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問:「佞人之事君如何?」晏子對曰:「意難,難不至也。〔二〕明言行之以飾身〔三〕,偽言無欲以說人〔四〕,嚴其交以見其愛〔五〕;觀上之所欲,而微為之偶,求君逼邇〔六〕,而陰為之與〔七〕;內重爵祿,而外輕之以誣行,下事左右,而面示正公以偽廉〔八〕;求上采聽,而幸以求進;傲祿以求多,辭任以求重〔九〕;工乎取,鄙乎予;歡乎新,慢乎故〔一十〕;恡乎財〔一一〕,薄乎施;睹貧窮若不識,趨利若不及〔一二〕;外交以自揚,背親以自厚;積豐義之養〔一三〕,而聲矜卹之義;非譽乎情,而言不行身,〔一四〕涉時所議,而好論賢不肖;有之己,不難非之人,無之己,不難求之人;其言彊梁而信,其進敏遜而順〔一五〕:此佞人之行也。明君之所誅,愚君之所信也。」

  〔一〕 則虞案:元本舊脫「以」字,顧據目錄校增。

  〔二〕 于鬯云:「『意』,蓋讀為『噫』。」◎則虞案:此句有訛脫,不可強為之解。

  〔三〕 于鬯云:「『之』,讀為『止』。」

  〔四〕 孫星衍云:「『身』、『人』為韻。」

  〔五〕 則虞案:此句義不明,下疑脫一句。

  〔六〕 盧文弨云:「元刻『爾』。」◎則虞案:以上句例之,「君」下疑奪「之」字。

  〔七〕 蘇輿云:「『與』,黨與也。言求君寵倖之人,而陰結為黨與也。」

  〔八〕 則虞案:「正公」疑互倒,楊本「偽」作「為」。

  〔九〕 則虞案:「求重」即「賣重」之意。

  〔一十〕孫星衍云:「『予』、『故』為韻。」

  〔一一〕孫星衍云:「『恡』,當為『吝』。」

  〔一二〕則虞案:「利」上疑脫一字。

  〔一三〕俞樾云:「案『豐義』二字,誼不可通。『義』當作『羨』,字之誤也。『羨』,饒也,『豐羨』猶『豐饒』矣。」◎于省吾云:「按俞說非是。『豐義』乃『禮儀』二字之古文。說文『豊,行禮之器也;豐,豆之豐滿者也』。甲骨文金文『豐』『豊』同字,大豐殷『王有大豐』,『大豐』,即『大豊』,師遽尊『醴字作〈豊酉〉』,『豊』『禮』古今字。『義』『儀』金文通用,金文『威儀』之『儀』亦作『義』。外篇第一『畏禮也』今本作『畏禮義也』,王念孫謂作『義』乃古字之僅存者,良可寶也。周禮秋官司盟『及其禮義』,注:『義音儀。』然則此文『積豐義之養』,謂積禮儀之養也。呂氏春秋過理『臣聞其聲』,注『聲,名也』。『矜』本應作『矝』,憐也。此言佞人非能誠中形外,但積禮儀之養,而名矝卹之義耳。上云『內重爵祿,而外輕之以誣行,下事左右,而面示正公』,均謂有其表而無其質也。問下第十九『夸禮貌以華世』,義亦相仿。」

  〔一四〕劉師培引戴校云:「『乎』疑『平』字,言毀譽雖公,不能實踐也。」

  〔一五〕孫星衍云:「『人』、『信』、『順』為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