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革命著作《革命军》   作者:

革命军》是20世纪初年影响巨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宣传作品之一。邹容著。1903年5月上海大同书局印行出版。出版时正值全国革命思潮弥漫之际,《革命军》很快在各地翻印传布。如黄兴在湖南大量印刷,“散布到军商各界”。日知会派人到上海购买数百册,携回武汉散发。海外华侨亦以《革命军》排满言论激烈,大为欢迎。后邹容以“苏报案”入狱,各地为了躲避清政府的查禁又将《革命军》改名《图存篇》、《救世真言》或《革命先锋》等辗转翻印出版,据估计,销数累计超过100万册,占清末革命书刊销量的第一位。全文收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1册,以及《辛亥革命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1958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单行本。

邹容(1885—1905),原名绍陶,字蔚丹,亦作威丹。四川巴县人。1897年应巴县童子试失败。次年从日人学习日语和英语,接受“新学”,同情变法。1901年至上海进广方会馆学日语,次年自费留学日本,入东京同文书院。这时,他学习许多西方的政治书籍如《民约论》等,以及有关英、法资产阶级革命的书籍。1903年春因宣传反清革命并参加反对腐败的清廷留日学生监督实行“剪刀除辫”行动后,被迫返回上海。不久即参加上海爱国学社,并在拒俄大会上登台演说,及筹组“中国学生同盟会”,同时写成《革命军》。5月,由革命人士集资出版,并在《苏报》上撰文介绍。不久,“苏报案”发生,邹容自动投案入狱,后被英租界会审公廨判刑三年。1905年死于狱中。

《革命军》全书两万余字。自署“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文前章太炎作序,邹容自序。正文共分为7章:(1)绪论,(2)革命之原因,(3)革命之教育,(4)革命必剖清人种,(5)革命必先去奴隶之根性,(6)革命独立之大义,(7)结论。

《革命军》首先介绍了近代西方政治理论,称它为近代革命的“宝方”、“金丹”,倡言中国效法西欧及北美的资产阶级革命。书中强调说:“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世界之公理也;革命者,争存争亡过渡时期之要义也;革命者,顺乎天而应乎人者也;革命者,去腐败而存良善者也;革命者,由野蛮而进文明者也;革命者,除奴隶而为主人者也。”而应用这些“公例”“公理”于中国,要使中国脱离清朝君主专制统治的“羁绊”,使“中国获得独立”并与“世界列强并雄”,亦“不可不革命”。

其次,指出革命的对象是清政府,要“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书中揭露清政府的极端腐败:剥削农民,还美其名是轻税、薄赋的“皇仁”;对工商业者,用极重的税捐、厘金和洋关,已达“敲骨吸髓”,而搜括所得,只供宫廷淫乐,恣意挥霍。清政府对外是卖国政府,把大片中国土地送给侵略者:“剖我同胞的土地,抢我同胞之财产,以买其一家一姓五百万家奴一日之安逸,此割台湾、胶州之本心。”不仅如此,清王朝还将自己称为“发祥之地”的东北三省,“今乃再拜顿首,奉献于俄罗斯”。揭露了清政府所谓“量中华之物力,结友邦之欢心”的本质。

再次,反对思想上君主专制观念的束缚,强调要“脱去数千年种种之奴隶性质”。邹容认为数千年来“宴息于专制政体之下者,无所往而非奴隶”,而统治阶级也拼命鼓吹忠、孝“为垂教万世之二大义”。他从近代国家和国民的观念反驳说:“以言于忠于国则可,以言于忠于君则不可。何也?人非父母无以自生,非国无以自存,故对于父母国家,自有应尽之义务焉,而非如一姓一家之家奴走狗者所得冒其名以相传习也”。因此,要革命就必先“拔去奴隶的根性,以进为中国之国民”。他认为西方的“法人革命前之奴隶,卒收革命之成;美洲独立前之奴隶,卒脱英人之制缚。此无他,自认为国民耳”。

最后,申明了中国革命独立之大义。书中强调这是与英、法等近代革命出于相同的原因:“内为满洲人之奴隶,受满洲人之暴虐,外受列国人之刺击,为数重之奴隶,将有亡种殄种之难者”。因此而提出“欲全我天赋平等自由之位置,不得不革命而保我独立之权”。书中并模拟美国革命独立之义,制订了在中国建立“中华共和国”的二十五条纲领。

《革命军》在当时起了鼓吹资产阶级革命、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推动作用。正如邹容在自序中所期望的“文字收功日,全球革命潮”。鲁迅亦高度评价说:“倘说影响,则别的千言万语,大概都抵不过浅近直截的‘革命军马前卒邹容’所做的《革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