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曰:变其正,得其所用九也。

【题解】

本篇讲各种特殊情况的机断措施。“九”泛指多,“变”指不按正常原则处置。篇内内容错杂,先讲五种地形,次讲五种情况及根据当时具体形势而应作的灵活应变,再次指出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再次论战略上指挥诸侯的方法,再次强调有备无患,最后提出将有五危的警告。

(五十九)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氾地〔1〕无舍,(曹操曰:无所依也。水毁曰圮。)衢地交合,(曹操曰:结诸侯也。)绝地无留,(曹操曰:无久止也。)围地则谋,(曹操曰:发奇谋也。)死地则战。①(曹操曰:殊死战也。)

【校勘】

〔1〕氾地:十家本、《武经》本作“圮地”,据竹简应作“氾地”。详见“九地篇”八十三段校勘〔1〕。

【注释】

① [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见四十九段注释①。 [氾地无舍]:氾地,水网、湖沼等难行的地区,叫作氾地,行动不便,住宿困难,所以行军到此不宜舍营。 [衢地交合]:衢地,几国交界,四通八达,先到者可以结交诸侯,取得某种援助的地区,叫做衢地。曹注:“结诸侯也。” [绝地无留]:据李筌注,没有泉、井,无从畜牧和采樵的地区,叫做绝地。就是说人马缺乏饮水,放牧没有水草,砍柴又没有树木,这样的地方无法停留。贾林注则说是:“溪谷坎险,前无通路曰绝。”是地形险要,一旦遇敌进退为难,所以不宜留也。 [围地则谋]:进入的道路狭隘,退归的道路险迂,敌人以少数兵力就可以使我进退两难的地区,叫做围地。指易被包围之地区。 [死地则战]:迅速奋勇作战就能生存,不迅速奋勇作战就只有死亡的地区,叫做死地。 (以上五注,请参看《九地篇》译文)

【译文】

(五十九)孙子说:凡是用兵的法则:主将接受国君的命令,动员组织民众编制成军队〔出征〕,在“氾地”上不可舍营,在“衢地”上应结交诸侯,在“绝地”上不可停留,遇到“围地”就要巧出计谋,陷入“死地”就要坚决奋战。

【试笺】

这里讲的五种地区,地形篇讲的六种地形(见原文七十七段),九地篇讲的九种地区(见原文八十三段),六种地区(见原文八十九段)和九地篇九种地形上的行动方针(见原文九十段)都是古代“兵要地理”的萌芽的论述,有许多重复,疑是《孙子》流传中不同笔记者的综合。但其中也有杰出的命题,如:“围地则谋”,“死地则战”。以上论述可看作《孙子》地形观的一种表现。

(六十)涂有所不由,(曹操曰:隘难之地,所不当从;不得已从之,故为变。)军有所不击,(曹操曰:军虽可击,以地险难久,留之失前利,若得之则利薄,困穷之兵,必死战也。)城有所不攻,(曹操曰:城小而固,粮饶,不可攻也。操所以置华费而深入徐州,得十四县也。)地有所不争,(曹操曰:小利之地,方争得而失之,则不争也。)君命有所不受。①(曹操曰:苟便于事,不拘于君命也。)

【注释】

① [涂有所不由]:涂,通“途”。不是见路就走,而要从全局研究,比如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动,或预防敌之伏击,有时好走的路不走。 [军有所不击]:军,敌军。发现敌军不一定就要去打它,而要通观全局,比如从局部看有利,从全局看不利,就不去打它。 [城有所不攻]:敌人所占的城,不是一律都去夺取,而要看周围情况和当时时机,比如因占之无用,或因占之不能坚守,就不去攻击。 [地有所不争]:地,重要地方;不一定都要去争,有时争之无益,有时有更重要的地方要争,就不去争夺。 [君命有所不受]:君命,即诸侯的命令。有时(比如不符合前线实际情况)不应接受的就不接受。

【译文】

(六十)道路有的〔虽可走而〕不走,敌军有的〔虽可打而〕不打,城堡有的〔虽可攻而〕不攻,地方有的〔虽可争而〕不争,国君的命令有的〔虽可受而〕不受。

【试笺】

“君命有所不受”,是这一段话的重点,是《孙子》的特殊命题。当时,只在战国初期将相开始分工,孙子要求相对的集中,反对“于军不利”的“中枢遥控”时才提出来的。

(六十一)故将通于九变之利者〔1〕,知用兵矣;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①(曹操曰:谓下五事也。九变,一云五变。)

【校勘】

〔1〕故将通于九变之利者:此句原文“故将通于九变之地利者”,有“地”字,但在军事和文法上很难说得通。下句“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者”句,也无“地”字。所以删去“地”字。

【注释】

① [故将通于九变之利者,知用兵矣]:九变,各种机变。九,泛指多;变,指不照正常情况、循规蹈矩,而根据具体情况,从当时客观情况需要出发所作的特殊处置,临机专断,不拘常法,怎样行动最合适就怎样行动。 [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将领不通于对诸种特殊情况和临时发生的变化而采取适当措施的,虽知地形,不能善于利用地形。 [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五利:一说,是指“涂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等五项权宜之计。另一说,是指“氾地无舍,衢地交合,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两说的实质,都是指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临机应变。

【译文】

(六十一)将帅能精通以上各种机变的运用,就是懂得用兵了。将帅不精通以上各种机变的运用,虽然了解地形,也不能得到地利。指挥军队不知道各种机变的方法,虽然知道“五利”,也不能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量。

(六十二)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①(曹操曰:在利思害,在害思利,当难行权也。)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曹操曰:计敌不能依五地为我害,所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②(曹操曰:既参于利,则亦计于害;虽有患,可解也。)

【注释】

① [是故智者之虑]:指聪明将帅的思考。 [必杂于利害]:看问题不应只看到有利方面,而不考虑有害方面;也不应只看到困难方面,而不看到有利因素。就是说要兼顾到利、害两方面。

② [杂于利,而务可信也]:务,事。这里指自己的作战意图、任务、胜利。信,通“伸”,伸展、达到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要看到有利的一面,才能提高胜利的信心。 [杂于害,而患可解也]:指要看到困难或危害的方面,才能预防可能发生的祸患或意外。

【译文】

(六十二)聪明将帅的思考,必须兼顾到利害两方面的条件。〔在不利情况中〕要同时看到有利条件,才能提高胜利信心;〔在顺利情况中〕要同时看到危害的可能,才能解除〔可能发生的〕祸患。

(六十三)是故屈诸侯者以害,(曹操曰:害其所恶也。)役诸侯者以业,(曹操曰:业,事也,使其烦劳,若彼入我出,彼出我入也。)趋诸侯者以利。①(曹操曰:令自来也。)

【注释】

① [是故屈诸侯者以害]:屈,屈曲不伸。害,不利之事。意即要使诸侯力量屈伏不能伸展,就要设法使他去做不利的事。吴为三师以扰楚,楚不得不应付之,于是乎楚军陷于被动不利的地位。即一例也。 [役诸侯者以业]:役,役使。业,事也。意指要使诸侯奔走应付,就要用使他不得不做的事来驱使他。曹注:“使其烦劳,若彼入我出,彼出我入也。” [趋诸侯者以利]:趋,奔走也。意即迫使诸侯被动奔走,就要用小利去引诱他。

【译文】

(六十三)要使各国诸侯的力量不能伸展,就要用计谋去伤害它;要使各国诸侯忙于应付,就要用〔它不得不做的〕事业驱使它;要使各国诸侯被动奔走,就要用小利去引诱它。

(六十四)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①(曹操曰:安不忘危,常设备也。)

【注释】

① [故用兵之法]:用兵的法则。即指导战争的规律。 [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不要指望敌人不来,而要依靠自己有准备以等待它,即所谓“有备无患”。 [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不要指望敌人不来进攻,而要依靠自己有力量并作了妥善的配备,有使敌人进攻不下的办法。

【译文】

(六十四)用兵的法则,不要指望敌人不来打,而要依靠我们有了准备等待它;不要指望敌人不进攻,而要依靠我们有了使敌人进攻不下的力量和办法。

(六十五)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曹操曰:勇而无虑,必欲死斗,不可曲挠,可以奇伏中之。)必生,可虏也;(曹操曰:见利畏怯不进也。)忿速,可侮也;(曹操曰:疾急之人,可忿怒侮而致之也。)廉洁,可辱也;(曹操曰:廉洁之人,可污辱致之也。)爱民,可烦也。①(曹操曰:出其所必趋,爱民者,则必倍道兼行以救之;救之则烦劳也。)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②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③

【注释】

① [故将有五危]:五种将帅性格上的缺陷。 [必死,可杀也]:只知拼死,对这种敌将可用计谋杀死他。“可杀也”也可解释为可能被敌所杀。这是一危。 [必生,可虏也]:只知贪生,对这种敌将可设法俘虏他。“可虏也”也可以解释为可能被俘虏。这是二危。 [忿速,可侮也]:愤怒急躁,对这种敌将可激怒侮辱,使之忿怒而出战(中计)。这是三危。 [廉洁,可辱也]:对廉洁之人,可以用污辱的方法使之中计。这是四危。 [爱民,可烦也]:爱民是好的性格,但可利用这一特点,使他为掩护人民而烦劳。曹注:“出其所必趋,爱民者,则必倍道兼行以救之;救之则烦劳也。”这是五危。

② [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这五种危险,是将帅的过错,用兵的危害。

③ [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军队覆灭,将帅被杀,必定由于“五危”引起,不可以不了解和警惕呀!

【译文】

(六十五)将帅有五种〔性格上的缺陷造成的〕危险:只知死拼会被杀,贪生怕死会被俘,急躁易怒则经不起刺激,廉洁自爱则受不了侮辱,爱护居民则〔会因掩护居民而〕遭受烦劳。这五种危险,是将帅的过错,也是用兵的灾害呀!军队覆灭、将帅被杀,都由于这五种危险引起,是不可不警惕的。

【试笺】

本篇中《孙子》指出:“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这是全面看问题的观点,是可贵的命题。又其中指出:“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至今无论哪一国的国防计划基本上也都离不开这种指导思想。自然今天的“恃吾有以待之”的具体准备与古代的准备就大不相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