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穿着仅仅一个星期之前曼妮亲自为他洗净的褪色的旧工裤,站在那里,听到了第一团土块落在松木棺材上的声音。紧接着,他自己也抄起了一把铁锨,这把工具在他手里(他是个身高六英尺多、体重二百来磅的彪形大汉),就跟海滩上小孩用的玩具铲子一样,它抄起的足足半立方尺泥土轻快地给扔出去,仿佛那只是小铲子扔出去的一小撮沙土。锯木厂里跟他同一小组的一个伙伴碰碰他的胳膊,说:“把铁锨给我吧,赖德。”他理也不理,只是把一只甩出去一半的胳膊收回来,往后一拨拉,正好打在对方的胸前,使那人往后打了个趔趄,接着他又把手放回到甩动着的铁锨上。他正在火头上,扔土一点也不费劲,那个坟丘也就显得是自己长出来似的,好像不是一铲土一铲土堆上去的,而是眼看它从地里长出来的,到后来,除了裸露的生土之外,它已经与荒地上所有别的散乱的坟丘,那些用陶片、破瓶、旧砖和其他东西做标志的坟丘毫无区别了。这些做标志的东西看上去很不起眼,实际上却意义重大,是千万动不得的,而白人是都不懂这些东西的意义的。接着,他挺直身子,用一只手把铁锨一扔,使它直直地插在坟墩上,还颤颤地抖动着,像一支标枪。他转过身子,开始往外走去。坟丘旁稀稀拉拉地站着几个亲友,还有几个老人,打从他和他死去的妻子出世,这些老人就认得他们了。这圈人中走出一位老太太,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这是他的姨妈。他是姨妈拉扯大的,他根本记不得自己父母是什么模样了。

“你上哪儿去?”她说。

“俺回家去。”他说。

“你别一个人回那儿去,”她说,“你得吃饭。你上我那儿去吃点东西。”

“俺回家去。”他重复了一句,甩掉她的手,走了开去,他的胳膊像铁铸似的,老太太那只手按在上面,分量仿佛只有一只苍蝇那么重。他担任组长的那小组里的工人默默地分开一条路让他过去。可是还不等他走到围栏那儿,就有一个工人追了上来;他不用问就知道这是来给他姨妈传话的。

“等一等,赖德,”那人说,“我们在树丛里还藏有一坛酒呢——”接下去那人又说了一句他本来不想讲的话,说了一句他从没想到自己在这样的场合会讲的话,尽管这是每一个人都知道的老生常谈——死者还不愿或是还不能离开这个世界,虽然他们的肉身已经回进大地;至于说他们离开世界时不仅仅不感到遗憾,而且是高高兴兴地去的,因为他们是走向荣耀,这样的话还是让牧师去说,去一遍一遍地说,去强调吧。“你现在先别回去。她这会儿还醒着呢。”那工人说。

他没有停住脚步,只是朝下向对方瞥了一眼,在他那高昂的、稍稍后仰的头上,靠鼻子的眼角有点充血。“别管我,阿西,”他说,“你们这会儿先别来打扰我。”接着便继续往前走,连步子的大小都没改变,一步就跨过了三道铁丝拦成的栅栏,穿过土路,走进树林。等他从树林里出来,穿过最后一片田野,又是只一步便跨过了那道围栏,走进小巷,天已经擦黑了。在星期天黄昏这样的时刻,小巷里阒无一人——没有去教堂的坐在大车里的一家一家的人、马背上的骑者、行人和他搭话,或是在他走过时小心翼翼地抑制住自己不朝他的背影看——在八月天粉末般轻、粉末般干燥的灰白色的尘埃里,漫长的一个星期的马蹄和车轮印已被星期天不慌不忙闲逛的脚印所覆盖,但是在这些脚印底下的某些地方,在那踩上去令人感到凉飕飕的尘土里,还牢牢地留下了他妻子那双光脚的狭长的、足趾张开的脚印,它们虽已不清晰但并没有完全消失;每个星期六的下午,就在他洗澡的时候,她总要步行到农庄的小铺去,把下星期吃用的东西都买回来;这里还有他的,他自己的脚印,他一面迈着大步,一面在沙土里留下了足迹,他的步子挪动得很快,几乎跟一个小个子小跑时差不多,他的胸膛劈开了她的身躯一度排开的空气,他的眼睛接触到她的眼睛已经看不见的东西——那些电杆、树木、田畴、房舍和山冈。

他的房子是小巷尽头最后的那一幢,这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从这儿的白人地主卡洛瑟斯·爱德蒙兹手里租来的。房租是预先一次付清的,虽然他只住了六个月,但是已经给前廊重新换了地板,翻修了厨房,重换了厨房的屋顶,这些活儿都是他在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在他妻子帮助下亲自完成的,他还添置了火炉。这是因为他工钱挣得不少:他从十五六岁长个儿那阵起就在锯木厂里干活,现在他二十四岁,当着运木小组的组长,因为他的小组从日出干到日落,总比别的小组多卸三分之一的木头,有时,为了炫耀自己的力气大,他常常一个人去搬一般得两个人用铁钩子搬的那种原木;从前,即使在他并不真正需要钱的时候,他也总有活儿干,那时,他想要的一切,或者说他需要的一切,都不必花钱去买——那些肤色从浅到深、满足他各种说不出名堂的需要的女人,他不必花钱就能弄到手,他也不在乎自己身上穿的是什么衣服,至于吃的,一天二十四小时他姨妈家里现成的都有,他每星期六交给她两块钱,他姨妈甚至都不肯收——因此,唯一要花钱的地方就是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掷骰子和喝威士忌了。直到六个月之前的那一天,他第一次正眼看了看他从小就认识的曼妮,当时他对自己说:“这样的日子俺也过腻了。”于是他们结了婚,他租下了卡洛瑟斯·爱德蒙兹的一所小木屋,在他们新婚之夜,他给炉子生了火,因为据说爱德蒙兹最老的佃户路喀斯·布钱普大叔四十五年前也是在他的新婚之夜点上火的,这火一直到现在也没熄灭;他总是在灯光照耀下起床、穿衣、吃早饭,太阳出来时走四英里到锯木厂去,然后,正好在太阳下了山的一个小时之后,他又回到家中,一星期五天都是如此,星期六除外。星期六中午一点钟之前,他总是登上台阶敲门,既不敲门柱也不敲门框,而是敲前廊的屋檐,然后走进屋子,把白花花的银币像小瀑布似的哗哗地倒在擦得锃亮的厨房餐桌上,而他的午餐正在炉灶上嗤嗤地响,那一铅桶热水、那盛在发酵粉罐头里的液体肥皂、那块用烫洗过的面粉袋拼成的毛巾,还有他的干净的工裤和衬衫,都等他去享用呢,而曼妮这时就把钱收起来,走半英里路上小铺去买回下星期的必需品,把剩下的钱去存在爱德蒙兹的保险箱里,再走回家,于是两人就不慌不忙地又吃上一顿忙了五天之后的舒心饭——这顿饭里有腌肉、青菜、玉米面包、冰镇在井房里的脱脂牛奶,还有她每星期六烤的蛋糕,现在她有了炉子,可以烤东西吃了。

可是如今,当他把手放到院门上去时,他突然觉得门后面空空的什么都没有。这房子反正本来就不是他的,今天,连那新安上去的地板、窗台、木瓦以及壁炉、炉子和床,也都成了旁人记忆中的一部分,因此,他仿佛是个在某处睡着突然醒来发现自己在另一个地方的人,在半开的院门口停下脚步,出声地说:“我干吗上这儿来呢?”说完这句话,他才往里走。这时他看见了那条狗。他早就把它丢在脑后了。他记得自从昨天天亮之前它开始嗥叫以来,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它,也没有听到过它的声音——这是一条大狗,是一条猎犬,却不知从哪儿继承来一点儿獒犬的血统。(他们结婚一个月之后他跟曼妮说:“俺得养一条大狗。不然,一整天,有时还得一连好几个星期,家里陪着我就只有你一个。”)这条狗从门廊底下钻出来,走近他,它没有奔跑,却是像在暮色中飘浮过来的,一直到轻轻地偎依在他的大腿旁,昂起了头,好让他的手指尖刚能抚触到它,它面对屋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与此同时,仿佛是这只畜生在他不在家时控制着、保护着这所房子,直到这一刻才消除了魔法似的,在他面前的由地板和木瓦组成的外壳变硬了,充实了,有一瞬间他都相信自己不可能走进去了。“可是我得吃呀,”他说,“咱俩都得吃东西呢。”他说,接着便朝前走去了,可是那条狗并不跟着,于是他转过身来,呵叱它。“快过来呀!”他说,“你怕啥?她喜欢你,跟我一样。”于是他们登上台阶,穿过前廊,走进屋子——走进这充满暮色的单间,在这里,那整整六个月都浓缩成为短暂的一刻,使空间显得非常局促,令人感到呼吸都很困难,这整个六个月也挤缩到壁炉前面来了,这里的火焰本该一直点燃,直到他们白头偕老的;在他还没有钱购置炉灶那会儿,他每天走四英里路从锯木厂赶回家中,总能在壁炉前找到她,见到她狭长的腰背和她蹲坐着的腿与臀,一只狭长的手张开着挡在面前,另一只手捏着一只伸在火焰上的长柄煎锅;从昨天太阳出山时起,这火焰已变成一摊又干又轻的肮脏的死灰——他站在这里,那最后一缕天光在他那有力地、不服输地跳动着的心脏前消隐,在他那深沉地、不间断地起伏着的胸膛前消隐,这跳动与起伏不会因为他急遽地穿越崎岖的林地和田野而加快,也不会因为一动不动地站在这安静、晦暗的房间里而减慢。

这时候那只狗离开了他。他大腿旁那轻微的压力消失了;他听见它蹿走时爪子落在木头地板上的嗒嗒声与吱吱声,起先他还以为它逃走了呢。可是它一出大门就停了下来,待在他这会儿可以看得见的地方,它把头朝上一扬,开始嗥叫起来,这时候,他又看到她了。她就站在厨房门口,望着他。他纹丝不动。他屏住呼吸,并不马上说话,一直等到他知道自己发出的声音不至于是不正常的,他还控制好脸上的表情免得吓着了她。“曼妮,”他说,“没关系。俺不怕。”接着他朝她走过去一步,走得很慢,甚至连手也不抬起来,而且马上又停住脚步。接着他又跨过去一步。可是这一回他刚迈步她的身影就开始消失了。他马上停住脚步,又屏住呼吸不敢出气了,他一动也不动,真想命令自己的眼睛看见她也停住不走。可是她没有停。她还在不断地消失与离去。“等一等,”他说,声音温柔得像他曾听见自己对女人发出过的最温柔的声音,“那就让我跟你一块儿走吧,宝贝儿。”可她还是在继续消失。她现在消失得很快,他确实感觉到了横在他们当中的那道无法逾越的屏障,这屏障力量很大,足足可以独自背起通常怎么也得两人才能搬动的原木,这屏障有特别结实的血肉和骨骼,连生命都无法战胜,而他现在至少用自己的眼睛看到了一次,知道即使在一次突如其来的暴死中,倒不是说一个年轻人的血肉和骨骼,而是说这血肉和骨骼想继续活下去的意志,实际上有多么坚强。

这时她消失不见了。他穿过她方才站着的门口,来到炉子前。他没有点灯。他并不需要灯光。这炉子是他亲自安下的,他还打了放碟子的架子,现在他摸索着从里面取出两只盘子,又从放在冷炉灶上的一只锅子里舀了一些食物在盘子里,这些食物是昨天他的姨妈拿来的,他昨天已经吃了一些,不过现在已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吃的,也不记得吃下去的是什么了,他把两只盘子端到那唯一的一扇光线越来越暗的小窗户下的白木桌上,拉出两把椅子,坐下来,再次等待,直到他知道自己的声音会符合要求时才开口。“你现在过来吧,”他粗声粗气地说,“到这儿来吃你的晚饭。俺也没啥好——”他住了口,低头看着自己的盘子,使劲地、深沉地喘着气,胸膛起伏得很厉害,但他不久就镇定下来,大约有半分钟一动也不动,然后舀了满满一调羹黏稠的冷豌豆送进自己的嘴里。那团凝结了的、毫无生气的食物似乎一碰到他的嘴唇就弹了回去。连嘴巴里的体温也无法使它们变得温热些,只听见豌豆和调羹落在盘子上所发出的嗒嗒声;他的椅子猛地朝后退去,他站了起来,觉得下腭的肌肉开始抽搐,迫使他的嘴巴张开,朝上牵引他脑袋的上部。可是还不等自己发出呕吐的声音,他就把它压了下去,重新控制住自己,一边迅速地把自己盘子里的食物拨到另一只盘子里去,拿起盘子,离开厨房,穿过另一个房间和前廊,把盘子放在最底下的一级台阶上,然后朝院门走去。

那条狗不在,可是还没等他走完半英里路它就撵了上来。这时候月亮升起了,人和狗的影子支离破碎、断断续续地在树丛间掠过,或是斜投在牧场的坡地或山丘上久已废弃的田垄上,显得又长又完整,这人走得真快,就算让一匹马在这样的地面上走,速度也不过如此,每逢他见到一扇亮着灯光的窗子,就调整一下前进的方向,那狗紧跟在他脚后小跑,他们的影子随着月亮的上升而变短,最后他们踩着了自己的影子,那最后一点遥远的灯火已消失,他们的影子开始朝另一个方向伸长,它还是紧跟在他脚后,纵然一只兔子几乎就从这人的脚底下蹿出来,它也没有离开,接着它在蒙蒙亮的天光下挨着那人卧倒的身躯躺下,偎依着他那吃力地一起一伏的胸膛,他那响亮刺耳的鼾声倒不像痛苦的呻吟,而像一个长时间与人徒手格斗的人的哼哼声。

当他来到锯木厂时,这里什么人都没有,除了一个锅炉工——这个上了点年纪的人正从木堆边上转过身来,一声不吭地瞧着他穿过空地,他步子迈得很大,仿佛不仅要穿过锅炉棚,而且还要穿过(或是越过)那锅炉似的,那条昨天还是干干净净的工裤拖曳在地,给弄脏了,露水一直湿到他的膝部,头上那顶布便帽歪在一边,帽舌朝下,帽檐压在耳朵上,跟他平时的架势一样,眼白上有一圈红丝,显得焦急而紧张。“你的饭盒在哪儿?”他说。可是还不等那锅炉工回答,他就一步越过他身边,把一只锃亮的原来盛猪油的铁皮筒形饭盒从柱子的一根钉子上取下来。“俺光想吃你一块饼。”他说。

“你全都吃掉好了,”那锅炉工说,“午饭时俺可以吃别人饭盒里的东西。你吃完就回去睡觉吧。你脸色不好。”

“俺不是上这儿来让人瞅脸色的。”他说,在地上坐了下来,背靠着柱子,开了盖子的饭盒夹在双膝间,两只手把食物往嘴里塞,狼吞虎咽起来——仍然是豌豆,也是冷冰冰的,还有一块昨天星期天炸的鸡、几片又老又厚的今天早上炸的腌肉、一块婴儿帽子那么大的饼——乱七八糟,淡而无味。这时候小组工人三三两两地来到了,只听见锅炉棚外一片嘈杂的说话和活动声;不久,那白人工头骑了匹马走进空地。黑汉子没有抬起头来看,只把空饭盒往身边一放,爬起身来,也不朝任何人瞅一眼,就走到小溪旁俯身躺下,把脸伸向水面,呼噜呼噜地吸起水来,那劲头与他打鼾时一样,深沉、有力而困难,也跟他昨天傍晚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用力呼吸时一样。

接着一辆辆卡车开动了。空气中搏动着排气管发出的急促的劈啪声和锯片的呜呜声、铿锵声,卡车一辆接一辆地开到装卸台前,他也依次爬上一辆辆卡车,在他即将卸下的原木上平衡好自己的身体,敲掉楔木,松开拴住原木的铁链,用他的铁钩拨拉一根根柏木、胶树木和橡木,把它们一根根地拖到坡道前,钩住它们,等他小组里的两个工人准备好接住它们,让它们滚到该去的地方,就这样,弄得每卸一辆卡车都带来长时间的隆隆滚动声,而人的哼声与喊声则是分隔开这隆隆声的标点符号,随着上午一点点过去,人们开始出汗,一声声号子此起彼伏。他没有和大伙儿一起吟唱。他一向难得吟唱,今天早上就不会跟其他早上有所不同——他又挺直了身子,高出在众人的头顶之上,他们的眼光都小心翼翼地避开,不去看他,他现在脱光了上身,衬衫脱掉了,工裤的背带在背后打了个结,除了脖子上围了一块手帕之外,上身全部裸露着,那顶扣在头上的便帽却紧压在右耳上,逐渐升高的太阳照在他那身黑夜般乌黑的一团团一股股布满汗珠闪闪发亮的肌肉上,成为钢蓝色,最后,中午的哨声吹响了,他对站在卸台下的两个工人说:“注意了。你们躲开点儿。”接着他便踩在滚动的原木上从斜木上下来,挺直身子平衡着,迅速地踩着往后退的小碎步,在雷鸣般的轰隆轰隆声中直冲下来。

他的姨夫在等候他——那是个老人,身量和他一般高,只是瘦些,也可以说有点羸弱,他一只手里拿着一只铁皮饭盒,另一只手托着一只盖好的盘子;他们也在小溪旁树荫底下坐了下来,离那些打开饭盒在吃饭的工人有一小段距离。饭盒里有一只糖水水果瓶装的脱脂牛奶,用一块干净的湿麻袋布包着。放在那只盘子里的是一块桃子馅饼,还是温乎的呢。“她今儿上午特地为你烙的,”姨夫说,“她说让你上俺家去。”他没有回答,身子微微前俯,两只胳膊肘支在膝头上,用两只手捏住馅饼,大口大口地吞食着,满含糖汁的饼馅弄脏了他的脸,顺着下巴往下淌,他一面咀嚼,一面急急地眨着眼,眼白上红丝更多也更密了。“昨儿晚上我到你家去过,可你不在。你姨妈叫我来的。她让你上俺家去。昨儿晚上她让灯亮了一夜,等着你去呢。”

“俺挺好的。”他说。

“你一点也不好。上帝给的,他拿回去了呗。你要好好相信他。[1]你姨妈会照顾你的。”

“怎么个相信法?”他说,“曼妮干了什么对他不起的事啦?他多管什么闲事,来瞎搅和俺跟……”

“快别这么说!”老人说,“快别这么说!”

这时候卡车又开始滚动了。他也可以不用对自己编造为什么呼吸这么沉重的理由了,又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相信他已经忘掉呼吸这回事了,因为现在原木滚动时发出不断的轰隆轰隆声,他都没法透过噪音听见自己的呼吸了;可是他刚以为自己已经忘掉,又明白其实并没有,因此,他非但没有把最后一根原木拨到卸板上去,反而站起来,扔掉铁钩,仿佛那是一根烧过的火柴似的,在方才滚下去的那根原木的正在消失的余音中用手一撑,跳到了两块卸板之间,面朝着仍然躺在卡车上的那根原木。他过去也这样干过——从卡车上拉过一根原木,用双手举起,平衡一下,转过身子,把它扔在卸板上,不过他还从来没有举过这么粗的原木,因此,在一片寂静中,现在出声的只有卡车排气管的突突声与空转的电锯的轻轻的呜咽声了,因为包括白人工头在内的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他用胳膊肘一顶,把原木顶到车帮边上,蹲下身子,把手掌撑在原木底部。一时之间,所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那没有理性、没有生命的木头好像已经把自己的基本习性,惰性,传染了一部分给这个人,使他进入了半睡眠状态。接着有一个声音静静地说:“他抬起来了。木头离开卡车了。”于是人们看见了缝隙和透出来的亮光,看着那两条顶紧地面的腿以难以察觉的速度在伸直,直到双膝顶在一起,通过腹部的往里收缩,胸脯的往外挺,脖子上青筋的毕露,那原木一点点极其缓慢地往上升,这过程中他一口白牙紧锁,上唇上抬,整个头部往后仰,只有那双充血、呆滞的眼睛没有受到影响,接着,那根平衡着的原木经过他的双臂和正在伸直的胳膊肘,终于高过他的头。“不过,他可没劲儿举着木头转身了,”说话的还是方才的那个声音,“要是他想动手把木头放回到卡车上,准会把他弄死。”可是没有一个人动弹。这时——倒也看不出他在拼命使劲——那原木仿佛突然自动地从他头上往后跳去,它旋转着,轰隆轰隆地从卸板上一路滚下去;他转过身子,只一步就跨过了斜斜的滑道,从人群中穿过去,人们纷纷闪开,他一直穿过空地朝树林走去,虽然那工头在他背后不断地喊道:“赖德!喂,赖德!”

太阳落山时他和他的狗来到四英里外河边的沼泽地——那里也有一片空地,它本身并不比一个房间大,那儿还有一间小房子,是间一半用木板一半用帆布搭成的窝棚,有一个胡子拉碴的白人站在门口,瞧着他走近,门边支着一杆猎枪,他伸开手掌,上面有四枚银元。“给俺来一坛酒。”他说。

“一坛酒?”白人说,“你是说一品脱吧。今天是星期一。你们这个星期不是全都在开工吗?”

“俺不干了,”他说,“俺的那坛酒呢?”他站在那儿等候,目光茫然,显然并不在看着什么东西,高昂的头稍稍后仰,充血的眼睛迅速地眨着,接着他转过身子,那只酒坛挨着大腿挂在他那只勾起的中指上,这时,那白人突然警惕地朝他的眼睛看去,仿佛是第一次看到似的——这双眼睛今天早上还在很使劲很急切地瞪视,现在却像什么也看不见了,而且眼白一点儿也没露出来——白人说:

“喂。把那只坛子还我。你喝不了一加仑[2]。我会给你一品脱的,我给你就是了。完了你快点走开,再别回来。先别回来,等到……”白人说到这里,伸出手去一把抓住坛子,对方把坛子藏在身后,用另一条胳膊往外朝上一拨,正好打在白人的胸口上。

“听着,白人,”他说,“这酒是俺的。俺钱都付给你了。”

那白人咒骂了他一句:“不,还没有呢。你把钱拿回去。酒坛给我放下,黑鬼。”

“这可是俺的,”他说,声音很平静,甚至很温和,脸上也很平静,只有两只充血的眼睛在迅速地眨着,“俺已经付过钱了。”他转过身去,背对着这个人和那支枪,重新穿过空地,来到小路旁,那只狗在那儿等他,好再跟在他脚后走。他们急急地趱行在两面由密不通风的芦苇形成的墙垣当中,这些芦苇给黄昏添上了一抹淡金的色彩,也和他家的墙壁一样,多少让人感到压抑,感到憋气。可是这一回,他没有匆匆逃离这个地方,却停住脚步,举起酒坛,把塞住气味很冲而不够陈的烈性酒的玉米轴拔出,咕嘟咕嘟地一连喝了好多口像冰水般又辣又凉的酒,直到放下酒坛重新吸进空气,他都没有觉出酒的滋味与热劲儿。“哈,”他说,“这就对啰。你倒试试俺看。试试看,大小子。俺这儿有足足可以打倒你的好东西呢。”

他刚从洼地让人透不过气的黑暗中走出来,马上又见到了月亮,他喝酒时,他那长长的影子和举起的酒坛的影子斜斜地伸开去,在咽下好几口银白色的空气之后,他才缓过气来,就对酒坛说:“现在看你的了。你总是说俺不如你。现在要看你的了。你拿出本领来呀。”他又喝酒,大口大口地吞咽着那冰冷的液体,在他吞咽的过程中,酒的滋味与热劲儿都像是变淡了似的,只觉得一股沉甸甸的、冰冷的液体带着一团火泻下肚去,经过他的肺,然后围裹住这正在不断地猛烈喘息的肺,直到那些肺叶也突然伸张收缩得自在起来,就像他那灵活的身躯在周围那堵银色的空气的厚墙里跑动时一样自在。他现在舒服得多了,他那跨着大步的影子和那条一路小跑的狗的影子像两团云影,在小山腰上迅速滑动;当他那一动不动的身躯和举起的酒坛在山坡上投下斜斜的长影时,他看见他姨父那孱弱的身影在蹒蹒跚跚地爬上小山。

“他们在锯木厂对俺说你走了,”老人说,“俺知道到哪儿去找你。回家吧,孩子。酒可帮不了你的忙。”

“它已经帮了俺一个大忙了,”他说,“俺已经回到家了。俺现在是给蛇咬了,连毒药也不怕了。”

“那你去看她呀。让她看看你。她只要求你做到这一点:让她看看你……”可是他已经在走动了。“等一等!”老人喊道,“等一等!”

“你可追不上俺。”他说,朝银色的空气讲话,用胸膛劈开那银色滞重的空气,这空气正开始在他身旁往后迅速地流动,就像在一匹疾驰的马身边流过一样。老人那微弱无力的声音早已消失在夜晚的广漠之中了,他和狗的影子很轻松地掠过了几英里路,他那深沉有力的呼吸也变得很轻松了,因为现在他身体舒服多了。

这时,他再次喝酒,却突然发现再没有液体流进他的嘴巴。他吞咽,却没有任何东西泻下他的喉咙,他的喉咙和嘴里现在梗塞着一根硬硬实实、一动不动的圆柱体,它没有引起反应,也不让人感到恶心,圆鼓鼓的、完整无缺,仍然保持着以他的喉管为外模的形状,从他的嘴里跳出来,在月光底下闪着亮,崩裂成碎片,消失在发出喃喃絮语的沾满露珠的草丛里。他再次喝酒。他的嗓子眼里又仅仅塞满了发硬的东西,弄得两行冰凉的涎水从他嘴角流淌出来;紧接着又有一条完整无缺的银色圆柱体蹦跳出来,闪闪烁烁的,这时他喘着气把冰冷的空气吸进喉咙,把酒坛举到嘴边,一边对它说:“好嘛。俺还要把你试上一试。你什么时候决心老老实实待在我让你待的地方,俺就什么时候不再碰你。”他喝了几口,第三次用酒灌满自己的食道,可是他刚一放下坛子,那闪亮的完整无缺的东西又出现了,他气喘吁吁,不断地往肺里吸进冰凉的空气,直到能够顺畅地呼吸。他小心翼翼地把玉米轴塞回到酒坛上去,站直身子,喘着气,眨巴着眼睛,他那长长的孤独的影子斜斜地投在小山冈上和小山冈后面,散开来融进那为黑暗所笼罩的整个无垠的夜空。“好吧,”他说,“俺敢情是判断错了。这玩意儿已经帮了俺的大忙。俺这会儿挺好的了。俺也用不着这玩意儿了。”

他能看见窗子里的灯光,这时他正经过牧场,经过那咧开银黑色口子的沙沟,小时候,他在这里玩过空鼻烟罐头、发锈的马具扣和断成一段段的挽链,有时候还能发现一只真正的车轮;接着他经过菜园,以前,每到春天,他总在这里锄草,他姨妈也总是站在厨房窗户里监督他;接着他经过那个不长草的院子,他还没学会走路那会儿老是在这儿的尘土里匍匐打滚。他走进屋子,走进房间,走到灯光圈子里,在门口停住脚步。脑袋稍稍往后仰,仿佛眼睛瞎了似的,那只坛子还挂在他弯起的手指上,贴着他的大腿。“阿历克姨夫说你要见俺。”他说。

“不光是要见你,”他姨妈说,“是要你回家,好让我们照顾你。”

“俺挺好的,”他说,“俺用不着别人帮忙。”

“不,”她说。她从椅子里站起来,走到他身边,抓住他的胳膊,就像昨天在坟墓边那样。这胳膊又像昨天那样在她手里硬得像铁了,“不!阿历克回家告诉俺你怎样在太阳还没有平西就从锯木厂出走,那时候,俺就明白是什么原因和怎么回事了。喝酒可不能让你好过些。”

“它已经让俺好过多了。俺这会儿挺好的了。”

“别跟俺撒谎,”她说,“你以前从没向俺撒过谎。现在也别跟俺撒谎。”

这时他说实话了。那是他平时的声音,既不悲哀也不带惊奇的口气,而是透过他胸膛的激烈的喘气平静地说出来的,而在这房间的四堵墙里再待一会儿,他的胸口又会感到憋气了。不过他很快就会出去的。

“是的,”他说,“喝酒其实并没有让俺觉得好过些。”

“它永远也不会!别的什么也没法帮助你,只有他能!你求他嘛!把心里的苦恼告诉他嘛!他是愿意倾听,愿意帮助你的!”

“如果他是上帝,也用不着俺告诉他了。如果他是上帝,他早就知道了。好吧。俺就在这里。让他下凡到人间来给俺行行好吧。”

“你得跪下!”她大声喊道,“你跪下求他!”可是与地板接触的并不是他的膝盖,而是他的两只脚。有一会儿,他可以听见在他背后,她的脚也在门厅地板上挪动着,又听见从门口传来她叫自己的声音:“斯波特!斯波特!”——那声音穿过月色斑驳的院子传进他的耳朵,叫唤的是他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用的名字,当时他还没有和许多汉子在一起干活,也还没有跟那些浅棕色的记不起名字的女人厮混,他很快就把她们忘得一干二净,直到那天见到了曼妮,他说:“这种日子俺可过腻了。”从这时候起,人们才开始叫他赖德。

他来到锯木厂时,半夜刚过。那只狗已经走开了。这一回他记不得它是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走开的了。最初,他仿佛记得曾把空酒坛朝它扔去。可是后来发现坛子还在他手里,而且里面也还有些酒,不过现在他一喝就会有两道冰凉的酒从他嘴角沁出来,弄湿他的衬衫和工裤;到后来,虽然他已不再吞饮,只顾走着,那走了味、没了劲儿、不再有热力与香味的液体却总使他感到彻骨的寒冷。“再说,”他说,“俺是不会朝它身上扔东西的呀。踢它一脚嘛倒是可能的,那是在它骨头痒痒又挨俺太近的时候。可是俺是不会朝哪条狗扔东西伤害它的。”

他来到空旷地上,伫立在悄然无声、堆得老高、在月光照耀下变成淡金色的木料堆当中,那只酒坛仍然在他手里。这时影子已没有什么东西来阻挠了,他站在影子中央,又像昨天晚上那样踩在它上面了,他身子微微晃动,眼睛眨巴眨巴地瞅着等候天明的木料堆、卸木台和原木堆,以及在月光下显得特别文静特别洁白的锅炉房。接着,他觉得舒服些了。他继续往前走。可是他又停了下来,他在喝酒,那液汁很冷,流得很快,没什么味道,也不需要费劲吞咽,因此他也搞不清楚到底是灌进了肚子呢还是流到了外面。不过这也没什么关系。他又继续往前走,那只酒坛现在不见了,他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丢掉的。他穿过空旷地,走进锅炉房,又穿了出来,经过定时开动的环锯的没有接头的后尾部分,来到工具房的门口,看到从板壁缝里漏出一丝微弱的灯光,里面黑影幢幢,有几个人在嘟嘟哝哝地说话,还听见发闷的掷骰子和骰子滚动的声音,他伸手在上了闩的门上重重地捶打着,嗓门也很大:“快开门,是俺呀。俺给蛇咬了,注定要死了。”

接着他走进门来到工具房里。还是那几张熟悉的脸——三个他那个装卸小组的工人、三四个管锯的工人,还有那个守夜的白人,后裤兜里插着一把沉甸甸的手枪,有一小堆硬币和旧钞票堆在他面前的地板上,还有就是他自己,大伙儿管他叫赖德,实际上也确是个赖德[3],正站在蹲着的人群之上,有点摇晃,眼睛一眨一眨的,当那个白人抬起头来瞪着他时,他脸上僵硬的肌肉挤出了一副笑容。“让开点,赌棍们,”他说,“让开点。俺给蛇咬了,再来点毒也不碍事。”

“你喝醉了,”那白人说,“快滚开。你们哪个黑鬼打开门把他架出去。”

“好得很,头儿,”他说,声音很平静,那双红眼睛虽然在一眨一眨,下面的脸却一直保持着一丝僵硬的微笑,“俺没有喝醉。俺只不过是走不出去,因为你的那堆钱把俺吸引住了。”

现在他也跪了下来,把上星期工钱里剩下的那六块钱掏了出来,放在面前的地板上,他眨巴着眼睛,仍然冲着对面那个白人的脸微笑,接着,脸上仍然堆着微笑,看那骰子依次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手里,这时那白人正在跟着别人下同样的赌注,他眼看白人面前那堆肮脏的、被手掌磨旧的钱在逐渐不断地升高,看这白人掷骰子,一连赢了两次双份,然后输了一盘,两角五分,这时骰子终于传到他手里,那只小盅在他握拢的手里发出发闷的嗒嗒声。他往众人中间甩去一枚硬币。

“押一块钱。”他说,接着就掷起来,看那白人捡起骰子扔回给他。“俺要押嘛。”他说,“俺给蛇咬了。俺什么都不在乎。”他又掷了,这一次是一个黑人把骰子扔回来的。“俺要押嘛。”他说,又掷起来,白人一动他马上就跟着行动,不等白人的手碰到骰子就一把将他的手腕捏住,两人蹲着,面对着面,下面是那些骰子和钱,他的左手捏住白人的右腕,脸上仍然保持着僵硬、死板的笑容,口气很平静,几乎是毕恭毕敬的:“有人搞鬼俺个人倒不在乎。可是这儿的几位兄弟……”他的手不断使劲,直到白人的手掌唰地摊开,另一对骰子嗒嗒地滚到地板上,落在第一对骰子的旁边,那白人挣脱开去,跳起来退后一步,把手朝背后裤兜里的手枪摸去。

在他的衬衫里两片肩胛骨之间用棉绳挂着一把剃刀。他手一动,从肩后拉出剃刀,同时打开刀片,把它从绳子上拉下来,再把剃刀张开,让刀背贴紧他拳头的骨节,用大拇指将刀把往握紧的手指里塞,因此,不等拔出一半的手枪打响,他就确实用挥舞的拳头而不是用刀片打在那白人的咽喉上,同时乘势一抹,动作真干脆,连那人喷出来的第一股血都没有溅上他的手和胳臂。

* * *

[1] 《圣经·约伯记》第1章第21节:“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姨夫这里是用俚俗语表达的。

[2] 1加仑(合4.5公升)等于8品脱。

[3] 赖德(rider),亦有“大个儿”的意思。

2

事情结束之后——到结案一共也没有花多少时间;人们第二天就找到了那个囚犯,他给吊在锯木厂二英里外一所黑人小学的钟绳上,验尸官从一个或几个不知姓名的人手里接过他,做出已死的证词,把尸体交给他最亲的亲属,一共没用去五分钟——正式负责办理这个案子的副保安官在向他的妻子讲述事情的经过。他们是在自己的厨房里。副保安官的妻子在做晚饭。自从昨天半夜前不久监狱被劫、副保安官从床上被人叫醒投入行动以来,他忙个不停地跑了许多地方,由于缺乏睡眠,在不适当的时刻匆匆进食,如今已精疲力竭,正坐在炉子旁的一把椅子里,也变得有点歇斯底里了。

“那些臭黑鬼,”他说,“我向上帝发誓,咱们过去在这上头没出太多乱子,真可以算是奇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人。他们外表像人,也跟人一样站起来用后肢走路,而且会说话,你也听得懂,于是你就以为他们也能听懂你的话了,至少是有时候听得懂。可是要论正常的人的感情和情绪,那他们简直是一群该死的野牛。就拿今天的这个来说吧——”

“但愿如此。”他妻子粗暴地说。她是个胖墩墩的女人,以前挺漂亮,现在头发已经花白,脖子显得特别短,她看上去一点也没有手忙脚乱的样子,倒是很镇静从容,不过脾气很暴躁。还有,她当天下午刚到俱乐部去打过一次纸牌,赢了头奖,应该得五角钱,可是另一个会员半路里杀出来,硬要重新算分,结果这一局完全不算。“我只希望你别让他进我的厨房。你们这些当官的!就知道整日价坐在法院外面闲聊。难怪两三人就能走进去,从你们鼻子底下把犯人劫走。要是你们有一会儿把双脚和背脊从椅子、办公桌和窗台上挪开,他们可全都会搬走的呢。”

“伯特桑[1]家的亲戚可不止是两三个啊,”副保安官说,“这一条线上可有四十二张很活跃的选票呢。那天我跟梅丢[2]拿着选民名单挨个儿数过的。可是,你听我说——”这时他妻子端了一只碟子从炉子那边转身走过来。在她经过自己身边时,副保安官赶紧把两只脚收回来,她走到餐厅去,几乎是跨过他的身子走过去的。副保安官把声音提高一些,好让远处也能听见:“他的老婆是因为他才死的。是这么回事吧。可是他伤不伤心呢?在葬仪上,他简直成了个了不起的大忙人。人家告诉我,还不等大家把棺材放进坑,他就夺过一把铲子朝上面抡土,速度比一台铲土机还快。这可不算什么——”他的妻子又走回来了。他又把脚往里收,重新调整自己的声音,因为现在距离又近了:“——兴许他对她的感情就是这样。没有哪条法律禁止一个男人把老婆匆匆忙忙地埋掉,只要他没干什么来匆匆忙忙地送她的终。可是第二天最早回来上班的就是他,除了那个锅炉工不算,那锅炉工还没把锅炉点着,他倒已经来到锯木厂了,就更不用说把水烧开了;要是再早来五分钟,他甚至可以跟锅炉工一起把伯特桑叫醒,让伯特桑回家去继续睡他的觉呢,或是干脆当时就把伯特桑的脖子给抹了,免得后来给大伙儿增加那么多麻烦。

“就这样,他来上班了,是来得最早的一个,麦克安德鲁斯[3]和别的人原来以为他会给自己放一天假的,因为他刚埋了老婆,连一个黑鬼也没法找到更说得过去的放假理由了,而在这种情况下,白人也得歇一天工以表示他对亡妻的深切哀悼,至于夫妻间感情如何那是另一回事,连一个小孩子也懂得既然工钱照拿,这样的假期不过白不过。可他偏不。他头一个来,不等上班的哨子吹完,就从一辆运木头的卡车上跳到另一辆,独自一个人抄起一根又一根十英尺长的柏树原木,扔来扔去仿佛那是火柴梗似的。然后,当所有的人终于拿定主意随他去,因为他是存心如此做的,他老兄却在下午的半中腰扔下手里的活就走掉了,连对不起、请原谅、明天见什么的都不跟麦克安德鲁斯或任何人说一声,却搞来了整整一加仑‘保头疼劲赛骡’的私酿威士忌,径直回到锯木厂,参加掷骰子的赌局,在这种赌局中,伯特桑用灌了铅的骰子骗厂里黑鬼的钱都骗了足足十五年了,这个赖德一屁股坐下来耍钱,自从他成了个半大不大的小子,能认清那些做过手脚的骰子上的点数以来,他一向心甘情愿地把工资的大约平均百分之九十九孝敬给伯特桑,可是这一回,五分钟后,他就一刀下去,干净利落,把伯特桑的喉咙一直割到颈骨那儿。”他妻子又经过他身边到餐厅去。他再次把脚缩回来,同时提高了嗓门。

“因此我和梅丢赶紧上现场去。我们倒不指望能帮上什么忙,因为这时候他没准已经过田纳西州的杰克逊了,天都快亮了嘛;再说,要找到他,最简便的办法莫过于盯紧在伯特桑家那些小伙子的后面。当然,等他们找到他之后,也就没什么值得往回带的了,不过至少可以了结掉这桩案子。所以说,我们上他家里去真是偶然又偶然的事;我现在都不记得我们为什么去,反正我们是去了;他老兄居然在家。是坐在插上闩的大门后,一只膝盖上放着把打开的剃刀,另一只上放着支装上子弹的猎枪吗?不。他睡着了。炉子上有一大锅被他吃得一干二净的豌豆,他呢,正躺在后院大太阳底下,只有脑袋在廊檐下的阴影里,还有一条像熊和截去角的安格斯公牛杂交所生的狗,在后门口叫救火和救命似的没命地叫。我们摇醒了他,他坐起来,说,‘没错,白人老兄。是俺干的。不过你们别把俺关起来。’这时梅丢说了,‘伯特桑先生的亲戚倒也不想把你关起来。等他们抓到了你,你会呼吸到很多新鲜空气的。’于是他说,‘是俺干的。不过你们别把俺关起来。’——他一个劲地劝说、开导保安官别把他关起来;没错儿,事情是他干的,是桩大坏事,可是现在要把他与新鲜空气隔离开来可太不方便了。因此,我们把他装上汽车,这时候来了一个老太婆——是他妈妈或是姨妈什么的——喘着气一路小跑,追了上来,要跟我们一块走,于是梅丢就使劲向她解释,要是伯特桑一伙赶在我们把他关进监狱之前找到我们,她也会吃什么苦头,可她还是要去,后来梅丢也说了,如果伯特桑那伙人真的追上我们,她也在汽车里没准倒是件好事,因为虽说伯特桑用自己的影响帮梅丢去年夏天赢得了那个辖区的选票,干扰法律的执行总是不能原谅的。

“因此我们也让她坐上车,把那个黑鬼带进城,稳稳妥妥地关进监狱,把他交给了克特钱[4],克特钱带他上楼,那个老太婆也跟上去,一直跟到单人牢房,对克特钱说,‘我是想把他带好的。他一直是个好孩子。他以前可从来没闯过祸。他事情做得不对,应该受到惩罚。可是不能让白人把他抢走呀。’克特钱后来烦了,就说,‘他不先抹肥皂沫就给白人刮胡子,后果如何,你们俩早先就不会好好琢磨琢磨吗。’于是他把他们俩都关进了牢房,因为他也跟梅丢一样,认为有她在,万一出什么事,没准能对伯特桑家的小伙子们起一些好的作用,而且等梅丢的任期满了,说不定他自己要竞选个保安官或别的什么官儿当当呢。于是克特钱回到楼下去了,紧接着,苦役队从外面回来,上楼到大牢房里去了,他就想短时间内不会出什么事,可是就在这时,突然之间,他开始听到喊叫声,倒不是大吼,而是喊叫,不过光有声音没有什么话语,于是他拔出手枪冲上楼梯朝大牢房跑去,苦役队就关在这里,克特钱朝小牢房一看,只见老太婆蹲伏在一个角落里,那个黑鬼把用螺丝拧紧固定在地板上的铁床干脆拔了出来,正站在牢房中央,铁床举在头上,就跟那是只小孩睡的摇篮似的,他对老太婆喊着说,‘俺不会伤着你的。’说完便把铁床朝墙上摔去,接着走过来抓住那扇闩上的铁门,把它连砖头带铰链从墙上拽了下来,就走出牢房,把整扇门顶在头上,仿佛那是一扇纱窗,他吼叫道,‘没事儿。没事儿。俺不想逃走。’

“当然,克特钱本来是可以当场开枪打死他的,不过就像他所说的,如果惩罚他的不是法律,那么享受优先权的应该是伯特桑家的小伙子们。因此克特钱没有开枪。相反,他蹿到那些从那扇铁门前向后退却的苦役队黑鬼的背后,大声吼道,‘抓住他!把他撂倒!’可那些黑鬼起先都缩在后面一动不动,等到克特钱用脚踢、用手枪柄揍他身边的那些黑鬼,他们才向赖德拥去。克特钱说,整整有一分钟,谁冲上去赖德就把谁抓起来扔到房间另一头去,就跟那是破布娃娃似的,一边嘴里还在说,‘俺没打算逃走。俺没打算逃走。’到后来,大家终于按倒了他——只见一大堆黑脑袋、黑胳膊、黑腿在地上乱扭乱动,就跟水开了锅似的,可是就算到了这地步,克特钱说还不时会有一个黑鬼从地上给掀起,像一只飞鼠那样摊开着四肢,飞到房间的另一头,眼睛像汽车前灯似的鼓了出来,最后,他们总算按得他不能动了,克特钱就走近去,动手把压在上面的黑鬼一层一层扒开,看见他躺在最底层,还在笑,一颗颗眼泪像小孩玩的玻璃球那么大,顺着脸颊和耳朵边上往下滚,掉在地板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仿佛有谁在摔鸟蛋,他笑啊笑啊,还说,‘你们弄得俺都没法动脑子了。我都没法动脑子了。’你看,这多有趣儿。”

“依我看,要是你还想在这个家里吃晚饭,你快给我在五分钟之内把它吃完,”他的妻子在餐厅里说道,“我要收拾桌子了,完了我还要去看电影呢。”

* * *

[1] 伯特桑是被赖德杀死的白人守夜人的姓氏。

[2] 这是正职保安官的名字。

[3] 锯木厂的白人工头。

[4] 监狱看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