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一卷

「而大與宇宙之總。」《道藏》本無「與」字。

「大道坦坦」至「往而復反」。注:「近謂身也。」此一節在「能存之此」上。今本在「迫則能應」上。《道藏》本無此四句及注。引之按:「能存之此,其德不虧」,上承「沕穆無窮」以下八句,所謂「穆忞隱閔,純德獨存」也,中閒不得有此四句。「迫則能應,感則能動」,上承「湫漻寂寞,爲天下,所謂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也」,中閒亦不得有此四句。且《文子·道原篇》「大道坦坦,去身不遠,求之遠者,往而復反」,《自然篇》「夫道,可親不可疎,可近不可遠,求之遠者,往而復反」,蓋言道不在遠,往求於遠,必將無所得而復反也。今乃云「求之近者,往而復反」,則義不可通矣。正文及注皆後人妄加,當以《藏》本爲是。

弟四卷

「西方有刑殘之尸」。《道藏》本「刑」作「形」。

弟七卷

「千枝萬葉,莫得不隨也」。《道藏》本無「得」字。引之按:《繆稱篇》「辟若伐樹而引其本,千枝萬葉則莫得弗從也」,與此同義,當有「得」字。

「吾安知夫刺灸而欲生者之非或也」,又第九卷「智者不可或也」,又第十三卷「論事如此,豈不或哉」,又第十八卷「虞公或於璧与馬」。《道藏》本「或」竝作「惑」。引之按:此淺人不知「或」爲「惑」之假借而改之也。惟《氾論篇》「故劎工或劒之似莫邪者」,尚未改。

「視毛牆、西施」,又第十九卷「今夫毛牆、西施」。《道藏》本「牆」竝作「嬙」。引之按:《説文》無「嬙」字。

「故儒者非能使人弗欲也,欲而能止之;非能使人勿樂也,樂而能禁之」。《道藏》本上無「也欲」二字,下無「也樂」二字。

弟八卷

「推移而无故」。《道藏》本無「移」字。

弟九卷

「東至湯谷」。《道藏》本「湯」作「暘」。引之按:此淺人以《堯典》改之也。惟《説林篇》「日出湯谷」未改。

「還反報曰:『蘧伯玉爲相。』」《道藏》本無「反」字。

「少力而不能勝也」。《道藏》本「少力」作「力少」。

「是故臣盡力死節以與君計,君垂爵以與臣市」。《道藏》本「市」作「是」。

「无小大脩短,皆得其所宜」。《道藏》本「皆」作「各」,無「所」字。引之按:上「无」下「皆」,文義相應,不當作「各」。

「堯、舜、禹、湯、武」。《道藏》本「武」上有「文」字。引之按:「文」字衍,上文不言「文王」。「禹」字亦衍,辯見前。

弟十卷

「斯顔害儀」。《道藏》本「顔」作「」。引之按:「顔」乃「」之譌。斯,即斯須也。

弟十一卷

「固有所宜也」,又第十七卷「固謂之斷」。《道藏》本「固」竝作「故」。

弟十二卷

「吾問道於無窮,無窮曰:『吾弗知之。』」《道藏》本不重「無窮」二字。

「國家之福」。《道藏》本無「家」字。

「國人皆知殺戮之制專在子也」。《道藏》本「制專」作「專制」。

「枉則正」。《道藏》本「正」作「直」。引之按:此淺人以今本《老子》改之也。唐傅奕校定古本《老子》及《郉州龍興觀碑》,竝作「枉則正」,見王氏《金石萃編》。與「窪則盈」、「敝則新」爲韵。古音「正」、「盈」在耕部,「新」在真部。《周易》《管子》《老子》《莊子》《楚詞》,多以二部合韵。然則《淮南》所引作「正」,乃《老子》原文,未可以今本改之也。

「非以無私」。《道藏》本「以」下有「其」字,「私」下有「邪」字。

「無所不極」。《道藏》本「極」作「及」。引之按:《爾雅》:「極,至也。」淺人不知,而改爲「及」。

「馳騁於天下之至堅」。《道藏》本無「於」字。引之按:於,猶乎也,夫也。淺人不知而删之,非是。惟《原道篇》「馳騁於天下之至堅」尚未删。

「今日將教子以秋駕」。《道藏》本無「將」字。

「其政惽惽」。《道藏》本「惽惽」作「悶悶」。引之按:此淺人以今本《老子》改之也。不知《淮南子》所引不必與今本同。

弟十三卷

「今時之人」。《道藏》本「時之」作「之時」。

「舜無植錐之地」。《道藏》本「植」作「置」。又弟十四卷「一植一廢」。《道藏》本「植」作「值」。

弟十四卷

「少則昌狂」。《道藏》本「昌」作「猖」。引之按:《説文》無「猖」字,古但作「昌」。《漢書·趙充國傳》:「先零昌狂。」

「時去我走」。《道藏》本「走」作「先」。

弟十五卷

「扤泰山」。《道藏》本「扤」作「抗」。引之按:《小雅·正月篇》毛傳曰:「扤,動也。」言泰山爲之摇動也。「扤」與「抗」相似,世人多見「抗」,少見「扤」,故「扤」譌爲「抗」矣。

「前朱鳥」。《道藏》本「鳥」作「雀」。引之按:高注正作「朱鳥」。《天文篇》兩言「朱鳥」,皆作「鳥」,無作「雀」者。

弟十六卷

「故有所善,則有不善矣」。《道藏》本無下「有」字。

弟十七卷

「故小快害大利」。《道藏》本「快」下有「而」字。引之按:「而」字因上句而衍。

弟十八卷

「然而戴冠履履者」。《道藏》本「戴」作「冠」。

弟十九卷

「作爲雲梯之械」。《道藏》本無「爲」字。

「務之可趣也」。《道藏》本無「之」字。

弟廿卷

「四時千乘」。《道藏》本「乘」作「乖」。

「其於以監觀」。《道藏》本「於」作「所」。

弟廿一卷

「静精神之感動」。《道藏》本無「静」字。

「作爲炮格之刑」。《道藏》本「格」作「烙」。引之按:此《吕氏春秋·過理篇》所謂「肉圃爲格」也。後人多改「炮格」爲「炮烙」。段氏若膺嘗正其誤。見盧氏《鍾山札記》。《齊俗篇》「炮烙生乎熱斗」,亦當作「炮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