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翁梅倩”三字,凡老于花丛和老于顾曲者,她的声名都能道及。她一生遭遇和已故林黛玉仿佛,黛玉由妓而伶,复由伶而妓,并且一再从良,一再下堂,翁梅倩反反复复,确与老林有几分相像处。不过林则早已瞑目长逝,盖棺论定,翁则犹在人世,沦为沿街卖唱,作乞儿式的生涯。想起从前的一切一切,当不胜其沧桑之感。

三十年前,翁在安康里为妓,榜其居曰“一树梅花馆”(当时娼门风气都自称什幺仙馆和什幺馆之类),灯笼上面,下粘“公务正堂”,也书“一树梅花馆”五字,每夜乘坐飞轿出堂差,很为路人注目,固一赫赫有名的红妓。后来几次下嫁,几次下堂,都无善果。她本有一副好嗓子,后在四马路胡家宅群仙髦儿戏馆唱戏,饰须生一角,颇得顾曲家赏识,等到群仙歇业,才停止演唱。民七在新世界髦儿班里也露过一次脸,那时候的风头已远逊于从前了。

现在她年纪大了,又吃上了鸦片烟,做妓女、做伶工都不可能,于是不得已每夜挟着一只胡琴,在弄堂里、马路边沿路卖唱,跑来跑去,希图赚几只角子的利益以维持她的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