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礼”

“名礼”一词,可以成立;从前有没有人用过,是不成问题的。

研究先民有多少种名,每种名是他们一生中在何时得到和怎样得到的,以及命名时所守的禁忌和所遵的义理为何—这些若总称为“古代名礼的研究”,亦极便利。

我们曩述古冠礼,曾于文中杂引《大小戴》《左传》及他书,为名礼研究发凡。今日又见《白虎通义》“姓名”章,亦有些有关的材料。

《礼服传》曰,子生三月则父名之于祖庙;于祖庙者,谓子之亲庙也,明当为宗庙主也。一说名之于燕寝:名者,幼小卑贱之称也,质略,故于燕寝。《礼内则》曰,子生,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立于阼阶西南,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名之;嫡子,执其右手,庶子,抚其首;君曰,“钦有帅”,夫人曰,“记有成”,告于四境。四境者,所以遏绝萌芽,禁备未然。故《曾子问》曰,世子生三月以名告于祖祢;《内则》记曰,以名告于山川社稷四境;天子太子,使士负子于南郊……

关于命名的地点,显然有两说:一云祖庙(与冠时的“字”同);一云燕寝即可,因“名”不过是幼小卑贱之称(非“字”之比也)。《白虎通义》引了来证第一说之《礼服传》,“今无此文,盖逸礼也”(陈立疏)。

第二,《白虎通义》云,君之子既名,则以之告于祖祢、山川、社稷、四境。然它所引“告于四境”和“告山川、社稷、四境”之文,均不见于今本《内则》。又今本《曾子问》只载君薨而世子生,三日,则祝史奉太宰命以名遍告“五祀山川”,不云君在位时世子生三月,亦须以名告于祖祢。告于四境以“遏绝萌芽,禁备未然”云云,我殊不得其解。

我曾有“冠而字之,隐其名也欤”之提议。意云本名常被人呼唤,未免利少害多,坐是之故,长者负责另予幼者以“字”,以备一般人称呼。这个提议如其不错,那么古人的“名”与“字”必相去甚远,使旁人决不能从“字”猜到他的“名”。奈何《白虎通义》云:

或旁其名为之字者,闻其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若名赐字子贡,名鲤字伯鱼。

陈立疏曰:

礼疏引卢氏礼注云,古者名字相配,是旁其名为之字也。子贡当作子。钱氏大昕《养心录》云,《说文》贝部,“”赐也,“贡”献也,两字音同义别,子贡名赐,字当作“”。《论语》作“贡”,唯《乐记》一篇称“子”,解与《论语》同……其说本于臧氏琳《经义杂记》。

我们至今犹受名字相配说的支配。例如我本名绍源,字澄甫;后因避讳改名绍原,字亦变为诚甫。杨振声,字金甫,是个更恰当的例(成语:金声玉振)。不过是:诸君如必要用名字相配之一成说,来推倒我的字以隐名之假定,应请先说明“名字相配”之原则是与既名复字之习俗同样或几乎同样的“古”。这事似不易办到。我们还是谈汉口、汉阳在谁手里的问题吧。

我们的疑古玄同先生,主张(并实行)废姓。我说,姓而可废,“字”尤不宜存。隐“名”以保身的必要,我们大多数人似已不觉得有。万恶的军阀官僚们中,更有几个真怕旁人指名诅咒的?

世人“名”复“字”,自他都费事。写信与请帖,尤其记不起。“张效帅”是谁,我至今不晓。屡次想问人,又怕旁人笑。我见胡石青,分明有三次。我喝凉开水,他讲考试制。他同我谈天,说他种过地。后来做中原公司的“会计”。其实“总经理”,押韵的关系。其后又游历,出版过游记。现在专读书,遂彼生平志。《晨报》我常看,知他爱演说。华语与法大,政治的哲学(学字豫音)。近来看《晨报》,知有胡汝麟,荣任教次长,走进麒麟门。这位胡先生,是个什么人?心里真纳闷,欲问不敢问。昨见周岂威,同他谈起了。“胡汝麟是名,胡石青是号。”说完微微笑,笑我不知道。我听完这话,吓了一大跳。想象一青年,带着些炸弹。要炸死赵玉,因他是狗官。半月没得手,花街柳巷走。盐城赵白坚,投机结为友。某夕吃醉酒,坚白与青年。坚白开口问,你有何贵干。“我为赵玉来,炸那忘八蛋。”“你是共产党,赶紧抓、抓、抓。”艳琴房里审,法官拍桌骂:“该死的东西,敢来扰京华!赵玉巡阅使,坚白是怹号。天佑我中华,你自入网套。不打你共产,老子打你笨:‘名’‘字’辨不清,还想大事任!来来给我打,打五百军棍。打完这蠢货,拖到天桥去!”

——《语丝》第99期

1926年10月2日

“呼名落马”

九月廿四日上午,俞平伯兄来谈。蒙他见告,《封神演义》里面,说起过呼名落马之术。我处适有此书,当时就开卷同看。他去后,我将有关的文抄在这里备查:

飞虎曰:“张桂芳乃左道旁门术士,俱有幻术伤人。”子牙曰:“有何幻术?”飞虎曰:“此术异常。但凡与人交兵会战,必先通名报姓。如末将叫黄某,正战之间,他就叫‘黄飞虎不下马更待何时!’末将自然下马。故有此术,似难对战。丞相须吩咐众位将军,但遇桂芳交战,切不可通名;如有通名者,无不获去之理。”子牙听罢,面有忧色。旁有诸将不服此言的,道:“岂有此理!那有叫名便下马的!若这等,我们百员将官,只消叫百十声,便都拿尽!”众将官俱各含笑而已。(第三十六回)

待张桂芳与黄飞虎交战时—

张桂芳仗胸中左道之术,一心要擒飞虎。二将酣战未及十五合,张桂芳大叫:“黄飞虎不下马更待何时!”飞虎不由自己,撞下鞍鞒。军士方欲上前擒获,只见对阵上一将,乃是周纪飞马冲来,抡斧直取张桂芳。黄飞彪、飞豹二将齐出,把飞虎抢去。周纪大战桂芳;张桂芳掩一枪就走,周纪不知其故,随后赶来。张桂芳知道周纪,大叫一声:“周纪不下马更待何时!”周纪掉下马来。及至众将救时,已被众士卒生擒活捉,拿进辕门……次日张桂芳亲往城下搦战。探马报入丞相府曰:“张桂芳搦战。”子牙因他开口叫名字便落马,故不敢(缺字),传令且将免战牌挂出去。(同上)

在这个当口,幸亏太乙真人遣徒李哪吒下山助姜。且看哪吒的神通:

张桂芳大战哪吒三四十回合。哪吒枪乃太乙仙传,使开如飞电绕长空,风声临玉树。张桂芳虽是枪法精熟,也自雄威力敌不能久战,遂用道术,要擒哪吒。桂芳大呼曰:“哪吒不下车来更待何时!”(站在风火轮上面的)哪吒也吃一惊,把脚蹬定二轮,却不得下来。桂芳见叫不下轮来,大惊,老师秘授之叫语捉将、道名拿人,往常响应,今日为何不准?只得再叫一声,哪吒只是不理。连叫三声,哪吒大骂:“失时匹夫!我不下来凭我,难道你强叫我下来!”张桂芳大怒,努力死战。

结果左臂被哪吒飞起的乾坤圈打伤。他败进营里去了。欲知哪吒为什么不怕叫名,且看第三十七回的分解:

子牙又问:“可曾叫你名字?”哪吒曰:“桂芳连叫三次,弟子不曾理他罢了。”众将不知其故:但凡精血成胎者,有三魂七魄,被桂芳叫一声,魂魄不居一体,散在各方,自然落马;哪吒乃莲花化身,周身俱是莲花,那里有三魂七魄,故此不得叫下轮来。

午饭后我又摊开书来读,见其下接着说姜子牙因事情危急,遂亲往昆仑山求元始天尊帮他破张桂芳。元始命取封神榜给他,并告以西岐乃有德之人,一切自有高人相辅,此事是不消他过问的。

子牙不敢再问,只得出宫;才出宫,门首有白鹤童儿曰:“师叔老爷请你!”子牙听得,急忙回至八卦台下,跪了。元始曰:“此去,但凡有人叫你的,不可应他;若是应他,有三十六路征伐你。东海还有一人等你,务要小心,你去吧。”子牙出宫,有南极仙翁送子牙……南极仙翁曰:“上天数定,终不能移。只是有人叫你,且不可应他——着实紧要。我不得远送你了。”子牙捧定封神榜,往前行至麒麟崖,才驾土遁,脑后有人叫“姜子牙”,子牙曰:“当真有人叫,不可应他。”后边又叫“子牙公”,也不应;又叫“姜丞相”,也不应。连声叫三五次,见子牙不应,那人大叫曰:“姜尚,你忒薄情而忘旧也。你今就做丞相,位极人臣,独不思在玉虚宫与你学道四十年,今日连呼你数次,应也不应。”……

那叫他的是申公豹。此人叫姜,确是没怀好心,我们从下面的经历可以看出:交谈时他欲说子牙背周扶纣;子牙不从,他就挥剑把自己的首级取下,往空中一掷,它游遍千万里红云之后,又复归公豹的颈上;以此惑子牙,使他认输失节。不是南极仙翁出来破法,“子牙乃忠厚君子,险些儿被这孽障惑”。自此申公豹记恨在心,誓把西岐搅成一个血海骨山。子牙何尝是莲花化身,苟非元始与南极仙翁警告在先,怕他的魂灵儿不被那骑白额虎的申公豹,活活的唤了去!

有几点我想我们应该注意:

第一点:呼名落马,不像纯粹是小说家之言。个人单独交战和交战前的互报姓名,都是古时实有的事。呼名能使来将魂不附体,或系从前军旅中通行的迷信;而且许有咒诅等法并传,非仅一呼而已。

第二点:哪吒虽是莲花化身,但他被呼第一声之时,“也吃一惊”。这“吃惊”,在哪吒以外的人,自然是目瞪口呆,魂飞魄散之第一步。

第三点:申公豹叫姜子牙之时,陆续用了各种称呼;这些称呼的先后次序,也值得注意。他先呼姜(姓)子牙(号),继之以子牙公(号与尊称),又继之以姜丞相(姓与官职);子牙终不敢应,申才怒呼其姓与名(姜尚)。呼全姓名实在最有效—最能使被呼者魂不附体,但申惟恐姜尚明白这层道理不肯答应他,故只得择其次善者姜子牙(姓与“字”)而呼之。第二次叫的“子牙公”三字,虽不带姓却包括“字”,又其次善者;奈姜仍不应,于是申公豹施其下下之策,几乎完全失望的,喊了一声姜丞相。但这位姜丞相终于抱定了“为人不开口,神仙难下手”主义,于是申公豹技穷;不但技穷,而且大怒,故他最初本想叫,只因怕被对面人识破所以不敢叫的“姜尚”二字,遂冲口而出。这不但是傲慢之声,也是失败之声啊。

天下事一闹到“斥名”,未有不糟者。故我前一二十天写给徐志摩先生的信,因里面有“梁启超”和其他不妥之处而徐公大怒。又如石蘅青先生,去夏他在武昌大学评议会的席上,大嚷“我不怕你黄侃”,而黄季刚先生就答以“我也不怕你石瑛!你叫我黄侃,我就叫你石瑛”!但姜子牙公的气量,比—譬如区区我—到底大许多倍:故申公豹虽然面斥其名,他只是道歉:

兄弟!吾不知是你叫我。我只因师尊吩咐,但有人叫我,切不可应他,我故此不曾答应,得罪了。(第三十七回)

带住!我这是写“小品”,不是著作什么伦理学教科书!第四点:莲花化身云云者,似乎有印度的气息。然呼名可以制魂魄之说,必系百分之百的国产,无须乎旁的民族输入的。

9月26日,后局大院5号

——《语丝》第102期

1926年10月23日

“寄名”

支那民族的名礼名观,我颇想研究一下,做成一篇岂明先生所谓“方板的论文”。但这事谈何容易:散见经籍中的资料,有待搜寻;从未著录的民俗,尤需探访。而此二事,都需要一段长时间的努力。于是我决计这样着手了:先把特地找来的或偶然见闻到的事实,随时写在“小品”里发表;正式的方板的论文,待将来再经营。这样做,于我有种种好处;其中有向读者们声明的必要的,只是下面的一种,曰:可以多得到些同志的合作。我所收的零碎,如其不断的印出来,必可以触动大家的记忆,引起大家的搜集采访,可以催大家提笔,更可以使大家因观摩而记忆愈灵,采访搜集愈勤,提笔记录愈加高兴。读者们之中,哪一位不具有百分之百的合作精神?行见他们都来利用洋鬼子代管理的极其得法的邮务机关,把各人所得,纷纷寄来,让我们付印,以至于“小品”成为“大家的小品”,“礼部”亦成为全中国的“礼部”也,岂不懿欤!是为序。

十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于北京地安门内后局大院五号欠租斋。

泾县胡朴安编辑的《中华全国风俗志》,其下编卷三页七三至七四云:

吴县之奇俗

吴县有小儿寄名神佛之俗,此风全境皆然。盖富贵家之小孩,娇生惯养,大半身体柔弱,时膺疾病,其亲乃至庙烧香,用红布制一袋,置小儿年庚于其中,俗名“过寄袋”,悬佛橱上。自是以后,每旧历年终,寺僧备饭菜,送小儿家中,名曰“年夜饭”,其亲必给僧以钱;凡送三年始毕。当过寄时,僧为小儿取名,譬如神佛姓金,即取名“金生”“金寿”等类。其亲并携小儿来庙拈香,呼神为“寄爷”。及至成年完婚后,乃将红布袋取回,名曰“拔袋”。

按:小儿认生人为“寄爷”者,也往往以其人之姓嵌入所命之新名;其连送三年“年夜饭”(与“压岁钱”)也,亦同。然我们尚不敢断言此即“寄名神佛”之俗之所本,除非我们已知寄名给活人之俗,确较另一俗为早。

“借名”

岂但大“神佛”的姓或名号的前一字,常被人求去与小儿为名,甚至于一小神如广东曲江的石公,其名亦有人“借”用。看胡书下编卷七,页三八至三九:

曲江之北,有大山二,一狮子山,一即象山。两山相接处,有石门,乡人称为双石门,为曲江通海之道。一般乡愚,呼之为石公。有时小儿啼哭不安,即选择黄道日,备香糕果品素斋纸钱锡箔等等,至双石门借名。其名必嵌有“石”字;先用硃纸请道士书“双石成”或“石天保”等名字,至双石门拈香祈祷后,将硃纸所书之名,贴于石门上,沿途唤所取名字,还家。俗传如此能使小儿强壮,易于长大。此种举动,俗称“借名”。俟小儿成年嫁娶后,仍备香烛糕果等物,至双石门设祭,称为“还名”。职是之故,双石门前,几于每日咸有借名还名者。

按:克实说来,本没有姓金的佛(看上条)—例如:金光明佛则诚有之,但是万不能说此佛姓金;至于本条的石公,尤其不能说是石神之名。石公者,无名之神也;人以其与石有或种关联,故漫以石公呼之耳。这犹之乎被我们呼为“卖落花生的”那个人,自有他的真名姓,虽则我们不知;而且我们也万不能因为不知就说他姓卖名落花生,或姓卖落名花生。以上所说,固然是极浅显的道理,但是也仅仅是“道理”而已;事实上,金光明佛和石公都被认为百分之百的神名。因此金光明佛一名号之内的“金”字,和石公一假定名之内的“石”字,皆被取为小儿之名。

苏州人的寄名和曲江人的借名,其手续尽管很相似,但是这两个名词真正的涵义却大有分别。只把小儿的名写在纸上,然后悬在庙里或贴于石门上,为“寄名”。为小儿命新名而将神的名号嵌入一二字,为“借名”。寄名如喻为存款,则借名是借债。其初本是两件事,后来不知怎的合为一事耳。二者既合为一,于是父母不必只将小儿已有的名在神前注册,而可以进一步借神之名名之。神的资本似乎并不是无限的。故他既然好意借了点给人,人就应及早还他,免得他上门用强硬的手段讨债。

双石成、石天保等名,令我联想到关于孔子的“名”“字”之传说。祷于尼邱而生的子名之曰丘并以仲尼为字,和为已生之儿祷于双石门后而命以石天保或双石成之新名,此二者,谁能说不是类似的举动呢?

“偷名”

胡志,同条续云:

至偷名之举,则先探知某家人丁兴旺,请人向某家偷一饭碗及筷;偷时,如为其家所觉,则云“不到”,复更人去偷。偷名者返时,儿母抱小儿于门前迎接,称为“接名”;偷名者呼名,儿母即代儿应之。以为偷取名后,自此可无灾病矣。

偷名之俗,不限于曲江。如我们暂时释“偷名”为偷取人丁兴旺之家的小儿名,则其动因实与“认干爷”不同。认干爷的目的之一,在求得他的姓为名或他赐小儿的新名,因而小儿从这个大人身上得到新生命。偷名却是夺取旁家小儿的生命给自己的小儿,其为不道德的行为,岂非显而易见。

被偷名的小儿,一定受损失;他的大人知道了之后,也一定有相当的抵制法。妻云,杭州俗传,如失窃碗筷的人家知是偷名者所为,则不验;反之,如其家实不知,大声叫骂,则偷者可以放心。这个传说的根据,极容易看出:盖偷名而被对方觑破,其人必有寻找,恢复,或他式反祸为福的行为;倘若那个人家幸而并不疑心到偷名上,则赃物的安全,可不发生问题矣。

“撞名”

在《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卷八第三十四页,有这么一条:

贵州盘县小儿之撞名

盘县初生小孩,除寄拜干父母外,有一种“撞名”之风俗。倘有时小孩有疾,以箸占卜,许以撞名。于是择黄道吉日,在大路之畔,陈列果品,焚香烧钱,而后静伺行人。第一经过其畔之人,便以为小孩之干父母,享以果品,以求认继。而其人无论如何,不能推却,只得承认为干父母,并为小孩易以姓己之姓,并另更一名;又须以钱物给与小孩,以当贽见。如彼此相邻近,以后便各(?)亲戚之往来。若相距太远,或穷富相悬太差,成礼以后,便即完结也。

被撞着的人所以不得拒绝做干父母,决非碍于情面,因两方许完全是陌生的人。既然如此,那么,他的不拒绝必不外乎以下两个原因了:或者是乐于卖个“惠而不费”的人情,虽则即使坚决拒绝也于他无损毫发;或者是非承认不可,否则对方暗地里要下毒手。毒手不一定杀害他之谓;用法术把他或他的亲人的名唤来给小儿为名,也于他不利。第二个或论,是很有可能性的,虽则我们的记载中,没有直接的证据。箸卜在撞名的预备工作中,必有极关重要的机能;我们的记载不明为可惜耳。

附注:

胡志“以抄自方志者为上编(合肥阚君、江宁郑君,及胡姪),抄自近人笔记、游记、日报、杂志者为下编”。下编所载,全未注明出处,是此书一大缺点。

——以上4篇见《语丝》第105期

1926年10月30日

无题

1926年11月5日《大同晚报·晚霞栏》,载有驳《“呼名落马”》的一篇短文。全文如下:

《封神演义》中的“呼名落马”这事,诚如江绍原君所说:“……呼名能使来将魂不附体,或系从前军旅中通行的迷信,而且许有咒诅等法并传,非仅一呼而已。”我想此或是脱胎于“含沙射影”的江中之蜮的方法!又或如方士之“象人”而诅咒之的邪术。又我记得某笔记小说,曾记有一事,大概谓山行者,闻身后有呼声,切不可应,应则必死;呼者,为人头蛇,一名娃娃蛇。必俟人答应,蛇乃能应声追至而噬之。暂时忘其书名——呼名落马,或亦源于此说。

江绍原君又就申公豹呼姜子牙的事,断定“申公豹呼姜子牙时,用了各种的称呼,这些称呼的先后次序,也值得注意”。他说:“……呼全姓名实在最有效……但申公豹惟恐姜公明白这层道理,不肯答应他,故只得择其次善者(姓与字)而呼之。第二次叫的‘子牙公’三字……又其次善者;奈姜仍不应,于是申公豹施其下下之策,几乎完全失望的,喊了一声姜丞相……于是申公豹技穷,不但技穷,而且大怒,故他最初本想叫……不敢叫的‘姜尚’二字,遂脱口而出。”江先生虽然自己说不是著作什么论(伦?)理学,可是应用论理的推证,也可谓极其精妙了!

精妙虽则精妙,我想,多少总失之臆断了。申公豹当时的用心,未必这样,呼名的次序,未必这样值得注意。依我的意思,呼名不必要呼全姓名,重要的只在被呼者之答应不答应。虽然例以避讳和古人不愿别人知道自己的名字等事,呼名确较呼字号严重些,但在申公豹当时,却未必如此。申公豹初呼姜子牙,只是普通表示亲迎而尊敬的意思。子牙公、姜丞相,愈加尊敬了,姜尚,乃是怒而斥名,至此分际,更不望姜氏好好答应了。这实在是一般的常情,在戏剧中,尤见不一见,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江君很费心思地去推论,凭推论而下断定,下工夫则下工夫矣,却实在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此之谓劳而无功。

唠唠叨叨写了一大堆废话,读者或摸不着头脑,归根结蒂说一句:“呼名只重在被呼者之答应或动心,并不一定要呼全姓名。”

忧君驳我的话,是极。硬把自己的见解“读到”书里面去,的确是个毛病;凡犯这个毛病的人,的确是“劳而无功”。

他说呼名只重在被呼者之答应或动心,并不一定要呼全姓名,这话也似乎很可信。我希望忧君再为呼名问题花点工夫,多引些笔记、古书或俗传,来肯定他所要说明的那一点。也许古今人自己早已明白的那样说过。假使如此,我们尤其应知。

至于他疑呼名落马脱胎于蜮所用的方法或源于娃娃蛇的呼人,我觉得均不甚可信。我个人的意思以为,我们与其随便的说呼名落马起源于此或彼,不如就我们力之所及,先把一切关于名或呼名的传说,搜集在一处,备自己或旁人研究。

忧君又提到方士之象人而咒诅之的邪术。据我所知者而论,方士们所造的桃木人等等,其上不一定书名。但如其写名,是以哪一种名为最好呢?还是各种名一样的有用?这一层也颇值得注意。

我这里还有一些关于名的笔记,发表后盼忧君和其他的人照常批评指教。倘若他们肯把自己在报纸上发表的关于此事的文章寄一份给我,我更加感谢—因我家只看得起一份日报。

又《“呼名落马”》“伦理学”三字不误。

11月13日,灯下

——《语丝》第110期

1926年12月18日

“家父家母”乎?“杨坚夫妻”乎?

隋书》卷四十五:

太子(高祖第四子,名秀)因作偶人,书上及汉王姓字,缚手钉心,令人埋之华山下。〔上〕令杨素发之……〔后又〕下诏数其罪曰,汝……鸠集左道,符书厌镇。汉王于汝,亲则弟也;乃画其形象,书其姓名,缚手钉心,枷锁杻械,仍云请西岳华山慈父圣母,神兵九亿万骑,收杨谅魂神,闭在华山下,勿令散荡。我之于汝,亲则父也;复云请西岳华山慈父圣母,赐为开化杨坚夫妻,回心欢喜;又画我形像,缚手撮头,仍云请西岳神兵,收杨坚魂神。如此形状,我今不知杨谅杨坚是汝何亲也……

文帝对不肖的儿子生气,我们诚然怪他不得。但太子既然采用镇压法去对付父和弟,便绝对有书其名(呼其名)的必要。真实的全姓名与仿真的形象画,二者若缺其一,试问那偶人怎能代表活杨坚活杨谅?而况事须吁请西岳公公和西岳奶奶;凡夫山灵,分隔云泥,岂能拘拘普通礼法,而擅用“家父母”“舍弟”一类的字样呢?礼曰“君前臣名,父前子名”。华山尊神,太上君父也,于其称己父名弟名何伤?然则秀之直书姓字,不惟合乎法术原理,即于礼亦无悖焉,妙哉!

十六年八月廿七夜,于杭州

——《贡献》一卷8期

1928年2月15日

呼名姓而魂飞越

绍原兄:

记得前在尊斋谈及“呼名落马”与“魂魄之是否多元”,当时只空论一番而罢。顷阅宋人《青琐高议》中录有秦醇之“温泉记”一节,殊有意致,抄奉如下:

俞(俞,张俞,非平伯之华宗)异日宿温汤市邸……乃就枕,才合眼,见二短黄衣吏立于床下。一吏曰,“召其魂也?召其梦也?”一吏曰,“奉命召魂。”吏曰,“魂俱去,留一魄以守其宅。”吏于袖间出一物若银钩,以刺入胸中,亦不甚苦痛,以手执钩尾大呼俞名姓,又小呼数声。俞或(疑“忽”之误)立于阶下,回顾尸于床上……复见前童引吏还,入门,吏推仆乃觉。

案此节有可注意者数点:魂游与入梦不同,一也;魂魄俱多数,二也;魂可钩引而出,三也;精魂位于心胸,四也;以呼名姓而魂飞越,五也;呼有大小之别,想互有其功能,六也;有所谓“守宅”之说,七也。宅之须守,殆恐游魂夺窍,如俗说借尸还魂者乎?此守字当读如“以某师守某地”之守,以为然乎?三(?)魂七(?)魄扫数开拔,则根本重地能无危乎!此一魄留守之说也。草草奉告,尚祈转陈岂威上将军公布之,俾得为香蕉冰淇林之续,曷胜激切屏营之至!

平伯(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晨

绍原按:平伯兄所用的《青琐高议》是董康刊本。

——《贡献》一卷8期

1928年2月15日

唤醒“阿姑”和呼名剁骂

绍原先生:

读《语丝》上的《呼名落马》和转录忧先生的《驳“呼名落马”》之后,忆起俗间两桩关于呼名的事来:

(一)

潮安民俗,在每年八月里,妇女们间有一种“诳阿姑”(诳或写作关,又名落阿姑)之戏。此戏似乎和《荆楚岁时记》中的“迎紫姑”有点瓜葛。其法:在几个妇女之中,任定一人做“阿姑”。她被推定之后,即靠桌瞑目静坐,两手合掌置于面前,掌间插一炷香。其余的她们,手中各执一物(或筶或小木块),以之击桌;口中则各念咒语。念咒声与击桌声,轰然相杂。好一会,她(做阿姑的)状若昏睡;继则双掌放松,身躯摇动,两手频频拍桌,好像有异物附身似的。这时候叫做“阿姑来了”。于是她们停止击桌并念咒,而杂向“阿姑”(问她时这么称呼)问话。或问休咎,或问天宫地府里的事物。她(即阿姑)也会应答,不过有时应答得很对,有时却答非所问,或只管自言自语似的。最有趣的是她所说的话,往往是有韵的歌词,或竟唱起戏来。这样玩至差不多兴阑了,或恐怕她过于疲劳时,她们就另念咒语,并呼名叫她醒来。据说,叫醒她来之法,以呼名为最灵验。所以在未要叫她醒来之前,最忌误呼她的名。倘若失口呼出,她就会在半途陡然觉醒过来。

(二)

尝见村妇相骂,甲妇手执一菜刀,频频剁于木板上,且剁且呼乙妇的名,并加以咒骂。乙妇见之,怒不可遏,抢着去打甲妇。一般看热闹的人们,也咸表同情于乙妇,而不直甲妇之所为。据一般人的批评谓:姑无论曲在谁方,但是这种“呼名剁骂”的作法,是不能轻易施行的。因为这种作法,是极毒的;在被“呼名剁骂”的人,是很不利的。

依这两事看来,似乎很合于先生所谓“呼名可以制魂魄”之说。至于她们所呼的名,却不是“全姓名”。因为我国的女子,出嫁之后,便以夫名为名,自己的名,再没有人呼唤。故在(一)事,所谓呼名就是某嫂,或某婶。在第(二)事则斥她为某(音亩,妇也)或某婆。从这一点看来,则又合于忧先生所谓“呼名只重在被呼某之答应或动心,并不一定要呼全姓名”了。鄙意以为,呼名尤其是重在被呼者之动心;被呼者一动心,魂魄便摇摇不定,而竟为人所制了。这个臆说,不知有当于尊意否?耑此,敬祝撰安!沈时宣,于广东潮安华美乡。

十六,一,七

——《贡献》一卷8期

1928年2月15日

甑甑报信,栲栳堕井

景深先生请看:

(1)唐钟辂前定录》:

柳及,河南人,贞元中,进士登科……冢于沣阳,尝客游至南海……娶岑氏女,生男名曰甑甑……携妻于归宁沣阳……未再岁重游南中……于武仙再娶沈氏。会公事之郡……时当秋夜分之后,天晴月皎,忽于牖中见一小儿,手招沈氏曰,“无惧无惧……某甑甑也,以去年七月身死,故来辞别。凡人夭逝未满七岁者,以生时未有罪状,不受孽报,纵使未即托生,多为天曹权禄驱使。某使当职役,但送文书往来地府耳。天曹记人善恶,每月一送地府。”……其夕即又于牖间以手招及……及曰,“试为吾检穷达性命,一来相告。”答云“诺。”复夕乃至曰,“冥间有一大城,贵贱等级,咸有本位,若棋布焉。世人将死,或半年或数月内,即先于城中呼其名。”时甑甑已闻呼父名也,辄绐而对,既而私谓沈氏曰,“阿爷之名已被呼矣,非久在人间……”后四月,及果卒……

(2)同书次条:

延陵包隰,因选溯舟于隋河,时以迫选限,舟人寡而力殆,乃率同舟僮仆辈七八人,次为之挽,过符离县之西,有古树,树下有穴,根槃于上,若废井然,而一仆忽误堕落,久而方出,乃提一片石,广四寸,其文曰,“旁有水,上有道,八百年中逢栲栳。”众咸奇之,而莫知所谓,寻问坠坑者名栲栳也。时元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矣。

第一条自然又是姓名被呼魂便飞越之实例。“甑甑”与次条中“栲栳”两个用器名,亦极有趣。甚盼先生看后肯把所听见或看见的这一类的名字,多多见告。

十六年十一月廿日,于杭州

——《贡献》一卷8期

1928年2月15日

呼山水诸精之名

(1)“小品”十一论人知鬼魅之名则它们不敢来侵犯。今日读《抱朴子·登涉》篇,见其中尚有些同样的话未采。

山中山精之形如小儿而独足,足向后,喜来犯人。人入山谷,闻其音声笑语,其名曰蚑,知而呼之,即不敢犯人也;一名热内,亦可兼呼之。又有山精如鼓,赤色,亦一足,其名曰晖;又或如人长九尺,衣裘戴笠,名曰金累;又或如龙而赤色五角,名曰飞飞;见之皆以名呼之,即不敢为害也。山中有大树,有能语者,非树能语也,其精名曰云阳,呼之则吉……山水之间见吏者,名曰四徼,以其名呼之,即吉。山中见大蛇著冠帻者,名曰升卿,呼之即吉。

(2)又《管子》云:

涸水之精名曰,以名呼之,可取鱼鳖。

十七年补按:呼之则“不敢犯人”“不敢为害”,与呼之则“吉”,似颇有别。或许是这样的吧:有些精怪怕人呼其名,故一呼便可以把它们吓走;又有些精怪喜欢人见面时招呼它们一声,故呼其名则它们非但不来伤害人,而且给人好处。犹之乎你碰见张作霖时最好立刻打个千儿,口称“张元帅”或“元帅”,他一高兴也许派你做个次长,这样,岂不省得你在北京请假三月,到南方来谋官做吗?

——《贡献》一卷8期

192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