才满意。”

“这就是我之前没敢告诉你的原因。”吉姆绝望地说。

“别傻了。昨天,我跟每个遇见的人都提了要开车过那条路,我打赌他们全都巴不得要跟我说这事。我真想看看他们知道了我的经历会有什么表情。”

“别这样。”吉姆此刻正瞪着她,“你不能就这么到处跟人……炫耀这件事情。”

“我当然可以!现在我们真的在这儿安了家。我也真的见到了当地的鬼魂。今天早上我就要告诉每一个人,然后从他们那儿得到故事的全貌。”

“我真希望你不要这么干。”吉姆说。

“我知道你希望我不这么干,但我还是要做。如果我听你的,我必须等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才能提起这事,或许到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这一切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呢。所以我决定,吃完早饭,我就去村里。”

“埃塞尔,拜托,”吉姆说,“拜托听我的劝。人们的反应不一定跟你预期的一样。”

“我们当地产的两个鬼魂。”埃塞尔又笑了,“我们当地产的,我真的等不及要看看村里人的反应了。”

她坐进车里之前,先开了后座的门,再次端详着后座,干的,一点儿褶皱都没有。接着,她冲自己微笑,坐进驾驶位,突然感到背后有一双冰冷的手。她回头看。“怎么?”她用近乎呢喃的声音说,“你们不会还在这儿吧。你们不可能还在这里!怎么回事,我刚才才看过。”

“房子里有两个陌生人。”老妇人说。

埃塞尔颈后的皮肤皱起来,就好像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在上面爬。孩子的眼神穿她而去,老妇人的眼睛像死鱼的。“你们想要什么?”埃塞尔仍用近乎呢喃的声音说。

“我们必须回去。”

“我带你们去。”雨猛力地敲打着车窗,埃塞尔·斯隆看到自己的手颤抖着伸向车钥匙,她告诉自己:不要害怕,不要害怕,他们都不是真的。“我带你们去。”她说着,握紧方向盘,把车掉转头,面向下坡路。“我带你们去,”她说,几乎开始念叨,“我会带你们回家,我保证,我肯定做到,我保证带你们去想去的地方。”

“他想回家。”老妇人说。她的声音显得非常缥缈。

“我带你们去,我带你们去。”山路比先前更滑了。埃塞尔·斯隆对自己说,小心开车,不要害怕,他们不是真的。“去我昨天看到你们的地方,我带你们回去。”

“房子里有两个陌生人。”

埃塞尔意识到她驾车的速度过快了,她觉得从车后座刮来的湿冷的风正在推搡着她,逼迫她加快速度。

“我会带你们回去。”她一遍又一遍重复着对老妇人和孩子说。

“等陌生人走了,我们就可以回家了。”老妇人说。

开到桥之前的最后一个弯道,轮子打滑了,埃塞尔·斯隆紧紧抓着方向盘,大声喊道:“我会带你们回去,我会带你们回去!”车子拐弯了,眼看就要冲进高涨的河水里,她能听见的唯有孩子疯狂的笑声。一个轮子打滑了,在半空中打转,她用尽全力抓着方向盘,终于把车救回到公路上,她刹住了车。

她泪水盈盈,简直透不过气来。她把脸埋在方向盘上,感到虚弱无力。我差点儿就死掉了,她对自己说,他们几乎要了我的命。她不需要再回头看轿车后座,那阵冷风不见了,她知道后座是干的,而且空无一人。

五金店的员工抬起头,看到埃塞尔·斯隆进来,礼貌地微笑,等他定睛看清楚后,皱起眉头。“今天早上你身体不舒服,斯隆太太?”他问,“下雨让你不舒服?”

“我差点儿在路上出事。”埃塞尔·斯隆说。

“在桑德森路上?”店员按在柜台上的手纹丝不动,“差点儿出事?”

埃塞尔·斯隆刚张开嘴,马上又合上了。“对,”过了半晌她说,“车打滑了。”

“我们一般都避开那条路。”店员说。埃塞尔想开口说话,但又打住了。

“那条路在这儿的名声不太好,”他说,“今早你想要点什么?”

埃塞尔想了想,最后说道:“晾衣夹,我觉得我需要一些晾衣夹。关于桑德森路……”

“嗯?”店员说着,他已经背过她去拿东西了。

“没事。”埃塞尔说。

“晾衣夹,”店员说着,把一个盒子放在柜台上,“对了,你跟你先生明晚会来参加社区里的联谊会吗?”

“我们一定到。”埃塞尔·斯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