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官任内经管钱粮四柱文册式。

掌印知县某人。自某年某月某日到任止。至某年某月某日离任。

署印官同。

旧管

前官某。交存在库某年条银若干。

某年某项银若干。

新收

某年某月。

徵收某年条银若干。

某年某项银若干。

某年某项米若干。

凡由单额徵者。俱称条银。其不入额徵者。或漕折。或白折。或漕截。或渔课。或匠班。或税契。或当税。或牙税。或杂税。另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