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要看看美国南方的黑农被压迫的实际状况,所以特由纽约经华盛顿而到了南方“黑带”的一个重要地点柏明汉,这在上次一文里已略为提到了。我到后住在一个小旅馆里,茶房是个黑青年,对我招待得特别殷勤,再三偷偷摸摸地问我是不是要旅行到纽约去,我含糊答应他,说也许要去的,但心里总是莫名其妙,尤其是看到他那样鬼头鬼脑的样子。后来他到我的房里来收拾打扫,左右张望了一下,才直着眼睛对我轻声诉苦,说在那里日夜工作得很苦,衣食都无法顾全,极想到美国北方去谋生,再三托我到纽约时替他荐一个位置,什么他都愿干,工资多少都不在乎,唯一的目的是要离开这地狱似的南方。

他那样一副偷偷摸摸吞吞吐吐的神气,使我发生很大的感触,因为谋个职业或掉换一个职业这原是每个人应有的自由权利,但在他却似乎觉得是一件不应该的犯法的事情,一定要东张西望,看见没有旁人的时候,才敢对我低声恳求,这不是很可怜悯的情形吗?这个黑茶房又在我面前称羡中国人,说在该城的中国人都是很阔的,尤其是有个中国菜馆叫做Joy Young,这里面的老板姓周,置有两部汽车,使他津津乐道,再三赞叹。我依着他所说的地方,去找那家中国菜馆,居然被我找到了,布置得的确讲究阔绰。有两位经理,一个姓卢,一个姓周,他们虽然都是广东人,我们幸而还能用英语谈话,承他们客气,对于我吃的那客晚饭,一定不要我付钱。

据说该城只有中国人四十五人,都有可靠而发达的职业,有大规模的中国菜馆两家,小规模的中国菜馆一家;因为那里的中国人在生计上都很过得去,衣冠整洁,信用良好,所以该城一般人对于中国人的印象很好。后来我见到R君(即热心照呼我的一位美国好友,详上次一文),问起这件事,他也承认在该城的中国人比较地处境宽裕,但是因为这样,他们自居于美国资产阶级之列,对于劳工运动很漠视,赞助更不消说。他的这几句话,我觉得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我曾和上面所说的那个中国菜馆的经理周君谈起当地人民的生计状况,他认为当地的人民里面没有穷苦的,而在事实上我所目睹的贫民窟就不少!——虽则最大多数是属于黑人的。但在我听到中国人在该城还过得去,这当然是一件可慰的事情,至于他们因生活的关系,有着他们的特殊的意识形态,那又是另一件事了。

R君告诉我,说一般人都很势利,所以叫我在街上走的时候,要挺胸大踏步走,对任何人不必过分客气,如有问路的必要时,可先问怎样走回塔特乌益勒旅馆(Tutwiler Hotel),因为这是柏明汉最大最讲究的一个旅馆,有人听见你住的是这个旅馆,一定要肃然起敬,认你是个阔客!这样一来,他便要特别殷勤,你问什么他就尽力回答你什么。可是我从来没有装过阔,这在我倒是一件难事,幸而柏明汉城并不大,街道整齐,还易于辨别,所以也无须装腔作势来问路。

诚然,如果你不到许多贫民窟去看看,只看看柏明汉的热闹区域和讲究的住宅区,你一定要把它描写成很美的一个城市。它的市政工程办得很好,因为街道都是根据着计划建成的,所以都是很直很宽的,转角的地方都是直角,方向都是正朝着东西南北的。你在这样市政修明的街道上,可以看见熙来攘往的男男女女——指的当然是白种人——都穿着得很整洁美丽,就是妇女也都长得很漂亮,白嫩妩媚得可爱,不是你在纽约所能多遇着的。

我有一天特为到一个很讲究的理发店里去剪发,那个剪发伙计的衣服整洁,比我还好得多,我有意逗他谈谈,才知道他对于中国人很欢迎,说中国人和美国人是一样的高尚,他同样地愿为中国人服务。但是我一和他提起黑人怎样,他的和颜悦色立刻变换为严肃的面孔,说他决不许“尼格”进来,“尼格”那配叫他剪发!我说“尼格”一样地出钱,为什么不可以?他说你有所不知,只要有一个“尼格”进来,以后便没有白种顾客再到这个店里来剪发了,所以他们为营业计,也绝对不许“尼格”进来的。

我曾亲到黑人的贫民窟里去跑了许多时候,他们住的当然都是单层的破烂的木板屋,栉比的连着。我曾跑到其中一家号称最好的“公寓”去视察一番,托词要租个房间。起初那个女房东很表示诧异,我说我是在附近做事的,要租个比较相近的安静而适宜的房间,她才领我进去看,把她认为最好的房间租给我。我一看了后,除破床跛椅而外,窗上只有窗框而没有窗,窗外就是街道。我说这样没有窗门的房间,东西可以随时不翼而飞,如何是好!她再三声明,只要我肯租,她可以日夜坐在窗口替我看守!我谢谢她,说我决定要时再来吧。

我在这许多龌龊破烂的贫民窟跑来跑去的时候,尤所感触的是这里那里常可看到几个建筑比较讲究的教堂,有时还看见有黑牧师在里面领导着黑信徒们做礼拜,拉长喉咙高唱圣诗。教堂也有黑白之分,专备白人用的教堂,黑人是不许进去的。这事的理由,不知道和上面那位剪发伙计所说的是不是一样!

美国南方的资产阶层把剥削黑人视作他们的“生命线”,谁敢出来帮助黑人鸣不平,或是设法辅助他们组织起来,来争取他们的自由权利,都要被认为大逆不道,有随时随地被拘捕入狱或遭私家所雇的侦探绑去毒打的机会。

柏明汉以铸钢著名,还是一个工业的城市,我听从K君的建议,更向南行,到塞尔马去看看变相的农奴。

塞尔马是在柏明汉南边的一个小镇,离柏明汉一百十二英里,是属于达腊郡(Dallas County)的一个小镇。人口仅有一万七千人,这里面白人占五千,服侍白人的仆役等占二千,变相的农奴却占了一万。以一万二千的黑人,供奉着那五千的白人!这是怎样的一个社会,可以想见的了。

由柏明汉往塞尔马,要坐四小时的公共汽车。那公共汽车比我们在上海所用的大些,设置也舒服些,有弹簧椅,两人一椅,分左右列,两椅的中间是走路的地方,这样两椅成一排,由前到后约有十几排。两旁的玻窗上面有装着矮的铜栏杆的架子,可以放置衣箱等物。开汽车的是白人,兼卖票,帮同客人搬放箱物。他头戴制帽,上身穿紧身的衬衫式的制服,脚上穿着黄皮的长统靴,整齐抖擞,看上去好象是个很有精神的军官。我上车的时候,第一排的两边座位已有了白种乘客坐了,我便坐在第二排的一个座位上。接着又有几个白种乘客上来,他们都尽前几排坐下。随后看见有几个黑种乘客上来,他们上座位时的注意点,和白种乘客恰恰相反:白种乘客上车后都尽量向前几排的座位坐下;黑种乘客上车后却争先恐后地尽量寻着最后一排的座位坐起。这种情形,在他们也许都已司空见惯,在我却用着十分注意和好奇的心情注视着。

渐渐地白的由前几排坐起,向后推进,黑的由后几排坐起,向前推进。这样前的后的都向中间的一段推进,当然总要达到黑白交界的一排座位。那个黑白交界的座位虽没有规定在那一排,但是前几排坐满了白的,后几排坐满了黑的,最后留下空的一排,只须有一个白的坐上去,黑的就是没有座位,也不敢再凑上去;反过来,如只有一个黑的坐上去,白的也不愿凑上去。所以在交界的地方,总是黑白分得清清楚楚,一点不许混乱的。我这次由柏明汉乘到塞尔马的那辆公共汽车开到中途的时候,最后留下的空的那一排座位上坐上了一个黑种乘客,照地位说,那一排还有三个人可坐(两张椅,每张可坐两人,中间是走路的),但我看见有一个白种乘客上来,望望那一排座位,不进来坐,却由汽车夫在身旁展开一张原来折拢的帆布小椅,夹在第一排的两椅中间(即原来预备走路的地位)坐下。等一会儿,又有一个白种乘客上来,那汽车夫又忽而从近处展开一张同样的帆布小椅给他夹在第二排的两椅中间坐下。

我记得当时第六排起就都是黑人,我不知道倘若继续上来的白种乘客即有帆布小椅可坐,挤满了第五排的中间以前,怎样办法。可是后来白种乘客并没有挤到这样,所以我也看不到这样的情形。这种帆布小椅小得很,只顶着皮鼓的中央,尤其是那位大块头的中年妇人,我知道她一定坐得很苦,但是她情愿那样,虽然有很舒服的沙发式的座位,因为在黑人一排而不肯坐。而且挤坐在两椅的中间,一路停站的时候,后面客人走出下车,她还要拖开自己的肥胖的躯体让别人挤过,怪麻烦的,可是她情愿这样。不但她情愿这样,那个汽车夫以及全车的客人,除我觉得诧异外,大家大概都认为是应该这样的。

那个黑白交界的两排座位——一黑一白——是随着黑白两种乘客在一路上增减而改变的。例如在中途各站,白人下去得多,黑人上来得多,那黑界就渐渐向着前面的空的座位向前推;如黑人下去得多,白人上来得多,那白界也就渐渐向着后面的空的座位向后推。我后来看到最后留下的那一排座位坐着一个白人,忽然有一个黑女上来。那黑女穿得很整洁,人也生得很漂亮,手上还夹着几本书,但是不敢坐上那一排上空的位置,只得立在门口。车子在那段的路上颠簸得颇厉害,但是她屡次望望那几个空着的位置,现着无可奈何的样子!我尤其恻然的,看见有三四岁天真烂漫的黑种孩子,很沉默驯良地跟着他的母亲坐在后面,又很沈默驯良地跟着他的母亲从后面踯躅着出来下车。他那样的无知的神态,使你更深深地感觉到受压迫者的身世的惨然。大概中国人到美国南方去游历的很少,尤其是在那样小城小镇的地方,所以汽车里面的乘客,无论是白的是黑的,对于我都表示着相当的注意,至少都要多望我几眼;但是他们所能望到的只是我的外表,绝对想像不到我那时的心情——独自孤伶伶地静默地坐着,萦回于脑际的是被压迫民族的惨况,和这不合理的世界的残酷!

在途中还时常看见住小板屋的“穷白”,他们的孩子因营养不足,大抵都面有菜色,骨瘦如柴。

我到塞尔马的时候,已经万家灯火了,在柏明汉没有住成青年会寄宿舍,到这里却住成了青年会寄宿舍。当夜我只到附近的一两条街市跑跑,后来才知道这个小镇的热闹街市就不过这一两条。可是市政却办得很好,不但热闹的街道,就是住宅区的街道也都广阔平坦,都是柏油路。商店都装璜美丽整洁。第二天跑了不少住宅区,玲珑精美的住宅隐约显露于蓊郁的树阴花草间,使我想到这是一万多黑人的膏血堆砌成功的,使我想到在这鸟语花香幽静楼阁的反面,是掩蔽着无数的骷骸,抑制着无数的哀号!

我们读历史,都知道美国有个林肯曾经解放过美国的黑奴,但是依实际的情形,美国现在仍然有着变相的农奴(这变相的农奴也就是黑奴),所谓解放黑奴,只是历史教科书上的一句空话罢了。“变相的农奴”这名词,我是用来翻译在美国南方所谓“Share cropper”。在英语原文的这名词可直译为“收成的分享者”。这原来可说是不坏的名词,因为农业有了收成,请你来分享一部分,这有什么坏处?但是在实际上这号称“收成的分享者”却丝毫“分享”不到什么“收成”,只是替地主做奴隶,所以我就把它意译为“变相的农奴”,使名符其实,以免混淆不清。这种变相的农奴除了自己和家人的劳力以外,一无所有。

地主把二三十亩的田叫他和他的家人来种棉花——美国南方是产棉区。由地主在田里的隙地搭一个极粗劣狭隘的板屋给他全家住,供给他农具和耕驴。在表面说来,到了收成的时候,他应可分得一部分的棉花,但在事实上地主并不许他自己占有这一部分棉花的售卖权。地主所用的方法,是强迫这黑农和他的家人用他替他们所置办的极粗劣的衣服和粮食,以及其他家常需用的东西。到了收成的时候,由地主随便结帐,结果总是除了应“分享”的部分完全抵消外,还欠地主许多债。这种债一年一年地累积上去,是无法偿清的,在债务未偿清以前是无法自由的,不但他自己要终身胼手胝足替地主做苦工,他的全家,上自老祖母,下至小子女,都同样地要替地主做苦工,在南方的地主们数起他所有的变相的农奴,不是以人数,却是以家数。例如一个地主说他有着十家的“收成分享者”,这意思就是说这十家的大大小小都跟着那每个家里的变相的农奴一同为地主服役,没有工资可说的。所以说是十家,把人数算起来,也许要达一百多人。

我除到了附近的乡村步行视察外,还雇了一辆汽车到塞尔马郊外的农村去看了好些时候,看见东一个大田中间有一个板屋,西一个大田间有一个板屋;这板屋就只是一个破旧的平房,黑奴几代同堂都塞在里面。在那里,你可以看到褴褛不堪的男男女女大大小小横七竖八地坐在门口地下,外面晒着炎热的阳光,他们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呆坐着。那天正逢着星期日,他们照例是无须做工,但也无法出去娱乐,其实也无处娱乐,所以只得呆呆地在炎暑之下呆坐一天!他们平日工作是没有一定的时间的,从天亮起,一直到天黑为止!塞尔马的街道那么好,但却没有任何街车,因为地主们都有汽车,奴隶们就只配跑腿。全家服役的变相的农奴们,因此也只有侷促在狭隘肮脏的小板屋里,无法出去,就是出去,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他们乘车的时候也有,我在乡间亲眼看见地主把运货的塌车运输黑奴,一大堆地挤着蹲在里面,和运猪猡一样!

依法律虽不许买卖人口,但是在美国的南方“黑带”里,甲地主要向乙地主让若干变相的农奴,只要出多少钱给甲地主,以代这些变相的农奴还债为词,便可用塌车整批地运走,因为他即成为这些农奴们的新债主,有奴役他们的权利了!这不是变相的农奴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