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何谓也?”

  然,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当先补之,然后泻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

  经言:“春夏刺浅,秋冬刺深者,何谓也?”

  然,春夏者,阳气在上,人气亦在上,故当浅取之。秋冬者,阳气在下,人气亦在下,故当深取之。

  春夏各致一阴,秋冬各致一阳者,何谓也?

  然,春夏温,必致一阴者,初下针,沉之至肾肝之部,得气引持之阴也。秋冬寒,必致一阳者,初内针浅而浮之,至心肺之部,得气推内之阳也。是谓春夏必致一阴,秋冬必致一阳。

  经言:“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何谓也?”

  然,刺阳者,卧针而刺之;刺阴者,先以左手摄按所针荣俞之处,气散乃内针,是谓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也。

  经言:“能知迎随之气,可令调之,调气之方,必在阴阳,何谓也?”

  然,所谓迎随者,知荣卫之流行,经脉之往来也,随其逆顺而取之,故曰迎随。调气之方,必在阴阳者,知其内外表里,随其阴阳而调之,故曰调气之方,必在阴阳。

  诸井者,肌肉浅薄,气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

  然,诸井者木也,荥者火也。火者木之子,当刺井者,以荥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此之谓也。

  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

  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东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实,金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肝也,则知肝实。西方肺也,则知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

  金不得“不”字疑衍。谓泻火以抑木、补水以济金,欲令金得平木。一云:“泻火补水,而旁治之,不得径以金平木。”火者木之子,子能令母实,谓子有余,则不食于母。今泻南方者,夺子之气,使之食其母也。金者水之母,母能令子虚,谓母不足则不能荫其子。今补北方者,益子之气,则不至食其母也。此与《八十一难》义正相发。其曰:“不能治其虚,安问其余,则隐然实实虚虚之意也。”

  经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何谓也?”

  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五脏传病之图

  心病传肺,肺传肝,肝传脾,脾传肾,肾传心,心复传肺,七传者死,谓传其所胜也。心病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间脏者生,谓传其子也。

  何谓补泻?当补之时,何所取气?当泻之时,何所置气?

  然,当补之时,从卫取气,当泻之时,从荣置气。其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当先补其阳,而后泻其阴。阴气不足,阳气有余,当先补其阴,而后泻其阳。荣卫通行,此其要也。

  针有补泻,何谓也?

  然,补泻之法,非必呼吸出内针也。然,知为针者信其左,不知为针者信其右。当刺之时,必先以左手压按所针荥俞之处,弹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气之来,如动脉之状,顺针而刺之,得气因推而内之是谓补。动而伸之是谓泻。不得气,乃与男外女内,不得气,是谓十死不治也。

  信其左,谓善针者,信用左手,不知针法者,自右手起也。

  经言:“迎而夺之,恶得无虚?随而济之,恶得无实?虚之与实,若得若失。实之与虚,若有若无,何谓也?”

  然,迎而夺之者,泻其子也。随而济之者,补其母也。假令心病泻手心主俞,是谓迎而夺之者也。补手心主井,是谓随而济之者也。所谓实之与虚者,牢濡之意也。气来实牢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故曰若得若失也。

  经言:“有见如入,有见如出者,何谓也?”

  然,所谓有见如入者,谓左手见气来至,乃内针;针入见气尽乃出针,是谓有见如入,有见如出也。

  经言:“无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寸口脉耶?将病自有虚实耶?其损益奈何?”

  然,是病非谓寸口脉也,谓病自有虚实也。假令肝实而肺虚,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而肝虚微少气,用针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故曰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此者中工之所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