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拉德纳著

孙仲旭译

要知道,这是我和汤姆结婚以来,第一次跟真正的朋友在一起。我称你们为我的朋友,我想你们会觉得好玩,因为我们以前还没见过面呢,可是汤姆嘴里说你们说了那么多,他有多么想念你们,还有他多么渴望见到你们什么的——嗨,就好像我跟你们认识了一辈子,像他一样。

我们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小圈子,跟他们打桥牌、跳舞,可是当然,我们到这儿才三个月——至少我是——认识这么短时间的人,对了,不像认识了一辈子的人,就像你们和汤姆。多少次啊,汤姆说他不管得付多大代价,他都愿意跟阿瑟和海伦在一起,还有他在这儿只能跟我这个小可怜还有新朋友在一起,他有多么厌烦!

阿瑟和海伦,阿瑟和海伦——他说你们说得那么多,我没嫉妒倒是奇怪了;特别是你,海伦。小时候,你肯定是他真正的好朋友。

他几乎所有的童书,前面都写有你的名字——“海伦·伯德·斯特朗送给托马斯·坎农”。他见到你们开心之极!我也开心。只用想一想吧,我终于见到了出色的海伦和阿瑟!你们一定得原谅我直呼其名,我想到你们就是那样想的,就是说不出口格拉茨先生和太太。

不,谢谢你,阿瑟,不要了,两杯是我的量,我已经超过了这个量,晚饭前喝了两杯,现在是这个。可是见到汤姆最好的朋友机会难得。我敢打赌汤姆心里在想但愿他也可以举杯庆祝,不是吗,亲爱的?他想的话当然可以,不过他一旦决定好一件事,世界上再没有什么能让他动摇。我从来没见过像他这样意志坚强的人。

我真的觉得他戒酒戒了这么久很不简单,一个以前——唉,你们跟我一样,都知道,很可能更清楚得多,因为你们以前跟他在一起那么久,我知道的只是他告诉我的。他告诉过我以前在匹茨堡——好了,汤米,我再也不会说一个字。可是现在结束了,谢天谢地!我们结婚后他滴酒不沾,整整三个月!他还说是永远,不是吗,亲爱的?尽管我不介意别人喝酒,只要喝得适量。可是你们知道汤米,他干什么都要到量。就像他以前在体育上——

好了,亲爱的,我不会让你脸红。我知道你多么不想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可是如果连吹嘘自己的丈夫都不行,那可就太糟糕了。他所做的或者已经做过的好像都那么棒,但这是不是只因为我们结婚才这么短?你对阿瑟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海伦?你四年前嫁给他的,不对吗?你们私奔的,不是吗?瞧,你们的事我全知道。

噢,你们在等我?我们要抽对家吗?我们干吗不两家人打?如果我跟汤姆打对家,我打什么臭牌的话,感觉就没那么糟糕了。他从来不训人,不过他的确会狠狠瞪我。但最近不是很经常:我不像以前那样,会犯一些很笨的错误。我现在打得很好,不是吗,汤姆?你最好也这么说,因为如果我打得不好,那就是你的错。你知道汤姆得教会我打这种牌。我们订婚前,我还从来没打过呢。不敢想!我想我一开始打得很糟糕,可汤姆是个大好人,那么有耐心!我知道他本来以为我永远学不会,可我骗了你,不是吗,汤米?

不,确实,我宁愿打牌,别的几乎什么都不想干。不过你会唱歌给我们听,不是吗,海伦?我是说过一会儿。汤姆跟我吹过你的唱歌功夫,我特别想听。

我们打什么?对,打一分钱完全可以。跟别人我们通常是每个人半分,一家人一分。不过一个人一分钱也可以,我想我们现在玩得起了,不是吗,亲爱的?汤姆还没告诉你他升了职,他——好了,汤米,我会闭嘴的。我知道你不喜欢被别人谈论,可是你的太太忍不住有一点点为你感到自豪,而且我想你最好的朋友对你的事情感兴趣,不是吗,你们说?

可是汤姆是我所认识的最神秘兮兮的人,我相信他甚至有些事情瞒着我!不过没那么多。通常我知道他有什么事情捂着的话,会一直追问他,直到他招出来。他经常说我该去当个律师或者侦探,就凭我能从别人嘴里掏话这一点。你不是吗,汤姆?

比方说,要不是我非让他告诉我,我就永远不会知道他跟耶鲁大学那几个人的事儿,他们是打橄榄球的,要命。你们不知道?别,汤姆,就算你不乐意,我还是要告诉阿瑟。我知道你会感兴趣的,阿瑟,不只因为你是汤姆的朋友,而且是考虑到你自己就是个很有名的运动员。让我看看,怎么回事呢,汤姆?你得帮帮我。好吧,我说得不对的话,你纠正我。

好吧,汤姆在耶鲁大学的朋友听说他上高中时是个很棒的橄榄球员,他们就让他试试看能不能进入耶鲁校队。汤姆以前一直当中卫,当中卫需要跑得很快,汤姆可是跑得贼快。他现在还能。我们订婚后经常赛跑,跑赢了的奖品是——好了,汤米,我不会泄露我们的秘密。反正他现在还能把我打败得落花流水。

好了,他想在耶鲁校队当中卫,挺顺利,队里别的人都说他会一举成名。然后有一天,他们正在训练时,泰克思·琼斯,不,泰德·琼斯——他是主教练——他训了汤姆一顿,因为汤姆把信号弄错了,可汤姆证明错的是琼斯,他对了,琼斯就永远没能原谅他。他让汤姆不当中卫,而是当擒抱的人或者边锋或者别的位置,在那个位置,没什么好做的,跑得快也不顶用。汤姆看出琼斯针对他,就不干了。不是这样吗,汤姆?嗯,反正是因为什么事。

噢,你们在等我吗?对不起,你叫的什么牌,海伦?你呢,汤姆?你叫了加倍?阿瑟不叫?噢,让我看看。我真希望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知道有时候他叫了加倍是什么意思,可我老是忘了这是什么意思,那又是什么意思。让我看看,他叫加倍的是黑桃2,不是吗?那意味着我不能再叫牌,这我可有把握。嗯,我不叫。噢,对不起,汤米!我知道我弄错了,请原谅,可是也许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能赢他们。谁先出?

我这会儿不说话了,尽量把思想集中到打牌上。你没必要那样看我,汤姆。我努力的话,能做到不说话。不过的确有点难以集中思想,嗯,在激动的时候。不单是见到你们,而且是每次外出的时候。我过蜜月那会儿真的很糟糕,可是话说回来,过蜜月足以让谁都紧张。我永远也忘不了我们住进芝加哥那间旅馆那次——好吧,汤米,我不说,不过我可以说说碰到贝克两口子的事。

他们跟我们的岁数差不多,我很早就认识他们,全世界我最不愿意碰到的就是他们,可是我们在芝加哥的州大道碰到了他们,他们非要我们去他们的旅馆吃饭不可。饭前,他们把我们带到他们的房间去,肯——就是贝克先生——肯调了几杯鸡尾酒,不过我一点也不想喝,而汤姆在戒酒。他说度蜜月里戒酒,真会挑时候!肯说。

“别引诱他,肯。”我说,“汤姆现在不像你、格蒂还有我们别的人这样能喝,不过他喝起来就打不住。”格蒂就是贝克太太。

肯就说他干吗要戒酒,我说他戒酒有个好理由,那就是他已经答应我他会,就在我们结婚那天,还说我要是看到他再喝酒,我就会知道——

你出的什么?一个2?嗬,谢天谢地,这牌没法打了!噢,这样的确能打成牌,不是吗?因为汤姆叫了加倍,我没再叫?可不是很糟糕吗?噢,亲爱的,请原谅我,我保证从现在起注点意!这把牌可怎么打?噢,对了,我全是方便了阿瑟。

我刚才在跟你们说贝克两口子的事,最后肯看出来他没法让汤姆喝一杯,就很不乐意地放弃了。可是想想看,我们竟会在度蜜月时碰到他们,当时我们谁也不想见!我想谁都不会,除非他们已经互相厌倦了,我们肯定没有,对吗,汤米?现在还没有,对吗,亲爱的?而且永远也不会,可是我想我最好只代表我自己说吧。

哎呀!我又说话了!可是你们看,我们这是第一次跟我们很喜欢的人在一起,我是说,你们是汤姆最好的朋友,有机会跟认识他很久的人聊聊真好!我们在这儿来往的人几乎全是生人,她们除了自己还有丈夫挣多少钱以外,别的都不谈。你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聊值得一聊的事,比如书本。我是个书虫,可是我真的相信我们认识的女人中有一半不识字,或者说她们不读书。你要是跟他们提起什么真正值得一读的小说,比如《黑牛》,她们会觉得你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呢。

你叫了无将牌,不是吗,汤姆?阿瑟不叫,让我看看。真希望我知道该怎么办。5点的牌我一张也没有——要命!等一下。我希望谁能——我知道我应该叫——不过,哎,我不叫。噢,汤姆,你从来没见过我这把糟糕的牌,我不知道我本来可以怎么叫。

我可不是拿了把最烂的牌!我当然相信这句俗话:“牌场失意,情场得意。”不管谁编出来的,他肯定是想到了我。我不想放下这把牌,亲爱的,我知道你会说我本来应该怎么做。咳,你看吧!让我看看你手里的,海伦!噢,汤姆,她有——可是我绝对不能说,不是吗?不管怎么样,我是明手。这点还好,我是明手时就根本不会打错牌了。我相信汤姆很多时候都会叫牌超过别人,这样我就成了明手,不会打出可笑的牌。可是说起来,我比以前好多了,不是吗,亲爱的?

海伦,你不介意告诉我你这件礼服哪儿买的吧?克兰德尔和耐尔逊商店?我听说过这间店,不过我听说特别贵。当然谁也不能指望不花钱就能买到那样一套。趁在这儿,我得买几件。我想最好也去那儿买,如果他们的东西不是贵得离谱的话。我结婚后还没买过一件新衣服呢,这套衣服我穿得太久了,都有点很讨厌了。

汤姆总是催我买衣服,可我好像还不习惯花别人的钱,尽管在花汤姆的钱之前,花的是我爸爸的钱,但是那不一样,你们不觉得吗?当然一开始我们没有很多钱可花,不是吗,亲爱的?可是现在既然我们自己也升了职——好了,汤米,我再也不会说一个字。

噢,你们不知道他们想让汤姆竞选市长吗?汤姆在扮鬼脸让我闭嘴,可是我看告诉他最好的朋友没什么不好。他们知道我们不是那种爱自吹自擂的人,汤米。我真的觉得这很有面子,他在这儿才住了一年多一点时间。这件事情是有天晚上提起来的,当时格思里两口子来我们家打桥牌。格思里先生——也就是A.L.格思里——他是这儿的大木材商。他拥有——他拥有什么来着,汤姆?噢,对不起。不管怎么样,他身家百万,嗯,至少有几十万吧。

他和他太太来我们家打桥牌。他太太最最古怪了!你一看到他,就会想着她是个宿舍管理员什么的。她穿的衣服难看之极。嗬,她那天晚上穿了件——说实话,你保准会说那是件孕妇装,没道理嘛。我第一次遇到她——哎,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她从布赖恩·摩尔学院毕业,她娘家是费城最老的家族之一。你绝对不会相信。

她和她丈夫打桥牌时特别有意思。她丈夫觉得根本不应该有打牌的惯例,他说大家还不如互相告诉手里有什么牌呢,所以他根本不会注意所谓什么报信、加倍叫牌等等。她每样惯例都要讲,所以你可以想像他们相处得怎么样。干架!不是真的干架,你知道,而是吵架。也就是说,她丈夫吵。谁跟他们一块儿打牌,都特别难堪。说实话,要是汤姆像格思里跟他太太那样和我说话,哼——他们不是很糟糕吗?噢,对不起!

她是波特兰这里第一个来上门拜访的女人,我觉得她特别好,尽管如果我在门口看到她,保准会把她当成个卖书的,或者是个找工作的厨子。她穿了件——咳,我形容不好。不过她能来看我们真是好心,在这儿,她是真正跟我合得来的人——咳,那是汤姆被任命为副总裁之前。什么?噢,我从来没想到他给你们写信没提这个!

可是格思里太太表现得来见我们对她而言是个很大的荣誉,我喜欢看到人们那样子,就算我知道那不过是嘴上抹蜂糖而已。“嘴上抹蜂糖”,这可不是个好玩的说法?有人在波特兰的一个杂耍节目上说的,我们离开前的星期一晚上去看了。他是个说笑话的——叫杰克·布鲁克斯还是耐德·弗洛里什么的。它的意思是——咳,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但是过了头几分钟后,我们过得难受极了。我从来没认识有谁像他那么沉默,我自己跟生人在一起有点拘束。你笑什么,汤米?我还不认识别人的时候有点拘束。也许不完全是拘束,可是,咳,就算是拘束吧。

我从来没经历过那么尴尬的场面。我们都一句话也不说,对她穿的衣服,我几乎忍不住要笑。不过你认识她以后,就不会在意她的衣服了,尽管一直很难憋住不告诉她要是——还有她的头发!可是她桥牌打得特别好!比她丈夫好很多。你知道他不肯按惯例打牌,他说那正好像互相告诉手里有什么牌。他们打牌的时候吵得很厉害。也就是说,她丈夫吵。她不错,话也不多,他们怎么会相爱,真是难以猜透。不过像有句俗话或者说谚语什么的,不是冤家不聚头,不是吗?要么反过来说才对?

可是我要说的是他们想让汤姆当市长。噢,汤姆,只赢了两墩?嗨,我觉得打得特棒!我给你的这把牌很糟糕,海伦有——你没有什么,海伦?你有A,黑桃K。不,汤姆有K。不,汤姆有Q。要么是黑桃?你有红桃A。不,那张牌在汤姆手里。不,他没有。你刚才有什么?汤姆?我看不出来你叫什么。当然,我打得糟糕,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噢,对了,关于格思里两口子。他们挺有意思,俩人那么格格不入。我从来没见过趣味那么不一致的。比方说,格思里先生喜欢开车,格思里太太很讨厌,她只要坐在车上,会从头难受到尾。格思里先生喜欢玩得开心,跳舞,打高尔夫球,钓鱼,看演出,那些事情。格思里太太除了给教堂做事和架桥工作,别的都不感兴趣。

“架桥工作”。我的意思是打桥牌,不是架桥工作。滑稽,不是吗?不过他们还是相处得特别好,那是在他们不打牌或者一起做别的事的时候。可是他们偏偏互相选中,这真的好像奇怪。尽管这样,我想几乎没一对夫妇会在每件事上都意见一致。就拿汤姆和我来说吧,你们会觉得我们是天造地设,好像我们在所有事情上看法一致,也就是说,几乎所有事。我们意见不一致的都是小事,无关紧要,比如音乐。汤姆对爵士乐、布鲁斯和舞曲很着迷,喜欢欧文·伯林、格什温和杰克·克恩斯。他总是追着听电台上播的东西,我只想听严肃的、古典的东西,比如《诙谐曲》和《印度爱情诗》。汤姆对埃德·韦恩五迷三道,我根本看不出他有什么好,就凭他说了笑话自己笑就让我倒了胃口。如果我要花时间和金钱去看戏,我想看值得一看的——《笨蛋》或者《闪电》。

还有吃的东西。汤姆坚持,要么说以前坚持要吃的,是早餐得极为丰盛——水果,麦片粥,蛋,烤面包和咖啡。我只想吃一点点水果、不抹果酱的烤面包片和咖啡。我想这对健康更有益得多。这是我让汤姆改掉的习惯之一,也就是吃丰盛的早餐。我们刚结婚后,他另外还有个习惯,就是下班一到家就脱鞋,换上在卧室里穿的拖鞋。我觉得一个人不能因为结了婚就邋遢起来。

可是最糟糕的是睡衣!有什么关系呢,汤米?海伦和阿瑟不介意。我觉得这有点滑稽,你以前那么守旧。我是说汤姆总是穿一件睡袍,直到我不让他穿。那可是经过好一番斗争的,相信我好了!我不得不威胁他不买睡衣的话,我就会离开他。他肯定不愿意那样。这会儿他因为我讲了这件事而生我的气,不是吗,汤米?我只是忍不住。我想在这年代,这岁数,这样很滑稽。我希望阿瑟不穿,我指的是睡袍。你不穿,是吗,阿瑟?我就知道你不会穿。

噢,你们在等我吗?你说什么,阿瑟?方块2?让我看看这意味着什么。汤姆原来叫牌叫2,那意味着他没大牌。我纳闷——可是当然你有——天哪!我在说什么!我想我最好只是按兵不动,不叫。

我要告诉你们什么来着?关于——噢,我没给你们说过汤姆当作家的事吗?我根本不知道他在那方面有天份,结婚后才知道。我在拆开他的旧文件什么的时候,看到他以前写的一首诗,最悲哀、最多情善感的诗!当然,他是很久以前写的,上面的日期是四年前,在我遇到他之前很久,所以没让我很嫉妒,尽管它是关于另外一个女孩的。你不晓得让我发现了吧,汤米?

不过我说的不是这个。他还写过一个短篇小说,他把它寄给了四家杂志,却全被退了稿。不过我跟汤姆说那不代表什么。等你看了杂志印出来的一些东西,哎,他们不喜欢你的倒是你的光荣呢。只是汤姆写得那么辛苦,熬夜写了又写,退稿有点叫人失望。

这个短篇是关于两个男的跟一个女的,他们都一块儿长大,其中一个男的特别受欢迎,又有钱,又英俊,还是个了不起的运动员——像阿瑟那样的。哎,阿瑟,当个税务律师不错吧?另外那个男的只是普通人,没多少钱,可那个女孩似乎更喜欢他,并答应等他。然后这个人辛苦工作挣够了钱,让他上了耶鲁。

另外一个,有钱的那个,上了普林斯顿,并且因为是个运动员还有别的方面大出风头,他比他的朋友早很多就从大学毕业,因为他的朋友得先去挣钱。那个有钱的追着女孩要她嫁给他,他不知道女孩已经答应了另一个。不管怎么样,那个女孩等够了跟她订了婚的男的,去跟另一个私奔了。短篇的结尾是被抛弃的男的在那两人回家后欢迎他们,装做一切都挺好,尽管他的心都碎了。

你脸红什么,汤米?根本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觉得这篇写得很好,编辑有一点点脑子的话,就会要了它。

不过,我还是相信真正的编辑对收到的短篇连一半都不会看。事实上,我知道他们不会。你要么得有名,要么得有人帮忙,然后才能发表东西,要么掏钱给杂志发表东西。当然,如果你是罗伯特·钱伯斯或者欧文·R.科布,不管你写什么,他们都会发表,管它好不好。但如果你是像汤姆这样没名气的人,就没机会。他们只是把你的短篇留得够久,让你以为他们在考虑,然后他们退稿,附一封格式信,说他们没法用,甚至不说为什么。

你记得,汤姆,我们在哈蒙德夜粉放在红色小总粉放在红色小会遇到的那位哈斯廷斯先生。他是个作家,里头的门道全晓得。他告诉过我他跟有本杂志的经历,我忘了是哪本,不过是本重要的杂志。他写了个短篇寄给他们,他们退了稿,说没法用。

好了,过了不久,哈斯廷斯先生正在芝加哥的一间旅馆里,有个听差在找某某先生——我忘了叫什么名字,不过是退稿那本杂志的编辑,朗克尔,或者拜厄斯或者别的什么名字。这个人——叫什么名字的——正好在那儿,听差叫他时他答应了,后来哈斯廷斯走到他跟前做了自我介绍,告诉那个人他往他的杂志寄过一个短篇,那人说他一点也不记得。他还是编辑呢!当然他从来没看。怪不得汤姆的短篇老是被退稿!

他说他已经寄够了,就在前不久,他要撕掉,可是我让他留下来,因为我们可能什么时候遇到懂门路的人,能让哪位大编辑过过目。杂志上登的有些东西就像是编辑的亲戚朋友或者哪个不想伤害他们感情的人写的。汤姆真的会写东西!

我希望我还记得我找到的那首诗,我背下来过,可是——等等!我相信我现在还会背!别说话,汤米!会伤害谁吗?让我试试,是这样的:

“我本以为她歌声的甜美

会永永远远属于

我;我本以为(噢,往好里想!)

我的小鸟真正是我的!

“可是似乎承诺之所以做出,

便是为了打破。我所有的梦想

退色并让我独自备受打击。

我的小鸟,唉,已经飞走!”

漂亮是吧。他四年前写的,怎么了,海伦,你出错牌了!咦,汤姆,你知道你喝的是威士忌吗?你说过——怎么了,汤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