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春秋史》,原稿本是顾颉刚师在北平燕京、北京两大学所用的讲义,当时虽由我着笔,然宗旨完全是秉承顾师的(所以书中议论有与本人不合处)。事变之后,我带着这部讲义避到安庆,又由安庆带到上海,虽在十分为难的时候,也不曾离开它。去年夏间,接着顾师从成都来的信,命我替齐鲁大学撰写《春秋史》,我当时回信说:《春秋史讲义》的体裁尚好,当年写的时候也曾用过一番力,如把它就此废弃,未免可惜;不如就讲义修改,另撰考证,这样可兼收普及和专门之效。顾师复信同意这一点,不过他说:这书本是你所写,现在我们分处遥远的两地,无从仔细商讨,就用你一人名义出版罢!我即遵命于去冬开始着手修撰,因人事的牵缠,直到今年六月才得勉强竣事;凡原稿缺略处,已大致补充;错误处,也已大致修正;体例次序等也略有变更。虽不能说十分惬意,但总算尽过一番心了(原稿文字有稍嫌繁赘处,因曾经顾师阅定,除必须修改处外,一概仍旧)。

本书分“正文”、“考证”两部分,正文部分约十六万言,考证部分预定三十万言;正文用叙述体(必要处也参考证),文字以浅显为主,除必不得已处,不引原文。考证部分拟仿崔东壁《考信录》的体例,定名《春秋考信录》(可作为《考信录》的续编看),与正文可分可合。这考证部分的材料已大致搜集完备,正拟着笔,而时局人事都不允许我在短期内完功,只好暂时搁置了。好在正文本是独立成书的,先行出版,亦无不可。

正文中只有第一章有附注,这因第二章以下都另有考证,为免除重复起见,所以从略(考证部分既定名为《春秋考信录》作为崔氏《考信录》的续编,则春秋以上便不必追述,所以只得把这部分的考证附在正文中作注。因本是考证而不是注,故稍嫌繁琐;其用文言文写,也因此故)。我向来主张:凡著通史,每一件大事都应该详其来龙去脉;每一个时代的前后关系,不可割断。为贯彻这个原则,所以本书以春秋的历史为中心,而附带述及太古至西周(愈前愈略)的历史(第一章定名为“西周史略”者,以西周史事较详之故)。我本另撰有“战国史略”一章附正文的最后,因友人杨宽正先生(宽)也正在替齐鲁大学撰写《战国史》,体裁完全和这部《春秋史》相同,可以合成一书,故我把已写成的“战国史略”和附注约二万余言统统删去,以免重复。

本书纪年除最重要的大事外,不用公历纪年,这因战国以前的年代颇不易确实考定,不如仍用中国史上的纪年比较稳妥而易查检原书。好在现在年表一类的书很多,较小的事情读者如想知道人们所假定的公历年月,一查便得,本书尽可免注以省麻烦。至于本书中地名重要而大致可以推定的,均注今地于下;其不甚重要和旧说未安的,大致从略。

正文与考证的内容议论亦有许多不同处,这因正文注重普及,凡一家私见而未能成定论的,除必不得已者外,一概不入。至旧说太嫌不安,必须用新假定者,不在此例。考证中新说较多,因为这本是发表个人的见解的。

以上数点需要解释,略述凡例,用代序言。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童书业记于上海