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七十九

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秘法

谨按《南岳司命上真紫虚元君魏夫人传》,晋代前作女官祭酒,师正一真人张君,受太清诸官君及入靖法,又自汉世流传千二百官仪,事目相应,宜当承用。及琅函所载正一章科、赤松宝历,表裹符契,可为成法。自唐虞先生集宣慈章本之后,兵火散失,鲜有全本。今所应上章,并无正定好本,多是凡狡祭酒,虚加损益,永不堪承用。咒诀官曹差舛,格式非法,奏御失於所诣,存拜不合玄理,主人心志不诚,亦若祭酒难得趣尔。拜章犹如投空,更为愆过获考,甚可叹伤。今检寻真迹及秘典,删繁取中,约省归正,集次成文,以辅翼五元玉册童初正法,赞化后学,济度存亡。九灵之旨,别受真诀。如太清入靖口启之类,非凡俗所能究耳。如或通神达灵,非玉陛仙官,未必用祭酒道士,三洞弟子,岂可忽诸。其玄奥皆出心悟,难以书论,深可详悉。慎示常才,反招冥谴。谨序。

愚按:此序宗师所作,而流传隐其名。然本法只有上中下三卷,王侍宸所传九灵飞步运神进奏秘旨,其法甚详,而科式多本正一。盖章法流行,出於正一者也。谨将本法,参正一玄科,灵宝品鉴,赤松石历,互加集次,分品立卷,遵而行之。真积力久,自当融会贯通焉。谨按:飞步法者,出自三洞妙有之书。三洞者,洞玄洞真洞神也。洞真乃大洞法箓,即元始上乘法。洞玄乃灵宝法箓,洞神即盟威都功天心五雷等法箓。总受之,称三洞法师。不曾受大洞中盟箓,不可称大洞法师。只受中盟箓,称太上灵宝中盟五法秘箓弟子。只受盟威都功箓,称正一弟子。稍不依上件已受而称大洞三洞者,以玄都大定律治罪。

今按三洞者,洞真洞玄洞神也。洞真则上清大洞箓,洞玄则灵宝中盟箓,升真内教箓,洞神射道德紫虚阳光箓。道藏三洞名部不同,今所受本箓,则各出於本部也。洞真为上乘,洞玄为中乘,洞神为下乘,正一则辅於三乘,谓之四辅。各有宗派,载於法箓,宜详之焉。

章法第一

法者法则仪范,须知也。

三洞玄科三十条

法师为百姓上章,不得放文书留仪人间,悉收敛,录一年之事,皆即封题。道民不合录也。

章案,长二尺四寸。广一尺五寸,高八寸,曲脚,栢木造。

奏章,应用匣方三寸六分,长一尺五寸。

章纸,高一尺二寸,闰月一尺三寸。

上章别作香火。不取灶中灰火也。

上叩谢章法,北向,举家大小请章。

奏章函应印,封题并须如法。

上章之时,斋主人家不得历乱高声,鸡犬惊叫,则神炁不安,章不上御。

师为人上章,章中宜有法信,并功德物,惟疾病蒙恩之日,方可受信。犯者窃盗同坐,六刑科论。论曰轮元三千合。

上章救治百姓度厄,若人民急疾来求安,师若在家诈以不在,或告而不赴急病,犯者考病十月。

香火灯檠,须高过章案。作章书,皆当精洁纸墨。

上章为斋主首罪。或有阴密事,上章讫,便於靖中对烧章词,不必宣传罪事,告於他人。发人阴私事,罪在莫大。

上章,不问大小露章及室中者,皆三日停章,不得即举案,毁坐席。急章有所疑惑者,即烧之。

靖中上章,东南露上,皆北向。

三会日社日不得上章奏,启常行文书。有急疾,三八谢太阳者不禁也。冬至节前三日后三日,不得上章,常行文字章书。有急者不禁。

戊辰戊戌此二日,不得妄入靖中。若是月半三会,皆不朝。三会别有迁日章。是祠节社日合上者,不禁。

三会三日,应言功,其日有事故不得上者,后日追上,不阙也。

箓生自拜章,口启有所说者,受恩自言,功德物输送本师,莫留也。本师远,输送常为所近者。

上章之师,不得食荤饮酒,口臭入靖。犯者夺功三千算,吏兵还天曹百日,治曹空奏,御不达闻。

上章之师,不得於病家饮食。百鬼藏入人身,救治不痒,拜奏不御。

上章之师,见人疾病,当救济其命,先与挟恨,苟愿其死,反受其殃,弟子为师奏上,章头皆建言臣所奉法师某甲也。

弟子为师奏章,家有疾病急疾者,当退席,请乞,勿顷耳便止。无有急疾不尔也。

书章清净笔砚,以章案擎仪,然后可治。勿以离身,及放着床上,章奏不闻。斋主皆当烧香入斋堂,礼拜请乞自陈,不得径持章入靖,无所关启,如投水也。

上露星章法,不问大小,皆作露静,开天门地户人门鬼路,北向安,师从天门入,地户出。旧法如此,勿误也。

上露章扶,皆先烧香入靖,请香官侍炉出庭,不得便径取出,无所关启真官,所在靖中空持香炉出,永无侍卫,魔鬼干章,万神劳损。徒失纸笔,别有请迎仪也。

上露星章,有灯,灯皆有斗并有魁罡,交罡时,谨当罡头,破军星不当之。不易教人,始学者谨之。

斋主对章,皆北向,有急疾者,徒步散发自传。无者不用也。

玄都皆有官曹,宫曹各有典者。道士乱章奏有违阙,而所作错越,迷失道真,领次谬误,不合天科,则为曹典所却,事不上御,空心委言。已达。事败之后,谓道之无灵,不言所失在於道士也。真为痛哉。

若合科令不犯之人者,所治无不愈,所无不治也。

上清玄都一十条。

若急事上章,当用朱笔题署,谓卒有暴病及祸难忧惧,上章乞获救治者,当以朱书泰玄都及臣姓祭酒,又后太清细字,并太岁月日。三天曹得此朱书,即便闻奏。犹如今阳官赤标才符为急事也。

若欲上逐鬼章,当朱书祭酒姓名。若欲上治邪章,用青纸,三官主邪吏君为青色。谓人有邪淫之气及诸庙邪鬼为患,上章请制之,当以朱书青纸。亦可别青纸,随人意多寡用也。若注鬼炁病,当作击鬼章,拜上毕,顿服之。谓家有五墓考讼死丧逆注之鬼来为病害,上章宜攻、击消散也。上章了,用真珠二分,即古称一两也,合章密纸溃於臼中,捣和之,分作细丸、平旦入靖,北向再拜,顿服之。垂死者皆活。勿令人知合捣时也。他病亦可为之,分三两服,清水送,亦可顿服勿歇,作三二次用也。

书章,北向烧香书之。凡用皆浄,谓别用好纸笔,巾案诸物皆使浄洁,束带谨恭,正坐书治,疏概墨色皆令匀净,调好缅糊封函,依法奏上。事事精严为美。

若人家有疾病死丧衰厄,光怪梦寐,钱财减耗,可上分解冢讼墓注章。

上章出官,只得出所佩小灵箓上功曹吏兵,及使土地真官,正一章法。谓世人用黄赤内箓等将吏相混杂,不越科职为也。

章后细字,无太上道君,又不北向,只是太清中官,不得云恩惟太上,可以云大道。如有太上,及北向,可以用之。

章云恩惟,分别可全。说恩惟大道,分别哀原。不得节略。上章事效,及三八言功,若大事言功,可三四百,救治垂死,言坊可五百,小小只可一二等耳。多财正炁嚣浮,吏兵厌事。谓上章及口启请诸官君将吏,及我身中功曹,以救治事效,应为言功。请三天典者,依科进秩若干首。初口启言功上章后亦上章。

章法二十二条。此条乃宗师垂训,非一人所言,今集为此条也。

章科与副本,年终焚纳上天曹章缴进。

天色大风晦暝,骤雨迅雷,电雹虹霓,并不得上章。如法封函,以桃栢香焚於烈焰中。如遇六戊日,不得上章。急切,告夜半前上之。惟戊辰戊戌天禁罚算,救病章亦不上御,劳而无功。

非受都功治正一祭酒九等大箓,飞步章奏天官金箓白简之真阶,不得上章。

法中若上大章,并中章,并称上诣某曹治某宫。若其次事,只诣三天金阙门下奏对。

上章分三等,一曰拜章,凡用星斗,谓之九灵飞步斗印,用飞符演炁之章合同印。二曰存章,用交乾斗,即用九老仙都总摄印,此印只可上章,并降魔怪凶邪等用。三曰遣章,法中合用七星斗印,用本院职印。若三印未能全备,只院印亦可。

若其次事小,并谢罪,可上南斗北斗日宫月府,并无祖师等处,只称谨上诣三天门下,伏须告报。即不得上诣曹治某宫。此章谓之小章,可召飞天神王,付神王资去,步七星斗,一召一遣,更无存想。

大章云:臣某谨遣二官直使,正一功曹,左右官使者,阴阳神决吏,科车赤符吏,罡风骑置吏,驿马上章吏,并年直某从官符吏几人。此系大章,亦系灵官章法。若请四直使,当请君,如不用四直,亦不请君,谓之中章。其次小章。亦不用前件官吏,只云:臣谨遣二官直使,或云二官使者上送,伏地拜上谢罪某章某表一通,上诣三天门下,伏须告报。

大章,称:某诚惶诚恐,稽首顿首,死罪,百拜上言。

中章,即不称死罪二字。

小章,即不称上言二字,只称诚惶诚恐。稽首顿首。

若上南斗北斗表章,只具法位某人顿首顿首再拜,平头起。

章即无前一阶所称,却於章后称阶,年月日时等。亦不用章符十二印,只於年月上用一印。只若奏状式合缝,亦用印印之。

大章、中章、大表、中表,并用十二印。合缝一印,传都三印,蜡三印,亦是仙都印,印前一阶后一阶,题注如法,即用合同符印。

若有急事,但只用函内一重,中一重,外通用青,依章法题注,如法称说事因,外用绛袋袋之,封题。如无外绛袋,亦诰上用木匣,即用绛袋,并用印。用几案,不可一例。灭裂用之,按五刑律。夺算一纪,罚病一年,减禄一年,追三魂入天一北狱考魂三千六百日。大风大寒大热大雨,不得上章。如违,准五刑律,夺算半纪,罚病半年,减禄半年,追魂扫五台山一匝,准阳间徒罪。

若犯十恶五逆之人,师不觉察,便与拜章,将曲作直,准玄都省大定律,师先追官,次追魂魄付阴山,扫山三匝,死入阿鼻无间狱治罪。

上章之人,不得使心用幸,不信三宝,欺心罔圣,内怀二心,即内不降中黄君,不保尔身,准五刑论罪。若能悔过思愆,不在其限。

章奏法师各章中说不尽事因,诰用随章单状,同章中附奏。

上章法师一见丧秽,并六畜产妇等,即时以符水荡秽。如已荡,未满七日,不得上章。本家产妇,并猫犬六畜等秽,六十日不得上章。违准泰玄都律治罪。房色不得上章,违准五刑治罪。

章奏法师不得饮食酒肉,并厌秽等物,错乱道炁。违准大定律治罪。

章奏法师不可身居厌秽之所,常用符水解秽,存思官将,不可暂离。坐卧与三五功曹正一功曹不相离身。思官,依方色化作。居止,三日一思,五日一存,十日一混合。

用印错乱,准五刑律治罪。

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七十九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