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惜词费来叙述欧洲中世社会,意在对照出中国社会之缺乏集团生活,并指出社会演进上中国所循路线之不相同。

所谓集团生活,有如上述固种种不同;但其间一致之点,亦有可指:

第一、不仅客观上有一种社会关系存在,而且主观上要求有一种组织;其特征在于有代表全体之中枢权力机关。

第二、范围大过家庭,家庭为所包容。而且组织上不依家庭为其出发点:——多半依地域,或职业,或信仰,或其他。

第三、在其范围内,每个人感受到相当拘束,更且时时有切身利害关系。

合于此三条件者,即可谓为集团生活,不合底,便不是卢作孚《中国的建设问题与人的训练》一书,于中国问题极有所见,大可参考。独惜于中国之人家族亲戚乡里关系,竟误认为一种集团生活……以此为衡,则中国人是缺乏集团生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