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作者叙述本人考据方法转变的过程,把自己从前的考据方法批评一番,说是不科学的考据,这种谦虚自讼的精神,是值得钦佩的。

但将自己从前的考据称为“旧考据”,一若前人的考据方法都同作者一样,这是不妥的。

旧考据有不科学的,但也有科学的,不能一笔抹煞。故此文题目只能说科学的考据与不科学的考据不同,不能说“科学的考据与旧考据不同”。

文中第二章标题甲,只能说片面地孤立地看问题不是科学考据方法,不能说“旧考据方法都是片面地孤立地看问题”。

乙,只能说从现象看问题不是科学考据方法,不能说“旧考据方法都是从现象看问题”。

丙、丁、戊、己准此。总而言之,因为作者的努力及进步,发见自己的考据不科学,也只能说作者自己从前的考据方法不是科学方法,不能说旧考据不是科学方法。

前人的考据有不科学的,也只能说某人某文或某书的考据方法不是科学方法,不能说旧考据不是科学方法。

诚如此文所标志,容易令人误会,以为旧考据都是要不得的。引言中又提到“顾炎武的《日知录》完全为封建统治者服务;赵翼的《廿二史劄记》骂农民革命为盗为贼”,这都是时代关系,无可苛求。如果说这些都是要不得的,那么我们就无历史可看,更无前人文化遗产可继承。恐怕作者意思不是如此,不过标题不妥而已。故愚见以为文中标题所有“旧考据”字样最好不用或改易,庶免人误会。

至于文中所谓“科学的考据”,是否都能符合科学,亦最好再检查一次。

又此文三万余言,如能精简一些,更为妥善。以上愚见,是否有当,请卓裁。

一九五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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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作者为《历史研究》杂志审查罗尔纲《论科学的考据与旧考据的不同》一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