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欧的家庭手工业 。 自由形式和依附形式。大工业家庭体制。它长期存在的原因。二、 俄国的家庭手工业 。家庭手工业者对收购商人的从属地位。家庭手工业的起源。家庭手工业的经济状况。收购商。扶助家庭手工业的措施。家庭手工业者劳动保护法。本书对家庭手工业的看法。

一、 西欧的家庭手工业 家庭手工工业是面向广大市场的小生产 ;它根本不同于手工业,因为在这种场合下一向有居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并使二者分开的中间商人 。这种工业形式,就其经济性质而言,同手工业截然不同,因为它需要有资本主义中间商人,这就或多或少地排斥了小生产者的自由和独立性。不过,应当把家庭手工业两种主要形式区分开。其中有一种类型,是生产者完全隶属于资本家。这种类型叫做家庭手工业的依附 形式。第二种类型可以叫做自由 形式。在后一种场合,小生产者不明显地隶属于资本家,因为小商品生产者是相对(但只是相对,而不是完全)自由的。

依附形式 (亦称大工业的家庭体制 )又有两种形式,如同手工业有两种形式一样,即:售卖的 (Kaufsystem)和雇佣的 (Lohnsystem)家庭手工业。这两种形式的特点是,小生产者经常为同一种买卖或同一个工业资本家做活,同资本家在经济上的联系非常密切,甚至构成某一资本主义企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两种家庭体制可按下述特征来加以区分。售卖形式表现为小生产者在形式上是自己产品的所有者。从表面上看,资本家与小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场合带有自由的性质,但是,由于生产者实际上是被迫把自己的商品出售给他在经济上所依附(例如,他是向资本家购买原料而又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那个资本家—商人,所以这在实际上是雇佣劳动,是按照资本家的订货做活的。

依附的家庭手工业的第二种形式,是指小生产者不仅在实质上,而且在形式上、法律上是资本家的雇佣工人。在这种家庭手工业的形式下,家庭生产者直接受雇于资本家,从资本家那里领取原料,有时还领取劳动工具。在这种场合,小生产者不同于在资本家作坊从事雇佣劳动的工人,仅仅是在自己家里做活而已。因此,依附的家庭体制的这种形式与第一种形式不同之处,在于它的雇主以手工业资本家的身份出现,而第一种形式雇主却以商业资本家——收购商人的身份出现。

但是,这两种依附的家庭体制并不能包括家庭手工业的所有形式,因为后者也可以表现为更为自由的形式。不妨以十九世纪初英国小呢绒匠为例。呢绒师傅自己买进羊毛,纺织成粗呢绒,但不是把它直接卖给消费者,而是拿到约克郡各主要城市专门开办的呢绒商品交易所卖给呢绒商人。每个呢绒师傅在商品交易所里都占有特殊的地位,并按自由价格出售呢绒。这种呢绒师傅不是手工业者,因为手工业的特点是为消费者,而不是为商人生产。另一方面,这也不是资本主义的家庭体制,因为在这种场合,小生产者有向任何人出卖自己商品的自由。因此,呢绒商人不是小呢绒师傅的主人。当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小生产者完全不依赖商人了。因为商人占有资本,操纵着呢绒市场,所以,小生产者不可避免地要沦为多少得从属于商人的地位。小生产者的自由只是相对的,只有在这种相对意义上,才能谈到家庭手工业的自由形式。

总之,我们看到两种家庭手工业。在第一种场合(依附形式 ),产品是为某个资本家—企业主(雇佣体制)或者商人(售卖体制)生产的。在第二种场合(自由形式 ),小生产者有选择的自由,他可以随意把自己的产品卖给某一个商人。这两种形式必须严格地加以区别。总的看来,自由形式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逐步变为依附形式,资本就越来越支配小生产者。

大工业的家庭体制 (或者说,家庭手工业的依附形式)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上起过很大的作用,只有通过这种体制,资本才逐渐地支配生产。这种体制,恰恰是盛行于十八世纪的资本主义生产类型。这一事实可以说已经牢固地确定下来了,尽管不可能举出确切的统计资料来证明它,因为十八世纪工业统计才刚刚萌芽。

十八世纪英国家庭体制的发展,有许多间接的特征可资证明,例如,英国国会颁布了一系列严惩破坏经济资料等的法令。 [36] 棉布生产最初在英国是以售卖的家庭体制形式出现的,随后很快就转变为雇佣形式。十八世纪初,曼彻斯特附近的织布工向大商人购买棉纱,织成布,又将产品卖给那个商人;后来,大约在十八世纪中期,企业主和生产者的关系变为更加依附的关系,资本家自行把棉纱分拨给工人,而工人为订货资本家织布以挣得一定的工钱。

大工业的家庭体制于十八世纪在西欧所有国家中发展起来了 [37] 。这个体制一部分来自行会手工业,具有一系列不易觉察的过渡形式,因此很难划定行会手工业消失和家庭体制兴起的界线;它另一部分来自农民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农民起初把自己多余的产品拿到市场去卖,现在终于开始专为出售而生产,并把自己的制品出售给固定的商人,这就是说,他们变成了家庭工人了。农村已经成为有利于家庭体制发展的活动场所,从而使农村手工业不受行会的支配,摆脱了强制性的行会章程的约束。因此,商人为逃避行会的控制,常常把原材料分送到各个农村去加工,这样一来,农村又出现了新的行业,这也就是家庭体制的第三个来源。

但是,不应当认为现在家庭体制已经过时了,它再也不能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竞争了。相反,恰恰是现代的资本主义发展条件,才在某些场合使这种资本主义工业形式得以发展。于是它在伦敦、柏林及其他大城市很盛行。在英国这种体制叫做“血汗制”。

在现代经济制度下,家庭体制的力量在于它给资本家提供最大限度剥削工人的机会。家庭体制中的工人是无力对付资本家的。工人各自在家里干活,不能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共同利益,因为他们通常都互不了解。工人的这种无组织性,有利于资本家,使资本家能够做到工资付得最少,而劳动日延长到最大限度。其次,在家庭体制条件下,资本家不用支出有关厂房设备和提供生产工具的费用,他的生产费用只有工资和原材料两项。再者,在家庭体制条件下,资本家每当商品需求下降时,都能迅速减少生产,而不顾自己工厂工人失业。同时,工厂主在这种场合,由于工厂设备和机器闲置不用,失去的只是利息。这样,在家庭体制条件下,工业萧条的一切灾难都被转嫁给工人。最后,在家庭体制条件下,资本家能够逃避对他有约束力的工厂法的要求。总之,在资本家看来,家庭体制的优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剥削工人,正因为如此,尽管这种体制下的生产必然规模小,设备简陋,但它还是有生命力的。这种体制的缺点,在资本家看来,则是工人能损坏或出卖厂主提供的原材料,以及资本家不能采取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工具来提高劳动生产率。

不管怎么说,家庭体制都是富有生命力的工业形式,特别是它在世界一些国家的首都定居下来了,那里聚集着大批失业的无产阶级,他们也逐渐成为“血汗制”的牺牲品。

工厂劳动卫生条件法要求越来越严,促使英国家庭生产在许多部门中发展起来了。因为工厂主认为关闭工厂,改行家庭体制对自己更为有利。

在德国可以看到,家庭体制一般说是在衰落,尤其是在纺织生产中,因为这个部门的机器劳动要比手工劳动优越得多,手工织布工人是竞争不过蒸汽织布机的。与此相反,在裁缝、纸制品、食品以及其他劳动部门,家庭体制却富有生命力。一般说来,家庭手工业工人人数日趋减少,1882年(据工厂主提供的资料)德国有544980人,1895年减为490711人,1907年又减至482436人。

家庭体制尽管设备条件简陋,但却往往胜过工厂,其原因是靠加强对工人的剥削(而不是靠用机器)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支持了以手工劳动和小生产为基础的工业形式,从而阻碍了技术进步。

二、 俄国的家庭手工业 俄国家庭手工业在农村特别是中部地区,主要是在农业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满足居民需要的地方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因为土地少是家庭手工业产生的重要条件之一。但是,我国的家庭手工业在大多数情况下总是和农业结合在一起的。

我国也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手工业者没有土地,不得不与占有土地的家庭手工业者进行竞争,这样一来,后者与土地的关系势必影响前者的收入条件。但是也不应当夸大这种关系的作用;有些人如B. Г. 亚罗茨基把家庭手工工业看做是农业的副业,这种看法是根本不对的,因为恰恰相反,农业才是家庭手工业者的副业。

我们的家庭手工业,表现为两种为中间商人劳动的小生产基本形式:自由的和依附的。很难说哪种形式占优势。

可以认为,在没有土地的人中间家庭手工业的依附形式占优势,而在有土地的人中间自由形式占优势。在俄国工业地区,依附形式占相当大的优势;哈里佐梅诺夫还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认为莫斯科省有72%的家庭手工业者属于这种形式,而弗拉基米尔省有一些县的人数甚至还要多些 [38] 。相反,在农业省份,家庭手工业的自由形式占优势。

只有手工业者自己生产或从外部(不是从收购产品的商人手中)购买原材料,而加工出来的产品又按照自己选择出售给商人的时候,才可以说是家庭手工业的最自由的形式。这里家庭手工业者不是某一个资本家的工人,因为他同任何资本家都没有固定的关系。资本家在这种场合不能调节生产,而只能控制销售领域。

家庭手工业这种比较自由的形式,只是在家庭手工业者容易获得诸如木材、黏土、兽皮等材料的家庭手工业劳动部门才能看到。这些部门包括制作陶器、生产多种木制品、编制篮筐、编织树皮鞋、熟制毛皮等行业。但是,即便在这些行业中,家庭手工业者也往往依附于收购商人。

家庭手工业的另一种形式,受资本的影响较强,所以在这种形式下,家庭手工业者自己花钱外购原材料,而且总是向同一个固定的资本家提供自己的商品(转变为依附形式)。

例如,莫斯科省的制帽业以及制毛刷、玩具等行业,就具有这种性质。但是,应当指出,对资本家的依赖性增大,并不总是使家庭手工业者的境况恶化。例如,莫斯科省的玩具匠,并不依附于企业资本家,能把商品出售给各种商人,但他们的经济状况,反而比那些为固定的订购资本家生产的人要糟糕得多;这说明没有固定主人的家庭手工业者会在销售产品方面遇到很大的困难,所以他们力求与某一商人资本家保持固定的关系 [39] 。

家庭手工业依附于资本的第二阶段,就是家庭手工业者购买某一商人的原材料,并向他出售自己的产品(售买的依附形式)。这种家庭手工业者在名义上是自由的,而实际上则由于购买材料,通常无法偿还债务而完全依附于收购商人。这种依赖性越大,原材料的价值就越高。

例如,乌罗姆斯基的制钉匠、布尔马基诺的小炉匠、巴甫洛夫斯克的锁匠、谢美诺夫县的鞋匠,等等,都属于这种形式。

家庭手工业依附于资本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家庭手工业者从订货资本家获取原材料,并进行收费加工(雇佣的依附形式)。这里,家庭手工业者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自由,已经成为资本家的雇佣工人,同工厂工人没有任何区别了。

特维尔的制钉匠、基姆雷的鞋匠、巴甫洛夫斯克的制刀匠、马卡里耶夫的角制品工匠,等等,都是这种雇佣工人。

但是,占有原材料的资本家和家庭手工业者之间往往还有许多的中间商人和代理人。每一个中间商人都要赚取从家庭手工业者的收入中提出来的利润。这种复杂的中介活动突出地恶化了家庭手工业者的经济状况。

不妨以棉纺业为例。一个领导企业的大资本家,譬如说是细纹布工厂的厂主。他得跟大代理商经办人打交道。代理经办人从厂主那里提取棉纱,并在自己的作坊里进行棉纱整经。然后,经办人将经过整经的棉纱分送到小织布代理人手里,他们再将棉纱转送到纺织间的业主(小业主)手里,而这些小业主又把棉纱转送到家庭手工织布匠手里。这种复杂的中介活动,在许多家庭手工行业中都可以见到。例如,在莫斯科省制造子弹(子弹壳)的行业中,制造弹壳的工厂主和农村女工之间也有代理人,他们不仅向女工提供原材料,而且提供全套生产工具。在莫斯科省的手套行业中,工厂主和女工之间也有挨村挨户送原材料等等的代办人。

在俄国经济学中长期流行一种意见,认为我们的家庭手工业全是从农民的家庭生产中发展起来的。这种意见假设,农民的家庭生产逐渐变为手工业,而手工业又转变成为家庭手工业,先是较为自由的,继则是更多依附的形式。归根到底,这一全部演变过程,正如所假设的那样,是以发展为工厂而告结束的。诚然,这个工业发展图式,完全适用于许多古老的行业。但是也有许多别的行业,这个图式根本就不适用,甚至出现相反的过程:不是家庭手工业经过长期的演变发展成为工场手工业和工厂,恰恰相反,而是工场手工业产生家庭手工业。

不妨以极其重要和普及的棉纺行业为例。俄国直到十八世纪中叶尚不存在的棉纺工业,就是在大手工工场的基础上产生的。起初生产全部都集中在手工工场内进行,但是,由于是手工生产,所以,农村的小生产者能够成功地同工场手工业生产进行竞争,甚至资本家也懂得把棉纱送到工人家里去纺织,要比把这些工人集中在手工工场的厂房里劳动有利得多。这样就从工场手工业中产生了采取资本主义家庭手工业雇佣体制的家庭手工纺织业,其后,由于十九世纪初家庭手工业的条件比较有利,某一地区的家庭织布工往往几乎成为这个劳动领域的垄断者,他们所得的工钱相当高,便渐渐地变成独立的织布工。这些独立的织布工把自己织的布拿到市场上出售给商人。因此,从为中间商人生产的依附形式中,产生了自由形式。在十九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间,我国工场手工业发生了迅速分散的过程,手工工场变成了分发家庭加工材料的机构。

产业资本(手工工场)是我们的工业技艺学校,资本主义摧毁了西欧的行会文化,但却给我们俄国带来了工业文化,让居民了解了工业技术方式。

从十九世纪后半期开始,随着农业经济的衰落和工厂竞争的加剧,我国家庭手工业的状况日趋恶化。家庭手工业者无法与机器竞争,机器生产在哪里站住了脚,哪里的家庭手工业产品就要跌价,家庭手工业者的收入就要减少。家庭手工业者经济状况日趋恶化,一个普遍的原因是农民经济的衰落和农村出现充斥劳动力市场的人口过剩。家庭手工业者不得不按仅够维持最低限度生活资料的价格出售自己的制品,因为家庭行业每个人都能够干,所以,农村大量多余的人口都集中到家庭手工工业中来了。

家庭手工业的特征,是它对资本的依附性。当家庭手工业者为出售进行生产时,它依附于商业资本,当家庭手工业者成为工业资本家的雇佣工人,按资本家订货并用他的材料进行生产时;它依附于工业资本。虽然收购商人剥削家庭手工业者,但他同时也是组织销售家庭手工产品的必要一环。

我国经济文献中提供的有关家庭手工业者人数的说法,不久前还大都是极不可信的。官方和私人出版的文献,通常认为我国家庭手工业者至少是1千万—1.5千万人。1913年,雷布尼科夫先生第一次认真地进行了家庭手工业者人数的统计,结果表明,在农业省份家庭手工业者约有170万人,其中约150万人为自由市场或收购商人劳动,20万人为资本家从事雇佣劳动(雇佣依附形式) [40] 。

通常认为,独立的家庭手工业者的状况,要比依附于资本家的家庭手工业者好,但实际上情况并非总是如此。恰恰是独立的家庭手工业者的状况往往要坏得多。不直接依附于某一个资本家,销售就没有保证,就没有经常的顾主。至于谈到家庭手工业者和工厂工人两者状况的比较,则毫无疑问,工厂工人比起家庭手工业者来,所得工资要高得多,工作的时间也少得多;但是,即便承认家庭手工业者愿意到工厂当工人,但也不能忽略我国的工厂工业只能为不太多的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只有家庭手工业才是我国相当一部分农民所需要的。我们应当记住,家庭手工业仍将在长时期内是我国经济生活的特征。也就是说,社会当局的任务应当是改进家庭手工业者的收入条件。为此目的,还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在提高家庭手工业生产技术方面有许多事可做。其次,非常重要的,是组织销售家庭手工产品,为他们提供廉价原料,安排低息信贷。在所有这些方面都能取得重大成绩。

莫斯科地方自治会采取了一套复杂的措施来扶助家庭手工业,如建立机构来提高家庭手工劳动的技术,为家庭手工业者提供原材料,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成立了“家庭手工业展销会”,它在某些家庭手工业劳动部门排挤了收购商人。在其他省份也有类似的机构出现。在维亚特省的家具行业中,大多数家庭手工业者出售家具已经无须经过收购商人,而是通过地方自治会的货栈。通过地方自治会货栈出售家具,价格大大地下降了。在信贷方面,也能够对家庭手工业生产给予卓有成效的帮助。在这一方面,农业信贷协作社应当而且已经在发挥很大的作用。

1910年,地方自治会的家庭手工业作坊和手工业作坊有260多个。此外,还有13个地方自治会的家庭手工业货栈,但周转额不大,总共不到200万卢布。

一般地说,考虑到工厂最终要吞并掉家庭手工业,因而对家庭手工业者不采取任何扶植措施,则是非常不合理的。只要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就应当积极地帮助家庭手工业者维持他们勉强过得去的生存条件。对家庭手工业依附形式进行扶植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在家庭手工业中推行劳动保护法和调整劳动日的时间等。鉴于家庭手工业工人非常软弱无力,不能同剥削他们的企业主进行斗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英国于1909年采取了第一个坚决步骤,在某些家庭手工行业中工资由政府进行调节。事实上,也只有政府来调节工资,才能实际提高那些由于某些原因收购商人或原材料占有者对手工业者的剥削采取特别苛刻形式的家庭手工行业的工钱。

除国家为保护家庭手工业工人利益而采取的上述措施外,地方自治会对于改善家庭手工业条件也有许多事可做。但是,扶助家庭手工业者的一切措施,都必须立足于家庭手工业者的独立性,才能收到实际效果。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在家庭手工业者中间发展各种合作组织是提高家庭手工业的有力措施的原因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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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的文献中,家庭手工业(Hausindustrie)通常被看做是一种资本主义工业。与此相反,我们俄国不久前还对家庭手工业大都持一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这种家庭手工业是必定会把俄国农民从“资本主义瘟疫”中解救出来的“人民的”手工业。为反对这种毫无根据地美化我国经济生活的观点而作出的自然反应,就是把德国关于家庭手工业的观点搬到我国来。这一点,П. Б. 司徒卢威在其《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批评意见》一书中做到了。但是,如果说民粹派对家庭手工业的观点无论怎样也找不到事实根据,那么,毕歇尔以及其他德国经济学家的对立观点(我在《俄国工厂的过去与现在》一书中,曾对这种观点表示赞同)也不能认为是完全正确的了。本书把家庭手工业分为两种形式,其中一种(依附形式)完全可以说是资本主义工业,而另一种(自由形式)就不能认为是资本主义工业,而且在自然进化的影响下,第二种形式力求向第一种形式转化。总之,我得出了如下结论:在某些情况下,家庭手工业是不能与资本主义工业相提并论的。为了说明这一点是无可争辩的,不妨以家庭手工业者为地方自治会货栈生产的情况为例。在这种场合,家庭手工业并不改变它的实质,仍然是为中间商人进行生产,因而它不是手工业,但显然也不是资本主义工业,因为在这种场合不存在任何资本主义的中间商人。一般说来,即使家庭手工业者把自己制品也卖给商人,但不是固定卖给一个商人,而是随意卖给不同的商人,那么,他就不能与资本主义企业的雇佣工人相比,因为不管他经济状况怎样恶化,他都没有固定的雇主。

当然,由于经济上的脆弱性,家庭手工业者很容易陷入依附商业资本或工业资本的境地。而为了保持家庭手工业者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就需要具有足以抵制家庭手工业生产这种自然发展趋势的特殊条件。在这方面,特别重要的是销售组织。十九世纪初,约克郡的呢绒匠之所以有某种独立性,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销售组织。不过,只有社会机构在这方面有计划地进行工作,才能保证家庭手工业者的独立性,但是分散的自食其力的家庭手工业者过于软弱,无力卫护自己的自由,这对他们往往不是有利的,因为家庭手工业者与资本家保持比较紧密的联系,能使他们不必操心为自己产品寻找市场,因而他们也只有经常幻想能找到一个固定的雇主。

如果认为任何为中间商人进行的生产都是资本主义的,那么,这不论对于工业还是农业来说,都应当是对的。因此,把农民从事的农业看做是资本主义生产难道说是不应当吗?要知道,农民把自己的粮食卖给商人,因而,他也和家庭手工业者一样,理应属于资本主义生产者。B. Э. 杰恩恰恰得出这样的结论,说:“正因为我国农民(即农耕。——作者)经济是为收购商人生产的,同时又在经济上依赖于后者(这大概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如此),所以,它也和家庭手工业一样是资本主义企业。” [42]

这样一来,小农业生产者就是粮食商人的雇佣工人了。但是,农业生产者必须为同一个粮食商人生产,我们并不知道有这种情况。农民可以随便向任何人出售自己的粮食,道理是很清楚的,就是因为他们从粮食商人那儿得不到原料或加工工具,因此,在B. Э. 杰恩看来,农民是经常变换的资本家的雇佣工人,而资本家则可以由农民按照心愿自由地加以选择。如果同哪一个资本家发生关系取决于农民的话,那么,农民同某一个资本主义企业的固定联系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这个例子是很耐人寻味的,因为它表明,硬把任何为中间商人而从事的生产塞进资本主义生产框框里的企图陷入了怎样无法解决的困境。我国或德国的许多经济学家都犯过这种错误。B. Э. 杰恩把农民生产归入资本主义生产,是尤其荒唐的,因为他自己也承认存在面向广大市场的非资本主义生产的可能性。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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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黑尔德:《关于英国社会史的两本书》,第550页及以下各页。黑尔德是最早懂得家庭体制在资本主义工业史上的作用的人之一。

[2] 库利舍尔:《资本利润的演变》,第1卷,第8章。本书收有大量有关欧洲各国家庭体制发展方面的资料。

[3] 《司法通报》,1883年第11期,第437—438页。

[4] 《莫斯科省的行业》,第1卷,第75—78页。

[5] 雷布尼科夫:《家庭手工业》,1913年,第20页。

[6] 近来,由于合作组织在俄国普遍发展,合作社在家庭手工业者中间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其中特别重要的是信用互助会,它不仅为家庭手工业者提供贷款,而且为家庭手工业者办理原料采购和代销产品的中间业务。还有一些专门的家庭手工业合作社:原料合作社、货栈(销售)合作社和生产合作社。莫斯科省地方自治会对家庭手工业合作社给予经常的协助。其他扶助家庭手工业的社会机构,近来也开始采取这种做法。

[7] B. Э. 杰恩:《经济地理概论》,1908年,第1部分,第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