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仍旧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点不同,跟着生命的历程在变。但是反应都是所谓“揿钮反应”,一揿电钮马上有,而且永远相同。很久以后才听见说后四十回是有一个高鹗续的。怪不得!也没深究。

直到一九五四年左右,才在香港看见根据脂批研究八十回后事的书,在我实在是个感情上的经验,石破天惊,惊喜交集,这些熟人多年不知下落,早已死了心,又有了消息。迄今看见有关的近著,总是等不及的看。

《红楼梦》的研究日新月异,是否高鹗续书,已经有两派不同的见解。也有主张后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写到后来撇开脂批中的线索,放手写去。也有人认为后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残稿在内。自五四时代研究起,四十年来整整转了个圈子。单凭作风与优劣,判断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份,难免主观之讥。文艺批评在这里本来用不上。事实是除了考据,都是空口说白话。我把宝玉的应制诗“绿蜡春犹卷”斗胆对上一句“红楼梦未完”,其实“未完”二字也已经成了疑问。

书中用古代官名、地名,当然不能提满汉之别。作者并不隐讳是写满人,第二十五回有跳神。丧礼有些细节稍异,也不说明是满俗。凤姐在灵前坐在一张大圈椅上哭秦氏,贾敬死后,儿孙回家奔丧,一路跪着爬进来——想是喇嘛教影响。清室信奉喇嘛教,西藏进香人在寺院中绕殿爬行叩首。

续书第九十二回“宝玉也问了一声妞妞好”,称巧姐为妞妞,明指是满人。换了曹雪芹,决不肯这样。要是被当时的人晓得十二钗是大脚,不知道作何感想?难怪这样健步,那么大的园子,姊妹们每顿饭出园来吃。

作者是非常技巧的避免这问题的。书中这么许多女性,只有一个尤三姐,脂本写她多出一句“一对金莲或敲或并”。第七十回晴雯一早起来,与麝月按住芳官膈肢,“那晴雯只穿葱绿苑紬小袄,红小衣,红睡鞋。”脂本多出末三字。裹脚才穿睡鞋。

祭晴雯的《芙蓉诔》终于明写:“捉迷屏后,莲瓣无声。”小脚捉迷藏,竟声息毫无,可见体态轻盈。

此外只有尤二姐,第六十九回见贾母,贾母细看皮肤与手,“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是个齐全孩子。……’”脂本多出“鸳鸯又揭起裙子来”一句。揭起裙子来当然是看脚,是否裹得小,脚样如何,是当时买妾惯例。不但尤二姐是小脚,贾家似也讲究此道。曹雪芹先世本是汉人,从龙入关后又久居江南,究竟汉化到什么程度?

第五十九回春燕母女都会飞跑,且是长途竞走,想未缠足。当然她们是做粗活的。第五十四回一个婆子向小丫头说:“那里就走大了脚了?”粗做的显然也有裹脚的。婢媪自都是汉女。是否多数缠足?

凤姐宝钗袭人鸳鸯的服装都有详细描写:裙袄、比甲、对襟罩褂,凤姐头戴“金丝八宝攒珠髻,”还是《金瓶梅》里的打扮。清初女装本来跟明朝差不多,所谓“男降女不降”。穿汉装而不裹脚?

差不多时期的《儿女英雄传》明写安家是旗人,安太太、佟舅太太也穿裙袄,与当时汉装无异。清初不禁通婚,想已趋同化,唯一的区别是缠足与否。(外人拍摄的晚清满人妇女照片,不仅宫中,北京街头结伴同行的“贵女们”也都是一律旗袍。)

宝钗是上京待选秀女的,家中又是世代皇商,应是“三旗小妞妞”。但是应选似是信手拈来,此后没有交代。黛玉原籍苏州,想也与贾家薛家是金陵人一样,同是寄籍。实际上曹家的亲戚除了同宗与上代远亲,大约都是满人或包衣。书中的尤二姐尤三姐其实不能算亲戚,第六十四回写尤老娘是再醮妇,二尤是拖油瓶,根本不是尤氏的妹妹——所以只有她们姊妹俩是小脚。

同回写尤氏无法阻止贾琏娶尤二姐,“况他与二姐本非一母,未便深管,”又似是同父,那就还是异母妹。

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一般认为不一定可靠,但是第六十四回上半回有两条作者自批,证明确是作者手笔。矛盾很多,不止这一处。追叙鲍二媳妇吊死的事,“贾琏给了二百银子,叫他另娶一个。”二百两本来是给他发送的,许他“另日再挑个好媳妇给你”,指丫头择配时指派。又此回说张华遭官司破家,给了二十两银子退亲。第六十八回说张华好赌,倾家荡产,被父亲逐出,给了十两退亲。

周汝昌排出年表,证明书中年月准确异常。但是第六十四回七月黛玉祭父母,“七月因为是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季的坟”,是七月十五,再不然就是七月七。接着贾琏议娶尤二姐,初三过门,当是八月初三。下一回,婚后“已是两个月的光景”是十月初。贾珍与尤三姐发生关系,被她闹得受不了。然后贾琏赴平安州,上路三日遇柳湘莲,代三姐定亲。“谁知八月内湘莲方进京来”。那么定亲至迟是七月。怎么三个月前已经是七月?

周汝昌根据第六十九回,腊月尤二姐说嫁过来半年,推出婚期似是六月初三,认为第六十四回先写七月,又退到六月,是“逆叙”。书中一直是按时序的。

第六十七回最成问题,一条脂批也没有。但是写柳湘莲出家,“不知何往,暂且不表。”可见还有下文,伏落草。甄士隐《好了歌》“后日作强梁”句下批“柳湘莲一干人”。又写薛姨妈向薛蟠说:“你如今也该张罗张罗买卖,二则把你自己娶媳妇应办的事情,倒早些料理料理。”到第七十九回才由香菱补叙,上次薛蟠出门顺路探亲,看中夏金桂,一回家就催母亲央媒,一说就成。这样前后照应,看来这两回大体还是原著,可能残缺经另人补写。是较早的稿子,白话还欠流利,屡经改写,自相矛盾,文笔也差。这部书自称写了十年,其实还不止,我们眼看着他进步。但看第二回脂批:“语言太烦,令人不耐。古人云‘惜墨如金’,看此视墨如土矣,虽演至千万回亦可也。”也评得极是。

乾隆百廿回抄本,前八十回是脂本,有些对白与他本稍有出入,有几处更生动,较散漫突兀,说话本来是那样的。是时人评约翰·俄哈拉(John O’Hara)的“录音机耳朵”。百廿回抄本是拼凑的百衲本,先后不一,笔迹相同都不一定是一个本子,所以这几段对白与他本孰先孰后还待考。如果是后改的,那是加工。如果是较早的稿子,后来改得比较平顺,那就太可惜了,但是我们要记得曹雪芹在他那时代多么孤立,除了他自己本能的判断外,实在毫无标准。走的路子是他渐渐暗中摸索出来的。

书中缠足天足之别,故意模糊。外来的妙玉香菱,与贾赦贾珍有些姬妾大概是小脚。“家生女儿”如鸳鸯与赵姨娘——赵氏之弟赵国基是荣府仆人——该是天足。晴袭都是小家碧玉出身,晴雯十岁入府,想已缠足未放。袭人没提。

写二尤小脚,因为她们在亲戚间是例外,一半也是借她们造成大家都是三寸金莲的幻觉。同时也像舞台上只有花旦是时装踩——姊妹俩一个是“大红小袄”,一个是“红袄绿袴”,纯粹清装——青衣是古装,看不见脚。一般人印象中的钗黛总是天女散花式的古装美人,忘了宝玉有根大辫子。作者也正是要他们这样想。倘是天足,也是宋明以前的天足,不是满洲的。清朝的读者当然以为是小脚,民国以来的读者大概从来没想到这一点,也是作者的成功处。

“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一回,黛玉换上羊皮小靴,湘云也穿鹿皮小靴。两次都是“小靴”,仿佛是小脚。黛玉那年应当只有十二岁,湘云比她还小。这里涉及书中年龄问题,相当复杂。反正不是小孩的靴子就是写女靴的纤小。

黛玉初出场,批:“不写衣裙妆饰,正是宝玉眼中不屑之物,故不曾看见。”宝玉何尝不注意衣服,如第十九回谈袭人姨妹叹息,袭人说:“想是说他那里配穿红的。”可见常批评人不配穿。

作者更注意。百廿回抄本里宝钗出场穿水绿色棉袄,他本都作“蜜合色”,似是后改的。但是通部书不提黛玉衣饰,只有那次赏雪,为了衬托邢岫烟的寒酸,逐个交代每人的外衣。黛玉披着大红羽绉面,白狐里子的鹤氅,束着腰带,穿靴。鹤氅想必有披肩式袖子,如鹤之掩翅,否则斗篷无法系腰带。氅衣、腰带、靴子,都是古装也有的——就连在现代也很普遍。

唯一的另一次,第八回黛玉到薛姨妈家,“宝玉见他外面罩着大红羽缎对襟褂子,便问:‘下雪了么?’”也是下雪,也是一色大红的外衣,没有镶滚,没有时间性,该不是偶然的。“世外仙姝寂寞林”应当有一种飘渺的感觉,不一定属于什么时代。

宝钗虽高雅,在这些人里数她受礼教的薰陶最深,世故也深,所以比较是他们那时代的人。

写湘云的衣服只限男装。

晴雯“天天打扮得像个西施的样子”(王善保家的语),但是只写她的亵衣睡鞋。膈肢芳官那次,刚起身,只穿着内衣。临死与宝玉交换的也是一件“贴身穿的旧红绫袄”。唯一的一次穿上衣服去见王夫人,“并没十分妆饰……钗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依旧含糊笼统。“衫垂带褪”似是古装,也跟黛玉一样,没有一定的时代。

宝玉祭晴雯,要“别开生面,另立排场,风流奇异,与世无涉,方不负我二人之为人。”晴雯是不甘心受环境拘束的,处处托大,不守女奴的本份,而是个典型的女孩子,可以是任何时代的。宝玉这样自矜“我二人之为人”,在续书中竟说:“晴雯到底是个丫头,也没有什么大好处。”(第一○四回)

黛玉抽签抽着芙蓉花,而晴雯封芙蓉花神,《芙蓉诔》又兼挽黛玉。怡红院的海棠死了,宝玉认为是晴雯死的预兆。海棠“红晕若施脂,轻弱似扶病”。缠足正是为了造成“扶病”的姿势。写晴雯缠足,已经隐隐约约,黛玉更娇弱,但是她不可能缠足,也不会写她缠足。缠足究竟还是有时间性。写黛玉,就连面貌也几乎纯是神情,唯一具体的是“薄面含嗔”的“薄面”二字。通身没有一点细节,只是一种姿态,一个声音。

俞平伯根据百廿回抄本校正别的脂本,第七十九回有一句抄错为“好影妙事”,原文是“如影纱事”,纱窗后朦胧的人影与情事。作者这种地方深得浪漫主义文艺的窍诀。

所以我第一次读到后四十回黛玉穿着“水红绣花袄”,头上插着“赤金扁簪”(第八十九回),非常刺目。那是一种石印的程甲本,他本甲乙都作“月白绣花小毛皮袄,加上银鼠坎肩”,金簪同,“腰下系着杨妃色绣花棉裙,真如亭亭玉树临风立,冉冉香莲带露开。”

百廿回抄本本来没有这一段描写,是夹行添补的。俞平伯分析这抄本,所改与程乙本相同,后四十回的原底大概比程高本早。哈佛大学的图书馆有影印本,我看了,后四十回中有十四回未加涂改,不是誊清就是照抄。如果是由乙本抄配,旧本只有三分之二,但是所有的重要场面与对白都在这里。

旧本虽简,并不是完全不写服装,只不提黛玉的,过生日也只说她“略换了几件新鲜衣服,打扮得如同嫦娥下界”,倒符合原著精神。宝玉出家后的大红猩猩毡斗篷很受批评,还这样阔气。将旧本与甲乙本一对,“猩猩毡”三字原来是甲本加的。旧本“船头微微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确是神来之笔,意境很美。袈裟本来都是鲜艳的橙黄或红色。气候寒冷的地方,也披简陋的斗篷。都怪甲本熟读《红楼梦》,记得“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一回中都是大红猩猩毡斗篷,忍不住手痒,加上这三个字。

后四十回旧本的特点之一是强调书中所写是满人。第一百六回抄家后,贾政查账,“再查东省地租,近年交不及祖上一半。”第一百七回贾母问贾政:“咱们西府里的银库和东省地土,你知道还剩了多少?”

曹寅《栋亭文钞·东皋草堂记》提及河北“予家受田”地点。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里说:“八旗圈地,多在京东一带……《红楼梦》所写乌进孝行一月零两日……步行或推车进京……动辄旬月,二则厚雪暖化,道路泥泞,三则……曹寅‘荣府’……(与)宁府黑山村相去又‘八百多里地’,当更在东……”贾蓉向乌进孝说:“你们山坳海沿子的人”,曹寅的地也“去海不百里”。

曹頫初上任时,奏明曹寅遗产,有田在通州、江南含山县、芜湖。参看后来抄家的报告,恐还不实不尽。

旧本抄家后,同回又有:“贾琏又将地亩暂卖千金,作为监中使费。贾琏如此一行,那些家奴见主势败,也趁此弄鬼,指名借用。……”

甲本这里加上一大段,内有“贾琏……只得暗暗差人下屯,将地亩暂卖了数千金,作为监中使费。贾琏如此一行,那些家奴见主家势败,也便趁此弄鬼,并将东庄租税,也就指名借用些。……”

“东庄”显指京东,不会远在东三省,却合第五十三回所写,距黑山村八百多里的荣府田庄,交粮可步行上京。宁府有八九个庄子,荣府八个,是两府主要收入。

原续书者既不理会第五十三回,曹家各地的产业他大概也不清楚,只说荣府的田地在东三省,想必是为了点明他们是满人,同时也是以意度之。皇室与八旗的田庄叫庄屯,东北的屯最多。

第三十九回贾母说刘姥姥是“乡屯里的人”,周汝昌发现戚本改“屯”为“邨”,俗本也都作“村里人”,显然都不懂这名词。曹雪芹也只用了这一次,底下刘姥姥一直说“我们庄子”、“我们村庄上”。百廿回抄本与其他脂本不同,连唯一的一个“乡屯”都没有,作“乡里的人”,力求通俗。续书却屡用“屯”字。刘姥姥三进荣国府,口口声声“我们屯里”。第一百十九回贾琏见门前停着“几辆屯车”,是乡下来的。

第一百十二回贾母出殡后,贾政回家,“到书房席地坐下。”不知是否满俗,一般似只限在灵前席地坐卧。

宝玉称巧姐为妞妞,又说:“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大妞妞”是否因为根据一个较早的脂本续书,巧姐是凤姐长女?说见赵冈《〈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一三六页。巧姐、大姐儿姊妹俩后并为一人,故高鹗将后四十回大姐儿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姐患惊风症,旧本也作巧姐,而且有无数“巧姐”,绝非笔误。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妈拧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儿”,是屡经校改的唯一漏网之鱼。抄本第一○一回不是旧本,但是旧本想必总也是“大姐儿”,否则程本的“大姐儿”从何而来?被拧大哭,凤姐先发脾气,然后慨叹:“明儿我要是死了,撂下这小孽障,还不知怎么样呢!……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个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儿,是另有一个长女巧姐。一页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儿患惊风,早期脂本流行不广,抄手过录时根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姐。第一○一回不是旧本,当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个“大姐儿”字样,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两次校阅,也没注意,仍作大姐儿。下文“撂下这小孽障”,仅提次女,因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两个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两个”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疏忽,忽而警觉,却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来没有“两个”二字。

第一百十三回是旧本,凤姐叫巧姐儿见过刘姥姥,说:“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呢。”大姐儿由刘姥姥改名巧姐——续书并不是根据早期脂本,写凤姐有两个女儿。“大妞妞”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如“史大妹妹”,并没有“史二妹妹”。

续书写巧姐暴长暴缩,无可推诿。不过原著将凤姐两个女儿并为一个,巧姐的年龄本有矛盾,长得太慢,续书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旧当作婴儿,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姐儿名字。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我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第一百十八回相亲,也还加上句解释:“那巧姐到底是个小孩子。”

外藩买妾,两个宫人相看巧姐,“浑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来,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脚,因为巧姐没裹脚。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姐的脚,是因为她是小脚。

写二尤小脚的两节,至程甲本已删,当是后四十回旧本作者删的,因为原续书者注重满人这一点,认为他们来往的圈子里不会有小脚。第七十回晴雯的红睡鞋也删了。百廿回抄本前部是脂本,所以无法断定后四十回初出现时,有关小脚的三句已删。

为什么不能是程甲本删的呢?因为甲本不主张强调书中人是满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儿”误。本来书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读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书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应作“大姐儿”。甲本道学气特浓,巧姐是闺名,堂叔也不能乱叫。第一百十八回贾政信上称探春为探姐,也就是探姐儿。那是自己父亲,没给改掉。宝玉仍称巧姐为大姐儿,因为家中小辈女孩子通称大姐,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别于人家的大姐。

当然,妞妞改姐姐,可能仅是字形相像,手民排错了,不能引为甲本汉化的证据。第一○一回凤姐也说“妞妞”,甲本也没有改。但是参看宝玉结婚,第九十六回已经说“照南边规矩,拜了堂一样坐床撒帐……”第九十七回凤姐又说:“虽然有服,外头不用鼓乐,咱们南边规矩要拜堂的,冷清清的使不得。我传了家内学过音乐管过戏子的那些女人来吹打,热闹些。”以上三个本子相同。旧本写“送入洞房,还有坐帐等事,但是按本府旧例,不必细说。”这是因为避免重复。甲本却改为“还有坐床撒帐等事,俱是按金陵旧例”,又点一句原籍南京,表示不是满人。

乾隆壬子木活字本——乙本的原刻本——这两句也相同。现在通行的乙本却又改回来,作“坐帐等事,俱是按本府旧例……”前面凤姐的话,也改为“咱们家的规矩,要拜堂的”,可发一笑,谁家不拜堂呢?

这里需要加解释,壬子木活字本是胡天猎藏书,民国三十七年携来台湾,由胡适先生鉴定为程乙本,影印百部。胡适先生序上说:“民国十六年,上海亚东图书馆用我的一部‘程乙本’做底本,出了一部《红楼梦》的重排印本……可是……‘“程乙本”的原排本,现在差不多已成了世间的孤本,事实上我们已不可能见到。’……胡天猎先生……居然有这一部原用木活字排印的‘程乙本《红楼梦》’!”

壬子木活字本我看了影印本,与今乙本——即胡适先生藏本——不尽相同。即如今乙本汪原放序中举出的,甲乙本不同的十个单句,第十句木活字本未改,同甲本;大段改的,前八十回七个例子,第二项未改,同甲本,其余都改了,同今乙本;后四十回的三个例子则都未改,同甲本。

余如第九十五回“金玉的旧话”,第九十八回“金玉姻缘”,木活字本都作“金石”;今乙本作“金玉”;光绪年间的甲本(《金玉缘》)则改了一半,第九十五回作“金玉”,第九十八回作“金石”。——“金玉姻缘”、“木石姻缘”是“梦兆绛芸轩”一回宝玉梦中喊骂的。此处用“金石”二字原不妥,所以后来的本子改去。

此外尚有异文,详下。我也是完全无意中发现的。胡适先生晚年当然不会又去把《红楼梦》从头至尾看一遍,只去找乙本的特征,如序中所说。

萃文书屋印的这部壬子木活字本不仅是原刻本,在内容上也是高鹗重订的唯一真乙本。现在流行的乙本简称今乙本,其实年份也早,大概距乙本不远,说见下。

这几个本子对满汉问题的态度,在史湘云结婚的时候表现得最清楚。旧本贾母仅云:“你们姑娘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甲本在这两句之间加上一大段对白,问知姑爷家境才貌性情,“贾母听了喜欢道:‘咱们都是南边人,虽则这里住久了,那些大规矩,还是从南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乙本同。

今乙本作:“贾母听了喜欢道:‘这么着才好,这是你们姑娘的造化。只是咱们家的规矩还是南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

旧本根本没提南方。甲本提醒读者,贾史两家都是原籍南方,仍照南方礼节。乙本因之。今乙本删去原籍南方,只说贾家仍照南方礼节,冲淡南人气息。

甲乙本态度一致,强调汉化,但是“妞妞”改“姐儿”,到了乙本,高鹗又给改回来,仍作“妞妞”。如果甲乙本不是一个人修改的,那就是因为“姐儿”讹作“姐姐”,宝玉决没有称巧姐为“姐姐”之理。“大姐姐”更成了元春了。但也许仅因“妞妞”新妍可喜。乙本不大管前后一致,例如王珮璋举出的第十九回与茗烟谈儿,乙本添出一句“等我明儿说了给你做媳妇好不好?”违反个性,只图轻松一下。宝玉最怕女孩子出嫁,就连说笑话也决不会做媒。

到了今乙本,南边人、原籍金陵都不提了,显然是又要满化了。为什么?

杨继振在道光年间收藏乾隆百廿回抄本,在第七十二回题字:“第七十二回末页墨痕沁漫,向明覆看,有满文某字影迹,用水擦洗,痕渍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伪托。”《红楼梦》盛行后,传说很多,都认为是满族豪门秘辛。满人气息越浓,越显得真实、艳异。所以又有满化的趋向。

如果相信高鹗续书说,后四十回旧本是他多年前写的,甲乙本由他整理修订,三个本子代表一个人的三个时期,观点兴趣可能不同。

高鹗是汉军旗人。他有一首《菩萨蛮》,“梅花刻底鞵”句是写小脚的鞋底,可见他的美感绝对汉化。即使初续书的时候主张强调满人角度,似乎不会那样彻底,把书中小脚痕迹一并删去。其实满人家庭里也可以有缠足的婢妾。原续书者大概有种族的优越感,希望保持血液的纯洁。

第二十四回写鸳鸯服装,“脖子上带着扎花领子”。甲本未改,同脂本。满人男装另戴上个硬领圈。晚清还有汉人在马褂上戴个领圈,略如牧师衣领。清初想必女装也有。甲本主汉化,而未改去,想未注意。

乙本改为“脖子上围着紫绸绢子”,又添上两句:“下面露着玉色绸袜,大红绣鞋。”既然改掉旗装衣领,当然是小脚无疑。只提袄儿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里不动,小脚至多露着鞋尖,决看不见袜子。所以原著写袜子,只限宝玉的。其实不止他一个人大脚,不过不写女子天足。高鹗当然不会顾到这许多。

问题是:如果高氏即续书者,为什么删去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却又添写鸳鸯的小脚?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鹗没有看见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在他接收前已删。他是有金莲癖的人,看通部书写女子都没提这一项,未免寂寞,略微点缀一下。

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个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已有珍珠。贾母故后,鹦哥——紫鹃原名——守灵,旧本缺那一回,所以无法知道旧本有没有鹦哥。甲本仍作珍珠、鹦哥。乙本将袭人原名改为蕊珠。

甲本既未发现珍珠有两个,自然不会效尤,也去再添个鹦哥。乙本既将第一个珍珠改名蕊珠,当然不会又添出个鹦哥。鹦哥未改,是因为重订乙本时没注意。所以第二个鹦哥也是原续书已有。

近人推测续书者知道实生活中的贾母确有珍珠鹦哥两个丫头,情不自禁的写了进去。那他为什么不给前八十回的珍珠鹦哥换个名字?显然是没看仔细,只仿佛记得鸳鸯琥珀外还有这么两个丫头。他马虎的例子多了,如凤姐不称王夫人为太太,薛姨妈为姨妈——跟着贾琏叫——而两位都称姑妈,又不分大姑妈二姑妈;贾兰称李婶娘——李纨之婶——为“我老娘”——外婆;“史大妹妹”、“史大姑娘”、“云丫头”作“史妹妹”、“史姑娘”、“史丫头”——程高本未代改,但是第八十二回添补的部份有“云丫头”;第九十六回贾政愁宝玉死了,自己“年老无嗣,虽说有孙子,到底隔了一层”,忘了有贾环;第九十二回宝玉说十一月初一,“年年老太太那里必是个老规矩,要办消寒会……”何尝有过?根本没这名词。

续书者《红楼梦》不熟,却似乎熟悉曹雪芹家里的历史。吴世昌与赵冈的著作里分别指出,写元妃用“王家制度”字样,显指王妃而非皇妃,元妃卒年又似纪实,又知道秦氏自缢,元宵节前抄家。

赵冈推出书中抄家在元宵节前。第一回和尚向英莲念的诗:“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当然不仅指英莲被拐。甄士隐是真事隐去,暗指曹家的遭遇。“元宵后”句下,甲戌本有批:“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烟消火灭”句下批:“伏后文。”

曹雪芹父曹頫十二月罢官,第二年接着就抄家,必在元宵前。续书者不见得看到甲戌本脂批,而

在第一百零六回,贾府抄家的第二天,史侯家派了两个女人问候道:

“我们家的老爷太太姑娘打发我来说……我们姑娘本要自己来的,因不多几日就要出阁,所以不能来了。”……

贾母……说:“……月里头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

“……等回了九少不得同着姑爷过来请老太太的安……”

到了第一○八回写湘云出嫁回门,来贾母这边……

“宝姐姐不是后日的生日吗?我多住一天给他拜个寿……”

……宝钗的生日是正月廿一日。由此向上推,抄家的时间不正是在元宵节前几天吗。

——赵冈著《〈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七十二页

旧本没有“月里头出阁”,只作“你们姑娘出阁”。假定抄家在元宵节前,“月里头出阁”是正月底,婚后九天回门,已经是二月,正月二十一早已过了。既然不是“月里头出阁”,就还有可能。

抄家那天,贾母惊吓气逆,病危。随写“贾母因近日身子好些,”拿出些体己财物给凤姐,又接尤氏婆媳过来,分派照料邢夫人尤氏等。“一日傍晚”,在院内焚香祷告。距抄家总已经有好几天了。至少三四天。算它三天。

焚香后,同日史侯家遣人来,说湘云“不多几日就要出阁”。最低限度,算它还有三天。

三天后结婚,婚后九天回门,再加两天是宝钗生日,正月廿一。合计抄家距正月廿一至少十七天,是年初四,算元宵节前似太早。如果中间隔的日子稍微多算两天,抄家就是上年年底的事。

宝钗过生日那天,宝玉逃席,由袭人陪着到大观园去凭吊。看园子的婆子说:“预备老太太要用园里的果子,才开着门等着。”正月里不会有果子。

写园内:“只见满目凄凉,那些花木枯萎,更有几处亭馆,彩色久经剥落,远远望见一丛翠竹,倒还茂盛。宝玉一想,说:‘我自病时出园,住在后边,一连几个月,不准我到这里,瞬息荒凉,你看独有那几杆翠竹菁葱……’”荒凉显是因为无人照管,不是隆冬风景。续书者不见得知道宝钗生日在正月。那就不是暗示抄家在元宵节前。

元妃亡年四十三岁,我记得最初读到的时候非常感到突兀。一般读者看元妃省亲,总以为是个年轻的美人,因为刚册立为妃。元春宝玉姊弟相差的年龄,第二回与第十八回矛盾。光看第十八回,元春进宫时宝玉三四岁。康熙雍正选秀女都是十三岁以上,假定十三岁入宫,比宝玉大九岁。省亲那年他十三岁,她二十二岁,册立为妃正差不多。

写她四十三岁死,已经有人指出她三十八岁才立为妃。册立后“圣眷隆重,身体发福”,中风而死,是续书一贯的“杀风景”,却是任何续《红楼梦》的人再也编造不出来的,确是像知道曹家这位福晋的岁数。他是否太熟悉曹家的事,写到这里就像冲口而出,照实写下四十三岁?

第一百十四回写甄宝玉“比这里的哥儿略小一岁”。前八十回内,甄家四个女仆说甄宝玉“今年十三岁”(第五十五回)。那时候刚过年,上年叔嫂逢五鬼,和尚持玉在手,曾说:“青埂峰下别来十三载矣。”不难推出贾宝玉今年十四岁,所以比甄宝玉大一岁。但是晚清以来诸评家大都把宝玉的年龄估计得太大,这位潦草的续书者倒居然算得这样清楚。

自“青埂峰下”一语后,不再提宝玉的岁数,而第四十五回黛玉已经十五岁,反而比他大,分明矛盾,所以续作者也始终不提岁数,是他的聪明处。只在第九十回贾母说:“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那是他没细看原著,漏掉了第三回黛玉的一句话:“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所以根据第二回黛玉六岁,宝玉“七八岁”,多算了一岁。

宝玉出家后遥拜贾政,旋即失踪,甲本添出贾政向家人们发了段议论,大意是衔玉而生本来不是凡人,“哄了老太太十九年”。这句名句,旧本没有,没提几岁出家。

在年龄方面,原续书相当留神。元妃的岁数大概是他存心要露一手,也就跟他处处强调满人气氛一样,表示他熟悉书中背景。

鸳鸯自缢一场,补出秦氏当初也是上吊死的。直到发现甲戌本脂批,云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大家只晓得死得蹊跷,独有续作者知道是自缢。当然,他如果知道曹家出过王妃,王妃享年若干,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家丑。但是我们先把每件事单独看,免得下结论过早。

十二钗册子上画着高楼上一美人悬梁自缢,题诗指宁府罪恶。曲文《好事终》说得更明,首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又点悬梁。再三重复“情”字,而我们知道秦钟是“情种”,书中“情”“秦”谐音。

护花主人评:“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这许多年来,直到顾颉刚俞平伯才研究出来秦氏是自缢死的。续作者除非知道当时事实,怎么猜得出来?但是他看《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鸳鸯自缢一事。一看“词是秦氏,”画是自缢,不难推出秦氏自缢。

他写秦氏向鸳鸯解释,她是警幻之妹,主管痴情司,降世是为了“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所以我该悬梁自尽的”。下凡只为上吊,做了吊死鬼,好引诱别人上吊,实在是奇谈。这样牵强,似乎续作者确是曹氏亲族,既要炫示他知道内幕,又要代为遮盖。

秦氏又对鸳鸯说:“你我这个情,正是未发之情……若待发泄出来,这个情就不为真情了。”太平闲人批:“说得鸳鸯心头事隐隐跃跃,将鸳鸯一生透底揭明,殊耐人咀味,不然可卿之性情行事大反于鸳鸯,何竟冒昧以你我二字联络之耶?”是说鸳鸯私恋宝玉,也是假道学。续作者却不是这样的佛洛依德派心理分析家。

光绪年间的《金玉缘》写秦氏在警幻宫中“原是个钟情的首座,管的是风清月白”。甲本原刻本想必也是这样。后四十回旧本缺鸳鸯殉主一回,同乙本,作“管的是风情月债”。看来旧本一定也是“风情月债”,甲本特别道学,觉得不妥,改写“风清月白”,表示她管的风月是清白的。“风清月白”四字用在这里不大通,所以乙本又照着旧本改回来,这种例子很多。

秦氏骂别人误解“情”字,“做出伤风败化之事”,也就是间接的否认扒灰的事。卫道的甲本仍嫌不够清楚,要她自己声明只管清白的风月。

第九十二回冯紫英与贾赦贾政谈,说贾珍告诉他说续娶的媳妇远不及秦氏。秦氏死后多年,贾珍还对人夸奖她,可见并不心虚,扒灰并无其事。赵冈赞美这一段补述贾蓉后妻姓氏,“其技巧不逊于雪芹。我们现在不知道雪芹在他原著后三十回是否就是如此写的。如果这不是出于雪芹自己笔下,则这位续书人也算是十分细心了。”

第五十八回回首,老太妃薨,“贾母邢王尤许婆媳祖孙等皆每日入朝随祭”。尤氏底下的许氏想是贾蓉妻。想必因为许氏在书中不够重要,毫无事故,谁也不会记得她是谁,所以他处仍旧称为“贾蓉之妻”。至甲本“邢王尤许”四字已删。是谁删的?

续作者将原书看得很马虎——太虚幻境的预言除外,当然要续书不能不下番工夫研究书中预言——总是一不留神,没看见许字,所以后面补叙是胡氏。既没看见,那就是甲本删的。但是看乙本程高序,对后四十回缺少信心,遇有细微的前后矛盾,决不会改前八十回迁就后四十回。而且没有删去这四个字的必要,只要把许字改胡字,或是后文胡字改许字就是——一共只提过这两次。

如果不是甲本删的,那就还是续书人删的,因为他要写冯紫英与贾政这段对白。冯紫英转述贾珍的话,既然作者不是为了补叙贾蓉续弦妻姓氏,那么是什么目的?无非是表白贾珍以前确是赏识秦氏贤能,所以对这儿媳特别宠爱,并无别情。

旧本第一百十六回重游太虚幻境,宝玉远远看见凤姐,近看原来是秦氏,“宝玉只得立住脚,要问凤姐在那里。”哪像是为秦氏吐过血的?从以上两节看来,旧本的鸳鸯之死,想与程乙本相同,都是一贯的代秦氏辟谣。

百廿回抄本宝蟾送酒一回是旧本,“候芳魂五儿承错爱”一回不是。但是第一百十六回是旧本,回末写柳五儿抱怨宝玉冷淡。“承错爱”一定也是原有的。宝蟾送酒,五儿承错爱,这两段公认为写得较好的文字,都出于原续书者之手。所以前八十回删去柳五儿之死,又加上探晴雯遇五儿母女,也是他的手笔。祭晴雯“我二人”一节,一定也是他删的,照顾后文对晴雯的贬词。

尤三姐改为完人,也是他改的,因为重游太虚幻境遇尤三姐,如照脂本与贾珍有染,怎么有资格入太虚幻境?此外二尤的故事中,还有一句传神之笔被删,想必也是他干的事。珍蓉父子回家奔丧,听见二位姨娘来了,贾蓉“便向贾珍一笑”,改为“喜得笑容满面”。乍看似乎改得没有道理,下一回既然明言父子聚麀,相视一笑又何妨?

第六十四回写贾琏:“每日与二姐三姐相认已熟,不禁动了垂涎之意,况知与贾珍贾蓉等素有聚麀之诮,因而乘机百般撩拨……”曰“贾珍贾蓉等”,还不止父子二人,此外就我们所知,可能包括贾蔷。第九回写贾蔷“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还风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宁府中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了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词,贾珍向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本已谣传父子同与贾蔷同性恋爱。至于二尤,贾珍固然不会愿意分润,但如遇到抵抗,不是不可能让年轻貌美的子侄去做敲门砖。

但是“素有聚之诮”,贾琏不过是听见人家这么说。而且二尤并提,续书者既已将尤三姐改为贞女,尤二姐方面也可能是谣言。即在原书中,尤三姐也是尤二姐嫁后才失身贾珍。那么尤二婚前的秽闻只涉尤二,尤三是被姐姐的名声带累的。

同回又云:“贾蓉……素日同他两个姨娘有情,只因贾珍在内,不能畅意,如今若是贾琏娶了,少不得在外居住,趁贾琏不在时,好去鬼混……”又是二尤并提。是否贾蓉与尤二也未上手?

回末又云:“二姐又是水性的人,在先已和姐夫不妥,况是姐夫将他聘嫁,有何不肯?”这是从尤二姐本身的观点叙述,只说与贾珍有关系。作者常从不同的角度写得闪闪烁烁。但是续书人本着通俗小说家的观点,觉得尤二姐至多失身于贾珍,再有别人,以后的遭遇就太不使人同情了。好在尤三姐经他改造后,尤二姐的嫌疑减轻,只消改掉贾蓉向父亲一笑的一句,就不坐实聚麀了。

其实“一笑”也许还是无碍。不是看了下一回“聚麀之诮”,“向贾珍一笑”只是知道父亲的情妇来了。但是揆情度理,以前极写贾蓉之怕贾珍,这回事如果不是他也有一手,恐怕不敢对父亲笑。续书人想必就是这样想。

他处置二尤,不过是一般通俗小说的态度,但是与秦氏合看,显然也是代为掩饰,开脱宁府乱伦聚麀两项最大的罪名。最奇怪的是抄家一回写焦大,跑到荣府嚷闹,贾政查问:

焦大见问,便号天跺地的哭道:“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东西(二字程高本删),爷们倒拿我当作冤家。爷还不知道焦大跟着太爷受的苦吗?今儿弄到这个田地,珍大爷蓉哥儿都叫什么王爷拿了去了,里头女主儿们都被什么府里衙役抢得披头散发,圈在一处空房里,那些不成材料的狗男女都像猪狗是的拦起来了,所有的都抄出来搁着,木器钉的破烂,磁器打得粉碎……”

程高本删去“东西”二字,成为“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爷们,倒拿我当冤家”。原文“东西”指谁?程高想必以为指“爷们”,认为太失体统,故删。——以前焦大醉骂“畜牲”倒未删,也可见程高较尊重前八十回。——但是下文述珍蓉被捕,女主人们被抢劫,圈禁空屋内,剩下的“那些不成材的狗男女”又是谁?

倘指贾珍姬妾,贾蓉曾说贾琏私通贾赦姬妾,但是贾赦将秋桐赏赐贾琏时,补写“素昔见贾赦姬妾丫鬟最多,贾琏每怀不轨之心,只未敢下手”,证明贾蓉的话不过是传闻。关于贾珍的流言虽多,倒没有说他戴绿帽子的。而且焦大“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东西,”也绝对不能是内眷。

唯一的可能是指前文所引:“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诬蔑贾珍私通儿媳,诱奸小姨聚麀,父子同以堂侄为娈童。这些造谣言的“狗男女都像猪狗是的拦起来了。”抄家时奴仆是财产的一部份,像牲口一样圈起来,准备充公发卖,或是皇上家赏人。

这里续书完全歪曲作者原意。焦大醉骂,明言“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到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爬灰的爬灰……’”如果说焦大当时是酒后误信人言,他自己也是“不得志的奴仆……诽谤主人”。他是他家老人,被派低三下四的差使,正是郁郁不得志。但是无论谁看了醉骂那一场,也会将焦大视为正面人物。续作者只好强词夺理,扭转这局面,倒过来叫他骂造谣生事的仆人。

续书人这样出力袒护贾珍,简直使人疑心他是贾珍那边的亲戚,或是门客幕友。但是近亲门客幕友应当熟悉他们家的事。

第一百十六回贾政叫贾琏设法挪借几千两,运贾母灵柩回南。“贾琏道:‘借是借不出来,住房是官盖的,不能动,只好拿外头几所的房契去押去。’”——甲本改由贾政插入一句:“住的房子是官盖的,那里动得?”对白较活泼。

荣宁两府未云是赐第。“官盖的”似指官署。倘指曹頫的织造署,抄家前先免官,继任到后主持抄家,曹家自己迁出官署。当时“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曹寅的产业,在北京有“住房二所”,外城一所。抄家后发还的北京的房子也不是“官盖的”。续书人大概根本模糊,不过要点明籍家是在曹頫任上。写抄家完全虚构,也许不尽由于顾忌,而是知道得实在有限。即使不是亲戚或门客,仅是远房本家,对他们曹家最发达的一支也不至于这样隔膜。

合计续书中透露的事实有(一)书中所写系满人;(二)元春影射某王妃;(三)王妃寿数;(四)秦氏是自缢死的;(五)任上抄家。

秦氏自缢可能从太虚幻境预言上看出来。满人可从某些仪节上测知。续书人对满化这样执着,大概是满人,这种地方一定注意的。第六十三回“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句,泄漏元妃是个王妃,但是续书人如果知道第三项,当然知道第一、第二项。

八十回抄本脍炙人口这些年,曹家亲友间一定不短提起,外人很可能间接听到作者自己抄家的事。他家最煊赫的一员是一位姑奶奶,讷尔苏的福晋。续书人是满人,他们皇族金枝玉叶的多罗郡王,他当然不会不知道。问题是:如果他与曹家并不沾亲带故,代为掩饰宁府秽行,可能有些什么动机?

后四十回特点之一是实写教书场面之多,贾代儒给宝玉讲书,贾政教做八股,宝玉又给巧姐讲列女传,黛玉又给宝玉讲解琴理。看来这位续书人也教读为生,与多数落第秀才一样,包括中举前的高鹗。

抄家轻描淡写,除了因为政治关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写贾家暴落,没有原著可模仿。而写抄家后荣府照样有财有势,他口气学得有三分像。

贾珍的行为如果传闻属实,似乎邪恶得太离谱,这位学究有点像上海话所谓“弄不落”。如果从轻发落,不予追究,成了诲淫。如予严惩,又与他的抄家计画不合。

原著既然说过“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的话,续书人是没什么幽默感的,虽然未必相信,也就老实不客气接受了。本来对贾家这批管家也非常反感——如第一百十二回平白添一笔,暗示周瑞家的私通干儿子——他是戏文说书的观点,仆人只分忠仆刁仆。焦大经他纠正后,还不甚满意,又捏造一个忠仆包勇,像包公一样被呼为“黑炭头”,飞檐走壁,是个“憨侠”,有点使人想起《儿女英雄传》,时期也相仿,不过他没有文康那份写作天才。

后四十回只顾得个收拾残局,力求不扩大事件,所以替祸首贾珍设法弥缝。就连这样,这一二百年来还是有许多人说这部书是骂满人的,满人也这么说。续书者既然强调书中人物是满人,怎么能不代为洗刷?——还是出于种族观念。

凤姐求签得“衣锦还乡”诗。宝钗背后说“这衣锦还乡四字里头还有原故”。俞平伯指出凤姐仅是临死胡言乱语,说要到金陵去,宝钗的话没有着落。

“衣锦还乡”四字,就是从十二钗册子上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一句脱化出来的。“哭向金陵”,本来也有人释为归葬。“衣锦”也就是寿衣。续书本来惯杀风景。

但是第一百十六回贾政谈运柩回南,向贾琏说:“我想好几口材都要带回去,我一个人怎么能够照应?想着把蓉哥儿带了去,况且有他媳妇的棺材也在里头,还有你林妹妹的,那是老太太的遗言,说跟着老太太一块儿回去的。”“好几口材”,此外还有赵姨娘,贾政口中当然不提。怎么不提“你媳妇”,第一百十四回刚死了的凤姐?续书人也不至于这样健忘。

也许凤姐之死里面还有文章。第一百十六回是旧本,第一百十四回不是。或者旧本缺凤姐之死,至甲本已予补写,安在第一百十四回。

太虚幻境曲文预言妙玉“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落风尘向指为娼。妙玉被强盗抢去,在第一百十二回,不是旧本,但是整个的看来,这件事大概与旧本无甚出入。被劫应卖入妓院,方应预言,但是只说贼众“分头奔南海而去,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污辱,还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难妄拟”。于含蓄中微带讽刺,因为刚写妙玉怀春“走火”。

第一百十七回是旧本,写贾环贾蔷邢大舅等聚饮,谈起海疆贼寇被捕新闻。既然预备不了了之,为什么又提?因为写盗贼横行,犯了案投奔海盗,逍遥法外,又犯忌,必须写群盗落网。正说到“‘解到法司衙门审问去了,’邢大舅道:‘咱们别管这些,快吃饭罢,今夜做个大输赢,’”打断。下一回有大段缺文,想必就是在这里重提这案件。劫妙玉的贼应当正法,妙玉本人却应当“不知下落”才对。

至甲本业经另人补写——百廿回抄本上是另纸缮写附黏——改为即席发落。“解到法司衙门”句下加上一段歌功颂德:“如今……朝里那些老爷们都是能文能武,出力报效,所到之处,早就消灭了。”至于妙玉:“恍惚有人说是有个内地里的人,城里犯了事,抢了一个女人下海去了。那女人不依,被那贼寇杀了。”这大概是卫道的甲本的手笔,一定要妙玉不屈而死才放心,宁可不符堕落的预言。

续书人把秦氏与二尤都改了,只剩下一个袭人,成了甲本唯一的攻击目标。脂本第六回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至甲本已改为“遂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入袭人于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们无法知道原续书者是否已经改“强”为“与”。但是因为甲本对袭人始终异常注目,几乎可以断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觉得“强”比“与”较有刺激性,又改回来,加上个“拉”字,“强拉”比较轻松,也反映对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两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诛心之笔”太晦。

第一百十八回甲本加上一段,写宝钗想管束宝玉,袭人乘机排挤柳五儿麝月秋纹。此后陆续增加袭人对白、思想、回忆,又添了个梦,导向最后琵琶别抱。嫁时更予刻划。

旧本虽也讽刺袭人嫁蒋玉菡,写得简短。他的简略也是藏拙,但是因为过简,甲本添改大都在后四十回。有一两段还好,如黛玉嗓子里甜腥,才疑心是吐血。其余都是叠床架屋,反高潮。第一百十九回喜事重重,都是他添的,薛蟠贾珍获赦,贾珍仍袭职。贾政第一○七回已袭贾赦职,隔了十二回后下旨,又着仍由贾政袭。旧本虽有“兰桂齐芳”的话,是将来的事,中兴没这么快,形同儿戏。

看百廿回抄本,如果略去涂改与粘签,单看旧四十回原底,耳目一清,悲剧收场的框子较明显。别钗赶考,辞父遥拜,这两场还有点催泪作用,至少比一切其他的续《红楼梦》高明。科第思想,那是那时候的人大都有的。至于特别迷信,笔下妖魔鬼怪层出不穷,占掉许多篇幅,已有人指出。尤其可笑的,宝玉宝钗的八字没有合婚,因为后四十回算命测字卜卦扶乩无一不灵验如神,一合婚势必打散婚事。

写宝黛的场面不像,那倒也不能怪他。无如大多数的时候写什么不像什么,满不是那么回事。如第一百十八回王夫人谈巧姐说给外藩作妾:“……别说自己的侄孙女,就是亲戚家的也是要好才好。邢姑娘我们做媒的,配了你二大舅子,如今和和顺顺的过日子不好么?那琴姑娘梅家娶了去,听见说丰衣足食的,很好;就是史姑娘……”梅翰林家并没出事,薛宝琴嫁过去自然衣食无忧。王夫人抄家没抄到她头上,贾政现是工部员外郎荣国公,一切照常,虽然入不敷出,并没过一天苦日子,何至于像穷怕了似的,开口就是衣食问题?

晚清诸评家都捧后四十回,只有大某山民说“卖巧姐一节,似出情理之外……”是因为续书人只顾盲从太虚幻境预言,不顾环境不同,不像原著八十回后惨到那么个地步。

赵冈指出后四十回有两处不接笋,如果是高鹗写的,怎么会看不懂自己的作品,不予改正?旧本也已经是这样,不过较简。第八十八回贾珍代理荣府事,应是第九十五回元妃死后的事,至第一○六回始加解释:花名册上没有鲍二,众人回贾政:“他是珍大爷替理家事,带过来的。”甲本加上两句:“自从老爷衙门里有事,老太太们爷们往陵上去,珍大爷替理家事,带过来的。”这里漏掉两个“太”字,应作“老太太太太们爷们”。再不然,就是太熟读《红楼梦》,记得第五十三回除夕有“众老祖母”、“贾母一辈的两三位妯娌”出现,故云“老太太们”。但是不会略去二位太太,还是“老太太太太们”对。甲乙本同。今乙本改正为“老太太太太们和爷们”。抄本改文同今乙本,但缺一“们”字,作“老太太太太和爷们”。

其实元妃丧事不仅是荣府的事,两府有职衔的男女都要到陵上去——参看第五十八回老太妃丧。续书根本错了。

甲本作“老太太们”,错得很明显,谁都知道贾府上朝没有第二个老太太,而乙本没有校正。如果甲乙本都是高鹗的手笔,这一段是高氏整理甲本时添写的,自己的字句不会两次校对都看不出排错了。这一段似是别人补写的,在高鹗前,可能是程伟元。

第一百十八回赖尚荣未借路费给贾政,赖家不安,托贾蔷贾芸求王夫人让赖大赎身,贾蔷知道不行,假说王夫人不肯。接下文“那贾芸听见贾蔷的假话,心里便没想头,连日又输了两场,便和贾环借贷。贾环道:‘你们年纪又大,放着弄银钱的事又不敢办,倒和我没有钱的人商量。’”随即建议卖巧姐。程高本多出一段解释——全抄本未照添——:

贾环本是一个钱没有的,虽说赵姨娘积蓄些微,早被他弄光了,那能照应人家?便想起凤姐待他刻薄,要趁贾琏不在家,要摆布巧姐出气。遂把这个当叫贾芸上去,故意的埋怨贾芸道:“你们年纪又大……”

这两个不接笋处既经加工,怎么会没看出不接笋?实在不可思议。唯一的解释是加工者也没看清楚情节,因为后四十回乌烟瘴气,读者看下去不过是想看诸人结局,对这些旁枝情节,既不感兴趣,又毫无印象,甚至于故事未完或颠倒,驴头不对马嘴,都没人注意。这是后四十回又一特征,在我国旧小说或任何小说里都罕见。除上述两处,我也发现了个漏洞,鲍二与何三的纠葛。

来旺本有一个坏蛋儿子,“在外吃酒赌钱,无所不至”(第七十二回)。续书不予利用,另外创造了一个周瑞的干儿子何三,与鲍二打架,“被撵在外头,终日在赌场过日”。也许续书人没注意来旺的儿子,也许因为来旺强娶彩霞为媳,涉及贾环彩霞一段公案,不如不提。其实这都是我过虑,他哪管到这许多?用周瑞的干儿子,是因为周瑞有个儿子,在凤姐生日酗酒谩骂,失手把寿礼的馒头撒了一院子,经赖嬷嬷求情,才没被逐,只打了四十棍(第四十五回)。那么为什么不就用周瑞之子,正好怀恨在心,串通外贼来偷窃,报那四十棍之仇?为什么倒又造出个干儿子?因为续书人一贯的模糊影响,仿佛记得有这么回事,也懒得查。万一周瑞没儿子呢?说是干儿子总没错。

窃案发生之夜,何三当场被包勇打死,窃去贾母财宝,向系鸳鸯经管,贾母死后殉主,只得由琥珀等“胡乱猜想,虚拟了一张失单”(第一百十二回)。回末忽云:

衙门拿住了鲍二,身边出了失单上的东西,现在夹讯,要在他身上要这一伙贼呢。

虚拟的失单上的东西,竟找到了,已属奇闻。鲍二与何三不打不成相识,竟成为同党。两次实写众贼,都没有鲍二,想有佚文。

赵冈与王珮璋发现高鹗补过两次漏洞。第九十二回回目“评女传巧姐慕贤良,玩母珠贾政参聚散”,文不对题,只有讲列女传,玩母珠,没有慕贤良,参聚散。乙本补上巧姐的反应,及贾政谈母珠与聚散之理。

第九十三回水月庵闹出风月案,赖大点醒贾芹必是有人和他不对。“贾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未知是谁,下回分解。”下回不提了,没有交代。乙本改为“贾芹想了一会子,并无不对的人”。

乾隆壬子木活字本,即原刻乙本,这两处都没改。高鹗并没有补漏洞,是今乙本补的。

此外如“五儿承错爱,”以为宝玉调戏她,“因微微的笑着道”,原刻乙本同甲本。今乙本改为“因拿眼一溜,抿着嘴儿笑道”,变成五儿向宝玉挑逗。

第一○一回凤姐园中遇鬼,回家贾琏“见他脸上颜色更变,不似往常,待要问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相问。”甲乙本同。今乙本始误作“凤姐见他脸上颜色更变,不似往常,待要问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相问”。

乾隆百廿回抄本第七十八回朱批“兰墅阅过”四字。杨继振相信是高鹗的稿本,题为“兰墅太史红楼梦稿”。俞平伯吴世昌都认为不是。自己的稿子上怎么会批“阅过”?俞平伯倾向于乙本出版后,据以抄配校改旧抄本。吴世昌的分析,大意如下:

前八十回——底本:早期脂本。

      改文:高氏修改过的另一脂本抄本。

后四十回——底本:高氏续书旧本。

      改文:高氏续书改本之一——先后改过不止一次。

“可以定为乾隆辛亥(一七九一)以前的本子,亦即程伟元在这一年付排的百二十回《红楼梦》全书以前的钞本。”(《红楼梦稿的成分及其时代》)

这就是说,是甲本出版前的一个抄本。既非高氏稿本,当然也不是他叫人代抄的,而是拿来给他鉴定或作参考的。想必他这个较早的后四十回改本也与后四十回旧本一样流传。

我看了这百廿回抄本的影印本,发现第九十二、九十三回的漏洞已经补上——“慕贤良”、“参聚散”、贾芹“并无不对的人”。第一○九回柳五儿也“拿眼一溜,抿着嘴笑”,第一○一回凤姐遇鬼,贾琏变色,凤姐不敢相问,俱同今乙本。

第一○六回补叙贾珍代理荣府事,作“老太太太太(们)和爷们”,也是照今乙本涂改的,前面已经提过,此外不能多引了。据此,这抄本的年代不能早于壬子(一七九二),原刻乙本出版的那年。

但是在“金玉姻缘”、“金石姻缘”的问题上,全抄本又都作“金石”(第九十五、九十八回),同原刻乙本,与今乙本异。

此外当然还有俞平伯举出的“未改从乙(即今乙)之例二条”第一项:第六十二回“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同甲乙本。今乙本“老太太”作“大太太”。

这种地方是酌采,还是因为是百衲本——像俞平伯说的——须俟进一步研究。这本子本来有许多独立之处,也有些是妄改,俞平伯分析较详,但是声明他没有仔细校勘后四十回。所以他认为改文是乙(即今乙)本。吴世昌则含糊的称为“程本”或“高氏修订后的续书本子”,不言甲乙,一定是在后四十回发现有些地方又像甲本——因为原刻乙本未改甲本。好在他说高氏续书“正如他的前辈曹雪芹一样,也是屡次增删修订而成”,这不过是改本之一。

高氏在乙本出版后还活了二十三年,但是如果又第三次修订《红楼梦》,不会完全没有记载。今乙本一定与他无关。但是根据吴世昌,今乙本是高氏较早的改本,流传在外,怎见得不是别人在乙本出版后渗合擅印的?

倘是高氏早期改本,修改时手边显然已无后四十回旧稿,就着个残缺的过录本改,竟没看出至少有两处被人接错了。佚文未补,补了两个漏洞,出甲乙本的时候又挖去,留着五个漏洞,这都在情理之外。

距今十一年前,王珮璋已经疑心“程乙本(即今乙本)是别人冒充程高修改牟利的,所以改得那么坏。”但又认为可能性不大,因为:

(一)甲本与(今)乙本相隔不足三月,高鹗健在,此后还中进士,做御史,他人未便冒名。

(二)(今)乙本前的引言,确是参考各本的人才写得出。

(三)都是苏州萃文书屋印的。甲、(今)乙本每页的行款、字数、版口等全同。文字尽管不同,到页终总是取齐成一个字,故每页起讫之字绝大多数相同。第一百十九回第五页,两个本子完全相同,简直就是一个版,不可能是别人冒名顶替。

现在我们知道中间另有个乙本,也是萃文书屋印的。三个本子自甲至乙、至今乙,修改程序分明。今乙本袭用乙本引言,距甲本决不止三个月。究竟隔了多久?

今乙本与甲本每页起讫之字几乎全部相同,是就着甲排本或校样改的,根本没有原稿。杨继振藏百廿回抄本当是今乙本出版后,据以校改抄配,酌采他本,预备付抄,注有“另一行写”、“另抬写”等语。不过是物主心目中最好的本子,不见得预备付印传世。

“兰墅阅过”批语在第七十八回回末,或者只看过前八十回脂本原底。第八十回回末残缺,故批在较早的一回末页。还有一个可能,是这抄本落到别人手里,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本子,请专家鉴定。批“兰墅阅过”,自必在今乙本出版后若干年。

封面秦次游题“佛眉尊兄藏”。影印本范宁作跋,云不闻杨继振有“佛眉”之号,疑杨氏前还有人收藏。道光乙丑年(一八二九),这本子到了杨氏手里,连纸色较新的誊清各回也都有损坏残缺。抄配今乙本各回既已都这样破旧,今乙本应当出版很早,不在乾隆末年,也是嘉庆初年。

“……甲乙两本,从辛亥冬至到壬子花朝,不过两个多月,而改动文字据说全部百二十回有二万一千五百余字之多,即后四十回较少,也有五九六七字,这在《红楼梦》版本上是一个谜。”(俞平伯《谈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现在我们至少知道不全是程高二人改的,也不都在两个月内。

汪原放记胡适先生所藏乙本的本子大小,——米突想系“仙提米突”误——分订册数,都与原刻乙本不同。但是初版今乙本一定与甲乙本完全相同,页数也应与乙本相同,比甲本多四页,始能冒充。乙本几乎失传,想必没有销路,初版即绝版,所以书坊中人秘密加工,改成今乙本。目的如为牟利,私自多印多销甲本,不是一样的吗?还省下一笔排工。鉴于当时对此书兴趣之高与普遍,似乎也是一片热心“整理”《红楼梦》。

剩下唯一的一个谜,是萃文书屋怎么敢冒名擅改。前文企图证明今乙本出版距乙本不远,高鹗此后中进士,入内阁,这二十多年内难道没有发觉这件事?

汪原放、赵冈、王珮璋三人举出的甲本与(今)乙本不同处,共有二十七个例子,内中二十一个在前八十回。前八十回大都是乙本改的,后四十回全都是今乙本改的。今乙本改前八十回,只有两个例子。照一般抽查测验法,这比例如果相当正确的话,今乙本改的大都在后四十回。

萃文书屋的护身符,也许就是后四十回特有的障眼法,使人视而不见,没有印象。高鹗重订《红楼梦》后,不见得又去重读一部后出的乙本,更不会细看后四十回。也不会有朋友发现了告诉他。后四十回谁都有点看不进去,不过看个大概。

高鹗续书唯一的证据,是他作主考那年张船山赠诗:“艳情人自说红楼”,句下自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后俱兰墅所补。”在那时代,以一个热中仕进的人而写艳情小说,虽然不一定有碍,当然是否认为妥。程高序中只说整理修订、“截长补短”,后人不信,当时一定也有好些人以为是高氏自己续成。这部书这样享盛名,也许他后来也并不坚决否认。

山西发现的甲辰(一七八四年)本,未完的第二十二回已补成,同程甲本而较简。吴世昌认为是高鹗修改过的前八十回,作序的梦觉主人也是高氏化名。

高氏一七八五年续娶张船山妹,倘在甲辰前续书,当在续弦前好几年。张妹嫁二年即死,无出,在程高本出版四年前已故,距赠诗已有十四年之久。张认为妹妹被虐待,对高非常不满,这些年来不知道有没有来往,也未必清楚《红楼梦》整理经过。但既然赠诗,岂有不捧句场之理?这也是从前文人积习。

此外还有高鹗《重订小说既竣题》一诗:

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

吴世昌自首句推知高氏昔年续作后四十回,现在老了,“只能做些重订的工夫”;否则光是修辑《红楼梦》,怎么需要这些年,“昔年”也在做?这样解释,近似穿凿。乙本引言作于“壬子花朝后一日”,诗中次句想指花朝。上两句都是说老了,没有兴致。下两句写昨夜校订完毕的心情,反映书中人最后的解脱。“抱嫦娥月”是蟾宫折桂,由宝玉中举出家,联想到自己三四年前中举后,迄未中进士,年纪已大,自分此生已矣,但是中了举,毕竟内心获得一种平静满足,也是一种解脱。看高氏传记材料,大都会觉得这是他在这一阶段必有的感想。他是“晚发”的。《砚香词》中屡次咏中举事,也用过“嫦娥佳信”一辞。

后四十回旧本一定在流行前就已经残缺了,不然怎么没法子从别的本子补上?我们知道程高与今乙本的编辑手边都有后四十回旧本,因为屡次改了又照旧本改回来。程高序中说:“更无他本可考”,是否实话?会不会另有个甲本抄本,由程高采用?还是甲乙本同是统由高鹗修改补写的?

甲辰本的第二十二回已补,将原定宝钗制谜改派给黛玉,此后贾政看了宝玉的谜,“往下再看道是:‘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打一物。贾政看到此谜,明知是竹夫人,今值元宵,语句不吉,便佯作不知,不往下看了。”未说是谁做的,是补写者聪明处。除有神秘感外,也还有点可能性,同回贾环的谜也既俗又不通。甲辰本批:“此宝钗金玉成空”。似是原意。宝钗怎么会编出这样粗俗的词句,而且给贾政看?联想到第七十九回香菱说“我们姑娘的学问,连我们姨老爷时常还夸呢!”令人失笑。

到了程甲本,当然已经指明是宝钗的谜。是甲本改的还是续书人改的?还是本来是续书人代补的?后四十回的诗词虽幼稚,写宝钗的口吻始终相当稳重大方,似乎不会把这民间流行的谜语派给她,怎么着也要替她另诌一个。但是如果书中原有,他也决不会代换一个。

一七九○年左右,百廿回抄本与八十回抄本并行,可见有一部份读者不接受后四十回。如果并行的时期较早,甲辰本或者是酌采续书人改动前文处,第二十二回那就是他补的。但是一七八四年还没有百廿回本之说。

竹夫人谜似乎目光直射后四十回结局,难道除了续书人还有第二个人设想到同一个明净的悲剧收场——宝玉遗弃宝钗——不像所谓“旧时真本”宝钗嫁后早卒,宝玉作更夫,续娶沦为乞丐的湘云;与另一个补本的钗黛落教坊。这是单就书中恋爱故事而言,后四十回的抄家根本敷衍了事,而另外两个本子想都极写抄家之惨,落教坊也是抄没人口发卖,包括家属。

这两种补本似乎也是悲剧。最早的三部续《红楼梦》倒都是悲剧,不像后来续的统统大团圆。这是当时的人对此书比较认真,知道大势无法挽回。所以补第二十二回的人预知宝玉娶宝钗、出家,也许并不是独特的见解。

大概不是续书人补的。那么在他以前已经有一个人插手,在他以后至少也有一人——后四十回有个接错的地方,似是程高前另人加工,添了一段。还添了别处没有?周春《阅红楼梦随笔》记一七九○年有人在浙买到百廿回抄本,这本子的后四十回是简短的旧本,还是扩充的,如程甲本?前八十回有没有甲本的特征?

周汝昌说“乡屯”戚本改“乡邨”,俗本均作“村”,想必是指后出的坊本。甲本直到光绪年间,乙本与今乙本都简称“屯”。东北的屯最多。高鹗原籍辽宁。如果甲本的编辑是南人——北人也或者是东北、河北最熟悉这名词——一定会把第三十九回这个“屯”字与后四十回的许多“屯”字都改了,高氏重订乙本时已经看不到,不及保留。甲本不但没改,添写部份还也用“屯”字,如前引“差人下屯”。

乙本引言对后四十回显然不满:“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可见程高并不是完全没有鉴别力。但是高鹗重订乙本,所改的全在前八十回,后四十回似乎分毫未动。为什么他们俩赞扬的反而要改,贬抑的反而不改?理由很明显:甲本前八十回改得极少——大部份是原续书人改的——而后四十回甲本大段添改。是高氏自己刚改完的,当然不再改。因此甲本也是高氏手笔。

至少我们现在比较知道后四十回是怎样形成的。至于有没有曹雪芹的残稿在内,也许已经间接的答覆了这问题。当然这问题不免涉及原著八十回后事的推测,一言难尽,改日再谈。正是:欲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