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晦为雍州长史,私第有楼,下临酒肆。其人尝候晦言曰:

“微贱之人,虽则礼所不及,然家有长幼,不欲外人窥之。家逼明公之楼,出入非便,请从此辞。”

晦即日毁其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