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社会,物质上是文明极了,其实是烟、赌、娼三项结合之社会。试悉心体察之,处处有烟、赌、娼的成分在内,虽不能谓为全上海如是,至少限度也有八分以下七分以上,事实如此,并非苛论。第一是鸦片烟,迭经政府机关、地方团体一再严禁,一再呼号,而私运、私贩、私吸三项,竟随地皆有,无时无之。因此已戒者复思吸食,未吸者相率成瘾。一班青年男女竟视为正当的消遣、唯一的娱乐,短榻横陈,快乐逍遥。但是如此快乐,恐不久的将来即坠入魔道,永沦地狱,其苦楚正自无穷。惟沉溺者烟迷正浓,那肯立即回头,彻底觉悟?岂不可叹!

第二是赌,麻雀、挖花、扑克三者,已成为公开的娱乐品;牌九、摇滩、轮盘、花会以及一切的一切,为秘密之赌博。试观全沪三百余万人口中,除小孩童稚外,至少限度约有半数嗜赌,赌之浸淫于社会,广矣深矣!大赌窑中呼卢喝雉,一拂数万金、数千元姑不具论外,商家居户亦视麻雀、挖花为唯一之消遣。吾人行经街头巷中,常耳闻劈拍叫嚣之声浪,可以证实余言之非虚。此类消遣偶一为之,虽无大害,但恐一经沉溺,即有废时耗财之虞。但如此普遍的恶习俗,欲图挽救,更非日夕之力可能奏效。至大赌窟之倾人钱财、耗人家业、败人节操者,其害更不可胜言了。

第三是娼。说到海上娼妓,更属遍地皆是。又有公娼、私娼之别,公娼者,包括长三、幺二、雉妓、咸肉庄、烟妓等一切,都纳有捐税,公开卖性,肆无忌惮;私娼包括明星、淌白、碰和台、半开门等一切,即不纳捐税之谓。至全沪公、私娼之总数,未尝加以精密调查,无法为之统计,然约略计算,当在十万人以上。以如是众多之娼妓,日惟营营扰扰,施行其勾魂摄魄、狐媚惑人之手段,而贻害于血气未定的青年(或非青年),遂不可收拾了。试看沪人患有梅毒隐病的,前据某医生报告,百人中竟达三十人左右,其数目殊堪惊人。

除女性之公、私娼妓外,还有男妓混迹社会,以营其丑业(如钟雪琴、罗美人之类)。一般欲尝异味之同性嫖客乃趋之若骛。据说男娼亦出堂差,亦可碰和、吃酒、住夜。不过当局禁令森严,故皆秘密经营,不敢公然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