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客观的活动]似乎在自我-本质中带来了某种困扰,因为它被联系到了非我之上。因而冲突的扬弃就=非我的扬弃了吗?但这将与整个知识学的第二个原理相悖,依照那个原理,对立设置归属于自我。因而应当扬弃的不是非我,而是作为理智的自我对于非我的依赖性。但是如果理智的本质保持为、而且必须保持住对非我的这种关联性,那么进行表象的自我对于非我的依赖性就只能这样来消除,即非我,如其本然的、进行表象的自我所依赖者,其本身是依赖于自我的。(扬弃如其本然的对……的表象活动的依赖性!然而这就意味着毁坏意向性了!因而不能这样做,而是要在维持意向性的条件下,仍然将如其本然的被表象者作为自我性事物揭示出来,也只有这样,才能挽救和规定意向性。)

但这就是说:自我本身必须规定那迄今尚未规定的非我——一种阻断被归于非我了。但这就是说:非我——联系作为受动者的理智性自我(das intelligente Ich)来看,非我在表象关系中恰恰应当成为原初-事情(Ur-sache)[125]、活动——作为受到规定者,现在其本身就应当成为一种受动,而且使得在它之中被否弃的那种实在性被设置到自我之中去了。如今非我应当成为作为绝对者的自我之产物。如其本然的非我,必须将活动委之于绝对自我。如其本然的非我是什么?进行抵抗者(Widerstehendes)。

进行表象的自我的依赖性被扬弃了,这样一来,自我的绝对性与纯粹性,它的本质,也就被挽救了,此时那尚待表象的(vorzustellende)非我就直接受到自我规定,但那进行表象的(vorstellende)自我由此同样也间接地受到自我的规定,因而不是受到非我的规定。

因而,化解冲突的要求就是,自我应当与非我建立因果性。这是由自我的本质而来的。这个要求肩负着化解冲突的任务,但它在其本身中就包含着某种冲突。与它形成对抗的一点是:自我无法与非我建立任何因果性。因为非我在那时恰恰会终止,而且本身会成为自我。但是,自我本身——第二个原理——将非我设置为与自我对立的了。因而这种非我就不能被扬弃,倘若应当保留自我的本质的话。

因此,从自我的本质中就得出:一切都必须是自我;还得出:对立设置必须存在。因而,冲突就存在于自我-本质本身之内了。得遇上某种调解才能解决。在哪两方之间调解?在如今总是不断冒出来的、无限的、不受限制的自我,和有限的、受到限制的自我之间。

倘若自我的无限被设置状态(die unendliche Gesetztheit)就是像它的有限被设置状态那种意义上的某种设置活动的话,那么这种冲突就是不可化解的。因此就需要追问:自我在什么意义上是无限地被设置的,在什么意义上是有限地被设置的?鉴于单纯的自我设置行动,自我-无限-设置活动(Sich-unendlich-Setzen)与自我-有限-设置活动(Sich-endlich-Setzen)之间的区别何在?

无限-设置活动:这样的设置活动并没有撞上某个终点(ein Ende),而是回到了作为主动活动者的其自身之中:纯粹的活动,它没有任何客体(Objekt);数学上的一个点,在那里没有任何方向存在,而且一般而言也没有任何要区分的东西(比较卷1,第273页)。

有限-设置活动:撞上某种东西,在那里,设置活动有了一个终点,遭到了抵抗。这就意味着:设置对象,设置客体、客观之物。在客观活动(objektiven Tätigkeit)的本质中就包含了一点,即它遭到了抵抗。

现在,这种活动在两方面——无限与有限、纯粹与客观——中应当保持为一;双方之间必然有“统一的纽带”存在。这只有在如下条件下才是可能的:自我通过纯粹的活动(reine Tätigkeit),将自身规定为客观的活动。自我规定(Sich-Bestimmen)为客观活动(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就使得客观性成为可能了),本身成为客观的(自我规定为非我——抵抗的可能性)。纯粹自我在客观的意义上运作,客观的活动者也在客观的意义上运作,因而“在客观的意义上”就有了不同的意义,而且这就使得,这种差异性恰恰构成了双方之间的统一。

这就意味着:无限的活动,在它的那种客观性的方式下,就是有限的设置活动的客观性活动的可能性条件。纯粹的活动就是关联活动(Beziehen)的条件,没有这种关联活动,就不可能有设置客观之物的任何活动。客体是进行抵抗者。因为纯粹活动也如此这般使得像一般抵抗者这类事物得以可能了。一般而言,当这种活动在其本身具有某种特定的特征时,它就只能被抵抗了。

然而这种无限的活动作为无限的活动,还是可以不指向某种特定事物的。它不可受某个进行界定的他者规定,然而却可以进行设置,这样它即便不设置任何特定的事物,却还是使得一般对象(Gegenständnis)得以可能了。只有当无限的活动具有奋进(Strebens)的特征时,它才主导这种一般对象。(指向……,但不追求……;自身指向……,使得如其本然的所指向者恰恰在自身指向活动[Sichrichten]中形成。从自身出发,将自身规定为使得抵抗得以可能者,这就意味着:奋进;无限的奋进,向其本身奋进,纯粹只奋进!)

自我的纯粹活动是无限的奋进。作为回到自身之中的绝对的活动,它也奋力保持其本身,这就是说,它奋力追求的是,一切都在自我之中、并作为自我而被设置。

但只要无限的活动在奋进,那么在它之中就显示出一种非-等同、某个他种事物(Fremdartiges)。这种在奋进中对立存在,并应当在奋进中被克服的他种事物,抗拒着(widerstrebt)纯粹自我,亦即抗拒着纯粹自我的那种奋力追求——追求成为绝对同一的。

作为奋进的纯粹活动,是一种设置活动。在此被设置下来的是什么?不是某种现实之物、确定之物、有界限之物,而是当一切实在性都绝对被设置在自我之中,亦即没有任何事物被对立于自我而设置的时候,将会存在的东西。(一种在绝对的意义上进行回避,或者准确地说对此漠不关心的事物,是绝不可能被触及的。相反,奋力追求的是:所指向者——尚未存在,又将会存在者,但只要自我在进行奋进,它又存在着。关键在于:尚未存在,又将会存在者;应当存在,但从不充分存在者。)

但只要有某种事物在本质上对立于自我而被设置下来(第二个原理),那个在绝对的奋进中被设置下来的东西,就是当……的时候将会存在者,同时也是应当存在者——观念世界。

无限活动的绝对的奋进将观念世界设置成这样一个世界,任何现实世界都应当与这个世界相一致。但现实世界本身却只能如此这般地存在,即作为这个特定事物,作为当一般自我无限向前地奋力追求时以抵抗的方式存在者。(自我是进行规定者。)

纯粹活动的奋进乃是针对某个纯粹想象出来的客体而发生的,而有限的——客观的——活动针对的是某个现实的客体。由此,诸客观特征的种类上的不同也就得到了证明,但与此同时,双方之间的内在整体关联也得到了证明,亦即纯粹活动对于非我的绝对的因果性得到了证明。非我并未——在存在者的意义上——被设置为现实的客体,被设置的乃是一般客体性(Objektivität)的可能性。

只有在一种条件下,即当自我的纯粹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对非我起着作用的前提下,无限自我和有限自我之间的统一性、亦即自我的同一性,才能被挽救;这就是说,作为一种客观的、理论的自我的自我,其存在的证据乃是通过实践的自我被挽救的。实践之物的本质,必定是在被要求的这种因果性以及这种要求本身之中显现出来的。

关于如今作为某种洞见跳出来的东西的证据,乃是通过间接证明的方式被找到的。这个证明过程也是知识学的方法依据知识学的整个布局所要求的。但是对于绝对因果性、亦即对于这种奋进的要求的一种直接的、发生方面的(genetischer)证明,必定是可能的(比较卷1,第271页起)。(当我们再次撇开各种证明及其具有的确定性不看,而只看在此明确被说出的内容时,那么依照先前说过的,我们看到的就是自我性在其本质方面所揭示出来的东西。)

超出某个客体之外的某种活动之所以成为某种奋进,这恰恰是因为它超出了那个客体之外。为了使这种奋进能成为其所是,某个客体必须已经现成存在。换言之:一个客体、抵抗者,只有在奋进的基础之上,亦即在自我超出其自身的活动的基础之上,才能存在;这种超出活动必定只能奠基于自我之中。

完全一般性地说:“但是倘若一般非我能在自我中设置某种东西,那么这样一种外来的影响的可能性条件就必定在自我本身之中、在绝对自我之中,先于一切现实的外来影响就事前被奠基了;自我必定原初地和绝对地在自身中设置如下可能性,即某种事物对它产生影响;它必定在无损于它的自行绝对设置活动的情况下,似乎对另一种设置活动保持开放。”(卷1,第271页起)(由此产生出什么?就像实践性“自我”的概念那样?)

因而在自我本身中,已经有了差异;在它之中会遇到他种事物,与它本身有区别的事物。它之中的他种事物——然而在某种意义上又是同类。

自我的本质=活动;异质之物(das Heterogene)必定具有这种特征,如其不然,它就应当被归结到自我。如其本然的活动不可能是他种的,它最多只是以他种方式奠定了它单纯的方向。纯粹的活动无限地超出着(hinausgehend):只要有对它的阻断,那么它就被驱回到其本身之中去。这种事与自我是相悖的。

只是有一点要追问一下:纯粹的活动无限地超出着,然而也作为纯粹活动回到自身之内,如此一来,它就是一切实在性本身了——这就是自我之本质的要求。但它也必须将自身设置为被其自身设置的(als durch sich selbst gesetzt)。

但在这个意义上,对于阻断也有要求,那就是:自我不应当将无-限性(Un-endlichkeit)延续下去,而应当被驱回自身之中;这就是说,它应当对自身进行反思,它是否现实地在自身中容纳了一切实在性。由此一来,它便开放了自身;借此它就带着绝对性理念(Idee der Absolutheit)进入了无限。(通过这种“自为”,通过如此这般地被设置,它就设置了如下可能性,即那种不通过它而存在的事物,也在它之中存在了。在自-为-存在中,它开放了自身。——恰恰不是自身-指-向,而是自身性。)

在这种反思中存在着:那种自身超越到……之上去;而且一切实在性是否存在,都取决于它了;对立设置、区别、对立。它[126]作为其本身而开放了自身,并且在此知道自身就是那应当存在者。它在其自身性的根本之处就是实践性的,而且由此具备了与外面的某种事物的本质关联。

这个他者(Andere)从未由外而内地进入自我之中;自我所具有的东西,都是从其本身出发而具有的。这种被对立设置者、他者,具有将自身设置到运动中去的功能,为的是能够行动。(这个他者仅仅被感觉到,而不是被认识到。它是实践的机能——向着实在性的驱动——努力加以塑造者。)但行动就是它的实存活动(Existieren);在那里存在。

从自我的此在(Dasein)来看,它是依赖性的:它存在着;相反,在它的此在的诸种规定中来看,它是绝对独立的、自由的。“当我们最初能够掌控自由的一般性机能时,我们在哪一点上找到我们自身,这不依赖于我们;我们从这一点出发直到永远所描绘出来的那个序列,无论扩展到何处,都完全依赖于我们。”(卷1,第279页)

知识学是实在论的;它采纳了这种独立地现成存在的力;各种有限禀性作出的行动的基本条件。知识学是先验的;在无损于作为被设置者的那种实在之物的情况下,被设置者还是必须从自我出发而被澄清的。“一切从其观念性来看,都依赖于自我,但从实在性方面来看,自我本身却是依赖性的;但是,如果不同时是观念的,就没有任何事物对于自我能成为实在的;因此,在自我之中,观念根据和实在根据[Ideal- und Realgrund]为一,而且恰恰为一。”(卷1,第280页)

非我要从多方面来观察。而自我与这种具有双重面向的非我((1)实在之物自身,(2)作为在观念性之中进行着奠基的实在之物的实在性)之间的交互作用,就是“意识的最终根据”(卷1,第282页)。[127](这种独立的实在性没有现成存在的任何环节,都不是实在的;同一种实在性在其中没有被表象的任何环节,都不是观念的。)

自我可以将自身设置“为受到非我限制的,如若它没有反思下面这一点的话,即它本身就在设置那个进行限制的非我;它可以将自身设置为本身就在限制着非我的,如若它反思了上面这一点的话”(卷1,第281页)。

有限的精神必定设置某种“绝对之物”;但这种绝对之物,它之所是与它存在的方式,“仅仅对于这种有限精神而言才在那里”存在(卷1,第281页);“对于”它“而言”:(1)它(为其自身之故而)忙于此,(2)只有它才可通达(才被给予)。——自我为了自身而设置自身;而它所设置的一切都“为了”[它](第一个原理)。

物自身是为了自我、在自我之中,而又不在自我之中的:“这是某种矛盾,然而它作为一种必要的理念的对象,却必须被设定为我们的一切哲学运思的根据。”(卷1,第283页)

两种体系(实在论与观念论)之间的中点:批判的观念论、实在的-观念论、观念的-实在论(中途,亦即既非这一个,亦非另一个,而是使得观念论占据优势)。

在这种矛盾(存在论差异、超越性)中,“在内中飘荡”!创造性的想象力的事情:“人是必须以这种精神,还是可以不用这种精神,就进行哲学运思,这一点取决于这种机能。”(卷1,第284页)

基本的关切:整个人都应当在其自我性方面来把握自身(比较卷1,第176页和第284页两处的注释)。“法国大革命、费希特的知识学和歌德的迈斯特(Meister)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一些趋势。”施莱格尔(Friedrich Schlegel)《雅典娜神殿断片》(A21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