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这时,我猛觉得我的左肩膊上轻轻一拍,同时有一股香气,直袭我的鼻管。我立即住了脚步,旋转头去;便和那个西装朋友面面相对。我不认识他,也不知他有什么用意。我正待发问,那人忽有一种出乎意外的举动。他的右手从外褂袋中摸出一种白色的东西,向着我左手中一塞。接着便又放开脚步。急急地前进。

我一时竟呆住了。他这举动完全出我的意料。我的右手虽已摸着了枪柄,却又不便贸然乱放,因为我左手中还不知是什么东西。我的手指自然而然的握了一握,却是一个白巾的小包。在这一握的举动之中,还发出些细碎磨擦声音。

怪了!这是什么东西?那小包并不沉重,不象是危险物品。在这时候我的理智指示我,第一步动作应把这包中的东西瞧一个明白。于是我的右手立即放了枪柄,急急把那包打开。那是一块四周折边的细白麻纱巾,曾经熨铁烫过,还带着浓烈的香气。这小包幸亏是卷裹着的,并没打结。我在两三秒钟时间,已经展了开来。可是展开以后,我的目光一和包中的东西接触,这一惊却非同小可。

原来白巾中却是一条异光耀目的珠项圈!

我仿佛进了梦境。有一声讶异的惊呼,自动的从我的喉关中冲出来。我口中的那枝纸烟也顿时落在地上。我已仿佛失了知觉。抬头一瞧,前面那个穿灰呢外衣的西装男子。已在十多码外,他的背形还隐约可见。这个人有什么用意?善意的还是恶意的?但无论如何,他和我既面不相识,却把这样的东西交在我手,我决不能轻轻放他过去。我不再犹豫,顺手把白巾和项圈塞在袋中,也放开脚步,急急向前追赶。我的步骤已从实步变了跑步,恨不得立即把那人抓住。可是我只跑了三四步远,猛听得我的背后也有急促的奔跑声音。同时我又听得有人高声呵喝。

“且慢!”

这呵喝的命令是向我发的吗?还是对前面的人?我不能不疑讶起来。但我的听觉虽然接受了这个命令,我的两足却还不肯服从。我的全神既完全贯注在前面的人,我的疑讶的结果。以为这呵喝是向我的前面的入发的。不料砰的一声,冲破了这沉静的空气。原来我后面的人竟因误会而开枪了。我怎样应付呢?可能再继续前进?那似乎不管。我为了避免误会的牺牲,势不能不停止脚步,同时我又举起两手,以防他第二次开枪。

我遭了这第二次的变端,心中已很了然。那前面闯人分明已干了一件犯法的勾当,后面的人也一定是什么追踪的警探,我不幸夹在中间,才使那警探发生了误会。我旋转身来,见那追赶的人早已奔近我的面前。那人身材高大,穿一件玄色的长袍,上面并无马褂,头上戴一顶深黄条纹呢的鸭舌帽儿,虽然压得很低,但从电灯光下,还可以瞧见他的苍黑的横肉脸儿。一双粗圆的眼睛,张大得可怕。他这打扮分明是一个便衣侦探,我先前料想日经证合。他一定已误会了。

我等他走近,便先开口道:“朋友,一你弄错了。”

他的右手持着一支闪亮的镀镍手枪,枪管凝注着我。

他冷冷地答道:“谁弄错了?”

我道:“你不见那前面的人已转弯了吗?”

这横肉脸的大汉倒很镇静。他答道:“不错,让他去罢。”

我道:“这个人不能放掉。”

他道:“有了你,也是一样。”

我觉他的成见很深,急切间又找不得相当的说话,足以祛除他的误会,不觉有些儿着恼。

我但道:“你当真弄错了。这个人万万不能放过。快追上去。”

他道:“你不会买些糖果骗骗我吗?”

我不禁更加着恼道:“你缠到牛角尖去了!这个人才是罪徒。现在他安然脱身,那责任要你负的。”

他也提高喉咙答道:“捉贼捉赃,那才是我的责任。那东西不是在你身上吗?”

他说了这句,便踏前一步,把枪口抵住了我的胸口,突的伸手摸我左襟的衣袋。一刹那间,那条白巾包裹的项圈,已到了他的手中!于是他脸上露出一种狞笑,那种横眉挤眼的得意状态,见了真使人可恨,又觉可笑。

在这种情态之下,若依我的本性,只有不顾一切,冒险和他拚干一下。不过我的经验已多,自信还有些科学态度。我若和他反抗,不但和他同等错误,而且还不免赔失态之认。因为论这个人的职司,这样措施原为应当。他既不认识我,这误会不易解释,论情也是可原。因这一念,我的态度反而沉静下来。

我又向他说。“这里有一重曲折。你还没有明白。这逃走的人才是真正的罪徒。你若不信,我可以同你一块儿赶上去,也许还来得及。”

那人一壁把珠圈放在他的袋中,一壁懒洋洋地答道:“我却打算省些儿足力了。”

我见这个人无可理喻,又气又恨,一时却又想不出什么办法但那个裁赃的罪徒。现已脱身远扬。这件事已被这个人弄僵。

我又耐着性儿说道:“我是高家的客人,刚才从那里出来。”

他接口道:“不错,我知道的,就是你的同伴也是从高家里出来的。”

我道:“你真把我当做同党看待吗?好,现在我同你回到高家里去。”

那探伙道:“那不行。我们还是往警署里去。”

我不禁盛气道:“也好,我跟你走。但你须知道我是包朗!”

这可恶的探伙忽剪住我道:“你叫包龙吗?哈哈,包龙图也不相干的。快走,快走!”

从青海路向东转弯,就是警察第四分署,从那出事地点走去,约有两分钟的路程。我在途中忖度。我今夜可算不幸。偏偏遇着这个蛮子。这个误会,一到署中当然立即可以解释,不过这项圈问题,那行窃的匪徒既已脱身,一时倒还不能解决。我和那人曾面对面瞧过一瞧,虽在一瞥之间,但那人的面貌,我已有几分把握。平日霍桑常和我讨论观察面相的方法;第一着眼,就须注意眼睛和鼻子,和那面部的线纹,有无特异之点。这一个印象已经留下,以后便不容易淡忘。我记得我瞧见那人的鼻子带些钩形,一双小眼,瞧人时形似棱角。这两个异点已尽做辨认的根据。我自信第二次如果见他,决不致逃避我的目光。不过这个人是谁?此刻又往那里去寻!据这探伙说,这人也是从高家里出来的。我怎么没有见过?调查起来,不知有没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