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读书

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

我们现代人读书真是幸福。古者,“著于竹帛谓之书”,竹就是竹简,帛就是缣素。书是稀罕而珍贵的东西。一个人若能垂于竹帛,便可以不朽。孔子晚年读《易》,韦编三绝,用韧皮贯联竹简,翻来翻去以至于韧皮都断了,那时候读书多么吃力!后来有了纸,有了毛笔,书的制作比较方便,但在印刷之术未行以前,书的流传完全是靠抄写。我们看看唐人写经,以及许多古书的钞本,可以知道一本书得来非易。自从有了印刷术,刻版、活字、石印、影印,乃至于显微胶片,读书的方便无以复加。

物以稀为贵。但是书究竟不是普通的货物。书是人类的智慧的结晶,经验的宝藏,所以尽管如今满坑满谷的都是书,书的价值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价廉未必货色差,畅销未必内容好。书的价值在于其内容的精到。宋太宗每天读《太平御览》等书二卷,漏了一天则以后追补,他说:“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这是“开卷有益”一语之由来。《太平御览》采集群书一千六百余种,分为五十五门,历代典籍尽萃于是,宋太宗日理万机之暇日览两卷,当然可以说是“开卷有益”。如今我们的书太多了,纵不说粗制滥造,至少是种类繁多,接触的方面甚广。我们读书要有抉择,否则不但无益而且浪费时间。

那么读什么书呢?这就要看各人的兴趣和需要。在学校里,如果能在教师里遇到一两位有学问的,那是最幸运的事,他能适当指点我们读书的门径。离开学校就只有靠自己了。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有一个原则也许是值得考虑的:作为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有些部书是非读不可的。这与行业无关。理工科的、财经界的、文法门的,都需要读一些蔚成中国文化传统的书。经书当然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史书也一样的重要。盲目地读经不可以提倡,意义模糊的所谓“国学”亦不能餍现代人之望。一系列的古书是我们应该以现代眼光去了解的。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细味其言,觉得似有道理。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人,确实是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居多。我曾思索,其中因果关系安在?何以不读书便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也许是因为读书等于是尚友古人,而且那些古人著书立说必定是一时才俊,与古人游不知不觉受其熏染,终乃收改变气质之功,境界既高,胸襟既广,脸上自然透露出一股清醇爽朗之气,无以名之,名之曰书卷气。同时在谈吐上也自然高远不俗。反过来说,人不读书,则所为何事,大概是陷身于世网尘劳,困厄于名缰利锁,五烧六蔽,苦恼烦心,自然面目可憎,焉能语言有味?

当然,改变气质不一定要靠读书。例如,艺术家就另有一种修为。“伯牙学琴于成连先生,三年不成。成连言吾师方子春今在东海中,能移人情。乃与伯牙偕往,到蓬莱山,留伯牙宿,曰:‘子居习之,吾将迎师。’刺船而去,旬时不返。伯牙延望无人,但闻海水洞崩坼之声,山林窅冥,群鸟悲号,怆然叹曰:‘先生将移我情。’乃援琴而歌,曲成,成连刺船迎之而返。伯牙之琴,遂妙天下。”这一段记载,写音乐家之被自然改变气质,虽然神秘,不是不可理解的。禅宗教外别传,根本不立文字,靠了顿悟即能明心见性。这究竟是生有异禀的人之超绝的成就。以我们一般人而言,最简便的修养方法还是读书。

书,本身就有情趣,可爱,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书,立在架上,放在案头,摆在枕边,无往而不宜。好的版本尤其可喜。我对线装书有一分偏爱。吴稚晖先生曾主张把线装书一律丢在茅厕坑里,这偏激之言令人听了不大舒服。如果一定要丢在茅厕坑里,我丢洋装书,舍不得丢线装书。可惜现在线装书很少见了,就像穿长袍的人一样的稀罕。几十年前我搜求杜诗版本,看到古逸丛书影印宋版蔡孟弼《草堂诗笺》,真是爱玩不忍释手,想见原本之版面大,刻字精,其纸张墨色亦均属上选。在校勘上笺注上此书不见得有多少价值,可是这部书本身确是无上的艺术品。

好书谈

站在纯粹读者的角度,感觉好书不多

从前有一个朋友说,世界上的好书,他已经读尽,似乎再没有什么好书可看了。当时许多别的朋友不以为然,而较长一些的朋友就更以为狂妄。现在想想,却也有些道理。

世界上的好书本来不多,除非爱书成癖的人(那就像抽鸦片抽上瘾一样的),真正心悦诚服地手不释卷,实在有些稀奇。还有一件最令人气短的事,就是许多最伟大的作家往往没有什么凭借,但却做了后来二三流的人的精神上的财源了。柏拉图、孔子、屈原,他们一点一滴,都是人类的至宝,可是要问他们从谁学来的,或者读什么人的书而成就如此,恐怕就是最善于说谎的考据家也束手无策。这事有点儿怪!难道真正伟大的作家,读书不读书没有什么关系么?读好书或读坏书也没有什么影响么?

叔本华曾经说好读书的人就好像惯于坐车的人,久而久之,就不能在思想上迈步了。这真唤醒人的迷梦不小!小说家瓦塞曼竟又说过这样的话,认为倘若为了要鼓起创作的勇气,只有读二流的作品。因为在读二流的作品的时候,他可以觉得只要自己一动手就准强。倘读第一流的作品却往往叫人减却了下笔的胆量。这话也不能说没有部分的真理。

也许世界上天生有种人是作家,有种人是读者。这就像天生有种人是演员,有种人是观众;有种人是名厨,有种人却是所谓老饕。演员是不是十分热心看别人的戏,名厨是不是爱尝别人的菜,我也许不能十分确切地肯定,但我见过一些作家,却确乎不大爱看别人的作品。如果是同时代的人,更如果是和自己的名气不相上下的人,大概尤其不愿意寓目。我见过一个名小说家,他的桌上空空如也,架上仅有的几本书是他自己的新著,以及自己所编过的期刊。我也曾见过一个名诗人(新诗人),他的唯一读物是《唐诗三百首》,而且在他也尽有多余之感了。这也不一定只是由于高傲,如果分析起来,也许是比高傲还复杂的一种心理。照我想,也许是真像厨子(哪怕是名厨),天天看见油锅油勺,就腻了。除非自己逼不得已而下厨房,大概再不愿意去接触这些家伙,甚而不愿意见一些使他可以联想到这些家伙的物事。职业的辛酸,也有时是外人不晓得的。唐代的阎立本不是不愿意自己的儿子再做画师么?以教书为生活的人,也往往看见别人在声嘶力竭地讲授,就会想到自己,于是觉得“惨不忍闻”。做文章更是一桩呕心血的事,成功失败都要有一番产痛,大概因此之故不忍读他人的作品了。

撇开这些不说,站在一个纯粹读者而论,却委实有好书不多的实感。分量多的书,糟粕也就多。读读杜甫的选集十分快意,虽然有些佳作也许漏过了选者的眼光。读全集怎么样?叫人头痛的作品依然不少。据说有把全集背诵一字不遗的人,我想这种人不是缺乏美感,就只是为了训练记忆。顶讨厌的集子更无过于陆放翁,分量那么大,而佳作却真寥若晨星。反过来,《古诗十九首》,郭璞《游仙诗十四首》却不能不叫人公认为人类的珍珠宝石。钱钟书的小说里曾说到一个产量大的作家,在房屋恐慌中,忽然得到一个新居,满心高兴,谁知一打听,才知道是由于自己的著作汗牛充栋的结果,把自己原来的房子压塌,而一直落在地狱里了。这话诚然有点儿刻薄,但也许对于像陆放翁那样不知趣的笨伯有一点点儿益处。

古今来的好书,假若让我挑选,我举不出十部。而且因为年龄环境的不同,也不免随时有些更易。单就目前论,我想是:《柏拉图对话录》《论语》《史记》《世说新语》《水浒传》《庄子》《韩非子》,如此而已。其他的书名,我就有些踌躇了。或者有人问:你自己的著作可以不可以列上?我很悲哀,我只有毫不踌躇地放弃附骥之想了。一个人有勇气(无论是糊涂或欺骗)是可爱的,可惜我不能像上海某名画家,出了一套世界名画选集,却只有第一本,那就是他自己的“杰作”!

开卷总是有益

从前的人喜欢夸耀门第,纵不必家世贵显,至少也要是书香人家才能算是相当的门望。书而日香,盖亦有说。从前的书,所用纸张不外毛边连史之类,加上松烟油墨,天长日久密不通风自然生出一股气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兰熏,并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别触鼻,无以名之,名之曰书香。书斋门窗紧闭,乍一进去,书香特别浓,以后也就不大觉得。现代的西装书,纸墨不同,好像有股煤油味,不好说是书香了。

不管香不香,开卷总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有书癖的人,读书种子是不会断绝的。买书就是一乐,旧日北平琉璃厂、隆福寺街的书肆最是诱人,你迈进门去向柜台上的伙计点点头便直趋后堂,掌柜的出门迎客,分宾主落座,慢慢地谈生意。不要小觑那位书贾,关于目录版本之学他可能比你精。搜访图书的任务,他代你负担,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数,一有所获立刻专人把样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气气。书价么,过节再说。在这样情形之下,一个读书人很难不染上“书淫”的毛病,等到四面卷轴盈满,连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匀让出来,那时候便可以顾盼自雄,酸溜溜地自叹:“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现代我们买书比较方便,但是搜访的乐趣,搜访而偶有所获的快感,都相当地减少了。挤在书肆里浏览图书,本来应该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紧盯着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贼,你也就不会怎样地从容,还是早些离开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书不裁毛边,干脆拒绝翻阅。

“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见《世说新语》)郝先生满腹诗书,晒书和日光浴不妨同时举行。恐怕那时候的书在数量上也比较少,可以装进肚里去。司马温公也是很爱惜书的,他告诫儿子说:“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净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晒其脑。所以年月虽深,从不损动。”书脑即是书的装订之处,翻叶之处则曰书口。司马温公看书也有考究,他说:“至于启卷,必先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唯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随覆以次指面,捻而夹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见《宋稗类钞》)我们如今的图书不这样名贵,并且装订技术进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装”那样的娇嫩,但是读书人通常还是爱惜他的书,新书到手先裹上一个包皮,要晒,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见过名副其实的收藏家,爱书爱到根本不去读它的程度,中国书则锦函牙签,外国书则皮面金字,庋置柜橱,满室琳琅,真好像是琅嬛福地,书变成了陈设,古董。

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有人分得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大概都是有感于书之有借无还。书也应该深藏若虚,不可慢藏诲盗。最可恼的是全书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归,全书成了残本。明人谢肇淛编《五杂俎》,记载一位:“虞参政藏书数万卷,贮之一楼,在池中央,小木为,夜则去之。榜其门曰:‘楼不延客,书不借人。’”这倒是好办法,可惜一般人难得有此设备。

读书乐,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废寝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见书就哈欠连连,以看书为最好的治疗失眠的方法。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也要看所读的是些什么书。如果读的尽是一些猥屑的东西,其人如何能有书卷气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劝学文》,实在令人难以入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不过是把书当作敲门砖以遂平生之志,勤读六经,考场求售而已。十载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尽苦中苦,未必就能进入佳境。倒是英国十九世纪的罗斯金,在他的《芝麻与白百合》第一讲里,劝人读书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行吟泽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饭颗山头的李白、杜甫也会联袂而来;想看外国戏,环球剧院的拿手好戏都随时承接堂会;亚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遥廊下的讲词对你重述一遍。这真是读书乐。

我们国内某一处的人最好赌博,所以讳言书,因为书与输同音,读书曰读胜。基于同一理由,许多地方的赌桌旁边忌人在身后读书。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应付,还未必能操胜算。如果沾染书癖,势必呆头呆脑,变成书呆,这样的人在人生的战场之上怎能不大败亏输?所以我们要钻书窟,也还要从书窟钻出来。朱晦庵有句:“书册埋头何日了,不如抛却去寻春。”是见道语,也是老实话。

晒书记

人生贵适意

《世说新语》:“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

我曾想,这位郝先生直挺挺地躺在七月的骄阳之下,晒得浑身滚烫,两眼冒金星,所为何来?他当然不是在作日光浴,书上没有说他脱光了身子。他本不是刘伶那样的裸体主义者。我想他是故作惊人之状,好引起“人问其故”,他好说出他的那一句惊人之语“我晒书”。如果旁人视若无睹,见怪不怪,这位郝先生也只好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尘而去。郝先生的意思只是要向侪辈夸示他的肚里全是书。书既装在肚里,其实就不必晒。

不过我还是很羡慕郝先生之能把书藏在肚里。至少没有晒书的麻烦。我很爱书,但不一定是爱读书。数十年来,书也收藏了一点,可是并没有能尽量地收藏到肚里去。到如今,腹笥还是很俭。所以读到《世说新语》这一则,便有一点惭愧。

先严在世的时候,每次出门回来必定买回一包包的书籍。他喜欢研究的主要是小学,旁及于金石之学,积年累月,收集渐多。我少时无形中亦感染了这个嗜好,见有合意的书即欲购来而后快。限于资力学力,当然谈不到什么藏书的规模。不过汗牛充栋的情形却是体会到了,搬书要爬梯子,晒一次书要出许多汗,只是出汗的是人,不是牛。每晒一次书,全家老小都累得气咻咻然,真是天翻地覆的一件大事。见有衣鱼蛀蚀,先严必定蹙额太息,感慨地说:“有书不读,叫蠹鱼去吃也罢。”刻了一颗小印,曰“饱蠹楼”,藏书所以饱蠹而已。我心里很难过,家有藏书而用以饱蠹,子女不肖,贻先人羞。

丧乱以来,所有的藏书都弃置在家乡,起先还叮嘱家人要按时晒书,后来音信断绝也就无法顾到了。仓皇南下之日,我只带了一箱书籍,辗转播迁,历尽艰苦。曾穷三年之力搜购杜诗六十余种版本,因体积过大亦留在大陆。从此不敢再作藏书之想。此间炎热,好像蠹鱼繁殖特快,随身带来的一些书籍竟被蛀蚀得体无完肤,情况之烈前所未有。日前放晴,运到阶前展晒,不禁想起从前在家乡晒书,往事历历,如在目前。南渡诸贤,新亭对泣,联想当时确有不得不然的道理在。我正在佝偻着背,一册册地拂拭,有客施施然来,看见阶上阶下五色缤纷的群籍杂陈,再看到书上蛀蚀透背的惨状,对我发出轻微的嘲笑道:“读书人竟放任蠹虫猖狂乃尔!”我回答说:“书有未曾经我读,还需拿出曝晒,正有愧于郝隆;但是造物小儿对于人的身心之蛀蚀,年复一年,日益加深,使人意气消沉,使人形销骨毁,其惨烈恐有甚于蠹鱼之蛀书本者。人生贵适意,蠹鱼求一饱,两俱相忘,何必戚戚?”客嘿然退。乃收拾残卷,抱入室内。而内心激动,久久不平,想起饱蠹楼前趋庭之日,自惭老大,深愧未学,忧思百结,不得了脱。夜深人静,爰濡笔为之记。

纽约的旧书铺

买旧书不是容易事

我所看见的在中国号称“大”的图书馆,有的还不如纽约下城十四街的旧书铺。纽约的旧书铺是极引诱人的一种去处,假如我现在想再到纽约去,旧书铺是我所要首先去流连的地方。

有钱的人大半不买书,买书的人大半没有多少钱。旧书铺里可以用最低的价钱买到最好的书。我用三块五角钱买到一部Jewett译的《柏拉图全集》,用一块钱买到第三版的《亚里士多德之诗与艺术的学说》就是最著名的那个Butcher的译本——这是我买便宜书之最高的纪录。

罗斯丹的戏剧全集,英文译本,有两大厚本,定价想来是不便宜,有一次我陪着一位朋友去逛旧书铺,在一家看到全集的第一册,在另一家又看到全集的第二册,我们便不动声色地用五角钱买了第一册,又用五角钱买了第二册。用同样的方法我们在三家书铺又拼凑起一部《品内罗戏剧全集》。后来我们又想如法炮制拼凑一部《易卜生全集》,无奈工作太伟大了,没有能成功。

别以为买旧书是容易事。第一,你这两条腿就受不了,串过十几家书铺以后,至少也要三四个钟头,则两腿谋革命矣。饿了的时候,十四街有的是卖“热狗”的,腊肠似的鲜红的一条肠子夹在两片面包里,再涂上一些芥末,颇有异味。再看看你两只手,可不得了,至少有一分多厚的灰尘。然后你左手挟着一包,右手提着一包,在地底电车里东冲西撞地踉跄而归。

书铺老板比买书的人精明。什么样的书有什么样的行市,你不用想骗他。并且买书的时候还要仔细,有时候买到家来便可发现版次的不对,或竟脱落了几十页。遇到合意的书不能立刻就买,因为顶痛心的事无过于买妥之后走到别家价钱还要便宜;也不能不立刻就买,因为才一回头的工夫,手长的就许先抢去了。这里面颇有一番心机。

在中国买英文书,价钱太贵还在其次,简直的就买不到。因此我时常的忆起纽约的旧书铺。

影响我的几本书

书如良师益友

我喜欢书,也还喜欢读书,但是太懒,大部分时间荒嬉掉了!所以实在没有读过多少书。年届而立,才知道发奋,已经晚了。几经丧乱,席不暇暖,像董仲舒三年不窥园,米尔顿五年隐于乡,那样有良好环境专心读书的故事,我只有艳羡。多少年来所读之书,随缘涉猎,未能专精,故无所成。然亦间有几部书对于我个人为学做人之道不无影响。究竟哪几部书影响较大,我没有思量过,直到八年前有一天邱秀文来访问我,她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她问我所读之书有哪几部使我受益较大。我略为思索,举出七部书以对,略加解释,语焉不详。邱秀文记录得颇为翔实,亏她细心地联缀成篇,并以标题“梁实秋的读书乐”,后来收入她的一个小册“智者群像”,时报文化出版公司出版。最近联副推出一系列文章,都是有关书和读书的,编者要我也插上一脚,并且给我出了一个题目“影响我的几本书”。我当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考生,遇到考官出了一个我不久以前作过的题目,自以为驾轻就熟,写起来省事,于是色然而喜,欣然应命。题目像是旧的,文字却是新的。这便是我写这篇东西的由来。

第一部影响我的书是《水浒传》。我在十四岁进清华才开始读小说,偷偷地读,因为那时候小说被目为“闲书”,在学校里看小说是悬为历禁的。但是我禁不住诱惑,偷闲在海甸一家小书铺买到一部《绿牡丹》,密密麻麻的小字光纸石印本,晚上钻在蚊帐里偷看,也许近视眼就是这样养成的。抛卷而眠,翌晨忘记藏起,查房的斋务员在枕下一摸,手到擒来。斋务主任陈筱田先生唤我前去应询,瞪着大眼厉声咤问:“这是嘛?”(天津话“嘛”就是“什么”)随后把书往地上一丢,说“去吧!”算是从轻发落,没有处罚,可是我忘不了那被叱责的耻辱。我不怕,继续偷看小说,又看了《肉蒲团》《灯草和尚》《金瓶梅》等。这几部小说,并不使我满足,我觉得内容庸俗、粗糙、下流。直到我读到《水浒传》才眼前一亮,觉得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不愧金圣叹称之为第五才子书,可以和庄、骚、《史记》、杜诗并列。我一读,再读,三读,不忍释手。曾试图默诵一百〇八条好汉的姓名绰号,大致不差(并不是每一人物都栩栩如生,精彩的不过五分之一,有人说每一个人物都有特色,那是夸张)。也曾试图搜集香烟盒里(是大联珠还是前门?)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图片。这部小说实在令人着迷。《水浒》作者施耐庵在元末以赐进士出身,生卒年月不详,一生经历我们也不得而知。这没有关系,我们要读的是书。有人说《水浒》作者是罗贯中,根本不是他,这也没有关系,我们要读的是书。《水浒》有七十回本,有一百回本,有一百十五回本,有一百二十回本,问题重重;整个故事是否早先有过演化的历史而逐渐形成的,也很难说。故事是北宋淮安大盗一伙人在山东寿张县梁山泊聚义的经过,有多大部分与历史符合有待考证。凡此种种都不是顶重要的事。《水浒传》的主题是“官逼民反,替天行道”。一个个好汉直接间接的吃了官的苦头,有苦无处诉,于是铤而走险,逼上梁山,不是贪图山上的大碗酒大块肉。官,本来是可敬的。奉公守法公忠体国的官,史不绝书。可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贪污枉法的官却也不在少数。人踏上仕途,很容易被污染,会变成为另外一种人,他说话的腔调会变,他脸上的筋肉会变,他走路的姿势会变,他的心的颜色有时候也会变。“尔俸尔禄,民脂民膏”,过骄奢的生活,成特殊阶级,也还罢了,若是为非作歹,鱼肉乡民,那罪过可大了。《水浒》写的是平民的一股怨气。不平则鸣,容易得到读者的同情,有人甚至不忍责那些非法的杀人放火的勾当。有人以终身不入官府为荣,怨毒中人之深可想。

较近的叛乱事件,义和团之乱是令人难忘的。我生于庚子后二年,但是清廷的糊涂,八国联军之肆虐,从长辈口述得知梗概。义和团是由洋人教士勾结官府压迫人民所造成的,其意义和梁山泊起义不同,不过就其动机与行为而言,我怜其愚,我恨其妄,而又不能不寄予多少之同情。义和团不可以一个“匪”字而一笔抹杀。英国俗文学中之罗宾汉的故事,其劫强济贫目无官府的游侠作风之所以能赢得读者的赞赏,也是因为它能伸张一般人的不平之感。我读了《水浒》之后,认识了人间的不平。

我对于《水浒》有一点极为不满。作者好像对于女性颇不同情。《水浒》里的故事对于所谓奸夫淫妇有极精彩的描写,而显然的对于女性特别残酷。这也许是我们传统的大男人主义,一向不把女人当人,即使当作人也是次等的人。女人有所谓贞操,而男人无。《水浒》为人抱不平,而没有为女人抱不平。这虽不足为《水浒》病,但是《水浒》对于欣赏其不平之鸣的读者在影响上不能不打一点折扣。

第二部书该数《胡适文存》。胡先生生在我们同一时代,长我十一岁,我们很容易忽略其伟大,其实他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思想学术道德人品上最为杰出的一个。我读他的文存的时候,尚在清华没有卒业。他影响我的地方有三:

一是他的明白清楚的白话文。明白清楚并不是散文艺术的极致,却是一切散文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他对《文学改良刍议》,现在看起来似嫌过简,在当时是振聋发聩的巨著。他对白话文学史的看法,他对于文学(尤其是诗)的艺术的观念,现在看来都有问题。例如他直到晚年还坚持地说律诗是“下流”的东西,骈四俪六当然更不在他眼里。这是他的偏颇的见解。可是在五四前后,文章写得像他那样明白晓畅不枝不蔓的能有几人?我早年写作,都是以他的文字作为模仿的榜样。不过我的文字比较杂乱,不及他的纯正。

二是他的思想方法。胡先生起初倡导杜威的实验主义,后来他就不弹此调。胡先生有一句话,“不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像是给人的当头棒喝。我从此不敢轻信人言。别人说的话,是者是之,非者非之,我心目中不存有偶像。胡先生曾为文批评时政,也曾为文对什么主义质疑,他的几位老朋友劝他不要发表,甚至要把已经发排的稿件擅自抽回,胡先生说:“上帝尚且可以批评,什么人什么事不可批评?”他的这种批评态度是可佩服的。从大体上看,胡先生从不侈言革命,他还是一个“儒雅为业”的人,不过他对于往昔之不合理的礼教是不惜加以批评的。曾有人家里办丧事,求胡先生“点主”,胡先生断然拒绝,并且请他阅看《胡适文存》里有关“点主”的一篇文章,其人读了之后翕然诚服。胡先生对于任何一件事都要寻根问底,不肯盲从。他常说他有考据癖,其实也就是独立思考的习惯。

三是他的认真严肃的态度。胡先生说他一生没写过一篇不用心写的文章,看他的文存就可以知道确是如此,无论多小的题目,甚至一封短札,他也是像狮子搏兔似的全力以赴。他在庐山偶然看到一个和尚的塔,他作了八千多字的考证。他对于《水经注》所下的功夫是惊人的。曾有人劝他移考证《水经注》的功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他说不,他说他这样做是为了要把研究学问的方法传给后人。我对于《水经注》没有兴趣,胡先生的著作我没有不曾读过的,唯《水经注》是例外。可是他治学为文之认真的态度,是我认为应该取法的。有一次他对几个朋友说,写信一定要注明年、月、日,以便查考。我们明知我们的函件将来没有人会来研究考证,何必多此一举?他说不,要养成这个习惯。我接受他的看法,年、月、日都随时注明。有人写信仅注月日而无年份,我看了便觉得缺憾。我译莎士比亚,大家知道,是由于胡先生的倡导。当初约定一年译两本,二十年完成,可是我拖了三十年。胡先生一直关注这件工作,有一次他由台湾飞到美国,他随身携带在飞机上阅读的书包括《亨利四世下篇》的译本。他对我说他要看看中译的莎士比亚能否令人看得下去。我告诉他,能否看得下去我不知道,不过我是认真翻译的,没有随意删略,没敢潦草。他说俟全集译完之日为我举行庆祝,可惜那时他已经不在了。

第三本书是白璧德的《卢梭与浪漫主义》。白璧德(Irving Babbitt)是哈佛大学教授,是一位与时代潮流不合的保守主义学者,我选过他的《英国十六世纪以后的文学批评》一课,觉得他很有见解,不但有我们前所未闻的见解,而且是和我自己的见解背道而驰。于是我对他发生了兴趣。我到书店把他的著作五种一股脑儿买回来读,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他的这一本《卢梭与浪漫主义》。他毕生致力于批判卢梭及其代表的浪漫主义,他针砭流行的偏颇的思想,总是归根到卢梭的自然主义。有一幅漫画讽刺他,画他匍匐地面揭开被单窥探床下有无卢梭藏在底下。白璧德的思想主张,我在《学衡》杂志所刊吴宓、梅光迪几位介绍文字中已略为知其一二,只是《学衡》固执的使用文言,对于一般受了五四洗礼的青年很难引起共鸣。我读了他的书,上了他的课,突然感到他的见解平正通达而且切中时弊。我平素心中蕴结的一些浪漫情操几为之一扫而空。我开始省悟,五四以来的文艺思潮应该根据历史的透视而加以重估。我在学生时代写的第一篇批评文字《中国现代文学之浪漫的趋势》就是在这个时候写的。随后我写的《文学的纪律》《文人有行》,以至于较后对于辛克莱《拜金艺术》的评论,都可以说是受了白璧德的影响。

白璧德对东方思想颇有渊源,他通晓梵文经典及儒家与老庄的著作。《卢梭与浪漫主义》有一篇很精彩的附录论老庄的“原始主义”,他认为卢梭的浪漫主义颇有我国老庄的色彩。白璧德的基本思想是与古典的人文主义相呼应的新人文主义。他强调人生三境界,而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有内心的理性控制,不令感情横决。这就是他念念不忘的人性二元论。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正是白璧德所乐于引证的道理。他重视的不是é lanvital(柏格森所谓的“创造力”)而是é lanfroin(克制力)。一个人的道德价值,不在于做了多少事,而是在于有多少事他没有做。白璧德并不说教,他没有教条,他只是坚持一个态度——健康与尊严的态度。我受他的影响很深,但是我不曾大规模地宣扬他的作品。我在新月书店曾经辑合《学衡》上的几篇文字为一小册印行,名为《白璧德与人文主义》,并没有受到人的注意。若干年后,宋淇先生为美国新闻处编译一本《美国文学批评》,其中有一篇是《卢梭与浪漫主义》的一章,是我应邀翻译的,题目好像是《浪漫的道德》。三十年代左倾仁兄们鲁迅及其他谥我为“白璧德的门徒”,虽只是一顶帽子,实也当之有愧,因为白璧德的书并不容易读,他的理想很高也很难身体力行,称为门徒谈何容易!

第四本书是叔本华的《隽语与谶言》(Maxims and Counsels)。这位举世闻名的悲观哲学家,他的主要作品The Worldas Will and Idea我没有读过,可是这部零零碎碎的札记性质的书却给我莫大的影响。

叔本华的基本认识是:人生无所谓幸福,不痛苦便是幸福。痛苦是真实的,存在的,积极的;幸福则是消极的,并无实体的存在。没有痛苦的时候,那种消极的感受便是幸福。幸福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实质的存在。基于此种认识,人生努力方向应该是尽量避免痛苦,而不是追求幸福,因为根本没有幸福那样的一个东西。能避免痛苦,幸福自然就来了。

我不觉得叔本华的看法是诡辩。不过避免痛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慎思明辨,更需要当机立断。

第五部书是斯陶达的《对文明的反叛》(Lothrop Stoddard:The Revolt against Civilization)。这不是一部古典名著,但是影响了我的思想。民国十四年,潘光旦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念书,住在黎文斯通大厦,有一天我去看他,他顺手拿起这一本书,竭力推荐要我一读。光旦是优生学者,他不但赞成节育,而且赞成“普罗列塔利亚”少生孩子,优秀的知识分子多生孩子,只有这样做,民族的品质才有希望提高。一人一票的“德谟克拉西”是不合理的,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克拉西”较近于理想。他推崇孔子,但不附和孟子的平民之说。他就是这样有坚定信念而非常固执的一位学者。他郑重推荐这一本书,我想必有道理,果然。

斯陶达的生平不详,我只知道他是美国人,一八八三年生,一九五〇年卒,《对文明的反叛》出版于一九二二年,此外还有《欧洲种族的实况》(一九二四年)、《欧洲与我们的钱》(一九三二年)及其他。这本《对文明的反叛》的大意是:私有财产为人类文明的基础。有了私有财产的制度,然后人类生活形态,包括家庭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各方面,才逐渐地发展而成为文明。马克思与恩格斯于一八四八年发表的一个小册子Manifostder Kommuniston声言私有财产为一切罪恶的根源,要彻底的废除私有财产制度,言激而辩。斯陶达认为这是反叛文明,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打击。

文明发展到相当阶段会有不合理的现象,也可称之为病态。所以有心人就要想法改良补救,也有人就想象一个理想中的黄金时代,悬为希望中的目标。《礼记·礼运》所谓的“大同”,虽然孔子说“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实则大同乃是理想世界,在尧舜时代未必实现过,就是禹、汤、文武周公的“小康之治”恐怕也是想当然耳。西洋哲学家如柏拉图、如斯多亚派创始者季诺(Zeno)、如陶玛斯·摩尔,及其他,都有理想世界的描写。耶稣基督也是常以慈善为教,要人共享财富。许多教派都不准僧侣自蓄财产。英国诗人柯律芝与骚赛(Coleridgeand Southey)在一七九四年根据卢梭与高德文(Godwin)的理想居然想到美洲的宾夕法尼亚去创立一个共产社区,虽然因为缺乏经费而未实现,其不满于旧社会的激情可以想见。不满于文明社会之现状,是相当普遍的心理。凡是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人对于贫富悬殊壁垒分明的现象无不深恶痛绝。不过从事改善是一回事,推翻私有财产制度又是一回事。至若以整个国家甚至以整个世界孤注一掷的做一个渺茫的理想的实验,那就太危险了。文明不是短期能累积起来的,却可毁灭于一旦。斯陶达心所谓危,所以写了这样的一本书。

第六部书是《六祖坛经》。我与佛教本来毫无瓜葛。抗战时在北碚缙云山上缙云古寺偶然看到太虚法师领导的汉藏理学院,一群和尚在翻译佛经,香烟缭绕,案积贝多树叶帖帖然,字斟句酌,庄严肃穆。佛经的翻译原来是这样谨慎而神圣的,令人肃然起敬。知客法舫,彼此通姓名后得知他是《新月》的读者,相谈甚欢,后来他送我一本他作的《金刚经讲话》,我读了也没有什么领悟。三十八年我在广州,中山大学外文系主任林文铮先生是一位狂热的密宗信徒,我从他那里借到《六祖坛经》,算是对于禅宗作了初步的接触,谈不上了解,更谈不到开悟。在丧乱中我开始思索生死这一大事因缘。在六榕寺瞻仰了六祖的塑像,对于这位不识字而能顿悟佛理的高僧有无限的敬仰。

《六祖坛经》不是一人一时所作,不待考证就可以看得出来,可是禅宗大旨尽萃于是。禅宗主张不立文字,但阐明宗旨还是不能不借重文字。据我浅陋的了解,禅宗主张顿悟,说起来简单,实则甚为神秘。棒喝是接引的手段,公案是参究的把鼻。说穿了即是要人一下子打断理性的逻辑的思维,停止常识的想法,蓦然一惊之中灵光闪动,于是进入一种不思善不思恶无生无死不生不死的心理状态。在这状态之中得见自心自性,是之谓明心见性,是之谓言下顿悟。

有一次我在胡适之先生面前提起铃木大拙,胡先生正色曰:“你不要相信他,那是骗人的!”我不作如是想。铃木不像是有意骗人,他可能确是相信禅宗顿悟的道理。胡先生研究禅宗历史十分渊博,但是他自己没有做修持的功夫,不曾深入禅宗的奥秘。事实上他无法打入禅宗的大门,因为禅宗大旨本非理性的文字所能解析说明,只能用简略的象征的文字来暗示。在另一方面,铃木也未便以胡先生为门外汉而加以轻蔑。因为一进入文字辩论的范围便必须使用理性的逻辑的方式才足以服人。禅宗的境界用理性逻辑的文字怎样解释也说不明白,须要自身体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我看胡适铃木之论战根本是不必要的,因为两个人不站在一个层次上。一个说有鬼,一个说没有鬼,能有结论么?

我个人平素的思想方式近于胡先生类型,但是我也容忍不同的寻求真理的方法。《哈姆雷特》一幕二景,哈姆雷特见鬼之后对于来自威吞堡的学者何瑞修说:“宇宙间无奇不有,不是你的哲学全能梦想得到的。”我对于禅宗的奥秘亦作如是观。《六祖坛经》是我最初亲近的佛书,带给我不少喜悦,常引我作超然的遐思。

第七部书是卡赖尔的《英雄与英雄崇拜》(Carlyle:On Heroes Hero worship and the Heroic in History)原是一系列的演讲,刊于一八四一年。卡赖尔的文笔本来是汪洋恣肆,气势不凡,这部书因为原是讲稿,语气益发雄浑,滔滔不绝的有雷霆万钧之势。他所谓的英雄,不是专指掣旗斩将攻城略地的武术高超的战士而言,举凡卓越等伦的各方面的杰出人才,他都认为是英雄,神祇、先知、国王、哲学家、诗人、文人都可以称为英雄,如果他们能做人民的领袖、时代的前驱、思想的导师。卡赖尔对于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有一基本信念,他认为人类文明是极少数的领导人才所创造的。少数的杰出人才有所发明,于是大众跟进。没有睿智的领导人物,浑浑噩噩的大众就只好停留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之中。证之于历史,确是如此。这种说法和孙中山先生所说“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若合符节。卡赖尔的说法,人称之为“伟人学说”(Great Man Theory)。他说政治的妙谛在于如何把有才智的人放在统治者的位置上去。他因此而大为称颂我们的科举取士的制度。不过他没注意到取士的标准大有问题,所取之士的品质也就大有问题。好人出头是他的理想,他们憧憬的是贤人政治。他怕听“拉平者”(Levellers)那一套议论,因为人有贤不肖,根本不平等。仅管尽力拉平世间的不平等的现象,领导人才与人民大众对于文明的贡献究竟不能等量齐观。

我接受卡赖尔的伟人学说,但是我同时强调伟人的品质。尤其是政治上的伟人责任重大,如果他的品质稍有问题,例如轻言改革,囿于私见,涉及贪婪,用人不公,立刻就会灾及大众,祸国殃民。所以我一面崇拜英雄,一面深厌独裁。我愿他泽及万民,不愿他成为偶像。卡赖尔不信时势造英雄,他相信英雄造时势。我想是英雄与时势交相影响。卡赖尔受德国菲士特(Fichte)的影响,以为一代英雄之出世涵有“神意”(“divineidea”),又受喀尔文(Calvin)一派清教思想的影响,以为上帝的意旨在指挥英雄人物。这种想法现已难以令人相信。

第八部书是玛克斯·奥瑞利斯(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的《沉思录》(Meditations),这是西洋斯托亚派哲学最后一部杰作,原文是希腊文,但是译本极多,单是英文译本自十七世纪起至今已有二百多种。在我国好像注意到这本书的人不多。我在民国四十八年将此书译成中文,由协志出版公司印行。作者是一千八百多年前的罗马帝国的皇帝,以皇帝之尊而成为苦修的哲学家,并且给我们留下这样的一部书真是奇事。

斯托亚派哲学涉及三个部门:物理学、论理学、伦理学。这一派的物理学,简言之,即是唯物主义加上泛神论,与柏拉图之以理性概念为唯一真实存在的看法正相反。斯托亚派认为只有物质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但是物质的宇宙之中偏存着一股精神力量,此力量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如人,如气,如精神,如灵魂,如理性,如主宰一切的原理,皆是。宇宙是神,人所崇奉的神祇只是神的显示。神话传说全是寓言。人的灵魂是从神那里放射出来的,早晚还要回到那里去。主宰一切的神圣原则即是使一切事物为了全体利益而合作。人的至善的理想即是有意识的为了共同利益而与天神合作。至于这一派的论理学则包括两部门,一是辩证法,一是修辞学,二者都是思考的工具,不太重要。玛克斯最感兴趣的是伦理学。按照这一派哲学,人生最高理想是按照宇宙自然之道去生活。所谓“自然”不是任性放肆之意,而是上面说到的宇宙自然。人生除了美德无所谓善,除了罪行无所谓恶。美德有四:一为智慧,所以辨善恶;二为公道,以便应付一切悉合分际;三为勇敢,借以终止痛苦;四为节制,不为物欲所役。人是宇宙的一部分,所以对宇宙整体负有义务,应随时不忘本分,致力于整体利益。有时自杀也是正当的,如果生存下去无法善尽做人的责任。

《沉思录》没有明显的提示一个哲学体系,作者写这本书是在做反省的功夫,流露出无比的热诚。我很想往他这样的近于宗教的哲学。他不信轮回不信往生,与佛说异,但是他对于生死这一大事因缘却同样的不住的叮咛开导。佛示寂前,门徒环立,请示以后当以谁为师,佛说:“以戒为师。”戒为一切修行之本,无论根本五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以及菩萨十重四十八轻之性戒,其要义无非是克制。不能持戒,还说什么定慧?佛所斥为外道的种种苦行,也无非是戒的延伸与歪曲。斯托亚派的这部杰作坦示了一个修行人的内心了悟,有些地方不但可与佛说参证,也可以和我国传统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以及“克己复礼”之说相印证。英国十七世纪剧作家范伯鲁(Vanbrugh)的《旧病复发》(Relapse)里有一个愚蠢的花花大少浮平顿爵士(Lord Foppington),他说了一句有趣的话:“读书乃是以别人脑筋制造出的东西以自娱。我以为有风度有身份的人可以凭自己头脑流露出来的东西而自得其乐。”书是精神食粮。食粮不一定要自己生产,自己生产的不一定会比别人生产的好。而食粮还是我们必不可或缺的。书像是一股洪流,是多年来多少聪明才智的人点点滴滴的汇集而成,很难得有人能毫无凭借地立地涌现出一部书。读书如交友,也靠缘分,吾人有缘接触的书各有不同。我读书不多,有缘接触了几部难忘的书,有如良师益友,获益匪浅,略如上述。

书到用时方恨少

书有未曾经我读

我到三十岁左右开始以教书为业的时候,发现自己学识不足,读书太少,应该确有把握的题目东一个窟窿西一个缺口,自己没有全部搞通,如何可以教人?既已荒疏于前,只好恶补于后,而恶补亦非易事。我忘记是谁写的一副对联:“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很有意思,下句好像是左宗棠的,上句不知是谁的。这副对联表面上语气很谦逊,细味之则自视甚高。以上句而论,天下之书浩如烟海,当然无法遍读,而居然发现自己尚有未曾读过之书,则其已经读过之书必已不在少数,这口气何等狂傲!我爱这句话,不是因为我也感染了几分狂傲,而是因为我确实知道自己的谫陋,许多该读而未读的书太多,故此时时记挂着这句名言,勉励自己用功。

我自三十岁才知道自动地读书恶补。恶补之道首要的是先开列书目,何者宜优先研读,何者宜稍加参阅,版本问题也是非常重要。此时我因兼任一个大学的图书馆长,一切均在草创,经费甚为充足,除了国文系以外各系申请购书并不踊跃,我乃利用机会在英国文学图书方面广事购储。标准版本的重要典籍以及参考用书乃大致齐全。有了书并不等于问题解决,要逐步一本一本地看。我哪里有充分时间读书?我当时最羡慕英国诗人弥尔顿,他在大学卒业之后听从他父亲的安排到郝尔顿乡下别墅下帷读书五年之久,大有董仲舒三年不窥园之概,然后他才出而问世。我的父亲也曾经对我有过类似的愿望,愿我苦读几年书,但是格于环境,事与愿违。我一面教书,一面恶补有关的图书,真所谓是困而后学。例如莎士比亚剧本,我当时熟悉的不超过三分之一,例如弥尔顿,我只读过前六卷。这重大的觖失,以后才得慢慢弥补过来。至于国学方面更是多少年茫然不知如何下手。

读书乐

读书是一种境界

读书好像是苦事,小时嬉戏,谁爱读书?即读书,还要经过无数次的考试,面临威胁,担惊害怕。长大就业之后,不想奋发精进则已,否则仍然要继续读书。我从前认识一位银行家,镇日价筹划盈虚,但是他床头摆着一套英译法朗士全集,每晚翻阅几页,日久读毕全书,引以为乐。宦场中、商场中有不少可敬的人物,品位很高,嗜读不倦,可见到处都有读书种子,以读书为乐,并非全是只知道争权夺利之辈。我们中国自古就重视读书,据说秦始皇日读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简公文才就寝。《鹤林玉露》载:“唐张参为国子司业,手写九经,每言读书不如写书。高宗以万乘之尊,万畿之繁,乃亦亲洒宸翰,遍写九经,云章烂然,始终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从前没有印刷的时候讲究抄书,抄书一遍比读书一遍还要受用。如今印刷发达,得书容易,又有缩印影印之术,无辗转抄写之烦,读书之乐乃大为增加。想想从前所谓“学富五车”,是指以牛车载竹简,仅等于今之十万字弱。纪元前一千年以羊皮纸抄写一部《圣经》需要三百只羊皮!那时候图书馆里的书是用铁链锁在桌上的!《听雨纪谈》有一段话:

苏文忠公作《李氏山房藏书记》曰:“予犹及见老儒先生言其少时,《史记》《汉书》皆手自书,日夜诵读,唯恐不及。近岁,诸子百家,转相摹刻,学者之于书,多且易致其文辞学术当倍蓰昔人。而后学之士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苏公此言切中今时学者之病,盖古人书籍既少,凡有藏者率皆手录。盖以其得之之难故,其读亦不苟。到唐世始有版刻,至宋而益盛,虽云便于学者,然以其得之之易,遂有蓄之而不读,或读之而不灭裂,则以有板刻之故。

无怪乎今之不如古也。其言虽似言之成理,但其结论今不如古则非事实。今日书多易得,有便于学子,读书之乐岂古人之所能想象。今之读书人所面临之一大问题乃图书之选择。开卷有益,实未必然,即有益之书其价值亦大有差别,罗斯金说得好:“所有的书可分为两大类:风行一时的书与永久不朽的书。”我们的时间有限,读书当有选择。各人志趣不同,当读之书自然亦异,唯有一共同标准可适用于我们全体国人。凡是中国人皆应熟读我国之经典,如《诗》《书》《礼》,以及《论语》《孟子》,再如《春秋左氏传》《史记》《汉书》以及《资治通鉴》或近人所著通史,这都是我国传统文化之所寄。如谓文字艰深,则多有今注今译之版本在。其他如子集之类,则各随所愿。

人生苦短,而应读之书太多。人生到了一个境界,读书不是为了应付外界需求,不是为人,是为己,是为了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吾故曰:读书乐。我想起英国十八世纪诗人一句诗——

Stuff the head

With all such reading as was never read.

大意是:“把从未读过的书籍,赶快塞进脑袋里去。”

写信难

写信要偶然欲书

我因为懒得写信,常被朋友们骂。自己也知道是一个毛病,可是改不了。有些人根本不当回事,倒也罢了,我却是一方面提不起笔,一方面却又老惦记着一件大事没做。单单写信,我这一生仿佛就没有如释重负的时候了。我不十分有保存信的习惯,可是我已经存了不止千八百封,这不是为保存,而是为了想答复。虽然遥遥无期。

因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毛病,就每每推想别个同病的人到底为什么会懒得写信。照我们现在想,大抵不外几个原因:一是写信也要有物质基础,如果文房四宝不太方便,有笔无墨,或笔墨虽有,而墨的胶性太大,笔头又摇摇欲坠,像驾着老牛破车一样,游兴无论多么大,也要索然而返了。纸也很要紧,不要说草纸不能写信,就是宣纸道林纸,假若大小不一,颜色不齐,厚薄不均,也会扫写信的兴。或者说用钢笔不就得了么?然而钢笔又有钢笔的难处,不好用的钢笔,用起来比什么都吃力,写不上二三字,又废然了。钢笔头容易变成叉子,到那时恐怕除了画平行线以外,什么也写不出。钢笔杆容易让手指上起一个疙瘩,如果不是大力在后,谁也不愿意去忍痛写信。自来水笔似乎好了,而美国货太贵,国货又不敢领教。坏的自来水笔容易漏水,不是满手有入染坊之嫌,就是信纸会变成汪洋一片,这也败人的兴了。钢笔的问题纵解决,而墨水又成问题,墨水的上层每每清淡如水,写上去若有若无,用到下层时却又有浓得化不开之虞。在换一瓶不同牌子的墨水去用的时候,据说又会让第二瓶墨水起了化学作用,究竟什么化学作用,我们不清楚,可是写在纸上,字形却不太真了。文房四宝的难关已经如此,如果再加上邮票时刻涨价,每涨一次价,写信的兴致就淡一层。邮票方便,有时确是叫人爱写信的,随便一写,随便一贴,随便一丢,飘飘然,牢骚或者温情是可以达到友好之手了。因此,爱写信的朋友常常早买一批邮票,到了时候一贴。我还见过一位小朋友,他是预备得更周到,把邮票早贴到信封上。别人如果借他的信封用,大概也就同时省了一点物力时力。现在却不行了,早买下邮票吧,几天一涨,旧邮票立刻落伍,贴满了信封,也不够数。我现在就存下不少一元、二元、十元、五十元的邮票,眼看一百元、五百元的邮票又要打到冷宫里了。这样一来,谁愿意早预备邮票,不早预备邮票,写信的事业又受了挫折。

上面所说,都是写信一事的物质基础。另外却也有一些不利于写信的因素。一个人的表现方式,原是有惯性的,如果业已惯于用某一种方式了,大抵不太重视其他的方式。例如一个惯于用日记表现自己的人,每天日记数千言,他大概不再写什么文章了。反之,一个爱好长篇巨制的人,他的日记也势必至如流水账一样简陋。我总觉得爱讲话的人,就未必爱写信。因为见了面,可以天上地下,李家长张家短,海阔天空,多么痛快!谁耐烦用充塞拥挤的心情去写那写也写不痛快的八行书?

再则写信与年龄也有关,中学生都是擅长写长信的。老舍说中学生的恋爱只能在半脖子泥写情书的状态下进行,一点儿也不错。谁能怪中学生的时代正是诗人的时代、哲人的时代、情人的时代呢?中学以上,随着这些黄金时代的消失,而信也渐渐变短。大学毕了业,大概就只余下八行,八行也尽多的了。不是么?

写信又和性别有关,男子大概在这上面要见绌一点儿。在同一个公事房里,互递纸条来谩骂或传情,只有女职员才这样做。收到一封不识者的来信,只说讨厌,而心中急于拆阅,并且纵然不理,然而希望不久就再继续收到,这才只有女性为然。我有一次,在飞机上,见许多人欠伸欲睡,许多人恶心要吐,可是就有一位客人,在铺上小手提包,伏着身子写信,不用问,那也只有一位小姐可以做得出。小姐似乎为写信看信而活着,大概这话没有毛病。

如果不把写信当作一回事的人,有时却也容易写信。因为应酬的信是有套子的。纵然不必搬了尺牍大全照抄,而耳濡目染,却也已经容易得腐词滥调的训练。可也要写一封有情趣的信,虽不必希望让人的子孙将来保存成墨宝,但至少不愿意落入言不由衷的恶札,就大大不易了。孙过庭在《书谱》上讲写好字的条件之一是“偶然欲书”,这也就是兴会。现在何世?兴会何来?倘见一二知己,真要抱头大哭,实在缺乏写寸笺的“偶然欲书”的心情了!

写信也许是擅长应付实际生活的人的本领之一,我每见许多有为之士,有信必发,有时迟了一年半载,但也必须写出奉读某月某日手书的字样,仿佛他特别关心,又特别强记,叫收信的人既感且佩。这种人大概是一饭三吐哺、一沐三握发的类型里的。反过来,假若居今之世,还不晓得钱的有用,衣冠也不能整齐,不想为世所知,自己也几乎忘了世界,此不实际之尤,对写信也就生疏了。

我虽然找了这许多理由,但自己省察下去,其中并没有一个理由和自己真正相合?糟糕的是,我竟天天惦记着给人写信,然而债台高筑,日增不已,自己的歉疚也就不已,大概是古人所谓“重伤”了。

造谣学校

流言止于智者

好的文学作品,不分古今中外,亦不拘是否反映了多少的时代精神,总是值得我们阅读的,谢立敦的《造谣学校》(Sheridan:The School for Scandal)即为一例。

谢立敦是英国的戏剧作家,生于一七五一年,卒于一八一六年,原籍爱尔兰,英国有许多喜剧作家都是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好像是有隽俏幽默的民族性,特别宜于刻画喜剧中的人物。《造谣学校》是他的代表作,布局之紧凑,对话之幽默、俏皮、雅洁以及主题之严肃,均无懈可击,上承复辟时代喜剧的特殊作风,下开近代喜剧如萧伯纳作品的一派作风,全属于“世态喜剧”的一个类型。

《造谣学校》主要布局是写两个性格不同的弟兄,弟弟查尔斯是一个挥霍成性的浪荡子,但是宅心忠厚真性善良;哥哥是表面上循规蹈矩,满口仁义道德的文质彬彬的君子,实则是贪婪伪善的小人。经过几度测验,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显示了无所逃遁的真形,其间高潮迭起,趣味横生,舞台的效果甚大。像这样的布局,在戏剧中并不稀罕,但是背景的穿插布置颇具匠心,所以能引人入胜。最能令人欣赏的不是戏中所隐含的劝世的意味。戏剧不是劝善惩恶的工具,戏剧是艺术,以世故人情为其素材,固不能不含有道德的意义,但不必有说教的任务。此剧最有趣味的地方之一应该是司尼威夫人所领导的谣言攻势。此剧命名为《造谣学校》,作者寓意所在,亦可思过半矣。

长舌妇是很普遍的一个类型,专好谈论人家的私事,嫉人有、笑人无,对于有名望有财富有幸福生活的人们,便格外地喜欢飞短流长,总要“横挑鼻子竖挑眼”地找出一点点可以訾议的事情来加以诽谤嘲笑,非如此则不快意,有时候根本是空穴来风,出于捏造。《造谣学校》一剧有很著名的一例:

有一晚,在庞陶太太家里聚会,话题转到在本国繁殖诺瓦斯考西亚品种羊的困难。在座的一位年轻女士说:

“我知道一些实例:丽蒂夏·派泊尔小姐乃是我的亲表姊,她养了一只诺瓦斯考西亚羊,给她生了一对双胞胎。”——“什么!”丹狄赛老太婆(你知道她是耳聋的)大叫起来,“派泊尔小姐生了一对双胞胎?”这一错误使在座的人哄堂大笑。可是,第二天早晨到处传言,数日之内全城的人都信以为真,丽蒂夏·派泊尔小姐确实生了胖胖的一男一女;不到一星期,有人能指出父亲是谁,两个婴儿寄在哪个农家养育。

谣言是这样的,有人捏造,有人传播,传播的时候添油加醋,说得活灵活现,听的人不由得不信,说派泊尔小姐生了双胞胎,这还不够耸动,一定要说明其细节才能取信于人,所以双胞胎是一男一女,生身父是谁,寄养在什么地方,都要一一说得历历如绘,不如此则不易取信于人,这是造谣艺术基本原则之一。再如一个女人的年龄永远是一项最好的谈论资料。如果一个女人驻颜有术,则不知有多少人千方百计地要揭发她的真正年龄,种种考据的方法都使用得上,不把一位风姿绰约的女人描写成为一个半老徐娘则不快意。如果一个女人慷慨豪迈,则必有人附会一些捕风捉影的流言,用一些谰言套语,暗示她的过去生活的糜烂。对女人最狠毒的诽谤往往是来自女人。《造谣学校》里的几位夫人、太太是此道的高手。捏造谣言的,其心可诛,传播谣言的人,其行亦同样的可鄙,而假装正经表面上代人辟谣,实际上加强诬蔑者,则尤为可哂,例如《造谣学校》中的坎德尔夫人即是。彼特爵士说:“当我告诉你她们诽谤的人是我的朋友,坎德尔夫人,我希望你别为她辩护。”因为她越辩护,越加深了那诽谤的效果。

彼特爵士说:“上天作证,夫人,如果他们(国会)以为戏弄他人名誉是和在花园里偷取猎物一样的严重,而通过一个‘保存名誉法案’,我想很多人要因此而感谢他们。”斯尼威夫人说:“啊,主啊,彼特爵士,你想剥夺我们的权利吗?”彼特爵士说:“是的,夫人;以后不准任何人糟蹋人的名誉,除了有资格的老处女和失望的寡妇。”这是讽刺。遏止谣言不能寄望于立法。我们中国有一句老话:流言止于智者。流言到了智者的耳里,即不再生存。可惜的是,智者究竟不多。

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

情书人人会写,写得好的并不多见

我译《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The Love Letters of Abelard and Eloise)是在民国十七年夏天,那时候我在北平家里度暑假。原书(英译本)为英国出版的Temple Classics丛书之一,薄薄的一小册,是我的朋友瞿菊农借给我看的。他说这本书有翻译的价值。我看了之后,大受感动,遂即着手翻译。年轻人做事有热情,有勇气,不一定有计划。看到自己喜欢的书,就想把它译出来,在译的过程中得到快乐,译完之后得到满足。北平的夏季很热,但是早晚凉。我有黎明即起的习惯,天大亮之后我就在走廊上借着藤桌藤椅开始我的翻译,家人都还在黑甜乡,没人扰我,只有枝头小鸟吱吱叫,盆里荷花阵阵香。一天译几页,等到太阳晒满了半个院子我便停笔。一个月后,书译成了。

暑假过后我回到上海,《新月》月刊正需要稿件,我就把《情书》的第一函、第二函发表在《新月》月刊第一卷第八号(民国十七年十月十日出版),并且在篇末打出一条广告:

这是八百年前的一段风流案,一个尼姑与一个和尚所写的一束情书。古今中外的情书,没有一部比这个更为沉痛、哀艳、凄惨、纯洁、高尚。这里面的美丽玄妙的词句,竟成后世情人们书信中的滥调,其影响之大可知。最可贵的是,这部情书里绝无半点轻狂,译者认为这是一部“超凡入圣”的杰作。

广告总不免多少有些夸张,不过这部情书确是一部使我低徊不忍释手的作品。这部书译出来得到许多许多同情的读者。不久这译本就印成了单行本,新月书店出版。广告中引用“一束情书”四个字是有意的,因为当时坊间正有一本名为《情书一束》者相当畅销,很多人都觉过于轻薄庸俗,所以我译的这部情书正好成一鲜明的对比。

其实,写情书是稀松平常的事。青年男女,坠入情网,谁没有写过情书?不过情书的成色不同。或措辞文雅,风流蕴藉,或出语粗俗,有如薛蟠。法国的罗斯当《西哈诺》一剧,其中的俊美而无文的克利斯将,无论是写情书或说情话,都极笨拙可笑,只会不断重复地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一语并不坏,而且是不能轻易出诸口的,多少情人在心里燃烧很久很久才能迸出这样的一句话,这一句话应该是有如火山之爆发,有如洪流之决口,下面还应有下文。如果只是重复着说“我爱你”,便很难打动洛克桑的芳心了。所以克利斯将不能不请诗人西哈诺为他捉刀,替他写情书,甚至在阳台下朦胧中替他诉衷情。情书人人会写,写得好的并不多见。

情书通常是在一对情人因种种关系不得把晤的时候,不得已才传书递简以纸笔代喉舌。有一对情侣在结成连理之前暌别数载远隔重洋,他们每天写情书,事实上成为亲密的日记,各自储藏在小箱内,视同拱璧。后来在丧乱中自行付诸一炬。为什么?因为他们不愿公开给大众看。有些人千方百计地想偷看别人的情书,也许是由于好奇,也许是出于“闹新房”心理,也许是自己有一腔热情而苦于没有对象,于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总之,情书不是供大众阅览的,但大家越是想看。

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是被公开了的,流行了八百多年,原文是拉丁文,译本不止一个。中古的欧洲,男女的关系不是开放的,一个僧人和一个修女互通情书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中古教会对于男女之间的爱与性视为一种罪恶,要加以很多的限制(Rattrey Taylor有一本书Sex in History,有详细而有趣的叙述)。我们中国佛教也是视爱为一切烦恼之源,要修行先要斩断爱根。但是爱根岂是容易斩断的?人之大患在于有身。有了肉身自然就有情爱,就有肉欲。僧侣修女也是人,爱根亦难斩断。阿伯拉与哀绿绮思都不是等闲之辈,他们的几封情书流传下来,自然成为不朽的作品。

中古尚无印刷,书籍流传端赖手抄。抄本难免增衍删漏,以及其他的舛误。所以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几通情书是否保存了原貌,我们很难论定。至少那第一函不像是阿伯拉的手笔。很像是后来的好事者所撰作的,因为第一函概括地叙述二人相恋的经过以及悲剧的发生,似是有意给读者一个了解全部真相的说明。有这样一个说明当然很好,不过显然不是本来面貌。我读了这第一函就有一种感觉,觉得好像是《六祖坛经》的自序品第一,不必经过考证就可知道这是后人加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