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名人生略赋,实则一随笔,无以名之,故名之曰赋。其内容不外就第四部精神之表现中,前二节之大意,以较富情味之言写出。然亦多有通于第一部第二部之意者。本书文字过于朴实严肃,而此文又病轻率,然附之于此,亦可一平衡本书之作风也。

上篇

唯人生之秘奥兮,若常见之一字。

忽疑其非如是笔划所成兮,则愈观而不似。

故交忽忘其名姓兮,欲相呼而语滞,

唯此化素习为生疏兮,实哲学之所始。

生自何来兮,死将何适?万物变化兮,吾将安息?

执常应变兮,孰为其则?情志纷纶兮,高下奚别?

唯一一问题之多葛藤兮,盖终古今而莫决。

缘惑与生本俱始兮,生则不能无惑也。

念古圣哲已决其生之惑兮,吾仍将求所以自得也。

唯人皆求所以自得兮,此群言之所以无极也。

然诚知心同理同兮,言虽多方,而未尝不致一也。

吾所谓一或非彼之一兮,其不一,终当归于大一也。

唯吾信此大一其永存兮,乃援笔而为斯文。

唯人生可两面观兮,外观为物,内观为心。

吾身与物相刃相靡而同伦兮,亦十四原质之所成。

生理结构,虽灵巧兮,何殊一至复杂之机轮。

物理化学之定律,有必然兮,吾身之动,亦不能不遵。

吾身在空间,有一定之位置兮,吾身在时间,只现存。

过去之身,已随时化兮,固一往而无痕。

吾身之存不存于未来兮,乃缥缈而无凭。

大星来遇兮,地裂天崩,下一刹那兮,乌知死生。

吾身之现存兮,实唯天恩,主宰吾身之未来兮,乃命运之神。

然吾内观,则不见吾身之物兮,唯见知情志之流行。

如有真君而不得其朕兮,盖此真君本无色与形。

无色形,安得谓之物兮,非物者,不在空间而存。

知摄外而志达外兮,情通内外而弥纶。

彼真君之知情志,应物之无方兮,将何一定位置之可寻。

常动而不息兮,贯乎往昔与来今。

知察往以识来兮,情与志怀故而慕新。

彼运转之力,通于三世兮,安得谓之只存于现在也?

彼常不自满于现在,而期望于未来兮,彼已超乎现在也!

彼明不安于所谓外在必然之势,使我不自由兮;此求自由之念,匪来自外也。

内求自由之念,乃欲否定所感之不自由兮,此求自由之念,当原自此真君。

唯此真君之自身,必为自由兮,无论其否定之成与不成。

常言之有成与不成,但其迹象兮,自其相续求成之念而观,则念念皆成也。

昭氏之鼓琴,拨弦而动兮,固将断续其音。

然彼观乐者,凝神于音声兮,固知此天乐之响云。

唯情志之所不安兮,莫不能移身而动物。

充内形外兮,身物皆情志之外壳。

此外壳,唯情志之流所鼓荡兮,固未尝被视为束缚。

诚内观此情志之流之鼓荡身物兮,便唯见此自由之充拓。

有自由而无必然兮,有心而无物。

唯此两面观皆无不可兮,人固有身,亦复有心。

观内观外由人自择兮,心之与身,固可谓相待而成。

然唯观内可统观外兮,以心统身,理乃自真。

原观外所见之我身,唯我知之所对兮,而我之知,则统于心。

我身,乃我知之活动,所投注之一点兮,亦唯我知之活动之一极限与边沿。

我观我身之变化,见此极限边沿之自开辟,而投形色于我兮,宛若一增加我知之内容之泉源。

然我试舍此知,而问我身安在兮,则唯感身与情志之相连。

情志之动,若恒伴身之动,而以身之动为表现兮,此吾对吾身,唯一亲切之经验。

故此身,实内为情志所鼓荡兮,外为知之边沿。

所谓此身,实唯此两面之精神活动之交点兮,实被夹持于此两面精神活动之间。

唯情志之动而身有变化,投其新形色于我之知兮,故此情志之动,实即增加我身之形色之表现之泉源。

唯此泉源兮,流而不息,关于我身之形色之知兮,日益开辟。

唯此知与情志之交贯,若有交点兮,身之名于焉假立。

以心统身兮,斯为理之至极。

在我知中,身与他物复交存兮,故他物亦徒为知之极限与边沿。

情志内动身连他物,鼓荡自然之全体兮,他物亦我知情志交彻之一交点。

勿谓万物无穷兮,绵延不断。

唯此不断兮,乃感应无间。

身体为心之表现兮,则万物亦然。

宇宙虽大兮,实我知情志之所渗贯。

身物相荡兮,固有其律。

律不外存兮,内在身物。

身物为知情志之交点兮,律不外心而有托,唯知所照身物之条理兮,即名为身物之律。

身物之条理,虽不必为吾知所尽照兮,然吾心之知量无穷,当无所不覆。

故身物相荡所遵律兮,实吾知中已呈之律,或当呈之律。

当呈之律,内在于心体之知量兮,固亦非由外铄。

唯情志渗贯于身物而不可分兮,情志复有其自身之律。

情志自身之律,显于吾人之愿望兮,恒欲改易身物之状态,而与之相合。

当其求相合而未合之际兮,情志遂感有外来之束缚。

此束缚之感,唯生自欲改易身物,使其自身律实现兮,将使身物另呈其新律。

此束缚之感,正原于心之欲重造宇宙兮,此束缚之感,非徒自外束。

唯此情志之贯彻其律,由内达外兮。

故终必改易身物,使宇宙呈更高之律。

唯知情志中之律,皆内在于心体兮,所呈之更高之律,实自内心而流出。

超临乎身境,主宰乎身境,而重造宇宙兮,唯此内在的流律之精神。

下篇

唯人生之本质兮,唯此内在之精神。

唯人生之目的兮,唯在实现此精神。

旷观人生一切活动,唯系于精神表现之充量与否兮,然后知内在精神之为至真。

唯人生之至低之活动兮,为求个体之生存。

然人之过去之事固已灭兮,现在亦不暂停。

其求个体之生存兮,实唯求其未来之我之事之来临。

然未来之我之事,尚未有兮,现在之我,乃向之呼召,使之呈形。

此现在之我,欲迎未来之我之事兮,必先之以现在之事之消逝而有所牺牲。

现在之我之事必先灭,而后未来之我之乃得生兮,潜运于二者之间,必非物质之色形。

现在之我之事已灭,而迎彼未来之我之事兮,其所成就者,亦唯此牺牲之精神。

未来之我之事之来临兮,唯完成彼现在之我之牺牲精神。

唯此我之新新之事相续化现兮,个体乃得恒存。

由此我之新新之事相续化现兮,见吾潜隐之灵根。

唯人生较高之活动兮,曰男女之爱情。

爱情若始于形色之慕悦兮,然形色所表现者,乃彼我之心。

唯得心相印,乃获身相依兮,身之结合,遂成心之结合之象征。

彼男女之结合,乃所以生子孙兮,而子孙则未来之生命。

人皆不知其子孙为谁,而求其绵延不断兮,其所求者,实缥缈之灵魂之化为肉身。

唯此求缥缈灵魂化为肉身之祈向,潜藏于人兮,实男女之爱情所自生。

伊士女之情话,若可闻兮,彼缥缈之灵魂,寂寞无音。

柔荑之手,若可触兮,彼缥缈之灵魂,笏漠无形。

而求彼缥缈灵魂降生之祈向兮,乃深藏于伊士女之心,幻化为情话殷殷,携手数星。

人皆求其子孙兮,子孙复有子孙。

唯此生生相续,无穷无尽兮,人所求其降生之缥缈灵魂,亦无穷无尽。

人上寿不出百年兮,夫妇亦唯百年之恩情。

彼向无穷无尽之缥缈灵魂,祈其降生兮,彼乃接触无穷无尽之未来生命,如获永生。

夫然后彼乃觉其爱情兮,天荒地老,而万古恒贞。

唯人生更高之活动兮,曰得社会之令名。

羞与草木同腐兮,惧没世而不称。

夫称颂之辞,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兮,何为乎乐彼令闻广誉之施身?

一瞑不视,旌表虚悬,吾不得而见兮,何为乎宁殉义全节以成名?

溯彼求名之原兮,实来自欲将自我投映于人心。

求名之际所求者,唯在他人之心中有我存。

彼称誉我者一一为谁,吾不求识兮,故人尤乐死后之名。

求名者所求者,唯是其自我投映于他人之心兮,实原于自我之求扩大与超升。

十一

唯人生更高之活动兮,曰知上之求真。

不安于感觉所得之现象兮,求万象之所以生成。

以近测远,而知越空间之限制兮,以故测新,而知贯乎往古与来今。

探迹索隐、穷幽极深、一循于理兮,而人智之运,乃细入毫芒,大至无伦。

人皆欲拨世界之疑云兮,望彼万理呈露,如日丽风清。

统彼万理,会归至极,彼哲人主祈向兮,更将期于握造化之机轴于一心。

人皆知应用科学以改造自然兮,足以旋乾而转坤。

唯科学所自之求真精神,则旋乾转坤之经纶所自生,伟哉此求真之精神。

十二

唯人生更高之活动曰求美。

求真乃舍彼具象以求其理兮,理智之活动,实冷酷而无情。

唯彼求美即具象以会心兮,情理乃浑融而不分。

观山情满于山,观海意溢于海兮,物我乃相忘以弥盈。

八音齐奏,天乐向云兮,意趣随音声以超腾。

欢愉之情,形诸舞蹈,则合律而纯化,愁苦之情,表诸剧曲,则雨过而天晴。

唯此艺术之提升人之性灵兮,诚使人宛若登昊苍,而入玄冥。

十三

唯人生更高之活动曰求善。

善之源在无私之爱兮,无私之爱,乃人生之至珍。

以情洁情而交流兮,以心度心而互映。

爱之拓展其无穷兮,由亲亲而仁民。

怜鸟兽之求生兮,哀草木之凋零。

唯此大仁之赞天地化育兮,人乃为天地而立心。

十四

唯人生皆求彼真善美兮,人乃知真善美之自身。

吾所实现之真善美,皆相对而有限兮,唯绝对无限之真善美其永存。

此绝对无限之真善美,乃吸引人生向上之动因兮,彼求真善美者,乃内证而自明。

人求真善美之精神,因交彻而浑融兮,绝对无限之真善美,必统一于绝对无限之精神。

绝对精神本在内,而宛若高高在上兮,人乃顶礼而事神。

嗟人生之多悲,世界之多苦兮,祷神力之降临。

担负苦罪于一身,而不悔兮,挽此宇宙之沉沦

负彼罪苦升天,而罪苦得永脱兮,真善美之光,乃彻宇宙而通明。

此宗教之精神,乃彼大仁之所托命兮,诚高卓而莫与京。

十五

唯人生活动之万殊兮,其类别略不出乎上文之所论。

求个体生存、爱情与名声兮,求真、求美、求善与求为圣神。

然此一一皆为精神之表现兮,其表现之充盈与否,乃其高下所攸分。

唯真美善之日益实现,而超化诸欲兮,人乃日升于神明。

精神四达并流,上际于天,下蟠于地兮,乃参万岁而一成纯。

大海为波,波复入海,喻形骸之化往兮,吾之精神,则万古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