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张脸黑黑的,很光滑,让人难以看透;那双眼睛见过太多的世面。那头黑人鬈发给理得像是覆盖在头颅上的一顶便帽,一溜边缘整整齐齐,看上去像上过漆似的,头路用剃刀修过,因此这脑袋看来像是个铜像的头,坏不了、很结实。他穿的是一种运动服,在男子服饰商店的广告里叫作套装,衬衫和长裤是搭配好的,而且是从同一种浅黄褐色的法兰绒上裁剪下来的,它们售价不菲,装饰得过于繁复,有着太多的褶裥;他在钢板隔成的号子的钢床上半躺着,一名武装警卫就站在号子外面看守着,到现在已经站了二十个小时了,他叼着烟,在回答问题时,用的口音你尽可以说是天底下任何地方的口音却唯独不能说是南方口音,甚至连黑人的口音都不像,提问的是个戴眼镜的年轻白人,他坐在对面的一只钢凳上,拿着一只人口普查[1]工作者用的宽大的文件夹。

“名叫赛缪尔·沃瑟姆·布钱普。二十六岁。出生在密西西比州杰弗生镇附近的乡下。没有成家。没有——”

“等一等。”人口调查员飞快地记录着,“这可不是你在芝加哥被判——生活时的那个名字呀。”

对方把烟头上的灰啪地抖掉。“当然不是。杀死警察的是另外一个家伙。”

“好吧。职业——”

“致富得实在太快了。”

“——无业。”调查员飞快地写着,“父母。”

“当然。两个。可我不记得他们了。是我姥姥把我带大的。”

“她叫什么?还活着吗?”

“我不知道。名叫莫莉·沃瑟姆·布钱普。如果还活着,那就是住在密西西比州杰弗生镇十七英里外的卡洛瑟斯·爱德蒙兹的农庄里。行了吧?”

调查员合上文件夹,站起身来。他比对方年轻一两岁。“如果你家里人不知道你在这里用的是什么名字,他们又怎能知道——你又怎么指望能回到家乡呢?”

对方把烟灰啪地抖落下来,还是躺在钢床上,身上是一套好莱坞式的高级服装,那双高级鞋子也是调查员一辈子买不起的。“我还管这个干吗?”他说。

于是调查员就离开了;守卫再次把钢门锁上。那人躺在钢床上抽烟,过了一会儿,人们前来撕开他那精品长裤的裤管,剃掉他的高价发型[2],把他带出了牢房。

* * *

[1] 1940年美国进行过一次人口普查,因此可以认为这就是本篇故事所发生的年代。

[2] 大腿与头部是给死囚上电刑时接电极的地方。

2

也就在同一个燠热、明亮的七月早晨,同样燠热、明亮的风既拂动了紧挨着加文·史蒂文斯的窗子的桑树叶子,也吹进了他的办公室,仅仅吹动了室内的东西,就造成了一种凉爽的假象。风儿掀动了桌子上县检察官的文件,也钻进了坐在桌子后面那人的一头早白的乱发——那人有一张瘦削、聪明、表情多变的脸,身上那皱巴巴的亚麻套装的翻领上有根表链,上面挂着一把“菲·贝他·卡巴”钥匙——这就是加文·史蒂文斯,哈佛毕业的ФВК联谊会会员[1],也是海德堡大学[2]的哲学博士,他的公务是他的业余爱好,虽然这给他提供了生计,而他严肃从事的本职却是一项做了二十二年还未能完成的把《旧约》译回到古典希腊文[3]去的工作。不过那股风似乎并未使来访问他的人有什么感觉,虽然从外表上看在那阵微风之前她并不会比一张纸片燃成的未经触动的灰更重一些和结实一些——这是个黑人小老太太,有一张皱缩的、老得出奇的脸,头上包着块白头巾,还戴了顶黑草帽,那本该是儿童用的。

“布钱普?”史蒂文斯说,“你是住在卡洛瑟斯·爱德蒙兹先生农庄上的吧。”

“我已经离开了,”她说,“我是来找我的孩子的。”接着,坐在他对面的硬椅上一动不动,她开始吟唱起来,“洛斯·爱德蒙兹出卖了我的便雅悯。在埃及卖掉了他。法老得到了他[4]——”

“等一等。”史蒂文斯说,“等一等,大婶。”因为回忆与往事眼看要咬到一块儿合二而一了,“要是你不知道你孙子在哪儿,你怎么会知道他碰到麻烦了呢?你是说爱德蒙兹先生不愿帮助你去找他吗?”

“是洛斯·爱德蒙兹把他出卖的,”她说,“在埃及卖掉了他。我不知道他在哪儿。我只知道法老得到了他。你就是法律。我要找到我的孩子。”

“好吧,”史蒂文斯说,“我来想想办法看。要是你不回家,那你在城里住在哪儿呢?说不定要花一些时间的,因为你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你都有五年没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住在汉普·沃瑟姆那里。他是我兄弟。”

“好的。”史蒂文斯说。他并没感到惊奇。他从小就认识汉普·沃瑟姆,虽然他从未见过这个黑老婆子。不过即使他见过,他也不会感到惊奇的。这些人就是这样。你可能认得两个黑人多年;这两个人说不定还多年替你干活,姓氏各不相同。然后你突然偶然得知两人原来是兄弟或是姐妹。

他坐在不能算是微风的流动的热空气里,听着她慢慢地费劲爬下外面陡峭的楼梯,这时记起那个孙子来了。那个案子的文件五六年前到过他的桌上,然后送到地方检察官那儿去——布奇[5]·布钱普,这是一年里在市镇监狱里几进几出的那个小伙子的名字:他是这黑老太女儿的孩子,出生时母亲就死了,父亲又抛弃了他,姥姥留下他扶养他,或者是想这样做。因为十九岁那年他就离开乡下到镇上来,为了赌钱与斗殴一年里倒在监狱里待了大半截,终于因为破门闯进一家商店偷盗而被正式起诉。

他是被人当场发现的,那时他抄起一根铁管朝惊动了他的那个警官抡去,然后被警官用手枪枪托将他打倒在地,嘴给打烂了,仍然骂声不绝,他的牙齿露出在汩汩流着的血里,像是还在拼命地大笑。过了两晚,他越了狱,从此再没人见到过他——还是个没满二十一岁的小青年呢,身上确实有生了他又抛弃他的父亲传留的某种气质,而他父亲因为过失杀人眼下正在州立监狱里服刑——确实是颗不仅凶狠而且是危险与邪恶的坏种。

原来这就是我得去寻找和拯救的那个人,史蒂文斯想。因为他片刻也没有怀疑那黑老婆子的直觉。要是她还能测算出那孩子在何处以及遇到了什么麻烦,他也不会感到惊奇的,倒是稍后他才真的觉得奇怪了,因为自己居然那么快就打听到那孩子在何处以及出了什么事。

他的头一个想法是打电话给卡洛瑟斯·爱德蒙兹,那黑老婆子的男人曾在此人的农庄上当过多年的佃户。不过照黑老婆子的说法,爱德蒙兹已经不肯再管这件事了。于是他一动不动地坐着,听凭热风吹拂他那头乱蓬蓬的白发。这时候他明白这黑老婆子的意思了。他现在记起来了,当初把那孩子赶到杰弗生来的实际上正是爱德蒙兹;他在孩子正撬他的杂货铺时逮住了他,便命令孩子滚蛋而且今后再也不许回来。这还不是那保安官,那警方的命令呢,他想。而是范围更广阔,更急迫的事儿……他站起身,拿上他那顶很旧而有点破的巴拿马细草帽,走下屋外的楼梯,在正午一开始那种炎热的死寂时分中穿过空荡荡的广场,来到县报办公室。编辑正在里面——这人上了年纪,但头发却没有史蒂文斯那样白得厉害,他打着一条极细的黑色领带,穿了件前胸上过浆的旧式衬衫,是个大胖子。

“有个黑老婆子名叫莫莉·布钱普,”史蒂文斯说,“跟她男人住在爱德蒙兹的农庄上。是她外孙的事。你准记得他的——布奇·布钱普,大约五六年前在镇上泡了一年,大部分时间是在监狱里度过的,有天晚上他们终于在他偷盗朗斯韦尔商店时逮住他了,记得吧?唉,他现在惹的祸可比那回更大了。我丝毫也不怀疑她的话。我替她也是为我所代表的广大公众的利益着想,仅仅希望他这回惹下的祸十分严重因此没准也就是决定性的——”

“等一等。”那编辑说。他甚至都不用离开办公桌。他把通讯社发来的那张新闻稿的薄纸副本从铁尖刺[6]上取下,递给史蒂文斯。电报上写明发自伊利诺斯州乔里特城[7],时间是当天早上。

因杀害芝加哥警察而被判处死刑的密西西比州黑人在处决前夕回答人口调查提问时透露其化名。赛缪尔·沃瑟姆·布钱普——

五分钟以后,史蒂文斯又穿过空荡荡的广场,这时离正午炎热的死寂时分更近了。他原以为自己正在走回住处去用午餐,可是发现并不在往那边走。再说,方才我忘了锁我办公室的房门了,他想。不过,她又是怎么能在太阳底下从十七英里以外赶进城来的呢。她甚至可能是走来的呢。“这么看来,方才我说我希望发生的事大概不是认真的。”他说出声来,一边离开白晃晃的、如今已没有一点儿风的直晒的阳光,重又登上户外的楼梯,走进他的办公室。他停住脚步。接着他说:

“早上好,沃瑟姆小姐。”

她也相当老了——身子瘦削、腰背笔挺,一头白发按旧时的样式梳得整洁地堆在头上,戴着顶足有三十年历史的旧帽子,已褪成铁锈般的黑色,还拿着一把破旧的遮阳伞,原本应该是黑色的,现在却褪成了绿色。他也是从小就认得她的。她独自住在她父亲留下的那所危房里,她在那里教人在瓷器上作画,同时在她父亲的奴隶之一的后裔汉普·沃瑟姆和他老婆的帮助下养鸡、种菜,为的是拿到市场上去卖。

“我是为莫莉的事儿来的,”她说,“莫莉·布钱普。她说过你——”

他把消息告诉她的时候她盯看着他,直挺挺地坐在老黑婆子方才坐过的硬椅上,那把褪了色的伞就靠在她的膝上。在她膝头上那双相叠的手底下,搁着一只旧式的缀有珠子的手提包,几乎有手提箱那么大。“他今天晚上就要给处决了。”

“再没有什么办法了?莫莉和汉普的双亲过去属于我的祖父。莫莉和我是同一个月出生的。我们就像亲姐妹那样一起长大。”

“我打过电话了,”史蒂文斯说,“我和乔里特的典狱长谈了话,又跟芝加哥的地方检察官谈了。他受到的是公正的审判,他有好的律师——如此等等。他有钱。他是在经营一种叫彩票赌博的行当,他这号人就靠这个捞钱。”她盯看着他,身子笔挺,一动也不动。“他是个杀人凶手,沃瑟姆小姐。那个警察背对着他时他开了枪。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他后来供认不讳,全都承认了。”

“我知道,”她说。这时候他明白她并没有在看着他,至少是视而不见,“这真可怕。”

“杀人也是可怕的,”史蒂文斯说,“还是这样收场好一些。”这时她又在盯着他看了。

“我方才在想的倒不是他。我想的是莫莉。绝对不能让她知道。”

“是的,”史蒂文斯说,“我在报馆里已经跟威尔莫思先生打过招呼了。他同意不发任何消息。我会给孟菲斯的报馆打电话的,不过也许已经来不及了……如果我们能劝她今天下午在孟菲斯报纸登出来之前就回来……在农庄里,她能见到的唯一的白人就是爱德蒙兹先生,我也会给他去电话的;即使万一别的黑人听说了这件事,我敢肯定他们是不会说的。也许两三个月后我会下乡去告诉她那孩子死了,已经埋葬在北方的什么地方了……”这一回她以那样一种表情看着他,使他不由得停住了话头;她坐在那里,在硬椅上挺得笔直,盯看着他,直到他停住话头。

“她会要把他带回家去,和自己在一起的。”她说。

“带他?”史蒂文斯说,“他的尸体?”她看着他。那表情既不是表示震惊也并非不以为然。它仅仅体现了对流血与悲哀的一种古老的、无时间限制的、女性的亲密关系。史蒂文斯想:她是在这样热的天气里徒步走到城里来的。除非是汉普用贩卖鸡蛋和蔬菜的轻便马车把她捎来的。“他是她大闺女,她那死去的老大的独子。他是必须回家的。”

“他必须回家,”史蒂文斯同样镇静地说,“我立刻来办这件事。我马上就打电话。”

“你太好了。”她头一回动了动,挪动了一下身子。他看着她双手捏紧了手提包,把它往身上拉了拉。“费用由我来支付。你能不能告诉我大概得……?”

他直直地瞅着她的脸。他连眼皮都不眨一眨就撒了个谎,既快又轻易。“十一二块钱也就够了。一口薄棺他们总是会提供的,要花的仅仅是运输的费用。”

“一口薄棺?”她再一次以那种古怪的、超然的眼光看着他,仿佛他是个小娃娃似的,“他是她的外孙呢,史蒂文斯先生。她把他接过来抚养的时候,让他用了我父亲的姓名——赛缪尔·沃瑟姆。不能仅仅用一口薄棺,史蒂文斯先生。我知道每个月付一定数目的钱是可以办得到的。”

“不能仅仅用一口薄棺,”史蒂文斯说。他用的口气就跟方才说他必须回家时一模一样,“爱德蒙兹先生是会帮忙的,这我知道。据我所知,老路克·布钱普在银行里存得有一些钱。还有,倘若你允许我——”

“用不着那样做,”她说。他看她打开提包;看着她在桌子上点数出二十五块钱,其中有皱巴巴的钞票,也有硬币,五分、一角、一分的全有,“这就能应付急需的开支了。我去告诉她——你肯定真的没有希望了?”

“我能肯定。他今天晚上就会死去的。”

“那我今天下午就告诉她他已经死了。”

“你要不要让我来告诉她?”

“我来跟她说吧。”她说。

“那么,你要不要我前去看她,跟她谈谈呢?”

“你能这样做真是太好了。”说完她就走了,身子挺得笔直,脚步又脆又轻,几乎是急急的,走下楼梯,逐渐听不见了。他再次打电话,先打给伊利诺斯州的典狱长,接着打给乔里特的一家殡仪馆。接着他又一次穿越那炎热的、空荡荡的广场。他只等了一小会儿,那位编辑就吃完午饭回来了。

“我们得把他接回家乡,”他说,“沃瑟姆小姐和你和我还有别的一些人负责这件事。总要花——”

“等一等,”那编辑说,“别的哪些人?”

“我都还不知道呢。总要花个二百来块钱吧。我还没把电话费计算在内;那就由我自己来对付吧。一等我碰到卡洛瑟斯·爱德蒙兹,就要从他那儿榨出点钱来;我不知道会有多少,不过总不能太少吧。也许从广场那一带可以讨到五十块。可是剩下的就是你跟我的事儿了,因为她硬要留给我二十五块,这已经是我想让她相信要花的费用的两倍,也是她出得起的钱的四倍——”

“等一等,”那编辑说,“等一等。”

“他的尸体将由后天的第四次车送来,到时候我们去接,沃瑟姆小姐和他的姥姥,那老黑人,坐我的车,你和我坐你的车。沃瑟姆小姐和老太婆要把他带回家去,带到他出生的地方去。也许是老太婆带大他的地方去。或者是她打算抚养他的地方。让柩车开到那儿去又得花十五块,鲜花还不算在内——”

“还有鲜花?”编辑喊叫起来。

“还有鲜花,”史蒂文斯说,“整个花销就算他二百二十五块吧。看样子主要得由你和我来分担了。行吧?”

“不,不行,”编辑说,“不过看来也由不得我了。老天爷呀,”他说,“就算我能做主,这份新鲜劲儿也差不离值这些钱了。我还是生平第一次为事先答应不登消息倒贴呢。”

“你已经事先答应不登消息。”史蒂文斯说。在这个燠热的、如今连一点儿风都没有的下午余下的时间里,从县政府来的官员们、从十五与二十英里外县治边缘来的治安法官、法警们登上楼梯来到这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呼唤检察官的名字,空等了一会儿,然后离开,接着又回来再次坐下,气得要冒烟,而与此同时,史蒂文斯正沿着广场从一家商店走到另一家,从一个办公室来到另一个——管他是商人还是店员,是老板还是伙计,或是医生牙医律师还是理发师——对他们都用他那套现成的话急急地说:“是要把一个死去的黑小子接回家乡来。完全是看在沃瑟姆小姐的分上。也不必在纸上签名什么的了;就给我一块钱吧。没有就给半块,要不二毛五也成。”

那天晚上饭后,他穿过没一丝风的星光灿烂的黑夜来到市镇边缘沃瑟姆小姐的房屋前,敲了敲没上过漆的前门。汉普·沃瑟姆前来应门——那是个老头儿,肚子鼓鼓的,是靠吃蔬菜吃大的,他、他老伴还有沃瑟姆小姐三个基本上以此为生,他老眼昏花,头上剩下一圈白发,那张脸倒很有点古罗马将军的气派。

“她正候着您呢,”他说,“她关照请您上楼到卧室去。”

“莫莉大婶就在那儿吗?”史蒂文斯说。

“我们全都在那儿。”沃瑟姆说。

于是史蒂文斯穿过点着油灯的过厅(他知道整幢房子仍然用油灯照明,而且也没有接通自来水),走在这黑人的前面,登上洁净的没有上漆的楼梯,旁边的墙纸颜色早已褪尽,然后跟着老黑人穿越过厅进入那个干净的陈设简陋的卧室,这里有一股淡淡的然而确切无疑属于老小姐的气味。他们全都在那里,沃瑟姆说得不错——他的老伴,一个不算太黑的大块头女人,包着块颜色艳丽的头巾,正靠在门上,沃瑟姆小姐在一把直背的硬椅里仍然坐得笔挺,那个黑老婆子则挨着壁炉坐在仅有的一把摇椅里,即使在这样一个夜晚,炉床中一些灰里还微微闷着小火。

她手里拿着一个芦苇秆陶土烟袋锅,可是没在吸,那熏黑的烟斗里的灰是白色死寂的;直到现在,史蒂文斯才第一次认真看她,他想:好上帝啊,她个儿还没有一个十岁的小孩大呢。接着他也坐下了,于是他们四个——他本人、沃瑟姆小姐、黑老婆子和她的兄弟——挨着砖砌的炉床围成一圈,在这炉床上,人类协调与团结的古老象征正在缓缓地闷燃着。

“后天他就会回到家乡了,莫莉大婶。”他说。那黑老婆子甚至都不对着他看;她始终也没有正眼看过他。

“他死了,”她说,“法老抓走了他。”

“噢,是的,主啊,”沃瑟姆说,“法老抓走了他。”

“卖掉了我的便雅悯,”黑老婆子说,“在埃及把他卖掉了。”她开始在椅子里轻轻地前后摇晃。

“噢,是的,主啊。”沃瑟姆说。

“别出声,”沃瑟姆小姐说,“别出声了,汉普。”

“我给爱德蒙兹先生去过电话了,”史蒂文斯说,“等你们去到那儿的时候他会把一切都准备好的。”

“洛斯·爱德蒙兹出卖了他,”黑老婆子说。她坐在椅子里前后摇动,“卖掉了我的便雅悯。”

“别出声,”沃瑟姆小姐说,“别出声了,莫莉。现在先别说。”

“不,”史蒂文斯说,“不,他可没有出卖,莫莉大婶。不是爱德蒙兹先生。爱德蒙兹先生可没有——”可是她根本听不见我的话,他想。她甚至都不对着他看。她始终没有正眼看过他。

“卖掉了我的便雅悯,”她说,“在埃及把他卖掉了。”

“在埃及把他卖掉了。”沃瑟姆说。

“洛斯·爱德蒙兹出卖了我的便雅悯。”

“把他卖给了法老。”

“把他卖给了法老,而现在他死了。”

“我还是走吧。”史蒂文斯说。他迅速地站起来。沃瑟姆小姐也站起来,可是他没有等她走到自己的前面去。他急急地穿越过厅,几乎是在奔跑;他甚至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跟在后面。很快我就可以去到外面了,他想。那样就可以享受到空气、空间和风了。接着他听见她走在自己后面的声音了——也就是他听到她的脚步走下自己办公室外面楼梯的脆亮、轻快、敏捷然而却不急促的那种声音,但一阵阵人声压过了它们:

“出卖了我的便雅悯。在埃及卖掉了他。”

“在埃及卖掉了他。噢,是的,主啊。”

他一出溜地下了楼梯,简直是奔下的。现在不远了;他这会儿能闻到它并感觉到它了:那流动的空气和纯朴的黑夜,现在他能够注意礼貌了,就停下来等着,在门口转过身来,看着沃瑟姆小姐跟随自己来到门口——那高昂、白色、挺直、老式的头穿过老式的油灯光向他靠近。现在他能听见第三个人的声音了,那该是汉普那老伴的——一个地道的、一直在唱的女高音,没有歌词,在姐弟俩的主唱与对唱底下潜行:

“在埃及卖掉了他,而现在他死了。”

“噢,是的,主啊。在埃及卖掉了他。”

“在埃及卖掉了他。”

“而现在他死了。”

“把他卖给了法老。”

“而现在他死了。”

“我很抱歉,”史蒂文斯说,“我请求你原谅我。我应该想到的。我本不该来的。”

“没关系,”沃瑟姆小姐说,“那是因为我们不好受。”

于是在第三天,那仍然是个晴朗、炎热的日子,北边开来的列车到站时,灵车与两辆小轿车等候在那里。那里另外还有十来辆小轿车,不过直到列车进站史蒂文斯和报馆编辑才开始注意到来的人真不少,黑人、白人都有。接着,在闲着无事的白人汉子、小后生和小男孩以及大约五十来个黑人男女悄没声儿的围观下,那个黑人殡葬商手下的几个伙计从列车上抬起银灰两色的棺材,抬到灵车边,三两下将象征人的不可避免的最终结局的花圈和花形饰物扯下,将棺材推进灵车,再把花儿什么的扔进去,砰地把门关上。

接着,沃瑟姆小姐、黑老婆子和他雇来的司机乘一辆车,他本人和编辑则坐编辑的车,他们跟在灵车后面,这灵车从车站拐上小山的漫长的山坡,用低速挡哼哼唧唧的跑得还挺快,登上山顶后它走得更快了,可是发出的声音却叫人宽慰,简直像主教嗓子眼里的那种嗬嗬声,然后它放慢速度进入广场,穿越广场,绕过邦联战士纪念碑和法院,这时给史蒂文斯捐过一块、半块、两毛五的商人、店员、理发师和专业人员以及一个子儿没捐的人都从门口与楼上窗口静静地观看着,接着灵车拐上了一条街,在市镇边接上一条乡村土路,直通十七英里外的目的地。灵车又重新加快速度,后面仍然跟着两辆小车,里面坐着四个人——那个头抬得高高的、身板笔挺的白人妇女,那个黑老婆子,那个正式任命的正义、真理与权利的捍卫者以及那位海德堡哲学博士——好一支向黑人杀人凶犯,那恶有恶报的豺狼的灵车作陪衬的浩浩荡荡的队伍!

当他们来到市镇的边缘时,灵车跑得相当快。此刻他们在标明是杰弗生镇的那块金属标牌前一闪而过。有限公司和人行道都消失了,路逐渐变成沙砾路,斜斜地爬上另一座小山的漫长的山坡。史蒂文斯伸手去把开关闭掉,于是编辑的车子靠惯性朝前滑行,在他开始踩闸时便慢下来,而这时灵车与另一辆小车迅速离去,仿佛是在逃跑,久日不雨的夏季轻尘从飞旋的车轮底下喷涌出来;很快它们就不见了。编辑笨拙地把车掉头,弄得排挡嘎嘎响,前扯后拉再加上踩油门,最后总算是面朝市镇,回到了路上。这时他坐直了片刻,一只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你可知道今天早上在火车站她求我做什么事儿?”他说。

“就算不知道吧。”史蒂文斯说。

“她说,‘你准备在报上登消息吗?’”

“什么?”

“就是这样说的,”编辑说,“她说完又说了一遍:‘你准备在报上登消息吗?我要在报上全登出来。一点也不漏。’我都想说,‘如果我正巧知道他确实是怎么死的,你也想把那情况登在报上吗?’老天爷呀,即使我和她都知道我们已经知道的情况,我相信她也会说是的。可是我没有这样说。我仅仅说,‘嗨,你又不识字,大婶。’可她说,‘贝尔小姐会指给我看登在哪儿,我可以瞅的。你在报上登吧。全都登出来。’”

“哦。”史蒂文斯说。是啊,他想。她现在反正无所谓了。因为事情必须这样发展她也阻止不了,而现在一切都过去了,结束了,完事了,她就不在乎他是怎么死的啦。她仅仅是要他回家乡,不过得要他风风光光地回来。她要有那口棺材,要有鲜花,还要有灵车,她还要坐小轿车跟在灵车后面穿过市镇。“走吧,”他说,“咱们回镇上去吧。我都有两天没碰我的办公桌了。”

* * *

[1] 美国大学优秀生和毕业生荣誉组织ФВК联谊会,这三个希腊字母代表一句格言,意为“哲学是人生的指导”。

[2] 在德国西南部海德堡市,为一著名学府。

[3] 《旧约》主要用希伯来文写成,少数片断用阿拉姆文。公元前3世纪中叶已出现希腊文译本。后又根据希腊文译成拉丁文,英译是根据拉丁文本译出的。史蒂文斯的辛勤劳作纯属多余。

[4] 见《圣经·创世记》第37到47章,其实被卖掉的是便雅悯的哥哥约瑟。但是约瑟设法让便雅悯留下充当人质。

[5] 布奇(Butch)与屠夫(butcher)音近,应是赛缪尔的外号。

[6] 旧时一种办公室用具,下面是一较大底盘,上有铁尖刺,可将文件插在上面供查考或进一步处理。

[7] 小市镇,在芝加哥西南30英里,该处有两座州立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