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凡三部。三部各自独立,而义蕴则相流贯,互相照应,以表示一中心观念,即超越现实自我,于当下一念中自觉的自己支配自己,以建立道德自我之中心观念。

第一部道德之实践中,首提出道德生活之本质,为自觉地自己支配自己,以超越现实自我。继即本此观念,以说明道德之自由,人生之目的,及道德心理、道德行为之共性,而归宿于论生活道德化之所以可能。此部以对第二人称之教训体裁而写出之。

第二部世界之肯定,即本上部所启示之道德自我之尊严性,进而追溯道德自我在宇宙中之地位。此部自怀疑现实世界之真实与感现实世界之不仁出发,进而指出心之本体之存在,及其真实、至善,即以之为道德自我之根原。再进而说明心之本体,即现实世界之本体;而知现实世界之真实,及自道德自我出发而欲实现之价值理想,必能实现于现实世界,由此以肯定现实世界之真实性。此部以第一人称之默想体裁而写出之。

第三部精神之表现中,即以精神实在一名,代替前部中心之本体一名。(自心之本体为一充内形外之真实言,即名为精神实在。)在此部中,首引申前部意,说明现实世界之物质、身体,皆为精神之表现,次即论第一部中,所举出之各种道德心理,及通常所谓现实生活之本之饮食男女求名誉等活动,皆为同一精神实在表现之体段,而明其相通,使人知人之一切生活,均可含神圣之意义。由此遂正式提出性善之义,并论罪恶、苦痛之关系,说明苦痛、罪恶,皆为精神实在之一种表现。再次,即本于一切道德心理,与非道德心理之出于一原,而论一念之陷溺,即通于一切罪恶,一念不陷溺,即通于一切之善。最后论精神实在之最高表现,为使社会成真善美之社会,而归宿于论一切文化、教育事业之重要性。此部以对第三人称之描述体裁而写出之。

此三部中,第一部说明道德生活之本质,第二部说明道德自我之根原--心之本体之形上性,第三部说明此心之本体,即充内形外之精神实在,为超现实世界、现实生活,而又表现于现实世界、现实生活者。然三部之写作,各本问题之发展,层层深入,自成一全体。以无通俗道德哲学著作之机械式之纲目,故三部互相照应之处,不可由纲目之明文以见。读者必须玩其全文,于著者所欲表显之道德哲学之意境,有所会悟,乃能知其义蕴之相流贯也。

又本书重直陈义理,故于古今道德哲学各派之成说,无所讨论。著者思想之来源,在西方则取资于诸理想主义者,如康德、菲希特、黑格尔等为多,然根本精神则为东土先哲之教。至于其自以为独见之处,亦不复自标举。善读者自能知其与中西先哲之异同所在也。

三十二年一月唐君毅自序于中央大学柏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