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国家的范式

1514年至1662年间,中国的人民和政府都卷入了“现代世界体系”发展的第一阶段之中,并受其影响。这种卷入是通过将除了南极洲、澳洲之外的所有大陆连接起来进行商品、谷类植物、疾病、人员和思想交流的海上道路来实现的。在与葡萄牙人首次遭遇后,明朝的官方观念及正规化了的对外关系体制几乎完全不能指导中国官员,对于中国与欧洲的关系也几乎没有产生任何作用。然而,官方的实际反应是警惕的、通融的、合理有效的。中国的商人、工匠、水手热火朝天地参与到建设南中国海贸易和居住点的新世界的活动之中。长崎和九州的其他海港的兴起,台湾中国人移居地的开拓,海澄和稍后的厦门的突然出现,澳门、马尼拉、万丹、巴达维亚、阿瑜陀耶、满剌加的繁荣,以及许多商业和经济中心的增长,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都有赖于中国的这些创业者的活动。与日本、马尼拉的丝—银贸易对明朝经济发生了实质性的影响。罗马天主教传教团的来临及中国对它的反应,尽管规模很小,但也触及到中国社会各阶层。正如我们努力去了解个人卷入的动力一样,我们也需要利用我们对于明代后期文化和社会日益增长的知识,尤其是对于作为社会、经济、政治变体的沿海地区的知识。在第7卷中精辟地归纳的全帝国的政治变化往往有助于我们理解官方处理沿海问题的变化。

中国官方对外关系的某些长期存在的特征都已包含在明朝的朝贡体制之中。这些是:防御性、以礼仪性的皇帝至高无上地位为中心、单方面的官样文章式的规章,及对与外国交往的限制。明朝的朝贡体制以一种独一无二的系统化和官僚化的形式将这些特征汇集起来。在其他地方我曾争辩说,如果我们对明朝的这一体制保留“朝贡体制”的概念,而不将它笼统地应用于其他时期不那么系统化而更为多样化的外交实践,将有助于澄清我们的思想。[1]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决定明朝有关沿海地区对外政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是朝廷对于“日本海盗”威胁的反应。其实许多海盗就是中国人。明朝绝对禁止中国私人进行海上贸易活动,将中国港口的对外贸易被限制在与朝贡相关的贸易之内,其规模及次数均作限定。郑和远航最好被认为是例外,是对宋元时期积极进行海外贸易的朝贡体制框架内的国家指导海外贸易的复兴。官方远航的结束以及对中国私人远航的禁止,使中国在东南亚海上的活动急剧下降。在这一半真空状况下,以印度为中心的穆斯林海上贸易繁荣起来;东南亚诸国,主要是穆斯林国家,扩大了他们与朝贡使者相联系的对华贸易;琉球人也从禁止中国人海上贸易和对日本来华使者的严厉限制中获利,成为中国人与日本人间的中间商,其贸易远达满剌加。中国人从来没有停止非法对外贸易和移居国外,有时在安排朝贡使者时,他们与东南亚的王公,尤其是暹罗的国王合作。[2]

到1500年,中国海上非法贸易的扩展使得福建漳州附近的月港繁荣起来。正德朝时,东南亚朝贡国来的船只获准不受朝贡制度对人数和次数的限制,任其所愿来华,但其贸易则须纳税。海船监管机构(市舶司)受热衷于为宫中攫取稀罕的进口物的太监的指导。为了适应这种贸易,广东市舶司在边远的沿海高州的电白设收税站。[3]后来,又在广州河口的屯门(T’un-men),即与葡萄牙人初次相遇的地方,或在澳门本地,设了一个站。这种对东南亚的贸易虽然得到官方批准,却违背朝贡体制的基本原则,然而却为暹罗、满剌加与中国南方贸易的繁荣提供了母体,也就是在这个母体中,葡萄牙开始了他们与中国的关系。

葡萄牙人的进入,1514—1524年

1498年,瓦斯科·达·伽马绕过好望角,率船队驶达印度西海岸的科利科特,开辟了亚洲历史的新阶段,并与同时代的哥伦布到美洲的航行一起,开辟了世界历史的新时期。欧洲人侵入印度洋所带来的影响完全没有引起如同西班牙在加勒比群岛、墨西哥和秘鲁那样的灾难性的剧变。在蒸汽船时代之前,亚洲的海商在绝大多数商路上,在绝大多数商品上仍然是欧洲人的有力的竞争对手;在荷兰人1670年代起向爪哇推进之前,以及在1750年英国势力在印度崛起之前,欧洲的政治势力仍局限于一些小岛和海岸的圈占地之内。不过,葡萄牙人及其后继者仍具有很大的破坏性。穆斯林连接红海、波斯湾与印度、东南亚的繁盛且细密的海上商业网络,在舰船建造及组织方面却不能有效地抵制和对抗葡萄牙人从地中海带来的由海盗活动、先进的海军火炮以及极力垄断贸易路线的侵略活动所构成的综合力量。直到1550年以后,葡萄牙人严重地破坏了对手穆斯林的贸易,此后,他们更关注于自己的内亚的贸易,对待穆斯林竞争对手就较为温和一些。这种情况也反映在他们与中国的关系上,在中国早期的咄咄逼人行为导致了灾难,而1550年后商业上的调和取得显著的成功。

瓦斯科·达·伽马在印度西南海岸的科利科特听说了有关几代人以前留着长髯的人们乘坐大船沿海岸航行的故事;葡萄牙人没有意识到所说的就是郑和庞大的舰队。[4]假设明朝没有放弃其伟大的海上事业,那么葡萄牙人会发现要在印度海岸取得立足之地就将难得多,也许他们在满剌加、苏门答剌和暹罗什么也得不到。

满剌加成为葡萄牙人进入中国的钥匙。葡萄牙人第一次远征此地是奉命尽可能发现“秦人”(Chijns,中国人)及其贸易。1509年,在满剌加做生意的中国商人与当地统治者有一些纠纷,就与葡萄牙人友好;1511年,阿尔布库尔克征服满剌加时,使用中国商人租借给其入侵部队的一艘大帆船进行关键性的登陆,使他得以击溃满剌加军队。[5]中国商人力图与新征服者维持友好关系,用帆船运送葡萄牙使者往返暹罗。关于在葡萄牙的赞助下对中国的头两次访问,我们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一些:一次是乔治·阿尔瓦雷斯在1514年进行的,另一次是意大利人拉斐尔·佩雷斯特勒罗在1515年至1516年进行的。佩雷斯特勒罗乘满剌加商人的帆船前往,阿尔瓦雷斯搭乘的也可能是满剌加或中国人的船,两人都在广州河口的屯门交易,满载可获厚利的货物而归。

1517年8月,弗瑙·佩雷斯·德·安德拉德率领8艘船只,护送作为葡萄牙国王使者的托米·皮雷斯(Tome Pires)到达广州河口,葡萄牙人的行动范围随之发生了急剧的转变。佩雷斯·德·安德拉德1515年从里斯本被派遣出发,会同已在印度的佛罗伦萨商人乔万尼·达·恩波利专程访问中国。乔万尼曾写了一份精彩的关于中国贸易前景的概要。挑选皮雷斯作为使者是大胆破格之举:在一个有贵族血统的人作为担任要职的先决条件的社会中,他作为一个中产阶级的药剂师,新近得以负责调查和搜集亚洲的药物以呈送给国王曼纽尔;他是他那个时代欧洲最优秀的亚洲情报搜集者。他的《东方概要》是所有语言中有关葡萄牙侵入之初亚洲海上贸易的最重要的独一无二的原始资料。他到中国的计划因在过满剌加海峡时损失了6艘船只而推迟,后又因讨论转向孟加拉而耽误。后来在1516年,拉斐尔·佩雷斯特勒罗将一份热情洋溢的关于中国贸易的报告带到满剌加,又推动了他实施到中国的计划。

1517年8月,佩雷斯·德·安德拉德与充当(商业机构)代理人和经常作为与中国交涉的中间人的恩波利竭尽一切努力与中国当局建立友好关系。他取得了相当的成功,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首次暴露出若干导致纠纷的根源,这些根源长期存在于前现代中国与欧洲关系之中。欧洲人在外交交涉中的急躁傲慢与中国官场的拖沓延误和中国政府在处理对外关系中的单方面自行其是相碰撞。欧洲人还被证明有一种不幸的倾向,即拒绝中国对其决定作出的解释,并将这种解释看成是中国官员贪污腐败和自私自利的结果。[6]在珠江口附近的南头与明朝海军指挥官的第一次交涉中,佩雷斯·德·安德拉德在长达一个多月内力求获得允许,让他的船队逆河上行至广州。他威胁说即便得不到书面允许,他也要去;明朝那个海军指挥官退却了,让这个令人头痛的客人去见广州当局,并派了一名领航员协助他。葡萄牙人未经书面允许到达广州城外,鸣放礼炮致意,引起了更大的惊恐和愤怒。葡萄牙解释说,中国商人到达满剌加时也是这样做的,并宣称他们攻占了满剌加,对反对中国商人的地方独裁统治者进行了报复。中国政府明确禁止中国人进行海外贸易,而且被推翻的满剌加国王本是明王朝忠实的朝贡者,因此,葡萄牙人的解释更加深了明朝官员的忧虑。船队受到严密的监视,葡萄牙人不准上岸,也不准任何人接近他们。在高级地方官员到达广州并与这些外国人交涉后,他们被极其隆重地迎接上岸,托米·皮雷斯及陪同这位使者的七名葡萄牙人(可能还有一些奴隶)被提供了住宿,货物被一批批搬上岸,交易安排得有条不紊,给葡萄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他们还派了一艘船去考察福建的贸易前景。贸易前景是极其美妙的,但是前往福建航行的报告送到朝廷,惹起了中国人对于间谍的疑惧。佩雷斯·德·安德拉德错过了1517—1518年的北季节风,滞留到1518年9月北季风即将来临之时,他在屯门发了一个布告,宣布任何受到葡萄牙人损害或者任何被葡萄牙人欠了钱的人,都可来找他索取补偿(如一位葡萄牙编年史作者告诉我们的)。佩雷斯·德·安德拉德因此树立了一个好形象。

1519年8月,弗瑙·佩雷斯·德·安德拉德的兄弟西蒙·德·安德拉德率领三艘帆船从满剌加来到此地,他很快就毁坏了弗瑙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脆弱的和解。他在所有外国人聚集的贸易中心屯门岛修建了一个小城堡,大张旗鼓地处决了一个葡萄牙人,阻止其他外国人(据推测为暹罗人和其他东南亚人)在他之前进行贸易。他和他手下的人打伤了力图坚持明王朝对该岛行使主权的明朝官员。他们收买中国儿童,若干年后西印度迪乌的葡萄牙当局发现了其中一些人,他们都是良家子女。[7]明代中国并非完全不知道买卖儿童的情况,但是,葡萄牙人对于儿童新的大量的需求可能加剧了绑架良家子女的行动,并使得葡萄牙人如何收买儿童并将他们煮食的传说“掠小儿为食”很快传播开来。西蒙和他的人留下过冬,于1520年9月离开。没有有关当地制止和惩罚他们的这种暴虐行为的记载,但是在他离开时有关的报告肯定通过各种渠道正在送往北京的途中。报告在北京所产生的影响再加上其他因素,使皮雷斯使团在劫难逃,并使葡萄牙与中国的关系在今后30年间倒退到非法的私人贸易边缘。

使团于1518年离开广州,但直到1520年1月才启程北上。葡萄牙方面的史料告诉我们,在这期间,围绕着皮雷斯使团,广州和北京间曾三度交换信函。正与清王朝的皇帝和大臣们乐意接待新的朝贡者以便证明王朝威名远播相反,明王朝的许多政治家认为不应当接待来自没有列入该王朝第一朝代的朝贡国名录上的统治者的使者。[8]由于太监们在开发商业方面的利益和皇帝着迷于所有奇异的外国人,在正德朝最后几年中,这种观点尚未流行。1520年5月,使团到达南京,皇帝正住在那里,但很快被命令前往北京等待皇帝回京。葡萄牙的史料告诉我们,使团成员在北京等待期间,他们必须在阴历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匍匐于紫禁城的一道城墙前。笔者尚不知道哪种中国史料中有这种礼仪的记载。[9] 1521年1月,他们听说皇帝到达通州,并处决了叛乱的宁王。他们还知道满剌加被驱逐的国王的使者已经到达,他是来禀报葡萄牙的征服,并请求中国支持他们将侵略者赶出去,将该城交还给合法的主人的。他们知道了两个监察御史,丘道隆和何鳌已上奏谴责葡萄牙人征服满剌加,强烈要求拒绝该使团。广州官员也上奏折报告说,葡萄牙人是难以对付的人,正提出要求恩准设立贸易站。他们被告知,在有关反对葡萄牙人的奏折送达首都后,译员被一个一个地传唤询问。至少有一人承认,因为葡萄牙人希望将信原封地呈交到皇帝手上,译员们实际上并没有看到葡萄牙国王的信,于是拼凑了一个适当的“朝贡奏本”文本。这些在中国文献中都没有提到。[10]

再没有召集葡萄牙人去举行每月两次在宫殿外进行的仪式,在皇帝1521年4月19日逝世之前也没有对拒绝使团作出决定。显然,为皇帝举哀必须暂停所有礼仪及对外国人事务的处理。实际上,在政治风向转变之时,随着大臣杨廷和暂时占据上风,太监势力遭到普遍反对,拒绝使团和禁止与葡萄牙发生关系的决定在皇帝去世前就已是不可避免的定论了。皇帝死后的第二天,使团被立即逐出北京,9月到达广州。

1521年4月或5月,大约5艘葡萄牙帆船到达屯门并开始贸易。当皇帝逝世的消息传来,所有的外国人被命令立即离开这个国家。葡萄牙人拒绝离开,因为他们尚未收集到全部货物。中国调集强劲的战船攻击葡萄牙人及带有葡萄牙人的来自暹罗、帕塔尼的帆船,一艘船沉没,许多葡萄牙人和其他外国人有的被杀死,有的被俘虏。6月,至少两艘葡萄牙帆船赶来,中国人再度进攻,但被击退。随后平静了一段时间,9月3日葡萄牙船只好不容易打退中国人的又一次进攻而撤出。托米·皮雷斯使团1521年9月21日回到广州之时,这些海战加强了明朝当局逐出葡萄牙人的决心。中国人将使团与在海战中俘获的战俘分隔开。当局盘点登录使团的礼物及从捕获的船只上搬下的货物,葡萄牙人感到这是不诚实的行为。[11]

这一事件的结尾是马丁·阿方索·德·梅罗·科廷霍率领3艘船于1522年8月到达屯门,他奉国王之命与中国缔结和平,并带了足够的人员来守卫他打算在取得中国同意后修建的堡垒。船队的指挥官完全不知道关系已经破裂,在一次出乎意料的中国发起的攻击中,损失了两艘船。幸存者乘上第三艘船,在中国水面只呆了14天就撤走了。海战中的俘虏遭受苛刻的对待,被套上枷锁,1523年秋大审后被处决。托米·皮雷斯被迫写信给葡萄牙国王、葡萄牙驻印度的总督和满剌加长官,转达中国皇帝关于将满剌加交还给合法君主的命令。他及他的人被扣为人质,只有在明朝当局得到报告说葡萄牙已将满剌加归还给合法统治者时才予释放。皮雷斯死于1524年。他的使团中的两个人在1534—1536年还活着,并写信到满剌加、果阿,满篇都是有关广州的有用的情报及征服广州的疯狂计划。[12] 1528年以前,明朝当局每年都调集船队防备葡萄牙人返回。所有的外国人被禁止参与正德朝时在广东繁荣起来的官方征税的非朝贡贸易,东南亚贸易转移到福建漳州的非法贸易中心,这样就严重损害了广东的财政和商业。即便在1530年广东重开征税的非朝贡贸易,葡萄牙人也被完全排除在外。

这些事件在广州地区引起了极大关切,造成了对于葡萄牙人的恐慌和轻蔑的情绪,这种情绪一直存在于澳门繁荣的整个过程中。从现存的中国文献来看,葡萄牙人在朝廷和高级官员名流中,留下了零零碎碎的模棱两可的印象。他们的火炮及舰船备受赞扬;在广州河口建造了一艘葡萄牙式的舰船;一个叫汪鋐的官员因推动仿制葡萄牙式火炮,并将它使用到长城要塞那样遥远的地方而出名。在这个时期的记载中,葡萄牙人被称为“佛郎机”,这一名称来自印度与东南亚的“ferengi”,用来指所有拉丁族基督教徒,归根到底它是从十字军的“法兰克人”派生出来的。而“机”(chi)这个汉语词又有“机械”的意思,于是就用同样的词来表示火炮。这样就很快产生了混淆,难以肯定佛郎机到底是指火炮,还是指人。在《明史》佛郎机的记载及一些有关史料中,一个叫火者亚三的外国食客,以葡萄牙使者或其译员的身份出现在皇帝左右的腐败随员之中。这也许是把来自哈密或吐鲁番的某个人弄混了,但也可能是反映了与中国的满剌加语译员有关的某种阴谋,这个译员很可能就是招认了伪造“朝贡奏表”的那个变节者。[13]

从宁波到澳门,1530—1572年

16世纪20年代的失败将葡萄牙人抛回到东南亚与中国贸易的边缘,于是他们只好以个人的身份搭乘东南亚船只旅行,后来也派自己的船只到满剌加人、暹罗人及其他人进行交易的港口。16世纪30年代偶尔也提到王室或总督特许航海到中国的证件,1542年首次到达日本的葡萄牙船是在前往“宁波”(Liampo)的航行中被大风吹到那里的。“宁波”,大概就是浙江沿海舟山群岛的年连岛上的双屿贸易中心。16世纪40年代,这个地区成为中国与日本、中国与东南亚繁荣的非法或半合法贸易的中心。葡萄牙人还参与了以福建漳州(即欧洲文献中的“Chincheo”)河口的月港及附近的岛屿浯屿为中心的非法贸易。在某种程度上,这种非法贸易是正德朝期间广东沿海岛屿的与合法性沾边的贸易的复活,它同样也能确保使危险的外国人远离主要城市。但是由于这些中心未经合法授权,也没有官方的参与,因此比起前一时期的贸易中心更倾向于暴力,更易招致政府的敌意。

对于这些贸易中心的兴衰来说,葡萄牙人并不是一个十分独立的因素,因为他们只是附带地参与到中国与日本交往的进程之中。[14]对于非法贸易和有时伴之而来的海盗活动的报告,最终导致了明朝任命朱纨为享有广泛权力的特别高级协调官员,以粉碎浙江和福建沿海的走私和非法活动(据《明史·朱纨传》,嘉靖二十六年七月任命朱纨为提督浙闽海防军务,巡抚浙江。——译者注)。1547年11月,朱纨对漳州地区进行调查,并提出了改进防务和控制沿海中国人活动的措施。[15]1548年4月,他在杭州处理由策彦周良带领的日本使团的不正当行为,并调集军队对双屿发动全面进攻。从那一年的4月到6月,双屿被占领并遭到破坏。中国的文献只报道了有几百人伤亡,没有任何葡萄牙人伤亡的可靠记录。很明显,许多中国人和外国船只及商人已设法离开了。这次进攻恰好在南季风开始之时发动,这正是到日本去的贸易船离开的季节,因此对于双屿的外籍人来说是个很适宜的时间。由于对他们的基地岛屿的攻击已作好充分准备,非法贸易者收拢其出口货船,将船只和人员撤到安全的地方,并没有多大的困难。

1547年,朱纨就已在福建下令采取措施以切断非法贸易。1548年夏他返回福建,此时,反对他的政策的呼声高涨起来,8月他的权限被削减了,但他不为所动。那年夏天在福建海岸贸易的葡萄牙人起初发现他们沿海贸易几乎完全被切断,但后来他们贿赂了某些海岸军官,得到了出口货物。原曾任高级官员的林希元,此时已深深地卷入海上贸易,显然是他怂恿这种贸易,并玩弄各种花招推延执行朱纨严厉的命令。他辩护说,葡萄牙人在过去五年中一直和平地进行贸易,甚至支持官方攻打海盗。[16]1549年早期,大概是从日本来的葡萄牙商人发现不可能进行贸易,就将货物留下交给中国代理人。2月或3月间,一艘或两艘帆船被诱骗登岸,在福建和广东边界附近位于诏安的走马溪遭到攻击。数百人当场被杀,或战后不久死去。96名俘虏被带到泉州,在那里朱纨命令将其中的中国人处死,四名葡萄牙人被当作满剌加的国王或王公。朱纨自行处决,特别是处决那些不在战场上的人,正是要把他搞下台的他的政敌所需要的。他被撤职下狱,自杀而亡。所谓“满剌加显贵”的谎言被揭穿了,给葡萄牙人留下了中国审判彻底和公正的印象。葡萄牙人被流放到中国各地若干年,其中一些人最后加入到在广东沿海进行贸易的葡萄牙人中。[17]

朱纨倒台之后,江南、浙江、福建海岸若干年间动乱不已,不断打击海盗。葡萄牙为了寻求和平贸易,再次转向广东沿海。中国沿海每一个地方,旧有的限制尽行弛废,军人们有时与地方上层勾结,权势炙手可热。正是在这一变化了的局势下,葡萄牙人得以部分地弥合16世纪20年代遗留下来的与中国的第一次破裂,并搞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极其有用而持久的葡萄牙和中国的利益调和点——澳门。一些早期的史料说,官方是在1557年允许葡萄牙人在澳门居住。[18]到17世纪20年代,澳门的葡萄牙人精心编织了一个故事,说葡萄牙人在1557年消灭了曾占据澳门的一伙武力强大的海盗,结果,皇帝将澳门主权转让给他们,并赐给“金牒”予以确认,“金牒”保存在澳门城市大厅中。然而,澳门当局多次承认,中国仍保留澳门的最高主权。可以看出,包含在这些澳门建立的神话之中的某些因素也许反映了1564—1565年间发生的一些有充分文件依据的事件。认为葡萄牙人的那种愚蠢接纳是在1557年以前,这同样有可靠的文件为依据。

葡萄牙在广东沿海的私人贸易也许在1548年和1549年在浙江和福建的失败之后不久就开始了。首次主动推动贸易向更加正规化方向发展的事件是1552年果阿总督在圣·弗朗西斯·沙勿略的提议下派遣迭戈·佩雷拉为使者出访中国。满剌加的葡萄牙总督可能是由于担心佩雷拉会搅乱满剌加商人在葡萄牙与日本、中国贸易中的支配地位,所以不允许他由此前行。伴同佩雷拉出使的沙勿略希望能就出使之事进入中国,他仍继续前进而未能进入,几个月后,死于广东海岸之外的上川岛。

一名叫列奥内尔·德·索萨的葡萄牙私商取得了更成功的主动行动,他也于1552年到达广东海岸。他本人的信件是我们关于这一事件的主要的信息来源,也是中国与葡萄牙关系史的重要文件。[19]索萨的成功在于他本人认识到要从与中国的贸易中获利,特别是在葡萄牙人过去所造下的残暴好斗的坏名声的情况下,更需要与中国的利益和权力相调适,这种见识是与其毫不沾染亚洲的第一代葡萄牙人的那种愚蠢的好战性而专注于贸易相一致的。他很幸运遇到了一位同样不沾染中国原有成见的中国同事,这个中国人正准备制定一项地方性的协调方案。此人为“海道”,即海上防务巡察副长官汪柏(汪柏于嘉靖三十二年任按察司副使,分巡海道。——译者注)。据中国史料,他收受葡萄牙人的贿赂,允许他们将货物搬上岸“晾干”,并同意他们纳税后到广州贸易。1552年,索萨听说中国人允许所有外国人缴纳关税后进行贸易,“佛郎机除外,这些人心地丑恶卑鄙……被他们看作海盗”[20]。他敦促在这个地区进行贸易的其他葡萄牙人要维持该地的和平,如果得到允许进行贸易,就一定要纳税,要努力“改变他们的名声”,以便不再被当作可恶的佛郎机。他告诉汪柏,他们只能缴纳10%的税;汪柏说,帝国的税率是20%,但他会协调,收税之时只按他们的货物一半征税。许多葡萄牙人赶到广州,贸易毫无困难,对收税官吏隐瞒了大量货物,以致只有大约三分之一货物付了税。汪柏在葡萄牙船上受到隆重的接待,心满意足。他授权索萨管辖所有来这个地区贸易的葡萄牙的和东南亚的16艘船只上的人们。所有这一切,索萨都是在富商西蒙·德·阿尔梅达的协助下完成的。阿尔梅达通过向汪柏及其随从赠送礼物,使事情办得极其顺利快便。也许就是在这时,双方约定每年须送给海道副使500两银;据澳门地方传说,直到1571年或1572年前,这些银两一直是私下交给“海道”个人的。而在那一年交付银两时,有其他官员在场,一个特使急中生智,称银两是为在澳门居住而缴纳给帝国国库的“土地租金”,使自己摆脱嫌疑。[21]西蒙·德·阿尔梅达离开之时,汪柏提议葡萄牙派遣使者来华以便确定葡萄牙的正式地位。1554年秋索萨起航到满剌加之时,葡萄牙人在广东海岸立足的基础,在未经奏请北京朝廷的情况下,或者在除了对外国贸易征税之外不提其他政策方面的要求的情况下,就已稳固地奠定了。

1552年至1557年间,葡萄牙人活动的中心逐渐从圣·弗朗西斯·沙勿略1552年创办的葡萄牙人贸易中心上川向东转移到更临近海岸的“浪白澳”(Lampacao),后又移至澳门,耶稣会会士贝切尔·努内斯提供了有关这一时期的最好的描述,1555—1556年他在去日本途中在浪白澳过冬。[22]那年冬季那里有300—400名葡萄牙人,他们住在粗糙的茅草屋中,目无法纪,以致这位耶稣会会士使他们能够做到的就只是不要彼此残杀。贝切尔神父也许是随同在那里贸易的葡萄牙商人一道前往广州的,他设法游说释放数年前在福建被俘虏而关押起来的一个葡萄牙人,但徒劳无益。

据估计,到1562年澳门有800—900名葡萄牙人。他们有两座简朴的教堂和一些比浪白澳的茅草棚更舒适、更牢实的房屋。圣·弗朗西斯·沙勿略曾写信给果阿总督,抱怨迭戈·佩雷拉的出使在满剌加受阻,敦促使节成行;他的要求最终得以实现,1563年佩雷拉到达澳门。广州官方的最初反应是,提议佩雷拉作为朝贡使节予以接待。所送的礼物都被仔细地检查,一个来到澳门查验礼物的高级官员受到盛大显赫的招待,看起来十分喜悦。这个官员提出还须新增加一些从果阿运送来的礼物,其中包括两头大象。耶稣会会士极其认真地对待这个提议,致信果阿敦请顺从这位官员的要求。然而,什么东西都没有从果阿送来,在“多次拖延”后,最终中国当局提出了两个关键性的问题。葡萄牙人是否带来交给早先那位使者的文件?(这可能是指要葡萄牙人放弃满剌加的命令)他们为什么要攻占满剌加?由于大概在1565年某个时候提出这些问题,这清楚地表明使团将不会受到接待。澳门还将继续在朝贡体制的规则和惯例之外发展。[23]

澳门与长崎,1572—1640年

1572年至1590年间,无论是在广东官方,或是葡萄牙人的小居住地内都形成了某种管理制度的框架,使澳门在中国官方的眼光中是可以控制和容忍的。这种变化在中国文献中记述得极为肤浅,而葡萄牙文献又大部分是第二手或第三手资料,但是体制的总体模式似乎是相当清楚的,其实际动作的功效还可以从以后年代记录得相当完整的事例中看出来。我们几乎没有能将这种变化与中国的政治背景相联系起来的证据,但注意到这样一点是有益的,即这些发展的开端正值张居正努力推行财政改革、恢复中央控制的年代,而其持续的时间又是在虽然中国政府中央管理的活力急剧下降,但有许多例证说明省级政府仍保有权能和进行改革的活力之际。与福建官方在1600年以后与马尼拉、荷兰、海澄的中国商人发生冲突正相反,没有证据表明太监矿税使的活动对于澳门与广东的关系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困难。

我们已经注意到,在1571年或1572年一种成为惯例的贿赂变成了指派的数额确定的土地租金。当局1573年采取了具有决定性的下一步行动。那一年它在澳门所在的半岛的隘口筑起了城墙和城门,即“城门”(Circle Gate,又称为Porta do Cerco),禁止葡萄牙人和其他外国人外出。[24]城墙的澳门一侧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农地,因此,澳门从一开始并永远将置于依赖于外界供给食物的境地,而中国官员则可在任何时候切断供应。

在下一个10年一些使澳门地位正式化的措施进一步施行。在很早以前,葡萄牙人就已经在广州贸易,随着其贸易的增长,很可能他们在这里的“集市”上每年进行两次贸易的新章程被制定出来。[25]1582年,耶稣会士阿农索·桑切斯从马尼拉来到此地,宣布西班牙的菲力浦二世继任葡萄牙王位,这是一个很不受澳门的葡萄牙人欢迎的消息,但也没有对他们控制的地方局势产生多大实际影响。然而,两广总督陈瑞产生了怀疑,将澳门的代表传召至其督府所在地肇庆。据我们的史料说,起初,澳门代表遭到严厉指责,指斥他们在中国的领土上却按照外国的法律来管理他们自己;但随后,解释和礼物起了作用。[26]也许就是在这次对抗之后,广东当局认可了澳门的代理人为“外国人总管”(夷目)。[27]可以理解,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葡萄牙居民感到有必要尽可能地使其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力正规化,并按照他们认为适宜的方式与中国官员打交道,把来自果阿的以及遥远而格格不入的马德里的主子的干预缩小到最低限度。1583年,一次由主教主持的居民集会通过向果阿当局和马德里提出请愿,要求授予地方政府的正式特许状。[28] 1586年果阿总督颁发特许状,授给澳门葡萄牙埃武拉市的所有特权,1595年葡萄牙国王批准了该项特许。[29]

自治政府就这样建立起来,它有一套精心安排的间接选举的惯例程序,以组成著名的皇家参议院(Leal Senado)的三名市参议员、两名行政官和一位代理人。每三年,执行行政官或法官在与所有市民商议后挑选出三对选举人。每对选举人为每一个待选举的职位填写三个候选人姓名的名单。执行官员再将填好的名单按照三年分别组成三份名单,每一份名单均放入蜡丸加印密封,锁入柜中。除夕或元旦这一天,由一位小孩随意抽出一份名单,名单上所列的人即担任来年的官职。在亡故或缺席而出现空缺时,则即时选举填补。必要时,尤其是出现市的财政或与中国关系方面的危机时,原任行政官及富有者则被召集举行会议。[30]

这样,决定权几乎完全掌握在那些对于澳门的长期存在和繁荣有着既得利益的常驻商人寡头集团手中,他们知道如何与中国当局打交道;尽管将军和总司令们为葡萄牙的荣誉而对懦弱地屈服于中国官方愤慨不平,呐喊咆哮,但这些商人明白澳门完全处于中国政府的控制之下;任何时候他们忘记这一点,中国官员们只要封闭城门几个星期,就足以使他们清醒。商人寡头集团还管理圣慈善会(Santa Casa de Misericordia)——一个有势力的世俗兄弟会慈善机构,它关照贫病者,并将从遗赠的财产中抽出资本向澳门的海上贸易投资。这个城市组织盛大热烈的宗教游行,赞助许多教堂、修道院和传教士,显示了它对天主教的虔诚。最有势力的宗教机构属于耶稣会,它是与中国进行外交活动的宝贵财富,并且控制着如此之多的资产,以致成为对外贸易的主要投资者。

1590年至1610年期间是澳门成为联系欧洲日益发展的国际海上丝绸之路与后期明代中国过热的社会经济的枢纽,在向日本输出生丝和丝织品换回白银的交易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其繁荣臻于极盛。[31]尽管从这种贸易中获利,但澳门仍令广东的人们深深不安。任何来到这里的中国人都会发现街道上充斥着形形色色不同肤色的异国人:·欧洲葡萄牙人、印度洋周围各地的奴仆和欧洲人与北美印第安人的混血儿。异国情调的建筑,宗教游行队伍,教堂的钟声,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他不是在中国。街道上,在夜间,有时甚至在光天化日也是不安全的。天主教皈依者在广东其他许多地方的出现惹起了人们的敌视,反过来又影响了人们对于澳门的态度。逃离葡萄牙主人而进入广东的非洲奴隶是招惹敌对情绪的又一根源。1580年前后,利玛窦就已经发觉,如果他想要得到广东上流社会的欢迎,就须小心翼翼地不要与澳门有牵连。[32]大约在1600年,一位广东上流社会的匿名人士的话被引证,他说澳门再也不是广东的一个部分了。[33]

16世纪90年代,丰臣秀吉对朝鲜的入侵转移了朝廷对南方沿海的注意,但加深了对日本是危险的敌人的认识。此后,日本与东南亚贸易的扩展及其对台湾的试探,1609年萨摩对琉球的征服,再次将朝廷的注意力吸引到日本可能对南部沿海地区的威胁上来。与此同时,1600年前后,以朝廷为中心的派别斗争在太监矿税使与那些已失去权力的官员们的地方斗争中引起巨大反响,后者卷入家乡政治并常常与商人有着联系。有关日本威胁意识的复活增加了澳门的诱惑力,即可以将它用作一个获取日本白银的中立渠道,既可不让日本人登上中国沿海地区;又不用担心中国商人与日本人串通。但是,这种诱惑力很容易被任何有关葡萄牙人容许日本人进入澳门的暗示所抵消。

这些年代中,就对澳门的政策而言,关键性的人物是1597年至1610年间担任两广总督的戴耀。《明史》指斥他及其下属官员“甚有利其宝货,佯禁而阴许之者……养成其患”[34]。戴是福建漳州长泰县人,他与那些比葡萄牙人在澳门居留时间更长的福建商人的关系很可能影响了他的态度。他因减轻税收及劳役而受到赞誉;在1606年,他甚至缩减了澳门贸易的税收定额。[35]值得注意的是,1600年,澳门所在的香山县令设法避免了税收专使太监李凤进驻香山的企图,他争辩说:“夷人禀性难测,一有机会他们就会攻击朝廷旨令的传送人,朝廷威德如何(避免遭受触犯)呢?”[36]

在戴耀当权的岁月中,发生的事件和谣传不断加剧了中国人对澳门的反对态度,然而,对澳门的政策并未改变。1598年,马尼拉的西牙人谋图在广州河口建立一个他们自己的贸易点,他们在广州得到很好的接待,花费了7000里亚尔送礼,并被告之可以在一个他们称为埃尔皮瑙(El Pinal,意为凤梨林)的地方立足,该地位于何处尚不可知。葡萄牙人不能说服广州当局同意他们排斥西班牙人,随即擅自行动,派遣火攻船发动攻击,但未获成功,在中国人减少对澳门的食物供给后中止了进攻。后来,他们在澳门的另一个地方攻击了一艘为风暴损坏的西班牙船。1599年,一艘大型船只从马尼拉来到埃尔皮瑙,据报道澳门人与他们进行了贸易。然而,贸易季节结束后,西班牙人没有在埃尔皮瑙留下任何人就离开了,此后再也没有来。[37]

1601年,荷兰船只首次在中国水域出现,在澳门附近抛锚停泊,派出在沿海进行探测的一队人员被葡萄牙人抓捕,20名荷兰俘虏中有17人被处决。明朝当局也许从这一事件和埃尔皮瑙事件中认识到,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将与到达沿海的其他外国人发生冲突。他们作了类似的推断。中国人认为,在必要时,澳门是可以控制的,并且对于控制其他外国人来说也是有用的。在明代的记载中,荷兰人的探测有所记录,但埃尔皮瑙事件则没有任何线索。

更令中国人忧虑的是日本人对澳门渗透的迹象,及在这一时期中日本人、耶稣会士、葡萄牙人之间微妙的关系。由于担心荷兰人可能卷土重来,澳门加紧构筑新的防御工事,也令中国人惊恐不安。如果葡萄牙人能够更好地保卫自己,就更难以控制他们了。圣保罗大耶稣教堂就是在这些年代建筑起来的,许多工作是日本基督教工匠完成的,在中国人看来,它更像是一个城堡。更令他们惊慌的是,在澳门内港顶端的一个叫做伊哈维尔德(Ilha Verde,即青州)的小岛上,一座围墙教堂拔地而起。葡萄牙人收到命令,撤除伊哈维尔德岛上的这座建筑,推倒了一些围墙。1606年,谣传葡萄牙图谋依靠日本和马尼拉的辅助及不少中国人的加入,发动对中国的入侵。广东附近地区的人民惶惶不安。据说,入侵者打算拥立耶稣会士拉扎罗·卡托尼奥神甫为皇帝。澳门发生了骚乱,在广州一名中国基督教徒被当作间谍拷打致死。1607年,荷兰船队到来,打算在离澳门不远的地方贸易,由于谣传船上有200名日本武士,中国人万般小心地对待到来的荷兰船队。当时,葡萄牙人将他们逐出。1608年,中国最忧虑的事情似乎成为真实。航行到越南贸易的日本水手和武士在归途中到达澳门,他们全副武装穿行于澳门的街头,最后爆发了激烈的战斗,许多日本人被杀。[38]

葡萄牙人对待日本入侵者不得不谨慎小心,因为这些日本入侵者与势力强大的长崎官员有密切的关系,而后者是葡萄牙人在日本贸易时所要依赖的。1608年事件直接导致了1609—1610年长崎的一系列冲突,结果,大型舰船马德里·德·迪乌斯号被炸毁,而在澳门骚动没有再继续下去。1606年,一位到京城会试的广东举人提议将“各种外国人”从澳门驱逐到浪白澳,这个建议被拒绝。[39]1610年张鸣冈取代戴耀继任两广总督,争议再度兴起。一些人倡议将葡萄牙人全部逐出。我们有一份完整的郭尚宾的奏议,他主张将所有日本人和黑人驱逐,命令葡萄牙人离开澳门,“如以前那样在浪白澳贸易”,这意味着不再允许设永久居留地。郭的奏议提到葡萄牙人逃避关税,为日本人、黑人及中国的亡命之徒提供避难场所。它在我们所有的文献中最充分地反映了明朝反对澳门的态度。1613年,据一份已经轶失了的中国文献的葡萄牙译文,澳门被迫驱逐98名日本人,并禁止澳门再容许任何日本人入境。[40]然而,张总督没有接受郭的过激的提议,他争辩说,葡萄牙人在目前所在的地方,我们更容易控制他们,因为在那里的几个方面上都有明朝军队在附近驻防,而且中国人很容易对该城的食物供应加以控制。1614年后期,张派遣官员宣告一份完整的章程,今后葡萄牙人必须逐条逐字地遵行不误。章程刻在皇家参议院大厅前面的一块石碑上。石碑可能是1617年立的,在一份葡萄牙人的总结中列出了这个年份。章程有五条:第一,澳门不得窝藏日本人;第二,禁止收买中国人口;第三,所有船只,包括战船,均须纳税,必须驶入澳门内港,严禁在外岛抛锚贸易;第四,贸易须在广州进行,而不得在澳门交易,纳税也须在广州;第五,严禁在澳门构建新建筑,旧有的建筑可按原样修理或重建。这些规章,以及在1740年代所进行的修改和扩充,是直到19世纪的中国对澳门政策的基础,也是澳门从屈从获得生存的宪章。[41]

在此后的几年中,造成双方关系紧张的问题集中在葡萄牙在澳门的建筑上,尤其是那些可能被视为城堡的建筑。1621年,耶稣会被迫拆除他们建在伊哈维尔德的教堂,而明朝城关的堡垒在某些方面得到加强,并被置于更高级军官的指挥之下。[42] 1622年,荷兰试图征服澳门,幸运的是一发炮弹恰好射入荷兰人的火药桶,葡萄牙人及其奴仆一阵猛烈的冲锋,突入荷兰人登陆的海滩,荷兰人才被击退。[43]中国文献对此只字未提,然而,我们的确有一份耶稣会关于澳门防御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他们坚持建立澳门防御,经著名的皈依天主教者伊格纳提乌斯·孙元化(Ignatius Sun Yuan-hua)提交到京城。据耶稣会士材料,孙为他们辩护,说澳门已与中国维持了许多年的和平,并派遣炮手在与满洲人的战争中服务(见下文)。现在,海上到处是欧洲海盗(指荷兰人)。当初澳门的建筑是那些受微利诱惑并容许建造的人所犯下的错误,“而现在,在这个方向上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抵御荷兰海盗,保卫帝国”[44]。另一条有关地方省级官员反映的线索载于葡萄牙1623年的一份文件,其中说道,在说服明朝允许澳门人建筑新城堡的过程中,“送了更多的贿赂,一些中国官员来查看了那艘大船及战场上的尸体,并带回了一些头颅以证明我们要求构筑城墙只是为了防卫属于中国国王领土的这座城市”[45]。但是一份中国的文献说,就在那些年代,中国强迫拆除了一些城墙。[46]

澳门通过顺从地逐出日本人,击退荷兰人,也许已经得到了一些宽容,但是当葡萄牙人想通过派遣军队援助明朝对付正在崛起的满人来加强他们的地位时,他们陷入更为错综复杂的政治困境。1623年,著名的天主教皈依者徐光启李之藻(Li Chih-tsao)提议,葡萄牙人应该训练明朝士兵使用火炮。一小队葡萄牙炮手被带到北京,但在一次演示中,火炮爆炸,一名葡萄牙人和三名中国人被炸死。沈及其他反对耶稣会及其皈依者的官员乘机对此大加抨击,炮手立即被遣返回澳门。1630年,一小队炮手又被派来,他们参加了抵抗满族进攻的涿州保卫战,战绩卓著。此时,计划扩大了,数百名澳门士兵应征入伍为明朝服役。他们行进至江西南昌,随后又返回。他们之所以被阻止继续前行,也许是广东与贸易有利害关系的人及其官方盟友努力的结果,这些人不希望葡萄牙人在中国其他他们所不能控制的地方拥有贸易和联系的渠道。派出的士兵中有几个继续前进,加入到山东登州守军中,其中大多数死于1632年孔有德叛乱。[47]

澳门的生存及其繁荣,很少因它与广东官员和人民之间的摇摆不定的关系而陷入危险之中。对于澳门的生存与繁荣来说,主要的决定因素是日本对天主教的态度,及随之而来的对待与天主教密切相关的葡萄牙人的态度。澳门崛起的辉煌成就依赖于各个领主“吸收黑船”到自己领地上来的巨大愿望,以及使他们能够购买中国货物的白银生产的扩大。1580年,长崎被赠赐给耶稣会之时,这一明朗的热情好客的时期达到其早期的高峰。1587年丰臣秀吉的反基督教敕令表明反基督教行动的开始,随着1612—1614年间反基督教措施施行,情况进一步恶化。[48]然而,中国人、荷兰人及英国人仍未能提供其他渠道向急速扩大的日本市场提供足够的中国货物。迟至1630年代早期,日本日甚一日地采取严厉措施禁止他们自己的沿海贸易,加紧对天主教的压迫,中国沿海发生动乱,荷兰搞糟了他们与日本的关系,所有这些抑制了其他供应货物渠道的形成。约在1637年,荷兰及其中国竞争对手和贸易伙伴都安下心来进行和平贸易。随着局势急剧变化,无论是在日本,或是在中国,葡萄牙人都借用这种方式来维持其竞争地位,他们的经验及其既有的关系网使他们成为难以对付的竞争者。不是商业的变化,而是由于1637年的岛原叛乱才毁灭了葡萄牙在日本的贸易,同时也驱使澳门无可挽回地滑向衰落和贫困。1639年,葡萄牙人被逐出日本,并禁止重返日本。1640年,葡萄牙派遣使团赴日请求重新考虑禁海令,整个使团,包括官员、商人、水手都被处决。

澳门再没有从其贸易领先地位的丧失中恢复起来。紧接着,1641年荷兰在满剌加海峡对葡萄牙舰船发动进攻,征服了满剌加,使澳门失去了与印度贸易的枢纽地位。澳门派遣一支部队支持忠于明朝永历帝的势力,但在战争中遭受重大损失,并失去了明清更替之际的贸易。当然,使它再也没有和不能从中恢复过来的打击,还是与日本贸易的丧失。[49]

马尼拉

在西班牙人来临之前很久,中国商人航海通商,就到了后来成为菲律宾的这片群岛。然而,中国与西班牙的联系,中国在吕宋居住区及其事业的扩展,却与先前的活动没有什么关系;这种联系几乎全是中国与西班牙的交换造成,即跨越太平洋的中国丝绸去换取西班牙美洲的白银。中国与吕宋的贸易资料可以在西班牙首次航行到这一群岛的记录中找到,麦哲伦1521年的记录、洛阿萨1527年的记录,都提到这方面的情况。良好的港湾,富饶的内地农业区域,与中国已经建立起来的商业关系,所有这一切导致了西班牙在米古尔·洛佩斯· 德·列迦斯皮的率领下在1570—1571年对马尼拉的征服,以便在这里建立起一个具有完备体制框架的西班牙城市,并将西班牙在亚洲海域的指挥中心迁移到这个新城市中来。而此时,当地人民在穆斯林的影响之下,才刚刚开始形成庞大的君主体制。因而,一旦西班牙人焚毁国王的城镇,并开始在该地建造有围墙的西班牙城市,他们还不能对西班牙人的统治进行持久的抵抗。[50]

中国人早已在一个穆斯林国王赐给他们的地方定居了,该地横跨从马尼拉流来的帕西格河,大体上在比龙多地区,那里从当时至今,一直是中国人人来人往居住的中心。[51] 1571年列迦斯皮的船只在民多洛(Mindoro)岛以外搭救了一艘毁坏了的中国帆船的船员,中国人意识到在马尼拉将有新的机会,并会得到友好的接待。1572年,一些得救的中国人驾驶一艘满载货物的船来到马尼拉,1573年他们再度来临。驶来的第一艘中国货船被派出横渡太平洋前往阿卡普尔科。1574年有6艘,1575年有12艘或更多的船到来。也就是在这几年,对现在为玻利维亚的波托西银矿的开采顺利进行,在美洲西班牙人定居的奢侈放纵的城市中,发展起了中国丝绸和其他精致手工艺品的市场。贸易成为马尼拉压倒一切的存在目的,以至于没有花费多少努力去开采吕宋的黄金资源,也没有开发马尼拉周围地区的农业潜力。在马尼拉,几乎所有航运到新大陆去的货物都是中国人带来的,几乎所有的商业活动及技术性手工工作都是由中国人从事的。

在这一进程顺利开展前,西班牙人在马尼拉的存在几乎为中国人的攻击所清除。中国人的攻击是在西班牙打开与明朝直接关系失败之后发动的。一度出现了这样的可能性,中国与西班牙贸易的中心将不是在马尼拉,而是在福建沿海的某个“西班牙澳门”。1574年,海盗林凤被逐出福建,逃到澎湖列岛避难。该年11月29日他的船队进入马尼拉海湾,次日他第一次登陆被击退。12月2日,林亲自带领1000人发动更大规模的进攻,但也被击退,他的人有200名被击毙。随后,他退出马尼拉地区,在吕宋沿海更北方的冯嘉施兰筑垒自守。1575年3月,一支西班牙部队和菲律宾辅助人员追逐他到了这里,烧毁了他的船,几乎夺取了他的营寨,并驻扎下来等他投降。但是林的人仍能从附近居民那里得到食物和薪柴,最后,他们搜集到足够的木材悄悄地建造起37艘帆船逃到海上。[52]

西班牙部队到达冯嘉施兰后不久就与明朝派遣跟踪林凤的军官王望高会合。看起来,西班牙人完全控制了局势,王望高于是被派到马尼拉,他受到热诚的接待,不久即启程返回。他带了两名西班牙世俗使者米奎尔·德·洛阿卡、佩德罗·德·萨明托与两名僧侣马丁· 德·拉达、哲罗尼莫·马林同行,他们去寻求与福建当局达成贸易协定,并要求获准在中国传播基督福音。他们在同安、泉州受到热诚的接待,最后福建巡抚在福州接待了他们。他们被告知,在收到皇帝对他们要求作出的回答前,他们不会得到任何答复。1575年9月他们起航回马尼拉时,他们的中国东道主指出,漳州河口以南的小岛浯屿将给他们作为建立贸易站的地方。在中国的记载中,他们的使团被记录为一厢情愿的朝贡使者,据说,明朝向他们赠赐了礼物,而他们的礼品则由当地官员代为转呈,这表示不再会允许他们建立长期关系了,因为他们“不是朝贡国”,也就是说,在明朝早期的朝贡国名单中并没有他们的国家。[53]王望高与使者回到马尼拉,他沮丧地得知林凤已经逃脱了,马尼拉的新总督对他粗鲁无礼,而那两个僧侣还逼迫他将他们带回福建。最后,他们登上了他的船,但在吕宋北部被送上岸。[54]到1589年,总督还告诉萨拉札尔(Salazar)主教,他正在努力取得漳州官员的同意,在邻近海岸的岛屿上建贸易站。[55]这个计划也许为下文叙述的1593年对西班牙贸易的禁令所中止;前面在澳门那一节中记述的埃尔皮瑙事件似乎是西班牙为了规避这一禁令而作出的最后一次努力,而明朝对于埃尔皮瑙劫夺事件未予解释则意味着加强禁令的明确含义。此后,西班牙对来到马尼拉的中国人保持互利的,但很不自然的,有时甚至充斥着暴力的关系。相对而言,1603、1639年及1662年的大屠杀已为人们所熟知,并有相当详细的记载,但是,必须将这些事件置于中国社团的组织结构及税收状况的背景之下来理解,而这些背景人们知道得并不清楚。

有关中国人在马尼拉的历史及明朝当局偶尔对他们的关注,需要从分散在各处的史料中搜索汇集。塞维利亚的档案中偶尔有详细的从中国进口货物的数量、种类的资料。皮埃尔·乔努所搜集的对中国贸易的征税及中国居民缴纳的人头税数目具有重大价值,但这些数字由于征税实际操作的变化及腐败程度而不准确。[56]生丝和丝织品一直是西班牙与中国贸易的大宗商品。1586年,由于考虑到硬币流向中国,中国商人在讨价还价中的精明固执及在贸易季节大批中国人来到马尼拉,而他们中一些人要在此停留直到来年,马尼拉于是吁请西班牙国王批准实施潘卡达制度,即一种在贸易季节到来之前商讨统一所有中国商品价格的程序,1589年王室批准实施该项制度。虽然潘卡达制似乎是西班牙人创设的(这个词是马尼拉的创新词,其起源尚不清楚),但它同时也适应了中国人卖完所有货物按时返航福建以便让贸易尽可能顺利进行的需要。很可能定居马尼拉的中国人社团头领是谈判的重要中间人,但关于这一点尚无确切的证据。1593年,这一限制性政策扩展到对跨太平洋贸易数量的限制,禁止秘鲁进口中国货,禁止西班牙人航行到中国进口那些已由某些西班牙人专营的中国货。潘卡达制度似乎一直存在漏洞,它很快仅限于在高级商品中实施,但到1600年代彻底崩溃,为中国船到来后开设的自由集市(feria)所取代。

在马尼拉地区定居的大量中国人更令人忧虑不安。1586年,马尼拉估计有1万名中国人,而西班牙人不到2000名,普遍禁止中国人从事零售和永久性定居的命令几乎没有得到贯彻。出售中国人定居许可证的做法始于何时尚不清楚。1600年前后,有关的规定只允许出售4000份许可证,每份两个里亚尔。但这时,许可证的发放已成为贪污受贿的一个财源,主管官员将许可证送给他的亲朋好友,后者不仅从定额或超额出售许可证中获利,而且进行额外勒索。每年贸易船离开后,中国人如果被发现没有居留许可证,他就要花6个里亚尔才可买得一份许可证。[57]结果,限制中国居民人数规定的执行摇摆不定,而且更多地落到新来的中国人头上,而不是已经定居的中国商人头上。

最早的帕尼安(Parian),即后来所说的中国城,位于该城的城墙内。1583年,中国人被迁移到城墙外东北方的沼泽地带。很快他们将这一地区变成了街道整齐有序的、中心有一个大水塘的繁荣的城镇。水塘可驶入船只,其中心是一个小岛,中国罪犯在那里受惩治。在各个时期,都有中国人从该地区短期迁出,并在帕西格河北边的通多和比龙多发展起了若干单独的中国基督教徒居住点,但以上提到的地区直到19世纪基本上仍然为中国居住城市的主要中心地带。从筑有城墙的老城英特拉莫罗斯中国城门的名称及中国米商所在的阿罗塞罗斯(Arroceros)街,人们仍可追寻到中国城的遗迹。[58]到1590年当地贸易和手工生产,从面包的烤制到书籍的装订,从酒店客栈的开设到石匠泥瓦匠的活计,所有这一切都引人注目地由中国人占支配地位。多明我会传教士在他们1587年来到此地后立即在中国城附近建筑教堂,很快他们便孜孜不倦学习汉语,明智地利用炫耀、慈善事业和教育,在中国人中争取皈依者。[59]中国早期的皈依者曾被要求穿着西班牙服装,剪短头发。多明我会在多大程度上修改了这一做法尚不清楚,不过他们1589年和1590年的两封信显示了对于汉语的极大兴趣,并愿意考虑迁就他们的文化的必要性。[60]1590年的信还第一次向我们提到中国基督徒——“唐·朱安·詹可(Don Juan Zanco),中国基督教徒总管”[61]。尚不清楚他是否被授予权力管辖那些非基督徒的中国同胞,但他可能是他们与西班牙人关系中的重要的中间人。1603年王室对到那时已为已经确立的做法予以确认,即任命一位中国基督徒为统辖所有中国人的市长(alcalde,也称为Capitan),而其他地方的市长(alcalde)对他们没有管辖权,但在有关法律的事务及其他重大事件上中国人市长被要求征询检查法院(Audiencia)的国王代理人(fiscal)的建议。[62]

1593年,戈麦兹·佩雷斯·达斯马里纳斯总督的帆船桨手暴乱,杀死总督。暴乱者向西航行,其中大多数留在越南沿海,有32人回到中国。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上奏朝廷,领头的人被惩治。在马尼拉,由于担心发生新的攻击,当地中国人被迫将其居住地迁移到帕西格河北岸。1594年,7艘中国战船驶至马尼拉,佯称搜寻中国不法之徒,局势更加紧张。随后中国人获准迁移回河对岸。1596年,1.2万名中国人被遣返回他们的故乡,但更多的人留在原地。

1603年,恐惧烦恼的煎熬、相互依赖的关系、繁荣的贸易、不可阻挡的移民相互交织的局势导致了大屠杀的爆发,2万中国人被杀。大屠杀的催化剂是福建省当局派出的官方使团来到马尼拉。福建冒险者阎应龙和张嶷向臭名昭著的矿税使太监高寀(Kao Tsái)进言,宣称在马尼拉海湾的卡维特(Cavite)半岛上有座金山。为使团制定的计划似乎是在海军的支持下进攻马尼拉,或者寻找这座金山。一些官员提出反对意见,但毫无作用;后来福建当局决定由他们派员稍微进行一些探查,目的是要揭穿张嶷的骗局。县丞王时和、百户于一成被派遣,带上锁着镣铐的张嶷前往调查他所说的故事的真实性。

使团于1603年3月到达,佩德罗·布拉沃·德·阿库纳总督立即接待他们。使团行进的队伍鼓乐齐鸣,先锋开道,旗帜招展,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得到舒适的招待。然而,当他们正要在中国社团审案时,得到命令立即中止。在5月第二次与总督会晤时,他们明确表示他们也不相信张嶷的报告,但不得不遵从皇帝的旨意。于是,总督果断地作出安排,让他们去卡维特亲眼看看那里并没有黄金。他们去了,随即带着一篮子卡维特的泥土和仍然披枷戴锁的张嶷返回中国。[63]

由于不知道这次探查后面的政治背景,西班牙人不相信寻找金山是探查的真正目的。不久就有谣言传播开来,说这是中国为了大举入侵马尼拉而进行的侦察,而且当地的中国人将配合中国入侵。采取了一些防御措施,许多西班牙人、菲律宾人、居留的日本人开始威胁中国人。在中国城长年居住的中国商人尚能保持平静与调和的态度。但是那些新到来者,尤其是居住在帕西格河北部半乡村的人,则没有那么好管制,他们损失不多,但更遭受前面提到的征收许可证费用的弊病之苦。该河北部的一大团伙中国人策划首先出击,一些中国城内的居民开始加入到他们之中。中国城市长胡安·鲍蒂斯塔·德·拉·维拉(其中文名翻译为恩康,Eng Kang)试图劝阻他们,但发现他的义子在指挥这次叛乱。他们试图劝说他出来当他们的领头人,但他逃回中国城,立即向西班牙人报告局势的危急。当在他的房屋内发现了火药(可能原本是用来做烟花爆竹的)时,他被逮捕,后来被处决。

10月3日夜,西班牙人关闭内城城门,准备发动攻击。在帕西格河北部的一家西班牙人被杀,许多房屋被烧。西班牙士兵击退了中国人对通多教堂的进攻,但却鲁莽地追击中国人进入一片沼泽地,被切断通路,团团围困起来。叛乱者稍事休息,相互争议,抽签决定下一步行动(这种抽签方式在福建南部文化普遍存在)。10月6日,他们渡过帕西格河,占领中国城,制作云梯和滚动攻城塔楼,作攻打内城的准备。他们从被阻隔在沼泽地中的西班牙人那里夺得一些火器,但仍不能同城内瞄准他们的滑膛枪、火炮的火力相匹敌。他们对内城的攻打混乱无序,被击退,云梯和塔楼被炮弹炸碎。一两天内纪律严明的西班牙和日本士兵开始从城内出击,当菲律宾援助部队从外地赶到时,中国人溃败了,四散逃奔。在后来的几个星期内,他们被追逐到乡村,只要西班牙人或菲律宾人追上他们,就没有一人被活捉为俘虏。估计遭屠杀的中国人为1.5万至2.5万人。

西班牙人很快认识到,不论他们是怎样地害怕和鄙视中国人,但没有他们的贸易和工业,他们就不能生存下去。中国城内活下来的商人得到保证,贸易可以照常继续进行。马尼拉总督致信广东和福建当局,解释发生的事件。福建官方倾向于将大部分罪责归咎于张嶷。据《明史》记载,他们回复说,西班牙人本不应当自行杀死中国罪犯,现在应当将寡妇和孤儿送回中国。但中国并未派遣军队进行惩罚性远征。由于中国城受到严重焚烧,1604年前来从事贸易的中国人只好在内城的好房屋住宿。贸易恢复得非常迅速,乔努关于中国贸易税收的数字显示从1606年到1610年年均贸易额超过300万比索,是贸易史上年平均数最高的五年。[64]

西班牙对中国社团的司法权问题仍然纠缠不清,仍然可以用金钱来收买,总督被认为具有最终司法权,检察法院的王室代理人作为中国人的“保护者”及他们的市长的司法事务上的顾问。中国人免除从事体力服务和菲律宾人须支付的低额的个人税,但须交付极其严格的许可证费,每年八个比索,此外,还要遭受许可证出售者的勒索和骚扰。中国人连续向西班牙国王上书请愿,倾诉对西班牙人勒索及苛政的怨愤,要求自己管理自己,1630年他们的申诉被驳回。[65]许可证的出售仍被保留为西班牙被委任者的一项受贿特权,将中国人口限制在6000人以内的新的努力毫无成功的可能;17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估计中国人口数为1.5万至2.1万人,1639年叛乱时达到3.3万至4.5万人,这些人大多数居住在农村。许可证费成为比对中国的贸易税更多的政府收入的来源。[66]此时,中国人口中的一大部分在边远地区务农,或在作为教团地产的农场上干活,至少有一例则是在一个强制居留地劳动。1639年,正是这些农村的中国人起来反对西班牙人,并导致了另一场对他们的大屠杀。

1639年吕宋的中国人叛乱在很大程度上说是一个乡村事件,叛乱者只在短期内占领了马尼拉的中国城,使西班牙内城受到威胁。他们装备简陋,但组织得很好。西班牙士兵将中国人逐出宿营地进行搜索时发现蓄积的大量稻谷、记事牌,还发现了有关编制情况的证据,暴动者组织完善,10人编为一班,这是在战斗结束当天从收集到的筹码了解到的。暴动肯定在乡村的中心地区作了相当时间的准备。谣传暴动的领导者与郑芝龙有联系,相互配合举事的日期定在12月24日,然而,在乡村提前进行的暴动打乱了原定的计划。这些传说并不十分翔实可靠。暴动发生在11月20日,在马尼拉以东的拉古纳一德海湾南岸的卡兰巴。那个地方有大量的中国人,也许有好几千,从事水稻种植的开发。他们中许多人是被强迫迁移到那里的,所有的人都要向西班牙王室缴纳地租。这个地方卫生条件极其恶劣,他们中已经有300人死去。叛乱者向马尼拉迅速进军,11月22日占领了东郊的圣佩德罗·马卡蒂的教堂。当大批西班牙和菲律宾部队赶到时,他们就溃散逃亡了。此时传来了其他地方发生暴动的报告,11月26日至12月2日叛乱者控制了帕西格河北岸。[67]

12月2日,中国城的一些人暴动,并开枪射击,西班牙人也从城墙上向中国城射击。估计有300名能使用武器的西班牙人对付2.6万中国人,西班牙人采取激烈的行动使中国人没有任何集中力量的机会。12月5日,西班牙总督向所有城外的西班牙人居住区发布命令,杀死所有他们能找到的中国人,并悬赏割取中国人的头颅。西班牙人和菲律宾人几乎用不着再加鼓动了。在某些地方,中国人被包围起来,一次就有10人被砍头。在另一些地方,西班牙人和菲律宾人排成扇形队列,搜索猎捕中国人。估计总共有1.7万至2.2万人被屠杀。中国人最后一支大约有6000—7000人的部队坚守拉古纳—德海湾东滩,直到1640年3月15日才投降,他们被押回马尼拉,关押在帕西格河以北的一个营栅中。

乔努的关于中国贸易税及对中国人的许可证费的统计数字在1650年以后均急剧下降。引起这一下降的因素包括新大陆白银生产缩减和由于明清交替之际的战争对于贸易的破坏。在收缩大趋势下,还出现了大动荡,这种动荡可以看作是诸如南京的派别内讧及隆武皇帝与郑芝龙间的冲突等南明悲喜剧的遥远的回声和继续。1662年4月24日,即荷兰在台湾热兰遮城投降后不到3个月,郑成功就派遣在1650年代在厦门有一传教团的宣道团修士维克托里奥·利西奥(Victorio Riccio)携带信件出使马尼拉,要西班牙人承认他为宗主,向他朝贡,并威胁说,否则他将如同征服荷兰人那样率舰队征服他们。如果说,郑成功的信件除了反映他的妄自尊大之外还想达到什么目的的话,那么,他的意图即在于吕宋的稻米生产,在几乎没有得到开垦的台湾荒地上,他的饥肠辘辘的士兵正需要吕宋的稻米来填饱肚子。利西奥5月5日到达,西班牙人认真地对待郑成功的威胁,撤回摩鹿加和棉兰老岛的驻兵以加强马尼拉的防卫。自此,西班牙人就再没有返回摩鹿加,在多年内也没有重新占领棉兰老岛兵营。西班牙人下达了严峻的命令征集建筑材料、食物、中国和菲律宾的劳工,在西班牙城墙上大建新工事。[68]许多人主张杀掉或遣送所有非基督徒中国人。中国城内的中国人更倾向于逃走,而不赞同叛乱。总督尽力作出保证并使他们保持镇静。然而,5月25日在中国城门附近发生群斗,结果双方均有伤亡,西班牙人炮轰中国城。越来越多的人逃到帕西格河以北。总督与中国人谈判并达成谅解:不伤害和平归顺的中国人,让当时还在的贸易船运送非基督徒中国人离开马尼拉。史料没有说明有多少中国人离开,但提到一艘船挤上了1300人。这项谅解不能满足进行屠杀的普遍欲望。后来,总督也顺从这种欲望,下令杀死所有在6月4日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中国人。一些人被杀死,另一些人逃上山,其中有的饿死,有的被尼格利陀人杀死。利西奥神父带了一封挑衅性回信被打发离开。然而,当他1663年4月8日带着郑经倡议和解的信回来时,西班牙人立即再次认识到有必要与中国保持良好关系。[69]

传教士与明王朝

罗马天主教在明朝中国的传教事业在宗教、学术界、科学、文学与艺术等方面引起了富有魅力的相互作用。它一方面与教会的、天主教教皇制的,尤其是天主教在马尼拉和澳门的先遣组织的政策及体制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又与明朝政治的变幻及明朝官场上天主教的庇护人和保护人的政治命运纠缠在一起。这里仅从它与中国和外国的政治联系来考察,至于文化方面的相互作用,威拉德·彼得森在本卷另外地方予以探讨。[70]

我们曾提到,1574年至1575年,多明我会和奥古斯丁教团的传教士曾与西班牙使者相联系,力争获准进入中国。后来,多明我会和圣方济会数度试图从马尼拉进入帝国,但直到17世纪30年代,所有企图进入中国的传教士都当即被逐出。在传教的前半世纪,所有取得成效的传教工作都是由在葡萄牙人的赞助下来到远东的耶稣会成员完成的,他们都经过澳门进入中国。从圣弗朗西斯·沙勿略(Saint Franeis Xavier)以来,耶稣会就一直参与了葡萄牙人争取在广东诸岛进行贸易和居留的努力。1580年到1581年随同葡萄牙商人访问广州的耶稣会的罗坚明(Michele Ruggieri)采取了一项重要的措施,他极其认真地学习和实践中国礼仪,应邀出席所有外国商人与广东官员的会议。罗坚明还将基督教教义的讲解翻译成中文。[71]从许多方面来说,利马窦是从罗坚明打开的门户进入的。

罗坚明随同澳门使团参加了1582年在肇庆与总督进行的谈判,他给这位高级官员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被邀请留在那里。1583年,他到澳门将利马窦带回。由于肇庆出现了敌对情绪,1589年罗坚明转移到韶州(Shau-chou)。关于利马窦逐步找到与中国社会名流对话可能的曲折复杂的故事已经多次被谈过了。利马窦了解到在帝国通行的关键是得到高层官员的保护,在他庞大的随从队伍中,独自一个的外国牧师可以不受地方群众或官员们的刁难而通行无阻。1598年利马窦随同兵部尚书石星到南京(据艾儒略《大西利先生行迹》:“少司马石公亦敬爱利子,遂携利子之南都。”另据张维华《明史欧洲四国传注释》,利马窦赴南京为万历二十二年,即1594年。——译者注)。他立即意识到这里作为他行动的中心有巨大的潜力,但也意识到巨大的困难,尤其是在丰臣秀吉入侵朝鲜之时,对外国人的怀疑增大了。他在南昌住了下来,在那里他第一次接触到明代后期学术界和读书人圈子中的微妙复杂的道德和人生观的争论。[72]

1598年利马窦加入另一个高级官员的随从队伍到北京短暂游历。他没有在北京停留,而是返回南京居住。他的一份世界地图为他在学者圈子中博得广泛赞誉。在这座学术活动丰富活跃的城市中,他从叶向高李贽陈第、焦竤(Chiao Hung)等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并在许多方面与他们有争论。最重要的是,正是在南京的年月里,他结识了徐光启这位明代后期最有影响的耶稣教皈依者和支持者。

1600年,利马窦再次前往北京,这一次他的身份是掌管皇家丝绸织造的太监的随从。到了临清他又投奔宫廷太监马棠。在北京,他被当作贡使,他所呈献的礼物也被看作贡品。因为皇帝没有接见,所以不清楚举行了什么样的仪式。利马窦注意到滑稽可笑的“朝贡制度”被中亚的商人利用来作为获准进入首都市场的手段。尽管礼部指出,按规定贡使在受接见后必须马上离开,他仍设法在北京居住下来。[73]他呈送的钟、古钢琴和其他礼品给宫廷造成了良好的印象,太监们以这些物品在皇帝周围编造了使之欢乐和着迷的网络,这种情况使他受益匪浅。他的新、老中国朋友都帮助他,将他的著述翻译成优美的中文,为他的著作写序,在各省重印他的著作。赴京赶考的生员、来京办事的官员络绎不绝地拜访他,有的是为了寻求精神上的新知,有的只不过是出于好奇。1610年利马窦死后皇帝赐给他墓地,这进一步表明了他在朝廷中建立起来的稳固的受尊敬的地位。

清朝时的天主教传教团因宫廷内权力和政策的改变而屡遭倒退波折,与此不同的是,明朝时的传教士几乎没有受中央政府政策的影响,他们是在中国人出版书籍和中国人的友情及保护所形成的关系网的基础上来扩展其事业的。到天启末年,尽管出现了两次反传教士政策的插曲,但除了上面提到的两个地方以外,他们除在江苏的上海、嘉定和常熟外,还在杭州、福建、陕西、山西建立传教点。其中大多数只有一个神父就迅速启动了,而这个神父就安分地住在他曾在南京或北京,或者其他传教点见过面的某位有权势的同情者寓所之中。

反对传教士的政治派别主要由沈煽动教唆。沈在1615年任南京礼部侍郎,这个职位承担最低限度的实际责任,但却具有最大限度的维护正统的职责。在他及其支持者的奏疏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言论,说传教士正在组成一个类似白莲教那样的秘密会社,正在为欧洲人的侵略目的进行间谍活动,正在中国支持者中发展“第五纵队”,并正在用金钱来引诱群众。沈依据他维护传统的礼教秩序的职责,大肆斥责传教士使用“大西洋”这种贬低中国的词语,采用不同的历法,明目张胆地鼓励忤逆不孝的感情和行为,在太祖孝陵附近购置产业。[74]1617年朝廷对沈的奏疏作出反应,颁发了皇帝旨令,将所有传教士遣返回国。沈在南京权势很大,得到广泛支持,那里的传教士被抓捕入狱,并被遣送到澳门,同时他们的皈依者则入狱和遭到虐待,吃了很大的苦。在其他若干地方的上层名流中和民间也有反传教士情绪的迹象。但名流中的支持者们也设法让传教士安全地居住在他们家中。在杭州,杨廷筠甚至接纳庇护了一些被强迫离开北京或其他地方传教点的传教士。

1622年,沈的反传教士事业及其政策又在短期内复兴,这次是因上面所提到的澳门炮手演示失败及由山东大规模白莲教叛乱引发的恐怖情绪煽动起来的。但是,沈很快就失势,传教士又被允许在北京居住。重大的突破来自1629年,那一年徐光启被任命为礼部侍郎,次年他升迁为礼部尚书。1629年他安排分别使用传统中国、伊斯兰的及新传入的欧洲历法来预告日食,让它们进行竞争,比较优劣。事实证明,欧洲方法是惟一准确的。皇帝批准依照欧洲方法的计算结果来改良历法,一批欧洲人和中国学者在徐光启的指导下从事包括制造设备和翻译科技书籍在内的庞大项目的工作。耶稣会最优秀的科学家邓玉函(Johann Terrenz)参与了这项工作,他1630年死后,由汤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罗雅谷(Giacomo Rho)继续进行。1630年,朝廷颁布了根据新法计算出来的第一部历书,耶稣会士们在天文学和历法方面的工作成为让他们留在北京及与朝廷保持联系的最充足的理由,这使人们得以在京城继续看到他们的存在(先前利马窦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并使他们能代表其他传教士和澳门来发挥其联系作用,甚至在宫廷的太监和宫女中争取皈依者。

在耶稣会士在京城的稳固地位的保护下,他们在山西、陕西取得成功,并扩展到湖广、四川和山东。西班牙的多明我会和圣方济会从台湾北端基隆、淡水前哨站进入中国。尽管它们与耶稣会在传教政策上剧烈争吵不休,它们还是从耶稣会在京城得到的接纳之中受益,特别从汤若望的名气和政治手腕中获利。他们在山东、福建的福安建立长期的传教中心。传教士或多或少是卷入明清交替之际的数次戏剧性事变之中的见证人。两名耶稣会士在四川被张献忠叛军抓获,受尽了苦难的折磨。另一耶稣会士被忠于隆武皇帝的明朝政权传召,后来又被派返回澳门寻求军事援助。[75]在忠于永历皇帝的明朝政权中,皇后和太监庞天寿都是皈依者,该政权派遣耶稣会士卜弥格(Michal Boym)出使罗马。[76]耶稣会士还报告了上海附近农村的骚动[77]以及清军征服广州。[78]维克托里奥·利西奥留下了他在郑成功统治下的厦门经历的引人入胜的长篇记述。

横冲直撞的荷兰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将政治和商业决策集权化及远远超过葡萄牙东印度公司的暴政带到亚洲水域。公司予以印度尼西亚某些地区及葡萄牙竞争对手毁灭性的冲击。在与中国关系方面,他们以在东南亚所吸取的教训为主导的决策集权化使他们难以学会如何与中国人交往。加之,他们将与西班牙—葡萄牙君主国之间的战争带到远东水域,一股劲儿狂暴地瞎冲瞎打,使他们博得了一个与“佛郎机”不相上下的臭名昭著的坏名声——“红毛”。后来,他们又与开辟中国人居住点的沿海的中国人一道在台湾定居,两者共生,关系并不和谐。台湾的开发对于中国沿海地区的历史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由于全神贯注于恐怖的王朝崩溃的剧变之中,大多数中国的名流及明朝的统治者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一进程。

1601年,某个打前哨的公司派出的一艘寻找联合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被风暴吹过马来半岛上的帕塔尼,最终在澳门附近抛锚停泊。两队派上岸的人被葡萄牙人抓捕。由于不能再上岸传递信息,荷兰人只好扔下被俘的人离开。据《明史》所载,税使太监李道盘查了其中一个俘虏(据张维华《明史欧洲四国传》考证,其时李道任湖口税使,《明史》错,应为李凤。——译者注)。20个俘虏被葡萄牙人处决掉17个。《明史》记述了如此细小的一桩事,这告诉我们,相当丰富的有关1600年至1610年这10年间明朝与欧洲关系的中文文献只不过是上层名流关注他们与太监矿税使之间斗争的副产物。[79]

1604年,公司的指挥官韦麻郎(Wijbrand van Waerwijck)在帕塔尼遇到几名福建商人,他们告诉他,如果他们给官员们送丰厚的礼物,他们就可设法让荷兰人得到允许进行贸易。显然,这些商人头脑里特别贪财的官员就是太监高寀。8月,一中队荷兰海军停靠澎湖列岛,派信使往返奔走。高寀传话说,只要送给他4万至5万里亚尔就可获准贸易。然而,10月份,海军官员沈有容率领一支50艘作战帆船组成的舰队到来,告诉荷兰人,他们必须撤离澎湖,因为这里是明朝领土,如果他们停靠到台湾海岸,明朝可以就贸易作出某种安排。[80]荷兰人在那里找不到适宜的港口,最后只得放弃,扔下那几个关在中国监狱中的福建中间人不管,折回帕塔尼。那些中间人中,至少有一个被处决。对于文人和文官来说,这个事件只不过是太监与出海远航的亡命之徒间又一次狼狈为奸,它与1603年的马尼拉事件是如此相同,以至于在同一份奏折中将这两个事件相提并论。

1607年,荷兰人试图在澳门附近通商,这引起中国人的恐慌,担心他们与日本合谋,最终他们被葡萄牙人逐出。此后,荷兰人集中精力巩固他们在香料群岛和爪哇的地位,不得不依靠由中国船只带到东南亚港口的中国货物的供给。1619年至1621年期间,他们对中国海运的攻击是他们对伊比利亚君主制的世界战争的一个部分,这些行动又在福建海港流传下一些有关“红毛”的令人恐怖的事件,但在现存的中国史料中却没有留下任何文字。

1622年荷兰人又恢复了对中国沿海的攻击。如前所述,他们对澳门的进攻遭受失败,舰队离开澳门,7月占领澎湖列岛。他们在那里建筑一座堡垒,并派信使到厦门提出令人惊愕的要求:必须允许中国商人到澎湖或台湾贸易;中国商人要获准通过荷兰控制的水路航行到巴达维亚或者暹罗和柬埔寨,但不得前往马尼拉;任何驶往马尼拉的中国船只将成为荷兰抓捕和没收的目标;如果推迟同意上述要求都将导致对中国船只和沿海城镇的攻击。在现场的荷兰军官很快就意识到他们不能像威吓东南亚海口小王国那样来恐吓明帝国,但荷兰巴达维亚当局迟迟不能明白这一点,或者说根本没有明白过来,相反,一而再,再而三地发布命令,批准使用毫无道理的暴力去对付那些他们本应与之合作以便获得通商的人们。[81]

1622年9月29日,澎湖岛上的荷兰人收到福建督抚商周祚的信。据荷兰人说,信件丝毫未提同意通商之意。就在荷兰人开始谈论攻打中国沿海时,送信人提议,如果荷兰人撤退到台湾海岸的某个港口,就可以作出某种安排。对此,荷兰人予以拒绝。这种解决办法早在1604年就向他们提出过了,那次他们最终被迫接受。10月、11月,荷兰人抢劫厦门附近地区的城镇,焚烧帆船,强迫中国俘虏修建澎湖岛上的堡垒,活下来的一些俘虏后来被船运到巴达维亚。即便这样,商周祚给荷兰人提议仍然是他的信使非正式提出的内容:可以作出某种安排,条件是荷兰人不得占领澎湖。1623年早期,荷兰指挥官科内里斯·雷吉森到福州拜访商周祚,他们很快达成协议。荷兰人在福建当局派代表亲临现场的情况下,象征性开始拆除他们在澎湖的堡垒,随后福建当局将此上奏北京,并提议允许中国商人领取通行证出海到台湾的一个港口与荷兰人通商。荷兰人可以留在澎湖,直到他们在台湾找到一个适宜的港口,但找到后不准再留。中国将派遣使者到巴达维亚以取得这项协议的批准。

1623年6月,雷吉森和商周祚得知他们在巴达维亚和北京的上司均反对所提议的协议。商被撤职。荷兰派舰艇在广东和福建以外海面巡航,截获开往马尼拉的中国船舶。8月,雷吉森收到巴达维亚发来的稍许缓和一些的指示,他在8月和10月派人试探重开谈判,后一次派出的几名使者被逮捕入狱,送使者的船只遭到战船攻击。1624年1月,荷兰船艇再次袭击厦门以南海面。1624年2月初,载有5000多名士兵的40—50艘帆船渐渐在澎湖列岛北部集结。7月30日,这支部队向前推进,占领了除荷兰人堡垒所在地的主岛全部。此时,荷兰人的水源被切断,不得不老老实实地谈判。日本平户中国人社团的领袖李旦及其年轻的代理人郑芝龙从中尽力调解斡旋。[82]到1624年末,荷兰人全部从澎湖撤出,并开始在现在的台南地区立足。在双方遭受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后,荷兰人终于接受了早在1604年第一次向他们提出的解决办法。

在台湾的荷兰人和西班牙人

1620年时,台湾几乎完全为我们称之为“土著人”的马来—波利尼西亚人的诸集团所居住:他们中的某些集团与南边相距100海里吕宋的居民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他们赖以为生的渔猎资源颇为丰富,轮种的庄稼产量也还可以,因此过着舒适的生活。中国海盗有时在沿海建立据点,而中国和日本的商人则定期在其中几个港湾相聚。荷兰人是入侵者和竞争对手,但是如果他们能为中国、日本、东南亚,甚至遥远的欧洲市场提供新的稳定的贸易联系,他们就可成为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受欢迎的邻居;然而,如果他们目光短浅,力图将一切按照自己的方式办事而无视中国和日本贸易伙伴的利益,他们就使他们自己成为最不受欢迎的人。不幸的是,他们正是如此的愚钝。1627、1628年,他们极力向在荷兰人到达以前就在台湾从事贸易的日本商人征收捐税,这种行径挑起了险恶的争斗,日本当局进行报复,禁止荷兰与日本贸易,直到1632年。[83]

截至1636年,荷兰与中国贸易伙伴间的障碍来自他们一再对所有中国的贸易实践作过火的反应,他们怀疑这些贸易实践干预了他们与所有中国商人的“自由贸易”;还来自那些自许为中国海的主人之间的大量冲突。特别是,荷兰人一再制定计划支持中国当局反对这个或那个“海盗”,指望他们的帮助会得到“自由贸易”的回报。这导致了荷兰海军在沿海进行频繁的活动。但是,总的说来,这些活动通常并不受当局和沿海居民的欢迎,尤其是在1622—1623年荷兰人蛮横残暴的袭击之后更是如此。对于荷兰人来说,惟一稳健的解决办法是离开沿海地区,脱离沿海政治,尽其可能做好给他们送上门来的贸易。这些毕竟就是1624年原来谅解中的规定。

1628年至1636年间,郑芝龙在他的宿敌之间,也在他的新老盟友之中施展谋略,以便突破重重阻碍,在福建沿海建立其支配地位,通常荷兰人是支持他反对他的敌人的,但又总是对他回报的贸易感到失望。郑芝龙本人对局势的全面控制的确还没有达到荷兰人想要什么他就能给什么的地步。1633年,一名好斗的荷兰指挥官向郑芝龙下最后通牒,要他放松对贸易的限制。郑芝龙答复同意和解,但这个荷兰指挥官未等收到他的答复就驾船前往巴达维亚。7月,荷兰指挥官回来,向郑芝龙舰队发起进攻,令郑芝龙大为惊讶。在进行了两个月的小规模战斗和荷兰人沿海岸的掳掠抢劫后,郑芝龙集中舰队,10月21日向金门海面的荷兰舰队发动全面进攻,一艘荷兰船被炸毁,其余舰船退到台湾。荷兰人曾试图与郑芝龙的对手,特别是一个叫刘香的人合作,但此时又拒绝刘作出的主动表示,于是刘在1634年4月进攻台湾的荷兰人城堡,但被击退。[84]

该岛北端的西班牙居住者对荷兰人在台湾地位的挑战并不那么危急。1626年西班牙人在基隆建立前哨站,这既是反对荷兰的一个战略行动,又为中国商人不受荷兰人干扰而前来与西班牙交易提供一个贸易中心。

另一个前哨站于1629年在淡水建立。西班牙人在基隆构筑了一个极为坚固的石城堡,在淡水也建筑了相当坚固的防御工事。1628年据报道在基隆驻有200名西班牙士兵及400名菲律宾士兵,这个数字可能比荷兰人在该岛南部能够调集的部队还要多。1630年,中国确实到基隆来交易了,但他们发现西班牙人手中只有很少的现金来购买他们的丝绸。1633年,西班牙人能够买到与荷兰人刚到台湾的几年所买到的同样多的丝绸,但他们发现基隆的卫生条件是如此的恶劣,以致第二年有100名西班牙人和20名葡萄牙人离开基隆前往马尼拉。淡水又面临着大量土著人的敌对,而于1638年放弃。1642年8月,一支591人的荷兰军队攻占基隆城堡,由115名西班牙和155名菲律宾老弱士兵组成的防卫部队几乎没有进行多少抵抗。

到1636年,郑芝龙在福建沿海的霸权地位已没有真正危险的敌手了,与日本的冲突已得到解决。荷兰东印度公司派遣400余增援部队到台湾,这些部队在1635年至1636年期间,经过长途跋涉,分赴台湾北部和南部,在许多土著人村落和广泛增加的中国人可以安全地从事农业和商业的地区建立起了荷兰人稳固的支配地位。1639年,现在台南附近的难以攻克的石城堡热兰遮城(Casteel Zeelandia)竣工落成。日本驱逐葡萄牙人并禁止所有日本人出海航行,结果导致了为荷兰人所欢迎的与中日两国贸易竞争的减退。贸易迅速扩展,从1637年后期至1639年早期的19个月,荷兰得到了价值100万银两的中国货。[85]其中大部分货物是用日本白银支付的。直到明、清间的战争使中国的生产和贸易崩溃之时,贸易额一直保持在这一规模。

中国在台湾的定居及其农业的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荷兰人到达之时,中国商人已经在沿海的土著村落中居住了。尤其受荷兰人欢迎的是鹿皮供给的增长,来源是中国人追猎或设陷阱捕捉的鹿,或者从土著人那里购买;荷兰公司收购鹿皮运到日本市场销售。[86]随着稻谷和甘蔗种植在荷兰人城堡附近的平地推广开来,出现了一种新型的中国人居住区。一些中国大商人作了大量投资和组织工作,他们中最有趣的人物是巴达维亚中国社团的第一号头领苏鸣冈。1635年他辞去这个职位,移居台湾。1644年后,躲避明清战争的大批难民渡过台湾海峡,当中国东南部的战争停息之后,他们中一些人返回大陆。然而,17世纪50年代郑成功大力巩固他以福建为基地的势力,清朝则加强力量将他逐出,于是又出现移民浪潮。1640年,台湾的中国人口不到4000人,而到1648年超过了1.4万人。

与西班牙人在马尼拉所作所为惊人相似的是,荷兰人也对每个中国人征收人头税。从1645年开始,荷兰人将对各土著人村落的贸易垄断权通过竞争投标包给中国人,这给公司增加了相当可观的收入,但在17世纪50年代又使每一个人大受其难。1650年前后,公司从台湾得到的收入一半来自贸易利润,一半来自赋税、人头税及其他。随着各种垄断权承包费由于竞争投标而增加,征税人越来越经常地拖欠款项,或者负债。人头税征收人横征暴敛,甚至闯人妇女闺阁,为人们深恶痛绝。

1652年9月,上述种种紧张局势爆发成郭怀一领导的武器简陋的大规模叛乱。荷兰人得到七位中国人头领报警,只有一夜时间调集军队。第二天清晨,郭怀一的4000多人部队抢劫了荷兰人在赤嵌的居住地(该地离热兰遮城堡一湾之隔),将8名荷兰人和一些奴隶杀死,或断肢。然而,当他们面对150名纪律严明、火力强大的荷兰毛瑟枪手时,当即溃散逃亡,再也没有进行有组织的抵抗。荷兰人和土著居民搜查出逃亡者,其中包括逃上山宿营的一个大团伙,“杀死了3000—4000叛乱的中国人,为荷兰基督徒流出的血复仇”。这一事件在许多方面与马尼拉的叛乱惊人地相似:农村居民与向荷兰人通风报信的头领之间的分裂、对于征税行为的痛恨、土著部队狂热地加入屠杀。[87]

17世纪50年代,荷兰公司从台湾得到的利润减少,并且不如以前稳定,这主要是由于郑成功加紧对台湾海峡贸易和海运的严密控制。台湾增长之中的甘蔗业生产已经出现过剩,而巴西甘蔗生产的恢复使欧洲对台湾甘蔗的需求下降,更加剧了台湾甘蔗的过剩。巴达维亚公司当局越来越倾向于把台湾看作一笔前景可疑的资产,而不太愿意认真采取措施对付郑成功可能发动的对台湾的入侵。然而,无论他们怎样,都不能使他们抵挡住郑成功庞大的训练有素的部队于1661年4月30日在台湾的登陆。

郑成功的部队登上台湾时,几天之内荷兰对台湾绝大部分的统治即告结束。从上述所发生的冲突及台湾的中国人遭受的苦难来看,毫不奇怪,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将郑成功看作是解放者而欢迎他的到来。热兰遮城堡的守卫者别无良策,只有抵挡住郑成功的进攻,他们从巴达维亚得到一些增援,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郑成功巩固他对该岛的控制;他们只能分派许多士兵去干农活,甚至向台湾的中国人收取他们欠荷兰人的债务。1662年2月1日,荷兰人投降了,允许他们有秩序地走出城堡撤离,而将积存的公司钱币、武器、货物留给郑成功。荷兰在台湾的出现推动和加速了中国向该岛移居的进程,但是,荷兰人居留太久,早就令中国人厌恶了。台湾第一次有了一位中国人统治者。

沿海中国人的世界

本章的结构似乎需要通过一个有关欧洲各国及其人民与诸如中国国家、中国人民这类如此庞大而又没有差异性的统一体之间关系的论题来处理作为具体的研究对象。不过绝大多数这种关系是在一种受极为独特的中国文化、经济和政治变异体支配的十分特殊的环境下发生的。这种变异体就是沿海中国人的世界。[88]我们看到了那些居住在诸如马尼拉、台湾等远离中国的居住中心区的海上中国人,更甚于居住在中国沿海岸本身的沿岸中国人。除了著名的郑氏家族之外,我们还见到了一些有名有姓的人,如台湾的苏鸣冈、郭怀一,及马尼拉不幸的胡安·鲍蒂斯塔·德·拉·维拉。后者的命运是冒险超越文化和语言的障碍进行调和的突出例子,而这些障碍正是沿海中国人所具有的特质。我们还看到许多沿海中国人程度不同地采纳了统治他们的欧洲人的服装、习俗和宗教。

我们看到了葡萄牙人首次到印度以东的冒险得益于在他们到达时就已经在满剌加贸易的中国人,也是他们帮助了葡萄牙人前往暹罗和中国沿海,16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葡萄牙人与一群中国人头领分享处于转折关头的沿海世界。这些中国人头领随着时机的变化,或者进行袭击,或者开展贸易,或者与政府谈判。依据我们所掌握的史料尚难以确定特定的相互作用。1600年至1605年期间,是近海的私通外国者和中间商人将荷兰人带到福建沿海,也是他们将中国代理商带到马尼拉。郑氏家族支配了大部分荷兰与中国的关系,正如该家族在1625年以后支配了大部分中国沿海贸易一样。

从中国南部沿海出走的中国人的成就常常通过荷兰人及其他欧洲人的记载,可在长崎、巴达维亚、万丹、阿瑜陀耶、满剌加、望加锡等东亚、东南亚港口查寻到。在这些记载中,对于我们的论题最重要的,并得到充分研究的,记述得也许最为完备的是巴达维亚的记载。在荷兰人1619年征服以前,在雅加答就有一小群中国人居住。荷兰人取胜后不久,令人生畏的总督简·皮特尔兹·科恩就任命苏鸣冈(荷兰人称他为“本肯头人”[Captain Bencon])为中国社团的头领。苏与另一个荷兰人称之为简·孔(Jan Con)的中国人(我们不知道其中国姓名但能力极强)头领立即着手与荷兰人订立各种各样的贸易和其他活动的收税合同,其中中国赌博税收是最早的和最有利可图的。简·孔还为兴修建筑物和城堡提供木材、石料,这是一桩艰苦的工作,并且由于以万丹为基地的荷兰人的敌人的攻击更具有危险性。他还与荷兰人签订契约为修建房屋、城墙和水渠提供中国劳工。中国社团的头领从劳工契约、供给建筑材料、征收农业税中获利,而广大的中国穷人则有稳定的建筑活可干,两者的利益极其一致。1625年,在简·孔的建议之下,荷兰人开始对每一个中国人征收三个里亚尔的特别税,收上来的税款指定用于建筑项目,这样又以工资、劳务契约费和建筑材料费等方式返回给中国人。此外,中国人还要支付人头税,以免除在由中国头领承包的民团中服役。这两种税收超过巴达维亚捐税的一半。1644年,荷兰人在巴达维亚的24种捐税和垄断事业中,有19种为中国人承包。

到1639年简·孔和1644年苏鸣冈逝世之时,在巴达维亚的中国社团已十分繁荣,他们不再干巴达维亚的重体力活。他们维持着一个复杂的与众多港口有联系的贸易网络,其中包括那些不允许荷兰人进入的,或者荷兰人顾不上来的港口。是他们最早在巴达维亚附近作出努力,从事可望在那个世纪以后时间中发展为大规模产业的盐的生产和甘蔗的种植。当荷兰人与他们在万丹和马塔兰的爪哇敌人的外交关系紧张,纠缠不清之时,两边的中国人顾问经常充当调解人。巴达维亚与马尼拉、台湾的热兰遮堡一样,在许多方面,简直就是一个“中国人的殖民城镇”[89]。

本章中所描述的两个世界充满活力的汇合,如在马尼拉、澳门那样的复杂的中国与欧洲相互容纳的发展演变,早期传教士和皈依者网络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在中国沿海的和在外国港口的沿海中国人,归功于机敏现实的官员,归功于那些比起高唱中国文化老调的人更令我们信服的擅于接纳新鲜事物、愿意与外国人相辅相成的政治家和知识分子。在我们这个相互作用和跨国活动日益增长的世界上,研究这些中国人的成功和挫折,研究那些他们与之相互作用的令人惊叹的形形色色的欧洲人,不论是残暴的、虔诚的、愚钝的还是勇敢的,将给我们提供丰富的精神粮食。

(吕昭义 译)

* * *

[1]小约翰·E.威尔斯:《朝贡、防御与依附:关于清代中期对外关系某些基本思想的使用和范围》,载《亚洲研究协会东南亚会议年刊》,第8期(1986年),第84—90页;《美国海神》转载,第48期,第4期(1988年秋),第225—229页。关于明代朝贡体制的概述见威尔斯:《使者与错觉:荷兰、葡萄牙使者觐见康熙,1666—1687年》(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84年),第14—23页。

[2]见《明史》,第28卷,第8400页记载有一个叫谢文彬的人,他当上了暹罗的高级官员,1481年率领朝贡使团来华,被查出进行违禁货物的交易(原书所记《明史》的卷数错,应为324卷暹罗条。——译者注)。

[3]张维华:《明史佛郎机吕宋和兰意大里亚四传注释》(北平,1934年),第52页。我所引的《明史》“四传”中有关欧洲的史料绝大部分引自他的注释。与葡萄牙有关的另见周景濂:《中葡交通史》(上海,1936年)。

[4]唐纳德·福开森:《1534—1536年广州葡萄牙俘虏来信,附:关于16世纪上半期葡萄牙与中国交往评介》,见《印度文物》,第30期(1901年),第421—451、467—491页。

[5]福开森:《来信》,第422页。

[6]有关托米·皮雷斯出使的葡萄牙的主要史料见若奥·德·巴罗斯、迭哥·德·库托:《亚细亚》(里斯本,1777—1778年;1973—1975年里斯本重印)Ⅲ∶ Ⅰ  ∶Ⅰ;Ⅲ∶Ⅱ∶Ⅵ,Ⅶ,Ⅷ;Ⅲ ∶ Ⅵ ∶ Ⅰ,Ⅱ;Ⅲ:Ⅷ∶Ⅴ中的有关段落(罗马数字分别表示Decadas,Livros,Capitulos。以下的单个注释所提到的段落难以在编年顺序中找出,将给出上述重印书的页码)。关于将延误归咎于官员们个人的自私自利见Ⅲ∶ Ⅱ∶Ⅷ,第209页。

[7]巴罗斯和库托:《亚细亚》,Ⅲ∶Ⅵ∶Ⅱ,第17页。

[8]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32页。

[9]福开森:《来信》,第467页。

[10]在北京严密讯问译员的材料中对此有暗示;巴罗斯和库托:《亚细亚》,Ⅲ ∶ Ⅵ∶ Ⅰ,第8页。

[11]福开森:《来信》,第469页。

[12]阿尔曼多·科特索在他给托米·皮雷斯《东方概要》(伦敦,1944年)写的评介中(第xlvii—xlviii页),争辩说这些信写于1524年。但是,福开森的《来信》第478页的一封信清楚地提到在沿海维持防御舰队直到1528年。

[13]伯希和:《明代历史上的火者与写亦虎仙》,见《通报》,38(1948年),第81—292页。

[14]朱尔吉斯·埃利索纳斯的《不可分的三位一体:日本与中国、朝鲜关系》对此作了精彩的总结,提供了翔实的史料,见约翰·惠特尼·霍尔主编、詹姆斯·麦克连副主编:《剑桥日本史》,第4卷《现代日本早期》(剑桥,1991年),第235—300页。

[15]《明人传记辞典》,第373—375页;《剑桥中国史》,第7卷,第494—495页。

[16]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43—47页。

[17]查尔斯·R.博克瑟编译:《16世纪的中国南方:盖略特·伯来拉、加斯帕·达·克路士、马丁·德·拉达的记述》(伦敦,1953年),第26—37,190—211页。

[18]现存最早提到这一日期是门德斯·品托,见费尔瑙·门德斯·品托著,利贝卡·D.盖茨编译:《门德斯·品托游记》(芝加哥和伦敦,1989年),第508页。

[19]这些信件由约道·德·弗雷塔斯于1910年首次公开发表。见弗雷塔斯:《16世纪澳门史料》(最早登于《葡萄牙历史档案》第Ⅷ 卷,里斯本,1910年;1988年澳门再版);J.M.布拉卡的《西方先驱者及其对澳门的发现》(澳门,1949年)一书对于这一时期作了精彩的概述。

[20]弗雷塔斯:《澳门》,第8—9页。

[21]弗雷塔斯:《澳门》,第20—21页。

[22]《耶稣会士日本、中国书信》,2卷本(埃武拉,1598年;1972年日本重印),第1卷,对开页码,第32v—37页。

[23]弗雷塔斯:《澳门》,第30—35页。

[24]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1757年原版),第1卷,第2、23页。

[25]张天泽:《1514—1644年的中葡贸易》(莱顿,1933年;1969年莱顿重印),第102—103页。

[26]安德鲁·扬斯德特德爵士《葡萄牙人在中国殖民简史》(波士顿,1836年),第79页;耶稣会士乔治·敦约翰:《巨人的时代:明朝末年中国的耶稣会士的故事》(诺特丹,1982年),第19—22页。

[27]张天泽:《1514—1644年的中葡贸易》,第101页。

[28]C.A.蒙达尔托:《澳门史》(香港,1902年),第36—37页。

[29]关于这一事件的最可靠的史料见《北京主教训及有关澳门历史的其他文献》(里斯本,1943年),第142页。

[30]查尔斯·R.博克瑟:《热带地区的葡萄牙社会:果阿、澳门、巴伊亚、罗安达的地方自治市政会》(马迪逊与米尔沃基,1965年),第6—7、42—71、167—176页。

[31]本书这一卷中,威廉·阿特韦尔所写的章节对此有全面的分析。

[32]乔纳森·D.斯彭斯:《利玛窦回忆》(纽约,维京,1984年),第192—193页。

[33]沈有容:《闽海赠言》,见《台湾文献丛刊》,第56卷(台北,1959年),第34页。

[34]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62页。

[35]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52—53、62—63页。

[36]周景濂:《中葡交通史》(原文如此,似应为《中葡外交史》。——译者注),第93页。

[37]查尔斯·R.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船:澳门与旧日本的贸易编年史》(里斯本,1959年;1988年澳门重印),第61—62页;巴罗斯和库托:《亚细亚》,Ⅻ.Ⅱ.Ⅺ;安东尼奥·德·摩尔加编译,J.S.卡明斯:《菲律宾大事记》(伦敦,1971年),第136—138、148—149页。

[38]查尔斯·R.博克瑟:《日本的基督教时代:1540—1650年》(伯克利、洛杉矶、伦敦,1951年),第269—271、287—288页;查尔斯·R.博克瑟:《远东的费达尔戈人》,第53—54页;见以下有关荷兰的航行。

[39]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61页;周景濂:《中葡外交史》,第95页。

[40]《北京主教训》,第115—116页;文献错署为1579年,而文本中的一个正确的年代为万历四十一年。

[41]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64—67页;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1:第25ab页;《北京主教训》,第116—118页。

[42]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68页;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Ⅰ:第1ab页。

[43]博克瑟:《远东的费达尔戈人》,第5章。

[44]匿名作者(认为是V.P.Kirwitzer所作),《1624年中国行记》(巴黎,1629年),第22—24页。

[45]《澳门创建史》,1623年11月27日,发表于弗朗西斯科·保罗·门德斯·达·鲁兹的印度委员会:《17世纪初葡萄牙海外商贸和统治(管理)史研究建树》(里斯本,1952年),第606—616页,引文在第614—615页。

[46]周景濂:《中葡外交史》,第89页;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2:第22b—23页。

[47]查尔斯·R.博克瑟:《葡萄牙支援明朝反对满族的军事远征:1621—1647年》,见《天下月刊》7.1(1938年8月),第24—50页;《明人传记辞典》,第414、1147页;敦约翰:《巨人的时代》,第215—218页。

[48]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船》、《日本的基督教时代:1540—1650》(伯克利、洛杉矶、伦敦,1951年);朱吉斯·埃里索纳斯:《基督教徒与大名》,见怀特利·霍尔主编、詹姆士·麦克连副主编:《剑桥日本史》,第4卷《现代日本早期》(剑桥,1991年),第301—372页。

[49]关于澳门1640年后期至1660年后期的情况参看威尔斯:《使者与错觉》,第83—101页。

[50]罗伯特·R.里德:《殖民地时代的马尼拉:西班牙都市化背景及其发育进程》(伯克利,洛杉矶,伦敦,1978年)。

[51]关于马尼拉中国人的概要及史料介绍参看威廉·L.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纽约,1939年;1959年纽约重印)第1章及小阿方索·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马尼拉,1966年)第1卷的各篇论文。关于西班牙人到来前中国的情况参看传道团修士阿尔贝托·桑塔马利亚:《中国城》,见A.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第1卷第67—118页,该书第106页中引用了马尼拉前国王的一个年长的儿子的证言。

[52]《明人传记辞典》,第917—919页;博克瑟:《16世纪的中国南方》,第44—47页。

[53]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75—77页。

[54]《明人传记辞典》,第1131—1136页。

[55]多明戈·萨拉札尔主教:《1590年6月24日信》(已绝版),菲利克斯的《菲律宾的中国人》中重印,第1卷,第121页。

[56]皮埃尔·乔努:《伊比里亚人的菲律宾和太平洋(16、17、18世纪):方法及活动介绍》(巴黎,1960年)。

[57]耶稣会士H.德·拉·科斯塔:《1581—1768年菲律宾的耶稣会士》(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61年),第205—206页。

[58]桑塔马利亚:《中国城》,见A.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第1卷,第67—118页。

[59]小约翰·E.威尔斯:《从马尼拉到福安:多明我会传教政策的亚洲背景》,见D.E.蒙格罗主编《中国礼仪之争:历史与意义》(内特托尔,1994年),第111—127页。

[60]《萨拉札尔主教和朱安·科波的报告》(已绝版),见A.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第1卷,第119—142页。

[61]《萨拉札尔的信》,见A.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第1卷,第129页。

[62]米拉格罗斯·古雷罗:《菲律宾的中国人:1570—1770》,见A. 菲利克斯主编的《菲律宾的中国人》,第1卷,第15—39页,引用史料见第30—31页。

[63]1603年事件的叙述依据以下著作:德·拉·科斯塔:《菲律宾的耶稣会士》,第203—215页;莫尔迦:《菲律宾大事记》,第206—225页;耶稣会士弗朗西斯科 ·科林:《菲律宾耶稣会士传布福音的活动》,耶稣会士帕布罗·帕斯特尔斯主编(巴塞罗那,1904年),第2卷,第428—432页;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90—101页。

[64]依据乔努《伊比里亚人的菲律宾和太平洋》第34、92页的数据,用年均46390比索的税收除以3%税率,考虑到获准免税及税收起征标准以下的贸易,再乘以2。

[65]查尔斯·H.坎宁汗:《西班牙殖民地的检察法院,以马尼拉的检察法院为例,1583—1800年》(伯克利,1919年),第253页。

[66]乔努:《伊比里亚人的菲律宾和太平洋》,第92页。

[67]这段记述依据德·拉·科斯塔的《菲律宾的耶稣会士》第389—392页,菲力克斯《菲律宾的中国人》一书第103—105页中桑塔马利亚的记述,埃玛·H.布赖尔、詹姆士·A.罗伯逊编的55卷本《菲律宾群岛》第29卷,第201—258页。

[68]多明戈·阿贝拉:《1662年几乎结束西班牙在菲律宾统治的国姓爷》,载《菲律宾历史评论》,2,第1号(1969年),第195—347页,材料引自第301—302 ·321—322页。

[69]德·拉·科斯塔:《菲律宾的耶稣会士》,第450、483—484页;布赖尔和罗伯逊:《菲律宾群岛》,第36卷,第213—266页;小约翰·E.威尔斯:《一个多明我会会员的传教历险记:维克托里奥·利西奥在厦门、台湾和马尼拉,多明我会的传教冒险,维克托里奥·利西奥》,见《尚蒂伊第二次国际汉学讨论会文集》(巴黎,1980年),第231—257页。

[70]见本书(英文版)第789—840页。

[71]耶稣会士约瑟夫·西比斯:《利马窦的先驱者》,见查尔斯·E.罗南、S.J.波内、B.C.奥赫编:《东西方相遇:耶稣会士在中国(1582—1773年)》,第19—61页。

[72]这段陈述主要依据敦约翰的《巨人的时代》。

[73]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171—180页。

[74]《明人传记辞典》,第1177—1178页;约翰·D.杨:《儒学与基督教:第一次遭遇》(香港,1983年),第60—61页。

[75]《明人传记辞典》,第1151页。

[76]《明人传记辞典》,第20—22页。

[77]罗马耶稣会档案:《中国—日本教区档案》,第122卷,第204—242张;《安东尼奥·郭维亚致总主教维特列齐,1645年8月16日》,见第212—213张。

[78]耶稣会士安东尼奥·弗兰西斯科·卡汀:《日本传教团的战斗》,卢西亚诺·科尔迪罗编(里斯本,1894年),第37—40页。

[79]这部分依据W.P.格罗恩费尔德特:《在华的荷兰人》(海牙,1898年);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113—147页。

[80]中国文献间接地证实了这一点,张维华《明史佛郎机》第120页引述沈告诉荷兰人的话:“四海大矣,何处不可生活。”

[81]关于澎湖事件另见列昂纳德·布鲁塞:《荷兰对澎湖列岛的占领,1622—1624年》,见《日本东方学国际会议会刊》,18(1973年),第28—44页。

[82]岩生成一:《日本平户中国居民的头领李旦,明朝末期的日本》,见《东洋文化研究部论文集》,第17卷(1958年),第27—83页。

[83]有关荷兰人在台湾的初期最重要的史料和文献导读是J.L .布鲁塞等人编的台湾热兰遮记载,1629—1662,I:1629—1641(海牙,1986年);有价值的研究包括曹永和:《台湾早期历史研究》(台北,1979年);约翰·谢泼德:《台湾边疆的政略及政治经济,1600—1800》(斯坦福,1993年),第2、3章;徐文相(音):《从土著人岛屿到中国的边疆:1683年以前台湾的开发》,见罗纳德·G.纳普编:《台湾历史地理学中的中国岛屿边疆研究》(檀香山,1980年),第3—29页。特别引用的一些论断可以参见小约翰·E.威尔斯的《台湾历史上的荷兰时期:试探性的综述》(未发表)。

[84]列奥纳德·布鲁塞:《荷兰人在中国沿海的陈规和社会策划》,见W.L.伊德马:《莱顿汉学研究》(莱顿,1981年),第87—105页。

[85]布鲁塞等:《记录册》,第451页。

[86]托马斯·O.霍尔曼:《福摩萨及鹿肉鹿皮贸易》,见《约1400—1750年亚洲海上贸易中教堂楼堂、商品和企业家》,载罗德里希·普塔克等编:《南亚文集》,第145号(斯图加特,1991年),第263—290页。

[87]约翰尼斯·胡贝尔:《中国移民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反抗:1652年台湾郭怀一领导的叛乱》,见E.B.弗米尔编:《17、18世纪福建省的发展和衰落》,载《莱顿汉学》,第22卷(莱顿,1990年),第265—296页。

[88]小约翰·E.威尔斯:《从王直到施琅的沿海中国:边缘历史题目》,见乔纳森·D.斯宾塞,小约翰·E.威尔斯编:《明清之交:17世纪中国的征服、地区与持续》(纽黑文,1979年),第204—238页。

[89]布鲁塞:《奇怪的伙伴》,第4、5、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