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皇帝

朱见深,谥号宪宗,生于1447年12月9日,在其父,即复辟的英宗于1464年2月23日去世时登上皇位;他宣布在下一个新年(几乎整整一年以后)开始使用新的年号成化。他死于1487年9月9日,即在他满40周岁前三个月,共统治了23年。他的在世的长子朱祐樘于是在17岁时登基。朱祐樘生于1470年7月30日,以弘治为年号统治了18年,死于1505年6月,那时他刚差一个月35岁。在历史上,他死后的庙号为孝宗。

在1368—1644年期间进行统治的16位明朝皇帝,只有五人活过40岁,而在1425—1521年这个世纪中在位的皇帝都不满40岁。可是这些短命的统治者并非死于战场或意外的原因——除非我们接受一种似乎很有理的推测,即几个明朝皇帝因服用如内含汞合成物有毒成分的长生药而意外地早死。不管这种推测是否属实,在15世纪和16世纪的大部分时期中,一种不健康的气氛笼罩着明代的帝制。在明朝中叶,中国一直被一些不中用的年轻人所统治,他们短暂的一生往往被他们的后妃、母亲、祖母及侍候他们的宦官所控制。宦官中最臭名昭著的大致与所侍候的皇帝同年。相比之下,在朝廷和中央政府任职的士大夫却大都是老人。那些从他们开始教导统治者一直到他几年后在皇位上死去时仍能够与他保持正常接触的地位显赫的人,几乎都是皇帝的父亲和祖父一代的人。疏远和不信任越来越成为明代中期皇帝与官员的关系的特点。

本文论述的成化和弘治这两代皇帝统治期反映了以上概括的几个方面。一般地说,它们代表了一段平静的间歇期,没有发生重大的民族危机。的确,弘治时期在传统上被人认为是君臣之间有良好感情与和谐关系的一个时代。更周密的考察可以看出在这种理想化的关系中有许多缺陷,并且暴露出两个统治期的某些倾向的开始,这些倾向后来激化,进而产生了明晚期特有的政治弊病。

这两个皇帝的统治期标志着明代政治史的形式上的里程碑。明代皇帝在职能上是行政的中心,他们虽然不是15世纪和16世纪的欧洲君主那样的知名人士,但是在中国特有的环境的范围内,他们的个性和个人素质,是说明每个统治期特有的气氛和许多行政活动具体内容的终极原因。因此,这两个皇帝的个性是应当注意的焦点。但是他们不过是中国政治史中的中心人物。而整个明代中期的政治舞台却表现了许多思想活力和认真地献身于公众生活的精神。

尽管有这些政治制度的缺陷和弊病,多才的和有个人成就的士大夫精英对政治事业的大力追求,反映了这样一个社会:它在形式和物质手段方面越加丰富,而且随着15世纪进入更加蓬勃发展的16世纪(采用我们的时代里程碑的概念,而不是中国人标志历史时代的里程碑的概念),它也呈现这种前景。在进入16世纪之际,我们发现许多中国作者评述了社会的有力扩张和并非尽如人意的社会变化的后果。这里我们将考察这两位15世纪后期的统治者、他们的朝廷和政府,以及在1465—1505年期间东亚环境中的更为广大的明代社会。

宪宗朱见深

这个明朝第八代皇帝在他幼儿时期已经经受了给他的性格留下伤痕的各种痛苦经历。当他父亲英宗皇帝于1449年被瓦刺蒙古人在土木俘获时,他不到两岁。在随之而来的国家的严重危机中,英宗被他的异母兄弟景泰皇帝接替。一年后英宗被遣回北京,但在七年中被幽禁在皇城中与外界隔绝和严密防卫的地方,不能享受一切荣誉和安逸的生活。他的儿子在1452年被废除皇太子的身份,而由景泰皇帝的儿子代替;他然后与被废的皇后(不是他的生母)在皇城的另一部分生活,生活条件艰难困苦。当1457年一次政变使他的父亲重登宝座和消灭他的叔父时,他九岁。他又成为皇太子,以后的七年他在这样一个朝廷中长大:在那里冲突造成了迟迟不会消失的忌妒和报复心理,冲突的一方是他父亲的支持者,另一方则是通过支持他叔父当皇帝在1449年危机中拯救王朝的人。

作为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他显得很结实,大脸蛋,反应迟钝,说话严重口吃。据说他父亲怀疑他的智力和治国的能力,但被一些大学士所说服,他们认为如果合法的继承受到干扰,王朝的稳定会遭到损害。当他在1464年登基时,他已把原来侍候他祖母的宫女万氏纳为宠妃。当时她35岁,年龄比他大一倍。她控制着他,操纵皇室和内廷的成员,并随心所欲和无原则地对行政施加影响。

但是,事实证明他是一个心胸宽大的人,没有保持过去的派系仇恨或寻求报复。在一定程度上他重视朝廷中的正直和干练的官员,但是他也几乎不加鉴别地使用为人卑鄙的侍从,在决策方面优柔寡断,对待朝臣(不论是好是坏)的好恶也是任性的。他尤其不愿意对后妃及通过她们抓权的外戚、卑鄙的宦官、谄媚者和冒险家的事务严加控制。不能说他们控制了他,可是也不能说他尽力对他们严加约束。

我们可能会想,这个皇帝有点反常地与他们一样贪婪。于是,他为了增加自己收入的微不足道的利益,就让他们比以往更加肆无忌惮地放手进行贪污活动。早期明代国家的健全的财政基础已经被英宗皇帝的愚蠢的军事闹剧和建设计划所削弱。到他儿子的统治时期,皇帝及皇室需要更多的钱。从没收阴谋反对过他父亲的一个宦官的巨额财产开始,他把土地充公以建立巨大的皇庄,从中收取的沉重的地租直接入了他的私囊。一名御史指责道:四海之内皆陛下所有,奈何与民争利?他对这种指责置之不理,于是使这种做法变本加厉。朝廷的一些奉承者从统治者的贪婪中得到了启示,把免税的皇庄或(皇帝赏赐的)庄园骗到手中。

明朝政府面临的日益严重的问题之一是这个平庸之君引起的,他在财政管理方面不去请教政府的专门人才,或者交有关各部和司署处理。万氏的腐化的追随者为她想出了一套办法,在封官、发准许证和赏赐皇恩时绕过行政活动的正常渠道,但不论朝中的政治家们多么有力地谴责,皇帝却拒绝干涉。有无限权力的天朝统治者为了分享不应有的利益,竟助长自己的官员集团的堕落,这是明代政府明显的反常现象之一。

一个明代皇帝的私人生活当然会直接影响行政。就宪宗而言,这种情况可以从他与皇室妇女的关系中看得最为清楚。他的母亲周氏是一个爱吵架的悍妇。她原来不过是英宗皇帝的妃子,地位低于钱皇后,但她生了未来的皇帝。当他登基时,她大吵大闹地要求取得与钱皇后相等的皇太后地位。宪宗在这两名争夺地位的遗孀之间左右为难,于是他把难题交给了主要的大学士李贤,要他想一个礼仪上恰当同时又能满足她们的妥协办法。两人都被封为皇太后,而钱皇后的正式称号表明她资历深,品位在前,但是周妃却不顾这个解决办法的细枝末节,经常为了更多的利益而给皇帝施加压力。

年轻的皇帝设法避开这两个激烈争吵的妇女,而与他以前的保姆万氏厮混,后者是他的祖母孙皇太后(死于1462年)在他幼年时给他的。她喜欢穿武士服装和在宫中的庭院内领头进行军事操练以供他娱乐,如果这不能说明她是一个悍妇,那么她至少是一个比他大17岁的机智和有坚强意志的妇女,不论是作为他儿童时代的保姆,或是后来作为他的配偶,她懂得如何去使他高兴。她在1466年36岁时给他生下一个儿子,为此她升为贵妃。幼儿不到一年就死去,她再也没有怀孕,但是她严密地监视宫中的其他妇女,在10年中通过她的宦官代理人,务必使其他怀孕的妇女流产,如果做不到这点,就务必使男婴及其母亲都死亡。在这两方面,她几乎完全成功了。

年轻的皇帝在1464年登基后不久,就娶不到20岁的吴氏为正式皇后,她立刻流露出对万氏的不满,并因后者表现无礼而予以鞭笞。不到一个月,皇帝找到了一个废黜吴后的理由,这就向整个朝廷和政府显示了万氏控制他的事实。吴后住在皇城偏僻的后院中,一直到45年后她死去时为止;从她协助拯救皇帝的长子(即未来的孝宗)以阻挠万贵妃的野心所起的作用这一点来说,她一定得到了几分安慰。王皇后在1464年晚些时候作为吴后的继承人被立为后,她受到合乎分寸的恫吓;她没有儿女。她之能够活下来,是因为她一切都听从万氏,直至后者在1487年皇帝去世前几个月死去时为止。

朝廷对皇帝未能生育一个后嗣深为关切;京师和各省的政治家们纷纷上奏,力请他疏远万氏,以便与宫中的其他妇女生育子女。对这种请求,他的答复是:“此乃朕之私事”;而万氏则又表现了她的凶残。但这个问题也使他萦绕于怀。1475年的一天,当宦官侍从为他梳头时,当时快到28岁的皇帝照着镜子,不禁惨然叹气,说他正在变老,但仍无子。一个宦官侍从下跪激动地说:“陛下有子。”皇帝惊讶之余,便问他的儿子的下落,于是纪氏在1470年生下一子的真相便大白于天下。

据推测纪氏,是一个年轻的瑶族土著,1467年征讨广西的瑶民时随军的一名宦官把她带进宫内。她被分配掌管宫中的库房,1469年的某一天皇帝遇见了她。他问她一个问题,被她的应答的仪态所迷住。按照委婉的说法,他于是对她“宠幸”,她怀了孕,而他一直不知道,但万氏不是没有发觉此事。向皇帝透露那个儿童下落的宦官声称,万氏曾派他给纪氏服引起流产的药,但是他知道皇帝渴望一个子嗣,反而把纪氏隐藏起来,直到她能安然怀有胎儿。婴儿生下后被废的吴后知道了他的下落,就提出把他及其母亲藏在她的偏僻的住所,他就这样已经活到5岁。

皇帝这时非常激动,前去看他的儿子,并把他放在膝上,在激动人心的场面中承认他是自己的儿子和继承人。朝廷立刻正式得到通知,整个皇城除了万氏的居住地外,笼罩在欢乐气氛之中。她因生气而得病,并发誓不肯罢休。皇帝把儿童安置在安全的周太后的宫中。但是儿童的母亲纪氏不到一个月就被万氏的一个爪牙毒死了。

在整个这些事件和在以后的几年中,皇帝的作用是最为令人不解的。他的确与万氏疏远了,不再定期住在她的宫中,并在以后的十年中成功地使宫内的一些妇女生了其他17个子女。与万氏勾结的朝臣给他阅读性交指南和淫书;记载暗示,他的私生活变得有点放荡了。他认识到必须对她进行防备,以保护他的后代。他的母亲甚至警告她的孙儿,即她保护的幼年太子,要他去万氏的住地时,千万要拒绝一切饮食。

尽管皇帝已完全认识万氏的个性,他依然喜欢她。他并不想惩罚或约束她。相反,他常常惩处那些抱怨她非法交易、兜售权势、贪污公款和浪费国库的官员,这样就给了她明确的信号,让她继续这些活动。所以即使她不能再控制他私生活的各个方面,但两人在1437年死去之前的11年的余年中,她对行政仍施加越来越大的影响。

几乎一切可以追根溯源到成化时期的以后明代政府的堕落倾向必须归因于万氏的影响。两种堕落倾向前面已经提过:(1)通过没收普通耕作者劳动的土地去建立皇庄,使这些人成为佃农,并把这些土地从税册上去掉;(2)从宫内颁布诏令直接封官(称传奉官),而不是通过吏部的正常的任命和批准手续。后一种倾向值得进一步评论。这位年轻的皇帝本人在他登基后几个星期内首先搞这种活动,当时他命令一名宦官起草任命一名工匠为文思院的副使,这个机构隶属于工部,负责制造供宫内使用的金银餐具。

这个职位虽然很低,但通常需要有文官品级和官衔的资格,外廷的部本来不会批准任命一名来自宦官管理的宫廷机构的工匠担任有品位的文官。很明显,这样做违反了正常的手续,为的是去满足万氏或她随从中的某个人一时的念头。虽然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但所有的传统历史都指出,这为后来以同样方式对大部分工匠、军人、佛僧道士和为皇室服务的形形色色的食客所作的几千个任命开了先例。它成了这一代和以后几代皇帝统治时期滥用任命权的陋习。被信任但常常又不值得信任的宦官接触御玺,能够背着皇帝以他的名义起草任命诏书。他们还能接受贿赂,把某个人列入这种诏书中,这实际上等于卖官鬻爵,兜售特权。

成化时期出现了在朝廷和整个政府中大量宦官滥用权力的情况,而这个时期的汪直是传统中所称的明朝四奸佞之一。可是他从没有像15世纪40年代的王振和1506—1510年的刘瑾那样完全控制政府。一方面,皇帝的谨慎和不易激动的性格使他不能完全被人操纵。16世纪的历史学家郑晓在写他时说,他的性格宽宏大量而且通情达理,有洞察力而且能理解人:

临权莅人,不刚不柔,有张有弛。进贤不骤,而任之必专;远邪不亟,而御之有法。[1]

这段文字为王朝的史臣所写,它受到了约束,即必须颂扬一切能认定的德行,掩盖一切批评。由于这一统治时期的稳定和某些方面扎实的成就,这种赞誉看来很可能是有道理的,但它也暴露了宪宗对那些他并不很急于疏远的奸佞之徒的非法活动的矛盾心情。他的几个高级宦官和他们的最坏的同伙在他们的滥用职权方面是臭名昭著的。

他的最为臭名昭著的宦官汪直是瑶族人,在15世纪60年代征讨广西的瑶族时他还是青年,净身后被送进宫去伺候人。他属于万氏的扈从,在她的庇护下其经历相当顺利。但他仍处于宦官等级体制之外,从未掌握司礼监太监的那种权力。代替这种权力的是,1477年当皇帝命令按照当时存在的东厂的模式建立称之为西厂的警察组织时汪直任提督西厂。他很快使西厂比东厂更加令人生畏。

一名善演喜剧并在朝廷受宠的宦官徘优在皇帝面前演出一出滑稽短剧,它幽默地提示汪直在通过京城的街道时所引起的恐惧更甚于对天子本人的恐惧。皇帝对此似乎并不很在意,最后一笑置之,使所有在场的人松了一口气。这件发生在1481年晚期的事表明,在宦官的官僚集团中存在着一股反对汪直的有力的力量。可是,明代在此以前从没有人像他那样使京师和地方的官员陷入如此恐怖之中,他行使可怕的权力达六七年之久。1483年,他最后降到守卫南京明太祖陵墓的宦官部队中的一个低下的职位。行动迟缓的皇帝在1482年的大部分时间已经把汪直拒之于朝廷之外,最后才收回他的恩宠和支持,而在当时,只是在东厂的一名宦官对汪提出了控诉,并且表现得更加得力以后,他才这样做的。

弘治时期另一个臭名昭著的宦官为梁芳,他在宦官集团中的生涯比较正常,在15世纪70年代起发迹,一直升至为宫中制造家具和木制品、偶尔还印书的一个机构的负责人。在万氏的庇护下,他集合了一批制造春药和把有趣的口头传说编写成书以供皇帝消遣的专家。梁芳把他的服务扩大,控制了一部分对珍奇物品的采购,进而又控制了对外贸易,并垄断了给西藏和其他外来僧人以及医药和异国技术方面的外国专家颁发执照的权力。他代表万氏和皇帝的利益,有着许多有利可图的投机机会,但他本人似乎没有发大财。他的事业直到皇帝死后才中止,而在当时,他也不过受降职的处分。

其他的宦官取得了种种任命去监督征收特种税,同时利用他们的权力去掠夺华中和华南的一些富庶的府。还有一些宦官主持京师和各省的寺庙的建造。这些宦官专权的弊病有助于建立宦官及其卑鄙的同伙能够延续到以后几代皇帝统治期的一些模式和定制。因此,成化皇帝由于不注意这些不正当的行为,就让种种积累性地威胁王朝利益的邪恶风气得以产生。这些弊病把有些能干的政治家赶出政府,并在有些情况下迫使人们在行政中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消极的态度,但它们并没有破坏国家和政府。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能够缓冲沉重的震动。

孝宗皇帝朱祐樘

1487年7月3日,万氏突然患病死去,终年57岁。皇帝取消了朝廷的一切会议,整整志哀七天,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姿态。9月1日,皇帝本人患病。4日,他命17岁的子嗣朱祐樘去主持文华殿中大学士集会的议政。9日朱见深去世。朱祐樘于9月17日正式登基,宣布新年号为弘治,于下一个新年1488年开始使用。

年轻的弘治最初采取的一些行动反映了必须整饬腐败的朝廷和扬弃他父亲的个性(他父亲以前容忍了,甚至助长了这种腐败现象)这两方面的紧迫感。声名狼藉的道教术士兼春药专家李孜省被揭露和流放,然后被关押,死于狱中。同样贪婪的和尚继晓及其他几个人被处死。万氏家族成员和她的几个主要的宦官同谋者也被夺官,但是其中突出的作恶者很少被处死,尽管愤怒的官员们此时提出大批性质严重的指控。朝廷被禁止传布万氏本人的经历。2000名不合法任命的官员被断然罢官,另外还有近千名原来受朝廷庇护的佛僧和道士也落得同样的下场。

年轻的皇帝在他父亲的寝宫中发现了一本特别使他震惊的性书,上面刻有“臣万安呈上”几个字。万安是一名善于奉承的官员,伪称与万氏有亲戚关系,并利用她的恩宠在朝廷建立了他的权力地位。最后,他已成为权位较高的大学士,并以此身份起草了新帝登基的诏书。在统治的第一个月内,年轻的皇帝用尽心机,让一名非常笃实的大太监把此书带进殿内,在那里召集一些大学士以此书质询万安;那个老人在羞辱之下匍匐在地,无言以对,最后不得不奉命退隐。他再也没有被召回朝廷,并在一年内死去。朱祐樘正在向人们发出信号,情况即将不同了。

他们父子二人在体质、心理和智力这几方面有明显的区别。朱祐樘是一个瘦小和胆小的人,长有明亮的眼睛和飘逸而稀疏的胡须。几幅皇帝的画像表明,从朱祐樘起的几个皇帝有着不同的、更像南方人的外表;他和他的儿子武宗(1505—1521年在位)是少数民族纪氏的后代。这大概可以从他们的外表的长相看出,不过这与武宗以后的世系并无关系。

从心理上看,孝宗似乎与他父亲完全相反。在他登基前几个月,他已娶张氏;这时他宣布立她为皇后。他对她十分宠爱。她生下二子三女;尽管谣传武宗之母曾是一名侍女,但他显然与其他妇女未发生过关系。房兆楹推测,他很可能是整个中华帝国史上唯一的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皇帝。[2]他曾在万氏控制他父亲和皇室的不祥气氛中被他的爱吵架的祖母周太后抚养;他自己的母亲已成了万氏的受害者。他一定因失去她而深感悲痛。他登基后,宣布早已不在人世的母亲为皇太后,并派官员到广西去寻找出她的家族。出现了冒名顶替者,但被揭露,没有发现她的亲属。他命令在广西和京师建造纪念她的祠庙,并以强烈的虔诚心照料京师的祠庙。

在思想上,这个认真的年轻人完全信奉儒家学说和伦理价值。在明代,也许在历史上,再也没有其他皇帝像他那样一心一意地接受关于君主身负重任的传统主张。再也没有其他皇帝如此努力去履行那些要求做到的义务。他在上朝听政,执行各种规定的礼仪活动,重新制定和认真举行经筵,特别是任命那些值得尊敬和体现儒家行为的模范人物为朝廷官员并倾听他们的意见等方面,都是一丝不苟的。他深切地关心人民的福利。他探索执法的办法,组织对刑法及贯彻刑法不力的一次研究。这就导致一部钦定的关于刑律及其案例的重要著作《问刑条例》的问世。

虽然声名狼藉的西厂重新开设,但他把它及其地位相当的东厂的工作限制在正当的调查活动方面。他任命领导这两个机构的人大部分是正直的官员(在这些部门中这种官员确实很少),他们受到整个政府的尊重。锦衣卫的情况也是如此,他们在过去也是政府实行恐怖活动的工具。他削减朝廷的奢侈品消费,撤掉许多宦官管理的采购机构。儒家思想的政治家们从未碰到如此温顺的统治者,对他的报答是在他们写的历史中把他描写为一个完美的模范人物。他给官僚们灌注了一种充满巨大希望的精神,明朝早期的某些活力和责任感也得以恢复。

可是事实上他当一个完美的模范人物还不够格。他很注意帝国的问题,但是他既不能向国家展示一种开阔的前景,也不能给它提供雄才大略的领导。此外,完全可以理解,对他感恩戴德的官僚们掩盖了他的一些错误,其中包括他过分地宠爱和依赖他的张皇后。她是一个愚蠢和爱提要求的妇女,易犯小错误,而这些小错误也包括需要贵重物品,轻信最善花言巧语的和尚道士的教义,以及对她家族,特别是她的两个极为贪财的兄弟的无限溺爱。

这两人就是张鹤龄和张延龄,他们得到了他们的姐姐张皇后和她的母亲金氏的持久不衰的支持,靠着肆无忌惮地滥用他们幸运地取得的高官的职权而青云直上。他们的父亲张峦在他女儿选进宫时,原来不过是国子监的监生,在1490年已被封为寿宁伯。次年秋季,他的女儿生下了在1492年春季被宣布为皇太子的儿子,使张氏家族取得了有特权的地位。不久,在1492年春季,国丈呈交一份不得体的奏疏,要求提升为侯;虽然许多高级朝廷官员因没有先例和不适宜而加以反对,但皇帝仍提高了他的爵位。三年后,当此时已为寿宁侯的张峦死去时,其爵位被他长子张鹤龄继承。他本人又被追封为地位更高的昌国公。尽管官员们指责,他的一座豪华的陵墓是以公帑建造的,按照他的品位,这违反了礼仪的规定。次子张延龄当时还是十来岁的青年,在以后的某个时候被封为伯,最后封为建昌侯。

张氏家族的许多堂兄弟、叔伯、养子和结拜弟兄以及形形色色机会主义的食客都得到了官衔、官职,最后取得了土地和参与贪污腐化的机会。整个明代没有其他外戚享受这样的待遇。这既证明皇帝对他妻子的依赖,又证明他对最接近他的那些人不能采取坚定立场。他的外戚屡次因具体和严重的不法行为而受到指控,但是皇后和她的母亲,以及一个阉党和其他投靠张氏以从中取利的心腹朝臣始终为之辩护。虽然他们不能操纵皇帝去恫吓他们的政敌,他们却一直能向他求情,以致使他干脆对这些指控置之不理。他统治时期以后年代发生的两件事清楚地说明他的进退两难的心情。

明史》中张氏两兄弟及其父亲的本传告诉我们,皇帝听到张氏兄弟在北京南部的故乡强夺周围农户的田地时,在1497年[3]派高级官员中一名调查坏事的无所畏惧的人,即刑部侍郎屠勋和另一同样大胆而正直的宦官萧敬前去调查。他们带了一份指责二张的报告回京,报告中包括关于皇后家乡的民众对她家族的行为的不满给皇帝造成损害的大胆的评论。他们坚决要求将田地归还所有的受害者,以及以后限制再发生这类行为。皇后大怒,而据《明史》记载,“帝亦佯怒”。但是他同意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后来他私下对萧敬说:“汝言是也”,并赐给他一件金质的礼物。[4]

1505年皇帝去世前的两个月,著名的学者和文人李梦阳——当时是一名年轻的户部郎中——呈上一份很长的奏议,批评了朝廷和政府的许多方面的现象;他特别指出了容忍张鹤龄的赤裸裸的滥用职权给王朝造成的长期损害。张鹤龄本人、他的姐姐张皇后和她的母亲都愤怒地提出要李梦阳脑袋的要求。皇帝真的不知所措了。作为与他妻子和岳母妥协的第一步,他下令把李梦阳投入狱中,然后私下认真地垂询几个大学士。一个大学士提出李梦阳的言词“狂妄”,但另一个则说李所写的都是“赤心为国”。[5]

皇帝倾向于后一种意见,经过了一阵犹豫后,他甚至不愿鞭笞李梦阳以取悦于他的几个女眷。他代之以罚李三个月的官俸,把李释放,于是李成了朝廷和京城的一个英雄。后来皇帝又问另一个权位较高的官员关于老百姓对此事的议论。答复是人民因皇帝的宽宏大量而非常高兴,并大受鼓舞。皇帝说道:“朕知之。方朕询及宦者时,其所答反乎此。若辈欲以杖毙梦阳耳,我宁杀直臣快左右心乎!”[6]

总之,官员们能够信任这个皇帝,因为明朝再也没有其他皇帝能像他那样采取正确的态度,克制他的愤怒,和一心一意地去尽为君之道的更重的责任。但是他们不能总是依赖他采取这些态度含蓄地体现出来的行动。不管他们多么严厉地批评时政,并且以明确的暗示批评他,他愿意耐心地聆听,并且至少要对他们的关心报之以感谢的赞许。有几次他下令作出所请求的纠正行动;但是他常常评论说,他们如此令人钦佩地陈述的高明的主意此时不宜用,以此把事情搁置起来。人们逐月地阅读他的统治的《实录》时会得到这样的印象:所有那些有抱负的官员,不管是出于真心或是仅仅为了出风头,要求他没完没了地温习儒家的伦理道德、经典的和历史的先例和考虑他们详尽地陈述的各自的政策观念。他的政府官员对他纠缠不休。在他的统治时期,风险是小的,所以这样的机会不容错过。在明代各代皇帝治下,有勇气的,偶尔是有洞察力的官员得负担起往往是以死相谏的责任。在宽厚的孝宗皇帝治下,这种情况是很个别的,他的性格引起了大量批评性的忠告。

他并不强壮,在他统治的后期,他不得不常常称病而不上朝。甚至在那时,他也不能摆脱朝政,例如在1502年阴历十二月(实际上是1503年1月),他的大学士们责备他耽误了关于采取措施以救济受洪水灾害的南京的决定。他们劝他应孜孜不倦地注意决策问题,以便在政府中激励更高昂的士气。这位一向谦恭的(虽然是筋疲力尽的)年轻皇帝因他们良言相劝而表示感谢。

但是他自有主见。他与他的妻子一起,看来也虔诚地信奉道教。在皇帝的赞助下,道士们定期在朝廷举行斋醮。这些活动可能像当时存在的医药实践那样是一种合法形式,但它们并没有使皇帝放弃对儒家价值观念的信仰。可是他的士大夫们却不能掩盖他们的藐视和不满;他们在报告自然灾害时常常威胁说,这类背离理想帝王准则的行为,会造成表现为旱、涝、瘟疫和饥荒的宇宙运行的失调,使他的统治陷入困境。1504年当他封道士崔知端为太常寺卿时,引起了一片喧闹。这个职务是兼职的(即无实权的)礼部尚书的荣誉官衔。在朝廷看来,礼部这一以儒家准则纠偏的堡垒被这一任命所玷污。但是皇帝坚定地不顾所有的抗议。崔知端在成化时期曾是万氏小集团不合法地任命的僧侣之一,在弘治时期,他曾受“奸”阉李广的庇护(李强烈地偏爱道教,已不光彩地被迫自尽)。我们应当假定,崔知端(关于此人的材料甚少)与李广一样也是张皇后的宠幸。

在这个不幸的皇帝统治的18年期间,自然灾害显得异常频繁和严重,尤其从15世纪90年代后期至1505年他去世时更是如此。他多次批准对这些受灾地区减免税赋和采取救济措施,史籍证明他对黎民的苦难深为不安。但这里我们在解释记载时又必须留意,因为全国的官员不断利用他们自己及其他官员的关于自然灾害的报告,作为促使这位最易接受意见和谨慎的统治者承担改革他政府的某些方面的责任,以便恢复宇宙的和谐。他越是肩负起儒家的责任,他们越是把问题堆到他的身上。

一种不断发生的灾害是完全真实的。那就是位于山东的黄河堤坝每年决口引起的洪水,那里正是黄河和大运河相交之处。在堤坝失修时已经形成的黄河的几条支流之一越过了位于章丘(约在济南西南80英里处)的运河,危及大批人的生命并中断了运河的运输。这里邻近徐有贞在1453—1455年进行大规模修复工程的沙湾。这时似乎需要更根本地解决这个问题。1493年,当时在地方上任职的高级官员刘大夏经吏部尚书王恕推荐,负责这项工作。

刘大夏绝对不是一个有水利工程专长的人,他作为一个文人和通才,是一个经得起检验的执行巨大任务的行政官员。他研究了河流管理工程的历史,招收了地方上所能找到的最有经验和技术最佳的人,采取了著名的前辈特别是14世纪中叶伟大的水利工程学家贾鲁使用过的技术。从离裂口很远的上流(几乎远及河南的开封)开始,刘大夏堵塞了通过今河北南部和山东西部流向东北的黄河的几条支流。这样就使主河道转向东南,流向江苏北部的徐州,进而流向淮河的主渠道入海。这样就改变了黄河的主流,使它在山东半岛南部流动,这一改变一直延续至19世纪中叶。在进行堵塞、开渠和筑坝的大工程时,一次使用多达12万人从事长达两年多的劳动。刘大夏成功地计划和管理这一工程,这使他在历史上赢得了名声,并深得皇帝的宠爱。他历任高级职务,最后在1501年晚期至1506年中期担任兵部尚书,然后退隐。他在最后的这几年中成了皇帝最亲近的心腹,而这时这位年轻的统治者的精力和治国的注意力衰退了。

前一个皇帝统治期间新出现的行政弊病在他的后期又任其重新出现。这表现在设立皇庄,绕过主管的部直接封官,贪污盐业专卖款,朝廷官员接受贿赂。以上弊病没有一项达到成化时期那样的腐化程度。这些他并不知情的失误在一定程度上有损于这位善良、谨慎、勤奋和由于某些原因劳而无功的年轻统治者的历史记录。他给王朝留下的最坏的遗产就是他的继承人。1505年夏当尚未满35岁的朱祐樘临终时,在病床上召见最受尊敬的大学士们,把他的当时只有13岁的儿子托付给他们,并对他们说:“东宫聪明,好逸乐……”[7]他的儿子,即统治期短暂的正德皇帝,浮夸和玩世不恭地藐视他父亲的一切真挚的儒家理想主义,抛弃了他父亲树立的样板,其方式比18年前朱祐樘苦恼地摆脱其父亲的榜样更为直截了当。明代后半期的开始并不吉利,但根据所有的传统史书来判断,回想起来,弘治之治是一个值得怀念的时代。

成化和弘治时期文官政府中的问题

内阁的地位

人们经常注意到,明代的开国皇帝并不十分信任他的官员,所以不让一个负责任的内阁制度发挥作用。所以当他在1380年取消了宰相之职时,他实际上不过是使制度的现实与他的理想的观念以及他作为皇帝的活动相一致。在他统治时期之后的一个世纪中,他的几代继承者更愿意把权力委托给别人,但是机构的变化则没有形成,所以不能提供一种宪制的基础而把负责任的行政权力委托给宰相或任何高级的顾问集团。明太祖留给其继承者的《皇明祖训》明确地禁止这样做。结果,每一代在位的皇帝不得不参与无数的日常行政活动,这样做需要他掌握情报的详情,然后相应地作出决断。这种情况当然是不现实的。

永乐皇帝精力充沛,有高度理性,并且只对行政中的某些方面(特别是北方边境的军事问题)感兴趣;他已经开始了把行政权力正式委托给受信任的文官的过程,这些官员包括主要的部(吏部和户部)的尚书,特别是委托给翰林院的七名年轻翰林学士组成的集团,他们因自己的学识和机敏而被他选中。他还承认他对宦官(他皇室的奴仆)的依赖,这些人中有的通文识字,并且专门受过行政的文牍工作的训练。经过了已形成的明初政治的黄金时代,在1425—1435年的十年中,他的儿子和孙子继续组织内廷顾问的这一精选的集团。依赖这些人(这时他们是权位较高的翰林院官员)的格局很明显地形成了;他们最后都拥有内廷大学士的头衔,而且他们在外廷各部同时拥有较高的官阶。担任高级职务的任期从这个世纪第二个十年一直延续到第五个十年的三杨(死于1440、1444、1446年),集中体现了这种发展,并且成为后来明代政府出现的一种非正规的内阁制度的象征。

就在他们任职的时期,高级的顾问大臣——大学士及其翰林院的助手——开始使用在皇帝进行考虑的每份奏议的封面上贴纸条的办法,纸条上概括了奏议的内容,并提出答复奏议的诏书应采用的形式。1435年作为一个八岁的儿童登上皇位的英宗继承了他父亲和祖父的一批年迈和受人尊敬的顾问。在他未成年时(这种情况《皇明祖训》没有提到),对奏议起草答复的制度由内阁全力实行;于是在咨询官员进行讨论和确定如何起草命令之前不提交政府实行就成了定制。

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官员提议的对奏折的反应——即皇帝颁发的批准一切行政活动的诏令——占了上风,还是懒散、堕落或者有独立意志的皇帝容许其他的方式——也许是他们口头上把答复下达给他们的担任秘书工作的宦官侍从,也许是由这些侍从主动拟定其他的答复——以代替这些官员们的答复,还是到头来干脆不采取行动或根本就置之不理。把准备好的命令草稿贴在那些要求皇帝采取行动的文件上的制度,其后果是皇帝不必再直接与他的大臣们商讨。明朝最初几代皇帝的统治是通过廷议进行治理,这种方法在1435年以后英宗未成年时肯定被中断了。

建议皇帝如何作出反应的纸条是一个代替面对面商量的日益被接受的方法。他和他的宦官们宁愿采用这一方式,而舍弃统治者及其最高级的政策顾问们通过对问题的一致理解而作出决定的办法。因此这一方法使统治者与他的朝廷容易相互疏远。最后,这个制度可能败坏到要求皇帝采取行动的奏议始终没有让皇帝研究的程度。皇帝及其做秘书工作的宦官可以简单地把它们埋在堆积如山的大量送来的文件之中,而不作任何反应,虽然通政司在收到不断送来的奏议时保存和分发了案卷。或者皇帝在答复时可以不给内阁或执行的部以研究有关的事项和提出合适的答复的机会。

使有条不紊的行政程序趋于崩溃的全部潜力来源于明太祖坚持他的继承者必须发挥自己的宰相的作用的这种态度。那些不能或不愿发挥作用的继承者可能就简单地放弃了治国的大权而交给了见风使舵的人,而身处君侧的宦官往往更有条件来抓住这种机会。

追溯到1435年关键的转折时期,年轻的英宗甚至在十五六岁直接进行统治之前,已经处于明朝第一个臭名昭著的宦官独裁者王振的影响之下。王振非常乐意地看到一些受人尊敬和权位较高的大学士一一去世,从而使他能够把咨询大权从内阁转到与易受影响的年轻皇帝最为接近的宦官手中。王振于1449年在土木之战的溃败中被杀。以兵部侍郎于谦为首的强大的外廷官员们接过了权力,有力地进行治理而度过了危机,他们作出了取代英宗的皇帝(他们的工具)正式批准的一切决定。但是在被俘的英宗在1450年返京和在1457年最后复辟的同时,于谦承担了强有力的行政权,这使他容易遭到渎职的指控,其他几百人,特别是那些在反对王振及其同伙时集结起来的人,也受到猛烈的攻击。一种造成严重分裂的派系活动盛行起来了。

土木事件的后果不仅仅是军事危机,它带来了考验帝国政府的时期。到那个时候,以前顺利发展的以翰林院为基地的高级士大夫的责任咨询制度已因王振的把持朝政而陷入一片混乱。其年轻无知曾引起1449年危机的皇帝在1457年的复辟、皇帝对朝臣的不信任,以及派系活动产生的敌意,都预示着内阁制度的不稳定性会继续延长下去。在英宗于1464年死前的最后几年,有些内廷的高级人士力图诱导统治者去注意制度化的劝谏,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的第二个阶段还必须等待宪宗和孝宗皇帝统治下出现的朝廷和统治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到1505年孝宗去世时,内阁制度可以说已达到了发展的新高峰。

前面已经指出,宪宗尽管有种种缺点,却是生性宽厚的人。他很快成功地消除了长时期相互间耿耿于怀的不满情绪,或者至少使人们知道机会主义的朝臣们再也不能利用那些老问题上下其手了。在他统治的最初几年,他与其朝廷的官员合作得很好。只有一个派系活动的基础在当时似乎没有消除,那就是北方人与南方人对立的潜在的派系活动。虽然他偏爱北方人,却没有成为排斥南方人的集团的一员。事实上,南方人的势力在他统治期间增强了。当他登上皇位时有三名大学士:李贤(死于1467年)、陈文(死于1468年)和彭时(死于1475年)。李贤是北方人;陈、彭二人都是江西人。在所有负责协助年轻的皇帝保持皇位的人中,李贤无疑是最有影响的。他在英宗的最后几年中曾经真正地左右过政府,而在成化统治期的最初三年又是朝廷中压倒一切的人物。

李贤让他提名的有才干和良好名声的人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虽然父子两代皇帝对他的恩宠超过了所有其他的士大夫,但李贤始终极力主张集体讨论,尤其坚持一切未决定的文武官员的任命要与吏部尚书和兵部尚书讨论后作出。因此人们对他的权力并无不满。但是他与年轻的宪宗相处时并不一直能够按其意愿行事。例如,他在打消皇帝对门达的信任这一方面就没有成功,门达是一个无耻的锦衣卫都指挥佥事,又是李贤在朝廷的死对头。李贤几次要求退隐,但皇帝都没有批准;李贤的父亲在1466年去世时,事实上皇帝甚至没有批准李去服丧。皇帝对李贤的信任很可能部分地产生于一件事:李曾经说服垂死的英宗必须让他的正式的继承人继承皇位,并且在皇帝临终时使父子两人在一起充满感情地和解了。

在当时,李贤及其周围的高级官员出于许多原因,正处于能影响新皇帝统治的强有力的地位。尤其是李贤,他决定施加最强烈的可能起指导作用的影响。有一次,在1464年夏天,还不满17岁的皇帝登基后不久,老祖父似的55岁的李贤就一次袭击京师并把太庙的树连根拔起的带冰雹的风暴的含意与皇帝认真地谈了一次话。李贤告诉这个青年:“天威可畏,陛下当凛然加省,无狎左右近幸,崇信老成,共图国是。”[8]历史学家评论说,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庄重地提出这样直率的私人劝导,对这个年轻皇帝及其统治初期具有约束性的影响,并且把内阁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也许是这样。但是宪宗也表现了超脱的不偏不倚的品质;他似乎从不为任何官员集团或任何中心政策所左右。当他统治初期的三名权位较高的大学士被人接替和其他人被增补时,他把一些像刘定之(死于1469年)和商辂(1477年退隐)那样的杰出的士大夫安排到内阁中来。但他也任命了不道德的万安(死于1489年)和刘吉(死于1493年)及其他一些名声不佳的人。从15世纪70年代起,他对声名狼藉的宦官汪直(1476—1482年掌权)和梁芳(1476—1487年掌权)以及对万氏庇护下的一批无耻之徒的依赖,危及了正直官员的影响和削弱了他内阁的审议作用。更糟糕的是,他发展了不顾他的朝廷的毛病。他不必直接与朝廷官员商讨,所以长达几年没有答应他们提出的私下商讨的请求。

对比之下,孝宗皇帝实际上在处理一切事务时尊重他内阁的判断,而只保留小范围内对本人有重要意义的事务的个人处理权。他顽强地抓住这个独立行动的狭小的回旋余地,并且后来在他的皇后和她的家族的影响下,独立行动的范围略有扩大。这个范围包括庇护宗教,任命受宠的人,封赏财富和地位以及少数人的一些比较次要的事情。它并没有严重地削弱他的内阁的影响,也没有破坏他政府的高昂的士气。

为了总结在这两位皇帝统治下发展起来的内阁的地位,人们必须先确定与它有关的政治问题。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控制政府决策权的主要斗争是在皇帝的两套顾问班子之间进行的。一套班子来自士大夫集团。他们的组织基础是翰林院及它对内阁职务任命的垄断。这个集团容易产生派系活动和正当的政策分歧,但是在大部分士大夫心目中,这类分歧不过是伦理和思想价值观念总的一致下的一个枝节部分。与之竞争的一个集团是皇帝的私人的官僚机器——宦官——连同他们管理皇宫的以司礼监为首的24个宦官机构。

明代制度规定,自从1380年取消宰相的职务以后,这两个集团都没有行使咨询职能的明确的宪制基础。它们都属于内廷,都是皇帝亲密的私人随从,它们的权力都来自它们与皇帝的关系。两个集团都寻求先例,以使它们的职能正规化和扩大它们的权力基础。翰林学士似乎拥有压倒的优势:他们取得了社会能给予的最高声望。他们是履行正确礼仪和寻求先例及传统的学术根据的专家。那些人是中华文明中理论权威的最高源泉。因此,他们十分自然地加强了外廷官员的力量,并且维护着全社会的社会精英的价值观念。他们的社会根基、思想上的世界观以及伦理道德的信仰,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就使他们成了全社会公认的代表。

在15世纪后期,一万名或一万多名在职的宦官中,大部分似乎可能与士大夫们持有同样的价值观念,并且还与他们合作。但是,那些并非如此的所谓的奸阉,则是我们更容易在历史上看到的那些人。得益于接近和了解内情,并利用成为他们与皇室成员之间关系的特征的各方面的互相依赖,他们知道谁容易听从他们和受他们的诱惑。他们能够利用皇帝和皇后、妃子以及外戚,去支持他们反对高级官员,因为作为报答,他们可以给这些皇室成员提供至关重要的个人恩惠和奉承,为这些人采办物品,支持这些人去反对士大夫规范的压制性的和束缚人的控制,提供许多我们认为可以使一个被严密禁锢的皇室集团中受限制的成员取得“自由”的许多形式——总之,提供使个人取得满足的一切形式。当然,这样就能够影响皇帝及其政府对政策的实施,但是,当宦官集团的领袖努力想进而控制某个皇帝时,生死攸关的问题就很少是国家政策本身的事情了。如果说真正的政策分歧常常破坏官员集团的和谐关系,那么有野心的宦官则对统治者及皇室成员好恶的变化更为敏感。

有一些含糊的暗示,说有些臭名昭著的宦官独裁者对治国之道有新颖的想法,或者说有些皇帝之所以宁用其宦官侍从而不用他们的内阁,是因为他选择了官员们所反对的政策。但是这些问题似乎从来没有成为内阁和宦官为了引起皇帝注意而产生的冲突的核心。皇帝在不同程度上可以听从这一类或另一类顾问,也可以冷静地扶植这两类集团,使之互相倾轧。迟钝的宪宗表现为后一种类型的统治者,虽然他更多的是通过不问不闻而不是通过计谋做到这一点。还不清楚他用心计和有目的地进行操纵的程度;他可能只是缺少怎样进行统治的明确的意识。但是他的儿子孝宗皇帝则是明代统治者中最完美的榜样,即他完全听从他的儒家顾问,并认为他的内阁和朝廷机制是与他本人的皇帝威严相当的负有重任的组织。这就是在15世纪终了时内阁权威大为增强的根本原因。它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先例,但却不能提供一个使这种现象持久不衰的宪制基础。

宦官官僚政治的成长

孝宗完全和真诚地接受士大夫的咨询作用,特别是由三至五名大学士组成的他的内阁的审议职能。反过来,他们得到了通过每三年的考试直接选入翰林院任职的最佳学者的补充。一旦进入这个精选的集团,他们就作为幕僚助手开始其前程,所有未来的大学士将在他们之中指定。虽然诚心诚意地喜爱士大夫代表的价值观念,可是孝宗像他的前几代皇帝和直至明朝灭亡之前的他的继承人那样,甚至也完全接受宦官官僚政治的思想,宦官政治不但已在宫内发挥作用,而且在全帝国的文、武行政职务中也是如此。

成化和弘治两朝出现了宦官官僚政治进一步发展的情况。这是以前的宋、元两朝无法相比的。虽然15世纪后期的心情不安的官员喜欢引用汉、唐宦官滥用权力的例子,但是明代把庞大的宦官行政编制正规化的情况,甚至在以前宦官肆虐的朝代也确实是没有的。《明史》过于虔诚地宣称,明太祖曾经打算让他的皇室只使用约一百名宦官,不准他们识字,不准他们以任何方式与士大夫们私下交往,而且以任何方式参与行政活动就要处死。一块上面写有以上最后一条禁令的铁牌被认为曾经立在宫内,只是在15世纪40年代第一个声名狼藉的宦官独裁者王振使用了奸诈的手段,它才被搬掉。

《明史》谴责永乐皇帝,因为他背离了开国皇帝的意愿,在15世纪的第一个25年中不论在宫内还是宫外,都指定宦官去执行其范围大为扩大的任务。一位现代的学者已经论证过,《明史》无非重复了关于宦官这一题目的流行而不实的传说;对于这个题目,大部分明代史学者都未加注意,而且这方面的系统材料现在仍难以收集。[9]他明确地指出,明太祖使用识字的宦官并在宫外的政府中委以重任;而《明史》中最令人厌烦地反复提出的传说之一,即立铁牌的传说是根本不存在的。不错,永乐帝大大地扩大了使用宦官的范围。他不但是在开国皇帝原来实行的基础上实行,而且在求助宦官侍从去处理大量要求皇帝注意的文件中,他是屈从于他无法控制的现实。这个现实是,开国皇帝取消宰相的事实留下了一个严重受损伤的政府结构。对皇帝来说,宦官侍从是一个针对外廷领导遭到破坏的临时性的反应,在以前的朝代中,这种领导给统治者提供了可靠的行政协助。

许多历史学家认为这是明代开国皇帝最严重的判断错误。它影响行政的许多方面,特别是它造成了内阁和主要的宦官之间棘手的关系,因为两者都被要求去填补这个空缺。宦官能够不费劲地把这种局势转化为适合他卑鄙目的的情况,在明朝大部分皇帝的统治中真是太明显了。历史学家的注意力大部分已经转到在最高层公开滥用权力这一方面;一个同样重要但尚未研究的问题是在宫外被委任文武官职的宦官编制的扩大。

1485年,一名都察院的官员抱怨说,宦官的人数已经超过1万大关,并已成了一个财政负担。在1644年李自成的乱军灭亡明朝时,京师的宦官也许多达7万人,而且还有其他许多宦官在全国各地任职。不论这些数字是否十分精确,它们却正确地反映了这种趋势。它们说明到成化和弘治两个时期,宦官的编制已经发展到帝国政府中全部有品位的文官官职的数字,而且很快就超过了这个数字。

文官官僚集团和宦官官僚集团在治理帝国时协同发挥作用。这两个等级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在竞相控制皇帝和来自皇帝的各方面的权力时势不两立,但在大部分情况中,他们常常不得不合作。这两个官僚集团都被高度组织起来,凡加入各该集团的人都各需要特定的和客观地评定的条件。它们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以及既定的办事程序,承认考核功绩原则的晋升阶梯,细致地分成有固定收入和地位的等级、规定和先例。二者中的宦官官僚集团相对地说很不稳定,因为任何一个皇帝都能大大地限制它的作用,缩小它的规模,并且为此而赢得赞誉。事实上在16世纪第二个25年嘉靖统治时就发生过这种情况。可是总的说来,宦官官僚集团积累性的发展却远远超过文官集团的发展。

在制度方面,宦官注意扩大他们负责的官僚集团,并且注意使它取得不断加大的重要活动范围,以使统治者和政府比以往更加依赖他们。在病态性多疑的明太祖立下的传统中,一些皇帝也有兴趣让他们的宦官发挥遏抑官员的监视作用和充当抵消官员势力的一种力量。只有一个以身负明确的重任的宰相为首的强有力的外廷才能阻止宦官力量的发展。17世纪的历史学家,即那些反思明代历史上出现过什么问题的同情明代的人,曾提出一种观点,即大学士不得不作为不能拥有宰相官衔的实际上的宰相而发挥作用,因此他们不能完全履行他们的职能。他们还提出一种看法,即这样行使的宰相的权力是分散的;内阁的这种临时性的权力基础可以很容易地被司礼监的宦官所拥有的与之竞争的权力基础所压倒。宦官的制度方面基础的扩大,使得宦官官僚集团的领袖们成为越来越可怕的竞争者。

汪直,这名万氏的宦官,宪宗在1477年让他独揽新建的西厂大权,已被人称为明代四大声名狼藉的宦官独裁者之一。可是在宪宗和孝宗的统治下,比在最高层滥用宦官权力更为严重的情况无疑是宦官官僚集团扩大的职能的正规化。在15世纪的后半期,在军事,监督马匹的采购和兵器及其他军需品的生产,控制纳贡制度下的大部分对外贸易,管理皇家的丝绸及瓷器工厂,为朝廷采购和运输国内的产品,管理大部分皇宫、皇陵和寺庙的建造等方面,以及在执行众所周知的全国性秘密警察的调查、审讯和惩罚的任务方面,宦官们终于负起越来越大的责任。虽然宦官的官阶不得高于正四品,但主要的宦官们终于被承认为是与他们一起执行特殊任务和从事正规工作的首要文武官员地位相当的人。

例如,大学士彭时(1416—1475年)曾在他的著名的回忆录中写道,在1464年2月24日,即在英宗死后的一天,一个由12名高级武将、文官和宦官——宦官占12人中的4人——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奉命成立,以审议政策和向新皇帝提出建议。[10]虽然官方史料都没有记录此事,但彭时本人是这12人之一,所以似乎没有理由去怀疑这样一个集团的组成。他说,这个顾问集团是按照宣宗皇帝在1435年去世时提供的前例组成的,当时明朝第一次由一个未成年的人继承皇位。这样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因为明太祖留给后代的使他们受宪制安排约束的《皇明祖训》并没有提供为未成年的或无能的统治者摄政的任何形式。于是经皇太后的批准,一项让权位较高的官员(主要为三杨)审议和建议的安排被制定出来。但是,没有记载写明1435年宦官已正式被任命参加这一高级咨询大臣的集团,虽然他们对年仅七岁的英宗的日常生活的控制使他们有机会去影响事态的发展,从而到15世纪40年代使王振能完全左右政府。到30年以后英宗去世和需要另一个这样的组织时,司礼监四名为首的宦官被正式任命参加。

另一个例子可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找到。都察院、刑部和两京的独立的司法复审机构大理寺在一起被称为三法司。它们在每年秋季审查判决,以确定哪个案件可疑,哪个可以减免,哪个严重得需要皇帝批准处以最严厉的判决(肉刑或流放)。自15世纪40年代以来,宦官们偶尔代表皇帝参加这些复审。复审在非常严肃的气氛中进行,大学士和三法司的负责官员在这种场合表现出他们的司法知识。1459年以后,有功勋的贵族在最后的朝审中参加这些官员的工作。

1481年,成化皇帝作了改变。每年例行的复审(录囚)仍继续进行。但是他规定每五年一次的大审来代替每年的朝审。这时大审正式由京师负责司礼监的宦官(或南京的内守备)召开,三法司的首脑参加。[11]在他统治时期,他的宦官代理人在年度复审中已在发挥日益积极的作用,他们常常不同意大学士们的决定,并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内阁和朝廷中学识渊博的专家。这时大部分被排斥在复审活动以外的那个集团恰恰包括了那些内阁的官员,于是司法复审活动成了宦官行使权力的另一个方面。

从以上两个事例可以看出,15世纪后半期宦官官僚集团变化的特征恰恰是他们从实际权力的增强转化为对他们作用的正式承认及其作用的制度化。有人也许会争辩说,宦官行使他们的行政和监督的职能会与一般士大夫一样出色,也许还不会给社会增加更多的费用。但是说到费用,它肯定不会少于维持一般文官的支出。宦官取得的品位越高,他们越是像大官那样生活。他们建造华丽的宅第,资助寺院,取得土地,有私人的奴仆和随从,而且像那个社会所冀求的那样也想供养家庭。许多宦官收养义子(一般为其侄子),并力图为他们优先取得朝廷中最易受他们影响的官职的任命——在锦衣卫或其他京师军事单位中任百户或千户之职。

但是,士大夫——宦官的竞争者以及社会的道德维护人——却不认为宦官是权力和地位的合适的拥有者。这种偏见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充分根据的。的确,他们之中的历史学家热情地记载一些杰出的好宦官,这指的是那些生活简朴、忠于皇帝,在频繁的宦官派别活动中反对坏宦官以及与好的官员合作的宦官。《明史》指出,这类品德高尚的宦官在孝宗统治时期为数非常之多。除去这种值得注意的偶尔出现的例子,士大夫明确地贬低宦官和不断地指责他们。他们接二连三地上奏,要求惩处那些唆使青年男子自阉(通常由其父母强制阉割)以期这些人万一被接纳入宫而使自己能免税和致富的人。他们要求减少招收宦官的人数。他们揭露这些人为非作歹的罪恶昭彰的例子。他们还要求减弱这些人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

在分析整个中国历史——尤其是集中分析明代经验——的宦官弊病的文章中,最有力的论证文章是17世纪的学者顾炎武的两篇批判性研究论文。[12]他在第一篇论文中相当详细地引了1464年呈给新登基的皇帝宪宗的一份奏疏,以加强他的论点。奏疏来自以王徽(约1407—约1489年)为首的一批南京的都察院官员,是他们呈上的两份要求改善宦官待遇的奏疏之一,但是从上下文看它却要求严格地限制宦官,只让他们执行宫内的不重要的任务。1464年夏初呈上的第一份奏疏的最后部分简明而有力地阐明了这个问题:

自古宦官贤良者少,奸邪者多。若授以大权,致令败坏,然后加刑,是始爱而终杀之,非所以保全之也。愿法高皇帝旧制,毋令预政典兵,置产立业。家人义子,悉编原籍为民。严令官吏与之交接。惟厚其赏赉,使得丰足,无复他望。此国家之福,亦宦官之福也。[13]

这份奏疏没有立刻得到答复,但在这一年晚些时候皇帝降了大太监牛玉的级并予以惩罚(因为牛要对他不幸地选中第一个而后又很快予以废黜的皇后负责)以后,王徽及其助手被抓和投入监狱。在狱中,他们呈上了第二份奏疏,大意是:臣等早就言之,同时以牛玉的失宠垮台为例重申他们的论点,这一次对这些论点的陈述更为生动详细。其中的一段特别是针对朝廷官员和宦官之间的棘手的关系:

内官在帝左右,大臣不识廉耻,多与交结。馈献珍奇,伊优取媚,即以为贤,而朝夕誉之。有方正不阿者,即以为不肖,而朝夕谗谤之,日加浸润,未免致疑。由是称誉者获显,谗谤者被斥。恩出于内侍,怨归于朝廷,此所以不可许其交结也。

皇帝被激怒了。他说这份奏疏的作者们完全是为了沽名钓誉,甚至不顾许多政府官员对他们的大胆而坚定的支持,把他们全部流放到偏远地区担任低贱而艰苦的职务。在宪宗统治的以后的时期里,宦官们对他们紧追不放,阻挠对他们的宽恕和不让他们担任较好的职务。王徽活到1488年孝宗登上皇位,当时他经杰出的吏部尚书王恕荐举而担任朝廷中一个高级职务;他不久去世,终年82岁,虽没有得到补偿,却得到了昭雪。

这些抗议者不过是因反对宦官而毁了自己前程的几百人中的一小批。他们提醒我们,作为宦官政治发展的另一个后果,我们必须考虑到它对官员们士气的消极的影响,特别是对两京中其前程必然与宦官活动交织在一起的官员的士气的影响。宦官们造成的局势常常使与他们合作的“卑鄙的”机会主义官员与“正直”清廉的官员发生对立。可是没有一个高级官员能使工作卓有成效,除非他能取得与宦官领导集团的良好的工作关系。易接受士大夫指导的孝宗大大地改善了这种恶化的气氛,但是他没有作出结构的变革,并留下了隐患,使宦官的弊病在他的不寻常的儿子兼继承者统治下又迅速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军事问题

政府的军事力量

成化皇帝统治的23年和弘治统治的18年,不但在它们面临的国内和边境的军事问题的性质方面,而且在它们作出的反应方面都互不相同。简而言之,朱见深与他的有军事头脑的祖父和父亲[宣宗皇帝(1425—1435年在位)和英宗皇帝(1435—1449年和1457—1464年在位)]相同,向往他们的生气勃勃的,甚至具有侵略性的军事姿态,并且厚赏有成就的军事将领。与之相反,朱祐樘尊奉儒家的和平主义理想,不鼓励那些采取侵略性政策的人。在成化帝在位期间,共封了九个伯爵和一个侯爵,作为对军功的报偿;在弘治帝在位期间,只封了一个授给有功勋的贵族的爵号,而这个爵号是追封一个在1504年于北方边境战死的英勇而顽强的老将。虽然在这两代皇帝统治下,北方边境是明朝军事上主要和持续的关心点(这是不易摆脱和一直存在的一些根本原因所造成的),但那里出现了不断变化的形形色色的敌对领袖和联盟。(那里的形势将在以下的《北方的边境战争》一节讨论)

成化统治的更带侵略性的军事姿态反映了三个因素:(1)军事威胁来自更强有力的敌人;(2)皇帝的态度保证了中国人作出积极的反应;(3)爱搞权术的官员——像宦官汪直——认识到可以从凯旋或报捷中获取个人利益,就在成化统治时期为这类行径制造更多的机会。不像他们的大部分前辈,这两个皇帝都没有亲自出征,以后的明代皇帝除了喜欢模仿英雄的正德皇帝(1506—1521年)外,也没有这样干过。

宪宗虽然喜爱武功,本人却不壮健;温和和主张和平的孝宗在整个明代的皇室中是最不可能成为战地统帅的人。可是他有一次相当含糊地提出,也许他要义不容辞地率军对其北方的敌人进行一次讨伐。1504年夏季,快到他的统治结束之时,大同的边防区又遭受了几乎是每年发生的袭击。他召集他的一批大学士私下讨论了这个他似乎认为会使人们怀疑他统治的正义性的永无休止的问题,也许他还想起了公元前12世纪周武王向商代的暴君发泄的那种令人钦佩的义愤,结果他便去考虑如何制服桀骜不驯的蒙古人的种种办法。在认真思考后,他的儒家的责任感明显地克服了他对战争的厌恶,同时一名勇猛的指挥及他率领的一支所的人马在敌我人数悬殊的情况下英勇殉国的消息又进而激发了这种责任感,于是一向谨慎的孝宗经过长期的犹豫之后就提出:“太宗频出塞,今何不可?”这一与他性格不一致的提议一定引起了众人的惊奇,他信赖的兵部尚书刘大夏克制了这种情绪,以完美的朝臣的机敏答道:“陛下神武固不后太宗,而将领士马远不逮。”他引了永乐帝时期的一件事以证实他的论点,最后他下结论说:“度今上策惟守耳。”

对于刘大夏对明初帝国的军事形势与一个世纪以后的军事形势的比较,我们完全可以做更深入的发挥,前后形势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历史学家已经注意到在明初几代皇帝时期造就的勋贵的衰落以及职业军人和皇帝之间紧密关系的减弱。到15世纪中期,对军事的控制和对封赏的垄断,正在从以往英雄人物的第二和第三代有爵号的、但往往是无能的后裔转到了文职官僚和从事军事的宦官手中。军事政策日益由文职官僚来决定。15世纪后期几个最能干的军事领袖——像16世纪初期最著名的王守仁(哲学家王阳明)那样,都是科举出身和从其他行政职务转任军事领导的人。突出的例子有:韩雍(1422—1478年)、王越(1426—1499年)、项忠(1421—1502年)和马文升(1426—1510年)[14]。对比之下,与他们同时的一些最高级的世袭军事将领却大都无能而不值一提。此外,在位的皇帝已不再是擅长军事和能够亲自严密监督整个中国军事制度去执行任务的人,优秀领导人的出现和使用都带有偶然性,支持军事的结构再也得不到严格的维护。这种变化是逐步的,在暂时的更有利的条件下在一定程度上还可向好的方面转化。但是总的说来,刘大夏关于明中叶诸帝掌握的军事手段“远不逮”以前几代皇帝掌握的手段这一判断是很深刻和正确的。

摆在宪宗和孝宗时期的明政府面前的军事问题是组织问题——如征兵、训练、部署、后勤支援及军队领导——和在国内及国际上必须使用武力的那些紧迫的问题。这些问题将按以下顺序在下面作简要的论述:组织问题,盗寇和叛乱引起的国内大事,与其他国家——这里是指亚洲内陆——在边境上进行的战争。

中国兵制的组织结构在这两个统治时期没有大的变动。它的基本部分是驻守在全帝国的大约500个卫及组成它们的所;每个卫名义上有官兵5600人,他们理论上来自世袭的军户,而实际上往往由雇佣的人代替。帝国所有的卫名义上的兵力应该接近300万名官兵,但到明中叶,可能略少于此数的一半。它们由五个大都督府指挥,而不是由中央统一调动。此外,还有以类似方式组织起来的专门的禁卫军,其数超过70个卫,分别驻于北京及其附近。名义上,这些卫又可提供将近100万士兵,但它们的人员严重不足,事实上其士兵大部分不带武器,而是作为劳工从事劳动。它们有其数以千以万计的超编军官,这些职务不加区别地授给那些与朝廷有关系的人的亲属。

京卫独立于五个都督府而不受其节制。还为北方边境的九边设置一个专门的指挥机构,九边为长城沿线保卫中国不受亚洲内陆侵袭的几个地区。这种军事力量得到较为适当的维持。这时它的实际兵力约30万人,它的供应和训练都优于各省的卫,不过也有领导素质差的问题。不论是镇压国内的骚乱,或是保卫边境,为大规模的战役建立专门的指挥机构成了定制。到成化和弘治时期,这类紧要事件一般需要专门征募民兵,或者专门集结专业的战斗部队,因为旧的卫的建置在军事上已不再是举足轻重的了。背上了一个早已衰败的制度的包袱,这两个皇帝及其军事顾问只能试图改造和零星地改进。

一个旨在改进京师防御的这种组织改造就是统一训练的做法,它在1464年由精力旺盛的兵部尚书于谦在1449年危机时提出,然后又被放弃了。宪宗登基后最初采取的行动之一是下令恢复这个制度。各有1万人的12个“团营”从30多万士兵精选出来,这30万名士兵原先组成了三个专门轮换训练步兵、骑兵(主要是蒙古人)和火器兵的京营。三个营的士兵名义上是从北京附近各省的卫轮换送来,他们之中的大部分都超龄而合法或非法地被留下作为仆人或劳工从事劳动。在新制度规定下,选拔出12万名最优秀的士兵;不合格者再分配任务或退役。这样组成的12支训练部队之所以称为“团营”,是因为它们的训练把步兵、骑兵和炮兵的职能合在一起,并且把这三个组成的兵种的指挥统一起来,以便形成更大的战斗力。

宣宗皇后的兄弟孙继宗因他在1457年英宗复辟时所起的作用而被封为会昌侯,这时被任命为12个团营的指挥,由此可见朝廷对改革的重视。但是与这项工作有关的最重要的军事人物却是杰出的宦官将领刘永诚,他当时已经73岁,是一个从永乐皇帝时期起的久经沙场的老将,这时负起了指导新的训练活动的实际责任。12个团营也各有一名宦官监军,作为指挥的第二把手。

恢复的制度后来经历了若干修正,并且一度显得很有成效。汪直于15世纪70年代中期掌权以后,团营完全变成由宦官指挥和领导的事业。常常有一半以上在编的兵力不知去向,他们非法地充当了高级军事领导人和宦官的劳动力。宪宗于1487年登基后不久,把12个团营的领导权重新转交给文官。他挑的指挥官的人选是新任命为都御史(后任工部尚书,继而又任兵部尚书)的马文升,他作为一名军事行政长官的非凡能力已在北方边境的长期和杰出的工作中得到了证明。这个制度从此历经变迁,直到它在1550年被废除为止,当时重新出现的蒙古入侵再次要求朝廷进行组织改革。

1494年,一道诏令为征募和利用民兵确立了全国性的准则,这些民兵名义上是百姓中志愿服兵役的人。在边境,这些人称土兵,在各省,他们称为民壮。自1449年的危机以来,紧急时期在百姓中征募志愿民兵的做法已经非正规地发展起来;而现在,在使这一做法正规化的同时,卫所制度的缺点也进一步被人们认识到。1502年,据说有30万民壮已被吸收进卫所,这样有助于填补卫所兵员的缺额。又经过了50年,专门征募的部队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完全代替卫所驻守部队的倾向。

1496年夏,兵部尚书马文升呈上一份长篇的奏折,详细陈述了自开国皇帝和永乐帝统治以来中国军事建置衰落的各个方面。在一道显然与马文升商讨后起草的批复诏令中,皇帝接受了若干改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大力招收“将才”的活动。他提出自宪宗设武举——与文官科举考试相对应的考试,在1464年晚期宣布开科,在15世纪70年代加以扩大,已经造就了能充任日益增多的武职的人,但是那些具有杰出将才的人却没有被吸收。他极力主张地方官员应该物色精通战术战略和具有领导素质的人,并根据武举规定的程序吸收他们。以后不久,他授权通过更体面地直接任命这些具有卓越才能的人担任应该担任的工作来召集他们。[15]但是历史学家沮丧地指出,没有人曾经应皇帝之召。

在中国军队中,除了高级将领外奖赏和晋升都根据各个战士俘获或杀死敌人的记录,并通过交出的俘虏或其首级来核实。以首级核实的办法更为方便,并更普遍地被采用。奖赏的规格取决于发生战斗行动的战区。也就是说,奖赏根据战斗带来危险的大小和敌人的凶猛程度分为几等。在战斗中抓获一名敌军将领或其他指挥官会得到特殊的奖赏。另外,在北方和东北边境砍下敌人首级带来最高奖赏,从西边(西藏)边境和在与西南土著战斗中得到首级次之,而在与盗寇或叛乱者作战时取得汉人首级的奖赏则属于末等。在特别危急的时期,奖赏制度有了变动,对当时最危险的新敌人的首级给予更高的奖赏。这个制度受到许多人的批评,特别是有和平思想的儒家政治家的批评,他们认识到这样会牺牲无辜者——凶残的将领常常被指责在战区,甚至远在战线后方斩杀不幸的非战斗人员,以便扩大他们的战果,反黩武主义的御史们也常常揭露一些将领的虚假战报。他们与个别的战士不同,当他们宣布“胜利”时可以从他们的部队获得的首级的总数中得益,并要求奖赏。但是这个制度虽然常遭批评,却没有变动。

总之,在成化和弘治统治时期,中国的军事制度没有发生实质性的结构变化,尽管人们日益认识到它的缺点。一个值得注意的积累性的变化是宦官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他们正式行使“监军”的职能,监军即使不是在名义上指挥驻守战略要地的部队和战地的军队,也是指挥机构的第二把手。他们的权力结构的最高等级是宦官官僚集团的领导(司礼监)而不是兵部或五个都督府。这并不能提高军事专业的声望。在这两代皇帝治下进行改革的最雄心勃勃的企图是在京师12个团营中恢复训练活动,这项改进能短期地提高京师防卫士兵的战斗力,加强对他们的支援体制和提高士气。但是,这样拼拼凑凑的改进不能实质性地改变更多的现实情况。

在明代中叶,战争是国家政策的一个不得力的手段,它本身在这个时期对国家的存在并没有关键性的影响。军事机构虽然在明代政府是最庞大和最花钱的组成部分,却是建立在一盘散沙之上。作为一个在注重功勋的社会环境中的名义上的世袭制度,它在明代社会中没有稳固的位置,在公众的心目中也不处于受尊敬的地位。除了把军事当作他们所偏爱的用以控制社会的标准道德手段中的一种极端制裁手段外,大部分文职官僚并不信赖它。军队中的职业领导人,不论是世袭和处于最高层的贵族军人,或是从武的宦官,一般几乎得不到威望,更不受人尊敬。军队是这样一个政府的军事力量,它越来越面向和平,除了保卫边疆和维持国内安宁外,没有其他军事目标。因此在明代中叶,许多人已看到了军事上带根本性的组织缺陷,但只有少数非凡的政治家才认真注意这些缺陷。

盗寇和叛乱者

在中国人对社会动乱的分类中,盗寇与叛乱的区别有点像传统中国动物学分类中家鼠和老鼠的区别——它们属于同一类,但后者大于前者。名称的内容是部分重合的,行政官员不得不辨别的一个重要区别是,盗寇行为对地方秩序和安全构成威胁,而叛乱则对国家提出挑战,可能危及它的安全。成化统治的初期受到了更大规模和更具威胁性的一类动乱以及边境战争的折磨。这几年的地方盗寇活动也多于往常。当爆发的应称之为叛乱的一类事件属于非汉族的土著——当时仍支配着南方和西南各省大部分领土的部落民——的动乱时,就增加了问题的严重性。如同北方边境问题和中国与亚洲内陆各国的关系,在中国的官员中也存在着关于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的许多争论。作出的反应在严厉的军事镇压和各种政治及文化诱导的形式之间交替变化。这个时期可以使我们对一个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作一些有价值的初步探索。

大藤峡之战(1465—1466年)和针对非汉族民族的其他国内战争

广西瑶族人民的叛乱由一个能干的首领侯大狗——瑶族四“大族”之一的头人——领导。这个叛乱自15世纪50年代以来已经在酝酿之中。它在1464年正当宪宗登基时全面爆发。对这个区域的几个行政长官来说,危机更因邻近的苗族和壮族同时发动的起义而加剧。受影响的中心区位于广西中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浔州城(今桂平)西北长达75或100英里的浔江(黔江)流域。浔江的这一段迂回曲折,穿过森林覆盖的陡峭山岭,它的峡谷既深又隘,土人靠在那里生长的大藤越过峡谷。悬挂的大藤宛如吊桥,因而给峡谷起名为大藤峡。历史上的这一事件也以此命名。

叛乱和镇压活动波及包括邻近的今湖南、贵州、江西和广东四个省的区域,在广东,它一直蔓延到珠江江口的新会,直达省府广州的门口。当这次土著的起事发生在偏远的边境区而侵入了具有大城市和经济、政治权力中心的人烟稠密的沿海地带时,整个华南大为震动。经过远征军不到半年的征讨后,侯大狗在1466年被俘,但要平定这个区域还需要好几年,而且以后叛乱屡次发生,一直持续到16世纪。事实上,广西部落零星的叛乱延续到了近代。因此,15世纪60年代的所谓平定叛乱必须放在漫长的历史背景中去考察,但是它至少解决了当时的危机。

地方部队在1464年对最初叛乱的反应未取得成功。在1465年初期,兵部尚书王竑分析了形势,认为需要迅速和果断的军事行动。他认为省级官员由于想用大赦和奖赏的办法争取瑶族的叛乱者,已经把问题搞糟了。王竑认为,这种办法就像对待宠坏的孩子那样,而且给人的印象是,国家不准备采取果断的措施。他提出,新任广东副使韩雍具有这个任务所需要的文武才能。在都督赵辅的麾下设一个战地指挥部;赵来自世袭的军官集团,能力不强但地位很高。赵被任命为这次战役的总兵,而韩雍则为第二把手,此外还有两名高级宦官担任的监军,以及核实向上呈递的奖赏要求的御史和其他文、武官员。但是作战的指挥权完全操在韩雍手中,由他作出所有的决定。幸而赵辅和两名高级宦官把他当作领袖并与他合作。这在明代中叶的军事行动中是不多见的。

韩雍在2月份被任命,到7月初期已经赶往南京,去完成集结他将率领南下到广西省的野战军的工作,并与他的参谋军官商讨战略。一个文人政治家,广东人丘濬在一封给首辅大学士李贤的信中,递呈了一项作战的计划,李贤随即转呈给皇帝,并附上赞赏的评语。韩雍在南京接到了要他采纳丘濬的战略的命令,战略提出要兵分两路:一路进入广东,扑灭已在那里蔓延的所有叛乱,另一路进入广西的峡谷区,以压住在其根据地的瑶人,然后等待他们投降。韩雍究竟采纳了这项计划,还是认为它过于胆怯而予以拒绝,记载所述不一。但是可以肯定,他在战地现场作出一切决定。

地图17 大藤峡之战(1465—1466年)

3万名士兵,其中包括1000名其勇猛残忍使人畏惧的蒙古骑兵弓箭手,到夏末浩浩荡荡前往广西,在那里据说有16万名本地士兵与之会合。韩雍在峡谷区边缘很快向瑶人进攻,赢得了斩首六七千人的初步胜利,并诱使一些瑶人投降和加入官军。韩雍不顾所有眼光狭隘的建议,决定直接攻打峡谷区中央瑶人的栅寨。在1465年12月和1466年1月的一系列激战中,两路大军在大藤峡会合,攻进峡中,焚烧了部分峡谷,并击溃了敌人。侯大狗和他的近800名追随者被生俘和解往京师斩首。许多栅寨被毁,所获首级超过3200个。中国的军队在此以前从未能深入瑶人的居于心腹要地的堡垒。

厚密达数英尺的大藤被砍掉,同时为了加深人的印象,其名改为断藤峡。这之后的斗争进行得非常严酷残忍,为的是恫吓瑶族人民。军队被调往邻近各省,以镇压叛乱的外沿区。为了更好地控制这个区域,韩雍设想的军事和政治调整方案送呈朝廷并被采纳。这些方案包括在峡谷入口处设立一个新的州,加强治安,强化广东广西这两个最受直接影响的省份的文武事务的协调,任命一批瑶族部落首领为这个地区的负责官员。韩雍本人被指定留在那里进行监督,直至1468年后期。

最后将成为广西主要部落民族的壮族单独地受到特别的注意。他们是凶猛的战士,因其毒箭而使人非常畏惧,这种毒箭能“立即致人死地”。官兵用他们去对付瑶人,征募他们之中最优秀的战士为设在峡谷区中央的一个所的士兵,并且“根据习俗”由劝诱他们投降的中国军官率领。到这个世纪结束之前,这些壮人还两次叛乱。

瑶族的大藤峡起义是15世纪后期最震撼大地的一次部落起义,但只是这个时期许多起义中的一次。在这次起义的余波中,有苗族人民发动的大规模动乱,苗人在1464年已与瑶人一起叛乱,而在次年与他们一起遭到镇压。但是遍布中国西南的苗族在他们的几个中心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其中的一个中心是湖南西南位于与贵州交界处的靖州,广西的动乱似乎已蔓延到那里。李震率领的一支大军不得不在1467年初期镇压1466年后期在那里爆发的一次起义。李震出身于世袭的军官阶级,并继承了卫指挥使的官位。15世纪40年代以来,他已在与西南的土著交战,他的英名使他们胆战心惊。他这时已成为贵州都指挥使和西南防御结构中的中流砥柱。他代表了明代控制部落民族的力量中的一股势力,即主张单纯使用武力的一派。他通常迅猛地获得成果,但这些结果很少能持久下去。他宣布1467年在靖州平定了苗族,杀死数千人。他们在1475年再次造反,他在1476年初期又宣布平定了他们和杀死数千人。

一次据推测也是苗族的山都掌部落民发动的严重叛乱在位于播州、沪州和叙州的四川和贵州两省交界处同时爆发。虽然发生在贵州省的对面,但它可能与李震征剿的几次叛乱有关系。一支新任兵部尚书程信也参加的远征军在1466和1467年的大部分时期中在那里征讨。他们报告说,叛乱在1468年的仲夏被决定性地镇压下去,当时程信被召回京。但是苗族和其他民族于15世纪70年代又在那里叛乱,这需要进行直到1480年才结束的三年战争。

中国人强加给土著人民的真正苦难(虽然这不是中央政府的本意)看来引起了许多动乱。但是,有的动乱仅仅是土著更加好武的生活方式的产物。后一种类型的最令人注意的例子是弘治统治快结束时发生在与云南交界的西南贵州。许多西南的部落民族有女性领袖;明朝朝廷完全承认那些社会的女权思想的合法性,并且批准一批妇女的世袭领导权。其中之一是贵州省普安府一位名叫米鲁的妇女,她领导了1499—1502年的众所周知的叛乱。叛乱蔓延到云南省“罗罗”族(今彝族)的据点曲靖府,她可能也属于“罗罗”族。她谋害了一批可能与她争夺领导权的她丈夫的家族成员,与她丈夫的一个下属发生关系,然后与此人成婚,一起公开叛乱。

她的追随者日益增加,并且威胁两省的一些重要的府,最后政府组成大军去镇压她的叛乱。征剿需要四个省的官军,再加上8万地方军(可能大部分是部落士兵),其中一支经过五个月的追剿,最后把她俘获并斩首。这次战斗破坏了几百个部落栅寨,造成数千人死亡。这一次叛乱不同于许多部落叛乱,似乎不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的叛乱,而不过是米鲁生涯中的特别无法无天的行动。

在以后的整个15世纪,如同整个明朝的大部分时期,官员们就如何处理经常发生的非汉族人民动乱这些朝廷面临的政治问题争论不休。来自有大批非汉族部落民的区域的官员常常极力主张采用本地部落领袖领导的形式,以取代强加给本地人的不论是否有部落民任职的中国组织形式。促使表达这种思想的两个事例值得作进一步的讨论。

1500—1503年期间,广东省海南岛发生了一次相当严重但有地理局限性的部落叛乱,这是一次该省黎族的起事。他们对一批批贪婪而残酷的州府官员的虐待非常不满,就组织了一次以该省内地可靠的山区为基地的抵抗运动。他们由一个受尊敬和能干的部落领袖领导,他集结了武装的团伙以反击沿海的华人社区。在危机发展到高潮时,朝廷收到户部主事冯颙的奏疏,冯颙本人也是海南岛的汉人。他陈述的观点得到朝廷的认可。

他的计划是吸收过去有世袭职务的黎族部落领袖的儿孙担任负责任的部落土司,这些职务由朝廷批准,并具有朝廷授予的治理黎族部落的权力。这些职务原先已被取消而代之以正规的汉族官职。冯颙极力主张,这些黎族的天然领袖这时应被容许去组织负责维持安宁的军事部队,在那些取得成效的地方,这些人将如以前的成化时期那样,可以世世代代拥有其祖先的土司的地位。这表示从把土著吸收到汉族统治的中国社会之中的这一措施后退了一步。但是冯颙认为,这样将把对黎族交战的责任交给黎族人民,免去了中国的统治者这一艰难的任务。他争辩说,这样将保护黎族不受剥削和消除汉黎两族社区之间冲突的根源,这一点也许在冯颙心目中是更加重要的。虽然冯颙的分析得到赞同,并被命令采纳,但是海南的危急局势即将出现,更强硬的措施也被采用,其结果是迅速赢得胜利。黎族的起义在1503年被镇压下去,从大陆开来的汉、蒙士兵伤亡惨重。[16]海南岛的黎族周期性的造反持续到20世纪。

在有的地方,骚乱的部落民占领了省际交通运输的战略要地,或者直接威胁汉族统治者的利益,他们的起事就直接引起当局的注意,通常受到武力镇压。在15世纪60和70年代四川南部爆发的如上所述播州、沪州和叙州叛乱的一连串起事中可以看到一个例子。重庆西南的这个区域横跨贵州、云南和四川三省交界的长江。当李震于15世纪70年代后期在毗邻的贵州省镇压苗族时,四川巡抚张瓒也在此区域内进行征剿。他在呈给皇帝的报告中称主要的叛乱集团为“生”苗;在1476年宣布他们被“平定”以后,他奉命前往四川省西北角镇压一次藏人的起事,这项任务使他忙碌到1478年。1479年,苗人又操起武器,这时他们反对的是已经强加给他们的新的地方行政机构。张巡抚急忙赶回这个旧战场,并报告朝廷,他必须再次与他们交战。

在这场危机中,礼部右侍郎周洪谟在1479年年末呈上一份奏疏,其中生动而深入细致地讨论了四川的土著民。[17]其部分内容如下:

臣叙人也,叙之夷情,臣固知之。戎、珙,筠、高四县在宋元时皆立土官,以夷治夷。羁縻而已。国朝代以流官,不通夷语,不谙夷情。其下因得肆行苛刻,激变其党。洪武、永乐、宣德、正统年间四命大将徂征,随服随叛。景泰初年,势益滋蔓。得汉人缚之于树乱射之,曰:“尔害我亦已久矣。”天顺、成化间,累出为恶。臣于是时尝言,剿之不能,抚之不从,唯立土官治之,为久远之利。诸夷欣然悦服。都御史汪浩缴倖边功,诬杀所保土官及寨之二百七十余人。诸夷怨入骨髓,以为官军诱杀之,转肆掳掠。后兵部尚书程信统大兵,仅能克之。臣谓虽不能如前代(宋、元)设总管府长官司,亦合设冠带把事,分抚各寨。令夷人自推公平宽厚者一人为大寨主,许以世袭。其有不任,别选贤者代之。如此则汉不扰夷,夷不仇汉,可相安于永久矣。

这个建议在最高层被批准,但没有得到贯彻。和平是通过军事手段而恢复的,维持了10年左右。但西南各省苗族人总的不安分的情况,像大部分臣服民族的情况那样,是当局不断关注的原因。的确,在许多地方,土司之职在明朝一直存在,并且延续到下一个王朝,但是它们大部分存在于最边远的边缘区域。在明代的国家战略考虑被视为至关重要的那些地方,当时非汉族少数民族的相对的自治和以后一样就被置之不顾。在明代中叶,土著的部落和民族仍有余地,可以让出地盘而迁往更远和更偏僻的边区。不幸的是,中国的史籍记载倾向于——这完全可以理解——用地理的而不是种族的名称去认定它们。因此,有关控制它们的军事和政治措施的大量记载使学者仍难以对华南的人种学理出头绪。它的复杂性和流动性向明史学者提出了许多挑战性的问题。

荆襄叛乱(1465—1476年)

15世纪中国人反对明朝的最大一次叛乱,及1399年至1402年的内战和17世纪初期的最后的混乱之间在某些方面最为严重的社会动乱,是以湖广(湖北北部)西北的荆州和襄阳两个府命名的叛乱。它又称郧阳之乱,其名来自1476年末为了加强这个不安宁地区的治理而设立的一个新府。这是对几十年来一直未消失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作出的几种政治反应之一;在这里,姑且以1476年标志这次叛乱的结束。但是,只有在最大的历史范围内进行考察,才能最清楚地了解荆襄叛乱。

荆襄地区面积大致为200平方英里:新的郧阳府地处中央,南北150英里,东西超过100英里。因此,郧阳府约相当于美国弗蒙特和新罕布什尔两个州的总面积,而荆襄区的大小相当于苏格兰。虽然多山,这个地区有几条大河流过,土地肥沃。在唐宋时代,这个地区人烟稠密,秩序井然,当时它更靠近帝国的政治中心。从10世纪起,特别在元代,外国的入侵引起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以致到14世纪这个区域已变成实际上无人居住的荒芜之地,战争和遭受饥荒的难民纷纷从其他地方逃到这里,以摆脱正规的管制。背井离乡的擅自占住的居民桀骜不驯,容易接受盗寇的领导。

在明朝建国之际,当时的杰出将领之一邓俞奉命在1369年和1370年去清除这些目无法纪的人口,并且令人费解地不让那些流离失所的人进一步渗入此地。也许是因为全国秩序全面恢复,明初的政府不可能预见到促使走投无路的人民逃离其华北故土的未来的压力,但是到15世纪30年代后期,有人注意到河南为饥饿所迫的人又向西迁移,进入荆州和襄阳。荆襄区正西面陕西南部的汉中的一名军事将领当时警告说,严重的动乱肯定又要在那里爆发,因为在日益增长的人口中,既然官府没有正式形成权威,各种不正当的权力网络就在形成,以便剥削他们的劳动力和产品。但是朝廷决定对值得怜悯的流离失所的人民进行温和的说服,所以没有采取坚定的措施。

到15世纪50和60年代,已在这个区域居住而没有登记的流亡人口已达数十万人。15世纪60年代出现了一个名刘通的领袖;他得到了象征一个有凝聚力的叛乱运动的一批宗教和民间顾问的帮助。刘通曾举起放在他故乡河南中部西华县县衙门入口处的一个据说重达1000斤的石狻猊,因而出了名。由于这次挑战性的显示力量的举动,人称他为“刘千斤”,他也拥有有助于领导叛乱的超人法术。

这个区域一些小股盗寇领袖逐渐活跃起来,他们在藐视法律和领导团伙进行袭掠的能力方面互争高低。刘通向他们之中的一批人建议,要他们都当他的副手,共举大事。他们占领一个小城,扯起一面称帝称王的黄旗,举刘通为汉王,宣布年号为德胜。设立了大部分为武职的官职,以与他合作的各种人选充任。刘通的几个儿子领导左和右的主力军,据说它们的人数达数万人。后来成为孝宗时期著名的吏部尚书的陕西人王恕,当时正任副都御史兼西北湖广的巡抚,专门负责这个区域游移不定的人口。他就起义之事上报皇帝并评论说,虽然一般困苦的人可加以关怀和照顾,但是奸民和制造混乱的人非动用武力不足以使之慑服。关于采取什么适当方式的争论,与土著起义引起的争论相似。

经过几个月的拖延后,朝廷作出了使用武力的反应。如同同时期的大藤峡事件和其他的起义,一支由资深的职业军官率领的野战军组成了,这一次由抚宁伯朱勇率领,他后来在北方边境有突出的表现。工部尚书和后来任兵部尚书的白圭(1467—1474年)作为实际上是第二指挥的提督军务与宦官监军和核实请赏要求的御史等一批通常的编制人员一起前往。邻省军事领导人,特别是当时的湖广军事指挥官和新近因战胜苗族而抽出身来的李震,把守卫他们本省的部队调来,组成一支庞大的野战军。它在1465年后期出发,所向披靡,直捣叛乱的中心,在1466年仲夏,抓获刘通及其40名主要的助手;他们被解往京师斩首。在这一年的以后时期,其他的领袖和叛军残余被迫逐至四川境内。

地图18 荆襄之乱(1465—1476年)

这个区域的主要问题并没有因胜利的军事行动而有所改变。数万名居无定所的人继续住在那里。朝廷派官员去提供有限的和表面的救济和照顾,但是一旦叛乱被打垮,看来当局并没有认识到做进一步工作的必要性。当1470年刘通的几名以前助手又从隐藏的地点露面领导一次新的叛乱时,人们才认识到真正的问题继续存在。这一年整个华北出现自然灾害。据报道,多达90万名新难民已从邻近区域逃荒而聚集在荆襄。新的叛乱领袖自称太平王,这是对灾难形势的一个吸引人的反应。

1470年末,当时在京的右都御史和这个时期士大夫出身的最卓越的军事领袖之一项忠被调遣去镇压新的叛乱。他在1471年初期到省,得到湖广的李震的帮助,到这一年年末又完成了军事行动。据报道,他们的联军多达25万人,官方记载声称,除了处决几百名叛乱领袖外,他们把将近150万人强制遣返原籍,把被认为与叛乱有牵连的人发配边境。在1474年担任刑部尚书,然后又任兵部尚书之前,项忠很快被调到更重要的北方边境执行任务。

七年中的第二次荆襄叛乱已被镇压,这个区域被“平定”。在战役结束后,项忠的捷报立刻受到质疑,他被指控为滥杀无辜。这些指控不论是否属实,却反映了当时朝廷的政治。他和李震可能不比其他将领更加涂炭生灵,他们虐待难民的行动与既定的政策也不背道而驰。他为他的行动呈上一份有力的辩护词,皇帝不顾对他的弹劾,仍提升了他。

由于项忠强制驱散这个区域的非法居民,荆襄的问题已经有所变化。除了这个行动外,他在呈上的最后一份报告中提出并被政府采纳的关于稳定这个区域的建议无非是军事改组和警察活动的内容。甚至驱赶居民也只暂时起了变化。1476年6月,回流的流动人口再次叛乱。这一次,都察院的文官原杰奉命前往调查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政治和社会的手段。在上报新的社会动乱时,朝廷进行了一次争论;士大夫们在呈上的奏疏中提出建议和论点,并写出专题文章,在京师散发。

周洪谟作为一个熟悉该省土著问题的四川人,在1480年所写的一份奏疏,其部分内容已载在上一节,这一次他和别人一起表达了他的看法。他写的《流民说》极力主张以社会的措施去代替到那时一直在试行的军事解决办法。他提出给荆襄区难民以土地,并把他们安置在更完善的、行政更具同情心的地方政府治理下的地方。其他官员也以类似的语气上书言事,朝廷为他们所动。总之,新叛乱的规模并不大。原杰的使命是去寻找贯彻这种政策的手段,从而使有儒家思想的政治家有机会显示其基本原则的真理——利民即利国。

有的历史学家把原杰视为整个荆襄事件的真正英雄。他一到荆襄,就四出彻底调查情况,并向人民解释朝廷的仁慈用心。他告诉他们,他们可以要求取得他们在某些情况下已经耕种好几年的空地;现在可以而且应该登记而成为这个区域的合法居民;在新地能够生产之前将得到减税待遇;在选挑村长时有发言权。立刻受他影响的户超过11.3万,登记的人口达43.8万。在他的建议下,有一些县脱离了遥远的府治之地,在1476年后期另外成立一个新的郧阳府,从而在这个地区的中央建立了一级重要的行政机构。另外,组成一个以这个府城为基地的新的湖广行都使司;它受权控制郧阳府及其邻近的县,其中有的县位于其他省份。几个世纪以来,就这样第一次给这个区域迅速带来了一项保证社会秩序的实质性的稳定措施。

在郧阳一年多以后,竭尽全力的原杰被调走。1477年晚些时候,他在赴新任的途中,死于一个路边的驿站。传统的历史学家告诉我们:“荆襄之民闻之,无不流泣者。”[18]

其威胁性可以称得上达到真正叛乱的程度的其他地方动乱和盗寇活动的事例,在这两代皇帝的治下相对地说是很少的。长期存在的军事问题是北方边境一带无休止的战争。

亚洲内陆关系

在成化统治时期,以及程度稍小地在弘治时期,明朝试图在北方边境一带采取强有力的防御态势。它成功地与一批批蒙古人交战,从1470—1480年的10年中赢得了几次大胜利,这是1449年土木惨败以来的最初的几次胜利。明朝还大规模地建造和重建防御性的长城,特别是穿过陕西和在山西边境的几段,同时还扩大了以这几段城墙为基础的整体防御体系。明朝还与朝鲜联合,共同与在今之东满洲的建州三大女真部落联盟交战。它们至少暂时成功地在那里限制了女真族势力的扩大。这是有历史意义的,因为那些建州的女真人将在一个世纪或更多的时间内取代蒙古人而成为中国人北方的最具威胁性的敌人。在1644年,作为满族建立的清王朝,他们将侵入中国灭掉明朝。15世纪后期与蒙古人的几次战争将在下一节讨论。这里讨论的重点更为广泛,把明朝与亚洲内陆各国关系的更广泛的内容包括在内。

地图 19 北方边防部队及长城

在整个这一时期内,蒙古民族分裂成若干国家和部落,它们分布于西起新疆,东至满洲的地区。如此众多的单位,以及女真、维吾尔、西藏及其他民族的其他单位,通过纳贡制度而与中国人进行正规的交往。进贡活动容许每个得到承认的单位——民族、国家、部落和更小的实体——派代表团前来,代表团大部分由商人及其军事护送队组成,人数有时达数千,他们来到边境的过境地点,即位于长城沿线易于防守的少数指定的关隘。在很多情况下,规模略小但大部分仍由商人组成的代表团获准前往北京,作为中国皇帝的客人住在宾馆达数周至数月之久。

这个时期来自亚洲内陆的纳贡者,一般地说试图扩大他们的志愿使团的规模和增加来华的次数。他们迫切关心的是要取得亚洲内陆得不到的贸易货物,这些货物即使不是他们生活的必需品,也至少是他们向往的生活方式的必需品。在整个这一时期,特别是蒙古人常常不得不袭击边境哨所,狂热地要求更多的贸易特权,以便取得铁、粮食、手工产品以及奢侈用品,他们恫吓中国人,有时迫使他们作出军事反应。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中国人在边境与之作战的一批批使团,却作为纳贡者在北京出现,一年中的某个月指挥边境袭掠的领袖在同年的另一个月又带着贡品来到北京。

从现代的观点看,这些边境关系中存在着一种虚假内容,当时的中国官员也发现蒙古人像谜那样不可捉摸。在当地和从历史上了解亚洲内陆的司律思在论述中国人对这个时期亚洲内陆发展情况的知识时写道:

不论明朝政府多么强烈地感到需要关于蒙古发展情况的情报,有时他们似乎了解得非常不够。在15世纪后半期,他们只有关于在蒙古谁继承谁和谁影响最大的模糊的概念。这个时期明朝往往不知道诸“小王子”的名字。这是一个多事之秋,甚至蒙古的年代史编写者也记述得很不确切,甚至很不准确,而且这些年代史是在以后很晚时期才编成的。这里的问题是,明朝对同时期的事件了解得很不够。一般地说,我们得到的印象是,1550年仇鸾作出的关于蒙古人对中国的了解远远多于中国人对蒙古的了解的论断,适用于明朝的大部分时期。[19]

由于材料的不完整和不准确,当时如同现在,明朝和蒙古的关系之谜对现代历史学家来说绝不是易于看清楚的。他们面临一种不完整的记载。他们还必须处理双方的虚构的事实。最持久的虚构之一是出于当时和现在政治的需要,对明帝国在亚洲内陆存在的范围和意义作了大量错误的报道。事实是,总的说来中国的行政到长城沿线为止;越过这条线,中国的官署和官衔,以及他们在那里设立的行政结构,与其说是实际存在的东西,不如说是公认的虚幻,而且是离北京越远,情况越是如此。

一个例外是西南辽宁的沿海区。它在明代称为山东北道或辽东都司。它与受其节制的山东(今山东省)并不毗邻。它从京畿区(今河北省)向东延伸到位于山海关的长城东端。从山东通过海路渡过渤海湾的狭窄的航道很容易到那里,这就成了行政上它依附于山东的根据。这条狭窄的沿海地带从中华帝国的早期就由中国人居住,经历了许多世纪的漫长岁月,在10世纪中国的力量衰落前,它一直由中国治理。辽东都司意味着恢复了对长城外的沿海中国居民的统治,但它治理的范围大大地向北方延伸而超过了旧的中国行政区,所以作为一个中国的直接治理分区,它一部分是事实,一部分是假象。

反映载于明代史料中职官表的中国地图并分不清假象和现实。中国最佳的这个时期的历史地图显然使人产生一个虚假的印象,即明朝的北方和西方边疆甚至比同一个地图声称的版图最大的清帝国的边境更为广袤,也远比今日中国的边境更为辽阔。[20]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它是通过以下的办法做到这一点的:模糊了中国本土的各个区域与主要在亚洲内陆和满洲的北方和西方的更加辽阔的领土之间的区别,前者直接由中国的地方和省的政府文武官署治理,而在北方和西方的领土上,中国和当地的掌权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表面的联系纽带——基本上是名义上的纽带。也就是说,抱有期待心理的中国朝廷封给较小的部落首领以王、都司直至卫指挥的头衔。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但在明代,它的使用的范围却是前所未有的。

受朝廷封赐了中国官衔的人,把那些官衔加到他们以其他的方式所取得的本民族的有实权的官衔上。但是,中国的官衔不是没有意义的。在有些情况下,拥有中国的官衔有助于加强几个敌对的争权者之一的合法性,而中国人也感到不得不通过外交的或军事的手段去帮助有中国官衔的人。在其他情况下,除了保证给有中国官衔的人以重要的经济特权——参加纳贡贸易的权力——以外,中国的官衔和行使权力毫不相干。但是,无论如何,在中国人居住区以外,这类官衔就丧失了在中国境内的那种重要意义,在中国境内,它们表示完全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官僚结构中的职务。

当独立的国家和部落的非汉族领袖们争取到承认他们已经担任的职务的证书时,其结果将有利于他们参加贸易和得到源源而来的朝廷的丰厚的礼节性礼品。为了给边缘区普遍地赐予恩泽(从中国人的观点看),中国的朝廷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朝廷并没有幻想通过这些手段去真正地管理这些边缘区,而是,可以这样说,它通过在遥远的领土上飘扬中国的旗帜,来施加一定程度的限制性的影响。

在极西的蒙古民族的几个部已经皈依伊斯兰教,并且深深地卷进了中亚和西亚的政治事务之中。瓦刺(准噶尔、喀耳木)蒙古族的征服者也先力图把从亚洲内陆偏远的西北直至东面满洲的所有非伊斯兰化的民族统一起来;随着他在1455年死亡,这一努力也成为泡影。过了一个世纪,才又出了一个蒙古领袖,即来自鄂尔多斯的俺答王(1507—1582年),他的业绩可以与也先的短暂的成就相比,甚至还超过了后者。在成化和弘治时期,一度令人生畏的瓦刺人由于已远远地向西撤退,很少与中国接触,只是他们屡次与以河中地带为基地、但一直朝中国方向延伸到吐鲁番的莫卧儿斯坦的察合台蒙古国进行的战争,才明显地促使中国人办图保留他们在中突厥斯坦(今新疆)的一定的影响。在成化统治时期,中国对中突厥斯坦的兴趣转到对其首都位于现在的同名城市的古维吾尔国哈密的控制方面;哈密城在甘肃西部最后一个中国驻守地西北约500英里之处。[21]

哈密连续地被一批信伊斯兰教的维吾尔王所统治,中国人封他们以“王”的爵号,而赐给一枚金质的官印;它定期地向中国纳贡并与中国进行贸易。维吾尔王与社会的上层很可能使用蒙古文(它以他们的维吾尔文书写,与维吾尔文属同一语系),作为重要的第二种政治语言。进行统治的哈密王处于莫卧儿斯坦蒙古王的影响之下,最后被后者所杀害,后者自称吐鲁番苏丹,他的领土紧邻哈密的西面。这位蒙古王在其西北的伊犁河谷还与仍为“异教徒”的瓦刺蒙古人交战。这样在15世纪70年代初期,接着又在1489年直到15世纪90年代连续地发生动乱,在动乱中,中国试图进行军事干涉。

在以上两起动乱中,可以预料得到朝廷的争论转到了中国是应求助于武力,还是用文的措施来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断绝一切贸易往来。1473年,首先试用武力。一名中国将军及作战幕僚,连同一支小分队被派到哈密和西甘肃的中国边境之间的两个最大的蒙古军事行政区。中国人已给它们起名为赤斤卫和罕东卫,它们的卫指挥实际上是其部落王子,拥有中国朝廷发给的委任状。这两名靠近中国边境和受中国影响的蒙古领袖愿意帮助中国保持穿过他们领土的商路一直畅通到哈密及更远的地方。他们把据说兵力达3万人的部队置于中国人的麾下,一起向哈密进军。这支中国人领导的蒙古军队快要攻取哈密城和实现中国人恢复维吾尔王系的目的时,他们得知来自吐鲁番的强大的蒙古部队正在计划的行动不是在哈密正面进攻,而是直趋此时无兵力守卫的赤斤和罕东基地。蒙古的指挥放弃了他们对中国将领的诺言,赶回故土保卫自己的国家。人数不多的中国军队这时失去了主力军,被迫不光彩地撤退;哈密被敌对的吐鲁番蒙古人所占,直到15世纪90年代初期。

当时突厥斯坦不断的夺权斗争似乎又给中国人提供了干涉的机会,从1489年起是外交干涉,1495年又进行军事干涉。一支又由大部分愿意合作的蒙古人组成的中国部队从甘肃向西北进军。这一次吐鲁番人后撤,同时带走了维吾尔王和他的金质官印。哈密被中国人占领,但为期短暂,又毫无意义;在年末前,吐鲁番军队重新进城。这时中国人求助于另一种更有威力的武器。这一切发生在非常能干的马文升任兵部尚书的孝宗统治期的中叶。国策由有经验和有创见的大臣来执行。中国人禁止通过丝绸北路的一切贸易。到1497年,禁止贸易给正常地参加这一重要贸易的亚洲内陆诸政治实体造成的困难,促使吐鲁番人作出妥协。他们释放了维吾尔王,归还他的官印,1499年中国人护送他回哈密重登王位。不幸的是,这个王颟预无能,本国的人民痛恨他,因此政治局势依然很不稳定。

中国和吐鲁番争夺控制哈密的斗争在16世纪的头几十年中呈拉锯战形势,但以后中国的地位逐渐削弱。[22]马文升在他仕宦生涯早期曾多年在西北边境任职,也许是出于这种经验,他对蒙古政治的洞察力,多于其他中国政治家通常所具备的。他在15世纪90年代预言,蒙古人最终会在突厥斯坦占上风。他说,那里不同民族的居民早就适应了蒙古的霸权,而不会加以抵制,特别是在成吉思汗的一名真正的后裔出现时更是如此。总之,在这种环境中,蒙古的皇权象征比与之竞争的中国的皇权象征更有力量。

哈密的例子是很说明问题的。前往哈密的中国使者和军队在离开长城西端中国行政领土中最后一个前哨嘉峪关时,一直被描述为出塞,这说明中国和亚洲内陆的分界线并不是现代地图显示的那一条。越过长城,就是离开了中国。但是这条界线以外的中国影响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与中国的关系对哈密的王公和哈密与甘肃边境之间的蒙古首领们是重要的;这一事实就成了迤西诸国关系中的一种力量。中国可以结盟,有时成功地让内亚诸国为中国而战和把亲中国的首领扶上台。另外在少数情况下,中国会使用一种更加强有力的武器,即贸易,去努力压制遥远的首领们,这种手法与它通常利用贸易去诱使四面八方的国家忍受中国纳贡制度的约束完全一样。

使现代的读者难以理解的是,中国没有一贯地和合理地利用它相当强的经济实力去支持它的外交目标。司律思和其他学者争辩说,如果它这样做了,它完全可能清除造成北方边境的冲突和紧张局势的主要根源。这个时期的中国不能更充分地做到这点,可以用以下的事实来解释:明代的贸易是作为纳贡制度的一个方面,而不是作为国家对它有兴趣的一种独立的活动来管理的(这个解释适用于整个明代,但不适用于它以前的朝代)。因此,贸易不受财政思想和经济管理的制约;它的形式是作为普天之下的君主与四海的礼仪关系的一个方面而由礼部制定的。

容许与纳贡相结合的贸易——也就是说一切陆上的对外贸易在法律上应由国家进行和经营——是作为皇室的一种特权进行的。(一切法定的贸易绝不是只在陆地边境上存在。在沿海边境,政策同样有限制性,而且在1567年海禁解禁以前都知道是行不通的)礼仪性的礼物交换以外的各种贸易和交换,至少在名义上是为了取得供皇室使用和享受的物品而进行的(军马和兵器则是例外,它们的采购由兵部负责)。这样,一切对外贸易都掌握在宦官手中,以皇帝私人利害关系的名义来经营,一般不受制于朝廷所制定的政策。蒙古人认为明朝是一个被腐化和贪权的宦官所控制的国家,他们就伴随纳贡活动的很不合心意的贸易而不断地与中国争吵、摩擦和交战,由此积累的经验很容易说明,他们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误的看法。

总之,中国试图通过外交去保持它在整个亚洲内陆的利益。可是,如同司律思注意到的那样,中国在成化统治时期似乎已经停止向所有不同的蒙古国家派出使团,以后也没有再派出。因此中国的外交变得依靠来到北京的使团和使者的单方面的活动。在蒙古人眼中,这样做主要是要求赏赐和从贸易中取利的机会。中国用来支持其外交活动的制裁有两种:一是军事惩罚,主要依靠蒙古人去与其他蒙古人交战;一是利用贸易。但是中国人不能充分地利用后者,把它当作一种资源或者一种武器,因为不合常情的和不像商业经营的管理操在为自己和为内廷服务的宦官手中。明朝与亚洲内陆抗衡的地位,既不像许多优越条件使它应有的那样强大,也不是高度合理的,也不能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下灵活地调整,以便为中国的持久利益服务。

北方的边境战争

在整个明代中叶,蒙古人是中国的民族敌人。在北方边境与蒙古人的战争是最持久、费用最大和最危险的战争。北方边境战争的一个重要的发展可以定在成化统治时期,这就是新建长城和改组利用长城的防御体系。

从15世纪后期的中国史料中可以认定的蒙古集团从东到西依次如下:所谓的兀良哈三卫;山西北部的土默特部;鄂尔多斯和陕西北部的鄂尔多斯部;在旧蒙古故土(今外蒙古)并向南延伸到从今之热河往西直至陕西和甘肃的中国北方防区的、明代中国人称为鞑靼王国的虽然并非一贯团结却是庞大的蒙古部落集团;西北长城内外的不同的蒙古领地,其中上述的赤斤和罕东两卫是其代表。

兀良哈是一个笼统使用的蒙古部落名称。在兀良哈三卫治理下的人民并不都是这个部落出身的蒙古人,甚至也许不全是蒙古人。三卫在洪武时期已经设立,为的是给那些试图逃避当时整个蒙古普遍存在的内部纷争和接受强大的新的明王朝的庇护以保持其自治的蒙古人提供一定程度的安全和稳定。它们的基地是在两满洲沿西辽河(西拉木伦河)的大兴安岭的东麓,正好是10世纪建立辽帝国的契丹族的故土。

契丹人又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他们多半已被吸收到蒙古民族之中。他们的肥沃的牧地已被赠给有世袭卫指挥头衔的朵颜、泰宁和福余的王公们。在中国的史料中,这三个卫被视为中国在东北的防御联盟中的中流砥柱。中国人授予三卫以有纳贡国特权的保护领地的地位,以期促使它们脱离其西面的所有蒙古人和充当防备其东面跃跃欲试的女真人的屏障。但是也先在15世纪40年代已经成功地压制住它们,使它们在15世纪40年代至少是半心半意地与他的统一蒙古的运动合作,而中国人一直担心新的大蒙古运动将破坏它们与中国的关系。但无论如何,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内,它们是蒙古人社会中最稳定的部分,中国的对蒙政策在那里执行得比任何其他地方都好。

在行政上,整个东北,从大兴安岭西麓往东穿过满洲直至海滨,从辽东往北直至在北极地方的一条模糊的界线,被称为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根据《明史》,奴儿干与三卫一起,共包括难以置信的384个卫,其中大部分是授予小的女真部落首领的空头衔。[23]当时的战略思想是,必须使三卫的蒙古人继续成为该区域稳定的核心。但是在奴儿干以西,变动的形势使蒙古社会的其余部分在15世纪较晚的时期处于流动的状态。在它的中心部分,即中国人所称的鞑靼王国,它的所谓的小王子们(他们作为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有权要求领导全部蒙古人,而中国人对他们的了解则很少)的命运正在好转。

这个时期出现了杰出的巴图蒙克(约1464—约1532年),他蔑视明朝皇帝,自称大元可汗。他的11个儿子将成为以后几个世纪重要的蒙古领袖的前辈,而他正在促使统一的蒙古的力量重新强大。在他的孙子俺答的统治下,这个运动将在16世纪中叶达到高潮。从1483年起,当巴图蒙克成为中国史料中记载的小王子时,蒙古人正向南进逼长城的防线,并且肆意袭击。巴图蒙克诸子成了土默特部和鄂尔多斯部的可汗,即王公。一个全部东蒙古人的强大联盟正在形成。

以这种形势作为背景,我们也许比当时的中国政治家和将军更容易了解中国人为何能在15世纪70年代整个十年中连续地在与蒙古大军作战时赢得重大的胜利,可是在平定不断发生的边境袭击时却没有进展。一个有关的,有时是合理的担心是,越来越坚持不懈地南下向山西、陕西和甘肃进逼的蒙古集团的袭击将与定居在长城南面从而从内部威胁北方边境防御的蒙古人联合起来。这种担心在1468和1469年强化了朝廷对固原起义的反应,并且无疑地促使它采用了在以后十年中明显地表现出来的咄咄逼人的反蒙姿态。

固原是北方的九边之一。当时明朝把它当作陕西西部的一部分来治理,但是后来它被包括在甘肃省东南的突出地带内。它大致位于兰州和西安中间,按直线计,在九边中的另一个边,即黄河河畔的宁夏以南将近200英里之处。明代史料称固原的蒙古人为土鞑,这个名称用来称呼北方几个省的蒙古人,这些人在元王朝灭亡后已远在中国本土内部定居,并且保留了某些自治权。固原起事的蒙古领袖在中国的史料中音译作满四(有时作满俊)。他是世袭的部落领袖,又是把丹之孙或曾孙;把丹是一个杰出的蒙古领袖,在1378年已向明朝的开国皇帝投降,并获准与他的部落在当时汉人很少的一个区域——固原——定居。

明朝希望,这些蒙古人将接受和平的和定居的生活方式。但是,在拥有肥沃的牧地的情况下,他们通过牧马、练习箭术和狩猎,保留了他们的武艺;他们生活得很好,不必被迫去务农,所以他们在文化上依然保留蒙古的传统。现在还难以断定满四造反的原因。有种种迹象表明,鞑靼小王子的太师,即刚健的孛来,煽动了“土鞑”去响应其边境以北的蒙古同胞。还有一些证据证明,一些道德败坏的当地中国军官正在进行盗匪活动,并且用谴责本地蒙古人的办法以掩盖自己的不法行为。不管是什么压力促使满四在1468年5月造反,他把大批追随者带进固原北部崎岖的山区中的一个严密加固的要塞。地方的官员轻率地进攻,在整个夏季笨拙地作战,最后惨败,损失重大。当战果上报朝廷时,一个以项忠(上面已经谈过他是在15世纪70年代初期战胜荆襄叛乱者的将领)为首的战地指挥部成立,它得到了当时任陕西巡抚的都御史马文升的协助。这支军队在1468年晚期开进固原,包围了满四的山区要塞,断其粮食,在1469年初期攻占了它。

在军事上,这次叛乱相对地说是一件小事,但它的政治影响却是深远的。危言耸听者不但认为蒙古民族可能联合起来,而且认为它可能与西面的西藏人联合起来,这种观点引起了朝廷的一些严肃认真的政治家的不安。叛乱还鼓励了一个机会主义的主战派,他们想寻找机会去率领新组合的京营卫戍军,以便追求晋升、战利品和进行掠夺。这一次,大学士彭时和商辂不得不就西北的危机而与谣言散布者进行斗争。他们争辩说,已在战场的项忠和部队完全有能力战胜固原的叛乱者。彭、商二人不惜危及自己的前程,打赌说项忠会取得胜利,以便阻止不必要地扩大军事反应。但是在以后十年的边境危机中,皇帝常常支持主战派。因此,固原事件可以看成是15世纪70年代在鄂尔多斯进行的几次战争的前奏。

鄂尔多斯,中文称河套,与陕西的西部、北部和东部接壤,长期以来已是中国和草原互相影响之地。自明代开始以来,陕西北半部这一块贫瘠多岩的丘陵及沙漠平原的杳无人烟的地区,与较肥沃的南半部之间的往来已被一系列军事战略要隘所切断。这些重兵防守的要隘旨在保护南部的中国居民不受从边远北部通过鄂尔多斯这块不毛之地进入的掳掠者(即蒙古人)的袭扰。这一系列把该省一分为二的防守要地成为北方边境的九边之一,根据陕西东北边缘的要隘而得名,称为榆林;或者根据那里的两个最重要的府称为延(安)绥(德)。山西和大同两边镇位于其东,宁夏和固原两边镇位于其西。

蒙古人在自己的内部压力下,在这几十年中正在逐步南移而进入长城边境区。小王子麻儿可儿吉斯及其太师孛来在1468年从满洲的辽东袭击榆林,次年再次袭击,这时大同的总兵官王越在1469年末被派去迎击。王越虽然科举出身,却是军人集团中最能干的人;尽管与宦官和声名狼藉的朝臣有联系,他却是一个杰出的战地指挥官和军事行政长官。他在1470年初期宣布一次胜利,这是他和其他将领在这一年夏季声称的一系列胜利中的第一次。虽然这些胜利总的说没有宣告有大批敌人被杀,但它们是对大规模和顽强的蒙古人进攻的决定性的打击。据说它们大大地提高了居住在边境区内的人民的士气。

但是,由于敌人想长期居住在以往杳无人烟的鄂尔多斯的意图日益明显,朝廷充满着危机感。主战派的反对者和对战地指挥将领不满的兵部尚书白圭,派余子俊(1429—1489年)作为副都御史和总兵官前往那里。余子俊是一名能干的行政官员,因监督大工程而政绩卓著。在以后十年中鄂尔多斯稳定之得以实现,主要归功于两名比较年轻的文官,他们虽然在朝廷代表对立的两派,却出色地完成了互补不足的任务。王越(1426—1499年)是明朝仅有的四名因军功而被封为伯爵的文官之一。余子俊在21岁时就早年得志而中了进士,在41岁被指定在鄂尔多斯任职时,已因在福建监督一项大水利工程而赢得了名声。王越征战虽然残酷无情,却打得很出色;余子俊计划和执行把鄂尔多斯与南面隔开的600英里城墙的建造工作。当时他任该省巡抚,直至1477年,在此期间巩固了以城墙为基础的一个新防御体系。

1475年前在那里指挥军事行动的王越在1471年和1473年又宣布了几次大胜利,但是蒙古人又回来发动新的进攻。1472年,余子俊又呈上一份奏疏(以前的一份已在1471年被驳回),为他的城防体系概括地陈述了一个全面的计划。朝廷最初因费用而犹豫不决,但最后在1474年初期批准。据说一支有4万名士兵的劳动大军在几个月内建造了1770里(约600英里)的平均高度为30英尺的城墙,另外还有数百个大小不一的支援性要塞、烽火台和栅栏。城墙建于最后一条丘陵之顶,然后群山随着它们伸入其北面的沙漠而逐渐平坦。城墙改变了防御战的性质,从此导致更广泛的筑城建设。其最后结果是今天我们所知道的长城,它大部分建于16世纪。

在1482年严厉地考验城防体系的一次大规模进攻以后,鄂尔多斯的防御被认为已经稳定。一个后世的历史学家写道:

方余子俊之筑边墙也,或疑沙土易倾,寇至未可恃;至是寇入犯,被扼于墙堑,不得出,遂大衄。于是边人益思子俊功云。[24]

余子俊在榆林边镇建造的城墙远远没有解决成化和弘治时期的整个北方边境的防御问题。蒙古人不断地考验城防体系,并且在防区的其他八个边镇向南进逼。1475年以后,任何一方都没有赢得大规模的胜利,但是袭击和讨伐战在这个时期连续不断。如果说北方边境战争没有真正地威胁中国的存在,它们仍占用了越来越多的防御预算的资金,并成为皇帝、政治家、将军和北方边塞内外长期受苦难的人民的一个始终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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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自谈迁编《国榷》[498](约1653年;1958年,北京再版),40,第2544页。

[2]富路特、房兆楹合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376页。

[3]这个时间及某些细节系根据屠勋的讣告,见焦竦《国朝献征录》[76](约1594—1616年);《中国史学丛书》,6(台北,1965年),44,第71页。关于萧敬,见张廷玉等编《明史》[41](1736年;北京,1976年再版),304,第7784页。

[4]《明史》[41],300,第7676页。

[5]夏燮编:《明通鉴》(约1876年;北京,1959年再版),40,第1530页。

[6]《明史》[41],286,第7346—7347页。

[7]《明史》[41],181,第4813页。

[8]《明史》[41],176,第4676页。

[9]黄章健:《论〈皇明祖训录〉所记明初宦官制度》[241],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32(1961年),第77—98页。

[10]见彭时《彭文宪公笔记》[423](15世纪后期;重印,《纪录汇编》,126号,1617年;重印,《丛书集成》,2796号,上海,1936年),第14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99页把它说成是“摄政委员会”,这夸大了它的法律地位。

[11]《明实录》[380]的条目中没有明确说明。见《明实录·宪宗实录》(1491年;台北再版,1961—1966年),214,或申时行编《大明会典》[265](1587年;上海重印,1964年),177、211和214;本文解释根据《明史》[41],94,第2307页,和《明通鉴》[210],34,第1307页。

[12]顾炎武:《宦官》和《禁自宫》,载黄汝成编《日知录集释》[292](1872年;《国学基本丛书》,17—18转载,上海,1935年),9。

[13]两份奏议部分地引用于《明史》[41],180,第4767—4768页,王徽传;及《明通鉴》[210],29,第1160、1163页。正文中的英译文系根据前者。

[14]这一段所列的人及本章所列的其他大部分人在《明人传记辞典》[191]中都有传记。

[15]《明实录·孝宗实录》[380](1509年;1964年台北再版),114,第7页;《明通鉴》[210],38,第1450页。

[16]《明实录·孝宗实录》[380],193和201页。

[17]实际日期是1480年1月29日;关于以下所引的奏疏的部分内容,见《明实录·宪宗实录》[38],198,第2页。

[18]例如谷应泰《明史记事本末》[293](1658年;重印于《国学基本丛书简编》,上海,1936年;台北影印,1956年),第38页。

[19]司律思:《(明代的中蒙关系,Ⅱ)朝贡制度和外交使节,1400—1600年》[458](布鲁塞尔,1967年),第526页。小王子是成吉思汗的一代代的继承人,他们声称有权统治蒙古民族。

[20]中国历史地图集编辑组编制:《元明时期》[114](《中国历史地图集》[114],第7卷,上海,1975年),第38—39页。这部地图集一般地来说反映了历史学和地图学的杰出成就。更早的舆地图,像艾伯特·赫尔曼的《中国的历史和商业地图》(坎布里奇,1935年;诺顿金斯堡编,芝加哥,1966年),即使没有那样夸大,也同样未能把真实的和名义的边界区别开来。

[21]《明史》[41],329,第8511页记载,哈密离嘉峪关1600里,嘉峪关标志着长城防御体系的西端。

[22]见莫里斯·罗塞比所写的阿黑马、哈只阿里和满速儿的传记,分别载于《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479—481、1037—1038页,及《辞典》所引的书目。

[23]《明史》[41],90,第2222页以下。

[24]《明通鉴》[210],34,第13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