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王官廢墜,學散私家,詩主諷誦,流布尤廣。春秋之時,詩學之盛,遂亦炳耀千古,其證有二事焉:一者,列國會同賦詩也。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

邢昺《論語正義》:“以古者會同,皆賦詩見意。若不學,何以爲言也?”

又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爲?”

邢昺《論語正義》:“古者使適四方,有會同之事,皆賦詩以見意。”

蓋詩之爲學,以微言感發,收效至宏。是以卿士大夫,交接鄰國,莫不稱詩以諭其志。

班固《漢書·藝文志》:“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諭其志,蓋以别賢不肖而觀盛衰焉。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也。”

今觀左氏所記。

按左氏傳所記列國宴享歌詩贈答共七十條,今録鄭伯享趙孟於垂隴,及鄭六卿餞宣子於郊二事,以見當時風尚之美焉。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鄭伯享趙孟於垂隴。子展、伯有、子西、子産、子大叔、二子石從。趙孟曰:‘七子從君,以寵武也,請皆賦以卒君貺,武亦以觀七子之志。’子展賦《草蟲》,趙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當之。’伯有賦《鶉之賁賁》,趙孟曰:‘牀笫之言不踰閾,況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聞也。’子西賦《黍苗》之四章,趙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産賦《隰桑》,趙孟曰:‘武請受其卒章。’子大叔賦《野有蔓草》,趙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賦《蟋蟀》,趙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福將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辭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將爲戮矣。詩以言志,志誣其上,而公怨之,以爲賓榮,其能久乎?幸而後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謂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謂矣。’文子曰:‘其餘皆數世之主也;子展其後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樂而不荒,樂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後亡不亦可乎?’”

又昭公十六年:“夏四月,鄭六卿餞宣子於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請皆賦,起亦以知鄭志。’子賦《野有蔓草》,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産賦鄭之《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賦《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於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終乎?’子游賦《風雨》;子旗賦《有女同車》;子柳賦《蘀兮》,宣子喜:‘鄭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貺起,賦不出鄭志,皆昵燕好也。二三君子,數世之主也,可以無懼矣’。宣子皆獻馬焉,而賦《我將》,子産拜,使五卿皆拜,曰:‘吾子靖亂,敢不拜德?’宣子私覲於子産以玉與馬,曰:‘子命起舍夫玉,是賜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以拜。’”

《國語》所載。

按《國語·晉語、魯語》亦載賦詩之事。

當樽俎酬錯之時,賓主從容贈答,而兩國之休戚繫焉,一己之志趣存焉。風氣之美,千載而下,猶令人想慕弗衰,雖非自造篇什,而斷章取義,亦足以寄意託情。使非誦習嫻雅,何能雍容若此?

章學誠《答大兒貽選問》:“列國聘問,賦詩贈答,此見古人善於因託,情所難宣,借詩意以宣之。彼時人皆素習,豈如後人之須經師訓故?其失賦貽譏者,乃是不習禮文,非謂不諳文理也。”

二者,學者述作引詩也。引詩之風,亦著於春秋之世,殆與賦詩同稱盛焉。考《左傳》所載,列國公卿面語,引詩多至百有一條,而丘明自引及述仲尼之言者,復四十有八。他如《論語》《孝經》之文,皆有徵引詩句之處。下及戰國,諸子著書,儒門記禮,其風尤盛。而漢代經師之傳記,臣工之奏疏,猶有引詩證義之習,亦可見流風之遠矣。嘗考引詩之法,略同賦詩斷章,大抵别有感發,節取詩義以明之。故不必計采詩之世。

魏源《詩古微·毛詩義例》篇中:“‘維嶽降神,生甫及申’,在宣王之世,而記禮者引爲文武之德。‘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仲山甫之詩,而左氏引爲孟明之功。‘憂心悄悄,愠於群小’,《邶風·柏舟》,而以爲孔子之遇。‘戎狄是膺,荆舒是懲’,《魯頌·僖公》,而以爲周公之事。是可不計采詩之世也。”

亦不必問作詩之事。

魏源《詩古微·毛詩義例》篇中:“表記論君臣之順命逆命,則引《鶉之賁賁》‘人之無良,我以爲君’。論口惠而實不至,則引‘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季文子餞韓宣子,論大國信義威懷,則引‘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皆引淫詩以證正義,是不必問作詩之事也。”

且引詩者與詩人之意,違反乖剌,亦無不可。

魏源《詩古微·毛詩義例》篇中:“《左傳》所載,如叔孫穆子譏孫文子公登亦登,則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謂從者也,衡而委蛇必折(襄七年)。羊舌職美士會爲政,群盜奔秦,則曰禹稱善人,不善人遠。《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善人在上,則國無幸民(宣十六年)。晉叔向論子野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小人之言,僭而無徵,故怨咎及之。《詩》云,‘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惟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處休’(昭八年)。郤至釋《兔罝》之詩,則曰天下有道,則公侯能爲民干城而制其腹心;亂則反之,略其武夫以爲己腹心股肱爪牙。其詩曰‘公侯好仇’(成十二年)。是引詩者與詩人之意,可以違反乖刺也。”

此默深魏氏所謂興之所至。

魏源《詩古微·毛詩義例》篇中:“賦詩與引詩者,詩因情及,雖取義微妙,亦止借詞證明。蓋以情爲主而詩從之,所謂興之所之也。(中略)興之所至,興近,則不必拘所作之人,所采之世。故其後爲詞賦之祖。”

實齋章氏所謂博比興之趣也。

章學誠《答大兒貽選問》:“如《孝經》引詩,劉向《列女傳》、《新序》、《説苑》,韓嬰《詩外傳》以及匡衡、王吉諸人奏疏引詩,釋義不拘舊訓。得此意者,讀詩能言,可以解脱無方,乃爲六義博比興之趣耳。”

又《校讎通義》十三之六:“韓嬰《詩外傳》,其文雜記春秋時事,與詩意相去甚遠,蓋爲比興六義博其趣也。”

古人誦詩之用,蓋若此。學者於此,固可以見風會之美,亦有以得學詩之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