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定义什么是科幻,首先要从“什么不是科幻”说起。科幻并不能定义为“一个发生在未来的故事(或小说或戏剧)”。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存在一种叫作“太空历险”的东西。这类故事虽然发生在未来,但并不属于科幻,它只是包含了在未来太空中依靠超级先进科技进行的冒险、战斗和战争。那么,为什么这不是科幻?这看起来很像是科幻,例如多丽丝·莱辛②等人也认为它是。但“太空历险”缺乏独特的创新观念,而这恰恰是科幻中必不可少的要素。除此之外,科幻也可以发生在当下:平行世界中的故事或小说。如果剥离了未来背景和尖端科技,什么才能让我们称之为“科幻”?

我们来构建一个虚拟的世界,这是第一步。这个世界事实上并不存在,但以我们已知的社会为基础。也就是说,现实社会是科幻的起点:虚构的社会以某种与我们不同的方式发展,也许旋转了九十度,就像在平行世界中那样。作者用自己的某种才智使我们的世界发生位移,让它发生逆转或是跃进。这个世界必须至少在一个方面与当前世界存在区别,而这种区别必须足以产生一些在我们的社会中——或任何现在或过去已知的社会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种错位中必须贯穿着一个条理清晰、前后连贯的观念。也就是说,这必须是一种观念上的错位, 而不仅仅是造成一种琐碎或怪诞的混乱。社会观念的位移,这就是科幻的本质。如此一来,一个新的社会在作者脑海中诞生, 之后转移到纸上,再从纸上猛烈冲击读者的大脑。这就是认知混乱的冲击。读者知道,自己读到的内容并不属于他实际上生活的现实世界。

接下来,让我们来区分一下科幻与奇幻。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稍作思考就能知道为什么。想想超能力,想想西奥多·斯特金(Theodore Sturgeon)令人惊叹的小说《超人类(More Than Human)》中的变异生物。如果读者相信这种变异生物有可能存在,那么他会把斯特金的小说视为科幻。但如果他认为这种变异生物不仅现在而且永远也不可能存在,就像巫师和恶龙一样,那么他读的这本书就是奇幻小说。奇幻涵盖了普遍认为不可能的事物,而科幻则涵盖了普遍认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事物。但这实际上是一种主观判断,因为我们并不能客观地分辨出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这更多的是凭借作者和读者的主观臆断。

最后,让我们来定义一下优秀的科幻。观念的错位——换言之,创新的思想——必须是全新的(或者是旧想法的新变化), 必须能为读者带来智力上的刺激。这种新想法必须侵入读者的头脑,唤醒他至今未曾思考过的可能性。因此,“优秀的科幻小说”的评定是基于主观的价值标准,而非客观存在。尽管如此,我认为,的确存在这样一种东西,客观上,可以被称为优秀的科幻小说。

我想,加州州立大学富尔顿分校的威利斯·麦克奈利博士(Willis McNelly)说得很棒,科幻故事或科幻小说真正的主角是一个观念,而不是一个人。在优秀的科幻小说中,其观念是全新的、激发人心的。也许最重要的是,它能够引起读者大脑中衍生思路的连锁反应;可以说让读者的大脑突破窠臼,就像作者的大脑一样开始创造。因此,科幻小说既富有创造性也激发创造力,而主流小说大体上不这么做。我们阅读科幻小说(这么说时,我是作为一名读者,而非作家),是因为我们喜欢体验这样的过程,读到的内容中蕴含全新思路,在我们大脑中激起连锁反应。因此,最好的科幻小说会促使读者与作者之间最终形成一种合作,双方一起创造,也一起享受其中。快乐是科幻中本质的、最终的要素,那是一种发现新奇事物所带来的快乐。

1981年5月14日

①该文引自菲利普·迪克的信件。

②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1919-2013),英国女作家,获2007 年诺贝尔文学奖,曾著有一系列名为《南船座中的老人星:档案》的所谓“太空小说”,并著有《什卡斯塔》《八号行星代表的产生》等科幻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