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句话虽然只指示学习“作诗”的初步方法,但中国人学习作文,也是同一的态度。原来中国文人是认定“文无定法”,只有“神而明之”,所以古代虽然有几部论到作文法的书如刘勰的《文心雕龙》和唐彪的《读书作文谱》之类以及其他的零碎论文,不是依然脱不了“神而明之”的根本思想,陈义过高,流于玄妙,就是不合时宜。近来在这方面虽已渐渐有人注意,新出版的书也有了好几种,只是适合于中等学校做教科用的仍不易得;而为应教学上的需要,实在又不能久待;所以参考他国现行关于这一类的书籍,编成这本书以救急。

文章本是为了传达自己的意思或情感而作的,所以只是一种工具。单有意思或情感,没有用文字发表出来,就只能保藏在自己的心里,别人无从得知。单有文字而无意思或情感,不过是文字的排列,也不能使读的人得到点什么。意思或情感是文章的内容,文字的结构是文章的形式。内容是否充实,这关系作者的经验、智力、修养。至于形式的美丑,那便是一种技术。严格地说,这两方面虽是同样地没有成法可依赖,但后者毕竟有些基本方法可以遵照,作文法就是讲明这些方法的。

技术要达到巧妙的地步,不能只靠规矩,非自己努力锻炼不可。学游泳的人不是只读几本书就能成,学木工的人不是只听别人讲几次便会,作文也是如此,单知道作文法也不能就作得出好文章。反过来说,不知作文法的人,就是所谓“神而明之”的也竟有成功的。总之,一切技术都相同,仅仅仗那外来的知识而缺乏练习,绝不能纯熟而达到巧妙的境地。“多读,多作,多商量。”这话虽然简单,实在是很中肯綮,颠扑不破;要想作好文章的不能不在这方面下番切实的功夫。

照上面所说的一段话,必定有人疑心到作文法全无价值,依旧确信“文无定法”,只想“神而明之”,这也是错的。专一依赖法则固然是不中用,但法则究竟能指示人以必由的途径,使人得到正规。渔父的儿子虽然善于游泳,但比之于有正当知识,再经过练习的专门家,究竟相差很远。而跟着渔父的儿子去学游泳,比之于跟着专门家去练习也不同,后者总比前者来得正确、快速。法则对于技术是必要而不充足的条件,真正凭着练习成功的,必是暗合于法则而不自知的。法则没用而有用,就在这一点,作文法的真价值,也就在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