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会元卷之二百四十九

太上天坛玉格

天枢院九品迁转品秩

从九品

天枢院右判官上章典者同管干天枢院事,

天枢院左判官上章典者同管干天枢院事。

正九品

天枢院右大判官管干天枢院事,

天枢院左大判官管干天枢院事。

从八品

天枢院右统兵执法真官同主管天枢院事,

天枢院左统兵执法真官同主管天枢院事。

正八品

天枢院右领兵执法真官主管天枢院事,

天枢院左领兵执法真官主管天枢院事。

从七品

天枢院掌籍仙官同佥书天枢院事,

天枢院掌法仙官同佥书天枢院事。

正七品

天枢院领籍仙官佥书天枢院事,

天枢院领法仙官佥书天枢院事。

从六品

天枢院斩邪使同行天枢院事,

天枢院御邪使同行天枢院事。

正六品

天枢院伏魔使同行天枢院事,

天枢院考召使同行天枢院事。

从五品

上清玄都大夫行天枢院事,

正五品

上清翊卫仙卿同知天枢院事。

从四品

上清玄都御史九天金阙大夫同知天枢院事。

正四品

九天金阙御史知天枢院事。

从三品

九天金阙上卿天枢院副使同判天枢院事。

正三品

九天金阙上仙天枢院副使同判天枢院事。

从二品

九天金阙少宰天枢院使判天枢院事。

正二品

九天金阙上宰天枢院大使判天枢院事。

从一品

九天金阙右丞相判泰玄都省事,

九天金阙左丞相判泰玄都省事,

九天金阙侍中判泰玄都省兼枢机内外台事,

九天金阙令判泰玄都省兼枢机内外台事。

正一品

至真无上辅天元尊平章代判神霄上宫事。

已上从一品至正一品,凡南北二院玉府,神霄中品格并同。

北极驱邪院九品迁转品秩

从九品

北极驱邪院右判官兼南昌上宫受炼典者同管干驱邪院事,

北极驱邪院左判官兼南昌上宫受炼典者同管干驱邪院事。

正九品

北极驱邪院右左大判官兼南昌上宫受炼典者管干驱邪院事。

从八品

北极驱邪院右左统兵执法真官同主管驱邪院事。

正八品

北极驱邪院右左领兵执法真官主管驱邪院事。

从七品

北极驱邪院掌籍法仙官同佥书驱邪院事。

正七品

北极驱邪院领籍法仙官会佥驱邪院事。

从六品

金部尚书北极斩御邪使同行驱邪院事。

正六品

木部尚书北极考召使同行驱邪院事。

从五品

上清玄都大夫水部尚书北极伏魔使行驱邪院事。

正五品

上清翊卫仙卿火部尚书九天游奕使同知驱邪院事。

从四品

上清玄都御史九天金阙大夫土部尚书九天斜察使同知驱邪院事。

正四品

九天金阙御史九天采访使知驱邪院事。

从三品

九天金阙上卿九天廉访使知驱邪院事。

正三品

九天金阙上仙九天察访使同判驱邪院事。

从二品

九天金阙少宰九天御魔使判驱邪院事。

正二品

九天金阙上宰九天伏魔使判驱邪院事。

从一品

九天金阙右左丞相判北极驱邪院事,

九天金阙侍中判泰玄都省兼枢机内外台南北二院事,

九天金阙令判泰玄都省兼枢机内外台南北二院事。

正一品

至真无上辅天元尊平章代判神霄上宫事。

玉府九品迁转品秩

从九品

上清录事五雷院右判官同干雷霆都司事,

上清录事五雷院左判官同干雷霆都司事。

正九品

上清录事五雷院右大判官干雷霆都司事,

上清录事五雷院左大判官干雷霆都司事。

从八品

上清录事五雷院令同主管雷霆都司事,

上清录事五雷上令同主管雷霆都司事。

正八品

上清录事斗中六通掌水使者主管雷霆都司事,

上清录事斗中都水使者主管雷霆都司事。

从七品

上清录事玉府掌籍仙官主管雷霆都司事,

上清录事玉府掌法仙官主管雷霆都司事。

正七品

上清司命南宫右卿主管雷霆都司事,上清司命南宫左卿主管雷霆都司事。

从六品

上清司命玉府右卿五雷御邪使同知雷霆都司事,

上清司命玉府左卿五雷斩邪使同知雷霆都司事。

正六品

上清司命玉府少卿五雷考召使同知雷霆都司事,

上清司命玉府少卿五雷伏魔使同知雷霆都司事。

从五品

上清司命玉府玄天大法主知雷霆都司事。

正五品

玉府上卿五雷副使知雷霆都司事。

从四品

玉府上卿五雷使领雷霆都司事。

正四品

玉府上卿五雷大使领雷霆都司事。

从三品

神霄玉枢副使同判盾厦都司事。

正三口叩

神霄玉枢游奕使同判雷霆都司事。

从二品

神霄玉枢御魔使判雷霆都司事。

正二品

神霄玉枢伏魔使判雷霆都司事。

从一品

正一品并同天枢品秩

神霄品秩

从九品

太平辅化典者神霄传吏。

正九品

太平辅化仙卿神霄执法仙宫兼西台风雨吏。

从八品

七灵飞步仙官玉天洞景法师兼紫微掌法总管南北二院事。

正八品

神霄宫掌籍仙官兼紫微内翰。

从七品

玉府宫校籍会书南北二院事。

正七品

神霄宫校籍佥书南北二院事。

从六品

神霄玉府两宫校籍金部尚书同知南北二院事。

正六品

神霄宫掌法上卿木部尚书同知南北二院发遣九天兵马事#1。

从五品

神霄都斩邪使水部尚书知南北二院事。

正五品

神霄伏魔使火部尚书知南北二院事。

从四品

九天金阙大夫土部尚书金门指挥使判南北二院事。

正四品

九天金阙御史金门都指挥使判南北二院兼司三省经箓事。

从三品

九天金阙上卿玄都御史五雷大使判诸司府院玉楼校书事。

正三品

九天金阙上仙琼瑶真人玉枢大使判神霄玉清王府事。

从二品

九天金阙少宰神霄玉枢都督使判神霄上宫玉清王府事。

正二品

九天金阙上宰神霄玉枢伏魔使同知天枢内省事。

从一品

正一品并同天枢院品秩

论迁转功劳格式

一、初阶一年救度十人已上,自右判官迁右大判官。又一年救度十人,迁左判官。又十人以上,迁左大判官。又一年救度二十人以上,迁八品。又一年救度二十人以上,迁七品。又一年救度二十人以上,迁六品。又二年救度三十人以上,迁五品。又二年救度百人以上,迁四品。又三年救度一百二十人,迁三品。又五年积十二功,迁二品。又十年积百二十功,升一品。自三品以上,系极品,非可轻受。自是功高位极,天诏降临,非品格所可具述。

一、前项年劳,如年内功多,即该双转,但不得过两官。如功多不愿受迁转,许回补将吏。

一、如年内再无过无功,守职如旧。

一、如年内有过有功,止可自赎。

一、若虚.度岁月,有过无功,将吏无有自效,校录难私,所当紏劾,况可冒进乎。

一、救人谓之功,积德谓之行,所以一功约救百人也。折分计算,数救十人以上可谓之一分。为国延寿及解大难事,关宗社,折二功。为民祈晴祷雨,驱遣虫蝗,解除大疫,及禳水火,利及民物,折一功。强祟盘错,显形现迹,众所不伏,能断其根,折一功。非此色目,一分以上, 轻重推折。为人申章进表,醮功克就,或炼魂解冤,为民请命,报应分晓,委实利济,折一功。非此色目,以轻重折。救产难,母子全活,折一功,母子一损,自一分。以上比折,其该载不尽,各以理推折。

一、兼行中天院、太极院、伏魔院、黄箓院、太清院、紫庭院、南昌上宫受炼司,及诸院等法,

自九品至七品,称兼主管某院事,

自六品至四品,称兼提举某院事,

自三品至二品,称兼提点某院事,

九品以上,兼南昌上宫受炼典者,

五品以上,兼知黄箓院事,

自九品至七品,带统摄三界鬼神公事,

八品至七品,带提点三界鬼神公事,

自七品以上,带提举城隍司事,

六品以上,带提点九州城隍司事,

五品,带节制岳隍兵马,

四品,带都督岳渎兵马,

三品,带节制九天兵马,

二品,带紏察三界鬼神判洞天福地靖卢事。

一、初真受法,必先受箓,许补从九品。其正九品,未受箓人不许任之。

一、誊词拜表,虽有他品箓而未受都功,无祭酒职者,奏章不达。

七品以上,不受盟威箓不许任之。

五品以上,不受洞渊箓不许任之。      四品以上,不受神霄箓不许任之。

三品以上,不受大洞箓不许任之。

法与箓相须,不可相违。天心法宜受都功箓、五雷箓,详见神霄玉格。

天心乃万法之祖,都功盟威总二十四治,先可进受。

南北二院谓之文阶,雷司谓之武阶。初真先宜参文。由文入武易,由武换文难。

一、五雷者,天雷玉帝侍卫之司,神雷贰之,龙雷海藏之拱卫,水雷贰之,雨泽之所司;社令雷则名山大川精忠血食之神,上奉帝命,下亲民事,可以指役也。

四司者,玉府五雷使院中有玉府五雷使院真君,乃雷城之专司,玉枢五雷院使相实贰之。北帝雷霆都司,主行刑赏,蓬莱都水司专司水泽,三司皆总於玉府五雷使院。诸解送刑狱,毋得僭素於枢府,止於雷霆都司。其五雷使院额毋得妄用。如考召院、考照院,亦俗撰之。

一、初真受法,须择当代明师,行醇学正者拜之。师亦当择弟子委有道器者受之。

一、先召保官保盟,斋诚小申,取报应取分晓,方与依式奏申拨度,授以泰玄都省札子版券,次与设醮谢恩,受将归坛。

一、如年劳功,及该与循资升擢,即召同品法官,保状缴申度师。如奏申付度,非可慢亵。

若师非正学,弟子躁妄,苟简行之,仙籍未必记名,则天将不临,惟淫祠下鬼纂名妄兴祸福,真司靡察,贻罪非轻。

一、初真受法,功及迁转,既投师传受,仍须详述始末,年月,师资,姓名,并职某法,所积何功,所迁该何品秩,具状投嗣教天师正一玄坛敷奏给帖,庶得玉籍记名,神人归仰。其或不揣己功,躐等以夸世,及不务投师,辄便诈传伪降,诡撰阶位,妄加升擢,及有不经师付,谩写职阶,视同虚文,有误元坛敷奏,科律昭然,戒慎之哉。

保官状式

保官具位姓某押

右某等各系几品法官,与某人非饬伪相,容及曾受邪法,不忠不孝,挟邪降笔,淫乱大伦等人,今保委其人,先於某年诣某人门下求受某法,已补某职。丐依

上清玉格,迁转委实,别无远碍。如沐迁转之后,违犯科戒,甘与同罪。谨具结罪文状,缴申以闻。谨状。

年月 日 保官具位姓某 状。

陈乞保官状式

具位 姓某

照会某,先於何年诣度师某门下拜受某法,补某职,今经几载,考内救度几人,依格已及分数,合行陈丐迁转,自某官上合转某官。今召保官某,其委诣实结文状头连在前,须至申闻者。

右谨具申某处,伏乞真慈,特赐敷奏,行下所属,依格注籍。所有某坛下神将,愿与次第推赏施行。,伏候昭报。谨状。

年 月 日 具位姓某状。

道法会元卷之二百四十九

#1『事』字原缺,据前彼文例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