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罗马帝国头三百年所制定的法案,还是行省所进行的行政活动,其趋势都在缓慢而渐进地降低自由工匠以及自由劳动力的经济和法律地位,直至其降到与从前奴隶工匠的地位相等的程度为止。通过前面的章节,我们已了解到这些趋势的大致情况。 1 由于我们所掌握的证据稀少且不确凿,因而很难明确分析估计这种劳动力变化状况的基本原因。然而劳动力体系内的改变显然确实存在,发生变化的时间是从戴克里先即位(公元284年)直到查士丁尼死去。帝国在头一百年里不断向北方、西方以及北非的西部地区扩张,这一时期自由雇佣劳动力的数量逐渐增多,甚至超过了奴隶劳动力的数量。哈德良统治时期,帝国政策由攻转守,在莱茵河岸和多瑙河岸修筑了长城,在非洲和阿拉伯的沙漠地区也建立了移动防线。这一切看起来都仍旧需要奴隶的劳动。而且由于边境连连发生战争,奴隶供应在公元1世纪 2 也不成问题。到19世纪上半叶,学术界对于古代奴隶制度形成了一系列标准化的观点,这些观点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在19世纪早期,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特征就是传统体系的变化,过去的劳动力使用方式已无法满足工业化运动的需要,而旧有的道德体系也被认为不符合基督教以及当时新兴的自由伦理这样一种堕落的道德。该时代的学者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在罗马帝国的头三百年里,奴隶的数量在持续减少,而在早期拜占庭时代,奴隶的人数也在不断减少。 3 然而学者们在解释奴隶人数减少的原因时却出现了混乱。亨利·沃伦确信首要的因素在于基督教,因为基督教在罗马帝国早期改善了奴隶的生活状况。这位法国学者的学术贡献在于,他强调了奴隶被纳入基督教团体这一情况本身的重要意义。从使徒保罗进行基督教传教活动的最初阶段开始,奴隶就进入了这个团体,而且从群体意义上讲,奴隶在其中与他们的主人保持着完全平等的地位。在基督教团体中,对于基督的信仰使人们忘记了等级差别。

沃伦的研究符合时代的需要,他的观点成为当时该领域占主导地位的观点。然而我们不应忽略的问题在于,一个激进的废奴倡导者的道德论调很可能使学术研究的结论发生偏差。早期的基督教领袖们,不论他们是多么地为奴隶制的基本原则感到悲愤,却仍然完全接受作为实践活动的这一制度,他们认为奴隶制是上帝创造出来的、运行于社会中的神圣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论调还掩盖了一个事实,即不论是在早期教父(Church fathers)劝说奴隶主信徒释放奴隶的训诫中,还是在后来涉及同样内容的教会法规中,这些教父都没有抛弃奴隶制本身所蕴含的基本道德理念。 4

保罗·阿拉德(Paul Allard)在他有关早期基督教与奴隶制的著作中,也同样认为公元4世纪—5世纪出现了奴隶数量普遍减少的历史事实。他将之视为帝国在这两个世纪中所经历的总体“衰落”的一部分。 5 他还认为,在公元4世纪,自由劳动力及其他自由人的自由迁移权都大不如前,同时现代意义上的个人可自由转换劳动地点及职业种类的权利也呈现出受限的趋势。上述两个结论再与另一种思想观念结合,就更凸显出这两个结论的正确性。这种思想观念是一个神学假设,即基督教的理念认定人的高贵品性是由人本身的高贵举止和行为所带来的,由此就发生了一场道德革命,这场革命的结果对于那些从事手工业劳动的劳动者格外有利。据阿拉德的分析,虽然同样受到基督教的影响和约束,但只有劳动阶层在道义上获得了好处,中间阶层反而受害。 6

约翰·巴格诺尔·伯里(John Bagnall Bury)在1889年出版了他有关晚期罗马帝国的著作,其中对于拜占庭早期奴隶体系的分析明显有所改变。事实上当时伯里对奴隶制的分析并不充分, 7 他所依据的基础是德国法律史家鲁道夫·冯·耶林(Rudolph von Ihering)所做的推断,即罗马帝国在该时期普遍呈贫穷状态。 8

在帝国时代,奴隶的数量也同样减少。

……奴隶数量上的减少带来了自由劳动力的复兴;但自由人很快就陷入了等级地位变化的漩涡之中,然而他们并没有沦为奴隶,而成为了农奴。 9

伯里对拜占庭劳动力关系的阐述并不充分。这位爱尔兰学者只是假设出现了一种自由劳动力“复兴”的现象,他甚至都没能准确定义这一“复兴”现象,但他的这个假设本身就是一个进步。在伯里的著作出版之后,意大利学者埃托雷·奇科蒂(Ettore Ciccotti)对拜占庭早期的奴隶制度进行了综合性研究。 10 从成果的可用性上看,奇科蒂的分析仍存在不足,他把奴隶制的衰落仅仅作为拜占庭劳动力组织结构的一部分,以此为中心进行研究。奇科蒂的研究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因为这个研究在方法上过分武断,而且忽视了道德、哲学以及宗教思想的价值。 11 然而他的著作也有其自身的意义,这位意大利学者强调,过去存在于自由劳动力和奴隶之间的经济与社会地位的差异,在公元后几百年间逐步消除。此外,作者还使我们关注到在帝国生活中对奴隶制产生了影响作用的物质因素。这些物质因素再加上当时确实存在的奴隶制观念上的变化,使得整个奴隶体系呈现出衰落的趋势,而奴隶制度原本是地中海地区文化中的一项固有元素,它作为一种劳动力控制机制在该地区已经存在了两千年。

戴克里先之后帝国的三百年间,奴隶制在经济上的重要地位发生了变化。由于缺乏对这种变化的合理的综合分析方法,导致本章以及下一章内容上的研究受到了制约。这里我们没有理由去为一个仍需探索的主题盖棺定论,这个主题在许多细节上都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就如同西班牙学者查尔斯·威尔兰登(Charles Verlinden)所做的那样。 12 自1920年以来,这项研究中的一个专题受到了高度关注,即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中,自由劳动力与奴隶劳动力体系逐渐转变成一种国家强制的劳动力体系,而且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也已明确。回顾起来,这些研究中的大部分都是从中世纪的角度展开的,学者们以此来理解中世纪后期欧洲所盛行的工业和土地使用体系。 13

通过这方面的研究,奴隶制的内在结构,它在戴克里先—君士坦丁时代所起到的社会作用,以及解除奴隶身份的方法,都得到了展现。即使是生活在该时代的人们,由于其本身就处于这个体系之中,或者本身就受到强迫压制,因此反而无法真正了解周遭的情况。生活在这一体系中的当事人可能对这个制度的历史背景有些许了解,也亲眼目睹了这个制度的运作方式,但他们无法预知这个制度的未来走向。这里将引用一个例子来表现这种对拜占庭时代的回顾性研究方法。公元316年,在君士坦丁统治时期,一道敕令得以发布,它使得教会释奴(manumissio in ecclesia )时常成为奴隶获取自由的手段。这一情况发生的背景非常复杂,我们在此略而不谈。 14 教会的这种释奴权可被看做基督教合法化之后基督教组织被赋予的特权,这一特权过去长期存在于希腊和罗马的异教神庙之中,在犹太教堂中存在的时间甚至更长。对于基督教这个刚刚获得承认的宗教来说,这是一项重要的特权,虽然基督教也把奴隶认作为一种劳动控制的工具,但在圣坛上释奴的权利使得教会为奴隶制观念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法律基础,而且在很久之后最终摧毁了作为劳动控制体系的奴隶制度。当教会在最初把奴隶制接纳为上帝所规定的现时关切的世界 15 的一部分时,它也同时接受了奴隶制社会结构中固有的道德缺陷,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对奴隶所下的两分法的定义,即奴隶是一宗有生命的财产(ktēma ti empsychon )。 16

随着对罗马帝国后期小亚、亚美尼亚和多瑙河以南地区的社会结构及其结局的重新评估,问题的研究也有了新的方法,因此学界迫切需要对戴克里先之后三百年间地中海的奴隶状况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与西方学界所持的观念相反,从这个新视角来看,希腊化时代亚美尼亚农业结构的主要基础就是奴隶制。这种组织类型在后来转变成为一种半封建的结构。在这一结构中,希腊罗马式的奴隶劳动体系都退到了从属和弱势的地位。 17 在持这一立场的另一篇文章中,入侵罗马帝国多瑙河以南行省的西哥特人被视为解放者,文章作者认为他们把被奴役人口从罗马帝国的压迫中解放出来。根据这位俄国学者的描述,罗马帝国似乎到处都有萨尔马提亚奴隶。 18 蛮族对多瑙河下游地区的侵略成为一场有意识的解放运动。雅利安人(Aryans)的残害迫使罗马方面采取行动,镇压多瑙河区域从属民的暴乱,而这些暴乱都是由于处于统治地位的罗马化阶层在经济和社会上的倒行逆施而引起的。在北方部落方面,侵略行动成为一种有计划的行为,为的是解救多瑙河行省中被压迫的农民和被奴役的劳动者。 19

依照我的判断,要想正确地分析戴克里先之后罗马的劳动力状况,包括奴隶劳动力的情况,只有上述方式方法才能展现出问题的真实面貌。如果我们可以通过奴隶数量与隶农以及手工业中自由和半自由工匠的数量比较来估算出奴隶的数量,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有关富有基督徒释奴的记载存在着严重的夸大。然而我们并没有足够的事实材料来进行这种比较研究,因此数量上的问题只能通过一个谨慎的推理过程来解决。另一个问题是有关世俗法和教会法在奴隶和自由工匠社会与经济地位平等化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这个问题本身提供了某种获取答案的证据。不论是国家还是教会,两种权力的立法都表明其越来越深切地关注到这个社会问题,有时我们很难判断究竟是哪一方首先采取了改进措施。约克(E.J.Jonkers) 20 和查尔斯·威尔兰登 21 研究了这两个组织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我们沿着他们已有的成果进一步向前推进,就能找到问题的答案。出于共同的利益考虑,教会立法与世俗立法在后来似乎不得不采取合作的方式来改善社会状况,但它们分别有自己的利益,也都有自己的行事方式。

目前仍有两个问题有待研究,这两个问题由于其所牵涉内容的复杂性而很难得到解答。据我所知,奴隶数量的减少对奴隶制内在性质的影响目前尚无明确答案。另一方面,奴隶制在北方土地上的发展一直不像在地中海国家那样兴盛,关于这个问题也还没有合理的解释。我们当然不能把北美地区北方和南方奴隶使用数量上的差异简单归因于工业主导与种植园经济主导的差别。希腊罗马奴隶体系的经验告诉我们,虽然在两个生产领域内同时使用自由人和奴隶劳动力的状态使得情况更为复杂,但工业奴隶与种植园、大农场奴隶是可以在很长时间内互不排斥地共同存在的。因而一定有更深层的原因导致这个问题产生,而非只是制造业与农业之间纯粹的机械差异,但这个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如果我们从西方劳动力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上述事实就非常清楚了。

公元206或207年在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Septimius Severus)担任元首期间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要比我们列举奴隶和获释奴的碑铭更能反映意大利奴隶劳动力的连续性。一个名叫布拉(Bulla)的强盗给自己起了苏拉的绰号“费里克斯”(幸运者),罗马虽然派出了精兵强将加以镇压,但他却足足抵抗了2年,最终还是塞维鲁亲自出马才将之俘获。布拉故事中的一段插曲反映出当时意大利奴隶的生活状况,他让一名罗马百夫长俘虏向追击他的人转达口信:“让你的主人们听着,‘把维持生计的配给给予你们的奴隶, 22 这样他们才不会变成强盗。’”据说布拉所率领的600人的队伍里包括许多新兵,他们可能是来自于恺撒家庭的获释奴,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只拿到很少的配给,一部分根本什么都拿不到”。 23 这个强盗头子对于他所俘获的工匠都会保留一段时间,以利用他们的技艺,然后他把他们遣散,并把他们这段时间劳动所应得的工资付给他们。没有资料表明这些工匠是奴隶身份,他们被认为是纯粹的手艺人(technitai )。在几十年之后,戴尔图良(Tertullian)又对此情况加以补充,他说所有的行省都驻有军队,“以防备四处逃窜的劫匪”。 24

在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元首统治初期的叙利亚行省及其东部边界地区,有迹象表明帝国中央的控制正在瓦解。公元193年,佩森尼乌斯·尼格尔(Pescennius Niger)死于安条克,之后塞维鲁发觉他对尼格尔追随者的严苛导致他军队里的许多士兵归顺了东方敌人。历史学家希罗迪安(Herodian)明确地告诉我们, 25 这些人中有许多都是工匠,对帕提亚人来说他们非常有用,尤其是可以用来从事战争物资的生产活动。作为帝国军队的士兵,这些工匠的身份都应该是自由人而非奴隶。

公元3世纪的中间50年,整个帝国都出现了有序政府瓦解的状况,埃及这方面的情况在3世纪初期就已呈现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公元213—215年担任埃及行政长官一职的是倍比乌斯·朱奇努斯(Baebius Juncinus),他所发布的一份公告充分反映出埃及即将发生内乱的局势。 26 他命令中部埃及的诺姆地方官要下大力气镇压到处肆虐的强盗活动,对于严格执行命令的人他将予以褒奖,而玩忽职守的官员将受到惩罚。这份行政长官命令正文的措辞格式遵循着一般行政文书的规矩,其后面附加的给普通百姓的公告则反映了混乱局势的严重性。

埃及行政长官李奇乌斯·倍比乌斯·奥勒里斯·朱奇努斯(Lucius Baebius Aurelius Juncinus)发布公告。要想把强盗从那些庇护他们的人中彻底清除出去是绝无可能的事情,这一点大家都清楚。但如果他们离开了帮助他们的人,我们就将很快能够惩罚他们。庇护他们有许多种方式。一些人参与到他们非正义的行动中,这些人给予了他们庇护;另一些人虽然没有参与到他们的行动中……

纸草文书到此中断。 27 同时代纸草文书记录中偶尔出现的片段足以表明当时政府分崩离析的趋势。公元202年,生活在俄克喜林库斯诺姆的一位富有的埃及人出钱购买了一块地产,地产收入可能用于帮助同诺姆里的邻居们应付接管地方事务所带来的必要开销,而这种接管都是政府强制的行为。 28 从公元216年开始,来自法尤姆的证据表明人们不堪这种强制体系所带来的重负而选择逃走,而上层官员则用宽大赦免的政策诱惑他们回来完成他们的地方强制义务。 29

这场行政体系坍塌的渐进性在埃及表现得非常明显。 30 而在帝国的其他地区,在公元3世纪中间50年“士兵皇帝”的统治之下,局势的发展状态更为严重,发展的节奏也大大加快。行省所供养的军队互相之间不断的纷争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无法估计,这里要强调的重点在于必然发生的劳动力变迁情况。“变迁”在此指的是:一方面,面对政府最新制定的严苛制度,劳动力群体的自我控制能力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劳动力内部奴隶与自由人之间的构成比例也发生了变化。

就拜占庭早期奴隶制历史来说,戴克里先有关最高价格与工资的著名敕令“戴克里先商品价格敕令”(edictum Diocletiani de pretiis rerum venalium )构成了该时代劳动力资源的一部分,它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研究出发点。 31 公元301年这条敕令得以颁布,其公开的目的是抑制食品以及工业品价格的上涨,尤其是在那些帝国军队不得不驻扎的地区。 32 过去学者们曾对存留下来的残片进行讨论,卡尔·布舍尔(Karl Bücher)相信,被主人出租出去完成指定工作的奴隶和获释奴都可以获得工资报酬,某些技术工人还会以计件方式收到报酬。 33 布舍尔夸大了罗马帝国时期奴隶劳动力在手工业中的普遍程度,因而得出上述结论。他的这个观点立刻就遭到反驳, 34 而且在很长时间以前就已被熟悉古代历史事实的大多数学者抛弃了。

在戴克里先颁布的法令中,关于奴隶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结论。迄今为止从发现的所有残片来看,并没有出现有关奴隶交易最高价格的记载,也没有迹象表明奴隶劳动力、获释奴和自由劳动力在日工资或计件工资上有任何差别。残片中提及奴隶的唯一词语只是一个不完整的形式andrapod -,它出现在一段涉及银器制造的文字中。这个不完整的词语很可能是一个形容词, 35 但它在此的具体含义我们仍然不得而知。

最高价格与工资的敕令中所蕴含的涉及到奴隶制的信息有如下几项:(1)如果奴隶主签订合同出租了奴隶的劳动,那么奴隶要获得与做同样工作的获释奴或自由工匠相等的工资收入;(2)埃托雷·奇科蒂直到学术生涯的后期都一直坚持他最初的观点,认为戴克里先有关出售货物价格的敕令说明了当时“雇佣劳动力”(相对于奴隶劳动力)的活跃与优势地位。 36 假如奴隶劳动力相对于雇佣劳动力来说没有出现数量锐减的现象,那么对于手工业生产中的劳动力价格,戴克里先的经济顾问们就不会特意区别自由人和被奴役者的身份。

对戴克里先敕令的研究表明,帝国时代曾占据重要地位的奴隶制度此时日渐萎缩,之后偶尔出现的迹象又进一步证明这种萎缩一直在不断发生。在公元4世纪—5世纪帝国的大工场里肯定还存在着奴隶劳动力,但就多数情况来说,政府的工场工匠都是法律意义上的自由人身份。 37 再后来,为了给公元327年的人口普查做准备,君士坦丁大帝立法规定农业上所使用的奴隶只能在同一行省内出售。 38 这个条款所限制的对象只是农业奴隶,因此这就提醒我们,这个法令颁布的主要目的并非只是为人口普查铺平道路。因为如果只出于上述考虑,那么城市和乡村里的手工业奴隶也应该被包括进来。这个法令似乎在暗示,当时农业上奴隶劳动力的数量不够充足,因此农业奴隶要被留在那些对于整体食物供应来说非常重要的行省内。君士坦丁于公元332年10月30日颁布了一道著名敕令,规定“隶农”要永远依附在他们所登记注册的地产之上。这也说明除了在一些最大的土地主领地范围内,普通的乡村里已不再拥有大规模的奴隶群体。 39

学术巨擘马克斯·韦伯曾根据帕拉狄乌斯(Palladius)的一段文字作出说明,与我上面所阐述的结论针锋相对。 40 韦伯解释这段文字的大意是,帝国晚期大领主保留着他们自己的奴隶工匠,这些奴隶包括木匠、铁匠、陶工,他们为领主的领地提供必要的工具和手工产品。然而在这段所引用的帕拉狄乌斯的文字中,没有任何迹象说明此处所指的工匠是奴隶身份。另一方面芬兰学者赫尔曼·古梅鲁斯也指出,在帝国早期,地产上的奴隶工匠并不包括受过专门培训的工业人员,地产所需要的工业产品都从邻近的城镇购得。在帕拉狄乌斯所处的4世纪,上述购买工业品的情况仍很普遍。据我们所知,帕拉狄乌斯的作品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基于瓦罗和科卢梅拉的叙述。就上面这段文字来说,他的叙述是否基于上述两位作家并没有差别,因为帕拉狄乌斯生活的时代与较早之前的时期一样,农具等类似的物品都要从城镇购买。 41

注释

1 见第十九章。

2 Oertel,Freidrich,in CAH 12∶237,253.

3 有关Wallon分析奴隶劳动力与自由劳动力相比人数同比严重下降的情况,见他的L'esclavage 3∶110—116。Meyer,Eduard,Die Sklaverei im Altertum ,49,Dresden,Zahn und Jaensch,1898,(=Klein Schriften 2∶212,Halle,Niemeyer,1924);Lot,Ferdinand,The end of the ancient world ,80,New York,Knopf,1931;Segrè,Angelo,The Byzantine Colonate,Traditio 5∶108,1947中都同意上述观点。而且所有19世纪的重要学者,不论其所使用的是传统式的学术方法还是中世纪研究的最新历史方法,他们都接受这一观点。

4 Wallon,L'esclavage 3∶361—362.

5 Allard,Paul,Les esclaves Chrétiens ,6th ed.,429,Paris,Lecoffre,1914.

6 同上,432—440。有关Allard基本观点的总体评价,参见Verlinden,Charles,L'esclavage dans la monde iberique médiéval,Anuario de Historia del Derecho Español 11∶288—289,291,299,1934。

7 Bury,J.B.,History of the later Roman empire from Arcadius to Irene 1∶26,n.1,New York,Macmillan,1889.

8 Jhering(Ihering),Rudolph von,Geist des römischen Rechts ,3d ed.,2(1)∶234—259,Leipzig,Breitkopf und Härtel,1874.

9 Bury,J.B.,Roman empire from Arcadius to Irene 1∶27.

10 Ciccotti,Ettore,Il tramonto della schiavitù ,2nd ed.,Udine,Istit. delle Edizioni Accademiche,1940.在该书第420—423页的注释中,Ciccotti收集了可以证明公元2世纪—3世纪奴隶劳动力同比下降的碑铭证据,这是一项相当有意义的工作。

11 Paul Allard,Esclaves Chrétiens 第五版的序言以及第六版的viii-xii页都提到了这场论战。Seligman,Edwin R.A.,The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82,New York,Columbia Press,1902对Ciccotti的著作持肯定态度。Verlinden,Anuario del Derecho Español 11∶298,n.4批评Ciccotti的书“假设过多,事实证据缺乏”(beaucoup d'hypothèses,peu de faits),我认为这个批评太过严厉。Ciccotti在Tramonto della schiavitù 第二版(1940)的第434—439页中阐述了隶农制出现后奴隶数量的缩减。

12 有关研究所必须遵循的方法,参见Verlinden,Ch.,Anuario del Derecho Español 11∶291,n.31。

13 最近的研究当中值得一提的包括:E.J.Jonkers的文章De l'influence du Christianisme sur la législation relative à l'esclavage,Mnemosyne ,3d ser.,1∶241—280,1933—1934;Marc Bloch在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1∶224—271,Cambridge,Univ.Press,1941中的重要研究以及他死后所发表的残稿Comment et pourquoi finit l'esclavage antique,Annales 2∶30—44,1947;Verlinden,Ch.,Anuario del Derecho Español 11∶283—448,1934。

14 Verlinden,Anuario 11∶306中对于西哥特西班牙奴隶制的研究虽然值得称赞,但其中并没有指出,教会释奴实际上是基督教这个刚被接受的宗教对于过去长期存在于异教组织中的一种权利的重现。Jonkers,E.J.在Mnemosyne ,3d ser.,1∶265,1933—1934中认识到这个特权在从前存在于异教之中。

15 Saint Augustine,De civitate Dei 19∶15认为奴隶制是上帝意志的表达,用以惩戒犯有原罪的人类。人类奴隶制的伦理问题是惩罚想象中的一部分。Verlinden,Ch.,Anuario 11∶305很好地表现了教父们的总体态度。教会可以视而不见普遍的社会不平等,却仍然认可并宣扬奴隶与自由人在抽象意义上的道德平等,见同上,307。

16 Aristotle,Politics ,1∶2,4.希腊人习惯上认为这是一种观察和描述,而非对奴隶的定义。

17 Eremian,S.T.,Upon slavery and slaveholding in ancient Armenia(俄文版),Vestnik deevnci istorii 1(31)∶26,1950.由于我不懂俄文,因此这里我要对我历史系的同事J.M.Thompson先生表示感谢,他拨冗帮助我翻译了这篇文章以及接下来那篇A.D.Dmitrev的文章。虽然这些亚美尼亚农业工人在公元1世纪都附着在土地上,而且随着土地买卖他们本身也被转移,但Eremian仍然认为他们是奴隶身份。

18 Dmitrev,A.D.,The rising of the west Goths on the Danube and the slave revolt,同上,66—80。

19 同上,77—80。

20 Jonkers,E.J.,Mnemosyne ,3d ser.,1∶265—266,273—275,1933—1934.

21 Verlinden,Anuario del Derecho Español 11∶313—322.又见Mor,C.G.,Manumissio in ecclesia,Rivista del Diritto Italiano 1∶80—150,1928.Verlinden重点强调了立法提倡的经济行为。

22 Dio Cassius在此使用了动词trephete 。他们要得到“配给”(tropheia )。

23 Dio Cassius,Roman history 76∶10(Loeb Library edition,77∶10).

24 Tertullian,Apologeticum 2,8.

25 Herodian,From the death of the deified Marcus 3∶7—8.见Miller,S.N.in CAH 12∶8—9.

26 倍比乌斯·朱奇努斯担任地方长官的时间参见Reinmuth,O.W.,Klio ,Beiheft 34∶137,1935。

27 P.Oxy. 12∶1408,21—26.公元215年卡拉卡拉颁布敕令(P.Giessen 40,reproduced in Hunt,A.S.,and C.E.Edgar,Select papyri 2,no.215,Loeb Classical Library),命令曾到亚历山大里亚寻求庇护的人们离开那里。

28 P.Oxy. 4∶7056,65—79(=Wilcken,U.,Papyruskunde,Chrestomathie ,No.407).

29 BGU 1∶159(=Wilcken,Chrestomathie ,no.408).

30 Bell,Sir Harold,Egypt from Alexander the Great to the Arab Conquest ,93—97,Oxford,Clarendon Press,1948对此进行了简要概述。Bell强调,即使在3世纪普遍的混乱局势下,普通人的生活仍然没有什么大的断裂性的改变。Allan C.Johnson教授发表了一篇有关3世纪埃及局势的文章(Jour.Juristic Papyrology 4∶151—158,1950),他在其中直接反驳了Bell的观点。Johnson指出从他的调查来看,“公元3世纪的埃及并没有经历帝国其他地区所遭受的厄运”。但我认为他的这篇文章并没有多大说服力。

31 狄奥多·蒙森整理了各地发现的许多残片,发表了拉丁和希腊文文本,参见Corpus Inscriptionum Latinarum (CIL 3,Supplement 3∶1911—1953);又见Blümner,Hugo,Das Marimaltarif des Diocletian ,Berlin,Reimer,1893。方便阅读的含英文译文的双语版本见Frank,Tenney,Economic survey of ancient Rome ,5(Rome and Italy of the empire )∶307—422,参照了1893年以来所发现的残片。Elsa Rose Graser最近出版了1937年在意大利和加里亚的阿弗罗狄西亚(Aphrodisia)所发现的最新残片,见Trans.Amer.Philol.Asso. 71∶157—174,1940。她所遵循的文本是Jacopi,G.,Gli scavi della missione italiana a Aphrodisiade nel 1937,Monumenti Antichi 38,1939。在Graser女士的译文中,衬衣、短袍以及同样被认为“来自塔尔苏斯”或“来自劳迪塞亚”的东西可能都是纺织品货物,它们是在亚历山大里亚或其他地方被加工成衬衣或短袍的。这一点反映在“从塔尔苏斯到亚历山大里亚”的衣物明细单中。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参见Reil,Th.,Beiträge zur Kenntnis des Gewerbes ,98,Borna-Leipzig,1913以及Graser女士的阐述,TAPA 71∶161。

32 CIL 3,Suppl. 3∶1919,sect.1,line 30—sect.2,5;Mickwitz,Gunnar,Geld und Wirtschaft im römischen Reich des vierten Jahrhunderts ,71—72,Helsingfors,1932;Frank,Tenney,Economic survey 5∶314.

33 工资和计件报酬出现在敕令的第七条中,见Frank,Economic survey 5∶336—345中Graser女士的译文。有关Bücher的观点参见Ztsch.für die gesammte Staatswissenschaft 50∶674,1894。

34 见Hugo Blümner in Pauly-Wissowa,RE 5∶1945。

35 CIL 3∶31,6;Frank,T.,Economic survey 5∶413中把这个词等同于 一词(第386、389、392、395、398行),意为专门用来给“奴隶”做服装的纱线,但我认为这个翻译并不准确。从帝国后期这个词语的用法来看,它指的可能是专门为“家庭组织中的个人和成员”做服装的纱线。在BGU 1∶316,10中,公元359年来自埃及的一桩奴隶交易之中,卖方的家庭成员就是指驻防地的一群后备军人,见Wilcken in Hermes 19∶422(1884).在P.Oxy. 14∶1712中,地方长官的 指他的家庭。甚至在指家内仆人的时候,这个词语本身也不带有任何处于被奴役地位的含义,尽管在Thesaurus Linguae Latinae 6∶246中它的意思等同于拉丁词语familiaricus 。

36 Ciccotti,Ettore,Tramonto della schiavitù ,424,Udine,Bianco e Figlio,1940(1899年第一版第304页).

37 Herman Gummerus在Pauly-W.,RE 9∶1532—1533中有关工业和手工业的杰出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参考证据。又见Persson,Axel,Staat und Manufaktur im römischen Reiche,Publications of the New Society of Letters at Lund 3∶83,1923。

38 Theod.,Codex 11∶3,2.Seeck,Otto,Untergang der antiken Welt ,2nd ed.,2∶324.

39 Theod.,Codex 5∶17,1;Seeck,Otto,Colonatus,Pauly-W.,RE 4∶498.

40 Palladius,Opus agriculturae 1∶6,2中的这段文字为:ferrarii,lignarii,doliorum cuparumque factores habendi sunt 。

41 根据Gummerus,Herman,Der römische Gutsbetrieb,Klio,Beiträge zur alten Geschichte ,Beiheft 5∶49,1906,在地产上没有出现专门受过手工业方面训练的奴隶。Dopsch,Alfons,Economic and social foundations of European civilization ,328—329,London,Kegan Paul,1937接受了上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