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顾栋高列表考证春秋史事的著作《春秋大事表》   作者:

春秋大事表》五十卷。

舆图一卷。附录 一卷。清顾栋高(详见《尚书质疑》)撰。此书将春秋列国之大事分类列表,有时令、朔闰、长历拾遗、列国疆域、列国爵姓及存灭、列国犬牙相错(附列国地名考异)、列国都邑、列国山川、列国险要(附列国地形口号)、列国官制、列国姓氏、卿大夫世系、刑赏、田赋、军旅、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附五礼源流口号)、王迹拾遗、鲁政下逮、晋中军、楚令尹、宋执政、郑执政、齐楚争盟、宋楚争盟、晋楚争盟、吴晋争盟、秦晋交兵、晋楚交兵、吴楚交兵、吴越交兵、齐鲁交兵、鲁邾莒交兵、宋郑交兵、城筑、四裔、天文、五行、三传异同、阙文、齐纪郑许曹宋吞灭、乱贼、兵谋、左传引据诗书易三经、杜注正讹、人物、列女。顾氏用力最勤者乃《朔闰表》,此表专就置闰之事进行研究。春秋时用古四分历,十九年而置七闰,闰月位置并不固定,或在年终,或在某月之后。

《春秋》经传所记载的置闰有失误之处,而杜注在驳正经传之失时,因推算不精,有时反以正为误,孔疏又加以发挥,使问题更为复杂,以致生出许多穿凿之说。顾氏在其弟子华纲之协助下,积十年之力,对《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逐年考证其闰月之设置,于前人失误之处颇多订正。

如桓公五年《经》“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陈侯鲍不可能卒两次,故《左传》以“再赴”为说。杜注认为甲戌为前年十二月廿一日,己丑为当年正月六日。顾氏则认为桓公四年冬当有闰十二月,甲戌应是正月廿一,而己丑应为二月七日,经书“正月甲戌”不误,但甲戌之下当有阙文,而已丑上则脱“二月”两字,既纠正了《左传》、杜注之误,又破《公羊》、《穀梁》穿凿之说。时陈厚耀撰《春秋长历》一书,顾氏屡求其书而不获。

此书之推论朔闰,采杜预隐公元年正月起辛巳朔之说,而陈氏则定隐公元年正月为庚辰朔,较杜说提前一月。《时令表》从《春秋》经传中撷取反映周正、夏正差别之记载,逐条对比,以证明经用夏正,而《左传》则杂用周正夏正。表后附有《旁通诸经七种》,从《诗》、《书》、《易》、《周礼》、《礼记》、《论语》、《孟子》中撷取反映周正夏正之记载以为旁证。《三传异同表》则于每条经文之下约举三传之文,显其相异之处,再引先儒评论,加以己意按断,简洁明快,可一览而知三传之异。《左传杜注正讹表》专以纠正杜注之讹。顾氏认为,杜氏“解释经传,不无龃龉,而其最大者尤在昭十五周景王葬穆后。杜注于此认为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始同齐斩,既葬除丧服,凉暗以居心,丧终制不与士庶同礼。明傅逊《左传属事》于杜氏之说己多驳正。

顾氏认为,杜氏短丧之说“得罪名教”、“害于政事”,且导致“千古同病”。每表之后有总论,其议论多精彩之处。如《列国疆域表·晋疆域表》后论云:“周行封建,其势散;晋并列国为郡邑,其势聚。封建之不如郡县,自春秋之世不已较然哉!”此书为顾氏积四十年精力而成,可谓对《春秋》专门性研究之集大成者。

现存乾隆十三年刻本、万卷楼本、《续经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