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男人为了求食和安全而抗争的本能一样,人际交往和群体制度无疑根深蒂固地源于人的本性。首先,重中之重的是,社会联系和社会形态的基础是母亲对子女的原始行为。

母亲的行为

所有的妇女,从生到死,都具有对人类婴儿的原始关爱。婴孩和儿童出自本能的眼神、呼唤、姿态和哭声都能唤起女性的关注。她们会因孩子发出的咯咯声、微笑和温柔亲切的姿态而感到欣慰,又会对孩子发出的疼痛、悲伤或痛苦的信号做出本能的慰抚动作。这些原始的倾向,或因残暴的习性而毁灭,或被日益增长的竞争习惯所淹没,或因缺少练习而减弱,但是,它们无一不来自人类的本性,这是不争的事实。

女性的性情与生活随着怀孕和生育而改变后,这些原始倾向获得了新的能量和特殊的表现。对于生育了孩子的妇女来说,把孩子给她看看、抱抱、喂喂奶可能是她生命中的最大满足,失去子女则会引起她的极度悲伤。对于生育了子女的母亲来说,她所看、所抱、所养育的孩子有时因饥饿、疼痛或患病而哭,因受惊吓而惊觉,因害怕而惊叫,或者因舒服而微笑,因游戏而发出呜啊声和咯咯声,这些情境对女性的吸引力是最强的。当孩子哭泣的时候,她会搂抱这个孩子;当孩子微笑的时候,她也会微笑,不断地爱抚孩子,与孩子低声交谈。儿童看到人脸时会追随人脸,舒服的时候会做出依偎行为,害怕的时候会做出恐惧行为。母亲把儿童的这些行为都看成是儿童情感的表现。当孩子的目光朝向某一个物体时,母亲也会向那个物体看去,分享孩子对这个物体的兴趣。儿童每次发出快乐、悲伤或者疼痛的信号,母亲都会做出最快的反应。总之,母性的原始本性是使母亲做出上述行为的最初动力和核心力量。

这一系列情境和反应构成了母性本能的典型形态。即使原始情境变得复杂和畸形,但是,与其他所有原始倾向一样,母性本能总会以某种行动表现出来。生育了子女,固然会使母性的爱表现得异常强烈,但生育并不是母性本能表现的必要条件。单是怀抱和抚养也能引起妇女的一系列母性行为。同理,给孩子哺乳会使母性行为表现得异常强烈。但是,即使无乳可哺,也会引发妇女的母性行为。所以,没有生育过子女的妇女,虽然没有照顾新生儿的经历,但同样会对收养的孩子给予母性的关怀。

按照以往的成见,男人(不论其长幼)对婴儿似乎没有什么本能的善意。这未免有些言过其实。男人对孩子的原始倾向确实没有女人那么强烈,而且对婴儿的反应也与女性不同。男人抱孩子和带孩子的专业行为倾向非常差劲儿(当婴儿扑进男人的怀抱时,男人表现出众所周知的苦恼和拙笨,这与女性的“让我来抱抱他”的本能的托住孩子屁股的经典动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男人没有对婴儿的爱抚,也不能跟婴儿咿咿呀呀地闲聊。由于缺乏生育和分泌乳汁等内部变化所引起的激励,所以,他们对婴儿的反应和母亲不一样。在我看来,男人对年幼儿童的原始行为倾向包括:给孩子一小块食物,并看着他吃下去;保护儿童不受野兽的袭击;对于儿童做出的有力动作给予肯定性的微笑。

男性对儿童非常粗心和不温柔,其他雄性动物也是如此。这并不是因为男性缺少慈爱,而是由于他们具有与母性本能相反的逐猎本能。在逐猎本能上,男性比女性强烈;而在母性本能上,女性比男性强烈。

在他人面前的反应、对他人赞许和轻视的反应

合群性(gregariousness)——当没有他人在身边的时候,人会感到不舒服;当有他人出现时,人会感到很满足。基德(Kidd)曾经举过卡菲尔儿童的例子,说明了人类的这一特点。在游戏和工作中也是如此。“这非常像为群居的伙伴关系而具有的纯粹的动物之爱。”

当一个伙伴出现时,他所带来的满足不仅仅是因为在伙伴的帮助下可以做很多想做的事情,而是因为有人在自己身边。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会使个体产生一种本能性的愉快,而不管这是否会给个体带来特殊的利益。麦克杜格尔(McDougall)和詹姆斯都曾注重这种倾向如何影响娱乐。

麦克杜格尔指出:“在文明社会,我们到处可见这种本能的效用。除极个别文雅的人外,一般有良好教养的人,必不可少的娱乐活动就是使自己成为人群中的一员。在我的家乡,最常见的日常休闲方式就是人们每天晚上到热闹的街道上走来走去。人群最为密集的就是海滨路、牛津路或老肯特路。有时候,只要有一些事情发生,例如,外国王子驾车去火车站或者有市长游艺会,路旁就会人山人海,数小时不绝。在他们为数不多的较短的假期中,很多工人也要离开居住的地方,到有很多和他们一样的人的度假胜地去。在半休日,上千人前去看板球或者足球比赛,也是同一本能在起作用。”(1908,p.86)

进行宗教礼拜、参加学校组织、年轻女性喜欢去工厂工作而不喜欢在家中做家务,以及大多数人类的活动都是受合群性本能驱使的。

注意他人(responses of attention to human beings)——人对他人的行为有一种特殊的原始兴趣倾向。毫无疑问,婴儿时期儿童对人的注意是因为人与狗、机器玩具、树上的叶子等都能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当然也不全因如此。否则,婴儿从其他事物中辨认出人的相貌来就不会那么早,而且对它的注意也不会那么持久。张伯伦(Chamberlain)毫不夸张地说:“长辈的脸是婴儿最初生命航程的航海图和指南针。”(1900,p.189)有证据表明男孩和女孩对人脸的反应是不一样的。如果测量男性和女性在智力、道德品质和机械操作方面的兴趣差异,就会发现男性和女性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因此,必须承认人的行为特征或有特色的具体形式,如笑、哭、闲聊等能够引起儿童的注意,并影响儿童的行为。

引人注意(attention-getting)——凡是对自己没有危害的人,我们总是倾向于走近他、对他做手势、叫他,如果对方不理会我们,我们还会有一丝恼怒。这种倾向时有时无,即使有了这种倾向,也容易被其他倾向抵消。当一个人进入一个已经有人住的房间时,如果那个人对进来的人无动于衷(当然一般在城市里生活的人都不会这样),进来的人就会因此而生气,故意从他身旁走过或者呼唤服务员。可是,如果房间里没有其他人时,进来的人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儿童也常常如此。当然,这样做既不是为了获得别人的嘉许(嘉许是后来获得的意向),也不是所谓的自信或自炫的挑衅行为,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他人对自己的注意。

对赞许和轻视行为的反应(responses to approving and to scornful behavior)——自己已经对他人做出了谦恭的反应,又从他人那里获得亲切的赞许,例如微笑、拍肩、接纳为同伴等;或者任何一个人对自己有含蓄的赞许,例如对自己有表示敬意的目光:面对这两种情境,自己的原始反应都会是感到极大的满足。可是,如果自己尊敬的长辈对自己没有赞许或拒绝与自己交往,或者他人对自己有藐视、讥笑的表情,自己的原始反应就会是感到不舒服,甚至感到十分苦恼。

读者应该认识到,这种使人感到满足或恼怒的赞许与非赞许行为并非同样性质的行为,后者是因道德评价而引起的。例如,礼拜日圣经学校里的教师看到了小学生的恶作剧行为后可能会眉头一皱。这眉头一皱表达的或者是对这个学生的特别关注,或者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轻视的对手而略带妒忌,或者是教师暗暗表现出的对这个问题学生的些许崇拜。这个学生有可能将教师的这种表现看成一种赞许。

很早以前达尔文就注意到,如果某人在社会生活中犯了一些小过错,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轻视”他。对众人的这种轻视态度,达尔文觉得有些过分,而且认为众人的态度把握得毫无分寸。除了达尔文,很少有人注意到人类渴望得到他人的赞许,而不能忍受他人的轻视和嘲弄。赞许与非赞许的势力(不论出自在上者还是在下者,只要它有相当的形式)从古至今都是影响社会的约束力之一。例如,在有教养的家庭或学校中,训导孩子遵守家庭和学校的规则,一般来说只靠在上者的赞许即可,这要比严厉的体罚和惩罚有效得多。年轻人服饰上的那些琐碎的时尚,大概也是因为它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和赞许。原始人类男女之间通过衣着来引起异性的注意,现在看来只能算是一个很小的原因。女性的着装打扮显然是为了得到其他女性的赞许。我们在家具、饮食、礼节、道德和宗教中的循规蹈矩也因如此。拿给小费来说,最初也许是出于好心,或经济上的自利,现在当然是习惯成自然。我们在心里何尝不鄙视那些排队的乞讨者,对于那些旁观者我们也明知以后再不会重逢,然而,谁有勇气承受那种轻慢的态度呢?

维布伦(Veblin)曾经对“游闲阶级”[1]的经济活动作出精当的分析。他说:这些人的生活消费过度,挥霍惊人,有时仆从如云,却一无所用。他们之所以这么挥霍,是因为他们想向别人证明,他们拥有的财产用之不尽,使不能这样挥霍或完全不能挥霍的人对他们另眼相看。由此可见,人类是多么渴望实在的赞许,这算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对他人的赞许和轻视行为(responses by approving and scornful behavior)——他人赞许或轻视我时所产生的满足和恼怒与我对他人赞许或轻视时他人所产生满足和恼怒一样,都是人的原始本能。我认为,凡是当人们看到有人因饥饿而得食、因害怕而得救时,或者见到五色而炫耀时,或者见到有人本能地显示出勇敢有力、决斗得胜时,或者有其他本能的行为足以令人感动而于观众无害时,人们见到这些行为的本能反应就是笑、目光中流露出敬意或者鼓掌呐喊。同样,当你看到他人一无所有、身有残疾、卑鄙怯懦时,与这些情境相联结的反应就是蹙眉、谩骂、叫喊、嗤笑。一经训练,这些原始反应倾向就变得更加复杂,最后大失原形(这是所有原始倾向必经的情形)。然而,最终形成的行为不能完全归功于教育。

统治的行为和顺从的行为

我认为,人有这样一种原始倾向,即当看到有人注意他,但还没有表现出赞许或顺服的行为时,这个人就会昂起头,稍稍向前,或是猛视对方,或是佯装不见,或者时而猛视对方,时而佯装不见;如果正在做事,会故意加快做事的速度,或显得格外精神抖擞,炫耀自己的活动。如果对方仍在看他,但既不干涉也不讥笑,他就会感到满足。人的另外一种原始倾向是,当他看到了不敢抗议的人时,就会昂起头,注视着对方的眼睛,还有可能推搡对方。人还有一种原始倾向,即当看到对方做出顺服的行为时就会感到很满足。这些原始倾向可以称为“统治他人的倾向”。在男性中这样的行为要比女性多。女性很少做出昂起头、展示力量、推搡对方的行为。女性往往做出一些面部表情或者做一些不显而易见的行为。

当看到对方做出这样的行为时,有些人会做出顺服行为,也就是说会低下头和肩,不敢正视对方,不会做出攻击性行为,肌肉松弛,行为迟缓。而想要统治对方的人则会相应地做出自鸣得意、趾高气扬的行为,以炫耀自己的胜利。当一个人做出顺服行为时,可能会激活统治者对顺服者的保护行为。如果一个人做出反抗行为,昂起头、怒视对方、不让步,或者不愿意成为对方的顺服者,双方就会在目光、手势方面发生冲突,相互叫骂,或者做出攻击行为。正如我们前面对争斗本能的描述一样,直至其中一方屈服了,或者双方都筋疲力尽了,这种攻击行为才会停止。

当身材高大的人、生气的人或者领导者靠近的时候,个体有做出顺服行为的倾向。人在受伤后、生病了或者疲劳的时候,这种倾向就会更为强烈。当对方个子更高大,声音更洪亮,能用目光压制住自己、控制住自己,能把自己打倒但是自己却伤不到对方毫发时,这样的人的确会使自己垂头丧气,身体和心理都充满不安。一般来说,女性有向男性屈服的原始本性。当把顺服行为看成是对刺激的一种本能的反应时,顺服行为就不那么惹人烦恼了,事实上有可能成为让人满意的行为。

受这种本能的影响,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都存在某种统治与顺从的关系,即使在当前的文明社会里,这种顺从的本能还植根在很多人心中。

在下面这些情境中,如顺从他人、支持和不支持他人、得到支持、受到轻蔑、遭到忽略等,由于当事人的性别不同,个体所做出行为的复杂性也是不同的。情境中他人的性别、成熟度和人数也会影响个体所做出的行为。情境中的一些其他因素,如能激活好奇心、恐惧、愤怒、冲突、逐猎本能、仁慈、性吸引和害羞行为等,也会使个体所做出的行为更为复杂。例如,我之前对控制性的解释是身体成熟度相同的两个男性在一定情境中所做出的反应,因此这种情境下的行为和其他情境下的是不一样的。这个控制和顺从的例子说明了一个不变的事实,就是各种特定情境与做出的单一反应倾向相结合,构成了个体复杂的行为。因此,这使很多男性乍一看起来像一个有控制欲又顺从的、引人注意又容易受到忽视的、追逐性欲又很坚定的、爱表现又爱害羞的、胆小又自信的、残忍又善良的、不可救药而无法预测的综合体。这使我们对支持、轻蔑、控制欲和顺从行为等倾向的描述看起来很抽象,而事实上,这种倾向就是这样的。

由于篇幅和自身的知识有限,我无法追踪人类交往的复杂性和各种原始倾向的综合效应。我们虽然很相信当前所获得的知识,但是我们当前的知识已经足够了吗?如果知道了某一个特定情境和这个人的信息,我们应该知道在一个特定的情境下,这个人是害羞的还是放纵的,是忽而害羞忽而放纵的——比如他会自我控制,还是会做出求爱行为;他对一个孩子是支持、控制、欺负,还是保护和爱抚。

其他社会性本能

竞争(rivalry)——毫无疑问,人出生后就有竞争或竞赛的本能。但是我们需要对竞争本能进行定义,以便把竞争本能与母性本能、争斗或逐猎本能区分开。

竞争的两个核心成分是:当他人也从事这个活动的时候,自己的活动精力会增加,对自己超过他人感到很满足。在生活中,同事或者玩伴可能成为竞争对象,超过对方会使个体感到满足。但是个体最初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超过对方,而只是在一起工作或者游戏。需要我们认识到的是,首先,竞争只不过是个体的一组有力的反应倾向:当他人想要达成某个目标的时候,能够引起自己也去追求这个目标;当他人在追逐猎物的时候,能够引起自己也去追逐;当他人把东西拽走的时候,自己也能够拽回来;等等。其次,当能够超越他人、得到猎物的时候,个体会感到很满足;被他人击败的时候,会感到很恼怒。

教育之法一开始就是要依据这些特殊的竞争和特殊的满足之间的联结,而不能依赖什么个体的爱好、模仿、臆想或者优势。欧达尔(Ordahl)博士对动物和人类的竞争本能给出了最好的解释:“有人以为,凡是情境中有超越他人的可能,则人类的本能反应就是竞争。但是根据对事实的观察,这样的情境未必会有。只有当情境能够激活动物的原始倾向时,才有这种竞争的本能反应。”(1908,p.506)

羡慕和嫉妒的行为(envious and jealous behavior)——当人看到某人(或某事、某物)受到别人一定程度的关注和待遇,而这种关注和待遇又是他本人应该得到的时候,他就会感到气恼,这是人的一种原始倾向。因此,年幼儿童不能容忍母亲拥抱他人,情人不能容忍自己的配偶关注他人,母亲不能容忍自己的子女向别人表达爱和关注。然而,这些使人感到不舒服的嫉妒却没有什么一致的行为特征。可以列出的行为有:打击某物体借以出气,捉住并制住对自己态度不当的人,盛怒,生气,忧愁,悲伤及其他动作。产生嫉妒的最基本原因是看到他人受惠,自己却落后,因而觉得不舒服。

所有权(ownership)——所有权本能是另一种原始倾向。凡是自己正在使用或最近(几分钟内)得到的东西,都不允许他人从自己身边夺走;凡是自己身上或者感官所及之处的东西,他人都不能加以干涉。人们已经把前者列入占有本能之下,对后者则仍有疑虑。完全占有某物的权势,即非常普通的所有权所带来的快乐要比仅仅使用某物所带来的快乐更容易被人干涉或破坏,不论这种干涉或破坏有多么遥远。这种所有权的享乐是后天训练与上述两种原始倾向之一或两种倾向共同作用的结果。

慈爱(kindliness)——人们凡是遇到下列情境:“一个表现出饥饿的生命,或由恸哭、拖拽、张开双臂求援等类似的动作表现出惊人的或痛苦的行为”,都会引起注意和不舒服。如果情境中没有转而激活逐猎、躲避、争胜等反应的附加条件,就会激活个体的解救反应。

原始慈爱的另一种表现是,当我们看到其他人幸福安康时,就会产生积极的满意之感。即使是天生冷酷的人,如果不是在他盛怒或逐猎的时候,也喜欢看到他人的快乐。他人的快乐就像花朵、阳光和食物一样,使人感到快乐。如果对抗的反应不是特别强烈,就会激活欢迎、微笑、笑声和分享食物等善良的行为。这种善良行为也不单单是对人而发,儿童经常会把自己的饼干分享给自己的玩具,或者爱抚花朵。正如库利(Cooley)所说:“儿童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爱意。”(1902,p.47)然而在普通环境中,只有人类能够接受和做出慈爱行为。

挑逗、凌虐和欺辱(teasing,tormenting and bullying)——除了慈爱之外,挑逗、凌虐和欺辱也是儿童最明显的天性。我断定,它们源自与慈爱相反的玩弄、好奇、逐猎、藐视和支配等原始倾向。玩弄和好奇最容易发展为挑逗。儿童倾向于对人做出各种各样的像对待物体那样的行为,如果人像木头似的保持沉默,那孩子就永远不会让他得到安宁。如果成人对儿童的各种挑逗行为做出拉、戳、打、喊、跑、跳等回应,就自然而然地发展成了游戏。如果成人对孩子的挑逗做出了真生气的反应,儿童就会放弃原来的动作,对该人的所作所为不会再有愉快的兴趣,反而变为争斗、逃避或顺服、哀求。假如成人对孩子的挑逗既没还手也没有惩罚,只是表现出含怒、生气、恫吓(而不至于暴怒)的样子,儿童对成人的挑逗则或会停止,或会继续,或会加强,这取决于儿童已有的经验和当时的心境。看到儿童的这种行为,就可以将其称为挑逗或凌虐。如果受儿童挑逗或凌虐的人是一个不能够或不愿意报复孩子的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天性卑鄙和残忍的儿童必然养成欺辱人的习惯。

当一个人的逐猎反应被另一个同类人激活(有时是被单独激活,有时是与希望成为霸主的本能一并激活)时,他们之间则会形成一种特殊的游戏。正如伯克(Burk)所形容的(可作为一个标准)那样:“逐猎本能被激活的人会追逐、推倒、按住对方,或用膝盖压住对方,揪他的头发,拧他的耳朵,打他、摇他、用东西砸他,在被制服的对方身旁跳舞、拍手、大笑……洋洋得意。”(1897,p.228)经过训练,本来像对待猎物或奴隶那样对待敌人的方法多少有些变成了恫吓。面对一个即将被捉住、被撕开吞下的猎物,人的反应是复杂的,反应程度也各不相同。对一个敌手(在他表示顺服之前或顺服之后)也是如此。那些激活他人逐猎和支配反应的人可能是因为不能自卫或不愿意自卫,才引起他人的残暴凌虐。这样的人特别能够引起这样的反应。

驱赶奴隶、贩卖劳工、迫害异己的历史和政府官吏、将领、教皇、学校管理者以及所有掌握权力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滥用职权的现象令人深信,在逐猎本能方面,人和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且人类还比不上一般的哺乳类动物,因为顺服行为未必能够免除他人的侵犯。母性行为和其他天生的慈爱不能充分预防天性残忍的冲动。因此,对于天性卑鄙残忍的儿童,除非用教育的方法把这一天性破坏掉,否则他一定会做出欺负他人的行为。

模仿

“模仿”一词有很多含义,在使用前必须先加以说明。模仿可以说是使自己做出类似于他人的行为的一种倾向,或者说是使自己的行为结果与他人的行为结果相类似的一种行为倾向,还可以说是把其他人的行为作为自己的行为的楷模或引导影响自己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与之相像的一种倾向。他人的行为对自己来说有如下作用:使自己的行为依样仿行,如同声响使他惊跳;或者只引起动作的观念;或者只引起产生类似结果的观念;或者只引起一个普通的观念,而且按照从前的习惯,这个观念能导致同样的动作;或者只产生种种观念,间接地使自己的动作格外地像某个人的动作。其实,按照塔尔德(Tarde)和其他一些社会学家的用法,“模仿”一词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不过是一个人把他人的现在所为及从前所有的观念、动作、感情重现一次,而不问什么情由。

因此,我们与其空泛地讨论人有没有模仿他人行为的原始倾向,不如分别讨论以下问题:

A1:如果把他人的一切动作呈现在人的感官(主要是视觉)前,那么除去任何训练,能使人产生同样的动作吗?

A2:能使人产生相似的动作吗?

A3:能够产生做出相似动作的趋向吗?

A4:如果动作中只有少数动作是出于这种趋向的,这些少数的动作是什么?

B1:如果把他人的身体姿势、发出的声音、面部表情及其他动作呈现于人的感官前,除去任何训练,能使人产生同样的姿势、声音和表情吗?

B2:能得到相似的姿势、声音和表情吗?

B3:能够引起做出相似姿势、声音和表情的趋向吗?

B4:如果在这些姿势、声音和表情中只有少数出于这种趋向,这些少数的姿势、声音和表情是什么?

普通的模仿

儿童能模仿他看到的姿势和听到的声音,这样的陈述虽然很多,但是,凡是教过婴儿学说话的人们或者教过5岁儿童写字、唱歌的人们都不认为儿童有做出与看到的行为同样的行为的潜能。对于前文提到的问题A1和B1,答案都是否。儿童的模仿至多像A2和B2中所描述的那样,儿童只有做出与看到的行为相似的行为的一般倾向。

我还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说明这种倾向是人类的原始倾向。后面我会提到,某些特殊的行为会使旁观者做出相似的行为。但是据我所知,大部分行为不是这样的。想一想让婴儿做出下面动作的难度,例如,让婴儿“挥手说再见”、“唱出童谣《打蛋糕》的第一个词”、“飞吻”或者“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甚至让他擤鼻涕、清嗓子、漱口都是很困难的事情。坐在婴儿前面,一遍一遍地做把右手放在头上、左手放在右肩膀上的动作。十次有九次他们做的都和你做的不一样,而20岁的人则不然。

当然,在许多情境下,他们都做出了相应的行为,有可能渐渐的你也能使他做出这样的行为。他的行为是学习的结果,而不是本能。你的行为和言语都能导致学习的发生。人类教育的过程就是将行为与情境联系起来。因此,通过让他知道这个行为是什么,一个人的行为常常激活另外一个人的相似行为。一个人对他人的影响是最终使他人形成了某种习惯。

库利曾专门对他的孩子进行了观察,希望能够找到本能性模仿的证据。但是,就他的观察,没有发现一个证据能够比用一般行为或者学习才能更好地解释儿童的行为。他敏锐地发现,有一种现象看起来最像模仿,那就是口头要求儿童做出同样的动作,这个方法所得到的结果最可信。而他人的行为只不过是儿童从中形成习惯的第一步。“小女孩M有一个小把戏,就是把手放在头上。当她心情好的时候会这么做,或者别人这么做的时候她也这么做,或者别人问她‘你多高啊’的时候她也会这么做。但是,在后一种情境中,她会更便捷地做出这个动作。可是在后一种情境中做出的动作,模仿的成分更少。”(1902,1910,p.27)

由此可见,看到了别人的行为而产生相似的行为不能证明这是一般而原本的事实。声音模仿就是一个例子。有些人认为,儿童看到他人的嘴部动作,或者听到一系列的声音之后,就会做出相同的动作或者发出相同的声音。对于这种假设,我觉得有如下种种不当之处:

首先,总的来说,没有人会相信儿童的语言全部来自直接的模仿。在很多情境下,除了因父母的奖励而学得最好的之外,不管教说话的人如何,学说话的作用不过使儿童产生了许多声音。学者试教刚会说话的婴儿说“猫”、“狗”和“老鼠”这三个词,并把儿童的声音记录下来,结果发现儿童对这三个词的发音很相似。只有在儿童至少会说出40~50个单词之后,才能看到貌似直接模仿的现象。

第二个困难在于,不同的儿童,即使是在单声模仿最清楚的被试中,其发音方式也是千差万别的。婴儿听到一个声音后所发出的各种声音远远超过一种发音模式的单一发音潜能,其所发出声音的数量比用各种声音复制习惯发出的牙牙学语声还要多。10个同龄儿童都模仿Christmas的发音,结果他们的发音分别是kiss、kissus、krismus、mus、kim、Kimus、kiruss、i-us等诸如“嗨咿”和“呀呀”的声音,而都不像单词的发音。

第三个困难是,有些词的发音是非常难学的,例如“th”的发音,直接模仿是不够的。老师发这个音都需要反复尝试才能碰运气发准,按照示范者的发音学说一个单词,常常是有时满意有时不满意。总之,凡是儿童本能的呀呀声中不包括的声音,都不是只要看到或听到就能学会的。

第四个困难是,按照直接模仿的观点,模仿两个或三个音节的单词应该比模仿单音节的词难上两到三倍。而事实上,模仿两个或三个音节的词要比模仿单音节词难上很多倍。反言之,如果学习一个发音必须从婴儿随意的咿呀声中以及以前的习惯发音中选择,那就更困难了。假如儿童能够发出30个单音节,如pa、ga、ta、ma、pi、gi、li、mi等,当他模仿某个单音节词的发音时,需要从他的30个单音中选出一个最相似的来,那概率只有1/30;如果让他学习两个音节的发音,而且最像,概率只有1/900。

主张模仿是原始心理倾向的人可能会说,模仿不会像一害怕就闭眼睛、一痛就哭那样机械地复制出所看到的行为。他们只要求有一种趋向、一种可能、一种倾向能产生类似的动作或结果就是了。如果他们执意这么说,那么,前面提出的问题A3和B3就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了。

如此说来,见了别人的行为而引发自己做出类似的行为虽然是一种原始的普遍的可能,但是,这种趋向只能使类似行为的发生比依照练习律做出的行为稍微多一些。这种观点现在无法证明,也无法否定,总之是无足轻重的。如果原始的普遍的模仿仅仅是一种可疑的倾向,即见了别人的行为而产生类似的行为只是有时似乎比所希望的稍微多些,那么,它对人的行为的实际影响就很小了。可惜,连这样的痕迹我们也找不到适当的证据,更何况原始的模仿有很多根本性的困难。

所以我认为,正如本章所述,人类原本就有注意他人的举止、动作、姿势、声音和面部表情的倾向。所以,凡是照他人所做的来做,而且每次都得到赞许,就会令人感到满意,这才是对行为实际存在的影响。

特定行为模式的模仿

人类既然没有普遍的原始的模仿本能,那么是否有一些特定的动作、姿势、声音或者面部表情的模仿呢?

对这个问题,麦克杜格尔首先指出,凡是牵涉到如下本能的反应,如果一个人做出来,每个动作对于他人来说就成为一种情境,自然能使旁观者产生同样的反应。这些本能诸如:逃避与恐惧本能,拒绝与厌恶本能,好奇与惊讶本能,好斗与愤怒本能,自卑与顺服本能,自炫与骄傲本能,父母性本能与柔情。

“一个动物的本能行为能使与它同类的动物做出相似行为”,这句话听来让人心动。但是,自然界的动物是否能够如此简单地行事却令人怀疑。在一些情境下,行为的类似不是处处都能确定的,在好斗与愤怒、父母性本能与柔情这两种倾向上就与事实相反。

看到一个人暴怒,或者两个人互相发怒,不会引起旁观者类似的举动和情感,旁观者只会表现出好奇或惊讶,并围而观之,举世所同。其他哺乳类动物也是如此。当麦克杜格尔教授写下“愤怒激起愤怒”的时候,他想到的可能只是A对B的愤怒行为会激活B对A的愤怒行为。但是下面的情况却不是这样:A从B面前逃跑不会使B也从A面前逃跑;A在B面前退缩,不会使B也在A面前退缩。

爱抚和拥抱孩子是母亲的本能行为,但并不会激活同伴中男人或女人的类似行为。他们不会因此而激起抱孩子、抱母亲、相互拥抱、抱自己的小孩或抱其他人的行为。他们的主要反应未必是母性行为所表现的柔情,而可能是赞许、嫉妒或是娱乐。旁观者看到没有得到温柔待遇的儿童,实际上可能比见到受人宠爱的儿童更容易被激起柔情。受母性精神感动的不是被爱的人或爱人的人,反而是没有得到爱的人。

一个人因看到他人的本能行为而受到影响后会怎么做,无法做出统一的解释。人因注意而小心走近、回避的反应、逐猎的本能,这类动作引起他人类似行为的效力较强。而旁观者看到他人愤怒、争胜、求偶以及母性的爱等行为后引起类似行为的效力却很小。统治与顺服的行为,其效力令人怀疑,很可能随情境的变化而改变。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对此了解得甚少。见到他人顺服的态度后,有时旁观者会格外顺服,有时却格外强硬。见到了本能的行为,是否能引起类似的行为?这个问题应该就各个本能逐一进行研究。

这是一个难题。在一般情境下,儿童经过训练能学会见人跑时自己也跑,见人看什么自己也看什么,这不需要什么原本的趋向。况且,某人(甲)见到某类事物而产生的某种本能行为会影响到另一个人(乙)。而乙产生的行为究竟是对甲的行为的反应还是对事物的反应却是一个疑问。例如,甲怕蛇的行为,可能只是通过引起乙对蛇的注意而间接地引起乙的害怕。乙再次见到甲,他的反应可能就不会像第一次见到时那样,而是发生了改变。这是因为甲的行为中可能包含了某种具有特殊符号功能的行为,因此也引起了乙的不同反应,例如走近或惧怕等。甲受到了惊吓,有同伴在场时就发出危险的信号,而独自一人时就不会这样。乙的反应或许是对危险信号的反应,而并非是对甲的一般惧怕。

旁观者见到别人的行为而做出类似的行为也有一些合情理的例子:见到别人对我微笑,我也微笑;见人大笑,我也大笑;见人叫,我也叫;见人看,我也看;见人听,我也听;见人往某个方向跑,我也跟着跑;见人离开中心点跑,我也离开中心点跑;见人胡闹,我也胡闹;见人安静,我也安静;见人俯伏,我也俯伏;见人逐猎,我也追逐、攻击、扯碎;见人捉拿,我也捉拿。

在我看来,上述情况都是或几乎都是事实。前人所说的“模仿的现象可在大众中发现,在大恐慌、大放纵、大暴乱的情况下能够自觉抵御的只有极少数人”。

麦克杜格尔在第二部分又对特定行为激活旁观者类似的反应做出了说明:

“为了完整起见,需要提及第五种模仿。非常小的儿童对没有情绪和情感表达的动作有时也能模仿。其实,儿童的年龄尚不足以说有什么动作观念,只是故意地自觉模仿。据可靠的观察,发现了如下事实:例如,普赖尔(Preyer)说,他四个月的孩子会模仿噘嘴的动作。没有见到过这种现象的人会认为这纯属偶然,因为没有办法把儿童的这种行为归类到已有的模仿类型中。然而,我在自己的两个孩子身上已经发现了类似的模仿行为。其中的一个孩子在出生后四个月时,看到他对面的人把舌头伸出来,自己也把舌头伸出来,而且不止一次地把舌头伸了出来。在这样小的年龄对这种特殊动作所做出的简单的模仿,要想解释它,除非把它看成是一种很简单的知觉倾向,才能有这种特殊动作的趋向。我们不能说儿童这么早就习得了这样一种倾向,而只能说他在本性中就有了这种内部组织结构。这样一种本性上的倾向应该是一种极其简单的初级本能。每个孩子的这种初级本能都可能为数不少。这种初级本能能够帮助儿童获得新的动作,尤其是言语动作,这种倾向可能很可观。”(1908,p.106)

人或许真有这些零零碎碎的趋向来复演他人的特殊动作。就是有,也没有人知道这些举动是什么。现在只列举伸舌头这一种,不足以说服人。

总之,模仿的倾向虽然遍布整个人生,而且它们在教育和社会改革上是最有力的势力,人们在生活中又非与它们合作不可,但是,它们大多数都不是原始倾向,因为人不能见了什么行为就复演什么行为,像瞳孔遇到光那样机械式地收缩。要解释模仿,我们只能说,他人的行为能引起观察者特殊的本能反应,或者是观念,或者是动作。而这些反应、观念、动作,经验上已与那样的行为相结合。至于在情境中见到他人所为而自己也做出类似的行为,这种特殊的原始倾向在人类中为数很少。其他的趋向都是习得的习惯,与其他习惯毫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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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这里所说的“游闲阶级”,与劳动阶级相反,是指那些游手好闲甚至骄奢淫逸的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