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明种别的一些性状的性质和价值——这一点对人的种族研究的应用——赞成与反对把人的一些所谓种族列为不同人种的一些论点——亚种——人种一元论者与多元论者——性格的殊途同归——明显不同的各个种族之间在身心两方面的相似之点很多——人类最初向全球散布的状态——每一个种族并不是只从一对祖宗传下来的——一些种族的灭绝——种族的形成——种族与种族交婚的影响——生活条件直接作用的影响不大——自然选择的影响很小,或不发生影响——性选择。

在这一章里,我不准备把人的若干所谓种族(races)分别叙述一番,那不是我的用意。我只准备探讨一下,用分类学的观点看问题,它们之间的种种差别有些什么意义或价值,而这些差别又是怎样起源的。在决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有亲族关系的生物形态应该不应该列为不同的种(species),或只是同一个种下面的一些不同的变种(variety),自然学家们在实际行动中是受到下面的一些考虑的指导的,就是,它们之间的差别的总的分量究竟有多大,这些所牵涉到身体结构之处的项目是多还是少,这些差别有没有生理上的重要性。但考虑得特别多的一点是,这些差别是不是经久维持不变。自然学家们所重视而热心于寻求的主要是性状的经常性,而不是别的。只要能指出来,或言之成理地说出来,有关的生物形态长期以来就是这模样,而有别于其他的形态,这就成为一个很有分量的论据,有利于把它作为一个种来处理。两种生物形态初次交配,即表现艰于孕育,或它们的子女有此表现,即便表现的程度比较轻微,这一般也被认为是双方在种性上有所不同的一个决定性的考验,而如果在同一地区之内,双方持久地不相混合,这就通常被接受下来,认为足够证明:要么彼此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相互的不孕性,要么,单就动物而论,双方相互之间对交配都怀有某种反感,而彼此不易接近,二者必居其一。

与不交配而不相混合相近而又不相干的另一种情况是,在一个充分调查过的地区之内,人们可以找到一些关系很近密的种,而在任何两个种之间却找不到任何可以把它们联系起来的变种,这在一切种别的标准之中,大概是最为重要的了,说明这两个种是毫不含糊的真正的种;而这和上面所说的仅仅是性状的经常不变这一点似乎并不是一回事,因为这两种生物形态都可能是变异性很大的生物形态,却还是彼此截然不同,从不产生居间状态的变种来。人们也往往不自觉地,有时候也自觉地,运用地理分布所提供的资料。在两个分隔得很远的地面上,人们分别看到了绝大多数的生物形态是在种性上各自分明的,因此,他们在看到两地所共有的某一批相类似的形态时,通常要把它们作为两个不同的种看待。但这是有问题的,说实在话,在把地理族类(geographical races)和所谓良好或真正的种区分开来的时候,这一层考虑提供不了什么帮助。

现在让我们把这些一般所承认的原理适用到人的所谓种族上来,我们将用一个自然学者看待其他任何动物的精神来看待他们。说到人的种族之间的差别的分量大小方面,对于长期以来由于观察人类自己而取得的那种劈肌分理似地寻找差别的精细的习惯,我们先得有所谅解。在印度,像埃耳芬斯东(甲222)所说的那样,尽管一个新到的欧洲人开始无法辨别当地的许多各式各样的族类,不久以后,他们在他的眼光里,却又会见得极度地各不相似, [1] 而印度人对各个欧洲的民族国家的人,一开始也看不出任何不同来。即便在最相殊异的人的族类之间,在形态上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实际上要比我们起初意料所及的多得多。在这一点上,某一些黑人部落固然必须除外,而同时,另一些黑人部落,据柔耳弗斯(甲557)博士写信告诉我,而我自己也看到过,在面貌上,却有些像高加索人。这种族类与族类之间的一般的相似性,我们可以从巴黎博物馆人类学部分所藏的法国的相片(“法国的相片”,原文为“French photographs”,殊费解,若说指法国人所收集的相片,殊无甚意义,或指包括殖民地在内的法国范围以内的各族类的人的相片,然亦无法肯定——译者)里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些相片中的人虽属于各个不同的族类,其中半数以上可以充作欧洲人,我时常向人出示这些印出来的相片,其中许多人都有同感。尽管如此,这些相片中的本人,如果被当面看到的话,会显得很不相同,这说明我们的判断力显然受到不过是皮肤与毛发的颜色、面貌上的一些轻微的差别,以及表情等的很大影响了。

但各个所谓种族,如果我们把他们仔细地比较和测量一下,彼此之间也无疑地表现很多的差别,——例如,发的结构、身体各部分的相对的比例、 [2] 肺的容量、颅骨的形态和容量乃至脑子的脑回。 [3] 但体格方面的差别太多了,要一一加以列举,将是一个无休无止的工作。各个所谓的种族,在素质上,在适应气候或水土的能力上,以及对各种疾病的感受性上,也各不一样。他们的心理特征也很有不同,主要的不同看来似乎是在一些情绪能力方面,而在理智能力方面也有一部分的差异。每一个有机会作过比较的人,对于南美洲的土著居民 [1] 和黑人之间的对比,前者沉默寡言,以至于阴沉,后者无忧无虑而说话没有个完,不会没有深刻的印象。马来人和巴布亚人[4]2 生活在同样的一些地理与物质条件之下,彼此相隔只海隅的一衣带水,而彼此之间也存在着与上面所说的几乎是同样的对比情况。

首先我们考虑有可能提出的,赞成或有利于把人的各个族类列为几个种的那些论据,然后再谈反对的一面。如果一个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一个黑人、霍登脱特人 [3] 、澳大利亚人,或蒙古利亚人的人,一旦突然遇到他们而要加以比较,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他看到了大量的性状上的差别,有的不关宏旨,有的相当重要。经过一个一个的问话,他会发现他们所居住的地域很不相同,水土不同,气候不同,因而各有各的适应方式,又进而发现在身体的素质上,在心理的气质上,他们也似乎不很一样。如果随后有人告诉他这些人不是孤零零的几个,而从他们各自的家乡地还可以送几百个标本来让他多看一下,我们可以肯定他就会宣称,这些人各自代表着一个合乎条件的种,而其为合乎条件和他所习惯于把种的名称相加的许多动物的类群不相上下。然后,一旦他确知这些人的类型或形态各自保持了他们原有的特性,千百年来如一日,而如果他又知道至少四千年前便已有黑人存在, [5] 而这种黑人看上去和今天的黑人完全同一模样,他所达成的结论就更见得大大加强了。根据那位出色的观察家隆特(甲415)博士所作的报告, [6] 他也将会听到,在巴西洞穴里所找到的和许多已经灭绝了的哺乳动物的遗体埋藏在一起的人头骨是和今天满布在美洲大陆全境的人 [4] 的头骨属于同一个类型的。

到此,我们这位自然学家也许会转向地理分布,并且大概会宣称,这些形态或类型不可能不是各不相同的人种,因为他们不但外貌各异,并且各自适应不同的气候地带,有热而潮湿的,有热而干燥的,也有苦寒的北极地带。为了增加他的结论的分量,他还可以乞灵于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在仅次于人的动物群,即四手类中,没有任何一个种能够抵抗低温,或顶得住任何比较剧烈的气候变化。他还可以指出,即便在像欧洲那样的温和的气候里,那和人最为靠近的猿种也从来没有能被人养活到成熟的年龄。他对阿该西兹所最先注意到的那个事实, [7] 会有很深刻的印象,就是,人的各个族类或所谓种族在世界上的分布可以分成若干自然区域,可以称为动物省区,而这些省区也就是哺乳动物中一些已受到公认而无疑义的种和属所分布的一些同样的省区。就澳大利亚土著居民、蒙古利亚人和黑人等几个族类来说,情况很明显地是这样。就霍登脱特人说,也有这种情况,但不是那么显著。而在巴布亚人与马来人之间,这情况也是清楚而易见的,这两个族类所由划分的界线,像沃勒斯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几乎就是划分马来亚与澳大利亚两个巨大的动物省区的那一条界线。美洲的土著居民散布极广,跨这个洲的全部境界。乍然看去,这似乎与上面所说的规矩不合,因为北美和南美的土生土长的物产之中大多数是很不相同的。但也还有少数几种生物形态,例如负鼠,即 (opussum,即乙348)的分布便跨及南北美,而在以前,有几种巨型的贫齿类动物(乙365)也是如此。爱斯基摩人的分布,像其他北极地带的动物一样,延伸而围绕着整个的北极圈。应该指出,各个动物省区里的哺乳动物之间的差别的多寡和这些省区相互之间的分隔的远近并不一一相应或相当,即分隔得远的差别未必多,而相去近的差别未必少。因此,在人的各个族类之间,比起其余的族类来,非洲的黑人要相差得多些,而美洲的印第安人反而相差得少得多,而以此与各个动物省区的哺乳动物相比,则比起其他几个省区的来,非洲的要相差得少些,而美洲的则要相差得多得多,情况似乎恰好与人的族类之间相比的情况相反——从上面所指出的道理看,这样一个形势,也就很难以不合常规论了。不妨再补充说明一点,人在原始时代里看来并没有分布而居住到任何远洋的岛屿,在这一方面,他和同一个纲里的其他成员也有相像之处。

在判断同一类的家养动物的被假定为变种的一些支派究竟是不是一些真正的变种抑或是种——那就是说,有些所谓变种实际上是从某些不同的野生的种传下来的——的时候,每一个自然学家要多多地强调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它们的体外的寄生虫是不是自成一个种,不同于同类的其他动物身上的寄生虫。这一事实是尤其值得强调的,因为,如果存在的话,它确乎是突出而非同小可的。德尼(甲188)先生告诉过我,在英国的狗、鸡和鸽子,无论品类如何不同,所侵扰它们的虱子(乙730)总是同一个虱种,即狗,不论哪一类狗,自有其侵扰它们的虱种,鸡与鸽子亦然,各有各的虱种。如今我们知道默尔瑞先生曾经就从世界各地的人的许多族类身上收集来的各种虱子加以仔细的检视。 [8] 他发现它们不但颜色不同,并且肢体和爪子的结构也各有区别。在每一个收集到的标本比较多的例子里,他又发现这些差别是一致的,就是,有其经常性的。一只太平洋上的捕鲸船的外科医师确凿地告诉我,散德威奇诸岛的几个长满虱子的岛民上得船来,留下了几只虱子,它们跑上了几个英国水手身上,过了三四天,这几个水手死了。这种虱子颜色比较黑,和他所给我的习惯于在南美洲智罗厄 [5] 一带的土著居民身上生长的那种虱子的一些标本有所不同。这些南美洲的虱子又和欧洲的虱子不同,似乎大些,身体也软些。默尔瑞先生为我从非洲弄到了四类虱子,分别来自东非沿海黑人、西非沿海黑人、霍登脱特人和喀弗尔人;又从澳大利亚土著居民那里弄到两类;南、北美洲那里也各两类。就南北美洲的而论,我们不妨假定虱子的来源也不外是各地方的土著居民。昆虫和别的动物不同,小小的一些结构上的差别,只要是经常而不变的话,一般都受到重视,被认为有种别的价值。因此,不同族类的人被看来是不同一种的寄生虫所侵扰这一事实是可以提出来作为一个相当合理的依据,来论证人的各个族类本身,在分类的时候,应该被列为不同的种,而不是一个种之下的若干不同的族。

我们所设想的自然学家把他的探讨进行到这一阶段之后,下一步他所要进行的大概是,各个族类的人,如果实行交婚,是不是会表现任何程度的不孕性或艰于孕育的情况。为此,他也许要参考到那位谨严而有哲学意味的观察家,勃柔卡教授的著述, [9] 而他会在那里发现良好的证据,说明某几个族类可以彼此交婚而在生育力上并无减损,而在另一些族类之间,则所提供的证据表现着相反的性质。例如,有人说到,澳大利亚人和塔斯马尼亚人 [6] 的妇女难得为欧洲的男子生育子女,但后来已经有人指出这几乎是全无价值的无稽之谈。原来混血的孩子是要被纯黑的土著杀掉而不留的。不久以前还有人发表过一篇报道,叙述十一个混血的青年同时被杀,尸体也同时被烧掉,后来地方警察发现了烧剩的骨殖,事情才被报道出来。 [10] 再如,常有人说,黑人与白人所生的混血的子女,所谓“缪拉托”(mulatto),如果彼此通婚,就不能生孩子,或生得极少。而反之,查尔斯顿城的巴赫曼(甲21)博士肯定地宣称, [11] 他认识不少的“缪拉托”家庭,它们之间相互通婚有好几代了,而平均地说,它们的生育量一直和纯白人或纯黑人的家庭不相上下。以前赖伊耳爵士在这题目上所作的探讨,据他自己对我说,也导致同样的一个结论。 [12] 在美国,1854年的人口普查,据巴赫曼博士说,列有405,751个“缪拉托”。我们把这问题的一切有关情况加以考虑之后,觉得这数目是小了,怕不合于事实。但其所以小,部分可能是由于这一阶层的社会地位不正常,受人鄙视,为统计所漏列,部分也许是由于这阶层的女子大都淫滥,不生子女,或生而不育。一定数量的“缪拉托”被吸收进纯黑人之列的事也不可避免地一直在进行之中;而这更直接导致了这类人在统计表里见得数目不大。一种可靠的著述 [13] 也谈到“缪拉托”的体质差,活力不大,并且认为它是一个很多人所熟悉的现象;而这一点,尽管和生育力的降低不属于同一个问题,却也不妨提出来,作为一个证据,说明父母两方可能有种一级的差别。凡是种别的距离太远的两类进行交配,无论动物也好,植物也好,所生的杂种倾向于早死,这一点是无疑的,但“缪拉托”的父母所从出的族类不能说是属于两个远种的范畴。普通的骡子,尽管绝对不能生育,却是有名的寿命长而精力旺盛的,这说明,在杂种身上,降低了的生育力与一般的生命力或活力之间并没有多大必然的关联;这一类的例子还很多,不限于骡子,不必一一举出了。

即便将来我们能够证明人的所有的各个族类之间的交婚都对生育力毫无不良影响,任何由于其他理由而倾向于把它们列为若干人种的人依然可以言之成理地提出争议,认为生育力与不孕性并不是划分种别的妥善的标准。我们知道,这些性质很容易受到生活条件的变化的影响,近亲繁殖对它们也容易起些作用,我们也知道,控制着它们的一些法则也是高度的错综复杂而难以究诘的,例如,同样用两个种来交配,一是甲种的雌性配乙种的雄性,而另一则相反,两例交配所表现的生育力就不相等。两种生物形态,无疑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也无疑应该被分列为两个种,而一经交配,各种程度的结果都可以有,下自绝对地不能生育,上至几乎同样地可以生育,或完整无缺的生育,上下之间可以构成一个秩然有序的系列。不孕性或艰于生育的各种程度,和加入交配的两方之间在外表结构、在生活习惯上的相差的远近,这两者之间并不严格相符,即,愈远的不一定愈不能生育,而愈近的不一定愈能生育。在许多方面,人可以和长期受到家养的那些动物相比,而大量的证据可以提出来替帕拉斯的学说 [14] 说话,就是,家养或人工驯育倾向于消除自然状态之下那种极为普通的种与种之间杂交而不孕的结果。根据以上的种种考虑,我们可以合乎情理地申说,人的各个族类的可以交婚而完全无碍于生育这样一个事实,即使确立无疑,也不足以绝对地使我们不把它们当作不同的种看待。

生育力而外,不同生物形态相交而产生的子息还呈现一些其他的性状,有的被认为足以指证相交的双方应该被列为两个不同的种,有的则否,而被认为只能指证双方是同一个种的不同的两个变种。但在把有关的证据一一仔细研究之后,我达到了一个结论,认为所提出的这一类的一般的准则全都靠不住。一次交配通常所得的结果是产生一个混合或中间的形态,但在某些例子里,子息中有若干个肖父母双方中的一方,而另有若干个则肖另一方。如果父母两方之间相差的性状,当它们以前初次出现的时候,是属于突然变异或畸形怪态 [15] 那种性质的话,这种专肖一方的情况就特别容易发生。我提到这一点,因为柔耳弗斯博士告诉我,在非洲,他时常看到,黑人与其他非黑人的族类的成员相交而生出来的子女,要么全黑,要么全不黑,要么有极少数的几个是黑白斑驳的。而反之,在美洲,众所周知的是,“缪拉托”在外表的形态与颜色上普遍都呈现一个中间的状态。

到此我们已经看到,一个自然学家可以自认为有着充分的理由来把人的各个族类列为若干不同的种,因为他已经发现他们之间在结构和素质上确有许多不同之处,其中有些还是相当重要的差异,足以把他们划分开来。并且,从很早的时期以来,这些差异一直保持它们的经常性,未尝有所改变。我们这个自然学家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一定也不免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的影响,就是,如果全人类被看成只是笼笼统统的一个单一的种的话,将何以解释他的分布的宽广远大,因为,这在整个的哺乳动物纲里,是绝无仅有的一件不合常规的事。人的某几个所谓种族的分布的情况,对他也一定会引起深刻的印象,因为这种分布的情况和某些哺乳动物的分布彼此相符,而这些哺乳动物无疑地是一些种别分明的物种。最后,他也许会提出,人的所有族类之间的相互的可孕性至今还没有能得到充分的证明,而即使得到了证明,对于人无二种这一点,也不能构成一个绝对的证据。

在这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如果我们假想的自然学家要设法知道,人的各类形态,各以巨大的数量聚居在同一个地区之内,虽来往频繁,却能不像通常动物的物种一样,合而不混,他会立刻发现,情况绝不是这样,而是合了就要混。在巴西,他会看到一个庞大的黑人与葡萄牙人的混杂人口;在智利的智罗厄省区,以及南美洲的其他地区,他会看到全部人口是由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混合而成,有着各种不同的混合程度。 [16] 在同一个大陆的其他地区,他还可以碰上黑人、印第安人和欧罗巴人三方面的最为复杂的交混的情况,而根据植物界的知识加以推断,这类三方面的交混对父母所属的形态是否能相互孕育,提供了最为严格的考验。在太平洋的一个岛屿上,他会发现玻里尼西亚人(Polynesians)和英国人所混合而成的一批小小的人口;而在斐济(Fiji)群岛之上,所有的人口则由玻里尼西亚人和矮黑人(Negritos)交混而成,各种不同程度的交混应有尽有。我们还可以添上许多可以类比的例子,例如,在非洲,但不必细说了。总之,由此可见,人的各个族类毕竟不是那么界限分明而能在同一地区之内相聚合而不相混杂的了,而我们知道,生物类群的不相交混,对于种的分异,提供了最普通而也是最良好的考验。

当我们的自然学家一看到所由辨认各个种族或族类的人的一些性状都具有高度的变异性的时候,他也不免感觉到忐忑不安。每一个人初次在巴西看到一些黑人奴隶时,就会有这个感觉,即,黑人也很不一样,他们原是从非洲的各个不同地区运进巴西的。对玻里尼西亚人来说,这话也适用,而对其他许多族类,也莫不如此。我们有理由可以怀疑,我们究竟能不能指明一个性状,而说这是某一个族类所独有的特点,可供辨认之用,而这性状是经常不变的。野蛮人,即便在同一个部落的范围之内,在性格上,也不像我们所常说的那样千篇一律。霍登托特人的妇女是提供了某些特点的,并且这些特点要比发生在任何其他族类的妇女身上的尤为突出,但据我们所知,这些特点并不经常发生,也就是,并不太普遍 [7] 。在印第安人的各个部落之间,肤色和体毛的多寡有着相当大的差别;非洲各个族类的黑人中间,也有这种情况,在肤色上的差别少些,而在面貌上的差别则大些。在某些族类里,颅形有很多的变异, [17] 而其他每一个性状也都是这样。所有的自然学家到现在都已经通过高昂的代价换取的经验而认识到,要想借助于一些不经常或不够经常的性状来试图定下一个种来,是何等轻率的一件事。

但在反对把人的一些族类作为几个种来看待的一切论点之中,最有分量的是,族类与族类之间,在性状上,都只是一些程度之差,性状的大小、浅深多寡之间,大都由此入彼,或由彼入此,而其所以有此种程度之差,在许多例子里,据我们的判断所能及,是和族类间的交婚并没有关系的。在一切动物之中,要推人所受到的研究最为细致精密了,然而在他究竟是不是一个单一的种的问题上,在有判断能力的专家们中间,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除了那些承认人只是一个种的学者而外,维瑞(甲669)认为是两个;亚基诺(甲346),三个;康德,四个;勃路门巴赫,五个;比迂丰(甲118),六个;亨特尔,七个;阿该西兹,八个;皮克尔仑(甲524),十一个;博瑞圣文桑(甲88),十五个;德摩楞(甲190),十六个;茅尔屯(甲479),二十二个;克饶弗尔德(甲169),六十个;而按照柏尔克(甲122),则多至六十三个。 [18] 这种见解上的众说纷纭倒并不证明人的各个族类不应该分列为若干种,却正好说明了它们之间参差相入,而使我们几乎无法在它们中间找出一清二楚可供划分的一些性状来。

凡是有过这种不幸的遭遇的自然学者,也就是说,不得不把一个包含着具有高度变异性的一些有机体的一个类群的描述工作承当起来的自然学者,都不免面对过恰恰和人的情况相同的一些例子(而我说这话,是以我自己的甘苦的经验做根据的)。而如果一个自然学家是个谨慎小心的人,他辛勤了很久之后,不免终于把一切彼此相入的形态结合在一起,而把它们纳入一个单一的种的范围之内,因为,他说,至少也是对自己说,他没有权利对一些他所不能作出界说或划定范畴的事物随便贴上一些标签。这一类的情况在包括人在内的一个目里就发生过,就是,在某几个属的猴子里;而在另几个属,例如长尾猴属,其中大多数的种都可以确凿地肯定下来。在美洲产的泣猴属有些自然学家把其中的各个形态列为不同的种,而有些则仅仅把它们列为地方性的族而已,够不上种的地位。现在如果我们把南美洲各地的许许多多泣猴的标本收集在一起,通盘地看一看,那些迄今为止被看作可以分列为不同的种的形态实际上是彼此相入,并且用极密而渐进的步骤彼此相入,因而,以常理论,只能看成是一些族而已。而这一做法无它,也就是大多数自然学家对人的各个种族或族类所采取的做法。尽管如此,我们也必须承认,有些形态,至少在植物界里有, [19] 我们还是不能避免以种的名号相称,但实际上它们是彼此相入,代表着无数的层次,可以串连在一起,而此种串连与中间层次的所以产生是和杂交全不相干的。

近来有些自然学家提出用“亚种”(“subspecies”)这个名词来指称虽具有许多真种的特点而却还不大够得上真种的地位的一些形态。如今一面考虑到上面所已说过的把人的各个族类抬高到种的尊严地位的那些有分量的正面的论据,而另一面又想到要在各族类之间划清界限、确定范围却又如此困难万状,无法克服,我们认为我们在这里也似乎可以援用“亚种”这个名词,而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但由于长期以来的习惯,“种族”(race)这一名词将一直被沿用下去。名词的选择只有在这样一个意义上是重要的,就是,我们要尽可能地用同一个名词来指称同一种程度上的差别,力求不乱不滥。不幸的是这一点也很难得做到。因为范围较大的一些属一般都包含许多关系极为近密的形态,要一一加以辨别是很不容易的,而同时,在同一种之内的一些范围较小的属所包括的是一些完全可以彼此辨别而划清的形态,然而无论在哪一类的属里,所包含的各个形态都得等量齐观,而以种相称。再如,在同一个范围较大的属里面,所有的种在彼此之间相近似的程度上并不平衡。不,情况似乎恰好相反,就是,有些种,由于相似程度高,可以联成一个小小的核心,由其他相似程度低些的种围绕着它,像一些卫星围绕着一个行星一般。 [20]

人类是由一个种或几个种构成的问题是近年来人类学家们讨论得很多的问题。他们由此而分成两派,一元论者(monogenist)和多元论者(polygenist)。那些不承认进化原理的人不得不把各个种看作逐一分别创造出来的东西,或者,总得这样或那样地把它们看成一些独立自在的本体;而他们又必须参考把其他有机物体分列为物种时所通用的方法而搞出一些多少可以类比的办法,来决定究竟人的哪些类型或形态可以作为不同的种看待。但这种决定是绝无希望的一个尝试,除非大家先有一个关于“种”的名词的一个公认的定义,而这样一个定义又必须不包括有如神力一举创造之类的不确定的因素才行。否则我们就无异在没有任何定义的情况之下试图对某一个数量的房屋或某种大小的居民点决定命名为一个村、一个镇,或一个城市。北美洲和欧洲的许多关系极为近密而在两洲之间又可以彼此相互代表的哺乳动物、禽鸟、昆虫究竟是些不同的种,或只是一些地方性的族类这样一个久悬不决而极为头痛的问题就是这种困难的一个实际的例证,而离大陆不太远的许多海洋岛屿上的生物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在另一方面,那些接受进化原理的自然学家,而如今大多数的青壮年学者都已经接受了这一原理,无疑地都会感觉到,人的一切种族都是从一个单一的原始的祖系传下来的。至于他们是不是觉得最好进一步,为了要把各种族之间彼此相差的分量表达出来,而把它们称为不同的种,那还是第二个问题。 [21] 就我们的家养动物说,不同的族系所从出的种是一个或不止一个的问题和我们眼前的问题似乎不很一样。尽管我们不妨承认,同一个属以内的所有的族系,以及所有的天然的种,是从同一个原始的祖系兴起的,我们还是可以适当地提出如下的问题而加以讨论,就是,以狗为例,今天所有家养的各个族系之间的一切差异究竟是怎样来的:是完全从人最初家养的那某一种狗变化出来的呢?还是应当把一部分的性状或差别归因于不止一个种的遗传呢?而这不止一个的狗种,是早在自然状态之下而未经家养之前便已经分化出来的吗?就人来说,这一类的问题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我们不能说他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期里经历过由野生而变为家养的过程。

在人的各个族类从一个共同的祖系分化而出的早期阶段里,族类的数目和族类之间的差别一定都是不多的。因此,就足以把它们辨别开来的那些性状而言,比起今天的各个所谓“种族”来,更没有理由要求被列为若干个种。虽然如此,种这个名词既然如此难于论定,各人有各人的用法,而如果早期族类之间的差别,尽管极小,比起今天各种族之间的差别来,却更有它们的经常性,并且也不那么逐渐地由此成彼而难于划清界限,有些自然学者也许就会把它们列为几个不同的种,正未可知。

但可能而很不会发生的一种情况是,人的早期的祖先辈当初在性状上已经具有很多的分化,以致彼此之间不相像的程度比今天存在于任何两个种族之间的还要高些,但到了后来,像福赫特所提到的那样, [22] 他们在性状上又重新由分而合了起来。我们知道,在育种工作里,如果人们为了同一个目的,而把两个不同的种的子息挑选出来,单单就一般的外形而言,他们有时候可以诱导出分量不少的这种性状上的合聚或趋同来。像纳图休斯(甲494)所指出的那样, [23] 家猪的几个改良的品种就是这样来的,而我们知道,家猪原是从两个不同的种传下来的;若干改良的牛的品种也有这种情况,但不如家猪品种那样显著。一位伟大的解剖学家,格腊休雷持有这样一个说法:认为几种类人猿并不构成一个天然的亚类,而是各有来历;猩猩是一种高度发展了的长臂猿或细猴,黑猩猩是一种高度发展了的猕猴,而大猩猩是一种高度发展了的大狒狒,即山魈。如果这一个几乎完全以脑子的性状为依据的结论可以被接受的话,我们在这里就可以有一个性状合聚趋同的例子,至少就外表性状而论是如此,因为在几种类人猿之间,彼此在许多点上,要比它们和其他猿猴之间更为近似。一切可以类比的相近之处,例如鲸鱼似鱼,其实也未尝不可以说成是性状的合聚趋同的例子,但我们从来不把这个词用在表面的和属于适应性的一些相似之点上。但如果我们把关系很远而很不相同的一些生物已经各自起了变化的子孙在结构上十分相似的许多性状也说成是合聚,是殊途同归的趋同,那也将是极为冒失的举动。一种结晶体的形态是完全由它内部的分子力决定的,因此,不相类似的物质有时候会产生形态相同的结晶体来是不足为奇的。但就生物有机体来说,我们应当记住,每一个生物之所以会有某种形态所依凭的是无限复杂的种种关系,也就是,来源极其曲折而难以究诘的种种变异,——也依凭那些长期保持了下来的变异的性质,而这又要看所处的物质环境中的种种条件如何,而尤其要看和这生物周旋竞争的其他生物有机体,——而最后,还有无数的祖先所给它的遗传(这本身是一个波动不定的因素),而这些祖先自己的形态的决定也未尝不是通过了同样的种种复杂关系的。两个显然很不相同的生物有机体的子孙,由于经历了一番变化,后来竟然会越走越靠拢,至于在全部组织上变得十分相像,几乎接近于一模一样,乍然看来,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但实际上真有这事。即如上文所说的两类由分而合的家猪,它们从两个原始祖系传下来的证据,据纳图休斯说,依然在它们的颅骨的某几块骨片上保存着。如果人的几个种族真是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种传世而来的话,有如有些自然学家所设想的那样,而这些祖种彼此之间相差的程度与猩猩同大猩猩之间相差的程度相等,或几乎相等,那么,应该几乎没有疑问的是,在今天的人的身上,在某些骨头或骨片的结构方面,一定可以发现一些显著的差别来。

今天存在着的人的各个种族之间尽管有着多方面的差别,有如肤色、毛发、颅形、身体各部分之间的比例,等等,如果我们对它们的结构通盘考虑一下,我们发现它们之间却有着大量的十分近似之点。在这些近似之点中间,好多在性质上极不重要,或极为独特,不重要与独特到一个地步,使我们不可能设想它们当初是由不止一个原始的人种不谋而合地各自取得的。两个种族 ,即便外表上相差极大,心理上却总有许许多多相同之处,刚才所说的话对这一点是同等适用的,乃至尤其适用的。美洲的土著居民、黑人和欧洲人,在心理上可以说是再不同没有的了,任你举任何其他三个种族出来,我敢说,在这方面也不会赛过这三个。然而,当我在“比格尔号”船上和几个火地人一起生活的时候,我曾经不断目击到他们性格上的种种细小的特征而衷心有所激动,因为这些特征说明他们的心理是何等地和我们自己的如出一辙。我碰巧也一度和一个纯血统的黑人很相熟识,上面这话,对他来说,也一样适用。

凡是有机会读到泰伊勒尔先生和勒博克爵士的富有趣味的著述 [24] 的人,对于一切族类的人在种种嗜好、性情趋向和生活习惯上所表现的近密的类似性,不可能不取得深刻的印象。他们都乐于从事舞蹈、粗糙的音乐、戏剧表演、绘画、文身绣面,以及其他方式的自我装饰或自我表现的活动。他们在同样的情绪的激发之下都可以通过姿态和手势之类的语言,通过面孔的同样的表情,和通过同样的没有音节的叫声,而了解彼此的意思——这些全都能对类似性有所说明。如果把种别各不相同的猿猴的一些不同的表情和叫声取来和这些对比一下,则后者的,也就是人的种族与种族之间的这种类似性,或简直就是同一性,就更见得突出了。有良好的证据说明用弓箭来射击的艺术并不是从人类的任何共同的祖先那里一脉相传地嬗递下来的,然而,正像威斯特若普和尼耳森(甲501)所说的那样, [25] 从世界各个地方收集来的石箭头,即石镞,无论两地相去得多么远,也无论制作的年代相隔得多么久,在形式上几乎是完全一致的。而这一个事实只能有一个解释,就是,不同的种族有着相类似的发明能力或心理能力。就某些广泛流行的装饰图案,如工字形或锯齿形线条,等等来说,或就种种简单的信仰和习俗来说,如把死人埋葬在各式巨石结构下面,一些考古学家也曾作出同样的观察。 [26] 我记得在南美洲时观察到, [27] 在那里,像在世界的许多其他地方一样,人们一般都爱选择在高高的小山顶上堆上一堆石头,或者作为纪念一件突出的大事之用,或用来标志死人的葬所。

如今当自然学家们看到,在两个或更多的家养动物的族系之间,或在不止一个的关系有些相近的野生的动物类型之间,在生活习惯、嗜好和性情趋向的许多细节上,有密切的相符之处,他们就利用这一点作为论据,说这些类型是从赋有同样的一些特点的一个共同的祖先传下来的;而因此,它们应该归列到同一个物种之内。对人的各个族类来说,这个论据可以同样地适用,并且适用得很中肯。

人的若干种族之间在身体结构上和心理性能上的一些不关重要的相似之点(我在这里不是说风俗习惯上的一些相似之点)既然不像是各自独立地取得的,那么,他们只能是从具有这些同样的性状的一些祖先那里遗传而来的了。这样,我们也就对人的早期的状态,早到他还没有一步步地遍布到地球上各处之前,窥测到了一些情况。人向远隔重洋的各个地域散布开来,在时间上,无疑地要在各个种族在特性上取得任何分量太大的分歧之前,因为,要不然,我们有时候就会在不同的大陆上碰到同一个种族的人,而这是从来没有的事。勒博克爵士,在把世界各地的野蛮人的种类至今还习用的种种生活与生产艺术作了比较研究之后,特地把当人从他的最早的原籍浪游而分散出来的时候还不可能懂得的那几种艺术具体地列举了出来;他可以这样做,因为我们知道,凡是被人学到了的艺术便再也不会被人忘掉。 [28] 这样,他指出“所剩下的东西只有两件,一是矛,而那无非是刀尖的一个发展,二是棒槌,那也只是槌的一个延伸”罢了。但他也承认,生火的艺术也许是在分散以前早已发明了的,因为它是现今所存在的一切种族所共有的东西,而欧洲古代穴居的人也已经懂得。在未分散以前,制造粗糙的独木舟或筏或桴的艺术或许也已经为人所掌握。但那时候的年代还很荒远,当时许多地方的陆地出水的水平线(即海岸线)和现在的很不一样,即便没有独木舟或桴的帮助,人也还能散布得很广。勒博克爵士其次谈到数数,他说,“考虑到在今天存在的各个种族之中既然还有那么多的几个数不到四以上,要我们最早的祖先数到十”,看来该是何等地不会有过的一件事了。尽管如此,在这样早的一个时期里,人的一些理智与社会性能,比起今天最野蛮的种族所具有的来,大概不会低得太多,否则原始人在生存竞争之中就不可能取得如此巨大的胜利,而此种胜利之所以称得上巨大,他的散布之早而且广就是一个证明。

根据存在于某几种语言之间的一些基本上的差别,有些语言学家曾经作出推论,认为人在变得很广泛地分散在地面上之前,还不是一种能说话的动物。但我们也不妨加以猜测:认为当初也许已经有了语言,但这种语言远不如今天人们所说的任何种语言那样完善,而需要姿态和手势的很多的协助,而这种原始的语言却没有能在后来更加高度发展的各种语言里留下什么痕迹来。任何不完善的语言总要比没有语言好,如果当初没有任何语言可供使用,人的理智是不是能发展提高到他在早期便已达成的优越的地位所要求的那种标准,看来是成问题的。

原始人,当他还只具有很少几种生活与生产艺术,而这些又是十分粗糙的时候,和当他的语言能力也极不完善的时候,是不是配称为人,那得看我们对“人”这名词所用的定义是什么了。在长长的一系列的生物类型里,下自某种猿一般的动物起,上至今天所存在的那样的人,而在逐级上升之际,又没有太多的迹象可寻,要在这其间认定具体的一个点,而说从这一点而上我们应该用“人”这个名词来称呼,那将是不可能的。但这终究是一个很不重要的问题。再如,人的各个所谓种族(race),是不是就叫做“种族”,或列为几个“种”(species),或几个“亚种”(sub-species),也几乎是一个没有多大关系、不值得多作纠缠的问题,但若一定要用这些名词的话,最后一个,亚种,似乎比较恰当一些。最后,我们不妨作出结论说,当进化的原理得到一般的公认之后,而这种前途肯定是不远的,一元论与多元论的争议纷纭势将悄然而不受人理会地趋向于消亡。

此外,不应该略过而不予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有人假定,人的每一个亚种或“种族”是从单一的一对始祖传下来的,情况究竟是不是这样呢?就我们家养的动物说,通过对单一的一对配偶所产生的具有种种变异的子女的仔细地配来配去,甚至仅仅通过具有某一个新发现的性状的一只单一的个体,人们可以很容易地培育出一个新的族系来;但就大多数的家养动物品种来说,它们的所由形成,并不是有意识从选择一对配偶开始的,而是通过把许多具有一些哪怕是很微小而却有用或受人喜爱的变异的个体保存下来,而作为传种之用这样一个做法,而这个做法是不自觉的,即一些新品种实际上是于无意之中取得的。设以养马为例,两国对马的好尚不同,一国尚力强体重的马,而另一国则尚轻快的马,而习以为常,经久不变,我们可以肯定地认为,总有一天,就会产生两个马的亚品种,彼此截然分明。而无论在哪一国里,起初都用不着特地把一对肥壮的马或轻捷的马隔离开来,专供选种之用。许多家养的动物族类就是这样形成的,而其所由形成的方式实际上和物种在自然状态下所由形成的过程极为近似,可以比类而观。作为具体的例子,我们也知道,被运送到福克兰诸岛 [8] 的马匹,在若干世代之间,变得越来越弱小,而跑散在帕姆帕平原 [9] 上而变野了的那些却取得了更大与更粗壮的头,而这一类的变化显然和任何一对特定的马匹无关,而是由于整个的马群受到了同样的生活条件的支配,也许又加上了返祖遗传的一些辅助的影响。在这一类例子里的一些亚种的祖先并不是任何单一的一对动物,而是许许多多正在变异之中的个体,其变异的程度虽各有不同,而变异的方式方向则大体一致;由此我们不妨作出结论,认为人的各个种族也就是这样产生出来了的,他们各自的一些变化,即,有别于其他种族之处,有的是不同的环境条件所直接造成的结果,而有的是某种方式的选择所间接产生的影响。但关于选择这个题目,我们很快还要折回来加以讨论。

论人的一些种族的灭绝 ——人的许多种族和亚族的部分或全部的灭绝是历史上一向有所闻见的事。洪姆博耳特在南美洲看到一只鹦鹉,它是当时能说某一种语言的个把字眼的唯一的一个生物,因为说这种语言的那个部落已经消亡。世界各地所发现的种种古代的粗大的建筑物、断碑残碣和其他供人凭吊的东西,以及种种石器,其来历虽已不为今天当地的居民所知,更说不上有什么保存下来的有关的传说,都说明灭绝了的种族不在少数。某些弱小而零落的部落,亦即早先的一些种族的残余,今天还存活在一般都是些山区的穷乡僻壤。在欧洲,据夏弗哈乌森的看法, [29] 所有的古代种族“在进化阶梯上都要比现今存活的一些野蛮人的种族为低”,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一定和今天所有的任何种族有着种种的差异。勃柔卡教授所描述的从勒色齐 [10] 所掘出的穴居人的骨殖,尽管遗憾地是它们似乎是只属于一家人家,标志着把猿猴般的一些低级的特点和一些高级的特点结合在一起的一个十分独特的种族 [11] 。这个种族“是不同于我们以前所听到过的任何种族的,古代的也好,近代的也好” [30] 。因此,它和在比利时的一些洞窟里所发现的属于第四纪的种族也不一样。

人能够长期抵抗看来是对他的生存极为不利的种种条件。 [31] 他在极北的一些地带已经住了很久,没有木材来制造他的独木舟或其他用具,只有鲸鱼的脂肪当燃料,和融化了的雪水当饮料。在美洲的极南端,火地人没有可资保护的衣服或任何一间够得上称为茅棚的小屋子,也存活了下来。在南非洲,土著居民在不毛的原野上流浪,到处可以碰上毒蛇猛兽。人也顶得住喜马拉雅山山脚的“泰拉依” [12] 地带的致人死命的影响和赤道非洲沿海的瘴疠之气。

灭绝的主要原因是部落与部落,种族与种族之间的竞争。关于人口增加的种种制约也一直在起着作用,把每一个野蛮人的部落的人数压住不让长,——例如周期性饥荒、流移转徙的习惯和因此而招致的婴儿的大量死亡、哺乳期的延长、战争、造成伤亡的偶然事故、疾病、纵淫、窃掠女口、溺婴,而尤其是生育量的下降。只要这些制约之中的任何一个增加一些威力,哪怕是很小的一点点威力,受到影响的那个部落在数量上就会倾向于减少;而如果两个毗邻的部落之中有一个变得人数少些、力量差些,则其他的一个就通过战争、屠杀、啖食人肉、以俘虏为奴隶、兼并吸收等手段而把两者之间长期以来的矛盾很快地给解决了。一个弱小的部落,即便不是这样突然地被人一扫而光,只要一次踏上人口减削的路途,一般就会一直减削下去,直到灭绝。 [32]

一些文明的民族国家和半开化的种族发生接触之后,所发生的斗争是不需要多少时日的,只是在当地那种性命交关的气候对土著种族有帮助的情况之下,斗争才会比较持久。文明的民族国家所以能取得胜利的原因不一而足,有的是明显而简单的,有的则复杂而弄不太清楚。我们可以看到,土地的垦殖对一些野蛮人的种族有着多方面的不利,甚至有致命的影响,因为他们对种种原有的习惯,不能改,或不想改。在有些例子里,经验证明,一些新的疾病和新的恶习有高度的破坏力。一种对他们来说是新的疾病看来往往会造成大量的死亡,一直要到对这种破坏的影响最有感受性的那些人逐渐地被淘汰干净为止; [33] 而烈性酒类的恶劣影响似乎也会造成同样的情况,而糟糕的是,许多野蛮人对这些酒类又表示不可遏制的强烈爱好。还有看来是神秘莫测的一件事,就是,差别大而相隔远的两个种族的人初次相遇在一起,似乎容易产生疾病。 [34] 斯普若特(甲618)先生,以前在温哥华(Vancouver)岛时 [13] ,曾特别注意过种族灭绝的问题,他相信,欧洲人来到以后所引起的生活习惯上的种种改变在土著居民身心上酿成了很多不健康的状态。他又强调地说到在别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原因,就是,土著居民“看到了四周的新生活,莫名其妙,变得惘然,发了呆,他们把努力工作的一些旧有的动力全丢了,而却又没有新的动力来接替它们” [35] 。

各个民族国家进行竞争,所由取胜的因素不一,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似乎就是文明所已达成的等级,越高就越有利。不多几个世纪以前,欧洲还深怕东方半开化人的入侵,如今如果还有人怕,那就成杞人忧天了。在以前,野蛮人的种族没有在古典的民族国家 [14] 面前衰亡下去,像他们今天在近代的文明民族国家面前那样。对于这一点贝却特曾表示深以为怪。他认为,如果他们也不免于衰亡,古老的道德学家对这一类的事件一定会有所思考、有所讨论。但在这时代的一些作家的著述里我们没有能看到对衰亡中的半开化人有任何痛哭流涕长加叹息的表示。 [36] 据我看来,就许多的例子来说,造成灭绝的一切原因之中,最有力的原因是生育力的下降和健康的减损,特别是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变而引起的儿童的体弱多病,尽管这些改变了的条件本身并不坏,并不伤人,却依然会有这些情况。我在这里要向霍沃尔思(甲331)先生深表谢意,因为他曾经关照我注意这个题目,并且为我提供了一些有关的资料。我前后收集到了如下的一些例子。

当塔斯马尼亚岛最初受到殖民影响的时候,有些人把岛上的土著居民粗略地估计为七千人,而另一些人则说约有两万人。无论如何,不久以后,他们的数目就有了很大的削减,主要是由于和英国人的战斗与他们自己之间的相杀。在那次有名的由全部殖民者参加的围剿之后,而剩余的土著居民向政府投诚的时候,他们一起只有一百二十个人, [37] 到1832年,这些人又被转移到弗林德尔斯(Flinders)岛 [15] 。这个岛介于塔斯马尼亚与澳大利亚之间,南北长四十英里,宽二十到十八英里,似乎是个适合于居住的地方,土著居民也得到政府的良好的待遇。然而他们的健康变得很坏,死亡相继。到1834年,他们共有(见邦威克,甲87,书,页250)成年男子四十七人,成年女子四十八人,儿童十六人,合一百一十一人。次年,1835年,剩一百人。政府看到他们减少得这么快,而他们自己也认为如果换个地方,情况会好一些,于是,到1847年,又把他们转移到塔斯马尼亚本岛南部的牡蛎湾。当时(1847年12月20日)他们一起是十四个男人,二十二个女人,和十个孩子。 [38] 但地点的迁移并不好。疾病和死亡依旧追逐他们不放,到1864年,只剩下一个男人(死于1869年)和三个上了年纪的妇人 [16] 。疾病与死亡固然厉害,谁都容易病,而一病就要死,但妇女的艰于生育是尤其见得突出的一件事。当她们在牡蛎湾只剩下九个妇女的时候,她们对邦威克先生说(所著书,页380),她们中间只有两个生过孩子,而这两个人一起也只生过三个孩子!

这一整套异乎寻常的事态的原因究竟何在?斯托瑞(甲631)博士说,死亡之所以相继,是由于要把土著居民拉进文明的那一番试图。“如果不管他们,让他们按照他们的习惯东西游荡,不受干扰,他们就会多生些孩子,死亡率也会低些。”另一个仔细的观察家,戴维斯先生,也说,“他们生得少而死得多。这在很大的一个分量上可能是由于生活和食物的改变,但更重要的是由于他们受到了放逐,被迫放弃了他们的故乡,即梵提曼兰 [17] 的本土,因而精神颓丧,生趣索然”(邦威克书,页388、390)。

在澳大利亚境内两个相差很远的地区,有人观察到一些与此相同的事实。名气很大的探险家葛瑞高瑞(甲282)先生对邦威克先生说,在昆士兰 [18] ,“即便在最近才有殖民者屯居的地方,当地黑人的艰于生育就已经可以觉察到,而衰落就从此开始”。他所曾访问过的牟尔怯森河(Murchison River)的鲨鱼湾 [19] 的十三个土著居民,在三个月之内,十二个死于肺病。 [39]

新西兰麦奥利人(Maories)的人口减少曾经芬屯(甲236)先生的仔细调查,并已编写成一本值得赞赏的报告,我在下面所说种种,除了有一处外,全都采自这个报告。 [40] 1830年以来这些人在数量上的减削是谁都承认的,连土著居民们自己也不否认,并且至今还在稳步地削减。尽管到当时为止,对土著居民还不可能进行实际的人口普查,许多地区的居民对他们在各地的人口数量也还有些正确的估计。总的结果似乎是可靠的,它说明在1858年以前的十四年之中,便已减少了19.42%。一些经历过仔细查询的部落相去很远,超过一百英里,有在海边的,也有在内地的,生活资料与生活习惯在某种程度上也有所不同(芬屯书,页28)。在1858年,他们的总数被认为是五万三千七百人,而到了1872年,即过了又一个十四年之后,再一次普查的结果,发现而记录下来的总数只有三万六千三百五十九人,说明有了32.29%的减削! [41] 芬屯先生,在说明通常用来解释这种惊人的减削的种种实际上不足以充分解释的原因,有如新的疾病、妇女的淫滥、酗酒无度、战争等等,之后,根据很有分量的理由,下结论说,主要的原因是:妇女的艰于生育和婴幼的死亡率的非常之高(所著书,页31、34)。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指出(页33),在1844年,非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比例是1对2.57,而在1858年,这比例是1对3.27,孩子们死得太多了。而成年人的死亡率也是高的。此外他又提出一个人口所以减少的原因,就是性比例的不平衡,因为生男育女,女的出生数量比男的少。关于这后面的一点,原因也许和这里所说的一些大有不同,我在下文的另一章里还须继续讨论,目前不谈。芬屯先生又把新西兰的这种人口减少和爱尔兰那里的人口增加作了一个对比,而不免引以为怪;因为这两地在气候上没有多大的不同,而两地居民现在所有的生活习惯也几乎是一样。麦奥利人自己“把他们的衰落在一定程度上归咎于新的食物与衣着的传入,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习惯的改变”(芬屯书,页35),当我们想起生活条件的变化足以影响生育力的时候,就会看到他们这话大概是对的。麦奥利人人口的减少开始于1830与1840年之间;而芬屯先生指出(页40),大约在1830年左右,用水长期泡制玉蜀黍而使之变得腐臭的方法被发明而广泛通行起来;而这可以证明即使在新西兰还只有很少的欧洲殖民者定居下来的时候,土著居民的生活习惯已经开始受到影响而发生变化。我在1835年访问群岛湾 [20] 的时候,当地土著居民在衣食两方面已经有了很多的变化,他们已种植马铃薯、玉蜀黍和其他农作物,并且用它们来换取英国输入的工业品和烟草。

从帕特森(甲515)主教的传记 [42] 中的许多话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为了培养当地的传教士,新黑勃里提斯群岛(New Hebrides——在南太平洋,斐济岛群之西——译者)和邻近其他群岛的梅兰尼西亚人(Melanesians)被送到新西兰、诺福克岛 [21] 和其他适合于卫生的地方之后,健康却大大地恶化,一批批地死亡下去。

散德威奇诸岛土著人口的减少是和新西兰的一样地远近驰名的。一些最有能力作出判断的人曾经粗略地估计过,当库克(甲161)在1779年发现这些岛屿的时候,岛民共有约三十万人。根据1823年的一次不细密的普查,总数是十四万三千零五十人。从1832年起,官方举办了几次不太定期的准确的普查,但我仅能查访到如下表所列的一些数字:

我们在这里看到,前后四十年之内,1832到1872年,人口总数减少了不下于百分之六十八!大多数的作家把这一情况归因于妇女的淫滥,于以前多次血腥的战争,于殖民者所强加于被镇压的部落

的严酷的劳役,于新传入的各种疾病,这后者确乎有好几次给了人口以毁灭性的打击。没有疑问,这些和其他类似的原因有高度破坏的效能,而可以用来说明1832至1836年间的那一段极不寻常的锐减,但一切原因之中最为有力的原因似乎还是生育力的下降。据1835至1837年间访问这个群岛的美国海军医官茹申贝尔格尔(甲566)博士说,在夏威夷主岛的某一个地区,在一千一百三十四个成年男子中,只二十五个各有一个三个孩子的家庭,而在另一个地区里,六百三十七个之中,只十个有这样的家庭。八十个已婚妇女之中,只有三十九个曾经生过孩子;而“官方的报告所提供的是,全岛之上,每一对婚配的男女平均只有半个孩子”。这和牡蛎湾的塔斯马尼亚人所提供的平均子女数几乎恰恰是一样。贾尔弗斯(甲351)于1843年发表他所写的夏威夷诸岛史,说,“凡有到三个孩子的家庭可以豁免一切赋税;而有到三个以上的可以得到土地和其他奖励的东西”。当地政府这样一个空前而独创的章程正好说明土著的民族在当时已经变得如何地艰于生育了。在1839年,比肖普(甲63)牧师在夏威夷的《旁观者》(丙138)上发表文章说,夭殇的例子在儿童总数中要占一个很大的比例,而斯泰雷(甲620)主教告诉我,至今情况还是如此,像在新西兰一样。有人把这种情况归咎于妇女的不负责任,失于保育,但更大的一个原因大概是儿童内在的素质太差,而这是和父母的生育力的下降有联系的一件事。再者,夏威夷还有和新西兰相类似的一个情况,就是,出生的婴儿之中,男的要比女的多得多:1872年的统计数字是,男子31,650人,女子25,247人,包括一切年龄在内,用比例数来说,就是每100个女子,便有125.36个男子,而同时在一切文明国家里,却都是女子多于男子。妇女的淫滥无疑地对她们生育力的所以小提供了部分的解释;但她们的生活习惯的改变,无论男女,怕是造成生育困难的更为重要的原因,而这原因同时也可以用来说明死亡率之所以高,尤其是儿童死亡率。库克于1779年访问这个群岛,而温哥华(Vancouver)则于1794年,从此以后,时常有捕鲸船来此停泊。1819年,首批传教士到达的时候,发现国王已把原有的偶像崇拜废除,并已完成其他的一些改革。在这个时期以后,土著居民,在几乎一切的生活习惯上,都起了很迅速的变化,而他们很快地变为“太平洋上一切岛民中最为文明的人”。向我提供资料的人中有一位寇恩(甲155)先生,是个这些岛上出生的人,说,土著居民在五十年之内所经历的生活习惯上的变化要比英国人在一千年之内所经历的还大。根据从斯泰雷主教那里收到的资料来看,一些穷苦的阶层在饮食方面的改变似乎一直不太大,尽管好几种新的水果早经传入,而蔗糖已经普遍地成为日用的东西,他们的变化还是不多。但由于他们渴爱模仿欧洲人,他们很早就改变了衣着的方式,而酒精饮料的用途也早就变得很普遍。尽管这些变化像是无关紧要,根据我所知道的关于一些动物的情况,我有理由相信,它们对土著居民的生育力,已经足够产生一些下降的影响。 [43]

最后,麦克纳马腊(甲429)先生说 [44] ,孟加拉湾东部安达曼诸岛(Andaman Islands)上的低贱而堕落了的居民“特别容易感受气候转变的影响。说实在话,只要一离开他们的岛上的家,他们就几乎肯定要死亡,而这种死亡和饮食的习惯或其他外来的物质影响全不相干”。他又说,夏季酷热的尼泊尔河谷里的居民,以及印度的山区各部落,一到平原上来,就容易闹痢疾和热病;而如果他们试图在平原地区住上一年,就要死在那里。

由此可见,人的粗野一些的种族,在和改变了的生活条件或生活习惯打交道的情况之下,就很容易受到疾病的折磨,而并不只限于被转徙到新地方,接触到了新的水土与气候,才会如此。只要习惯有所改变,而这些习惯本身又看不出来有什么害处,似乎也可以产生这种不良的后果;而在有些例子里,儿童们特别容易受到折磨。正如麦克纳马腊先生说的那样,人们常说,人能够抵抗千变万化的气候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改变,而不虞什么后患,但这只是对文明的一些种族而言,才是正确的,一概而论,就不对了。在野蛮状态下的人,在这方面似乎是和他的最近的近亲,即各种类人猿,几乎同样地敏于感受或感染,各种类人猿被转送而离开它们的乡土之后,是从来没有存活得太久的。

由于生活条件改变而产生的生育力的下降,有如见于塔斯马尼亚人、麦奥利人、散德威奇岛民,以及,至少从表面看去,也见于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中间的种种例子,比起他们的容易感受疾病和容易死亡来,似乎意义更为严重。因为,即便在程度上很轻微的难于生育,在和其他那些倾向于限制人口增殖的一般性的制约力量的合作之下,迟早总不免于导致一批有关人口的灭绝。至于生育力之所以下降或缩减,在有些例子里,也许可以用妇女性生活的淫乱来解释(不久以前的塔希提人就有过这种情况),但芬屯先生曾经指出,就新西兰的麦奥利人说,这解释是很不够的,而就塔斯马尼亚人说,也解释不了。

在上文已经征引过的一篇文章里,麦克纳马腊先生提出了一些理由来支持他的一个看法,就是,凡是受制于疟疾的一些地带的居民倾向于不育,但就上面所举的例子来说,对其中的若干个是无法适用的。 [22] 有些作家又提出过这样一个意见,认为岛居种族之所以艰于生育与体弱多病是由于长期持续的交相繁殖(inter-breeding——从这里的前后文看,此词意似指族内繁殖,即同种繁殖或血族交配,而今英语多作“inbreeding”;今“inter-breeding”一词在遗传育种学中常用于指“混合交配”或“品种间杂交繁殖”,但就此词的一般含义而言,凡有两性之别的种的种内繁殖都可以称为“inter-breeding”,这里译作“交相繁殖”——译者);但再就上面的例子而论,他们的艰于生育的开始,不先不后,几乎恰恰和欧洲人的来临同时发生,这就使我们难于接受这个解释了。何况,目前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使我们认为人对于交相繁殖的不良影响有什么了不起的敏感,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以地方面积之大如新西兰,以社会地位的形形色色、高下不齐如散德威奇群岛的居民,其间究竟发生过多大程度的交相繁殖,也还是个问题。而反过来,我们却知道,今天诺福克岛的岛民几乎全部是不同程度的表亲关系或其他近亲关系,印度的托达人(Todas)和苏格兰迤西的西部群岛中若干岛屿上的居民,也是这样;然而他们在生育力上并没有受到什么害处。 [45]

和低于人的动物的情况类比一下之后,倒可以提出一个更接近于实际得多的看法。我们有方法指出,生殖系统对改变了的生活条件的感受力是非常强烈的,或者说,它的易感性是极大的(至于何以如此,我们不知道),而这种易感性所导致的结果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在这题目上我在《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第十八章里提供了大量收集在一起的事实,在此我只能介绍一个极为概括的摘要;任何读者如果对此有更多的兴趣,不妨参考上述的著作。有些很微小的生活条件的改变,就绝大多数,乃至一切的有机物体说,都有增进健康、提高精力和加强生育力的效用,而另一些改变,据有人知道,则可以使很多的动物变得不能生育。大家最熟悉的例子之一是驯象的例子,在印度,驯象都不能生育,而在阿伐 [23] 它们却往往能生育,在那里,母的驯象被容许在森林里在一定范围以内漫步往来,因而所处的环境与生活状态比较自然。各种美洲猴子的情况是比此更为恰当的一个例子,这些猴子都是雌雄并畜多年,而且并不离开它们的乡土之国,然而一般都极难得生育,有的根本不生育。我说这是一个更为恰当而可资比较的例子,因为它们和人在亲族关系上比大象更为密切。在被人捉住的野生动物中间,只要在生活条件上小小地有所改变,便往往足以引起不育,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有些奇怪的事,而在我们联想到家养动物的情况之后,就不免觉得更奇怪了,因为一切家养动物,在家养的条件之下,比起在自然状态里,反而变得更能生育,而有些竟能在抵抗极不合乎自然的条件的情况之下始终维持它们的生育能量。 [46] 禁闭生活所引起的这方面的影响也因不同的物群而有所不同,有的所受的影响大些,有的小些;而一般说来,同一物群里的一切物种所受的影响大小却是一致的。但也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一个物群之中只有单一的某一个种变得不生育,而其余则否;而反之,也有只有单一的某一个种能维持生育,而其余的绝大多数则不复生育。有些物种的雌雄两性,在禁闭的情况下,或不甚禁闭而被容许在自己的乡土之国里面多少可以自由活动而不完全自由的情况下,就从此不再交配;有的在同样的情况之下,时常进行交配,而却不生子息;有的也生,但生得比在自然状态里少,而因其和上面所举的一些人的例子有些相似、有必要加以指出的一点是,这些子息往往是软弱多病,或有些畸形异态,而趋向于夭折。

既然看到生殖系统对改变了的生活条件有其特殊的易感性的这一条法则,又看到它也适用到我们最近的近亲,四手类动物,我也就很难怀疑,它也未尝不能适用到原始状态中的人了。因此,如果任何族类的野蛮人受到突然的引诱或胁迫,来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他们就会或多或少地变得不能生育,或所生的子女也是虚弱多病,而其所表现的方式,和所由造成的原因,是和上面所说的印度的大象和狩猎用的豹(hunting-leopard)、许多种的美洲猴子,以及一大批的一切种类的动物在违离它们的自然条件之后的情况一般无二的。

我们可以看到,为什么长期居住在远洋岛屿之上而不得不一直和几乎千百年如一日的生活条件打交道的土著居民,一旦碰上任何习惯的改变,会特别地受到影响;事理上应该如此,而实际的情况也似乎确是如此。各个文明的种族肯定地能够抵抗各式各样的条件变化,不能与野蛮人同日而语。在这一方面他们和家养动物相像,因为,尽管后者,即家养动物,有时候在健康上也受些影响(例如,欧洲的狗到了印度),却难得变得不能生育,不生育的例子是有些的,也见于记录, [47] 但只是个别的。文明种族和家养动物对许多改变了的条件之所以能有抵抗力,大概是由于他们对各式各样而变化多端的环境条件,比起大多数的野生动物来,要接触得多,因而也就变得习惯得多;也由于他们以前有过从外地转徙而来或从这一地区被输送到那一地区的经验;也由于不同的家族之间,或更大一些、亚族之间曾经有过杂交繁殖。看来只要一度和文明种族进行交配与生殖,一个原始而土著的种族便立刻可以取得一些抵抗力,来应付条件改变的不良后果。例如塔希提人和英国人所生的杂种子女,在移植到匹特开恩岛 [24] 之后,增加得非常之快,以致不久以后岛上就有人满之患,而于1856年6月,不得不再转移到诺福克岛。当时这一批人包括六十个已婚的男女和一百三十四个孩子,共一百九十四口。在诺福克岛上,他们增加得也快,尽管其中有十六个人于1859年又返回匹特开恩岛,其余,到1868年1月,增加到了三百人;男女恰好各占一半。试想,这和塔斯马尼亚人的例子相形之下,是何等的一个对照呀:诺福克岛上由杂交而来的岛民,在短短的十二年半之中,从一百九十四人增加到了三百人;而塔斯马尼亚人,在十五年之间,从一百二十人减少到了四十六人,而四十六人之中,只有十个是孩子。 [48]

再如在1866年和1872年的两次普查之间的期限之内,散德威奇诸岛上的纯血统的土著居民减少了八千零八十一人,而在同一期限之内,被认为是比较健康的混血人口却增加了八百四十七人。但我不知道所谓混血人口包括不包括第一代混血人口的子女,或仅仅指第一代而言。

我在这里所列举的例子所牵涉到的全都是由于文明人的移居其地、生活条件有所改变,而受到了新条件的影响的一些土著居民。但野蛮人艰于生育与健康恶化的原因大概还不限于此,任何原因,例如旁近强大部落的入侵,只要在力量上足以使他们放弃原有的乡土、改变原有的习惯,就可以造成这些结果。在把捕获的野生动物驯化而成家养的工作中,人们所怕的是发生某些消极的制约的影响,而最主要的制约就包含对生育力的限制,使这种动物从此不能像在自然状态中那样地繁殖。就野蛮人来说,一旦和文明接触之后,也会发生一些制约的影响,使其不能存活下来而自己形成一个文明的种族,而主要的制约之一也正好是一样,就是,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变而不生育或艰于生育:野生动物与野蛮人在这方面大有相同之处,是值得引起兴趣的一个情况。

最后,尽管人的一些种族的日趋削减而终于灭绝是一个高度复杂的问题,而其所以复杂,正是因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很多,而这些原因又因时因地而有不同;但问题的性质是和一些高等动物——例如化石马——的所以灭绝一样的。这种马原产于南美洲,但终于灭亡了,而不久以后,在同一些地区之内,被无数的西班牙马的马群所接替了。新西兰的麦奥利人似乎自己觉察到人兽之间这样一个并行而可以类比的现象,因为他把自己未来的命运和当地一种老鼠的未来的命运相提并论,这种老鼠,在移入的欧洲鼠的竞争之下,今天正接近于灭绝。要想肯定导致灭绝的一些确凿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而它们又是怎样起作用的,对我们的想象来说,是大有困难的,困难实在不小,但对我们的理智来说,只要我们牢牢记住,每一个种与每一个种族的增长是经常地多方面地受到制约的。因此,只要在已有的一些制约之上,再添上任何新的制约,哪怕是很微小的一个,这有关种族就肯定会在数量上日益减少,而数量的不断减少迟早会导致灭绝;而在大多数的例子里,最后的结局是归一些能征惯战的部落用入侵与吞并的方式摧枯拉朽似地加以决定的。

论人的各个种族的形成 ——在有些情况下,不同种族的杂交曾导致一个新的种族的形成。欧洲人和印度人属于同一个祖系,亚利安(Aryan)祖系,所说的也基本上是同一个语言 [25] ,而在形貌上却很不相同,而反之,欧洲人和犹太人在形貌上相差很少,而犹太人所属的却是另一个祖系,闪米底(Semitic)祖系,而所说的语言也属于很不相同的一个系统,——对这一类的独特的事实,勃柔卡的解释是,当初在属于亚利安祖系的人向四面八方大事散布的时期里,某些支派和所到之地的土著部落发生了大规模的交混。 [49] 当两个有着近密接触的种族进行杂交之初,初步的结果是一种杂七杂八的拌和物;例如,亨特尔先生,在描写桑塔尔人(Santali),即印度一部分的山区部落,的时候,说,“从黧黑而矮胖的山居部落中人,到身材高大、皮肤作橄榄色、额高颡阔得像富有理智气息、双目肃静,而头颅则高而前后突出的婆罗门僧”,人们可以看到数以百计的难以明辨的层次。因此,在法庭上,法官有必要向证人先问一下,究竟他们是桑塔尔人,还是印度人。 [50] 一个杂拌性的人群,有如玻里尼西亚诸岛中某些岛屿上的居民那样,大都由两个不同的种族杂交而成,所剩下的纯血统的成员已经是寥寥无几,或已经根本没有,究竟会不会融合而成为一色,直接的例证还没有看到过。但就我们的家畜来说,通过仔细的选择, [51] 一个杂交而来的品种,在不多几个世代之后,可以固定下来,由夹杂而变为一致,成为一个真正的品种。既然如此,我们可以推断,一批杂拌性人口的彼此之间的自由交配,经过了漫长的一大串世代之后,会提供一个选择的场合,而同时也会制止任何返祖遗传的倾向;而这样,这批杂交而来的人口会终于变得融通一色,只是在此一色之中,原先参加杂交的两个种族的种种性状未必恰好各居一半而已。

人的种族与种族之间的一切差别之中,最称鲜明的差别而也是标志性最强的差别之一,是皮肤的颜色。以前人们以为这一类的差别可以用不同气候的长期而直接的影响来解释;但帕拉斯首先指出这解释是站不住的,而后来几乎所有的人类学家都同意他的意见。 [52] 这一个解释之所以被摈弃,原因在于不同颜色的种族的分布并不和不同气候的分布一一相符,而绝大多数的种族在他们目前的乡土之内,也就是习惯了的气候区域之内,都一定是住过很久很久的。我们从杰出的权威那里听到, [53] 一些荷兰家族,在南非洲已经住上三个世纪,皮肤的颜色却丝毫没有改变:这一类的例子是多少有些分量的,可以相信。吉普赛人(gipsies)和犹太人,在世界上散布的地区虽各不相同,形貌颜色却到处一律,也同样地可以引来作为这方面的论据。犹太人的一律性有时候是被人夸大了的, [54] 但也还可用。有人认为,一地的空气过于潮湿或过于干燥,而不仅仅是气温的冷热,对皮肤颜色的变化更有影响;但道尔比涅根据南美洲的材料、利芬斯东根据非洲的材料,所达成的结论既然完全相反,任何有关空气干湿的结论不能不被认为是十分可疑的了。 [55]

我在别处曾经列举种种不同的事实,证明皮肤和毛发的颜色有时候是彼此相关得出人意料之外的,而此种相关又包括一种完善无缺的抵抗力在内,足以应付某几种的植物毒素的作用和某些种类的寄生虫的侵蚀。因此我想到过,黑人和其他肤色比较灰暗的种族之所以灰黑可能是由于,相继多少世代以来一些灰黑程度比较深的个体,得力于肤发颜色之深,顶住了自己乡土上的瘴疠之气的致命的毒害,而存活了下来。

后来我发现威耳斯(甲697)博士很久以前就有过这个同样的想法。 [56] 很久以来,人们知道黑人,和甚至黑白混血的“缪拉托”,几乎完全可以免于黄热病(yellow-fever)的袭击,而这种病,在美洲热带地区,对其他种族的人,是有极其巨大的毁灭性的。 [57] 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也能避免流行于非洲沿海至少有二千六百英里长的地带上的几种可以致命的间歇热,而在这一带殖民的白人,在它们的侵袭下,每年要有五分之一丧命,五分之一被迫回到欧洲的老家,终身病废。 [58] 黑人的这方面的免疫性似乎部分是先天的,即建立于身体素质上的某种我们还不了解的特点的,而部分是对当地水土取得了适应的结果。 [25] 据布谢说, [59] 从苏丹地区附近征募而从埃及总督那里借来的参加墨西哥战争的黑人部队,在顶住黄热病方面,几乎与西印度群岛的黑人同等地有能耐,而西印度的黑人原是早年从非洲各地移来而久已服习了这一地区的水土的。对水土气候的服习或适应是有它的作用的,我们也从许多黑人的例子里看到了这一点,这些原在热带地方的黑人,后来在比较寒冷的地方住了一些时候回来,就似乎比以前更容易害热带的各种热病。 [60] 白人的各个种族长期以来所服习的气候的性质对他们也有某些影响,因为,当1857年黄热病以瘟疫的方式在德美腊腊(Demerara——地区名,在南美洲英属圭亚那)猖獗之际,勃雷尔(甲68)医师发现白人殖民的死亡率是和他们所从来的地区所在的纬度成正比例的。就黑人来说,这种对黄热病的免疫性,单单作为服习水土的结果而言,暗示他们已经和这一类的水土与气候打上了不知多少岁月的交道,才能如此;因为美洲热带的土著居民,尽管在当地居住的岁月也已经长久得荒远难稽 [26] ,对黄热病却并没有免疫性;而据特瑞斯特腊姆(甲659)牧师说,在非洲北部也有类似的情况,在那里,在有些地段里,土著居民 [27] 每年要被迫离开一段时间,而当地的黑人则可以平安地一直留在那里。

黑人的免疫力和他的皮肤的颜色有任何程度的相关这一说法,实际上只是一个猜测;和它发生相关关系的或许是另外一些差别,这差别可能在血液里,在神经系统里,也可能在其他的细胞组织里。尽管如此,根据上面所列的种种事实,又根据肤色与肺病的倾向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联系的可能的事实,我认为这个猜测也未必全无着落。正因为这样,我才在上文费上这么多的工夫,试图确定它究竟有着落到何等地步,成功虽不大, [61] 我希望这工夫还不是白费的。不久以前去世的丹念耳(甲178)医师在非洲西海岸待过很久,对我说,他不相信这其间有任何关系。他自己是个肤发颜色极浅、见得特别白皙的人,他顶住了当地的气候,健康出乎意料地好。当他童年初到这海岸来的时候,一个年老而有阅历的黑人酋长,根据他的形貌,预言他可以顶得住,后来果然如此。在安帖瓜 [28] 行医的尼科耳森(甲499)医师,在留心到这个题目之后,写信给我说,颜色深些的欧洲人比浅些的更能逃免黄热病的袭击。海瑞斯(甲299)先生根本否认,发色深的欧洲人,比起其他的人来,能更好地顶住炎热的气候;反之,经验教育了他,在向非洲海岸选派士兵服役的时候,最好选头发发红的人。 [62] 因此,单单根据这些分量都很不大的迹象来看,我们的假设,认为某些种族的肤发之所以黑,是由于越来越黑的一些个体,长期以来,在容易发生各种热病的瘴疠之乡存活得较好的缘故——似乎是没有根据的了。

夏尔普(甲602)医师说, [63] 热带的太阳对白皮肤起烧灼的作用而使之起泡,而对黑皮肤则完全无害;而他又说,这是和个人的习惯并无关系的,因为六个月到八个月的婴儿往往一丝不挂地在烈日之下被大人带来带去,而一样地不受影响。有一位医学界人士肯定地告诉我,几年以内,在热带地方,每到夏季,而冬季并不这样,他的双手上会长出一块块的浅棕色的皮肤来,像雀斑,而比雀斑为大,同时,皮肤上保持白色的那些部分有好几次还相当厉害地发了炎,起了泡。在低于人的各种动物里,白色毛羽所掩盖的皮肤,和皮肤的其他部分之间,对太阳的作用的感受性,也存在着素质上的差别。 [64] 皮肤的免于太阳的烧灼这一点的重要性究有多大,是不是足以说明黑人种族的黑色的由来,也就是说,自然选择把皮肤越黑而越不怕太阳烧灼的个体保存了下来,否则就受到了淘汰,那我就判断不来了 [29]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便得假定热带美洲的土著居民在那里定居下来的年代要比黑人在非洲的短得多,比起马来群岛南部的巴布亚人来,也是如此;正好与肤色较浅的天竺人在印度所待的时间要比半岛中部与南部肤色黝黑的原始土著居民 [30] 的时间为短暂一样。

在目前的知识情况之下,我们对人的各个种族之所以有肤发颜色的差别,虽还不能作出解释,说深颜色有好处,不行,说气候有直接的作用,也不行。然而我们也不该太忽视气候这一方面的力量,因为我们有良好的理由相信,这种力量也产生一定分量的遗传影响。 [65]

我们在上文第二章里看到,种种生活条件可以直接影响身体机架的发育,而这种影响是可以遗传的。例如,而这也是一般人都承认的一件事,移居到美国的欧洲人,在形貌上,会经历一些程度很小而速度极快的改变。他们的躯干和四肢都会变得拉长一些;而我从柏尔尼斯(甲52)上校那里听说,在美国的最近一次战争里 [31] ,有一件事对此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证据,就是,一些德国队伍穿上了美国为美国士兵所制的现成的军服之后,全不配身,一切尺寸都长得太多,弄得十分可笑。在美国,也有相当多的证据,说明在南方诸洲,在家庭里供役的第三代黑奴同田间劳动的黑奴在形貌上也呈现显著的差别。 [66]

但若我们就分散在全世界的人的种族作一通盘的观察,我们还是不得不作出推论,认为他们的种种有特征性的差别很难用生活条件的直接作用来解释,即便他们对各自的这些条件已经服习了不知多么漫长的一个年代。爱斯基摩人完全恃肉食为生;穿着使用很厚的带毛的兽皮取暖;终年苦寒,半年摸黑,然而他们和中国南方的人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差别,而中国南方人却完全素食(完全二字不实——译者),经年几乎不穿衣服地和酷热的气候与刺眼的阳光打交道。一丝不挂的火地人住在荒凉寒苦的海边,靠海产的一些食物糊口;巴西的布托库多人住在比较内陆的炎热的深林里,主要靠采集到的蔬果维持生活;而这些部落却如此地十分相像,以至在“比格尔号”船上的几个火地人被某些巴西人错认为布托库多人。再者,布托库多人,以及热带美洲的其他土著居民是完全和黑人不相同的,两者之间虽隔着一片大西洋,一在东岸,一在西岸,然所服习的气候则大致相同,而所进行的日常生活也几乎一样。

除了在很微不足道的程度上有些关系而外,我们也不能用对身体各部门用进废退的遗传影响来解释人的各个种族之间的种种差别。习惯于独木舟里过日子的人们的腿也许发展得短一些,住在高原或高山地区的人们的胸膛也许要扩大一些,而在那些经常使用某一种感官的人,容受这一感官的腔或窍似乎要发展得宽大一些,从而使整个的容貌也发生少量的变化。就文明的民族国家的人说,由于使用少而缩小了的上下腭——所说使用,指这一带的若干不同的肌肉,为了表达各种情绪,所惯于进行的一些活动——和由于理智活动的增加而扩大了的脑神经,联合起来,便在他们的一般的容貌上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而和野蛮人的相形之下,显然地有所不同。 [67] 身材有了增高,而脑神经没有任何相应的加大(根据上文提到过的家兔的例子而加以推断),也许是人的某些种族所以取得了一个拉长了的颅骨,即长颅型的一个原因。

最后,我们还了解得很少的那条相关发展的原理有时候也起些作用,肌肉的特殊发达和眉脊梁的强大突出,有其一必有其二,即其一例。肤色和发色是一清二楚地相关的,而在北美洲的曼丹人中间,发的结构和发的颜色也是有一定的相关的。 [68] 皮肤的颜色,和它所挥发出来的气味,也有一定方式的联系。就绵羊的若干品种来说,皮肤上每一个单位面积里的一根根的毛的数量和排泄用的细孔的数量也有关系。 [69] 如果我们可以根据家畜中的一些可供类比的情况而加以推断,我们就敢说,人在结构上的许多变化大概是属于相关发展这一原理的范畴的。

到此我们已经看到人的各个种族的一些外表的、有标志性的差别用生活条件的直接作用来解释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也不能用身体各部分的用进废退的影响来加以说明,而通过相关发展的原理的解释也没有多大用处。这些路子既不通,我们就被带上另一条路,另作试探,就是,人所特别容易产生的种种细小的个别差异,就是每个人身上的一些变异,会不会在一长串的世代之内,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得到了保存、积累、加大,而终于成为区分种族的特征。但在这条路上我们一开始就遇上困难,就是,只是对有机体有利的一些变异才受到保存与发展;而尽我们的力量所能作出的判断是(尽管在这方面的判断一直容易发生错误),人的各种族之间的差别虽多,却没有一个是对人有任何直接或特殊的用处的。这句话当然不可能包括种种理智的、道德的或社会的才能。人的种族与种族之间一切外表的差别的巨大的变异性,本身也就表示它们不可能有太大的重要性;因为,如果够重要的话,它们就不会多所变异,而是,要么早就被固定而保存下来,要么早已被淘汰掉。在这一方面,人和自然学家们所称“善变”(protean)或“多形”(polymorphic)的一些生物形态相像,这些形态的身上的那些变异在性质上都是无关痛痒的一些,因而躲开了自然选择,没有成为它的作用的对象,看来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它们才一直维持着一种高度的变异不定的状态。

截至目前为止,我们对人何以有种族之别的解释的一切尝试都受到了挫折,没有能顺利地取得一些结果;但未经涉足的还有一条路、一股力量,那就是性选择了。看来性选择也曾在人身上起过强大有力的作用,一如在许多动物身上起过的那样。我这样说,却并不认为性选择足以解释种族之间的一切的差别。总还会有无从解释的一个剩余部分,而对这一部分,在我们无知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说,有所不同的一些个人总是不断地在世间冒出来,例如,有的头圆些,有的头窄些,也就是前后长些,而就鼻子说,有的上下长些,有的短些。如果,所由把它们诱导而出,而我们还不知道的那几种力量维持不变,或更连续不断地发挥它们的作用,加上长期持续的交婚的影响,头形也罢,鼻形也罢,都有可能固定下来而趋于一律。这一类的变异属于我们在上文第二章所一度提到的一个暂定的类别,由于没有更好的名称,我们往往把它们叫做自发的变异。我也不敢说,性选择的影响可以精确地指出来而完全合乎科学的要求;但我们能指出,如果人没有通过这一股力量而起些变化,像千千万万的其他动物所曾通过,并且显得如此无可抗拒而必须通过的那样,那我们要问,人怎么会成为一个唯一的例外呢?这种例外的地位反而成为一个无法解释的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地指出,人的种族与种族之间的一些有如在肤发颜色、毛发多寡、面貌体态等等方面的差别并不是一般的,而是可以被指望纳入性选择活动范围以内的那一类的差别。但为了把这问题处理得恰当,我感觉到有必要把整个动物界检阅一周。我为此把本书的第二篇完全交给了它。到末了我还是要回到人,而在尝试说明人通过性选择的途径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经历过一些变化之后,还将就这第一篇里各章的内容作出一个简短的总说。

附录——皇家学会会员赫胥黎教授著:论人与猿猴的脑在结构与发育上的异同。

关于人与猿猴的脑的差别,性质如何,程度多大,论战开始于十五年以前,至今还没有结束,但到了现在,争议所用的题材已经和从前的完全不同了。原先有人说了再说,并且以少见的纠缠不清的执拗态度说个不停:所有的猿猴的脑,即便是最高级的,都和人的不一样:人的大脑的两个半球各有一个后叶(posterior lobe),而猿猴连这样显著的一些结构都有不起,同时猿猴也没有后叶所包容的侧脑室(lateral ventricle)的后角(posterior cornu)和禽距(hippocampus minor),而这两个结构,在人脑里也是再清楚没有的。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在猿猴的脑里,刚才说的三个结构和人脑的一样地发达,甚至更为发达;而实际上它们是一切灵长类(如果我们把各种狐猴除外的话)所共有的一些特征,而这些特征的富有标志性在现在已经是十分肯定的一点,其基础的稳固和比较解剖学里所提出并得到肯定的任何论点不相上下。再者,近年以来,长长的一大串解剖学家都对人和猿猴的大脑半球上面一些复杂的脑回(gyrus)和脑沟(sulcus)的安排部署下过一些特别的工夫,而每一个人都承认,在人也罢,在猿猴也罢,它们所遵循的格局只有一个,更没有第二个。黑猩猩大脑上的每一个脑回、每一个脑沟,都可以在人的大脑上看到,因此,一整套的名词,两者之间,全可以通用,可以呼应。在这一点上,谁也没有不同的意见。不多几年以前,比肖福教授发表了一个报告,专论人和猿猴的大脑上的脑回(convolution,即上所云 gyrus)。 [70] 我这位饱学的同行的目的既然肯定不在于低估人与猿猴之间在这方面的差别的意义,我引以为快地在这里转述他如下的一段话。

“很多人所熟知而谁也没有异议的一件事是,多种猿猴,尤其是猩猩、黑猩猩和大猩猩,在它们的身体组织上和人很相接近,比任何其他动物接近得多。单单从组织的观点来看这个问题,大概谁也不会不同意林纳的见解,认为人,尽管有些奇特,只能被看成是一个种,而理所当然地放在哺乳类动物,包括这些猿猴在内的首席地位。人与猿猴,在一切器官方面所表现的近似程度是如此地高,只有极度精密的解剖学的调查研究才能把那些真正存在的差别指证出来,而这种精密的研究还有待于有人提供。彼此的脑也是这样。人、猩猩、黑猩猩和大猩猩的脑,无论有多少重要的差异,也是彼此很相接近的。”(注[70]所引书,页101)

如此说来,对一般猿猴和人的脑,在种种基本性状的相似这一层上,不存在什么争论了;而在黑猩猩、猩猩和人之间的尤为近密得出人意料的相似,甚至不放过大脑半球上许多脑回和脑沟的部署的细节,更不存在任何异议了。再转到几种最高级的猿类和人的脑之间的某些差别,究竟这些差别的性质如何,分量如何,这其间也不存在什么严重的问题。大家都承认,人的大脑的两个半球比猩猩与黑猩猩的为大,绝对的大,相对的也大;而由于眼眶的骨顶向上突出而造成的额叶(frontal lobe)的下陷,在人的脑半球上也不那么显著;人脑的许多脑回和脑沟,一般地说,在安排上也不那么两边对称,同时枝分出来的较小的一些皱纹却要多些。大家也承认,一般地说,那条介于颞叶(temporal lobe)与枕叶之间的称为“外纵裂”的脑裂(temporo-occipital fissure,或“external longitudinal”fissure),在各种猿猴的大脑上,通常总是一个十分显著之点,而在人则只是隐约可见而已。但大家也都清楚,人脑与猿猴脑之间,虽有这些差别,却没有任何一个足以在彼此之间构成一条斩钉截铁似的界线。外纵裂的名称原是格腊休雷教授叫出来的,关于它在人脑上的情况,特尔奈尔教授说过如下的话: [71]

“在有些人脑上面,它只简单地表现为半球边缘上的一条略微凹进的印痕,但在另一些人脑上,它或长或短地从横里引申出来。在一个女子的脑的右半球上,我看到它引申而出到两英寸以上,而在另一个标本上,也在右半球,它引申出了一英寸的十分之四,然后又向下方延展,直到半球外面下部的边缘。在大多数的四手类动物的过半数的大脑上,这条脑裂原是异常清楚而惹人注目的,但在人则界线很不分明,原因在于在人这一方面,存在着表面的、看起来很清楚的、一些枝分出来的脑回,把顶叶(parietal lobe)和枕叶给搭连了起来。这些搭了桥似的小脑回中的第一个脑回越是靠近外纵裂,则外顶枕裂(external parieto-occipital fissure)就见得越短。”(注[71]所引书,页12)

由此可知,这条格腊休雷的外纵裂在人脑上受到抹杀而不显著并不是一个经常而稳定的性状。而在另一方面,它在高等猿猴的脑子上的充分发达也并不是一个经常而稳定的性状。因为,就黑猩猩而言,饶勒斯屯(甲560)教授、马尔歇耳先生(甲441)、勃柔卡先生和特尔奈尔教授,在它们的大脑上,不是在左半球,就是在右半球,都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这条外纵裂由于“一些搭桥性的小脑回”的存在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抹杀。在一篇专门的论文的结论中,这里面的最后那一位作家说: [72]

“刚刚叙述过的一只黑猩猩的脑的三部分标本证明,格腊休雷所试图作出的概括,说第一个搭桥性的脑回的完全缺乏,以及第二个此种脑回的隐蔽不见,是这种动物的脑的一些基本上有标志性的特点——是不适用于一切黑猩猩的。仅仅在一个标本里,黑猩猩的脑在这些所说的特点上是遵循了格腊休雷所提出的法则的。至于上面一个,即第一个搭桥性脑回的存在,我倾向于认为,在过半数以上的这种动物的脑子上有,至少两个半球里的一个上面有,这是根据到目前为止所已有人叙述过或画过图的材料所作出的估计,此外就不敢说了。至于第二个搭桥性的脑回的不在隐蔽的部位而在表面上看得到,则例子显然地不那么多,而我相信,到现在为止,只在本文所记录的标明为(A)的脑插图上可以看到。以前观察家们在他们的叙述里所曾提到的两个半球上的一些脑回的安排并不两两对称,在我这些标本上也可以清楚地看得出来。”(注[72]引书,页8、9)

退一步说,即便介于颞叶与枕叶之间的那条外纵裂是高等猿猴所别于人的一个标记,这一标记的价值又由于广鼻类或新世界的各种猴子的脑的结构情况而变得大有疑问。事实上,这一条脑裂,就狭鼻类或旧世界的各种猿猴而论,尽管是最为经常与普遍的若干条之一,其在新世界的各种猴类却全都不很发达;它在几种小型的广鼻类猴子里根本找不到;在几种丛尾猴(乙772)里它只有一些痕迹; [73] 而在蛛猴属里,则有所发展而或多或少地受到搭桥性折叠的抹杀。

在一个单一的类群的范围之内的这样一个变异不定的性状是没有多大分类学的价值的。

人脑的两个半球上的一些脑回不但有些不相对称,并且此种不对称有着很大的个别变异,即往往因人而有所不同;而在受到检视的属于布虚曼族的那批人脑里,两半球上面的一些脑回和脑沟,比起欧洲人的来,显然要简单而对称得多,而同时,在有几只黑猩猩,它们的复杂性与不对称性已经发展到足以令人注意的地步。这些都是在进一步研究之后已经得到确定了的事实。而就黑猩猩的一些例子而言,尤其值得注目的是勃柔卡教授所绘出的一只雄的年轻的黑猩猩的脑子(法文《灵长目总论》,页165,插图11)。

再者,关于脑子的绝对的大小,已经确定了的是,最大的健全的人脑和最小的健全的人脑之间的差距要比后者和黑猩猩或猩猩的最大的脑子之间的差距为大。

还有一点情况是猩猩与黑猩猩的脑子和人的脑子相像,而和各种低等的猿猴则是不相像的,那就是它们有两个白纤维体(corpora candicantia)——而类犬猿猴类(乙321)只有一个。

因为看到了这些事实,今年,1874年,我没有疑难地把我在1863年所提出的主题再度申说而坚持一番: [74]

“因此,就大脑的结构所能提供的知识而言,这一点是清楚的,就是,人和黑猩猩或猩猩之间的差别,要比后二者和甚至各种猴子之间的差别还要少,而黑猩猩的脑子和人脑之间的差别,比起前者和狐猴的脑子来,几乎是微小得没有多大意义可言。”

在上面所已提到过的那篇论文里,比肖福教授并不否认刚才这段话的第二部分,但首先他说了一句并不相干的话,认为如果猩猩与狐猴的脑子很不相同,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而其次,他进而说出如下的话:“如果把人脑和猩猩的比一下,把猩猩的和黑猩猩的比一下,把黑猩猩的和大猩猩的比一下,而这样一直下去,把长臂猿的、细猴的、狒狒的、长尾猴的、猕猴的、泣猴的、小泣猴(乙157)的、狐猴的、懒猴(乙899)的、狨(乙463)的,一个追一个地比一下,我们在如上所列的每先后两种猿猴之间,在脑回的发展的程度上的相差不会大于人脑与猩猩脑或黑猩猩的脑子之间的相差,甚至连同等程度的相差也碰不到。”

对这一段话,我的回答是,第一,无论这话是正确的,或是错误的,它和我在《人在自然界的地位》中所宣说的主题完全不发生关系,那主题所关涉到的不仅仅是脑回的发展,而是脑的整个的结构。如果比肖福教授曾经不怕麻烦,而真的翻阅过一下他所批评的我那本书的第96页,他早该发现下面这一段话:“而值得注意的一个情况是,就我们目前的知识所及而言,在整个一连串的从猴到人的脑的形态之中,尽管确乎有一个属于结构性的中断或缺口,这缺口却不存在于人与各种类人猿之间,而存在于较低与最低的各种猴类之间,换言之,在新世界与旧世界的猿猴与狐猴之间。到今天为止,在每一个受人检视过的狐猴的脑子,小脑是实际上部分从上面看得到的,并没有完全被大脑掩盖住;而大脑的后叶,以及它所容受的侧脑室的后角和禽距或多或少地只是一些苗头而已。而反之,在每一只狨、美洲猴子、旧世界猴子、狒狒或类人猿,小脑的后部完全受到了大脑的几个脑叶所包围而隐蔽不露,而同时也具备脑室的后角和禽距,它们都发展得很大。”

我这话,在我当初说出来的时候,是严格地以当时所已取得的知识为依据的;而从那时候以来,我们虽发现了合趾猿(Siamang,即乙499)和吼猴(howling monkey,即乙646)的后脑叶相对地不很发达,对我的说法表面上像是有所削弱,而依我看来,我这说法基本上还是难以动摇的。尽管在这两种猿猴里,后脑叶是特别短些,却没有人敢于说它们的脑,在哪怕是极轻微的程度上,和狐猴类的脑有靠近之处。而如果我们不像比肖福教授那样,把狨摆错了地方,摆错了它自然而应有的地位(而他这一做法我认为是绝对没有理由的),而把他所挑选而提出的一连串的动物重新排一下队,并略加补充如下:人、丛尾猴、非洲猩猩(乙970——即大猩猩、黑猩猩——译者)、长臂猿、细猴、狒狒、长尾猴、狝猴、泣猴、小泣猴、狨、狐猴、懒猴,我敢于重申一下,在这个系列里,大缺口是在狨与狐猴之间,而这一缺口比存在于这一系列之中的任何其他前后两个之间的缺口要大得相当的多。比肖福教授没有理会,在他写这篇论文以前,格腊休雷很早就提出把狐猴类从其他灵长类里分出去,而他所根据的理由恰好就是存在于二者之间的在大脑一方面的一些性状;而也是在此以前,弗劳沃尔教授,在他叙述爪哇懒猴(乙571)的脑的过程中,曾经说过如下的一段话: [75]

“而尤其值得注目的是,在普遍认为在其他一些方面靠近狐猴这一科的那些猴种,那也就是说,在广鼻类中的一些更低级的成员,在大脑后叶的发展上,却并无向它靠近的迹象,即两个脑半球并不短。”

既如上述,则过去十年之中,那么多的学者的研究对我们的知识所作出的在分量上很可观的补充增益,至少就成年脑的结构这一部分而言,充分地支持了我在1863年所提出的说法,丝毫没有抵触之处。但,有人说,即便承认人与猿猴的成年的脑子确乎彼此相似,彼此实际上却是相差很远的,因为它们在发育的方式上表现出一些根本的差别。如果这种根本差别真正存在的话,我认为,承认起来,谁也不会比我更有心理准备。但我否认真有这种差别存在。恰好相反,人与猿猴的脑子的发育,从根本上来说,是彼此符合一致的。

人脑与猿猴脑在发育上根本不同的说法是格腊休雷首先提出的,不同在:就猿猴说,在胚胎中最先出现的一些脑沟的部位是在大脑两个半球的后部,而就人的胎儿说,则最早的几条是在脑额叶上看出来的。 [76]

这个概括的说法是以两笔观察到的材料作依据的,一笔是一只几乎就要生产而没有生产出来的长臂猿的胎猿,在这只胎猿大脑上,后脑的一些脑回已经“发育得相当好”,而在额叶上的那些则“几乎还没有迹象可寻” [77] (注[76]所引书,页39),而另一笔是在人的胚胎发育进入了第二十二或二十三个星期的胎儿,在这个胎儿脑上格腊休雷看到脑岛(insula)还露着,没有被盖住,而尽管如此,“在分散在前叶上的一些脑裂之中,有一条稍微深一些,而这就是把前叶从枕叶划分开来的标志了,而枕叶在这阶段里,由于一些别的理由,还长得很小。至于大脑的表面的其他部分这时候还是绝对光滑的”。

在所引格腊休雷的著作里,附有三张脑子的图面,即图片第二幅中的第1、2、3图,1图示两个半球的上面,2图示侧面,3图示下面,但没有表示里面的图。值得注意的是,图中所示与格腊休雷的叙述并不相符,图中所示的是,半球后半面上的那条脑裂(即前叶与颞叶间的脑裂)比前半面上所显出的模糊隐约的那些条条中的任何一条更为清楚。如果图是画得对的,那就并不能为格腊休雷的结论提供合理的根据,他的结论说,“因此,在这些脑子和胎儿的脑子之间有着一点根本的不同。在胎儿方面,早在颞叶的一些脑裂出现以前很久,前叶的一些脑裂已经在争取它们的存在了”。

但自从格腊休雷的年代以来,斯米特(甲584)、比肖福、潘希(甲511) [78] 、和埃克尔 [79] 等人曾经把脑回与脑沟的发育与发展作为一个专题而重新加以调查研究,而埃克尔的报告不但是最新近的,并且最为完整,远比别人的完整。

他们探讨所得的最后的结果可以总括出来如下:——

1. 在人的胎儿,大脑外侧裂(sylvian fissure)是在胎期发育的第三个月中间形成的。在这个月和第四个月中(除了在这条脑裂的地位上脑皮层向下凹进而外),大脑的两个半球是光滑的、圆圆的,向后伸出很多,超过并掩盖了小脑。

2. 从胎儿生命的第四个月底到第六个月初之间,一些名副其实的脑沟开始出现,但埃克尔很仔细,他指出它们的出现,在时间的早晚上,在次序的先后上,胎儿与胎儿之间的个体变异相当大。但无论次序的先后如何,额叶上的脑沟和颞叶上的脑沟谁也不领先。

事实上第一条出现的脑沟是在脑半球的里面(正因为是在里面,所以格腊休雷把它漏了,看来他并没有检查到他的胎儿的脑半球的这一面),或者是内纵裂(internal perpendicular fissur)亦即顶叶与枕叶之间的顶枕沟(occipito-parietal sulcus)或者是距状沟(calcarine sulcus),这两条脑沟起初靠得很近,后来又合而为一。两条之中,一般是内纵裂出现得更早些。

3. 在胎期的这一阶段的后半里,另一条脑沟,即后叶与侧叶之间的那条,名为“后顶沟”(posterio-parietal sulcus)或名“中央沟”(fissure of Rolando)的,发展了出来,而接着,在第六个月内,额叶、顶叶、颞叶和枕叶的各条主要的脑沟也都先后出现了。但,这几条之中,究竟哪一条经常地比其余几条先出现,我们还没有清楚的证据;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埃克尔所叙述而画了图(注[79]所引书,页212—213,图片第二,图1、2、3、4)的那一个阶段的胚胎的脑上,那条,就猿猴的脑子来说,最有特征性的折槽,即前叶与颞叶之间的脑沟(法文称为平行沟,scissure parallèle),是和中央沟一样地发达的,甚至更为发达一些,并且也比前叶本身的脑沟要表现得更为清楚得多。

接受这些现下摆在眼前的事实,依我看来,胎期人脑上各个脑沟与脑回的出现,在次序先后上,是完全符合于总的进化论的学说的,也是和人从某一种猿猴一般的动物类型演变而来的这个看法毫无矛盾的,尽管,无疑的是,那种类型在许多方面和存活在今天的灵长类的任何成员都有所不同,也不妨碍这个谱系渊源的看法。

半个世纪以前,拜尔教导我们,一些有亲族关系的动物,在它们的发展过程中,首先把它们所隶属的较大的类群所共有的一些性状像穿衣戴帽似的穿戴上,而其次,又一步一步地把使它们限制在有关科、属、种的范围以内的那些性状穿戴上身。他同时也证明,高等动物的任何一个发育阶段虽和一些低等动物的成年形态互相呼应,而和任何一定的动物的成年形态,却并不是完全相似,纹丝不差的。我们可以很正确地说,一只青蛙经历过一条鱼的状态,正因为,而也只因为,在它的生命史的一个阶段里,作为一条蝌蚪,它具备过一条鱼的所有的性状,而如果它的发育到此为止,而不再前进,那我们就得把它归入鱼类了。但我们可以同样正确地说,一条蝌蚪是和我们所知道的任何一种鱼都很不相同的。

同样,我们可以正确地说,在胎期的第五个月中的人脑不但像一只一般猿猴的脑,并且像一只钩爪类猿猴(乙84)或狨类猿猴的脑,因为它的脑半球已经有了巨大的后叶 [32] ,而除了大脑外侧沟与深刻的距状沟之外,半球表面上是光滑的,而这些特点只有在灵长类的钩爪类猿猴里才可以找到。但也一样地可以说而不失其为正确,这也是格腊休雷所说到过的,它的大脑外侧沟是虽浅而张开得很宽的,在这一点上它是和任何真正的狨的脑有差别的。若说它和胚胎发育后期的狨脑要近似得多,那大概可以说是无疑的。但可惜我们对于狨类猿猴的大脑的胎期发育现在还一无所知,这也只是一个合理的推测罢了。就严格的广鼻类猿猴而言,我所接触到的唯一的一笔观察是来自潘希的,他发现,在有一个种的泣猴(乙184)的胎猴脑上,除了大脑外侧沟与深刻的距状沟之外,只有一条很浅的前叶和颞叶之间的脑裂(亦即格腊休雷的平行折槽)。

现在,这一事实,再结合上这样一个情况,就是,诸如广鼻类猿猴里的松鼠猴(乙844)尽管在脑半球表面的前半仅仅有些脑沟的微不足道的痕迹,甚至一无所有,而前叶与颞叶之间的那条脑裂却居然不缺——无疑的是,单单就这一点而言,对格腊休雷的假设便提供了一些相当好的有利的证据,他的假设是,在广鼻类的脑子上,脑半球后半面的一些脑沟要比前半面的出现得早,这看来是对的。但我们不一定因此就能认为,适用于广鼻类猿猴的一条规则也就适用于狭鼻类的猿猴。就狭鼻类说,关于类犬猿猴类的脑子的发育,我们真是什么都不知道,而关于类人猿猴类(乙56)方面,则除去上面所已提到的将近去世的那个长臂猿的胎猿脑子的一篇叙述而外,我们也是一无所知。目前,能说明黑猩猩脑上,或猩猩脑上的一些脑沟的发育在次序先后上不同于人脑的证据,我们没有,连影子都没有。

格腊休雷在他论文的序言里一开始就说了一句至理名言:“在一切科学里下结论下得太快是危险的。”我怕,在他的著作的正文里,当他讨论到人与猿猴的差别的时候,他一定是把这句健全的格言给丢在脑后了。无疑的是,对哺乳动物的脑子的应有的理解作出过前所未有的最为突出的贡献之一的这位出色的作家,如果他活得更长寿一些,而身受到这方面科学研究进展的好处的话,他一定会是承认他当初所依据的资料实在有所不足的第一个人。所不幸的是,在学力上对他的结论所由建立的基础不足以有所领会的人们已经把这结论利用上了,利用来作为替蒙昧主义辩护的论据。 [80]

不过,重要而应该说明的一点是,无论格腊休雷关于颞叶上的脑沟与额叶上的脑沟的出现孰先孰后的假设是对还是错,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早在颞叶的或额叶的一些脑沟出现之前,胎期人脑所呈露的一些性状是只在灵长类(狐猴类除外)的最低的猴群里才能找到,而如果人所从逐渐变化而来的那种形态也就是其他灵长类所从来的形态,这正好是我们应该指望得到的一个情况。

原注

[1] 《印度史》,1841年版,第一卷,页323。瑞帕(Ripa)神父谈到中国人,说过恰恰是同样的话。(Ripa,查似应作Rippa,全名为Matteo Rippa,意大利人,1710—1723年入我国,表面上任宫廷画师,暗中传播天主教,有汉名为马国贤。——译者)

[2] 在古耳德所编著的《美国士兵的军事与人类学的统计调查》(1869年版,页298—358)里,我们可以看到测定白人、黑人和印第安人的体格的大量数字;关于肺活量,见同书,页471。亦见伐伊斯巴赫(甲694)博士,根据谢尔泽尔(甲578)博士和希伐尔兹(甲588)博士所作的观察,所编列的许多有价值的统计表,见《诺伐拉号航程录:人类学之部》,1867年版。

[3] 此方面可供参考的资料不一而足,例如马尔歇耳先生关于布希曼人(Bush-man——南非洲的一个种族——译者)的一个女子的脑的叙述,载《哲学会会报》(丙149),1864年卷,页519。

[4] 见沃勒斯,《马来群岛》,第二卷,1869年版,页178。

[5] 这指古埃及有名的阿部辛贝尔(Abou —Simbel)石窟寺庙中的一些雕像;布谢先生(《人种的多而不一性》,原法文,英译本,1864年版,页50),从这些雕像中,有些作家认为他们可以认出十二个乃至更多的民族的代表来,但他自己远没有能认出那么多。即便是形态上最为突出的一些种族,尽管我们满心指望可以从关于这题目的一些著述里看到作家们能尽量一致地把它们认出来,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即如诺特(甲505)和格利登(甲268)两先生(《人类的几个类型》,页148)说,腊米西斯二世或腊米西斯大王(Rameses Ⅱ,或The Greet——古埃及统治者,即创建这些石窟寺庙以妄自尊大的人,他自己的雕像即为寺庙中崇拜的中心——译者)具有极高度的欧罗巴人模样的一副面貌;而对人类可以分成若干个种的看法有着坚定信念的另一个作家,诺克斯(《人的若干种类》,1850年版,页201),在谈到年轻的梅姆囊(Memnon,据柏尔奇,甲60,先生告诉我,即腊米西斯二世)时,则不遗余力地主张他在形态上和住在盎凡尔(Antwerp——比利时北境城市——译者)的犹太人一般模样。再如,我自己也注视过阿木诺福三世(Amunoph Ⅲ)的雕像,我同意所在收藏机关中两位管理人员的看法,而这两位都是颇有鉴别力的人,认为他的面貌很显著地属于黑人的类型;但诺特和格利登两先生(同上引书,页146,插图53)则把他叙述为一个杂交种,但其中没有夹杂“黑人的成分”。

[6] 据诺特和格利登所引,见《人类的几个类型》,1854年版,页439。他们在这一点上也列举了一些旁证;但福赫特认为这题目还须进一步探讨,一时不能有定论。

[7] 见文,《各个人种的不同的来源》,载《基督教审察者报》(丙46),1850年7月。

[8] 见文,载爱丁堡《皇家学会会刊》(丙121),第二十二卷,1861年,页567。

[9] 《论人属(乙486)中杂交的现象》,英译本(原法文),1864年。

[10] 见默尔瑞(甲491——与正文上文中的默尔瑞不是一人,那是甲490——译者)先生的一篇有趣的通信,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8年4月,罗马数字页53。这篇通信还对斯特尔泽勒基(甲635)伯爵的一个说法提出了反证,那说法是,澳洲土著女子,如果为白人生过孩子而再与本族人相婚,就不能再生育了。戛特尔法宜先生也曾收集过不少的证据,说明澳大利亚人和欧罗巴人进行交配,一样地生孩子,并无不孕育的现象,见文,载《科学之路评论》(丙127),1869年3月,页239。

[11] 见所著《对阿该西兹教授的动物世界自然区域划分草案的一个评阅》,查尔斯顿版,1855年,页44。

[12] 柔耳弗斯写信给我说,他发现大撒哈拉沙漠地带的出自阿拉伯人、柏柏尔人(Berbers),和三个部落的黑人的一些混血族类具有非常强大的生育力。在另一方面,瑞德告诉我,西非洲黄金海岸的黑人,一面赞赏白人和黑白混血的“缪拉托”,一面却有戒律一般的一句话,认为“缪拉托”之间不应当交婚,因为其生不蕃,并且子女大都瘦弱。瑞德先生说,这一个流行的信念是值得注意的,因为白人在黄金海岸游历和居住已达四百年,当地土著居民已经有充分的时间来从经验中取得一些知识。

[13] 见同上注[2]引书,页319。

[14] 这我在《家养动植物的变异》已有所讨论,见第二卷,页109。我在这里不妨更向读者提醒一点,就是,两种相交而表现的不孕性,并不是在进化过程中特别取得的一种品质,而是和某几种的树不能接枝一样,是其他一些所取得的差别的一个附带的结果。这些差别的性质我们还不知道,但可以设想的是,它们大概特别牵涉到生殖系统,而和外表结构与身体素质上的一些寻常的差别则关系不大。两种相交而不育的现象之中看来有这样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相交的一方或双方已经长期习惯于某些固定的生活条件;因为我们知道,这些条件的改变对生殖系统发生一些特别的影响,而我们又有很好的理由可以相信(上文已经一度说到过),家养情况下种种生活条件的波动不定倾向于把自然状态之下那种如此普通的杂交而不育的状态消除掉。我在别处也指出过(同上引书,第二卷,页185,与《物种起源》,第五版,页317),两种相交而不育这一特点之所以取得是没有通过自然选择的;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两个生物形态已经变得很不能生育,要通过把越来越不能生育的一些个体保存下来的方法而越发增加这些形态的不孕育性,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孕性越是增加,所产生出来的可供繁殖之用的子息就越来越少,而最后只能有寥寥可数的、每隔很长而还没有把握的一段时期才产生出来的几只个体。但此外还有程度更高的一种不孕性。盖尔特奈尔(甲256)和克迂耳饶伊特尔(甲370)两人都证明过,在包含着许多个种的一些植物的属里,种与种相交的结果是,有的所长成的子粒多,有的所长成的子粒少,有的一粒也不长,而从多到少到无,可以构成一个整个的系列,而即便在一颗子粒也不长的种也还受到对方花粉的影响,它的胚子会有所膨大,而不是原封不动,就说明了这一点。在这里,要把不孕性更强的一些个体选择出来,显然是做不到的,因为它们已经生不出什么子粒来;由此可知,那种只能使一方胚子有些膨胀的极端不孕性之所以取得是不可能通过了选择的。这种极度的不孕性,和其他各种程度的不孕性或艰于孕育性无疑的也是一样,是相交的物种的生殖系统在素质上的某些我们现在还不知道的差别所引起的一些附带的结果。

[15]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92。

[16] 戛特尔法宜先生(《人类学评论》(丙21),1869年1月,页22)发表了一篇有趣的叙述,专说巴西的所谓“保罗会士”(Panlistas——天主教的一个集团的成员——译者)的精力与成功,而这些成员中很大的一部分是葡萄牙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种,同时还有其他种族的血统夹杂其间。

[17] 例如,美洲的印第安人和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赫胥黎教授说(《国际史前考古学会议报告》(丙146),1868年,页105),许多德国的南方人和瑞士人的颅骨,“其前后之短,与左右之宽,和鞑靼人的不相上下”,等等。

[18] 伐伊兹(甲674)在这题目上有一段良好的讨论,见所著《人类学引论》,英译德文本,1863年版,页198—208。我在正文中的有一些话则采自特特耳(甲662),《从体质上看人的起源与古老性》,波士顿版,1866年,页35。

[19] 奈盖利教授曾经仔细地叙述过几个突出的例子,见所著《植物学通讯录》(Botanische Mittheilungen),第二卷,1866年版,页294—369。格雷(甲278)教授也曾就北美洲的菊科植物(Compositae)中的一些中间形态说过一些可以相类比的话。

[20] 参《物种起源》,第五版,页68。

[21] 赫胥黎教授也这么说,见文,载《双周评论》(丙60),1865年,页275。

[22] 见所著《关于人的演讲集》,英译本,1864年,页468。

[23] 见所著《猪的各个族类》(Die Racen des Schweines),1860年版,页46。又,《猪颅骨历史、……的初步研究》(Vorstudien für Geschichte,&c.,Schweineschädel),1864年,页104。关于牛,见戛特尔法宜先生,《人种的统一论》(Unité de l’Espèce Humaine),1861年版,页119。

[24] 泰伊勒尔,《人类初期史》,1865年版;关于以手势或其他姿态当语言,见此书,页54。又见勒博克爵士,《史前时代》,第二版,1869年。

[25] 见威斯特若普文,《关于若干种可以类比的工具》,载《人类学会报告》(丙94)。又见,《斯堪的纳维亚的原始居民》(原作者未详——译者),勒博克爵士辑定的英译本,1868年,页104。

[26] 见威斯特若普文,《关于巨石阙(cromlech——简单的石坊,以若干竖列的巨石上横置一巨石构成——译者)……》,载《民族学会会刊》(丙79),此据《科学意见》(丙131),1869年6月2日的一期,页3所引。

[27] 《“比格尔号”航程中研究日志》,页46。

[28] 《史前时代》,1869年版,页574。

[29] 见文,英译本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8年10月,页431。

[30] 见文,载同上注[17]所引的会议报告,页172—175。又见勃柔卡文的英译本,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8年10月,页410。

[31] 参格尔兰特博士,《论一些原始民族的灭绝》(Ueber das Aussterben der Naturvölker),1868年版,页82。

[32] 同上注引书,页12,著者列举了一些事实作为这句话的例证。

[33] 霍兰德(甲323)爵士也说过一些同样意思的话,见所著《医师笔记与随感》,1839年版,页390。

[34] 在这题目上我收集了好多有关的例子,见《“比格尔号”航程中研究日志》,页435;亦可参格尔兰特,同上引书(见注[31]——译者),页8。普厄匹赫(甲529)说道,“文明的气息对野蛮人是毒的”(此语出处,原注文未详。——译者)。

[35] 见所著《关于野蛮人生活的见闻与研究》,1868年版,页284。

[36] 见所著文,《物理与政治》,载《双周评论》(丙60),1868年4月1日,页455。

[37] 这里所说的话全部采自邦威克,《塔斯马尼亚人的终结》,1870年版。

[38] 这是塔斯马尼亚总督德尼森(甲187)爵士的话,见所著《总督生活的形形色色》,1870年版,第一卷,页67。

[39] 关于这些例子的详情,见邦威克的又一种著作,《塔斯马尼亚人的日常生活》,1870年版,页90;有些亦见同上注[37]所引书,页386。

[40] 《对新西兰土著居民的一些观察》,新西兰政府出版,1859年。

[41] 见肯尼迪(甲362),《新西兰》,1873年版,页47。

[42] 杨格(甲728),《帕特森的生平》,1874年版;尤其值得参看的是第一卷,页530。

[43] 以上的许多话主要采自下列的几种著述。贾尔弗斯,《夏威夷诸岛史》,1843年版,页400—407。奇弗尔(甲149),《散德威奇诸岛上的生活》,1851年版,页277。茹申贝尔格尔的话是从邦威克书中转引的,见《塔斯马尼亚人的终结》,1870年版,页378。比肖普的话是从贝耳奇尔(甲46)爵士书,《环球航行记》,1843年版,第一卷,页272。那连续几年的人口普查的数字是通过纽约的尤曼斯(甲729)博士的转请,而得之于寇恩先生的;我又曾把尤曼斯转来的数字的绝大部分和上列诸书中所载的数字校对了一下,以求尽量地可靠。我把1850年的普查数字删省未用,因为我看到了两个相差得很远的数字,无法利用。

[44] 见文,载《印度医学报》(丙68),1871年11月1日,页240。

[45] 关于诺福克岛岛民,见上注[38]所引书、卷,页410。关于托达人,见马尔歇耳(甲442)的著作,1873年版,页110(著作名称,原注文未详,按即《托达人》见下文第八章注[94]及第二十章注[15],然此处系初见,例应叙明,不应只说“著作”——译者)。关于西部诸岛,见米契耳(甲464)医师文,载《爱丁堡医学刊》(丙52),1865年3月、6月两期。

[46] 关于这方面的例证,见《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111。

[47]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16。

[48] 这些详细的资料系采自贝耳奇尔爵士夫人(参上注[43]——译者),《“丰盛号”(“Bounty”)船上的哗变者》,1870年版;又采自1863年5月20日议会下院所令编印的《匹特开恩岛》一书。正文下文关于散德威奇岛民的一些话则采自《火奴鲁鲁报》(丙65)和得诸寇恩先生。(火奴鲁鲁为夏威夷主岛首府,亦即檀香山的首府。——译者)

[49] 见所著文,《关于人类学》,英译本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8年1月,页38。

[50] 见所著书,《孟加拉乡村纪事》,1868年版,页134。

[51]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95。

[52] 见论文,载《圣彼得堡学院院刊》(丙4),1780年卷,第二篇,页69。随后接踵而起的一个人是茹道耳斐(甲564),见所著《对人类学的几点贡献》(Beyträge zur Anthropologie ),1812年版。高德戎曾就这方面的证据作过一个总括的介绍,见所著《人种论》(De l’Espèce ),1859年版,第二卷,页246等。

[53] 出斯米思爵士,见引于诺克斯,《人的若干种类》,1850年版,页473。

[54] 关于这一层,见戛特尔法宜文,载《科学之路评论》(丙127),1868年10月17日,页731。

[55] 利芬斯东,《南非洲的旅行和研究》,1857年版,页338、339。道尔比涅的话,见引于高德戎,《人种论》,第二卷,页266。

[56] 见所著论文,1813年在皇家学会会席上宣读,1818年又辑入他的论文集中。我又曾把威耳斯博士的一些见解作过一个总的介绍,纳入我的《物种起源》篇首的“历史概述”中(该书罗马数字页16)。肤发颜色和身体素质上的一些特点也有一些相关之处,我也曾举过种种例子,见《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227、335。

[57] 此方面可参看的文献不一,例如诺特与格利登,《人类的几个类型》(已一度见上注[5]——译者),页68。

[58] 见特洛克(甲660)少校的一篇论文,初于1840年4月20日宣读于统计学会;后载《学艺》(丙28),1840年卷,页353。

[59] 《人类的多而不一性》,英译本,1864年版,页60 。

[60] 戛特尔法宜,《人种的统一论》(Unité de l’Espèce Humaine),1861年版,页205。伐伊兹,《人类学引论》,英译本,第一卷,1863年版,页124。利芬斯东在他的《南非洲的旅行与研究》里也举了一些类似的例子。

[61] 1862年春,我取得陆军军医总处主管人员的许可把一份空白表格散发给在国外服役的各部队的军医官,表格上附有如下的说明;我虽没有能收到什么回答,现在还是把这段说明转录在这里:“在我们的家养动物里,既已有若干见于记录的、标志鲜明的例子,说明皮毛之类之颜色和身体素质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而在人的各个种族的肤色与各自所在的地区气候之间又众口一词地认为存在着某种有限程度的关系,下面提出的调查似乎是值得大家考虑的。要查明的是,就欧洲人说,在他们的发色和对热带地区的各种疾病的感受性之间,究竟存在不存在任何关系。驻扎在一些不卫生的热带地区的部队的各位医官先生们如果能惠予相助,首先,为了比较要有个标准,把病人所从来的各个部队里的各种发色的人点点数,深色的多少人,浅色的多少人,不深不浅或颜色难于判别的又多少人;又,各位军官先生们如果平时能记一笔账,把一切患有各种疟疾、黄热病或痢疾的人,一一记录下来;这样,不久以后,积累上数以千计的病例,列成表格,我们就可以看出,发色与身体素质上对种种热带病的易感性之间究竟有无关系了。这样调查的结果也许发现不存在这种关系,那说明调查也还是有了结果,值得进行的。如果取得了一些积极的结果,则将来在为了某几种特定的兵役而选派士兵的工作中,还可以有些实际的用途。而从理论方面来说,这种结果会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它指证了从远古以来生活在不卫生的热带气候里的人的一个种族,在一长串的世代之间,通过一些发色与肤色特深的个体的更好地被保存下来,而整个的变成了深色或黑色;演变的途径当然不止一条,而这就是一条了。”

[62] 见文,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6年1月,罗马数字页21。夏尔普医师也曾就在印度所见到的情况说(《特地创造出来的人》,1873年版,页118),“有些军医官注意到,发色浅淡而肤色红润的欧洲人,比起发色灰黑而肤色苍白的来,在热带地区的各种疾病面前,吃到的苦头要少些。而根据我的见闻所及,这样一个说法似乎是有良好的根据的”。而在另一方面,多年在赛拉利盎(Sierra Leone)经商的黑德尔(甲310)先生由于在他的公司里,因西非海岸的气候恶劣,“死于疾病的职员比任何别的公司为多”(见瑞德,《非洲拊掌录》,第二卷,页522),则所持的看法恰恰与此相反;柏尔屯(甲124)上尉的见解也正好与此相反。(此末句原注未详出处——译者)

[63] 同上注[62]引书,页119。

[64] 《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页336、337。

[65] 这方面的资料不一而足,例如,戛特尔法宜(文载《科学之路评论》,丙127,1868年10月10日,页724 )说到白人定居在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译者)和阿拉伯后所得到的影响和其他一些可以类比的例子。又如饶勒博士(《人,他的由来……》,Der Mensch,seine Abstammung,1865年版,页99),根据哈尼科夫(甲364)的资料,说,在北美佐治亚州定居下来的一些德国人的家族,一半以上,在两代之内,取得了黑色的头发和眼珠。又如,福尔勃斯博士告诉我,南美安第斯山区的奇楚亚人(Quichuas——印第安人的一个族——译者)在肤色上有很大的变异,视所居的山谷的地势高下而定。

[66] 见哈尔兰(甲298),《医学研究从录》,页532(原注未详出版年份——译者)。戛特尔法宜在这方面也收集了不少证据,见《人种的统一论》,1861年版,页128。

[67] 见夏弗哈乌森教授文,英译本载《人类学评论》(丙21),1868年10月,页429。

[68] 喀特林(甲140)先生说(《北美洲的印第安人》,第三版,1842年,第一卷,页49),在整个部落里,不论男女老少,大约十个或十二个成员中间必有鲜明的银灰色的头发,而这特点是遗传的。这种头发很粗硬,像马鬣一般,而其他颜色的头发则又细又柔。

[69] 关于皮肤的气味,见高德戎,《人种论》(Sur l’Espèce), 第二卷,页217。关于皮肤上的细孔,见菲耳肯斯博士,《畜牧经济的若干问题》(Die Aufgaben der Landwirth. Zootechnik ),1869年版,页7。

[70] 《人的大脑上的沟回》(Die Grosshirn-Windungen des Menschen ),载《巴音(Bayern,英语作Bavaria——巴伐里亚)皇家学院文刊》(丙1),第十卷,1868年。

[71] 《器官解剖学观点下的人的大脑的脑回》,1866年版,页12。

[72] 《关于黑猩猩的脑的一些札记,尤其是关于一些搭桥性脑回的情况》,载爱丁堡《皇家学会会刊》(丙121),1865—1866年卷。

[73] 弗劳沃尔,《关于绵猴(乙774)的解剖学》,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2年卷。

[74] 《人在自然界的地位》,页102。

[75] 见文,载《动物学会会报》(丙151),第五卷,1862年。

[76] “在所有的猿猴里,大脑表面后半部的各个皱襞是首先发展出来的,而前半部的皱襞则比较晚;而因此,在猿猴的胎儿身上,后脑部分的脊椎和头颅的顶侧骨也同时相对地长得很大。至于人的胎儿,前半部的一些皱襞却呈现为一个特殊的例外,它们首先露出苗头,而额叶一般的发展,单单从体积大小的关系来看,则所遵循的法则是和各种猿猴一样的。”见格腊休雷,《关于人和一般灵长类的大脑皱襞的报告》,页39,图片第四,图3。

[77] 格腊休雷自己的话是(同上注[76]引书、页):“在当前讨论中的猿猴胎,大脑后部的一些皱襞是已经相当发达的,而同时,额叶上的那些却还几乎没有什么苗头。”但问题是,如图(图片第四,图3)所示,中央沟和前脑叶上一些脑沟中的一条是够清晰可观的。然而,阿利(甲8)先生在他的《关于格腊休雷的人类学研究工作的评介》(载巴黎《人类学会报告》,丙96,1868年,页32)里写出了如下的话:“格腊休雷所掌握的是一具长臂猿的胎猿的脑,而长臂猿在各种猿猴里是很高级的,高得和猩猩极为相近,而被老资格的自然学家们列为类人猿的一种。赫胥黎先生在这一点上就是很坚决的一个例子。好吧,如今,当脑额叶上的一些皱襞还没有存在之前 格腊休雷便已看到了蝶形的颞叶 (此叶部位在颅骨和颞骨与蝶骨两片骨片之下,故西文亦称 temporo-sphenoidel lobe——译者)上的一些皱襞 的那具胎期中的脑子正好不是别的,而是长臂猿的。因此,我们有良好的根据来说,在人,一些脑回的先后出现是从α到ω,而在各种猿猴,是从ω到α。”(α、ω是希腊字母中首尾二字母,故二语意为从头至尾与从尾至头。——译者)

[78] 《关于人与猿猴的大脑半球上脑沟与脑回的典型的安排》,载《人类学文库》(丙24),第三卷,1868年。

[79] 《试论胎儿大脑半球上脑沟与脑回的发育史》,载《人类学文库》(丙24),第三卷,1868年。

[80] 例如,勒孔特(Lecomte)神父先生在他那本骇人听闻的法文小册子,《达尔文主义与人的起源》(1873年)里所说的一些话。

译注

1. 即各族印第安人。

2. Papuans,新几内亚岛东部之土著居民,西与印度尼西亚的西伊里安的马来人为邻。

3. Hottentot,南非洲黑人的一个族类。

4. 指印第安人。按此语说得不确切,说今天,说满全境,皆与事实不符,即在距今约百年达尔文著书之日,在欧洲殖民者的掠夺屠杀下,北美印第安人已走向灭绝,而南美印第安人各族类,灭绝的而外,剩余的多半已成为混血种。

5. Chiloe,智利省区名。

6. Tasmanians,澳洲以南的塔斯马尼亚岛岛民,亦黑人族类之一,已为英国殖民者所灭绝,其最后一个人死于1876年,即达尔文此书初版问世后5年,而第二版,即本书所译版,问世后两年。

7. 这里所说的特点之一是脂肪臀(steatopygy)。达尔文生在英国的所谓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资产阶级虽一般地过着淫侈的生活,但对正常的男女性关系以及与此种关系有牵连的事物却讳莫如深,在语言文字上专搞假撇清(prudery),在人面前连一个“腿”字都下敢说,改用“肢”字!达尔文在这里也有意识地回避了“臀”字;“腿”已不雅,何况“臀”呢?下文中此类情况不一而足,这是初见之例,不妨略加说明如上。

8. Falkland,Islands,在南大西洋。

9. Pampao,南美洲中部。

10. Les Eyzies,法国西南部一个洞穴所在的地名。

11. 按即克茹乌浓(Cromagnon)人,以这洞穴之名为名。

12. Terai,地区名,意为“潮湿之地”,跨印度与尼泊尔境。

13. 按岛在加拿大西南境,土著居民是印第安人的两个族,一是努特卡人(Nootka),又一是夸克迂特尔人(Kwakiutl)。

14. 指古希腊及罗马之类。

15. 在塔斯马尼亚岛东北隅。

16. 最后一个老妇人死于1876年。

17. Van Dieman’s Land,即塔斯马尼亚岛,1642年荷兰殖民主义者初发现此岛后所拟名,其后英殖民主义者又改今名。

18. Queensland,澳大利亚东北境地区名。

19. Shark’s Bay,与牟尔怯森河均在澳大利亚西境。

20. Bay of Islands,在新西兰北岛北部的东海岸线上。

21. 新黑勃里提斯群岛(New Hebrides),在南太平洋,斐济岛群之西。诺福克岛(Norfolk Island),在南太平洋,澳大利亚迤东。

22. 疟疾对新移入一个疟疾地区的人群有增加死亡率的影响,而无减少生育力的影响,其对于当地居住已久的人群或种族,则在死亡率方面亦无大影响,因此,就当地人而言,疟疾就成为一种所谓地方病(endemic disease):我国南方各兄弟民族的发展以及汉族向长江以南移徙的历史经验都说明了这一层。长江下游的皖南、苏南,历史上亦曾是瘴乡,当地人一生之中难免不患一次间歇热性的疟疾,俗谓之“胎疟”,意在形容它的不可避免性,仿佛是从胎中带出来的那样;然而一般不导致死亡,至于对生育力的影响,则未有所闻,至少长期的历史经验是反证了这一点的。达尔文对此有异词,是对的。

23. Ava,用这个名称的地方不一而足,此当是缅甸古都阿瓦城。

24. Pitcairn Island,在南太平洋。

25. 指同属印欧语系。

26. 按印第安人,作为蒙古利亚族的一支,从亚洲东北经白令海峡进入美洲的年代,近年来的估计是在一万五千年至两万年之间,据此,则黑人的服习于热带水土,其年代的悠远,更应在此之上。

27. 应是指阿拉伯人,虽系土著,却于公元第七世纪起始从东方移来,言其“土著”,盖所以别于近百余年来移入的欧洲人。

28. Antigua,小岛名,在加勒比海内。

29. 达尔文所“判断不来”的这一点,百年以来,似乎已经得到较好的判断。太阳所发出的光线中有一部分对动物身体有害;动物皮肤细胞中的色素细胞(pigment cells),可以吸收这种有害的光线,使不能射进身体内部;色素细胞越发达,这种保护能力就越强。除了少数天老之外,人的皮肤里都有这种细胞,但多少不等,一般说黑人各族最多,蒙古利亚各族的人次之,高加索各族的人最少;然无论哪一个种族,个别的变异性都相当大。和强烈的阳光打交道,日子一久,有的人会通身变得黑些(当然指暴露在外的部分而言),说明他们在这方面有发展的潜力;有的只会产生片片块块的棕色皮肤,有如达尔文在文中所举某医师的例子,有人只会生些雀斑;如果连雀斑都生不出,那就得起泡,用体内的水分勉强招架一下,否则就简直可以晒死,英语说是死于“日射病”(sunstroke)。

30. 主要指达罗毗荼人(Dravidians)。

31. 指南北战争。

32. 此处原文,1887年和1913年的第二版印本均作“posterior lobster”,而“lobster”一字文义全不相属,明显地是“lobes”的刊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