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

一个判断力,如果它应是辩证的话,就须先是论议的;这就是说它的诸判断必须提出对于普遍性 [1] ,并且是先验地的权利的要求:因为在这类判断的对立中存立着辩证法。所以审美的感性的诸判断(关于舒适的及不舒适的)之间的不协合一致是非辩证的。就是每个人基于他自己趣味所下的诸鉴赏判断之间的对立也不构成鉴赏的辩证法,因没有人想使他的判断成为普遍的法则。所以不余下任何涉及鉴赏的辩证的概念,除非是鉴赏批判的(不是鉴赏自身的)关涉着它的诸原理的辩证法:因在这场合对于鉴赏诸判断的一般的可能性的根据有相互对立的诸概念在自然的及不可避免的样式里出现。所以鉴赏的先验的批判只有在下列范围内包含着领有审美判断力辩证论名称的一部分:如果存在着这个机能的诸原理的一个“二律背反”,这二律背反使这机能的规律性,也就是它的内在的可能性成为可疑的。

第56节 鉴赏的二律背反的提示

鉴赏的第一种的常套语就是下面的一句话:每个人有他自己的鉴赏(趣味),每个没有鉴赏的人常拿这句话来抵抗别人谴责。这就是等于说:这个判断的规定的根据只是主观的(愉快或苦痛);因而没有权利要求别人的必然的赞同。

第二种常套语是:关于鉴赏,是不能让人辩论的。这就等于说:一个鉴赏判断的规定根据固然可能也是客观的,但它不能纳入一定的概念里面来:从而关于这判断自身不能通过验证来决定 ,尽管对于它很可以,并且有理由来争吵 一下。因争吵 和辩论 固然在这一点里是一致的,这就是它们想通过相互间的判断的对立来找到一致的意见,但又在下面这点上不同,即后者(辩论)希望按照一定的概念作为论证根据来达成意见的一致,从而假定客观的概念作为判断的根据。在此事被认为不可能的场合,辩论也就不可能了。

人们容易看出,在这两种常套语之间缺少一个命题,这命题固然不是像谚语流行着,但仍是存在每个人的意念中,这就是:关于鉴赏可以容人争吵。(虽然不能辩论)。这个命题却含着第一前提的反对面。因关于争吵的对象,必须希望先能达到一致;从而人们必须能够依凭判断的根据,而这根据不仅仅具有私人的有效性,即不仅仅是主观的;对于这一层另外那个命题和它正相对立,这就是:每个人有他的自己的鉴赏。

所以关涉到鉴赏的原理显示下面的二律背反:

(一)正命题 鉴赏不植基于诸概念,因否则即可容人对它辩论(通过论证来决定)。

(二)反命题 鉴赏判断植基于诸概念;因否则,尽管它们中间有相违异点,也就不能有争吵(即要求别人对此判断必然同意)。

第57节 鉴赏判断的二律背反之解决

放置在每个鉴赏判断的根柢上的诸原理的冲突(它们不是别的,只是在前面的分析里所表象的鉴赏判断的两种特性)没有可能来解决,除非人们指出:人们在这类判断里把对象所联系到的概念,在审美判断的两种原则里不是采取同一的意义;这种双重意义或评判的角度对我们的先验的判断力是必然的;但是那个假相,即:这一种和那一种混和着,作为天然的幻觉,也是不可避免的。

鉴赏判断是必然联系到任何一概念上去的;因否则它就绝不能提出对每个人必然有效的要求。但它又不应从一个概念来证出,因一个概念或是能规定的,或是在自身无规定的,也同时是不能规定的。前一种是悟性概念,它是能通过那感性直观的宾词——这直观能和它相应着——来规定的。第二种却是那超感性界的先验的理性概念——它构成一切那种直观的根柢——所以它是不再能理论地的来规定的。

但鉴赏判断是面向感官的对象,而不是为悟性来规定这感官对象的一个概念;因它不是认识判断。因此它只是一私人的判断,作为联系到愉快的情感的直观的单人的表象。并且在这限度内按照着它的有效性来说将只能局限于下判断的主体之内:对象对于我 是一愉快的对象,对于别人可能是另样的,——每个人有他的鉴赏。

尽管这样,在鉴赏判断里却无疑包蕴着一种客体的(同时也是主体的)表象的扩大了的关系,根据这种关系我们把这类判断放宽到作为对每个人是必然的:所以必须有任何一个概念必然地作它的根基;但这是一概念,它完全不得让人通过直观来规定,不能让人认识,因而也不能用来论证那鉴赏判断。这样一种概念却是那单纯的纯粹的关于超感性界的理性概念,它对于那作为感性客体的对象(并且也对于下判断的主体),因而作为现象,它是根基。因为人们若不回顾到这一点,那么,鉴赏判断对于普通有效性的要求就无法挽救了。假使所根基的概念只是一混乱不清的悟性概念,例如完满性,人们可能赋予一美的感性的直观以与之相照应,那么,至少在本身有可能,把那鉴赏判断筑基于论证,而与正命题相对抗着。

但是一切的矛盾将会消失掉,如果我说:鉴赏判断建基于一个概念(即那对于判断力来说,它是自然界的主观的合目性的一般根据 的概念),但从这里面不能有关于客体的认识和证明,因这概念在自身是不能规定的,不能服务于认识;但正是通过它同时获得对每个人的有效性,(在每个人那里固然是作为单个的,直接陪伴着直观的判断):因它的规定根据大概存立于关于它的概念里,而这个能被看待作人类的超感性的基体。

二律背反可能解开的关键是基于两个就假相来看是相互对立的命题,在事实上却并不相矛盾,而是能够相并存立,虽然要说明它的概念的可能性是超越了我们认识能力的。至于这个假相也是自然而然地,它对人类理性是不可避免的,以及何以有这假相,并且停留为这假相——即使在这假相的矛盾解开以后它不再蒙蔽人的时候——是从这里也能被理解的了。

因我们在两个相对立的判断里把这个概念——一个判断的普遍有效性必须建基于这概念上——理解在一个同一的意义里,而从它却说出两个相对立的宾词来。在正命题里因此应该说:鉴赏判断不建基于规定的 概念上;而在反命题里却说:鉴赏判断仍旧是建基于一个——尽管是未规定的 ——概念上(即诸现象的超感性的基体的概念),这样一来,在这两相对立的判断之间就没有矛盾了。

我们对鉴赏里这种要求权和反要求权相对立的弃扬,超过这限度就非我们所能为力的了。鉴赏的一个一定的客观的原理,按照着这原理那些判断能够被领导,被检查和被证明,这是绝对不可能有的。因为在这场合那就不是鉴赏判断了。只有这主观原理,即在我们内心里那超感性的不规定的观念 ,能够作为解释这对我们隐藏着它的源泉的机能的谜的钥匙。而我们无从再进一步去理解它了。

这里提出来的和解决了的“二律背反”,是以那正确的鉴赏的概念——即作为一个单纯的反省着的审美判断力的概念——为基础。在这里两个似乎相对立的原理相互协合起来,两者都能是真实的 ,这也足够了。与此相反,假使人们认为鉴赏的规定根据(由于作为鉴赏根基的表象的单个性质)是快适性,像有些人这样做、或像别的人(由于这鉴赏判断的普遍有效性)认为是完满性原理 ,而按照这个来下鉴赏的定义;于是从这里产生一种绝不能调和的二律背反,以至于人们指出双方相互对抗的命题(而不仅是矛盾的)都是假的,然后证明,每一个命题所根基的概念是自相矛盾的。所以人们看出,审美判断力里二律背反解决的道路是和那纯粹理论理性里的二律背反解决的道路是相似的。并且同样像在这里,在实践理性批判里的诸二律背反违反着意愿迫使人眺望到感性界以上去,在超感性界里寻找我们一切先验机能的结合归一之点:因没有别的出路可以使理性和它自己协合一致。

注释一

在先验哲学里我们既已常有机会区别观念与悟性诸概念,那么,按照着它们的区别引进相适合的技巧的表达,这也将是有益的事。我相信,人们将不会反对我提出几个来。在最广泛的意义里,诸观念是按照某一定的(主观的或客观的)原理联系到一个对象上的诸表象,却在它们永不能成为它(指对象)的一种认识的限度内。它们或是按照着认识诸机能(想象力与悟性)相互间协合一致联系到直观上的单纯主观原理:这就会唤作审美的(诸观念),或是按照着一客观原理联系到一概念,但仍永不能提供对象的认识,并且唤作诸观念。在这场合概念是一先验的 概念,它区别于悟性概念。对于悟性概念时时有一切合地相照应的经验作它的根柢,因此它唤作内在的。

一个审美的观念不能成为认识,因它是一(想象力的)直观,永不能找到一个和它切合的概念。一个理性观念永不能成为认识,因为它包含着一个概念(关于超感性界的),却永不能赋予一个直观能和它相适合。

现在我相信,人们能称呼审美观念为一个不能解说 的想象力的表象,理性观念却为一不能证明的 理性的概念。两者的前提是,它们绝不是无根柢的,而是(按照前面所已说明的观念一般)适合着它们所隶属的认识诸机能的某些一定的原理而产生出来的。

悟性的概念作为悟性概念应随时能予以证明(如果我们理解“证明”像在解剖学里那样只是那表明);这就是和它们(悟性诸概念)相照应着的对象必须随时能在直观里(纯粹的或经验的直观)被给予着:因为只有通过这个它们才能成为知识。大的概念能在先验的空间直观,例如一条直线等等里被赋予。原因的概念在“不可侵入性”,物体的冲击等等里面被赋予。因此两者能够通过一经验的直观来证实,这就是关于它的那思想将在一范例中得到指证(证明、指出)。而这一层必须做到:否则人们不能确定那思想是否空洞无物,这就是说没有一切的客体。

人们在逻辑里面运用可证的 及不可证的 这些名词一般只在涉及命题的范围内:因前者更好是通过那些只是间接的,后者是直接确定的命题来称呼它们。纯粹哲学也具有这两类的命题,如果我们在它们里面理解为可论证的和不可论证的真实的诸命题。但由于先验的根据它作为哲学固然能论证,但不能证明;如果人们不顾完全离开名词的意义的话,按照字义证明就是等于说,把他的概念同时在直观里表达出来(不论在论证里或仅是在界说里)。如果那是先验的直观,就唤作它的构成,但是它如果也是经验的,这就是提示客体,使概念通过这个保证了客观的现实性。所以人们说到一个解剖家:他证明了人的眼睛,如果他把他在先前讲述的概念,通过这器官的解剖直观地表示出来。

据此,一切现象里超感性基体的理性概念,或,作为我们的意志联系到道德诸规律的基础的理性概念,即关于先验的自由的,按照它的种类是一不可证明的概念,而理性观念,道德却只是在程度上如此;因对于前者自身完全没有按照性质上在经验界里相照应的东西能够被给予,而在后者里面没有那因果性里的经验产物达到那个程度,这程度是理性观念制定为法则的。

就像在一个理性观念上这想象力和它的诸直观不达到那被赋予的概念一样:在一个审美观念上悟性通过它的诸概念永不能企及想象力的全部的内在的直观,这想象力把这直观和一被赋予的表象结合着。但把想象力的一个表象归引到概念就等于是说把它曝示出来 :那么,审美观念就可称呼为想象力(在自由活动里)一个不可表明出来 的表象。关于这一类诸观念我在以后还要有机会发挥一下。现在我只提示一下:两种概念,理性观念及审美的观念,都必须有它们的原理,而且两者都在理性里面有它们的运用,前者在客观的,后者在主观的理性里。

据此,人们也可以用审美观念的机能来解释天才 :同时由此指出根由,何以在天才的产品里是(主体的)自然(天赋),不是一熟虑的目的给予艺术(产生出美来的艺术)以法则。因美必须不按照概念来评定,而是按照想象力和概念机能一般相一致时的合目的性的情调来评定的 。因此,不是法规和训示,而只是那在主体里的自然(本性),不能被把握在法规或概念之下。这就是一切它的诸机能的超感性的基体,(这是没有悟性概念能达到的)从而是那一某物,即我们把一切的认识诸机能在对向它的联系中协调起来,是最后的通过我们的本性里的智性所赋予的目的。它(这某一物)构成那美术里美学的,但绝对合目的性的主观性准则,因而这美术应使人有权利提出每个人都能欣赏的要求。只是这样才有可能,对于美术人们不能制定任何一客观原则,却有一主观性的,而仍是普通有效的先验原理作它的基础。

注释二

在这里自己引起下列的重要的注意点:即纯粹理性有三类的二律背反,而这三类在下面这一点上是共同一致的,这就是它们强制理性从那极自然的前提——把感官的对象认为是诸物自身——脱开,而且进一步把它们只作为现象来看待,并且在它们的根基上安置下一个智性的基体(某种超感性的东西,对于它的概念只是观念 ,不提供真正的认识)。没有一个这样的二律背反,理性是不肯下决心承认一个那样限制着它的玄想活动领域的原理并牺牲它的许多灿烂动人的希望。因为甚至在目前这情况里,当它的损失因在实践方面获得更广泛的利用以为赔偿的场合,它(理性)似乎仍未免含痛地放弃它的那些希望和摆脱那古旧的系念。

至于有三类的二律背反,理由是有三种认识机能:悟性、判断力和理性,每一种(作为高级的认识机能)必须有它的先验原理;因理性,当它评判这些原理和它们的运用时,对赋予了的被制约的对象不断地要求着那无制约的(绝对的)东西,而这个却是永不能找到的,如果人们把感性的东西看作是属于物自身,而不是把它看作单纯的现象,把某种超感性的东西(在我们之外和在我们之内的自然界的智性的基体)作为物自体安置在它的根基上。这样一来,就有:(一)对于认识机能一种理性的二律背反在悟性的理论运用中一直高升到无制约的东西。(二)对于愉快及不快的情绪一种二律背反在判断力的审美运用里。(三)对于欲求机能的一种二律背反在自己给自己规律的理性的实践运用里。在限度内一切这些机能有它们的先验的高级原理,并适应着理性的一个不可回避的要求,也必须能够按照着这些原理无条件地来下评判和规定它们的对象。

就理论的和实践的运用中的高级认识机能里两种二律背反来看,它们的不可避免性我们在别处已经指出过了,假使这类判断不回顾到那些所给予的作为现象的客体中一个超感性的基体的话。与此相反,假使回顾到这个基体,也就能解决这二律背反。至于关涉到判断力的运用中适应着理性要求的二律背反和它的解决,就没有别的办法来躲避它,除非是:或者否认审美的鉴赏判断有任何一先验原理作它的基础,所提出的一切关于普遍同意的必然性的要求是空洞的妄想,一个鉴赏判断只在这下面限度内能够认为是正确的,即(一)因为有许多人对于它一致,而这个一致实际上并不是推测在这一致同意的背后有一先验原理,而是(像味觉那样)由于各主体偶然地在生理上有同样的组织;(二)或是人们必须假设,鉴赏判断实际上是一隐蔽的理性判断对于一事物上的和在它里面的多样性的关系里发见的符合目的的完满性,因而只是为了由于我们这种反思里的混乱性而称它作审美的,尽管它在根基上是合目的性的:在这场合人们就能够认为通过先验的诸观念来解决那二律背反是不需要或空虚的,并且这样就能把感性的诸客体不作为单纯的现象,而也作为物的自体来和那些鉴赏诸规律相结合。这一个和那一个解释是多么地不中用,我们在别处解说鉴赏判断的时候已指出过了。

如果人们对于我们的演绎承认我们至少是走在正确的路上,尽管还没有在一切部分足够明朗的话,那么,就展现了三个观念:第一个是超感性一般的观念,而没有对它作为自然界的基体来进一步作下规定。第二个是仍是这超感性界的观念,它作为对于我们的认识能力的自然界的主观合目的性原理。第三个仍是这一观念,却作为自由的诸目的的原理和它们和道德里诸自由的目的协合一致的原理。

第58节 关于自然的和艺术的合目的性的唯心主义,作为审美判断力的普遍原理

人们能够首先把鉴赏的原理安放在这里面,即:鉴赏时时是按照着经验的规定根据,也就只是后天的通过感官所赋予的。或者人们可以承认:鉴赏是由于先验的根基来下判断的。前者将是鉴赏批判里的经验主义,后者是唯理主义。按照前者我们的愉快的对象将不能从舒适 ,按照后者——假使那判断是建基于规定的概念上的话——将不能和善 区别开来。这样一来,一切的美将从世界里否定掉,而只剩下一特殊的名词来代替它,指谓着前面所称的两种愉快的某一种混合物。但是我们已经指出过,愉快的先验的根基也是有的,这些根基能和唯理主义的原理并存着,尽管它们不能被把握在一定的概念里面 。

鉴赏原理里的唯理主义却是与此相反,它或是合目的性底现实主义或是合目的性底唯心主义。现在因一鉴赏判断不是认识判断,美就自身来看不是物的属性,所以鉴赏原理里的唯理主义永远不能建立于:把这判断里的合目的性思考为客观的,这就是说这判断是理论的,因而也是逻辑性的(尽管只是在一混乱的评定里),关涉到对象的完满性。因而它只能是审美性质的,即是关涉到它的表象在主体的想象力里和那判断力的一般主要原理相一致的场合。因此即使按照唯理主义的原理鉴赏判断与它的现实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只能安置在下述里面:或是在第一种场合里的那个主观合目的性作为实在的(有意的),自然或艺术的目的和我们的想象力协合一致,或是在第二种场合里只是作为一种没有目的而从自身和在偶然的方式里表现出来的对于判断力的需要所假定的一致,就自然和它的按照特殊的诸规律产生出的诸形式的场合。

关于自然界的美的合目的性的现实,那有机性的大自然里的诸美的造型已予表明。人们假定美的产生是有一个美的观念存于产生出它的原因里,即有一个目的作基础,这是适合着我们的想象力的。花、卉,全部草木的形象,那些对于他们的自身的利用上并不需要,而对于我们的鉴赏却好像是挑选出来的各种动物形体构造的优美,尤其是对我们的眼睛那么舒适和有魅力的多样性和颜色的和谐的组合(在雉、壳类,昆虫以至于普通的花草上面)。这些东西,它们只是涉及表皮的,并且就在这上面也还不涉及生物的形体自身——这形体对于内部的诸目的是必要的——它们好像是完全以外面形象的观照作它们的目的——这却给予我们的理解方式,即对于我们的审美判断力,假定着自然界有真实目的这事,增加了大的重量。

与此相反,反抗着这种假定的不仅是理性通过它的原则:在各种场合尽可能地防止诸原理的不需要的复杂化;而是大自然在它的自由的构造里处处表示出那么多的生产诸形式的机械的倾向,这些形式好像是为了我们的判断力的审美的使用而制造的,却不提供最少的根据来使我们推测:在单纯的自然外,还需要某些比它的机械关系更多的东西,按照着这个它也能够没有一切存于它的基础里的观念对于我们的评判仍是合目的性的。我们理解的大自然的一个自由 的构造 就是这个 :通过它从一在静止状态中的液体由于它的一部分的发散或解离时(这部分往往单是热质)剩下的东西在凝结之际采取一个一定的形体或组成(形象或组织),这形体是按照物质的种别而相异,在同一物质里却正准确地是同一形体。但在此场合先要假定的前提是:人们所理解的真正的液体,即物质在它里面完全溶解掉的,这就是说不看作是一单纯的固体和在那里面一些仅是飘浮着的部分的混合物。

这形成的过程是通过急剧的凝固,不是经过一种从液体到固体的逐渐的转移而宁是通过飞跃,这个转移也能唤作结晶化。这类形成过程的通常的例子就是水的冻结,在这里面先产生笔直的冰线,它们在六十度角度里结集起来,每一根这样的冰线结合到另一根的每一点上,达到一切都成了冰,以至于在这时间内介于诸冰线中间的水不是逐渐地变硬,而是那样完全是液体,好像它在更大些的温度的场合里将成为的那样,却仍是具着完全的冰的冷度。那在变硬的瞬间突然散走的解离的物质,是热质的一可观的量,它的散失,——因为只需要它成为液状的——使现在的这冰绝不比以前在它里面的水更寒冷些。

许多盐类,同样有许多矿石类,具有结晶形,也正是由一种在水里溶解的矿质产生的,不知是通过何种的媒介。同样地,许多矿坑里的结晶的形成,如硫化铅矿,硫砒银矿等等,据推测也是在水里通过各部分的集合:它们由于某一种原因被迫离开这溶剂而相互结合到一定的外形里。

但一切物质,当它们单纯通过热度成为液状又通过冷却取得固体的时候,也在破裂地方内部表现着一定的组织。并且由此可以断定,假使不是它自己的重量或空气的接触阻止着,它在外表也会表出它的种别的特异的形态:同样,人们在某一些金属上观察到:它们在溶解后外表凝固了,内里却仍是液状。通过流出了内部的液状部分,剩下的内部残存部分徐徐地晶化。很多那种矿物结晶体,如坭石、血石、霰石等常常表现出非常美的形象,像艺术所梦想追索的;而安提巴洛斯岛上钟乳洞里的光彩只是透过石膏岩壁滴水所成就的呀!

液状的东西看起来一般是古老于固形的东西,植物的和动物的躯体是从液状的营养物质形成的,当这流动物质在静止状态时,固然在后者形态里首先是按照着某种一定的本源上归向目的的因素(这因素,像在本书第二部里所指出的,它不是审美的,而是必须目的论地按照现实主义的原理来制定的);但此外仍是大概也依着物质间亲属关系的一般规律结晶着,并且在自由里构成自己。就像在一大气里——这是各异的空气种类的混合物——溶解了的诸水分,如果它们由于热的散放而和大气分离,就产生雪的结晶形,依照着当时空气混和的各异而现出常常是很技巧的并且非常美的形状来:所以不违反着对有机体判定中的目的论原理,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关于花卉的、羽毛的、贝壳的美,按照着它们的色彩和形状,这一切我们可以认为是大自然和它的机能,在它的自由中没有特别为此的目的,按照着化学的规律,通过沉淀。即对有机体的构成所必须的物质,也审美地——合目的性地来造型。

关于大自然中的美里面的合目的性的观念性 的原理,作为那我们在审美判断自身中,时时设定为基础的原理,不容许我们把它作为目的的现实性来对我们的表象力当作理解的根据来运用,来证明:它是我们在对美一般的评定中在我们自身里寻找它的先验的准则,而审美判断力在涉及判断里指出是美还是不美时自己立法着,而这是在假定自然的合目的性的现实论的场合所不能有的。因在这场合我们必须从自然学习什么是我们应认为美的,那么鉴赏判断就服从着经验的诸原理。在这样一种评定中要点不是:什么是自然,或什么对我们是目的,而是我们怎样地来受容它。那将永远是大自然的一个客观的合目的性,如果它为了我们的愉快构成它的诸形式,并且不是一个主观的合目的性,这主观合目的性是建基于想象力在自由中的活动。这就不是自然对我们表示的恩宠,而是我们容受自然所表示的恩宠。自然的那种性质,它给予我们机会,在评定某一些成品时知觉到我们的心意诸力的关系里内在的合目的性,并且作为这样一种从内在合目的性,超感性的根原来说明为必然的和普遍有效的,它不能是自然的目的,或宁可说是被我们作为一个这样自然目的来判定着:因为否则那由此规定的判断将是以他律 性,而不是自由的和以自律性为基础,像适合于鉴赏判断那样。

在美的艺术里合目的性的观念论的原理能够更清楚地被认出。因为在这里不能设定它(合目的性)是通过诸感觉的审美的现实主义(在这场合它只成为应用艺术,代替着美的艺术):这点它是和美的自然共同的。但是至于那通过审美性诸观念的愉快不系于某一定目的的达成(作为机械性的有意图的艺术)从而就在“原理的唯物主义里”是目的的观念性,而不是现实性构成它的基础:这一层也已经通过下列原因极为明朗,即美的艺术作为美的艺术必须看作不是悟性和科学的制成品,而是天才的创作,并且因此是通过审美性观念 获得它的法则,而和那些从理性的诸观念所规定诸目的在本质上区别着。

就像感官的诸对象作为现象的观念性,是唯一的方式,来解释它的诸形式能先验地被规定的可能性:这样那在制定自然和艺术的美里的合目的性的观念论 是唯一的前提,只在这前提下批判(审美判断力批判)才能够解释一鉴赏判断的可能性,这鉴赏判断要求着对于每个人具有先验的有效性(却没有把那在客体上被表象的合目的性建基于概念之上)。

第59节 论美作为道德性的象征

表示我们的概念的实在性,永远要求着直观 。如果是经验的诸概念,那些直观就叫作事例。如果是纯粹的悟性诸概念,这些直观就被命名为图式。如果人们更要求着理性诸概念,即诸观念的客观的实在性,并且是为了表示出它们的理论的认识,那么人们就是要求着不可能的东西,因没有任何直观能适合这些观念。

一切的表现(Hypotypose,Subjectio sub adspectum)作为感性化是在两种场合:或是图式的,悟性所把握的概念有着和它相照应的先验的直观。或是象征的,那是一个概念,只是理性能思索它而无任何感性的直观和它相应,而理性把一个这样的直观放在它的根基上,用这个直观,判断力的手续只类似它在图式化的场合所观察到的,这就是说,用这手续它(判断力)只和这手续的规则,不是和直观,亦只是和反省上的形式而不是和内容相一致。

近代的逻辑家所采用的关于“象征”这个字的运用是意义倒置着的,是不正当的,如果人们把它和直觉的表象对立着;因象征的只是直觉的一种。后者(直觉的)能够分类为图式的 和为象征的表象样式。两者都是Hypotyposen,这就是表现(exhibitiones):不单是表征(Characterismen)这表征是通过偕伴着的感性的符号对概念的标示,这是完全不含有着属于客体的直观的东西,而只是按照想象力联想规律,即在主观的意图里对于再现的手段服务着;这类的东西或是言语或是可见的符号(代数的以至于是表情的)作为概念的单纯表现 [2] 。

人安放在先验概念的基础上的一切的直观,所以或是图式,或是象征,前者直接地,后者间接地包含着概念的诸表现。前者用证明的,后者用类比的方式(对此人们也运用经验里的直观),在这里面判断力做着双层的工作,第一把概念运用到一个感性直观的对象,然后第二,把反省的单纯的法则运用到那对于完全另一对象的直观,第一种的关于这对象的概念是象征。所以一个君主制国家是通过一有灵魂的躯体来统治的,假使它是按照着内在的人民的法律;它是通过一单纯的机器(像一个手挽的磨),假使只由于一绝对的意志统治着。在两个场合都只是象征地被表象着。因在一个专制的国家和一个手挽磨之间固然没有什么类似性,但在那对于二者和它们的因果性的反省的法则之间却存在着这类似性。这个过程至今还很少被人解明,虽然它是值得作深入的研究的。但我们在这里不能停滞在这问题上。我们的语言是充满着这一类按照着一个类比的间接的表现,通过这个,那表现不是对于概念的本来的图式,而仅包含着为了反省的一个象征。所以名词像根据(支柱,基础)依系(从上面被保持着的),从这里像流出 (代替着引申)实体 (像洛克所表达的:偶属性的保持者)和无数其他的非图式性的,而是象征性的对概念的表现和表出,不凭借一直接的直观的媒介,而仅是按照一种和下列的事的类比,即是将对于一对象的直观的反省翻译成完全另一种概念,对于这概念大概永不能有一个直观直接地和它相应。如果人们把一个单纯的表象形式已经可以称作知识,(假使它不是一个原理,从事于对对象自身是什么作理论的规定,而是在实践里规定着:对于我们对象的观念和它合目的的运用将成为什么,这却是被允许的)。那么一切我们关于上帝的知识就只是象征的;而谁把那些属性、悟性、意志等——这些东西只在世界中存在者身上证实着它的客观现实性——认为是图式的,就陷进拟人主义,并且,如果他把一切直觉的排去,就陷入合理主义的有神论,在这个立场上任何方面不能有所认识,也不能在实践的意味里。

现在我说:美是道德的象征;并且也只有回顾这一层(这对每个人是自然的,也要求着每个人作为义务),美使人愉快并提出人人同意的要求,在这场合人的心情同时自觉到一定程度的醇化和昂扬,超越着单纯对于感官印象的愉快感受,别的价值也按照着它的判断力的一类似的规准被评价着。这就是前节所揭示的指向超感性的鉴赏趣味,我们的高级的认识诸机能为此目的协合着,并且没有这一点,在它的性质和鉴赏所提出的要求之间就生长出纯然的矛盾了。在这个机能里判断力看不到,怎样在经验的判定的场合服从着一种经验诸规律的他律性:它在一个这样纯粹的愉快的诸对象的关系里赋予自己以规律,类似理性在欲求机能的关系里那样做的。并且见到自己由于这种主体内的内在可能性,也由于一个以此和它相协合一致的大自然的外在可能性,和那在主体内部以及外面的某物相关涉——这某物不是自然,也不是自由,却仍是和自由的根柢,即那超感性的相结合着。在这里面,理论的机能和实践的在共同的和不可识知的方式里结合成为统一体。我们愿意举出这种类比里的几点来,我们同时并不忽略它们的相异之点。

(1)美直接使人愉快(但只是在反味着的直观里,不像道德在概念里)。

(2)它使人愉快而没有任何利益兴趣(道德的善固然必然和一兴趣相联结着,但不是这样一个先行于对愉快的判断 的,而是通过这个才生起的)。

(3)想象力(即我们的机能的感性)的自由 将在美的评定中被表象为和悟性的规律性相一致(在道德判断里,意志的自由被思考为意志和自身的协调,按照着普遍的理性诸规律)。

(4)美的评定的主观的原理被表象为普遍的,这就是对每个人有效,但不能通过任何概念来认识。(道德的客观原理也被说明为普遍的,这就是对于一切主体,同时也对于这同一主体的一切行动,在这场合通过一普遍的概念。)因此道德判断不但是能有规定的构成性的诸原理,而且只有通过把规准建基于这些原理和它们的普遍性上面才有可能。

在普通悟性的场合,对于这个类比的回顾,也是通常的事。我们称呼自然的或艺术的美的事物常常用些名称,这些名称好像是把道德的评判放在根基上的。我们称建筑物或树木为壮大豪华,或田野为欢笑愉快,甚至色彩为清洁、谦逊、温柔,因它们所引起的感觉和道德判断所引起的心情状况有类似之处。鉴赏使感性刺激渡转到习惯性的道德兴趣成为可能而不需要一过分强大的跳跃,设想着想象力在它的自由活动里对于悟性是作为合目的性地具有规定的可能性,并且甚至于教导人在感性的对象上没有任何感性的刺激也能获得自由的愉快满足。

第60节 附录 关于鉴赏的方法论

先行于科学的把批判区分为要素论和方法论,是不能运用在鉴赏判断上的:因为没有美的科学,也不能有。而鉴赏的判断是不能通过诸原理来规定的。涉及每种艺术里的科学性的东西,即是在客体的表现里以真理为目的,这个固然是美的艺术的不可避免的条件,却不是美的艺术的自身。所以对于美的艺术只有手法(modus),没有方法(methodus)。学生应该做到的东西,须老师先做给他看。他的手续最后概括出的那些一般性的法则,关键是帮助学生们记忆,并不是定下规范来。但在这里仍须顾虑到艺术必须放置在眼前的某一规定的理想,虽然这是在他们的实践里永远不能达到的。只有唤起学生的想象力来适合一被给予的概念,注意表现 对于观念 的不可企及性,这观念是概念自身不能达到的,因此观念 是审美性质的。通过尖锐的批评可以防止他把那些摆在他面前的范例立刻就当作原型,而不再有更高的标准和他根据自己的批判所愿摹写的范型,并且不使天才以及想象力的自由在它的合规律性里被窒息;没有这自由 就没有美的艺术,甚至于不可能有对于它正确评判的鉴赏。

一切美的艺术的入门,在它意图达成完满性的最高程度的范围内,似乎不在设立范则,而是在于心的诸力的陶冶通过人们所称的古典学科的预备知识:大概因为人文主义一方面意味着共同感 ,另一方面意味着能够自己最内心地和普通地传达 。这些特质集合起来构成了适合于人类的社交性,以便人类和兽类的局限性区别开来。时代和诸民族,在这些民族里面趋向合法的社交性的冲动——通过这社交性一个民族成为一持久的共同体——和那些巨大的困难斗争着,这困难是包围着那艰难的任务:把自由(并且也就是平等)和强制(这强制是由于责任感的尊敬和服从,超过了由于畏惧)结合起来。这样一个时代和这样一个民族必须首先发明这艺术,使受教育的部分和较粗野的部分相互传达他们的诸观念,把前部分人的博大和精炼与后部分人的自然纯朴与独创性相协调,并且在这方式里寻找到那较高级文化与谦逊的自然(天性)的中间点,这中间点对于鉴赏作为普遍的人性意识,构成了正确的,不是按照着任何普遍法则所举示的规准。

一个后继的时代很难使那些范型成为不需要的东西:因它对自然的距离愈来愈远,最后,没有了它的永久的范例,不再能具有一个概念关于 :最高级文化的合法则的强制与那感觉着自己价值的自由的天性的力量和正确性,俾它们能在这一个同一的民族里幸运地结合着。

鉴赏基本上既是一个对于道德性诸观念的感性化——通过对于两方的反思中某一定的类比的媒介——的评定能力,从这能力和建基在它上面的对于情感的较大的感受性(这情感是出自上面的反思)引申出那种愉快,鉴赏宣布这种愉快是对于一般人类,不单是对于个人的私自情感普遍有效的。这就是使人明了:建立鉴赏的真正的入门是道义的诸观念的演进和道德情感的培养;只有在感性和道德情感达到一致的场合,真正的鉴赏才能采取一个确定的不变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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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一表示自己为普遍性的判断能唤作议论性的判断。因在这限度内它能在一个理性的推理里面用作第一前提。与此相反,一理性判断(indicium raxiocinans)能唤作议论性判断,只当它作为理性推理里一个结论,从而作为具有先验的根据而被思考着的。——原注

[2] 认识里的直觉的东西必须和推理的对立着。前者要么通过演证而是图式的;要么作为按照一种纯然类比的表象而是象征的。——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