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元正紀大論篇

厥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此言巳亥十年,氣後天時而至也。按:經文先後之說,皆就正月朔日寅時言之。

民熱病行於下,風病行於上,風燥勝復形於中。

此以風甚則燥勝而熱復,故勝復更作,上下之氣相形而見於中也。

初之氣,民病寒於右之下。

此以燥金加於風木,初氣為地左間即天右間之下也。上年太陽寒水或未退位,故寒病復見於此。

二之氣,民病熱於中。

此以寒水加於君火,故熱為寒鬱,即傷寒成溫之候也。

三之氣,民病泣出,耳鳴,掉眩。

此以三氣即司天風木用事,風火交煽,有風必有火也。

四之氣,民病黃癉,而為胕腫,溽暑濕熱相薄,爭於左之上。

此以少陰暑熱與太陰濕土相爭,而為濕熱之病也。本年少陰君火在天之左間。

五之氣,寒氣及體。

此以客濕土主燥金,燥濕更勝,而為沉陰之病也。

終之氣,其病溫厲。

此以終氣即司地相火用事。相火者,畏火也。畏火司令,時寒氣熱,故病溫厲,即冬溫而民皆病者也。

歲宜以辛調上,以咸調下,畏火之氣無妄犯之。

此言辛從金化,以調上之風木;咸從水化,以調下之相火。然相火易虛易實,不比君火之有常,調之非易,故宜慎也。

少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此言子午十年,氣先天時而至也。

民病咳喘,血溢,血泄,鼽嚏,目赤眥瘍,寒厥入胃,心痛,腰痛,腹大,嗌乾,腫上。

此以上火下金,火熱而金清,故熱病見上,清病見下也。

初之氣,民病關節禁固,腰脽痛,中外瘡瘍。

此寒水為病,而以二之氣炎暑將臨,故又病熱也。

二之氣,民病淋,目瞑目赤,氣鬱於上而熱。

此為木火相生,民氣當和,而火鬱亦不能不為病也。

三之氣,民病氣厥心痛,寒熱更作,咳喘,目赤。

此言三氣,即司天君火用事,二火交煽,故病熱也。

四之氣,民病寒熱,嗌乾,黃癉,鼽衄,飲發。

此以客主氣皆濕土,而又承君相二火之後,故病濕熱也。

五之氣,民病溫。

此以陽隨收令,惟火沴金,時寒氣熱,陽邪之勝,為病正多也。

終之氣,民病腫於上,咳喘,甚則血溢,病生皮腠,內舍於脅下,連少腹,而作寒中。

此以終氣即司地燥金用事。金性收,故五氣之餘火內格;金氣清,故本氣之新寒又作也。

歲宜咸以軟之而調其上,甚則以苦發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則以苦泄之。

此以咸從水化,故能調在上之君火。金以酸補,故能安在下之燥金。甚則以苦發之者,上熱甚則非用苦之陽不能發越也。以苦泄之者,下熱甚則非用苦之陰不能湧泄也。同一苦味,而有從陽從陰之別,即有苦寒、苦熱之殊。余所以謂藥借病用,即由此悟入耳。

太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此言丑未十年,氣後天時而至也。

民病寒濕腹滿,身膹膹胕腫,痞逆,寒厥,拘急。

此以陰凝於上,寒積於下,故所病皆寒濕也。

初之氣,民病血溢,筋絡拘強,關節不利,身重筋痿。

此以客主氣皆風木,而太陰以濕土司天,風濕相搏,風病筋而濕病肉,血溢為木火之逆,而亦寒濕所郁也。

二之氣,民病溫厲盛行,遠近咸若。

此以客主氣皆君火,其氣當和,而以濕熱交蒸,故作溫厲。

三之氣,民病身重胕腫,胸腹滿。

此以三氣即司天濕土用事,而主氣又為畏火,故病濕熱。

四之氣,民病腠理熱,血暴溢,瘧,心腹滿熱,臚脹,甚則胕腫。

此以客火主濕,而熱甚於濕,故病加甚。

五之氣,民病皮腠。

此以客主氣皆燥金,故病及肺金之合,同類相從也。

終之氣,民病關節禁固,腰脽痛。

此以終氣即司地寒水用事,故病見於太陽所經之路。

歲宜以苦燥之、溫之,甚者發之、泄之。

此言濕宜於燥,寒宜於溫,味必用苦者。苦從火化,正用苦之陽也。而及其濕寒既化為熱,又必有以發泄之。

少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此言寅申十年,氣先天時而至也。

民病寒熱、外發瘡瘍,內為泄滿。

此火盛於外,而寒鬱於中,故為外熱內寒之證也。

往復之作,民病寒熱,瘧,泄,聾,瞑,嘔吐,上怫,腫色變。

此以木盛則陽明受傷,甲木之氣陵犯胃土,故為諸病。

初之氣,溫病乃起,其病氣怫於上,血溢,目赤,咳逆,頭痛,血崩,脅滿,膚腠中瘡。按:經凡言皮腠瘡瘍者,即今人病中斑疹之類。

此以君火用事於相火司上之年,二火合氣,故其病溫也。

二之氣,民病熱鬱於上,咳逆,嘔吐,瘡發於中,胸嗌不利,頭痛身熱,昏憒膿瘡。

此以濕土用事於君火主氣之時,故為濕熱之病也。

三之氣,民病熱中,聾瞑,血溢,膿瘡,咳嘔,鼽衄,渴,嚏欠,喉痹,目赤,善暴死。

此以三氣即司天相火用事,客主之火皆熾,故熱甚也。

四之氣,民病滿身重。

此以客燥主濕,燥勝而肺自病,濕勝而脾自病也。

五之氣,民避寒邪。

此以水寒金冷,示民當知所避也。

終之氣,民病關閉不禁,心痛,陽氣不藏而咳。

此以終氣即司地風木用事,以風加寒。風為陽邪,而其氣主乎動也。

歲宜咸、宜辛、宜酸,滲之、泄之、漬之、發之。

此言咸從水化,能勝火也;辛從金化,能平木也;酸從木化,能順木火之性。凡風火之相煽,尤賴酸以收之也。滲之是利小便,泄之是通大便,漬之、發之是解肌出汗。經所謂潔淨府、去菀陳莝、開發腠理,皆所以致津液而通氣也。

陽明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此言卯酉十年,氣後天時而至也。

民病咳,嗌塞,寒熱,發暴振慄,癃閉。

此皆金燥火熱之病,肺與小腸受之也。

初之氣,民病中熱,脹,面目浮腫,善眠,鼽衄,嚏欠,嘔,小便黃赤,甚則淋。

此以客氣濕主氣風,風為陽邪,濕為陰邪,風濕相搏,脾腎交病也。

二之氣,厲大至,民善暴死。

此以客相火主君火,似乎二火合德,而以臣位君則大逆也。

三之氣,民病寒熱。

此以三氣即司天燥金用事,以陽盛之時而行大涼之氣,故病在皮毛也。

四之氣,民病暴僕,振慄,譫妄,少氣,嗌乾引飲,及為心痛,癰腫瘡瘍,瘧寒之疾,骨痿,血便。

此以四氣之後為司地君火所主,而太陽以寒水臨之,水火相逆,故心腎同病也。

五之氣,民氣和。

此以風木用事,而得司地君火之溫故也。

終之氣,民病溫。

此以終氣即司地君火用事,以溫加寒,民氣當平。而溫從火化,病則多熱也。

歲宜以咸、以苦、以辛,汗之、清之、散之。

此以咸之從水化者,治司地之君火;苦之從火化者,治司天之燥金;辛之從金化者,治本氣之不及。而火來乘之者,於上下求得其平也。歲半以下氣過於熱,故宜清;歲半以上氣過於斂,故宜散。

太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此言辰戌十年,氣先天時而至也。

民病寒濕,發肌肉萎,足痿不收,濡瀉,血溢。

此皆寒濕使然。而惟血溢為木火之郁,寒甚必化熱也。

初之氣,民乃厲,溫病乃作,身熱,頭痛,嘔吐,肌腠瘡瘍。

此以上年終氣君火與本年初氣相火,為二火之交,重以主氣風木,又為風火相薄,故見諸病。

二之氣,民病氣鬱中滿。

此以清燥之氣固結於中,而陽郁也。陽鬱則必傷其陰也。

三之氣,民病寒,反熱中,癰疽注下,心熱瞀悶,不治者死。

此以三氣即司天寒水用事,以寒化火,故病寒反熱。所以太陽之寒傳入陽明即成溫也,不戢則燎原矣。

四之氣,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

此為以客勝主,濕土受風木之制,而陽明反燥也。

五之氣,民乃舒。

此以歲半之後地氣主之,以濕土而得君火之助故也。

終之氣,民乃慘淒,反者孕乃死。

此以終氣即司地太陰用事,再加於寒水之位故也。

歲宜苦以燥之、溫之。

此言凡遇濕土、寒水之年,濕宜燥之,寒宜溫之。味必用苦者,苦從火化,治寒以熱正用苦之陽也。太陰歲宜與此略同。不言發泄者,義已見於前也。

凡此司天所生之病,以巳亥、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年為序者,所以明厥、少、太、少、陽、太之六氣,而於巳亥起厥之訣,亦可推而知也。

壬子、壬午,其病支滿。按:經文於《六元正紀》中,惟子午、寅申、辰戌載有民病,餘三紀無之。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剋土也。

戊子、戊午,其病上熱血溢。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傷陰也。

甲子、甲午,其病中滿身重。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脾自病也。

庚子、庚午,其病下清。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致燥病也。

丙子、丙午,其病寒下。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見寒病也。

壬寅、壬申,其病掉眩,支脅驚駭。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肝為病也。

戊寅、戊申,其病上熱鬱,血溢,血泄,心痛。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心為病也。

甲寅、甲申,其病體重,胕腫,痞,飲。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脾為病也。

庚寅、庚申,其病肩背胸中。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肺為病也。

丙寅、丙申,其病寒,浮腫。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腎為病也。

壬辰、壬戌,其病眩掉目瞑。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見風病也。

戊辰、戊戌,其病熱鬱。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見熱病也。

甲辰、甲戌,其病濕下重。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見濕病也。

庚辰、庚戌,其病燥,背瞀胸滿。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見燥病也。

丙辰、丙戌,其病大寒留於谿谷。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見寒病也。

厥陰所至為裡急,為支痛,為軟戾,為脅痛嘔泄。

此巳亥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按:此以春夏秋冬四時為言。

少陰所至為瘍疹,身熱,為驚惑,惡寒,戰慄,譫妄,為悲妄,衄衊,為語笑。

此子午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太陰所至為積飲否隔,為蓄滿,為中滿霍亂吐下,為重胕腫。

此丑未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少陽所至為嚏,嘔,瘡瘍,為驚躁,瞀昧,暴病,為喉痹,耳鳴,嘔湧,為暴注,瞤瘈,暴死。

此寅申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陽明所至為浮虛,為鼽、尻、陰、股、膝、髀、腨、䯒、足病,為皴揭,為鼽嚏。

此卯酉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太陽所至為屈伸不利,為腰痛,為寢汗,痓,為流泄禁止。按:此條「寢汗痓」亦當作「寢汗痙」。

此辰戌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木鬱之發。

此言金勝制木,而木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鬲咽不通,食飲不下。

此木淫土虛之病也。

甚則耳鳴眩轉,目不識人,善暴僵仆。

此風淫而本經自病也。

木之發,其氣無常。

此言其發無常期也。風善行而數變,故發亦無定。經曰:木發無時。

木鬱達之。

達,暢達也。木喜條達。凡在表者,當疏其經;在裡者,當疏其臟。但使氣得通行皆謂之達。

火鬱之發。

此言水勝制火,而火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少氣,瘡瘍癰腫,脅、腹、胸、背、面首、四肢䐜憤臚脹,瘍痱,嘔逆。

此火濕之上衝於肺胃也。

瘈瘲,骨痛,節乃有動。

此火濕之內淫於筋骨也。

注下,溫瘧,腹中暴痛,血溢,流注,精液乃少。

此火濕下上流行,經絡受傷,而動血耗精也。

目赤,心熱,甚則瞀悶,懊憹,善暴死。

此肝心二經之火濕並行於內,而其性急速也。

刻終大溫,汗濡元府。

此即火欲發之徵也。凡一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火之發在四氣,則三氣刻數將終,即有大溫之候。

火之發,其氣四。

四之氣為太陰,火鬱之發,獨在濕土王時,故其氣必兼乎濕也。

火鬱發之。

發,發越也。凡火之所居,其有結聚斂伏者,不宜蔽遏,故當因其勢而解散之、升揚之也。凡病於陽虛、陽盛二者之外,另有陽為陰遏之證,皆當用升陽散火之法,即此之謂。

土鬱之發。

此言木勝制土,而土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心腹脹,腸鳴而為數後。

此濕行於上中下三焦,必治其中而上下始安也。

甚則心痛脅䐜。

此心為濕乘,肝為侮也。

嘔吐霍亂。

此濕上下行,而或嘔或吐,或吐利交作。病每見於中也。

飲發注下,胕腫身重。

此水飲發而大便暴泄,脾傷而肌肉見病。皆土發濕邪之證也。

土之發也,以其四氣。

四氣為土之王時,故土之發也以四氣。

土鬱奪之。

奪,直取也。土畏滯,凡滯在上者可吐;滯在下者可瀉。而皆不外直取其中,以安其上下也。

金鬱之發。

此言火勝制金,而金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咳逆,嗌乾,面塵色惡。

此燥氣勝而肺病也。

心脅滿引少腹,善暴痛不可反側。

此金氣勝而傷肝也。

金之發也,其氣五。

五氣為陽明王時,故其發也以五氣。

金鬱泄之。

泄,疏利也。金鬱之病,為咳,為閉,為燥,為寒,凡解表,利氣,通便,皆謂之泄。

水鬱之發。

此言土勝制水,而水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寒客心痛,腰脽痛,大關節不利,屈伸不便。

此皆寒水為病,於太陽經行之路也。

善厥逆,痞堅腹滿。

此陰勝而陽氣不伸,遂成陽為陰遏之病也。

水之發也,其氣二火前後。

君火為二之氣,相火為三之氣。君火之後、相火之前,六十日之內乃水鬱之所發也。水王於冬,而發於火令之時,陰乘陽也。經曰:水隨火。

水鬱折之。

折,抑制也。水鬱之病為寒、為水,其性善流。凡養肺金、實脾土、利膀胱、壯命火,皆謂之折。

民病犯寒而不遠寒,則寒至。寒至則堅否腹滿,痛急下利之病生矣。

此言應遠寒藥,而仍用寒,則病即因寒藥之誤而甚也。

民病犯熱而不遠熱,則熱至。熱至則身熱,吐下霍亂,癰疽瘡瘍,瞀郁注下,瞤瘈腫脹,嘔,鼽衄,頭痛,骨節變,肉痛,血溢血泄,淋閉之病生矣。

此言應遠熱藥,而仍用熱,則病即因熱藥之誤而甚也。

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過者死。

此言積聚之病必當攻之使去,而正乃得安。特攻之不可過甚耳。此正教人以宜攻之病,不可畏虛而留病也。

婦人重身,毒之何如?有故無殞,亦無殞也。

此言病苟有當去者,雖在有娠之婦,亦不可畏虛而留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