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霍桑分居以后,一方面固然享受了甜蜜的家庭幸福;另一方面却错过了许多机会,对于那些离奇惊人的巨案,我竟不能一件件亲身参加。譬如那“新婚劫”“魔窟双花”“夜半呼声”等奇案,我都没有参与——或是因着我旅行在外,或是霍桑觉得我的笔墨繁忙,或家务缠身,就也不通知我,由他单独进行。这一着我不无认为遗憾。不过我的抱憾当然只是指我的不能参与侦查,在发表方面是没有出进的。事后我若是认为案情奇诡,或者含着警惕世俗的意味,我仍能借用他的日记,把案子记述出来。这一案也就是霍桑个人的成绩,我是凭着他的转述记述的。虽然难免做了些艺术加工,但都是有事实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