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孔子以前,有《易》、《书》、《诗》、《礼》、《乐)《春秋》诸书。而未有经名。《礼记》有《经解篇》。其所举之经凡六。曰:“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絮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此篇记以为孔子之言,虽未必然,要不失为七十子后学之说。《庄子·天下篇》亦云《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所述者,盖儒家之恒言;是战国时,“六经”之名固已确立矣。此“六经”中,《诗》、《书》、《礼》、《乐》皆古代之遗文。百家诸子多称《诗》、《书》,《礼)《乐》独为儒家所传。《荀子》屡云:“隆《礼》、《乐》而杀《诗》、《书)”《庄子》云:“其在《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易》为卜筮之书。《春秋》为鲁国史,孔子以前,其行世不及《诗》、《书》、《礼》、《乐》之广。儒家以孔子赞《易)修《春秋》,遂尊之为经。故《诗)

《书》、《礼》、《乐》者。古代之公学!亦儒家之外学也;《易》、《春秋》者!儒家之专学,亦其内学也。其尊之为经者,以皆孔子手定之故。儒家谓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以经圣人手定,故谓之经。六经亦谓之六艺。汉初,《乐经》先亡,故又称五经。古所谓经,皆不出此六者。其馀孔子之言,为门人所记者,如《论语》、《孝经》,均不在六经数。二书汉人皆谓之传。《尔雅》为释经之书,亦传之一也。《孟子》则与《荀子》并在诸子之列。其后《周官》、《礼记》,以附于《礼》而称经。《左传》、《公羊》、《榖梁传》,以附于《春秋》而称经。唐以后,遂有“九经”之目。而《论语》、《孝经》、《尔雅》则谓之“三传”,盖犹承汉人之旧。宋儒自《礼记》中别出《大学》、《中庸》,与《论语》、《孟子》并称四书。亦犹汉人呼《论语》、《孝经》为传之意。然汉人于石经未刊《论语》,唐石经中并刊《论语》、《孝经》、《尔雅》,宋人补刊蜀石经,并及《孟子》。宋元以后,又有“十四经,兼《大戴礼》)、“十三经”之目。于是古人所谓传,皆得经名。然其初,本谓孔子手定之书,不可不知也。其所谓之经者,常也,谓可为后世常法者也。故诸子百家目其先师之书。亦谓之经。如墨家有《墨经》。道家谓老子之书为《道德经》,医家谓神农《本草》为《本草经》,黄帝素问》为《内经》。其馀小小方技,如相牛、相马之属,亦各有经,甚至茶谱谓之《茶经》,酒谱谓之《酒经》,皆谓其先师之书,足以常为后世程式者,其与儒家称孔子之书为经之意,固不相远。故今可得下经之定义曰:“经者,孔子手定之书,足为后世常法也。”今当就经之次序,分别论之。

第二章 《周易》

《易》之为书,自古有之。初伏羲氏画八卦,文王重之,为六十四卦。卦积六画而成,故每卦有六爻。卦有卦辞,爻有爻辞,相传亦文王所作也(或云《爻辞》周公作X故谓之《周易》。《易》之书,古代但以供卜筮之用。孔子晚而学《易》,乃作《彖》上下传以释卦辞,《象》上下传以释爻辞,又作《系辞》上下传,《文言》、《说卦》、《序卦》、《杂卦》诸传。以释其大义,谓之十翼。其书说阴阳消长之理。《系辞传》云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郑玄赞《易》,以“变易”“不易”二语释之。变易者,《传》之所谓“穷则变”也;不易者,《传》所谓“通则久”也。天道如是,人事亦然。圣人推天道以明人事,而作此书,以为人事之准绳,占筮之用,其一端也。孔子《易》学,传之弟子商瞿。汉初传《易》者,有施、孟、梁邱三家。又有京氏、费氏,多以象数为说。魏王弼出,始纯以义理说之,然颇杂以老庄之说。唐以后,诸家说渐亡,而王弼注立于学官,流传至今。宋时程子颐作《程氏传》,亦说义理。朱子复参以象数,作《周易本义》。宋元以后,并立于学官。要皆得《易》之一端云。

第三章 《尚书

《书》谓之《尚书》者,以其为上古之书也。《书》始尧、舜,终秦穆公。相传孔子删《书》,定为百篇。至秦焚书,亡其七十二篇。伏生以所存二十八篇教于齐鲁之间。其篇名为:《尧典》(兼今之《舜典》)。《皋陶谟》(兼今之《益稷》)。《禹贡》、《甘誓》、《汤誓》、《盘庚》(兼今三篇)。《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滕》、《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兼今康王之诰)。《费誓》、《吕刑》、《文侯之命》、《秦誓》。其后又益以《太誓》(《秦誓》),为二十九篇。伏生之传,为欧阳、大小夏侯三家,所谓《今文尚书》也。汉景帝时,鲁其王发孔子宅,于其壁中得《古文尚书》四十五篇,多于今文者十六篇。孔安国以今文读之,通其二十九篇,其十六篇无说,谓之《逸书》,遂亡于汉魏之间。时今、古文二学皆微,晋初乃有伪造孔安国《尚书传》者,析旧有之二十八篇为三十一篇(欧阳今文及马融、郑玄注古文已如此)。又易《泰誓》以伪《泰誓》三篇,又增出伪书二十四篇,共五十八篇,今所传本是也。唐时立于学官。宋时朱子弟子蔡沈作《尚书集传》,亦据伪孔安国本。元明以后,亦立于学官。自宋以来,儒者已疑《泰誓》及二十四篇之伪;历元明至清四代,遂为定论。其伪者亦魏晋间人搜辑古逸书所成!其言多有裨于政治道德!不可废也。其真者多纪帝王行事及君臣论治之语,实中国三千年来政治道德之渊源,亦中国最古之史也。

第四章 《诗》

《诗》,大都周世之所作也。其采诸各国者,谓之风,有《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三者皆卫诗)。《王风》(周东都之诗)。《郑风》、《齐风》、《魏风》、《唐风》(晋诗)。《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凡十五国。其王朝所作,以美刺政事者,谓之雅;以祭先王及百神者,谓之颂。雅有《小雅》、《大雅》。颂有《周颂》又鲁为周公之后,宋为先代之后,皆得用天子礼乐,故其诗亦谓之颂焉。国风之诗,多民间歌谣,古人采之,以观风俗及政治之美恶。至于雅、颂,则多出于士大夫之手,或咏歌先王之德,或陈古以刺今,其言均可讽诵;而道德政治上之教训,亦多寓其中。其使人感发兴起,较《易》、《书》为深,故孔子屡令弟子学《诗》,以为教育之方术。《诗》出于孔氏者三百十一篇,其六篇无辞,故为三百五篇。汉兴,,《诗》者有鲁、齐、韩三家,至后世倶亡;《毛诗》稍后出而独存。今之《诗故训传》,汉毛苌所作也,汉末郑玄复为之笺。六朝以后,《毛诗》孤行。宋人始舍旧注而以新意说《诗》,朱子《诗集传》,其一也,朱子既殁,其书立于学官,人皆宗之。二者各有得失,未可偏废。

第五章 《礼》

一、《仪礼》六经中之《礼经》,谓今之《仪礼》也。六朝以前,无“仪礼”之名,其书但谓之《1》。或据其首数篇,谓之《士礼》,或谓之《礼经》。或谓之《礼记》(非今之《礼记》。汉初高堂生所传者,凡十七篇:曰《士冠礼》,日《士昏礼》,日《士相见礼》,日《乡饮酒礼》,日《乡射礼》,日《燕礼》,曰《大射仪》,曰《聘礼》,曰《公食大夫礼》,曰《觐礼》,曰《丧服》,曰《士丧礼》,曰《既夕礼》(即《士丧礼》之下篇)!曰《士虞礼》,曰《特牲馈食礼》,曰《少牢馈食礼》,曰《有司彻》(即《少牢馈食礼》下篇)其中惟士礼稍备,天子、诸侯、大夫之礼多不具。盖孔子之时,已无完书。就其存者观之,其记诸礼节目,至缴至悉。经后往往有记,以补经之所未备。《丧服》一篇复有传,则为释经而作也。又汉时,鲁淹中得古文《礼》五十六卷,比高堂生所传增多三十九篇。然所增如《中霤礼》等,皆琐碎非十七篇之比,又无师说,故书亦不传。高堂生之传,其后为大、小戴氏及庆氏。及后汉郑玄以古文校十七篇,择其是者从之,并为之注,通行至今。宋儒于他经皆有注,独于此经则全用郑氏之说也。

二、《礼记》汉初有记百三十一篇,戴德所传八十五篇,戴圣传四十九篇。今之《礼记》即戴圣之本,其书多七十子后学所记,亦有秦汉人作,皆《礼经》之支流也。如《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大传》、《祭义》,皆释《礼经》之大义;如《奔丧》、《投壶》,说者以为《礼经》之逸篇。又如《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丧大记》、《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九篇皆属丧服,《郊特牲》、《祭法》、《祭统》诸篇皆属祭祀,皆《礼经》之附庸。其馀有属通论者,有属制度者,有属明堂阴阳者,有属子法者,皆足补《礼经、之不备;而《曲礼》、《内则》、《少仪》诸篇,又切于日用。故六朝以后,《礼经》学微而《礼记》遂昌。汉末,郑玄作《礼记注》。唐初,孔颖达等定《五经正义》,有《礼记》而无《礼经》,遂取《仪礼》而代之。宋朱子特取其中《大学》、《中庸》二篇,为之章句,与《论语》、《孟子》合称“四书”。元陈濉作《礼记集说》,明初立于学官,然不及郑注远甚也。

三、《周礼》载周之官制,凡分六官《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冬官》篇亡,以《考工记》补之。六官官属共三百六十,其制与《诗》、《书》所载不尽相合,其书亦最晚出。汉刘歆始笃好之,于《七略》载其书,谓之《周官经》,王莽时立于学官。后汉初废,然民间颇有传习者。刘歆弟子杜子春始通其训诂。郑兴、郑众父子亦治此经。郑玄校以旧本,合三家说为之注。当时遂与《仪礼》、《礼记》并称三《礼》。实则为周时制度之书,与《礼经》无涉也。

第六章 《春秋》

《春秋》本鲁史记之书,孔子修之。自鲁隐公元年,历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凡十公,讫于哀公十四年。凡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盖本鲁史之旧,孔子加以笔削,以见一王之法,以寓褒贬。传《春秋》者五家,今存三家,左氏、公羊、榖梁是也。

一、《左氏传》《春秋左氏》传者,左邱明之所作也。昔人谓孔子将作《春秋》,与左邱明观其史记,为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邱明恐弟子各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故其书以史事为详,后世知春秋时事迹者,全赖此书。汉兴,张苍献之。司马迁作《史记》,多采其书。然汉人皆以为史书,不以为经说。后汉初立于学官,未几而废,然民间颇传习之。贾逵、服虔等并为之注。今所传者,晋杜预注也。魏晋以后,说《春秋》者皆以左氏为宗。

二、《公羊传》初,齐人公羊高受《春秋》于子夏,五世相传,其说皆口授。至汉景帝时,公羊寿始与其弟子胡母子都著于竹帛。同时董仲舒亦治公羊《春秋》,作《春秋繁露》以辅之子都,于是公羊之学大显。其传有严氏、颜氏二家之学,其书皆不传,专者后汉何休注也。公羊家说《春秋》,以为《春秋》非纪事之书,重义而不重事。《春秋》书法,字字皆有义例。凡时月日名字之异,皆求其所以然。于是设为科旨条例,至为烦赜,亦颇有非常异义可怪之论。何休之注,虽成于后汉之季,然用胡母生条例,及公羊先师之说,前汉《春秋》之学,惟此尚为全书。此学在两汉最显,至魏晋以后,左氏盛行,而公羊遂微。

三、《榖梁传》出于鲁人榖梁赤,比二《传》为晚出。汉时曾立于学官,然未凡而废。旧注皆不传,传者惟晋范宁注。六朝以后,其学亦微。

第七章 《论语》

《论语》者,孔子弟子记孔子言行之书,弟子之言合于孔子者,亦附见焉。孔子生时,弟子已各有所记。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汉兴,传者有三家:《鲁论语》二十篇;《齐论语》二十二篇;《古论语》出孔子壁中,凡二十一篇。张禹初受《鲁论》,又受《齐论》,择善而从,别为《张侯论》,其书盛行于后汉。郑玄以《古论》校《张侯论》,用《鲁论》之篇次,采《古论》之文字,复为之注,顾其书(今敦煌所出,有唐人写郑注《论语》《述而》、《子罕》、《乡党》三篇)不传。魏时何晏作《集解》,其本亦与郑校本同,其注则兼采古今之说,六朝时立于学官。宋朱子出,复为《论语集注》,宋以后立于学官。《论语》多言立身行己之事,较六经之言经世者尤于人为切近,故历代皆以为通经之门户。汉人受经者,必先通《论语》、《孝经》,宋以后读五经者,必先受四书,皆以此也。

第八章 《孝经》

《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之书。汉时亦有今文古文、今文十八章,古文二十二章。六朝时,今文《孝经》有郑氏注(或云郑玄所作),后有伪为古文孔安国传者,二书世多疑之。唐明皇因采旧说,自为之注(用今文本),唐时立于学官。宋朱子作《孝经刊误》,用古文本,然其书不行。

第九章 《尔雅》

《尔雅》者,昔人荟萃训诂之书,其中以释《诗》、《书》为多。孔子之时已有此书。后人又有附益。汉时与《孝经》、《论语》并为初学之书。故刘向父子校书。列之“经”类中。汉人注者数家。后世皆亡。今唯晋郭璞注存。世以其为释经之书。故亦附之经后焉。

第十章 《孟子》

《孟子)!本诸子之书!然汉文帝已立《孟子》博士,后乃罢之。后汉赵岐为之注。北宋末,席益补刻蜀石经,附《孟子》于后,为十三经。南宋初,邵武士人假孙奭之名,为赵注作疏,越州刊诸经疏,亦刊此疏,盖已跻于诸经之列。朱子复为之集注,列于四书。于是十三经之名,遂一定而不可易矣。

第十一章 历代之经学

《史记》称孔子弟子身通六艺者七十二人,六艺即“六经”,是孔子之门未有分经之事也。然商瞿传《易》,子夏传《诗》,曾子、子游特善于《礼》,是孔子门人于经既各有专长。其后如孟子通五经,尤长于《诗》、《书》荀子特隆于《礼》、《乐》,汉初诸儒,皆以一经名家,其设教也,先授《尔雅》及诸子书,次授《论语》、《孝经》,最后乃授一经。然其时诸大儒,无不兼通五经者。其后乃有今、古学之分。今学者,乃先秦以来师师相传之学,汉初皆立于学官,是为官学。古学则后出之古书,民间创通传习者也。二者各有家法,本不相谋。

后汉以后,古学渐盛,后有郑玄者,博通五经,兼综今古,于《易》、《书》、《诗》、三《礼》、《论语》,皆为之注,学者宗之。于是两汉今古二家之学,渐微而亡。同时王弼之《易注》,伪托之孔安国《尚书传》,杜预之《左传集解》,亦与郑氏之书并行于世。至南北朝学者,乃复为此种经注作释,谓之义疏,亦谓之正义。唐有天下,令孔颖达等撰《五经正义》。于《易》用王弼注,《书》用孔安国传,《诗》用郑氏《毛诗笺》,《礼记》用郑氏注,《春秋左氏传》用杜预注。均采前人旧疏,为之正义。于是此五注者,遂为官学正本。

其后贾公彦撰《周礼》、《仪礼》二疏(皆用郑注),杨士勋撰《榖梁传疏》(用范宁集解),徐彦撰《公羊疏》(用何休注),于是九经皆有正义。而《论语》有梁皇侃旧疏(用何晏集解),《孝经》有元行冲疏(用明皇御注),《尔雅》有孙炎、高琏二疏(皆用郭璞注)。至宋真宗对,命那房校定《论语》、《孝经》、《尔雅》三疏。合贾氏《周礼》、《仪礼》二疏,杨氏《榖梁疏》,徐氏《公羊疏》刊布之,谓之《七经正义》,以继孔颖达《五经正义》之后,以是亦为官学正本。唐时学者,皆谨守旧注,无敢出入。宋刘敞欧阳修苏轼王安石等,始以新意说经。同时周敦颐程颢颐兄弟、张载邵雍等,复为心性之学,至朱子而集其大成。朱子于《易》作《本义》,于《诗》作《集传》,唯《尚书》注未成,以授其门人蔡沈,沈作《集传》。朱子又作《四书集注》,皆与汉魏以来旧注不同。其说义理或校旧注为长。其后朱子之书,尽立于学官。明以后,《春秋》亦用胡安国传,《礼记》用陈濉集说。于是五经旧注,皆遏而不行。

明永乐中,作《五经大全》,为宋元经注之义疏,犹唐宋之《五经正义》、《七经正义》为汉魏经注之义疏也。元明二代,笃守宋注,与唐人之笃守旧注无异。有清一代,其取士虽仍用宋注,然亦兼采旧说。学者著书,尤多发明汉学。其于诸经各有专家:于《易》,则由虞翻以上溯孟氏;于《书》,则古学求诸马、郑,今学求之欧阳、大小夏侯,于《诗》,兼采齐、鲁、韩。而陈氏奂之《毛诗传疏》、孙氏诒让之《周礼正义》、胡氏培晕之《仪礼正义》、陈氏立之《公羊义疏》,其精博均在六朝唐人义疏之上。至郝氏懿行之《尔雅义疏》,虽释郭注,其识并驾郭氏而上之。缘有清一代,考证之风大盛,穷经之方法既定,又得小学、史学之助,故其于经学之成功,实非元明之所能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