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巴赫所著《自然政治论,或论治国的正确原则》(《La Politique naturelle,Ou Discours sur les vrais principes du gouvernement》)于1773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为了保密起见,书上所载出版地点改为伦敦,著者署名为"前国家公务员"。本书于1774年再版,1778年出现了意大利文译本,出版地点为意大利的曼都亚。

霍尔巴赫在本书中第一次系统地充分阐述了自己的社会政治观点。汉译本系根据T.C.巴季舍娃和B.O.波伦斯基的俄译本译出。

后面的注释大部分为俄译者所加,有一小部分是汉译者所加的。

第一讲

(1) 这里霍尔巴赫是在和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欧洲许多大哲学家(霍布斯、洛克、卢梭)辩论。按照这些大哲学家的意见,人类最初是生活在"自然状态"中,彼此不通往来,不知道社会和国家。霍尔巴赫坚持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论点,反对确立某种完全不受社会环境影响的人性的企图。霍布斯同意人性本恶的主张,卢梭认为人性本来是善的。霍尔巴赫反对这两种意见,正确地断言"自然创造的人,既不善,也不恶"(参阅本讲第5节 ),其所以有善有恶,那是社会造成的。

(2) 霍尔巴赫赞成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普遍流行的"社会契约论"。这种理论是由当时欧洲几个进步的资产阶级思想家(霍布斯、洛克、斯宾诺莎等)为反对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而提出来的。这种理论认为,社会的组织秩序保障了人们的福利(人身和财产等的保护),人们为了获得这种福利,自愿放弃毫无限制的自由,结果就产生了国家。因为霍尔巴赫否认"自然状态"学说,所以他讲的"社会契约"同他的大多数先行者略有差别。他认为"社会契约"不是什么只涉及遥远的过去的一次性行为,而是经常更新的协议。

(3) 这里霍尔巴赫是同爱尔维修和卢梭展开辩论。爱尔维修认为一切正常的人生下来脑力劳动的能力都是相同的。霍尔巴赫主张人们的天赋千差万别,认为人们一生下来"就其体力和智力……而言,彼此之间存在着颇大的差别"(参阅本节第一段 )。

卢梭也承认人们的天赋有差别,但霍尔巴赫与卢梭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这种差别造成社会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是合理的。霍尔巴赫夸大了人们生理机体的作用,因而作出所谓人利用人是公道的论据来。这实际上就是说人剥削人是公道的。"……霍尔巴赫的理论是关于当时法国的新兴资产阶级的有正当历史根据的哲学幻想,当时资产阶级的剥削欲望还可以被描写成个人在已经摆脱旧的封建羁绊的交往条件下获得充分发展的欲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480页)

(4) 霍尔巴赫赞成近代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斯宾诺莎、爱尔维修等人所主张的所谓自然法理论。这种理论的主要论点之一是人们利用理性所发现的"自然法"观念。"自然法"观念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和专制主义的思想武器。封建制度被宣告为同自然和理性的要求不相容的;资产阶级社会关系被认为是理性的和"自然的",是从人的自然本性产生的,是同人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自由、私有财产、人身不受侵犯等等相适应的。

按照这个在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是进步的、然而本质上却是违反历史的概念,霍尔巴赫把法律分成"自然法"和"公民法"两类,认为前者是永恒不变的,后者是"自然法"在一定时间条件下的应用。

(5) 这里霍尔巴赫大概是同法国古典空想社会主义先驱梅叶和摩莱里论战。这两位先驱提出,为了消灭社会不平等必须废除私有财产的主张,这在当时虽然是空想,但在历史上却具有进步意义。霍尔巴赫在写作《自然政治论》时期,已有条件熟悉他们的主张。因为摩莱里的主要著作《自然法典》是1775年出版的,梅叶的名著《遗书》的摘要本是伏尔泰在1762年出版的。另外,霍尔巴赫看过《遗书》手抄本也完全可能。

第二讲

(1) 俄西里斯 ——埃及万神殿主神之一,相传他教会埃及人农耕、治病和建筑术。

赫耳墨斯 ——在古希腊神话中是畜牧、商业和道路之神,是牧人和旅人的保护神。

特里普托勒摩斯 ——在古希腊神话中是犁的发明者,他曾在希腊人中间推广农业。

(2) 忒修斯 ——传说中的古雅典国王。据说他把以前四分五裂的阿提喀团结在雅典周围。他杀死怪物弥诺陶洛斯和强盗普罗克鲁斯特,因而赢得人民拥戴。——汉译者注

(3) 奥菲士 ——古希腊神话中的歌手,传说他是宗教神秘仪式的创始人。

米诺斯 ——神话中的克里特国王,相传他仿佛是按照希腊最尊神宙斯的指示,编纂了一部著名法典。

安克 ·马尔戚亚 ——传说中的罗马国王,努玛·蓬庇利乌斯的孙子,被认为是农业、手工业及和平事业的保护人。

努玛 ·蓬庇利乌斯 ——传说中的罗马国王,据说他曾实行许多法制改革和宗教改革。

(4) 尼姆弗罗德 ——相传是巴比伦国和厄烈赫、阿卡德和哈尔纳等城市的创建人。

(5) 瑟左斯特里斯、亚历山德罗、赫洛德维格 ——埃及所谓十二王朝三个法老的名字,认为是他们征服了亚述、米太和埃塞俄比亚等国家。

(6) 亚该亚同盟 ——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希腊城市联邦,公元前280年建立。

(7) 联省共和国 ——指荷兰。

(8) 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以及因而产生的对待民主的态度,也许能最清楚不过地说明霍尔巴赫观点的阶级局限性。在理论上,他把他关于"民主政治不适宜"的论点同他关于人的"天赋"不平等的论点联系起来。事实上,他这种不信任人民群众,担心他们"不受控制"的态度就表明了他对待革命的态度(参阅本讲注(13) )。霍尔巴赫对民主的立场同爱尔维修和狄德罗的立场区别颇大,后二位思想家承认共和政体是最好的政体,虽然在谈到实行共和政体的难处方面有若干保留意见。

(9) 霍尔巴赫指的是孟德斯鸠(参阅《孟德斯鸠选集》,莫斯科,1955年,第162页)。

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三卷第三章中有如下几句话:"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的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见《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第30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汉译者注

(10) 贝壳投票制 ——古代雅典人民会议上实行的一种特殊的表决方式。在决定危害雅典奴隶主民主制度的公民放逐问题时,采用这种投票方式。投票采用贝壳,贝壳上写被放逐者的名字。——汉译者注

阿里斯梯德 (公元前540—前467年)——雅典政治活动家、统帅,在雅典社会生活中坚持民主方向。他在同政敌斗争失败后,于公元前483年被逐出雅典。

弗基昂 (公元前402—前318年)——雅典统帅、国务活动家。他对马其顿实行退让政策,使后者能够侵占比雷埃夫斯,因而引起雅典人民会议不满,最后被判处死刑。

(11) 論 霍尔巴赫这种思想和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的主要论点有共同之处。

(12) 論 马基雅维里 (1469—1527)——意大利政治家、政治思想家,反对意大利政治分裂,主张君主专制。语见所著《关于李维书第十一卷的研究》,1883年,佛罗伦萨,第165页。——汉译者注

(13) 論 霍尔巴赫对革命的态度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他承认人民有权用革命手段推翻任何专制和暴政(在这点上他与孟德斯鸠不同);另一方面,他竭力主张用改革对抗革命"灾祸"。他似乎担心,旨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革命会破坏一般"秩序"的基础,即破坏理想化的资产阶级财产关系的基础。这点也证明了霍尔巴赫思想的资产阶级局限性。

第三讲

(1) 指克伦威尔(1599—1658)——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活动家、独立派的领导人。——汉译者注

(2) 阿本锁九世 ,诨名高贵的国王或贤王(1155—1214)——卡斯蒂利亚国王,以有才能的统帅和贤明的政治家著名于世,他关心发展教育和繁荣科学。

(3) 泰塔斯(39—8l)——罗马弗拉维王朝(79—81)的皇帝,70年在犹太战争中毁坏了耶路撒冷。——汉译者注

多米齐安——81—96年罗马皇帝,其统治特点是采用恐怖手段,没收和勒索并进,后为叛乱分子所杀。

马克·奥理略——罗马皇帝(161—180在位),167年曾战胜进攻帝国多瑙河流域的夸德部族、萨尔马达部族等,他是斯多噶派最后一个大哲学家。——汉译者注

高摩达——罗马皇帝(180—192在位),其统治特点是加强专制政体,后为其亲信所杀。——汉译者注

(4) 这里,霍尔巴赫同意当时的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思想所特有的偏见。

第四讲

(1) 普罗布斯 ·马克 ·奥理略 (232—282)——罗马皇帝,曾企图使罗马军团的士兵在战争间隙时间从事和平劳动,以整顿军队,发展农业。不满的士兵起来叛乱,杀死了普罗布斯。

(2) 霍尔巴赫指的是公元64年在罗马发生的一场火灾。传说尼禄是这场灾难的祸首,是他下令纵火烧毁罗马,因为他想另建一座新城。这个说法并无确证。甚至连对尼禄持否定态度的著名史学家塔西佗也不曾肯定这种指控的可靠性。(参阅塔西佗《编年史》,下册第535—536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

第五讲

(1) 霍尔巴赫指的是雅典人。

米太雅第 (公元前六世纪末至公元前五世纪初)——著名雅典统帅,公元前490年在马拉松附近大败波斯军队,后因一次失利被控辜负了人民的信任被投入牢狱。最后被放逐离开雅典。

西门 (公元前507—前449年)——米太雅第的儿子,雅典统帅,在领导希腊各城邦联军对波斯的战斗中迭获重大胜利。西门反对雅典社会生活民主化。公元前461年,雅典民主派获胜,他被放逐离开雅典。

(2) 希洛人 ——古代斯巴达的农民。希洛人被认为是国家的财产,附属于份地之上,为斯巴达人做工。斯巴达人对希洛人极其严酷,对希洛人建立了惩罚队(kŕypteia)。

(3) 这里霍尔巴赫是在和孟德斯鸠论战。孟德斯鸠认为社会制度主要是由社会环境决定的。霍尔巴赫虽然认为孟德斯鸠这种思想是夸张说法,但是仍然倾向于重新估价地理环境的作用(参阅本书第二讲第22节 和第七讲第2节 )。

(4) 参阅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第十八卷第三章,商务印书馆出版《十八世纪法国哲学》,1963年,第54、55页。霍尔巴赫引文第二段,俄译本注:"孟德斯鸠原著缺"。

(5) 埃米利——罗马古老的贵族世家,曾出过几位著名的国务活动家和统帅。如埃米利·保罗·刘齐伊于公元前219—前216年任罗马执政,马其顿的埃米利·保罗·刘齐伊于公元前182—前168年任罗马执政,在皮布纳附近战败马其顿王佩尔谢亚,使马其顿臣服罗马。——汉译者注

西庇阿——罗马贵族,最著名的有老西庇阿,他于公元前202年在撤马附近击败汉尼拔;小西庇阿于公元前146年占领并毁灭迦太基,结束了第三次布匿战争。

(6) 霍尔巴赫指的是中世纪在近东穆斯林国家流行的一种惯例:统治者赐给失宠被黜官员一根丝线作为命令的象征,接到丝线的人必须自杀。

(7) 雅克·列莫尔·高尔顿(1553—1641)——法国耶稣会士,教会作家。主要著作有《圣经及其注解》(巴黎,1632年)和《公共的道德神学》(巴黎,1634年)。

(8) 霍尔巴赫指英国大革命时期(1640—1660)发生的事件。英王查理一世在同议会斗争失败后于1649年1月30日被处死,其子查理二世失去王位(1649年5月19日),英国宣布为共和国。

(9) 雅克 ·拉布留耶尔 (1645—1696)——法国讽刺作家。他尖锐地揭露贵族社会的不良风气和当时的君主制度。他的主要著作《当代的性质或风俗》,1688年在巴黎出版。1889年在俄国圣彼得堡出版该书的俄译本。

(10) 图拉真、安东尼、马克·奥理略之辈——指的是:图拉真·马克·乌尔皮是罗马皇帝,安东尼·马克是公元前83—前30年的罗马政治活动家、第二个三人同盟的成员,被屋大维战败后自杀;马克·奥理略是161—180年的罗马皇帝,著名的斯多噶派哲学家,他的统治被罗马人称为黄金时代(见第三讲注 (3) 。——汉译者注

(11) 論 尼禄(37—68)——公元54—68年间的罗马皇帝。他和元老院反对派进行过激烈的斗争,因为增加苛税引起各省不满。在他的统治末期,犹太、高卢和西班牙等地爆发了大规模起义,他从罗马外逃,自杀而死。

(12) 論 公元七世纪初,阿拉伯各部落在伊斯兰教的旗帜下联合起来,越过阿拉伯半岛疆界,开始侵略邻国土地。他们在同拜占庭和伊朗的多次战争中赢得胜利,建立了所谓阿拉伯哈利发国家,于八世纪达到了强盛的顶点。极盛时期,它的领土东起中国边境,西迄大西洋岸边,版图超过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帝国、奥古斯都和图拉真时期的罗马帝国。

奥古斯都(公元前63—公元14年)——公元前27年至公元14年的罗马皇帝。他是朱理·恺撒的外孙,收为义子。原名屋大维,公元前44年起改名朱理·恺撒·屋大维,公元前27年起称恺撒·奥古斯都。——汉译者注

第六讲

(1) 霍尔巴赫指的是孟德斯鸠(参阅《十八世纪法国哲学》中所载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一卷第三章什么是自由。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9页)。

(2) 霍尔巴赫指的是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的门徒。

(3) 卡皮托利丘——在罗马,丘上建有宫殿、博物馆等。古罗马时代此丘有堡垒作用,丘比特的神殿就建在丘上。——汉译者注

(4) 这位大人物指孟德斯鸠。

(5) 参阅《孟德斯鸠选集》,莫斯科,1955年,第426页。

(6) 说的是公元前480年波斯皇帝薛西斯远征希腊之事。波斯人尽管在陆军数量上和舰队规模上占巨大优势,但仍在萨拉米斯岛附近战役中遭到彻底失败。

(7) 霍尔巴赫大概指的是西班牙在三十年战争(1618—1648)中和以后对英国和法国的战争中失败,结果以承认荷兰独立告终。巴达维亚为荷兰旧名。

(8) 霍尔巴赫指的是罗马人同本都国王密司立对提六世作战一事。公元前69年罗马军队把密司立对提的傀儡、所谓伪阿里阿拉特驱逐出卡帕多基亚(小亚细亚东部一小国)。此后,卡帕多基亚人拒绝罗马元老院推荐的共和政体,自行选出阿里奥巴赞为新国王。

第七讲

(1) 1669年,著名英国哲学家洛克根据舍弗斯伯利伯爵交代的任务为北美英国殖民地新卡罗来纳(位于现在的乔治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制定行政管理制度方案。这个制度使移民极其不堪忍受以致只过20年就被废除了。

(2) 梭伦 (公元前638—前559年)——古代雅典杰出的政治活动家。前594年他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为发展奴隶占有制民主开辟道路。这些改革中最重要的是废除压在农民身上的债务。

李库尔赫 ——传说中的斯巴达的立法者。据说他创建了斯巴达国家,确定了斯巴达公社成员人人平等原则。关于李库尔赫的传说产生于公元前四至三世纪。当时由于斯巴达公民人人平等,所以没留下斯巴达公社财产分化的痕迹,但分出了一批所谓吉波梅昂人(гидомейон),即一批拥有少量财产和仅享有不完全公民权的斯巴达人。

(3) 柏拉图这种思想在他的一部极重要的著作《理想国》中作了阐述。

(4) 见《科尔内利·塔西佗文集》,圣彼得堡,1887年,第2卷,第370—413页。

(5) 色诺芬(公元前约430—前355年)——古希腊史学家著《希腊史》(Hellenica)和《长征记》(The Anabasis)。——汉译者注

(6) 霍尔巴赫大概指柏拉图。

(7) terra incognita(拉丁语)——未知的土地。

(8) 霍尔巴赫大概指哥特族首领之一约尔丹的说法。孟德斯鸠在所著《论法的精神》中也引用了这个说法。

(9) 指印度和西印度。

(10) 霍尔巴赫是指英国对它在北美的殖民地的行动而言。

(11) 論 十三世纪初,蒙古成吉思汗开始侵略中国。他的孙子忽必烈汗完全征服中国,建立元朝,宣布自己是中国皇帝。

十一世纪初中东各国(阿富汗、旁遮普、波斯等)的封建主军队开始侵入印度,到十三世纪初,印度河和恒河两流域全部领土都被异族侵占。

(12) 論 参阅培根原著《新大西岛》的《道德的和政治的经验与教训》一章中的《论财富》,莫斯科。1962年版,第65页。

(13) 論 霍尔巴赫指英国。

(14) 論 提庇留(公元前42—37年)——公元前14年到公元37年的罗马皇帝。他巩固了在奥古斯都统治时期所确定的元首政治,即奴隶占有者的军人专政。——汉译者注

第八讲

(1) 霍尔巴赫在这里是同马基雅维里争辩。

(2) 参阅霍布斯著《利维坦》,莫斯科1936年版,第115—455页。

(3) 指十六世纪至十七世纪西班牙同英国争夺殖民地的战争以及同法国在欧洲许多地区发生的战争。

(4) 伊巴密侬达 ——古希腊著名统帅和政治活动家。他率领比奥提亚的最大城市底比斯的军队在留克特拉战役中击溃斯巴达军队(公元前371年)。这次胜利和随后三次远征伯罗奔尼撒使斯巴达丧失强国的优势。底比斯从此获得希腊军事上和政治上的盟主地位。

(5) 说的是罗马和迦太基两国为争夺地中海西部霸权而进行的三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64—前146年)中发生的事情。

(6) 霍尔巴赫这里可能是指圣皮埃尔在1713—1717年间发表的《维持欧洲永久和平计划》以及他的先驱者休利和克留塞(十七世纪)的论文。圣皮埃尔的思想在霍尔巴赫健在时在法国十分风行,从而在颇大程度上帮助了卢梭,后者在1761年发表文章简述圣皮埃尔渊博的论文。

第九讲

(1) 霍尔巴赫指的是古罗马的命运。

(2) 霍尔巴赫指的是马略和苏拉争夺罗马共和国最高权力的斗争(公元前100—前86年)。马略领导的是平民派——奴隶主民主制的拥护者,这一派所依靠的是农民和城市平民;苏拉领导的是贵族派——联合奴隶主贵族阶级并代表大地主利益的政治派别。

(3) 许墨奈俄斯撮合 ——指结婚。许墨奈俄斯是古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婚姻之神。

(4) tabula rasa(拉丁语)——白板。洛克用这个术语表述人类意识的原始状态,即还没有受经验影响的意识。

(5) 昔勒尼——古城市,建于公元前630年,位置在今北非利比亚北部,距地中海岸15公里,是古希腊昔勒尼学派的主要中心。——汉译者注

(6) 波斯在希波战争时期(公元前500年—前449年)企图以武力占领希腊遭到失败后,仍继续利用当时希腊各城邦首先是雅典和斯巴达之间的内争积极干预希腊政治。在雅典和斯巴达的斗争中,斯巴达一再向波斯请求金钱援助和外交支持等等,因此它就不得不向波斯对希腊和小亚细亚各城市的霸权要求作出让步。

(7) 阿吉斯四世 ——斯巴达国王(公元前245—前241年)。他想把斯巴达变为高度中央集权的军人官僚专政国家。为此,首先必须增加有作战能力的斯巴达兵员人数。因此他开始实行土地国有化的改革,把土地分配给无地的斯巴达人。反对改革的人——寡头政治制度的执政者乘国王外出之际,取消了他的改革,控告他企图实施暴政,把他交给法庭审判。公元前241年阿吉斯四世被处死。

(8) 参阅第七讲注(2) 。

(9) "一个王国对于遵守法律、保持纯洁、笃信宗教和保持信心缺乏关怀,缺乏关怀又不觉得可耻:这个王国是不巩固的。"[见:Senéque:Tragedie(塞内加,《悲剧》)巴黎,1926年,第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