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我停在艾琳房门外注意听,没听见屋里有什么动静,就没敲门。如果她想知道丈夫的状况,她自己会处理的。楼下的客厅灯火通明,但空无一人。我把一部分灯关掉。站在前门边,我仰望二楼陽台。客厅中段是挑空的,与房子的墙壁等高,上面有裸露的横梁,陽台也靠那几根梁柱支撑。陽台很宽,两侧有坚固的栏杆,看来约有三英尺半高。顶端和直立的柱子都切割成四四方方的,以便和大梁搭配。客厅以一道方形拱门隔开,装有双扇百叶门板。餐厅楼上我猜是用人房。二楼这一部分用墙壁隔开,应该有另一道楼梯从厨房通上去。韦德的房间在他书房楼上的一角。我看得见灯光从他敞开的房门反射到天花板上,也看得见门口的顶板。

我把所有的灯关掉,只留一盏落地灯,然后走向书房。书房门关着,却亮着两盏灯,一盏是皮沙发一端的落地灯,一盏是有灯罩的桌灯。打字机在灯下的架子上,旁边的书桌上堆着乱糟糟的黄色纸张。我坐在一张有衬垫的椅子上,打量屋里的陈设。我想知道他怎么撞破脑袋的。我走过去坐进他书桌边的椅子里,电话在左手边。弹簧的弹力没有那么大。如果我向后倾过了头,脑袋可能会碰到桌角。我弄湿手帕,擦擦木头。没有血迹,什么都没有。桌上东西很多,包括两尊青铜大象夹着一排书,还 有一个老式方形玻璃墨水瓶。我摸摸墨水瓶,干干净净的。反正也没什么用,如果是别人打他,凶器未必在屋里。而且没有别人在场做这件事。我站起来,扭开檐板灯,光线射进黑暗的角落,原来答案这么简单。有个方形金属字纸篓侧倒在墙边,纸都洒出来了。字纸篓不会走路,一定是被人推倒或踢倒的。我用沾湿的手帕试试尖角。这回擦到了红棕色的血迹。没什么奥秘可言。韦德跌倒,脑袋撞到字纸篓的尖角——可能是擦撞——自己爬起来,把那鬼东西踢到房间另一头。很简单嘛。

接着他可能又喝了一杯快酒。酒在沙发前的酒几上:有一个空瓶、一个四分之三满的酒瓶、一只热水瓶和一银钵的水,之前应该是冰块。只有一个玻璃杯,而且是大型经济杯。

他喝了酒以后,觉得好多了,发现电话听筒从叉簧上垂落下来,可能想不起他用电话做过什么。于是,他走过去,把电话筒放回基座。时间大致吻合。电话让人有强迫感,我们这个时代受小机械所折磨的人,提起电话是又爱、又恨、又可怕。但他对电话一向恭恭敬敬,连酒醉都不例外。电话是物神。

正常人会先对话筒说声“喂”,确定没通才挂掉。一个醉醺醺又跌了一跤的人就不见得了。反正没什么大不了。也可能是他妻子挂的,说不定她听见跌倒声和字纸篓撞墙的响动,来到书房。大约此时最后一杯酒的劲头已经发作,他蹒跚走到屋外,穿过前草坪,在我发现他的地方晕倒。有人来找他。此时他已不清楚来者是谁了。说不定是老好人韦林杰医生呢。

到目前为止还 讲得通。那他妻子会怎么办?她应付不了他,没法跟他讲理,可能不敢尝试。那她会叫人来帮忙。用人不在,只得打电话。好,她打过电话给某人。她曾打给洛林医生。我以为她是在我抵达后才打给他的。尽管她没这么说。

再下去有点儿说不通了。按理说她会照顾他,寻找他,确定他有没有受伤。温暖的夏夜在外面地上躺一会儿没有大碍。她搬不动他。我是使尽全力才办到的。可是谁也料想不到她竟站在门口抽烟,不太清楚他究竟在哪里。你能料想得到吗?我不知道她受过什么罪,那种情况下他是多么危险,以及她多么害怕走近他。我到的时候,她对我说:“受得了的我都忍受了。你去找他。”接着她就走进屋内晕倒了。

这事我还 是伤脑筋,但我只能暂时不追究。我必须假设她经常面对这种情况,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只能顺其自然,才会这么做。就是这样。顺其自然。让他躺在地上,等某人带医疗工具来应付他。

还 是伤脑筋。坎迪和我扶他上楼睡觉,她告退回自己房间,我也觉得不安。她说过她爱那个人。他是她丈夫,两人已经结婚五年,他清醒时人很好——这是她自己说的。一喝醉就完全变了,变得非常危险,所以得避开他。好吧,算了。可是我仍然觉得不安。如果她是真害怕,就不会站在门口抽烟。如果她只是难堪、寂寞和恶心,就不会晕倒。

还 有别的事。也许牵涉到另一个女人。她是刚刚发现这个事情的。是琳达·洛林吗?也许。洛林医生认为如此,而且公开说过。

我不再多想,把打字机 的 盖子掀开。东西还 在,是几张黄色打字稿,我奉命把它毁掉,免得艾琳看见。我把它拿到沙发上,决定边喝酒边看看。书房旁边有半套卫浴设施。我洗干净高脚玻璃杯,倒了一杯酒,坐下来边看边喝。我看到的这些东西语无伦次。全文如下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